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调解书申请书(模板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5:13:51 |
  • ZTFB |
  • 10页

观察是通过目睹、感知和记录来获取信息和了解事物的行为或过程。总结时要注意哪些写作技巧和提炼重点的方法?以下是一些生活中常见问题的总结范文。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一

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一案,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此致

申请人:

注:申请书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7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二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_______区人民法院向_______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_______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王xx,男,汉族,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住址:xxx,联系电话:xxx。请求事项: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王成林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xx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证据存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5号航天大厦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证据持有人联系电话:xxx(新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及河南xx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xx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王xx,男,汉族,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住址:xxx,联系电话:xxx。请求事项: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王成林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xx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证据存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5号航天大厦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证据持有人联系电话:xxx(新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及河南xx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xx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致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原告):xx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1、请求法院向税务局调取被告(xx公司)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

2、请求法院调取四位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事实及理由:

贵院已受理申请人(原告)诉被告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以申请人提交的提货单未有其公司印章为由否认20xx年之后双方仍存在真实的贸易关系。但真实情况是,申请人与被告在20xx年及20xx年均有多笔贸易往来,且申请人已经向被告开具并交付了全额增值税发票,现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调取被告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以查明事实。

涉案货物原告均已送至被告处并由被告的上述员工亲自签收,现被告否认上述人员为其公司员工,为查明案件事实,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

鉴于上述证据申请人不能自行调取,同时上述证据对查明本案真实情况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以上证据材料。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六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位于x区x路x号住房的具体信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提交的遗嘱公证书中载明被申请人有住房一套,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在被申请人手中。现被申请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拒绝提供。该房屋原属单位分配住房,后由职工补缴价款后取得的个人住房。以上证据材料均有档案材料可查。庭审前,申请人曾多次前往,请求予以查阅,但均被拒绝。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以上证据材料。

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原告):__公司,住所地:__。

法定代表人:__,职务:总经理。

1、请求法院向税务局调取被告(__公司)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

2、请求法院调取四位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事实及理由:

贵院已受理申请人(原告)诉被告__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以申请人提交的提货单未有其公司印章为由否认20__年之后双方仍存在真实的`贸易关系。但真实情况是,申请人与被告在20__年及20__年均有多笔贸易往来,且申请人已经向被告开具并交付了全额增值税发票,现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调取被告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以查明事实。

涉案货物原告均已送至被告处并由被告的上述员工亲自签收,现被告否认上述人员为其公司员工,为查明案件事实,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

鉴于上述证据申请人不能自行调取,同时上述证据对查明本案真实情况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以上证据材料。

此致

申请人:__。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八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元

调取证据的原因及证明的事实: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并不如协议中第三条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租赁费用、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此房租水电的缴纳事实情况能够客观证明被申请人与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的真伪。由此可进一步证实,上述两个公司的关联性,被申请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九

申请事项:请求___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向___收集调取证据。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涉嫌_____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申请人: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岁,兰州市人、住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x号x室。

委托代理人:xx,男,xx律师。

被申请人:兰州xx银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xx号。

法定代表人:xx。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20日作出(20xx)兰法民三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理由如下:

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兰州x家银行于20xx年12月28日下发“停职通知”,决定对被上诉人刘xx停职查办,之后被上诉人刘xx再未到上诉人处上班。20xx年2月起,上诉人兰州x银行停止发放被上诉人刘xx的工资。被上诉人刘xx此时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害,已经发生劳动争议。但被上诉人刘xx未依法在其权利受到侵害后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是直到20xx年9月4日才向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并非如此:20xx年12月兰州x银行总部办公大楼竣工、职工住宅楼竣工交付职工入住,基建工作基本结束,工作重心转入后期物业管理,申请人原来所在的基建办公室也被撤销,人员分流待岗;就在这时,申请人接到通知要求在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移交手头工作。申请人按照兰州x银行的要求办理工作移交,并且在20xx年12月31日当天会同兰州x银行稽核监察部、计划财务部、基建办公室三个部门七位职工共同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交接完手头工作后,申请人就在家耐心等待兰州x银行的岗位安排。此后数年来,申请人多次找单位安排工作,被申请人均称暂无岗位安排,也从未向申请人告知或送达过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书面通知。直至20xx年xxx月xxx日,申请人从《甘肃日报》上得知兰州市x银行更名为兰州x银行,申请人去单位了解是否对岗位安排x调整有影响,被申请人才告知我已与单位无任何关系。

因此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事实认定不清:

首先,申请人待岗在家,并非由于所谓“停职查办”,而是因为被申请人单位机构改革,原工作部门被撤销,人员待岗分流,申请人才按照单位要求,办理了工作交接并在家等待另行安排工作岗位。而更为重要的是,在20xx年6月25日之前,被申请人从未向申请人口头或书面告知、送达过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通知,申请人对此始终并不知情,而申请人数年来未能参加工作,更是由于被申请人始终不安排工作岗位所致,并非申请人本人有意“再未到上诉人处上班”。

