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2: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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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没有彩排,每一次的经历都是实打实的。如何正确使用语言,提高口头和书面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下是一些旅游达人整理的旅游攻略,分享给大家参考。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一

数字政府建设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数字政府建设当围绕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应用数字技术,变革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内容与服务手段,让公众、企业办事更方便、更高效,带动数字社会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数字时代的到来,使服务需求、服务要素、服务价值、服务模式、服务渠道、服务体验都发生了质的跃升。当前,应着力在严控安全底线与安全防线的前提下,推进政府数据资源与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创新与创造数字时代的公共服务体系,真正做到“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特别要“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这为新时代政府服务指明了发展方向,为聚力数字政府建设、打通数字服务经络提供了重要指引。

数字服务是新时代政府服务的新坐标。数字政府建设融合了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数字化创新发展,既是转型升级的螺旋式上升过程,也是创新发展的新征途,将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业务模式与服务生态。就服务生态而言,数字服务将通过“数据服务化和服务数字化”,推动政府服务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其中,转型升级意味着将实现政府服务内容、产品与方式从大厅式、纸质的、线下向网络空间、数字的、线上转变;创新发展则意味着实现政府服务的需求发现、服务设计、匹配供给、优化改进的全流程数字化,将政府服务打造成数字产品。

数字服务丰富了政府服务内涵。“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赋予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新时代的新内涵。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级、多主体、网格化便民服务体系基础上,要充分应用“云大物移智”等新兴技术,打通数字服务的经络,打造精细、精准、人性、韧性、有温度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就是要让政府服务因服务网格化、网络化、精细化而泛在可及,因服务的数字化、精准化、有温度而智慧便捷,因服务的精细化、人性化、韧性化而公平普惠。

数字服务拓展了政府服务形态。“数字服务”有别于“数字化服务”。数字服务是数字化服务的结果,强调需求感知、服务设计、服务供给、服务消费、服务评价的全流程数字化,是政府服务价值链、价值网的全面数字化,是多元而系统的数字服务形态。目前,不少地方的数字服务在形态上仍存在服务流程图片化、服务说明网络化、服务结果快递化等现象。比如,“证照”“批件”“公章”等仍是纸质的、需邮寄。虽然便捷了,但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转型,远远没有做到在“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的基础上,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如今,电子发票、数字签名、数字证照等被广泛接受,已经证明“数字产品”的价值。数字服务将极大促进信息与数据的便捷共享,发挥数据要素的功能,大大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数字服务创新了政府服务模式。“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便民便企服务新模式,使得政务服务越来越高效快捷。当前,只有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的大幅度提升,才能将这些服务新模式落到实处,推动数字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推行,政府审批服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面公开,“证照分离”、精简涉企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的营商环境逐步改善,吸引外资的能力大幅提升。未来,还应针对“一网通办”“跨域通办”等领域的堵点、痛点,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跃居全球领先行列”的目标。

数字服务擘画了新时代政府服务新愿景。“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服务事项,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小窗口、大民生”“为民一件事”改革为契机,以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急迫需求、服务体验等瓶颈问题为导向,通过充分感知、精准匹配、智能供给和智慧评价,构建闭环、精准、精细、有温度的数字服务体系。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二

2020年是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攻坚之年。做好我市20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0〕20号)工作部署,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强化省市县改革协同,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平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撑作用,在信息发布、数据分析和在线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办事少出门,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疫情数据共享。围绕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业务需求,做好防疫数据动态采集。配合省的工作部署,依托公安专网及时接收、归集我市防疫数据,分类、分级开展防疫数据的共享和应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依托疫情数据分析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实现对重点地区来揭人员精准追踪、管理和服务。利用“粤省事”平台的“入粤登记”“省内通行登记”“粤康码”和疫情防控专区等服务板块,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效率,及时发布和推送权威疫情信息,为群众提供疫情线索寻人、个人健康申报、疫情群众监督、行程卡等便民服务。(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优化在线政务服务。依托“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梳理群众常用、急用的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在线服务流程,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不出门办事。加大“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在线审批、远程开会,减少人员聚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在省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政务服务关键环节,优化平台使用体验,进一步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为企业、群众和公务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粤省事。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继续大力推动214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上线,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入学报名、特殊门诊医保报销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特色服务上线。明确“粤省事”运维单位、进驻事项所属单位的职责分工,完善上线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场景应用”,力争实名注册用户数突破200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社保基金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五)粤商通。按省统一部署,推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用能报装、金融等领域企业高频服务事项入驻“粤商通”平台。以公积金业务为试点探索创新开展本地特色服务上线。开展多形式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应用,为企业办理日常业务提供“掌上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

(六)粤政易。全面推广使用政务微信移动办公平台和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切实提升办公办文效率。加快“粤政易”实名注册应用,确保政府序列公务人员全覆盖实名注册。加快建设全市统一oa平台,对接政务微信移动办公平台、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办公。(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审批数据全面共享和实时同步。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支撑能力,推进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一网通办”,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实现24小时“不打烊”。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八)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优化“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不少于100项高频服务“一张表”“一套材料”办理。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部署80台以上的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服务下沉,实现政务服务一体机市、县(市、区)全覆盖和部分重点镇(街)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九)加强政务热线智能化建设。加强政务热线体系建设,推进政务热线平台智能化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整合全市政务热线并延伸至基层,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事项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推动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我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前期调研工作,并按省的统一部署,加快启动平台建设,对接国家、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平台等系统,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牵头)。

