2023年树木管理协议书(实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4: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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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并积极总结。怎样规划时间,高效学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参考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对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业主停车需求,现就全权授权管理的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共计泊位)。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等设施。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3、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5、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6、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自20__年_月__日-----20__年_月__日止。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地下停车场相关验收资料比配合盖章。

2、甲乙双方共同应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营费用。

3、停车场运营期间出现大额度维修(元以上)需要甲支付维修费用。

4、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5、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6、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

个车位,应予以保障。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位只收取管理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__年_月__日。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二

为了加强商场的装修管理,为商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建立商场及商户展位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商户装修严格按照商场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申请,必须服从商场物业部相关职能部门对商户整个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及工程质量管理。

四、商户申报的总用电容量如大于商场所提供的用电容量,则相关增容费用由商户承担。

五、现场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商场临时用电管理规范流程进行;。

六、装修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进行。

七、商户装修电工进场须知:

3、商户装修各类灯箱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应安装活动检修口;。

4、其他未写规定按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执行,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实施。

八、安全须知:

1、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家认可的防火、环保型材料;。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批准的用电器具,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

4、装修人员严禁在场地内吸烟,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与装修。

九、商场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场地地面应保持清洁,装修垃圾及时清理;。

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在装修现场入口位置,一份商场物业部备案存档。

商户装修负责人签字:

物业部签字: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三

根据《xx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天坪岗村二社空山坪20xx年度经林业部设计范围,户数按规定分户进行采伐,经农户和采伐业主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采伐业主负责一切采伐手续及运输销售。如在采伐中造成无证采伐、销售等违法行为,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农户不负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均由采伐业主自行负责。

2、农户必须按业主设计的户数和林业部门指定树木和树种,按每亩0.6立方米进行采伐,不得超范围采伐,且运至大公路,如不按规定采伐,或砍天窗,发生火灾,及其它安全均由农户自行负责。

3、采伐业主必须在农户把采伐的木料运至指定地点上车,按3米长直径20公分以上检尺,按每立方500元计算,3米18公分以下包括2米10公分以上,按每立方400元计算,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拖欠农户资金。

4、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若任何一方反悔,造成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本协议一式二份,采伐业主和农户各一份。

农户签字:

采伐业主签字: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准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约750亩山场,交给乙方承包砍伐。

二、工期:在进场通知开工日期起,甲方要求乙方进场计划总人数100人,第一批进入20人、第二批进入80人,工期为85天。如雨天顺延,如乙方超期不能按期砍伐完林木按每天扣除50元计算超日期费。

三、砍木工程交由乙方主管砍伐,如乙方无法进场施工的或进场人数不够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乙方自动退场,乙方要爱护甲方所需要的木材不得浪费。

四、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方派现场管理人员,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指导和监督,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现场人员安排的造成甲方损失扣除部分工程款。

五、砍伐质量要求,(1)乙方包砍包装车。(2)、锯木桩不能超过10公分。(3)、规格:8公分以上的木材:长度每条以2.0米为标准。3公分以下低材,拾好堆放,乙方砍下的正材、低材(杂木和柴火),甲方需要调车运时乙方及时安排人员装车。

六、乙方负责砍伐按头尾分清好堆放在路边,以便量方装车,不得乱堆放,甲方按统价每立方米85元给乙方,低材按统价每吨75元给乙方。

七、乙方进场自负费用,自带工具、炊具、饮具、自搭工棚,乙方进场开工三天后,甲方按乙方的实有人数每天每人预付生活费15元。

九、乙方民工直接归乙方领导管理,在工作所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进入林区必须注意安全防火,环境卫生、不得污染当地水源,特别防火安全,谁出事谁就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一、结算方式:经双方现场验收人员砍落堆放木量实木方数,砍购400(方+吨)结算一次木材款给乙方,扣完预付款,以此类推,按每次200(方+吨)结算一次预结70%工程款给乙方。需要扣除的主管人员要在每次结算时扣除工程款,全部砍完并装好完车后结清工程余款。十二、乙方不得借故其它原因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扣除后部分工程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当地法院解决,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12月08日。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五

