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抽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0: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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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否则可能会事倍功半。编制方案时,需要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合作,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方案的跟踪和控制是确保方案顺利进行的关键,以下是一些跟踪和控制的方法和工具。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一

第一条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45号)、《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字〔2016〕56号)和《南昌县民政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南民字〔2016〕95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

第三条工作原则。对监管对象实施行政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行政监管合法性、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第四条工作目标。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被检查的监管对象和行政检查人员随机产生,检查结果及时利用通报或网上公开形式对外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在实行全覆盖。

第五条制定南昌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监管对象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摇号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建立南昌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民政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民政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七条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抽查时间、制定抽查标准,每年进行一至二次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频次。

第八条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监管工作实际,在每年11月份将下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第九条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十条开展检查工作,由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开展检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检查文书,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须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实施步骤、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检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检查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对象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移送的要移送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对于在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查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检查对象,应当在网上进行通报处理,并依法追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加快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突出智能智慧监管,促进规范有序监管,推进公平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方法、要领等(具体抽查事项见附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继续建立健全与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全覆盖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内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等进行分类标注。

(三)科学规范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采取定向(设置特定条件)与不定向(不设定条件)相结合,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每次行政检查前要先科学编组,然后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个辖区随机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编入组内(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抽取的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2022年度计划抽查频次不少于3次,每次抽查比例5%,11月底前完成任务。

(五)在“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引入信用的任务数占比。

在“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引入信用的任务数占比要达到70%。对多次被投诉举报、有多次违规违法记录的检查对象,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诚信守法的企业,可以降低抽查频次。对中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六)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并依法依规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根据“全程留痕、责任可溯”的要求,以及“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工作台账归集、检查结果公开等工作。

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利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提高信息归集力度,共享抽查结果信息,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152号)和我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营造健康安全的教育环境。

全县范围内经我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随机抽查的事项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检查;检查重点内容是民办学校实际办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

主要采用不定向抽查和不定期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1.抽查时间重点放在春秋季开学与期末月,每次抽查对象比例控制在5%-30%以内,计划全年抽查次数2次。

2.对被投诉、举报,可随时进行检查。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

2.通过浙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教育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要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三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双随机”抽查,由局教育科牵头组织实施。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牵头科室要依据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到位。

2.要加大对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网站等形式,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知晓率,把抽查实施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在保证公示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四

工作方向:

1.对经销商的管理。

2.解决产品冲货、窜货问题。

实行奖罚分明制度管理体系,解决因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造成的市场威胁,查找冲货根源,经核实无误后取消违规经销商的产品促销资格,时间为1年。相反,提供有效信息并持有凭证的销售商,公司给予相应的促销补贴政策。

3.销售渠道下沉。

进一步将产品深度分销,由原来的批发市场深入至农贸市场,在终端的走访中,针对信息的收集,寻找对产品需求量大的消费群。目前,浓缩果汁产品的需求量集中在咖啡馆、茶馆,我们还需要在产品质量和价格上寻找相应的切入点。

目标市场:

将对扬州、泰州、盐城、淮安、镇江、连云港、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南、淮北等苏中、苏北、及安徽局部市场进行开发,搜罗并设立特约经销商,享有与南京经销商同样的经销政策,实行自然销售,特殊区域可视情况而定,是否增派销售人员。

重点促销产品:

鸡汁和果汁在x年将被重点推广,两个产品的消化周期短,但在市场竞争方面优势不明显,准备将相应消化周期长的寿司醋、芥末油,辣椒油等停止促销,从而补贴鸡汁和果汁产品的促销,能起到重点产品的增量效果。

销售队伍人力资源管理:

1.人员定岗。

2.人员体系内部协调运作。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五

十八届三中全会宣讲工作方案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我们党坚持以邓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形势下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按照市委的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的各项工作,为推动转型跨越、建设幸福美好新**而不懈奋斗。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xx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努力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学习中,要准确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高举一面旗帜,就是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不动摇,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前途命运,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改革开放的旗帜,绝不能有丝毫动摇。