(十一)配合做好“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部署应用。按省统一制定的财政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梳理现有财政业务系统,建立全市“数字财政”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在我市顺利部署,实现系统平稳过渡、业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财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水平。(市财政局牵头)。

(十二)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中小融”平台的服务宣传推广和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聚集和中小企业注册使用。依托该平台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站式服务,探索提升p2p风险预警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十三)深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按省统一部署,围绕应急管理全链条,加快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编织全域覆盖的感知通信“一张网”和预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一张图”,打造扁平高效和移动便捷的管理服务工具,开展应急数据治理,建设融合通讯系统、“一张图”指挥决策系统,提升重点专项领域应急能力,构建快速响应和综合协调的应急指挥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模式。(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十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做好大数据专题数据中心、智慧生态云平台揭阳节点及有关站点站房建设工作,研究探索构建我市生态环境个性创新应用,充分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环评审批、固废管理、执法应用、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等全省一体化业务系统,实现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发布。加快推动信息化与治污攻坚深度融合,更好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围绕服务健康广东战略部署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要求,加快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接入政务外网,健全完善全市卫生健康业务网络。启动我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物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七大业务应用协同和监管。推广使用电子健康码,实现8家省试点医疗机构支持使用电子健康码。构建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提升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方面数字化水平,助力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智慧医保”“阳光医保”“安全医保”。(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牵头)。

(十六)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加快我市“智慧人社”项目建设,融入全省一体化“智慧人社”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统一办理、数据共享、服务协同。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精准服务水平。探索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卡覆盖率100%的目标,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融合,深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民政、惠农、扶贫、医疗等领域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十七)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管理水平。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改装治理、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和现场执法监督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持续发展。推进港口码头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支撑保障作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八)推进“数字水利”建设。启动“互联网+河长制”建设,打通信息共享通道,实现协同治水。利用覆盖省、市、县三级全业务、全流程水政执法综合业务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涉水违法案件发现、跟踪、报警自动化,水行政执法定时、定点、可视化以及案件处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市水利局牵头)。

(十九)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模式。建立完整可视的市、县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管理一体化平台,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抓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完善益农信息社建设,提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模式,为广东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提供支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十)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加强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管理工作,健全扶贫信息动态公开机制和扶贫数据会商制度,建立对返贫及新增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扶贫与行业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数据共享,凝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办牵头)。

(二十一)提升法治揭阳信息化水平。配合省做好法治广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争取尽快在我市部署应用,提升我市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效能。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丰富信息化、智能化执法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市司法局牵头)。

(二十二)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强和规范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推进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的深度融合应用,深化“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揭阳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市公安局牵头)。

(二十三)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利用省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成果,整合我市国土空间数据,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平台规划数据共享和同步更新,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自然资源数据支撑,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根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扬长计划”推荐的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学习样板地市经验,加强交流沟通,结合本地实际,复制推广相关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努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优化、基层减负便民再深入、政务服务水平再提质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

(二十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

学习东莞、肇庆市典型案例,推广不动产智能化申办、电子化审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学习佛山市典型案例,推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流程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学习江门市典型案例,推广“微信+智能审批”在商事登记中的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学习广州市典型案例,推广共享盾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二十五)推动全市基层减负便民再深入。

(二十六)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再提质。

学习肇庆市典型案例,推广“一次办成一件事”智能精细化政务服务模式;学习深圳市典型案例,推广无人干预自动审批(秒批)改革;学习佛山市典型案例,推广政务热线智能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七)推动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

学习佛山市高明区典型案例,推广基于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学习珠海市典型案例,推广“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市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继续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和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二十八)继续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和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全省一片云”规划,完善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揭阳节点的建设管理,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迁移一个”原则,有序推动我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部署上云。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外网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外网ipv6改造和边界安全建设。按省统一部署,配合推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地市分节点建设,推动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纵向贯通和共享共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全面深化数据治理。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市直部门共享数据挂接率、数据鲜活率,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公布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免证办”事项不低于150项。优先开通常用证照发证服务和高频事项用证服务,以“粤省事”电子身份认证为基础,把电子用证落实到审批环节,实现群众办事“免证办”。(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利用省级网络安全罩、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apt监测、威胁情报分析等方式提升政务外网边界安全监测能力,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逐步提高政务云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密码防护水平。加强信息系统上线前风险评估,强化网络安全审计,确保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揭阳节点安全合规运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响应演练,持续优化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一)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探索研究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共享体系和政务应用平台建设,并在协同办公、精准扶贫、不动产登记、重要商品监管、金融服务与监管、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流程管理、跨境物流监管、行政执法监管等领域开展探索,初步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区块链技术创新政务服务应用场景。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三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推动了政府数字化建设的进程。作为一个从事数字技术工作的人员,我们常常接触到政府数字化建设的项目,也参与了不少的实践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收获了很多经验和感悟。下面就数字政府建设的主题,我们来一一总结。