山林。

是合同法必须妥善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研究这一制度意义深远。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山林树木买卖合同协议,欢迎参考阅读。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杉树林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山树林位于省县乡村组小地名为的地方,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共亩,约为株,此片杉树林为,由户人家于年共造,林里面不杂其他人造的林。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此片杉树林以总价款为: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三、双方同意:

1、乙方付清总价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做任何形式的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还款由乙方负责。

3、若有纠纷、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种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提供林权证、身份证、造林合同证等证件给乙方办理砍伐许可证。

5、此山砍伐期至年底,若办不到砍伐许可指标可延期至年底砍完,租地养树费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补付给甲方。

6、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发现有人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有责任及时告诉乙方。

7、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时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提供其合法证明文件(砍伐证)。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或授权代表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名盖手印: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话:

乙方签名盖手印: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话: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林地内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议特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的承包林地内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采伐,四界以林权证为准,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买甲方树木价人民币元整(000.00元)砍伐到一半时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从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在201年月份砍伐完毕,越期不得继续砍伐。

四、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合法的出售手续,甲方提供相关配合。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并办理合法的运输手续。

五、砍伐过程中所有的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进场施工不得损伤他人树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树木。因放成材树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树木买卖的相关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收树木价款为净得价款。此协议自双方鉴字后生效,双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后果自负。未尽事宜和纠纷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买卖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

甲方愿意将位于张家口市宣化林场范围内规定的树木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万元人民币。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承诺所有出售的树木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采伐的便利条件。

3、乙方负责到办理采伐证等相关采伐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采伐手续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在采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万元的树木价款,并预先缴纳5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采伐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全部保证金。

5、乙方负责树木的采伐及运输以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只能采伐双方约定的树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树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则每棵树包赔甲方200元人民币。

7、采伐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与20xx年月日前完成采伐工作,逾期按元/天包赔甲方损失。

9、乙方在采伐完毕后必须在2日内将采伐现场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酌情在保证金中扣除场地清理费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双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

协议书。

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

甲方代理人签字: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每亩_____元。共计_____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棵,每棵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间,每间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七

乙方;林业调查设计队负责人双方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乙方按照上级下达的《采伐设计通知书》、《国家工程造林设计标准》、“临时征占用林地可评估相关材料”为依据,严格验证甲方持有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林地的合法性,对甲方进行有偿技术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采伐地点:采伐林种:采伐方式:采伐树种:林权证号:持证人:调查设计人员:

采伐数量:蓄积()m;出材()m;面积()亩:建议更新树种:

2、造林、评估调查设计。

设计地点:林地使用者:林木所有者:调查面积:公顷;用途:;调查人员:

3、备注:

4、调查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___元整,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因此必须按时上报调查设计材料,进行上一级审批。

1、甲方需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需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乙方需通过林地现场制作代表性的标准样地,采集被调查设计小班综合因子,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此项设计是否继续进行,甲方认可后,乙方需严格按《通知单》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操作规程”之规定科学操作。乙方需尊重甲方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

3、造林设计、林地临时征用调查设计,必须持有上级批复文件及相关当事人参与,确认边旁四至后,方可评估设计。

1、外业设计完毕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足额设计费用,不得随意更改。

2、如甲方因欠费带来的审批拖延,乙方不负责任;反之,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要按调查设计现场的实际问题,及时向甲方要说明的情况:a:出材情况:b:其他情况:

2、本协议签字有效,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林业局林业调查设计队。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八

乙方:

一、曹尹干渠植树所需树苗由甲方提供。

二、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栽植,乙方保证承包后三年内成活率在95%以上,为了保证树木的成活率,乙方需向甲方交押金元,如树木死亡,补植的树苗款从押金中扣除,三年后树木成活率达95%以上,甲方把押金全额返还给乙方。

三、树木到期后,利润分成比例是:镇政府占20%,村委会占20%,承包人为60%。

四、树木成材后,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砍伐树木。

五、承包期限:2013年元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四分,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九

甲方将出卖桉树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有林面积约____________卖给乙方砍伐和销售,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一、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定金,以打款为凭据,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双倍定金。

2、乙方在取得砍伐指标后,进场砍伐三天后,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方可运输木头。

