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汇总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5: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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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而做出改进。如何在旅途中合理安排时间和预算?下面是一些智者们的名言警句,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新的思考方向。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一

摘要:国有建设项目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国有建设项目一般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建设过程复杂,管理漏洞较多,极易造成国有建设项目资金的流失和浪费,因此,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不仅具有重要性,而且具有必要性。本文拟从国有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拨付、日常开支三个方面来阐述如何有效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关键词:建设项目资金日常开支。

资金是国有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财务管理的核心。作为管理国有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设单位,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防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应从日常开支、工程款支付、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作好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

一、及时申请建设资金。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及时地申请到建设资金,才能保证工程顺利建设。一般来说,国有建设资金拨款主要依据建设工程的进度,其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及统筹拨款。因此,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时上报计量支付申请书,分别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与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已完工程图纸等其他相关资料形成上报文件,作为申请资金的依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将工程资金拨付到位。

二、按时支付建设资金。

国有建设项目的资金支出比较频繁,并且数额较大,很容易形成资金缺口,因此,做好建设资金支出的监督和控制是项目资金管理的关键所在。在实践中可实行“合同控制,计量拨付,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一)计划费用管理。

计划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监理服务费、项目管理费、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等。征地拆迁费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征用土地亩数、拆迁数额,分别经户主、地方征迁办、项目建设单位三方核实后确定补偿标准,有关部门在审核合同、协议无误后按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监理服务费要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每月上报计量支付申请书,然后根据批准后的监理支付申请书付款;项目管理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应根据合同和计划进行控制,确保费用支出履行申请、会签、审签、审批等手续,做到支出合理、合法。

(二)期中工程管理。

期中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是本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相应的组价计算的投资额。具体来说,工程结算部门先审核计量支付申请书中的工程项目内容、数量、单价等,确认完成的工程价款,然后按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完毕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对于工程变更和索赔,应由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及其附录下达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量清单、签发的索赔审批表及索赔费用计算资料等支付。对于暂定金额需要由建设单位下达支付通知,并由施工单位提交单价分析资料和有关付款发票后才能支付。

(三)后期管理。

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门提交竣工结算报表及详细资料和有关文件,由监理部门按规定审核无误后报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须提交政府审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能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尾款。建设单位在审查会签末期工程资金时,必须将工程质保期间运行情况说明书以及政府审计机关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作为直接依据。

三、日常开支管理分析。

为防止建设资金外流,确保专款专用,在建设资金的日常开支管理中,建设单位需要采取科学的管理办法,使资金在安全、有效的环境下发挥最大效益。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国有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在国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同时,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管控措施,使项目资金健康有序运作。

(二)银行开户严格把关。

为防止建设工程资金被挤占、挪用或流失,要严格银行开户管理。具体要求:施工单位所开银行账户与建设单位所开银行账户尽量保持一致,以便实行从上到下的同行管理;各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后,必须将开户行、账号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未经核准擅自设立银行账户的,建设单位应不予拨款。

(三)资金控制有序。

为杜绝施工单位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避免施工单位随意使用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在开立银行账户后需要签订资金管理协议书,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才能对外汇出资金;同时,银行要对施工单位的资金汇出进行监督和制约。

(四)监督检查到位。

为了及时掌握各施工单位的资金收入、支出、用途等情况,全面了解国有项目建设资金的动态和流向,对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其银行存款进行监督,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强施工单位的资金管理意识,并及时杜绝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五)内部资金严管。

良好的资金内部控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现金的收入、支出与记账相分离;现金收入、支出需要有合法的凭据,现金支出要有核准手续;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并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控制现金收支,收到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每日进行严格盘点,同时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严禁白条抵库,并加强内部审计。

参考文献:。

[1]江兆夫,张明丽.《浅谈如何加强企业资金管理》[j].理论学习,2008。

[3]王志文.《浅谈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管理》[j].支通财会,2002。

[4]夏新年.《浅谈国有建设单位的现金管理:[j].交通财会,2002。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二

致银行支行:

根据我方与贵行签署的编号为的《合同》及,我方特向贵行提出如下出账支付申请:

(一)一次性支付。

(二)提款期内第次支付。

提款金额总计为:(币种);(大写);(小写)。

1、我方特委托贵行将我方贷款资金支付给我方提供的交易对手。

2、该笔借款将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

3、在该申请发出之日至支付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保证和承诺仍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截至本申请发出之日,我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截至本申请发出之日,我方确认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项下或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违约或预期违约事件,我方进一步确认,在支付日也不会发生或存续任何违约事件。

6、委托贵方支付时,我方需向贵行提供符合贵行要求的有效支付凭证。

7、本次提款申请是不可撤销的。我方保证已经全部满足借款合同中的所有支付前提条件。

申请人(盖章)xxx。

有权签字人:xxx。

x年xx月xx日。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县支行职工。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布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欠款45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通过他人认识被申请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找到申请人,声称自己经营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一下,向申请人借款肆拾伍万元,说用一个月就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基于被申请人系银行公职人员和以后合作需要,相信了被申请人,遂于当天将450000元现金借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场亲笔书写了借条一并载明了借款人姓名、金额和借款日期,可是之后再联系他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单位和家庭找不见被申请人,以至至今未还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明确,借款数额及借款日期具体,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督促程序申请的规定。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支付欠申请人的借款45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望予以批准为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四