数字政府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的必然要求。数字政府建设涉及到政府的各个方面,对政府的全面现代化、高效化、开放化都具有重要意义。数字政府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民服务,为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数字政府建设能够加快政府信息化的进程,提升政府效率,真正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同。

虽然数字政府建设的意义显而易见,但面临着许多挑战。首先,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依然不足,更大的资金尚未投放到这一领域。其次,随着政府数字建设的深入,各种安全问题也不断出现,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需求,这对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应用场景以及业务复杂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有就是,现行的政府信息化建设事实上处于服务部门,由于各个部门的独立性,信息的流转也不够快捷、高效。

针对上述挑战,数字政府建设需要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解决。首先,要加强资金投入,建立完整的投入机制和体系来保障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法律体系,加大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完善隐私保护制度,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再有就是,加强信息化政务平台、数据开放、网上支付、电子证照等方面的建设,促进数字政府的服务网络化、零门槛化,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数字政府建设要素很多,但我们认为,注重以下几点尤为重要。首先,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能力,在全方位打造数字政府的过程中使用更为高效的技术和手段。其次,数字化建设应当注重系统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并建立完整的数据共享机制。还要注重加强沟通,开展多学科、多层面的交流、研究,探索数字化政府建设的最佳实践。

数字政府建设已然成为未来的一大发展趋势。未来数字政府将会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让政府更加接近和了解全体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公正和多样化的服务。数字政府建设还将加强社会服务体系的互动与协同,完善政府全面、全方位的数字政务管理,推动建设便捷、高效、开放、安全、可信赖的数字政府服务平台。

总结。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不仅获得了经验和成果,也清晰了数字化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和挑战。我国当前数字政府建设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我们坚信,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政府更加积极地投入,数字政府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果。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加快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步伐,2021年年底前省、市两级政务信息系统整体上云率达到xx。

以上。

乡镇。

(街道)全覆盖,村居(社区)按需接入,横向接入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省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进一步整合互联网出口,统筹各级互联网出口管理,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2021年年底前完成各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2021年年底前完成市、县级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省、市、县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按照全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坚持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构建覆盖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打破信息孤岛,拔掉数据烟囱,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应用。

2021年选取3—5个重点领域开展目录规范化建设试点,2021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进一步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2021年年底前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推动重点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知识产权等一批主题信息资源库,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推进政务数据质量提升,2021年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政务数据质量审查审核,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辅助决策能力。

2021年年底前实现政府部门全部接入,2021年年底前实现主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按需接入。进一步提升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能力和效能,强化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级联,提升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程度。适时出台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规范管理,2021年年底前实现所有政府部门全覆盖,2021年年底前实现主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提升数据开放平台服务支撑能力,为社会公众利用公共数据创造便利条件。2021年年底前依托公共数据开放网,深化地理信息、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加强开发利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培育数据服务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和行业创新。到2022年,我省公共数据开放网数据总量居全国前列,数据资源开放水平全国领先。

坚持基础应用支撑资源共享共用,由省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建设、统一部署应用,为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2021年年底前进一步丰富认证手段,完善认证功能,简化注册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支撑能力。深化统一身份认证应用,加快推动全省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实现与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内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省通行”。

“多证合一”改革。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2021年年底前,按国家统一规范,完善升级省电子证照服务,对接国家电子证照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按照“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等有关要求,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3.

加快其他共性服务应用。

持续推进电子印章服务能力建设,2021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支撑体系。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推动政务云平台获得安全认证,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条块融合的安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测预警,确保安全工作协同共治。建立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2.

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健全集智能监测、威胁预测和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态势分析机制,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安全检测体系,为全省统一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指挥平台提供数据支持。加强敏感数据保护,实现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加大对数字技术专利、数字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加快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探索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新模式。2021年年底前,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引导医疗机构依法开放医疗数据,实现健康数据资源行业共享。打造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优质、便捷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应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发展“互联网+体育”,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开通“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为居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健身服务。2022年年底前,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深度挖掘与应用健康养老数据,提高健康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精准化。

7.

提供精准救助服务。

2021年年底前,建立全省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程闭环、一链办理、一网通办。支持各地建立“爱心众筹”等网络平台,广泛汇聚、统一调配社会扶贫物资,实现贫困人口生活需求与社会帮扶资源有效对接。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连接”的信息核对平台和资源网络,通过信息核对、大数据分析、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应用,提升救助效率和精准度。2022年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成全省困难群众数据库,全面实现精准救助、阳光救助。

将大数据作为提升社会。

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提升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打造精准治理、有效监管、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1.

