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 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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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推荐)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办理商标注册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 的注册业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每一项具体商标申请,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专职代理人员 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对乙方指定的代理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

乙方指派承办甲方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相关专业人员会面的,或乙方代理甲方其他事务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工作人员会面的,须事先与甲方管理联系人)联系,由联系人具体安排。

代理人与相关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会面时,所谈内容应限于代理人所代理的具体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内容,不得了解与所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事务无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

代理人与开发人员用传真、电子邮件往来,有必要的应通过甲方的联系人转发。

甲、乙双方之间必要的文件(如委托代理协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文件等)应以挂号或快递的方式邮寄,或者甲方人员自取或乙方工作人员送达。

1、甲方应对商标注册申请,指定具体联系人。如甲方联系人有所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必要技术资料和资信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甲方应认真审核申请文件,如发现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适度等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未发现有上述问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确认。

5、对乙方要求甲方明确指示或回复的有关申请事项,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明确、及时反馈,以确保乙方的代理工作不致因此而受阻碍。

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7、甲方地址或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乙方。

1、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

2、乙方收到甲方具体申请的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指示后,应立即启动相关代理工作,7个工作日内知会甲方需补充的资料。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限要求合理安排申请文件的整理进度,避免申请时机的延误。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指示时,认为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另行确定合理时间。

4、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文件时,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尽快通知甲方,若甲方坚持申请,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

5、乙方应对有关甲方知识产权和经营情况及其商业秘密严格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本商标代理业务总费用为元,大写:

其中, (元/大类)x (大类)= 元;

总计费用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及相应账户

甲方需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时一次性办理财务付款事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一次性支付现金或将款项划转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1)公司全称:

(2)开户银行:

(3)账 号: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对乙方声明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不论本合同是否接触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乙方的代理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不经过甲方的联系人主动会见甲方的相关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或与他们用传真、电子邮件进行技术交流的,或了解与所代理的申请事务无关的甲方技术信息或经营管理信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理人。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不经甲方确认而将文件递交的,若甲方认为应对文件修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递交申请。由此带来的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完全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商标转让申请失败,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除前三款规定之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数额不超过该项申请代理费的两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后,若在提交申请前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代理费用的50%,若在提交申请后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涉及本协议或具体申请事务代理的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到全部申请得到授权或被驳回为止。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推荐)二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局

【颁布日期】 19951102

【实施日期】 19951102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7号

【名称】 商标评审规则

【题注】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保证正确、及时地处理商标评审事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定的负责商标确权评审的行政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终局裁决权。

第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

第五条 当事人在商标评审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约款除外。

第七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采取委员投票表决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八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实行书面审理。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第十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评审申请:

(一)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

(二)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

(四)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

(六)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的;

(七)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确权评审事宜。

第十一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其中委员为十五至十七人。

第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商标法律;

(二)从事商标审查工作满三年或者从事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满五年的;

(三)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务员。

第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命。

第十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铝兄叭ǎ br(一)主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回避;

(三)审核签发商标评审裁决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职权。

第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就商标评审事宜中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专家咨询小组由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

第十六条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书件;

(四)有具体的评审请求和事实根据;

(五)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六)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第十七条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事宜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商标评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日。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注册核准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就本规则第十条第(六)、(七)项所规定的事宜,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

第二十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商标评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当事人的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第二十一条 对本规则第十条第(二)、(五)、(六)、(七)项所规定的事宜提出评审申请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寄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对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答辩书副本寄送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提交或者超过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案件的裁决。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许可,申请人、被申请人(含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材料,但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未做出裁决前,当事人可以撤回评审申请。

第二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并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作出裁定。

第二十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在评审裁决作出前,有权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回避。

第二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二十六条 商标评审事宜案情复杂、事实不清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举行听证调查会。

第二十七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举行听证调查会,应当至少于会前一个月将开会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会十日前请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会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会的,视为放弃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举行听证调查会,应当制作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评审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不予补正的,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到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评审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九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评审请求、评审事实、评审理由、评审结果和裁决日期,加盖商标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三十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补正;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申请补正。

第三十一条 裁决书自签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需要由商标局办理的,应当移交商标局办理。