3、乙方砍伐林必须连片砍伐,根据乙方运输林的需要,甲方必须同意乙方在林地里开路运输,并保证乙方运输木材经过的林区道路范围不受了阻挠,甲方必须负责和村民讲好给开路(要是有什么青苗费等赔偿由甲方负责),甲方要保证道路能通过2530吨的车子至国道。

途中有人问要过路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在砍伐过程中如出现村民因林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租金纠纷、抢林现象等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砍伐的,均由甲方七天内解决,如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按实际损失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5、乙方砍伐和销售70%后,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乙方继续砍伐和销售,留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金以确保砍伐运输木材完毕畅通无阻,(特殊情况除外)雨季造成山路无法运输乙方可以延期。

6、乙方砍伐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得到砍伐指标之日起全部砍伐完毕。

7、办理木材砍伐手续和林地开路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办证所需证明甲方必须负责提供给乙方去办理。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十

学生姓名:学号:

为了确保学生安全,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现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

1、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交通、活动、用电、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师要协助班主任抓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各时段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寄宿生大星期时,自行接送的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做好孩子接送,并办好交接的相关手续,确保寄宿学生上学、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发性疾病或其他隐疾的,家长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走反道,不在马路上嬉闹,不追车不爬车,一律走人行横道线,一律靠右行走,当过三(四)岔路口时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方可前行。

6、学校负责接送的寄宿学生,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送,接送的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给监护人或接回学校。

7、在自愿原则下家长应每年主动为子女办理学生安全保险手续,切不可因小失大。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已不慎或违反学校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负责。

8、家长对子女应履行监护责任,凡是家长未尽责所造成后果,概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学生家长:

xx年xx月xx日。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一、树种、规格、等级、数量、价格:

二、运输方式: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

五、捆绑用具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六、检疫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按《民法典》、《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供方(签章)_________需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准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约750亩山场,交给乙方承包砍伐。

二、工期:在进场通知开工日期起,甲方要求乙方进场计划总人数100人,第一批进入20人、第二批进入80人,工期为85天。如雨天顺延,如乙方超期不能按期砍伐完林木按每天扣除50元计算超日期费。

三、砍木工程交由乙方主管砍伐,如乙方无法进场施工的或进场人数不够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乙方自动退场,乙方要爱护甲方所需要的木材不得浪费。

四、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方派现场管理人员,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指导和监督,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现场人员安排的造成甲方损失扣除部分工程款。

五、砍伐质量要求,(1)乙方包砍包装车。(2)、锯木桩不能超过10公分。(3)、规格:8公分以上的木材:长度每条以2.0米为标准。3公分以下低材,拾好堆放,乙方砍下的正材、低材(杂木和柴火),甲方需要调车运时乙方及时安排人员装车。

六、乙方负责砍伐按头尾分清好堆放在路边,以便量方装车,不得乱堆放,甲方按统价每立方米85元给乙方,低材按统价每吨75元给乙方。

七、乙方进场自负费用,自带工具、炊具、饮具、自搭工棚,乙方进场开工三天后,甲方按乙方的实有人数每天每人预付生活费15元。

九、乙方民工直接归乙方领导管理,在工作所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进入林区必须注意安全防火,环境卫生、不得污染当地水源,特别防火安全,谁出事谁就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一、结算方式:经双方现场验收人员砍落堆放木量实木方数,砍购400(方+吨)结算一次木材款给乙方,扣完预付款,以此类推,按每次200(方+吨)结算一次预结70%工程款给乙方。需要扣除的主管人员要在每次结算时扣除工程款,全部砍完并装好完车后结清工程余款。十二、乙方不得借故其它原因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扣除后部分工程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当地法院解决,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树木管理协议书篇十三

根据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森林采伐管理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条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第三十三条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第三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二)有关森林采伐管理的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森林采伐管理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其中,重点林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一次。

第二十九条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第三十条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三)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印制。

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三十三条利用外资营造的用材林达到一定规模需要采伐的,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行采伐限额单列。

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三)有关人工用材林和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政策规定

有关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营造林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由采伐利用天然林向采伐利用人工林的转变,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2002年下发了《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通知》(林资发[2002]191号),对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如下:

1、调整的原则:坚持依法限额管理、凭证采伐的原则;坚持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的原则;坚持可持续经营和发展的原则。

2、对已经达到规定生长量和工艺成熟指标的人工短轮伐期用材林(包括速生丰产林,下同),其商品材采伐限额不足的,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预留的商品材采伐限额中解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解决确有困难,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本省(区、市)需增加的人工短轮伐期用材林采伐限额严格审核汇总后,每年集中一次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在国家备用的采伐限额中解决。

“生长量和工艺成熟指标"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对2000年(含2000年,下同)以后新造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工用材林,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木经营者已依法编制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其森林采伐限额可以按森林经营方案确定,并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单列。

“一定规模"的标准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造林面积和蓄积量提出意见,报国家林业局核定。

4、2000年后新造人工用材林各树种的主伐年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按照其工艺成熟和数量成熟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规定,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5、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2000年以后在非规划的林业用地上新造的用材林,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对其造林面积、树种和蓄积量等资源情况确认后,林木所有者在申请采伐林木时,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法定的采伐限额内确保林木所有者对林木的采伐利用,并积极主动地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其林木的采伐年龄可参照林木所有者的建议确定。

6、对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人工用材林进行抚育间伐,凡采伐林木胸径小于10厘米(含10厘米)的,可以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但是其消耗蓄积量必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7、对于竹林(包括天然林竹林)的采伐,国家不再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由各省(区、市)依法按国务院批准的毛竹、杂竹采伐限额控制执行。

8、现已纳入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内人工用材林的采伐管理暂不适用上述办法。

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调整是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事关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发展的大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关采伐管理的规章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调整,确保森林资源越管越多、越管越好。

有关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为促进人工商品林的培育和合理利用,规范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精神,国家林业局2003年下发了《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3】244号),规定如下:

1、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遵循依法治林、分类管理和可持续经营的原则。

2、人工商品林包括人工培育的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人工用材林是指人工培育的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人工播种(含飞机播种和人工撒播)、植苗、扦插造林形成的森林、林木及其上述森林和林木采伐后萌生形成的森林和林木。

3、人工用材林分为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用材林和一般用材林。

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用材林,是指以生产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目的,定向培育的森林和林木。

一般用材林,是指除前款以外其它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林权证是确认人工商品林的依据。

5、按照合理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依法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人工商品林,其年森林采伐限额根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森林采伐量制定。

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商品林,其经营单位或个人可以单独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一定规模”的标准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6、国家对人工商品林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实行单列。

7、在采伐限额编制单位内,人工商品林年森林采伐限额本年节余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可以结转下年使用。

8、人工商品林年森林采伐限额不得用于采伐天然林或公益林。人工商品林年森林采伐限额不足的,可以使用天然林或公益林的年商品材采伐限额。

9、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批准的人工商品林年森林采伐限额,足额编制人工商品林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并逐级汇总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在非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森林经营者要求采伐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其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11、凡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采伐林木胸径10厘米以下的,可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

12、对生产以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采伐管理,国家不纳入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各省按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

13、人工商品林采伐实行公示制度。

14、人工商品林的采伐要考虑对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的影响,对采伐后容易发生水土流失或造成生态破坏的地区,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坡度15度以上的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用材林和一般人工用材林的皆伐面积不得超过5公顷。

15、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用材林和在非林地上营造的人工商品林各树种的主伐年龄由林木所有者确定。

一般人工用材林各树种的主伐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6、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人工商品林采伐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级上报检查结果。各省每年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本辖区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情况。

17、凡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人工商品林采伐的,林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采伐;情节严重的,依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8、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截留、挪用、挤占和调增人工商品林年森林采伐限额或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并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19、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监督检查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1、美化校园、爱护花木、人人有责。

2、学校成立花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地段、分年级,专人管理。

3、每个教学班要有10盆花以上,经常浇水,保持盆内泥土湿润。

4、任何人不得攀折花木,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打破花盆者要按价赔偿。

5、学校成立种花技术指导小组,管好花坛、花圃和盆花。美化校园,改善育人环境。

6、每学期进行表彰种管花木的好人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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