完善数字平安体系。

2021年年底前,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实现基层网格信息数据与综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功能。强化数据警务建设,锻造高精尖侦查破案技术力量,规范执法服务。2021年年底前,初步完成政法跨部门协同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政法单位之间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业务协作。完善公安信息化“三个一”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强化公安数据资源智能研判,提高多侦联动、多轨联控和预警防范能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2022年年底前,强化全方位动态监管和综合分析应用,建成较为完善的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

完善应急指挥体系。

2021年年底前,建设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骨干指挥网络,初步建成与国家平台相连的省、市、县一体化公共安全应急响应和指挥决策平台。2021年年底前,整合交通、水系、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貌、植被、气象、人口、风险点和危险源信息,建设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库,建成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应急指挥网络。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实现精准监管。2022年年底前,进一步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信息资源,建成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科学决策的国内领先数字应急指挥体系。

3.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2021年年底前,普查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信息资源库及风险防控一张图。开展物联网感知试点示范,实现重点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地震地质灾害多发区域主要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获取危化品、非煤矿山和消防、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风险和灾情多元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监测预警和评估。2021年年底前,重点开展森林和草场火灾监测预警,初步实现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推进覆盖全省的视频感知、航空感知、舆情感知、全民感知、物联感知一体化的风险感知骨干网络建设,形成综合感知和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2022年年底前,建成省风险感知网络,实现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全面监测和预警智能化。

4.

创新生态治理模式。

2021年年底前,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基本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2021年年底前,加强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建设,提高对大气、水、生态、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及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支撑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2022年年底前,建立完善涵盖生态环境全要素的主题数据库,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环境承载力等数据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推动跨流域、跨地域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互联网+监管”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成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监管事项清单,汇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国资管理等重点领域、行业监管数据,以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2021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决策分析等主要功能,不断拓展业务范围。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运行规范化,推动更多行业纳入监管,不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协同监管机制。

6.

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2021年年底前,完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进与国家、省级各部门、各行业、市县公共信用信息的纵横联通。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金安工程”建设,提升对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大数据和企业信用信息应用。2021年年底前,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拓展征信范围,扩大信用数据应用。完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建设一批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2022年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各行政区域、信用主体和信用信息类别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完善的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机制。

7.

构建数字法治体系。深入大数据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与应急指挥、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全面依法治省决策支持等业务中的应用。

2021年年底前,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系统部署和应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强化执法权力、人员、行为、结果等信息共享。建设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智慧司法业务、“司法行政+区块链”、视频交互和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打造法律服务“淘宝网”。2021年年底前,建设政府立法、“智慧矫正”和刑罚执行一体化等系统,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2022年年底前,构建智能化应用体系,建成集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全面依法治省决策支持系统。

统筹汇聚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强化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提升政府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1.

促进经济调节数字化。

2021年年底前,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加强全省经济动态监测、趋势研判,实现主要经济指标智能化分析、可视化应用。2021年年底前,构建全省宏观经济、数字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分析系统,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支持和风险预警。2022年年底前,全省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宏观调控能力和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

2.

推进统计监测数字化。

2021年年底前,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生产方式,实现大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互补运用和关联分析。2021年年底前,构建符合数字建设新趋势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2022年年底前,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形成“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社会大数据”的政府统计综合大数据。

3.

健全辅助决策数字化。

2021年年底前,全面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2021年年底前,在生态环保、教育医疗、文体旅游、社会保障、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政务大数据深入挖掘应用,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2022年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统筹运用政务大数据、商业大数据、社会大数据,有效预判和处理风险点,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园区、社区、乡村和智慧海洋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技术应用,开展示范创新引领,提升区域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多规合一”,推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城市设施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建设完善房屋网签备案、住房租赁管理系统,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家居和智慧楼宇技术,开展绿色智慧住区、智慧建筑、智慧建造、智慧市政、智慧城管等示范应用。构建城市“智慧云脑”,完善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和调控体系,打造集资源配置、决策支持、融合应用、展示交流、宣传普及、线上线下于一体的省、市两级数据大厅,实现城市治理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2021年启动新型智慧城市达标创优三年行动。

总结。

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将数字园区打造成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样板间”。

4g通信网络,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落实提速降费政策。整合社区各类安防监控系统和技防设施,提升社区安全管理水平。整合社区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改善社区服务,实现数据惠民。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社区治理模式创新。2021年年底前,每个市完成1个以上数字社区试点建设任务,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社区建设模式。2021年年底前,数字社区服务模式和各项应用在各市主城区实现全面覆盖,形成8—10个示范性样板社区。

“宽带乡村”工程,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深化乡村网格化管理,整合人、地、物、事、情、组织等要素信息,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统筹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村庄布局调整、土地资源整理、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全面提升乡村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打造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全省益农信息社建设,打造集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到2022年,农村100mbp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达到85,“雪亮工程”入户数达1000万户,益农信息社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

“透明海洋”“健康海洋”重大工程,优化海洋观测站点布局,构建海域海岛、经济发达区、灾害频发区和典型生态区实时在线监测体系。整合环境监测、预报减灾、水文气象、海洋渔业、远洋运输、海上安全等海洋数据资源,完善全省海域核心数据库,建成智慧海洋大数据共享支撑平台。建设智能海洋牧场、智能船舶、智慧港口、智慧滨海旅游等应用平台,推进传统海洋产业数字化升级。到2022年,全省涉海核心数据共享率达到90。建成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海洋大数据产业集群,逐步实现海洋信息透彻感知、超算互联互通、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智能,有力助推海洋强省建设。

按照。

各市、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规划、协调和实施,同步推进业务发展与数字转型。调整整合各部门现有信息化工作机构,强化统一技术支撑。