第三十三条 评审裁决对于已经执行或者处理的涉及商标财产权益的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提出申请,但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的;

(二)评审程序违反《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

(三)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当事人伪造的;

(四)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当事人重新提出评审申请,应当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年内提出。

第三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当事人重新提出的评审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就是否受理作出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事由经审核不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事由经审核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撤销已经作出的裁决,并重新裁决。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商标评审文书的内容和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商标评审费用。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写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推荐)三

申请人:古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xx号。电话:xxx

被申请人:王xx,女,汉族,住北京市东城xx号。电话:xxx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王xx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因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撤回起诉,望予准许。

此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古xx

20xx年xx月xx日

如何写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推荐)四

合同编号:wx201310128

商标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税号:乙方(代理方):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申请人名称: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甲方就 “sunda” 商标,第 第7类 类,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答辩;□商标异议∕答辩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答辩;□商标向外申请查询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设计 其他

共计: 1件。具体代理项目案件以委托书、申请书为准。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1、合计 1 件,每件单价20xx 元,共计人民币 20xx 元,(大写) 贰仟元整 。

2、甲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办理事项的所有国家规费与代理费(国家规费由乙方代收)汇入乙方如下指定帐户:

户 名: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无锡锡惠支行 帐 号:155380022310001

3、在商标相关业务案件的申请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所需全部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20xx年 11 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由代理公司提供。

合同编号:wx201310128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有“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不承担因上述变动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盖章材料后,并确定全部规费代理费用已支付后,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客观、如实地告知甲方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风险,乙方接受本委托不视为就该代理事项的结果做出任何承诺。不予承担代理事项的结果,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根据事项内容有权选择本合同的代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

1、乙方在开展代理工作后,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托,应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费用和代理报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项代理完成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靖江市生祠镇新江平路5号

联系电话: 18061022162

代 表 人: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1日

乙方(签章):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甲方(地址):无锡市中山路531号红豆国际广场10层

联系电话: 0510-81807057 ,15995276802

代 表 人: 刘鑫

签订日期: 年 11 月1 日

如何写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推荐)五

申请人:石文平,女,1948年10月1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七里河村7组98号。

申请事项:

xxx诉xxx公司等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事实与理由:

xxxx诉xx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0日作出(20xx)豫法民一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申请人xxx不服,认为该判决对“资地互偿合作建房协议”是否有效,认定事实不清,于20xx年1月7日向贵院申请再审。贵院立案二庭于20xx年2月21日作出(20xx)民申字第214号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通知立案审查。

现石文平自愿撤回再审申请。望准。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申请人:xxx

河南大进律师:田德刚

如何写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推荐)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书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用工单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

第二条 派遣期限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的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岗位

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 ]。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期间的月工资执行用工单位薪资管理办法,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每月月工资待遇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某某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费用应由用工单位和乙方承担,甲方代为缴纳。

第六条 乙方承诺

乙方理解并承诺:其已经在本协议签署前仔细阅读了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理解并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内遵守用工单位的前述各项规章制度,并应诚信地履行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

乙方理解并同意:无论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甲方报到;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甲方的规章制度,愿意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逾期未报到的,甲方有权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后报到期限,在乙方实际报到前属于旷工;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特此约定,乙方在最后报到期限仍未报到的,属于严重违纪、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

第七条 乙方声明

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内,所有用人单位的义务应由且已经由用工单位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告知义务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知晓甲方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被告知的内容;并且已经知晓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如何写撤回商标申请重新申请书(推荐)七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正在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标,甲方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且拟转让该商标,乙方同意受让,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

据此,为实现乙方成为该转让商标唯一合法权利人之目的,三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该转让商标及与商标有关的一切权属转让等事宜,协商一致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任何一方单独称“一方”。

甲方同意将第号商标转让给乙方,商标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类别

商标名称

商标状态

申请人名称

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标转让系无条件、不可撤销及永久性的转让。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标,也不得再对商标进行任何处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商标的全部权利均由乙方排他性地独家行使,甲方有义务配合办理完成商标转让给乙方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商标局的转让申请手续等),且甲方还应销毁或删除任何已经使用了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1、商标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该转让费为含税价格。除此等费用之外,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甲方也无权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任何款项。