申请人:住址:

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住址: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布支付令

1、督促被申请人偿还欠款 元。

2、督促被申请人支付利息 元。

3、督促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元。

事实和理由: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民事诉讼法》第191条之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明确,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明确具体,符和关于督促程序申请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支付款项 元(大写: 元整),望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 日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五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本期完成了工作,工程量为万元,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应扣除万元,本期申请支付该项工程款共(大写)万元(小写:)。现报上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附件:

1、工程计量报审表。

2、计算方法: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六

申请人:张__,女,___公司文员,身份证________x,住xx市__路__号,手机___________,工作单位是__公司。

被申请人:__公司,单位地址__市__区__路__号,单位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陈__(主要负责人),男,总经理。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下达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____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被申请人招聘的职工。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x个月,被申请人累计拖欠申请人工资____元,有被申请人书写的工资欠条为证。被申请人承诺于x年x月x日前给付,但是经申请人张__多次催要,__公司至今未兑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向被申请人下达支付令,督促兑现拖欠申请人张__的工资。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__(亲笔签名)。

x年x月x日。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七

申请人:住址:

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住址: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布支付令。

1、督促被申请人偿还欠款xx元。

2、督促被申请人支付利息xx元。

3、督促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xx元。

事实和理由: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民事诉讼法》第191条之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明确,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明确具体,符和关于督促程序申请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支付款项元(大写:元整),望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x日。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八

1、督促被申请人偿还欠款______元。

2、督促被申请人支付利息______元。

3、督促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民事诉讼法》第191条之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明确,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明确具体,符和关于督促程序申请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支付款项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望予以批准为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九

尊敬的xx公司:

我于x年xx月xx日以付款方式购买了贵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号号住宅层单元号房,首付款元,贷款金额万元,贵我双方就此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我已于x年xx月xx日支付贵司房屋价款万元,大写。剩余房款按照合同约定应于x年xx月xx日划付到贵司账户/办理银行贷款批贷放款至贵司账户,但由于我个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首笔/尾款购房款,特向贵司提出延期支付房款的'申请,并承诺该笔购房款最晚不迟于x年xx月xx日之前全额支付至贵司账户,否则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贵司可依据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

特此申请,并郑重做出承诺,恳请贵司准允。

本人:

日期:x年xx月xx日

支付尾款申请书通用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级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印发的《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是指采购单位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预算资金是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资金,包括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单位留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拼盘项目要求,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将政府采购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的拨款方式。

市级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后不改变采购单位预算级次和单位会计管理职责。

第五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和资金数额较大的分散采购项目,其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

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将在批复给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表中明确。在年初部门预算尚未批复前,需支付的项目,市财政局将依据有关原则专项处理。

第六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是办理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业务的执行机构。

第七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划拨业务的银行,必须是经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国库部门认证具有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资格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并通过招标形式确定。

第八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按规定在中标银行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以下统称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包括集中采购机构)不得自行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九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各类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资金拨付方式和程序。

第十条纳入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各类资金,各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资金汇集到“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十一条财政直接拨付方式的具体管理程序。

(一)支付申请。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需要付款时,应当填写《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并附上《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有关采购文件提交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采购文件主要包括:市财政局批复的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或质量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已支付应分担的自筹资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采购的发货票、供应商银行账户及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审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核采购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将审核后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和《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采购单位已支付应分担资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及供应商银行账户等资料送交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三)支付。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和《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以及其他采购文件,审核无误后,结合单位的月(季)度用款计划,采购单位将自筹资金缴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由市财政局按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开具支付令,通知银行按应负担的数额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把资金拨付给供应商。

第十二条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国库部门应当依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指令拨付预算资金。

银行必须依据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开具的支付指令及时足额拨付政府采购资金。

第十三条对于采购合同履约时间较长或者采购资金量较大,需要分期分批支付的项目,采购单位必须制定资金分期划拨计划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按规定的支付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导致采购资金增加时,需增加的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和采购单位按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负担比例补足。其中属于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的项目,应当将增加的资金划入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增加的采购资金超出预算的,采购单位应按预算管理审批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追加预算。没有追加预算的,市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不予拨款。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应按照资金来源,分别处理。属于预算资金的,划回市级国库,用于平衡预算;属于预算外资金的,划回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年末终了前5天内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对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属于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按原渠道分别将资金划回同级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属于合同尾款和需结转的资金,办理有关结转下年使用指标手续。

第十六条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当年发生的利息收入,作为市级收入,年终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全额缴入市级国库。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和采购单位要根据银行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按《*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见附件)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必须在月终后3天内(节假日顺延)向国库管理机构和预算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资金活动情况报表,并将实际拨付的财政性资金列报支出。

第十九条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与银行、采购单位、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之间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加强日常账务核对,保证各方账目记录准确、相符。

第二十条市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要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核算与资金拨付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准确拨付。

第二十一条银行应当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及时拨付政府采购资金,不得拖延滞留或转移资金。凡违反规定的,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同级国库部门将取消该银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资格,同时,由同级中国人民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银行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市财政局和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管理监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采购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同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资金进行的监督检查。凡转移、挪用、挤占政府采购资金的,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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