推进信息化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实施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持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构建良好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行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竞合机制,融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整合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资源,组建省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联盟,成立数字政府研究院、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举办全国性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培育创新创业新模式。筹备举办数字治理高峰论坛、国际会议等重大活动,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改革创新成果。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作用,强化省市数据大厅展示、体验等功能,全媒体宣传数字政府品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落实省人才新政。

“20条”,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深入实施“泰山人才工程”,引进和培育数字治理研究人才团队。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采用公务员聘任制等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增设一批大数据本科和研究生。

教育。

相关学科专业,争取设立3—5个博士后流动站。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的“智库外脑”作用。

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吸收优质资本参与,加快推动设立支持数字建设方面的基金。建立完善省部合作、政银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专项资金,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落实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修订完善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归口管理。

2022年年底前实现项目审计全覆盖。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五

为做好2021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推向纵深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打造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欠发达地市样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五)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专题应用。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接口规范》开发系统接口,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开发申请用电、水、燃气等功能模块,实现水电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借助银行自助一体机,推动智慧政务在银行网点及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落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政务+金融”新业态。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推动服务实现普惠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大银行部门配合)。

(十一)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推动网站改版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加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务服务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四)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指挥、智慧水利、消防救援、经济运行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一批示范专题应用,初步构建“一网统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统计局分别牵头)。

(十五)申请“一网统管”地市试点。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业务创新专题应用建设,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两平台、城市治理等方面,积极申请“一网统管”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示范区,以示范引领推动全市“一网统管”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级政府分别牵头)。

(十六)推广应用“三大主体”——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办公系统(oa)。

1.通过“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实现随时、随地、移动高效办公。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粤政易”,实现移动办公。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新建移动办公app,已建app逐步迁移到“粤政易”。

2.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搭建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横纵连通的公文交换体系,实现全市公文交换秒达。非涉密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交换,各地自建oa、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逐步接入省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统筹全市标准版办公系统,全市统一标准、集约部署、集中运维,各地各部门一网协同、统一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开发“多项应用”。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粤政易”功能,以黏性应用推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用户活跃度。充分发挥粤政易安全沟通协作平台的能力,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属于工作性质的文字、语音、视频、工作群组、资料传输共享全部转移到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确保政务信息安全。深挖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粤视会、广东网院、知识库等19个省统建应用。创新建设行政执法文书集约送达、智慧后勤、数看阳江、内部“跑一次”等适用于我市的高频黏性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八)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完善数据采集链路,加强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大力开展本地医院、运输、客运、停车场等防疫相关数据实时采集共享,强化涉疫核心数据汇聚;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深入研究疫情态势变化特点,优化排查模型,积极配合做好突发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查找、源头追溯、重点区域划分、核酸检测等工作,同时政务服务部门将已汇聚的各类数据共享到公安部门,为落地核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九)建设舆情大数据平台。设置大数据图文展示屏(展示区),将粤省心12345热线平台的话务情况、部门的办件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部门的行政效能情况等数据实时展示,使我们更直观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分布及诉求办理情况,每月出具热点问题大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让平台成为一个数据准确的舆情收集站、了解民情民意的“领导视窗”。同时,通过大数据的深度分析,对热点问题及政务舆情找准症结所在,提前做好预判预警,把“接诉即办”转型为“未诉先办”,实现群众诉求与民生大数据的融合,赋能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工作等,将大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加快社会信用建设,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将信用报告功能接入粤政易,利用粤政易扩大信用报告使用及面,方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随时查询主体的信用状况,提高人员工作效率,提升主体对社会诚信环境感知度。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形成守信激励对象信息库,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上建设守信激励专区,通过完善守信激励工作机制,丰富守信激励措施、拓展守信激励领域、创新各类“信易+”惠民场景,使守信主体在各类服务中获得更多优惠便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荣誉感,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一)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民生、安全、食品药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对接连通,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监管全覆盖。加快部署我市执法“两平台”,有序推进相关单位入驻,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着力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三)着力提高公共资源“智慧化交易”水平。在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现有的电子化交易基础上,加快升级完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功能,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动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联防联治机制提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四)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实现对“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填报审核、综合管理和可视化展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五)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阳江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治理工作,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底板、底图和底线。加快建设阳江市自然资源一体化应用平台,推动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实现与其他政务系统及省级相关平台共享对接。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六)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ai发布系统的落地,将阳江本地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与粤政易、粤商通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七)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实施“雪亮工程”市级共享平台项目,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市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夯实、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现代化交通环境;推进公安事项上线“粤省事”平台,深化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和民生自助服务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无证件(证明)办事”,推行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优化服务措施,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安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新措施,切实提升企业以及群众办理公安业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推动应急指挥系统精细化。搭建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接入“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并推广应用。依照“一级建设、多级共用、本地扩展”的思路,依托“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标准架构和基础应用功能,开展阳江市本地定制化建设,建立一个统一覆盖全市的应急指挥系统,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九)构建消防新型信息化架构。建设消防救援支队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治理及数据可视化,全面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建设政务网消防专区,支撑指挥网和政务网应用。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志愿活动分别纳入“南粤家政”培训工程和“社会主义文明实践示范所”建设内容。依托“粤省事”开展实名登记制培训和知晓率调查,建设线上消防科普馆。利用“粤商通”平台推行消防安全预约上门服务,全面推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线上大承诺和自查报备。(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推动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通过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22个商事登记事项和与开办企业关联的4个事项(公安刻章、申领发票和控税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等服务,深化线上开办企业服务功能拓展,实现开办企业“一次采集,一步办结”,实现企业设立登记“智能审批”,秒批秒取营业执照。同时,探索推广“政银通”一体机智能服务,在商业银行网点布设“政银通”一体机,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一)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全省民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针对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等业务,全力配合省民政厅对相对分散的民政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构建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提升民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水平。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满足群众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二)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根据全省加快推动“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项目组推进“数字住房(粤安居)”平台的开发使用,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市民和企业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完备的房地产行业数据库,全方位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三)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服务能力。利用政务云、公共支撑能力等建设成果,通过引入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开展“区块链+不动产”、智能审核的探索建设,并通过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拓展“交房即交证”“农房一体批量登记”业务等多个方面,推动阳江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四)推动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推进偿还纯公积金贷款、纯商贷和组合贷款历次提取网上办理。依托粤省事平台上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月提取还贷签约、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异地公积金转入申请、还款计划查询、提取明细查询等八个事项。推进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在电子证照的支持下进一步精简办事所需材料。(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五)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部署,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双拥工作管理、优抚信息管理、退役士兵安置等功能模块,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十六)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配合省教育厅推进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中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七)提升农业农村局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做好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协同推进广东农业农村资源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财务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全国国资国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四十二)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要求,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彻底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牵头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六