2、除上述费用外,后续办理商标转让所产生的商标规费和代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须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每期付款金额相等的收款收据,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后,就当期应付价款支付甲方。

4、本合同商标转让费分三期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即总费用的20%;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注册证及转让声明公证书之日起  十五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即总费用的60%;

(3)如商标局核准商标的转让申请,乙方自收到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的《转让证明》后  十五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万元,即总费用的20%。

(4)甲方应于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收款收据。若甲方延迟开具收据或开具收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确认在甲方守约的情况下按时将相应款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甲方执行董事的银行帐户,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名称:

甲方保证以上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若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商标转让费,如在甲方守约的情况下乙方付款延迟,甲方有权催收,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了解商标的转让进展。

3、甲方负责办理商标转让声明的公证事项,并承担相应的公证费用。公证完毕,甲方应将公证书和商标注册证一并交付给乙方。

4、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盖章后的申请书、委托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转让声明公证书等转让申请所需文件,直至乙方取得转让证明。在商标转让完成前,除乙方有重大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商标局提出转让异议等影响转让进展的请求。

1、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商标转让费用。

2、乙方负责办理商标的转让申请手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发给甲方,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盖章并办理公证后通过快递物流方式发送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盖章文件及公证书后及时递交转让申请,由此产生的转让申请费用(仅包括商标转让申请规费、代理费(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商标转让过程中,乙方应当及时回应甲方针对转让进展的询问。

3、乙方确认并未对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如果已提出申请,应当及时撤回,以保证商标转让顺利完成。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即享有与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在核定保护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商标、取得正在申请中商标获得核准后的商标专用权等。

5、如发现其他主体对商标存在侵权行为,无论该侵权行为发生在商标转让前还是转让后,乙方均有权对侵权主体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的成本由乙方承担,如有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当对此提供全部所需的配合及协助。

五、

1、甲乙双方保证授权的代表均有权签署本协议,均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

2、乙方保证其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3、乙方保证在甲方严格守约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4、甲方保证除本协议项下待转让的商标外,并未申请、注册或准备申请其他任何与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含有字样的商标,也未对商标进行分割。否则,应当一并转让给乙方且不再单独向乙方收取转让费用。

5、甲方保证其为商标唯一合法权利人,并保证直到商标转让完成之时商标无任何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未将这些商标转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也未设立任何担保性权利或任何第三方权益且该等商标上也不存在权利负担。

6、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在且在本协议签订后不会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与相同或近似的、其他任何含有字样的商标、以及与乙方已注册的、已申请注册尚未获得核准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发生此种情形,甲方应将这些商标一并无偿转让给乙方,并自行承担办理转让申请所需全部费用。

7、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再自行或与第三方共同或协助、怂恿第三方开展任何下列行为:(1)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使用商标事宜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投诉、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2)申请或注册任何可能在任何方面限制乙方正常经营的任何知识产权。

8、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对商标的包括占有、使用、许可、转让在内的任何权益,且所有与转让商标有关的权利均由乙方行使。

9、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以及其他任何带有字样的商标。如果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生产带有商标的产品,应及时处理,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0、若甲方违背本协议约定内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十五 日内仍不纠正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万元。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若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未按时向甲方支付任意一笔款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 十五 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但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无瑕疵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担保人任何一方单独承担,或要求甲方、担保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存在及签署情况、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情况,具有严格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裁判文书或者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的要求可以披露本协议。前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1、除以下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三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的原因导致商标的转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无过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自无过错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生效。

2、如果商标转让最终未能完成,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且乙方无义务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尚未支付的商标转让费,其他产生的包括转让申请费、公证费等费用仍然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

1、关于本协议项下商标转让事宜的沟通协调工作,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联系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指定        为联络人,联系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丙方指定     为联络人,联系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

2、本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一方联系人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的一方承担。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任何条款或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效力,其他条款或部分仍为有效。

5、纠纷解决方式: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三方须将争议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发生法律效力。

6、三方均保证于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对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的邮件或物品均能送达本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提前  七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三方发生争议,则司法/仲裁机关的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也适用本条款的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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