紧盯一个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围绕六个重点,一是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二是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三是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四是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五是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六是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把握两个环节,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实现一个愿景,就是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突出14项改革要点,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五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六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七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八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九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十是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十一是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十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十三是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十四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把好一个总开关,就是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总开关,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意识,超前谋划,迅速行动,真正把全会精神传达好、学习好、宣传好,把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贯彻好、落实好,迅速在全市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把全会精神层层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要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学习贯彻工作的新部署,及时跟进领会新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各部门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全会精神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交流。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举办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举办高层次的理论政策辅导报告会,深入解读精神要义,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加深对全会精神和《决定》的理解把握。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带动各级干部的学习。

3、组织巡回宣讲。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的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组建宣讲团(组)、小分队,对宣讲骨干进行培训,结合双联行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巡回宣讲,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观”,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发展的合力,增强跨越发展的信心。

主动配合中央、省委宣讲团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活动。

4、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宣传策划,发挥主流媒体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学习专栏、发表评论文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和进展成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营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5、实施分层施教。宣传部门要采取落实辅导教材、举办学习辅导报告会、心得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组织部门、党校系统要组织举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班,有计划、分批次地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进行轮训。

统战、宗教部门要鼓励引导宗教界人士带头学习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学校党团活动中,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积极引导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要的是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落实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用学习贯彻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发展,以发展的实际效果保障改革目标任务的实现。

1、落实到贯彻市委总体发展思路的实践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高举一面旗帜,紧盯一个目标,围绕一个统揽,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加快建设三大基地、三个经济带、两个示范区,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生态优美的幸福美好新**”的总体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全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如期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落实到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中。要坚持统筹兼顾,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契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总抓手,继续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和“4+5+5”项目行动计划,坚持高点定位、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继续保持固定资产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要科学调度,紧锣密鼓,全力举办中国·**农产品交易会,切实将其办成展示我市特色农产品、提高我市对外新形象的又一盛会。要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要认真抓好省市为民实事的办理工作,逐项督促落实,确保年底全面兑现。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3、落实到真抓实干、奋力赶超的行动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精神,在全市上下培育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特别是要针对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的差距,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真抓实干、唯实务实的工作理念,大力倡导脚踏实地、坚韧不拔、求真务实、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强化时间观念、进度观念、效率观念,对各项工作抓早抓紧抓细抓实,雷厉风行,高效推进,务求实效,以真抓实干、奋力赶超的实际行动和良好业绩来检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效。

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精读原文。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结合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带头认真研读习xx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

同时,要及时了解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加强对学习宣传的具体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学用结合。各级组织、宣传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党员、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统筹协调,做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全面落实省市党的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落实市委总体发展思路和战略重点结合起来,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在完善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提高谋划工作水平上。

3、强化调查研究,注重健全机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的进展情况,注重加强指导,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成果凝炼,注重督促检查,建立起学习、督查、考核、落实、评价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用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证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强化方法创新,注重抓实见效。要针对学习宣传活动中广大干部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做到统一思想与解惑释疑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切实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忱转化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的实际行动。

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报告市委。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执法监管效能,根据《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10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双随机抽查工作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随机选派执法监管人员,随机从列入市本级管辖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选取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二条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和属地管辖等原则,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级管辖内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第三条对照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清单,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四条将全市范围内已通过划拨和招拍挂出让地块、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用地主体及矿山开采的采矿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土地、矿产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用地、采矿批准情况适时进行动态更新。检查对象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

第五条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国土资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适时进行动态更新。检查人员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六条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局相关科室负责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载明的比例,分别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两名以上的执法检查人员;执法队负责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随机检查的相关工作。土地利用、行政审批、矿产管理等业务科室负责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并派员配合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办公室网络管理员负责在局门户网站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每年开展随机检查1-2次,每次抽查用地主体的数量为土地类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总数的5%左右;抽查采矿主体的数量为矿产类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总数的25%左右。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条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九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须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报告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置,其中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确保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置到位。