做好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七

2022年是我省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迈进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做好2022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省数字政府均衡协同发展为抓手,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引领,聚焦省域治理与政务服务两个着力点,全面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推动我省数字化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打造全省统一移动政务门户,强化政务应用创新,推进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推动实现全省数字政府协同均衡发展。

(一)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全面启动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印发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发展任务和目标,以地市为主体建设落实。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研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不断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二)完善全省政府统一协同体系。推进“粤政易”平台自主管理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各部门业务应用自主进驻平台。完善“粤视会”平台功能,支持各地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高效接入,提高平台分级管理、互联互通和标准流媒体服务能力。全面推广省数字政府填表报数系统,实现基层干部填表报数工作量压减60%。(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探索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全面梳理各级部门事项清单和业务流程,探索制定适应数字化发展要求的业务流程标准,推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并在珠海、佛山、惠州、江门等地开展试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四)深入推进“省统市建共推”工作。在全省复制推广数字政府基层应用建设试点优秀成果经验。支持广州、阳江、云浮市探索“城市码”“省事码”应用,支持深圳市探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深圳分中心与省平台互信、备份,支持珠海市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pdmm),支持惠州、肇庆市探索“免申即享”“无感办理”模式,支持东莞市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的证照查验平台,支持中山市探索政银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和运营体系,完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和机制,加强数据要素相关标准和技术研究,探索构建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力争在年内取得新突破,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五)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推动首席数据官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模式。加快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推进公共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试点,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相关制度。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加强公共数据资产凭证规范化运营管理,不断拓宽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七)促进数据交易流通。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搭建数据交易平台。推动数据经纪人、“数据海关”试点。支持深圳市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交易控股集团,深圳市政府牵头)。

(八)强化标准和技术体系研究。搭建结构清晰、系统高效的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准化成果。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健全大湾区数据基础设施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政府牵头)。

(九)探索数字空间创新应用。开展存证链、数字空间相关技术和理论研究。发布政务版个人和企业数据空间,通过“粤省事”“粤商通”平台对外提供可信授权访问服务。探索推动设立数字法人,实现数字化业务运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强化省市两级政府治理协同,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持续深化各部门专题和行业应用建设,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十)完善“一网统管”省市联动体系。

1.提升“粤治慧”基础平台支撑能力。完善平台功能,建设指挥调度中心、协同联动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实现省市两级平台互联调度。探索建设“会议会务”专题应用,为重点专题会议提供有力支撑。开发pc端、移动端应用,强化领导决策辅助等功能。(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全面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加快市、县(市、区)“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基础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牵头)。

(十一)提高经济调节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1.提升科技创新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加强业务场景数据深度应用。开展“一网统管”科技创新专题建设,实现对全省科技资源状态的态势感知、形势分析预判和宏观决策。(省科技厅牵头)。

2.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加强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归整和重点细分领域研究分析,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构建集群概况、产业链全景、产业提升、工作协同等模块。依托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深入实施产业集群“链长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强化财政智能化管理能力。优化完善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逐步纳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管理等业务。建设财政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智能财政业务拓展平台,加强财政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强化风险防控、监督预警和智能应用。(省财政厅牵头)。

4.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发展。完成“金审三期”建设,完善审计大数据中心可视化应用,加大审计数据资源利用,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加快“数字审计机关”建设,实现审计作业和机关管理协同高效。(省审计厅牵头)。