其次,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为20xx年6月25日,而非二审判决认定的20xx年2月,故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应从20xx年6月25日开始起算,而非20xx年2月。

第三,二审判决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4日才向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事实是申请人在20xx年8月25日便向仲裁委递交了申请(见第一组证据3)。

综上,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并未超出仲裁申请时效,二审判决对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存在事实认定不清。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而20xx年5月1日起生效执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申请人认为对于本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时效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自20xx年xxx月xxx日从《甘肃日报》看到被申请人单位更名,去单位要求安排工作被告知无任何关系,并于当天查询自己工资账户得知权利受到侵害,申请人随即于20xx年8月25日向兰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并未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一年的仲裁时效。

同时,由于20xx年8月23、24两日为法定休息日(周六、日),时效自动顺延,所以申请人提起仲裁的时间同样也未超过60日。

因此二审法院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判决申请人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超过60日,属适用法律不当。

首先,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单位机构改革、部门撤并、工作交接都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且手续齐全可查。而被申请人所谓“申请人旷工导致停职查办”是被申请人一面之词,并无证据支持。

其次,被申请人无证据证明自20xx年至20xx年6月25日,期间曾向申请人告知、送达过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通知或材料。

因此二审法院对于申请人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缺乏证据支持。

xx年4月申请人从甘肃xxxxxxxxx公司以全民职工身份调入当时的兰州xxx银行(后更名为兰州xxx银行,现更名为兰州x银行)工作。1999年6月14日,申请人经被申请单位考核取得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上述事实见第二至第四组证据),且至今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尚在被申请人单位留存,因此申请人于被申请人在事实和法律上,均存在确实的劳动关系。

而被申请人单位充分利用强势地位,借单位机构改革之机,撤销申请人供职的基建办公室,命令申请人移交工作待岗,长期不给安排工作岗位,进而发展到拒不承认双方劳动关系;更有甚者,被申请人单位停发申请人工资,利用银行掌控申请人工资账户的便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悍然冻结申请人工资,公然拖欠劳动报酬。同时因被申请人控制着申请人的档案及养老医疗手续,申请人的养老医疗没有着落,就连去当地社区申请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都因为被申请人至今不给手续而无法办理。申请人至今待岗在家,没有收入生活贫困,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申请人认为而二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再审,恳请贵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撤销二审判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以维护申请人的劳动权利,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申请人:

日期: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一

证据存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5号航天大厦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证据持有人联系电话:xxx(新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及河南xx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xx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致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

申请法院前往国土资源局调查取证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全部登记情况档案。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未申明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被告却擅自将涉案遗产登记在其名下,并在过世后由两被告变更登记的形式据为已有,严重损害了原告合法继承权,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调取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全部登记情况档案,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第三条规定,申请贵院调取。

特此申请,望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8月1日作出的(xx)岳中民一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现提出再审申请。

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判错误;

3、驳回原审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湖南省岳阳市两级法院的审判违背基本法律原则和精神,违法认定相关事实和证据,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而且在审判中粗俗地对待申请人,该案的审判人员法律职业道德缺失,法律业务水平低下,不仅使申请人为本不应该受理的诉讼所累,还错误地判决申请人承担责任,这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申请人利益的严重侵害。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其起诉是滥用诉权,立案时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受到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是死者雇主,是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不是受害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当然之意就是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本案中的被申请人,是侵权行为的加害方,其作为原告起诉,与法律的精神原则不符,是滥用诉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对其行为应予以制止,立案时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应裁定驳回起诉。

2、被申请人作为雇主行使追偿权的前提不存在。《解释》第九条: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可见雇主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是承担了连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连带责任是一种判决责任,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承担。被申请人私自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不构成连带责任的承担,其行使追偿权的前提不成立。

申请人:

日期: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向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

____________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五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一案,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xx条第xx款、第xx之xx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申请人:

日期: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六

委托代理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__(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__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__)越法民一初第2320号),申请人于__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__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_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_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_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七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一案,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条第款、第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此致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八

人民法院:

贵院依法受理的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因客观原因原告及其代理人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

证据四:

申请人:

二〇xx年四月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十九

指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但在诉讼案件中又是必须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一种书面材料。

(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证据2:

证据3:

此致

申请人:年月日。

注:申请书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7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河北*****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间向北市区税务局每月的纳税报表。证据的保存单位:北市区税务分局。

此致

申请人:(公章)2010年8月30日。

调取调解书申请书篇二十

人民法院:

20xx年4月30日王建英诉张珍玉离婚纠纷一案,当时王建英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夫妻财产公示协议书,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调取这份证据复印件:

证据名称:夫妻财产公示协议书。

证据所在地:道真县人民法院。

证明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申请,望准予为谢!

申请人:王建英。

20xx年5月13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