第十一条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二条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并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用地、采矿主体的守法自觉性。

第十三条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七

第一条为了创新财政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江西省推行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府办发??65号)、《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该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财政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

第三条南丰县财政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检查对象)涉及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财政票据、农业综合开发等事项实施财政执法检查时,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南丰县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坚持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统一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依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八条、《财政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等要求,由预算股牵头,监督检查局按照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的原则,会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发办)等业务科室组织随机抽查工作。

第六条预算股、监督检查局牵头建立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包括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有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日常维护。

第七条财政执法检查工作应按照我局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局领导批准的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不得擅自对外开展检查。

第八条需要临时增加检查任务的,由监督检查局归口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不得以核查、调查、调研等名义变相开展检查。

第九条监督检查局牵头会同有关业务科室(以下统称抽查主体)依据《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资产评估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政策法规科报局领导批准。

第十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

第十一条根据财政监管工作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立、改、废等变化时,监督检查局牵头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出调整建议,由政策法规科汇总报局领导批准后,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事项的抽查主体为监督检查局,政府采购、财政票据、农业综合开发事项的抽查主体分别为政府采购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和农发办。

第十三条各抽查主体按照业务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建立和维护,并录入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

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据监管对象的变动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局内各相关股室应将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等财政管理对象的相关信息与随机抽查信息平台进行共享,配合做好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建设工作。

第十五条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互联互通。

第十六条预算股、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建立统一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抽查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对执法检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录入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

第十七条执法检查人员应为财政部门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随机抽查工作中聘用的承担辅助工作的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列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第十八条各抽查主体拟开展的各项检查,由监督检查局负责牵头汇总并制定财政局年度检查计划,征求局内有关股室(单位)意见后,报局党委审定实施。

第十九条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前,各抽查主体应通过随机抽查信息平台的随机抽查功能,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过程应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二十条随机抽查可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可增加抽查比例或频次。对一定时期内已被抽查过的检查对象,应避免重复抽查。

第二十一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如果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执行检查时,应重新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二条各抽查主体实施财政执法检查时,应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相关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抽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应至少有两名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检查组组长应由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预算股、财政监督检查局对于各抽查主体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等,必要时可组织集中审理,明确政策界限,统一处理处罚尺度。

各抽查主体会签相关股室后,报局领导签发处理处罚决定。

第二十五条局领导批准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录入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随机确定的检查对象,报局领导批准后,录入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对不涉密的检查对象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抽查主体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处罚;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部门处理;处理处罚及移送信息录入随机抽查信息平台。

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各检查单位应将处理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随机抽查信息平台中的抽查结果、处理处罚情况和各业务股室及相关部门共享,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抽查主体在遵守本细则的前提下,可以针对每类抽查事项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方案。

第三十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变动情况和财政监管工作需要,监督检查局商政策法规科后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并对外公布。

开展抽查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区教育局将继续通过实施民办教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武汉市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武教发〔〕13号)等文件,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学,培训机构)。今年将培训机构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20重点抽查民办学校以下内容:

(一)贯彻教育方针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

(二)实施法人治理情况;。

(三)依法聘任和使用教职工情况;。

(四)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

(五)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六)发布招生广告简章情况;。

(七)办学许可证事项;。

(八)安全管理情况;。

(九)信息公开情况。

四、抽查时间。

年全年,区教育局将开展抽查3次抽查,时间分别为5月、7月、11月。

五、抽查方式。

依托“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平台,由系统按照设定的条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

六、抽查比例。

抽查的对象不低于民办学校总量的10%,全年各民办学校至少抽查1次。

七、抽查公示。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工作平台,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务网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抽查后续处理。

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指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常态管理,与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挂钩,必要时启动“黑白名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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