5.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建设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行业和机构监管全景图、机构监管评级、机构风险预警等功能。运用大数据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省内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十二)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1.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监管综合应用支撑平台、智慧决策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专区,初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汇集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提升食品、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助力精准监管、靶向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2.加强智慧药品监管。建设“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实现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监测和风险管控、追溯管理等业务应用。完善药品监督管理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省药监局牵头)。

3.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优化完善“两平台”功能,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打造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执法部门领域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指挥业务协同。(省司法厅牵头)。

4.深化“互联网+监管”。优化升级“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建立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监管事项一张清单,理清监管责任链条。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减少监管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数据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时段动态监管,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三)提高社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1.推进平安广东信息化建设。推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应用,打造综合网格管理、矛盾纠纷化解、态势分析决策等应用,推进省市平台对接。加快研判分析、全景视图、平安指数等应用推广,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预防预测预警能力。开展“一网统管”公安专题建设。在全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中推行“粤省事码(粤居码)”,开展全省户籍信息电子化、户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应用。(省公安厅牵头)。

3.强化提升智慧应急能力。深化“一网统管”风险防控与应急指挥专题建设应用。打造工矿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智慧森林火灾防治监测预警、雨量致灾智能分析应用等系统。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省灾害现场应急救援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4.提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设“田头智慧小站”,组织开展数字农民大培训。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管理云平台,构建全省美丽乡村数字管理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5.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打造广东数字供销,整合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协同管理和融合创新,提升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省供销合作社牵头)。

(十四)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

1.构建人社管理大数据体系。建设大数据监管监控平台,实现对社保基金、就业创业资金补贴、人事考试等实时监控及预警。探索建立趋势分析、形势研判等辅助决策体系,提升人社行业管理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2.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建设完善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大规模检测、接种和监管要求。加强“粤康码”运行保障,确保粤澳通关凭证稳定运行,结合粤港恢复通关工作安排加强系统支撑保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水平。构建“数字住建”数据资源中心,推进“粤安居”平台建设应用,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打造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市场全过程监管。推进“数字建造”项目建设,提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4.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治理。加快交通规划、建设管养、综合运输业务协同等平台建设,有序开展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智慧航道”、“数字农村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5.推进文化旅游智慧化监管。构建全省文化旅游智能综合监管平台,辅助行业监测与应急指挥。完善文旅应用专题数据库,推动全省文旅系统政务数据汇聚融合,探索文旅行业多源社会数据融合创新。(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十五)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智慧自然资源管理能力。构建省域自然资源时空数据支撑体系,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配置与协同服务应用。持续完善自然资源业务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土地利用市场等监测监管能力。(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2.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构建成品油管理、天地车人一体化、水污染防治综合业务应用,强化环境管理业务协同。完善环境与应急监测、固体废物等管理应用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业务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3.提高智慧水利管理能力。推进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提升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感知监测能力。深化“一网统管”水利专题业务应用场景建设,加强水利数据资源集约汇聚和共享应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调配、河湖管理智慧化水平。(省水利厅牵头)。

4.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节能监察、节能规划、节能考核等模块,为节能业务管理提供支撑。构建能效指数、能效评价、节能形势分析等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能耗双控精准监测预警。(省能源局牵头)。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利企便民,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

(十六)优化政务服务机制。

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在全省各级推出高频“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商事登记、人才引进等领域探索高频事项秒批、秒办。优化升级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设全省事项运营中心,推动各类系统对接联通,实现电子证照免提交全流程闭环管理,有序推进“四少一快”政务服务优化。(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跨境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专区和移动端专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窗口授信协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和港澳互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专窗,推进一批高频事项“跨境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创新构建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基于车载场景的(v端)移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事项创新+数字赋能+车端支撑+场景提升”的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移动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务服务创新研究的深度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拓展“好差评”评价渠道,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强化差评的督促整改。深化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市级、部分区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纳入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大厅监督可视化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持续打造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整体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七)深化“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强化“粤省事”平台开放集成能力。建设完善“粤省事”app,支持各地各部门新进驻服务一次开发、多端复用。丰富移动端集成套餐式服务、“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不断优化平台使用体验,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使用便利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提高“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粤商码”免证办、业务授权、消息推送、云勘察等平台基础能力,开展3至5个行业专题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推动高价值服务事项接入,实现广东活跃市场主体全覆盖,平台月均活跃用户超过2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深化“粤省心”平台应用。健全咨询投诉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粤省心”省级平台与各地市平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开展多渠道运营。强化智能客服、智能质检等智能化应用,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发现挖掘社会民生、营商环境中的“弱信号”和“强触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全面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在全省行政村和镇(街)持续投放自助机,实现全省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新增上线100项高频服务事项,推动实现自助机服务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累计业务办理量超过4000万笔。试点通过自助机开展“跨省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八)提升数字化民生服务水平。

1.构建教育大数据应用体系。推动基础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完善优质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加强教育大数据分析,探索互联网环境下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助力教育决策精准化、科学化。(省教育厅牵头)。

2.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建设完善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3.提高人社数字化服务水平。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模式,探索推进社保卡“全省通”“湾区通”“跨境用”。升级改造省集中社保系统,优化社税、社银平台,实现省内业务协同、跨省业务联动。推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无感认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4.强化民政信息化服务能力。构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养老、慈善、儿童福利、殡葬、城乡社区、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系统,为民政业务办理提供信息化支撑。推进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残疾人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省民政厅、残联牵头)。

5.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升级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各项医保政策平稳落地提供信息化保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65%以上。(省医保局牵头)。

6.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发展。推广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实现军休服务、烈士评定申报服务“一网通办”。强化数据对退役军人工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精细服务的支撑。基于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集约系统应用,构建全省联动的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十九)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对关联许可事项实行“自由组合、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省有关系统与国家垂直审批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向地市回流,在试点城市完成第二批16项改革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扩展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提升审批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3.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提升电子税务局服务水平,推动电子税务局实现政策速递精准推送,提升退税电子化水平。推动涉税涉费数据“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省税务局牵头)。

4.推进财政补贴(补助)“一网式”办理。加快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第二批省级项目上线和试点地市平台建设推广,年内实现相关省直部门全覆盖。推进平台对接“粤系列”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保障各级财政惠企利民政策快速落地。(省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升级电子口岸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全省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广东“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应用、口岸通关大数据应用等服务,不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省商务厅牵头)。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升级“信用广东”平台2.0,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向纵深发展。在28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7.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平台,建设公证在线、仲裁在线、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模块。推广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综合管理平台。(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牵头)。

完善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架构,提升政务云、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公共数据供给能力,健全公共支撑平台,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提高政务云服务能力。推动省级政务云资源规模升级扩容达到30万核。构建安全可靠、异构统管、一云多芯的国产政务云服务环境,为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提供可信国产政务云服务。强化全省“一片云”统筹管理,提升政务云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政务云管理制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一)强化政务网络承载能力。以省财政厅为试点,加快推进“管理1+n”模式落地及网络集约化建设。推动市、县(市、区)政务外网多业务平面建设,开展政务外网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逐步整合各类专网。探索5g无线政务外网切片应用,推动在“粤政易”移动办公、应急指挥场景下移动终端安全高效接入政务外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共享数据平均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累计支撑全省超过10万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证照和纸质材料免提交。推进省视频和感知数据共享管理平台建设,实现130万路以上视频联网共享。(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牵头)。

(二十三)优化公共应用支撑能力。创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服务和身份核验方式,探索省市两级认证管理模式。强化电子证照系统支撑能力,优化证照签发和共享业务流程,扩大证照应用范围,提升证照应用效率。建设全省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支撑能力保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四)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强化省市政务云一体化安全运营能力,加强政务网络安全管控。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完善安全检查审计、风险评估机制,提升数据安全运营能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密码应用。编制发布2022年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开展“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强化政数部门与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网络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点时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加快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机制,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驾护航。

(二十五)健全数字政府法规制度体系。研究起草《广东省政务服务条例》《广东省数据条例》《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数字政府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政府服务自助机、政务服务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填表报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电子印章等相关管理办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牵头)。

(二十六)推进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将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交由省交易集团统一开展运营。强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建设与管理,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在线监管水平。(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

(二十七)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优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持续强化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的指导,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形成开放多元、能力互补的建设运营格局。构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要素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全要素信息线上管理和分析研判。(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标准化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强化标准落地实施跟踪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标准符合性审查,推动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布数字政府标准目录,加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管理等相关标准建设,制修订标准规范不少于40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政务信息化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评等第三方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支持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做大做强。培育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加快组建和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产业联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广东大数据发展联盟。推动全省完成信创工程验收,搭建信创应用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应用适配测试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实施公务员数字化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分层次、分系统、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打造数字化能力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举办第二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推进工作,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数字政府建设案例范文汇总篇八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政府建设逐渐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政府建设是指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能,改善政府服务对象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过程。在数字政府建设实践中,我获得了一些宝贵经验,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一、加快信息化应用进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数字政府建设的本质是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信息化技术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加强内部信息化、电子政务办公、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就在于通过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程度,实现政府高效运转。

二、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公开透明。

信息公开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在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方面政府应该做出更多的努力。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公民参与和政府问责等方面的建设,通过网上政务服务、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社交媒体和其他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有价值的信息,做出公开透明的决策,增加民众信任度。

三、科学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数字建设。

数字政府建设要达到最终目的必须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政府部门应当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根据不同阶段提出可行的方案,既要注重前瞻性,又要注意可持续发展,要推动数字政务建设在各个领域的协调推进,加强横向和纵向的协同和统筹,实现数字政府建设目标的共性化、标准化和规模化。

四、加强技术保障和人员建设,确保相互配合。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足够的领导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来支持。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强调基本常识和技能培养,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强与信息产业的联系和合作,互动配合并实现协同发展。

五、重视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提高数字政府建设的可靠性。

信息安全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谨防风险的重要措施。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政府服务系统的安全防范,提升政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意识,同时培养风险意识,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方案,充分做好未来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预案,确保数字政府建设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数字政府建设正是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数字政府建设的顺利实施,政府应该更加重视数字政府的理念和技术手段的应用,充分发挥政府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政府服务的创新,创造出更加先进和富有效率和效益的服务模式。同时,要加强与公民的沟通和联系,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数字政府建设真正成为满足公民需求、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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