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申请书如何写 北京税务证明(二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7: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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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北京税务申请书如何写一

首先,感谢大家给我提供了展示自我和施展才华的舞台!我将珍惜这次提高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勇敢地走上台来,接受大家的评判。

我叫××¥,今年××¥岁,现任中国××保险公司邳州市支公司经理,经济师,大专学历,南大研究生在读。岁到农村下放劳动锻炼, xx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月从事人保工作,历任业务员、副科长、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先后三次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所在公司日前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现在,我要竞聘的是人保××××××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我的任职优势有这样几点:

一、对人保事业有着血浓于水般的感情。我从事保险业二十多年,可以说,我的青春,我的苦乐,我的荣辱,都与人保二字息息相关,我以我是人保一员而感到自豪和骄傲,我愿为人保事业的发展,无私奉献我的一切,渴望在更大的空间里,施展才能,为人保事业的大厦添砖加瓦。二十多年刻骨铭心的保险情结,给了我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力量,也是我成就事业的基础,更何况我对人保事业的爱,是如此的专一和执着。

二、对保险事业有着强烈的开拓进取创新的欲望。我一直认为,保险业充满了挑战和机遇,从事这样的事业,因循守旧,谨小慎微,畏缩不前,只能因无所作为而淘汰。因此,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上,我都不甘平庸,敢为人先。年月产、寿险分设,我接手邳州公司,当时背负多万元的包袱,内外交困,步履维艰。我审时度势,提出“前三年打基,后二年谋发展,进入新世纪腾飞”的中长期规划,现在这些目标已经全部实现,不仅甩掉了历史遗留的包袱,而且业务迅猛发展。公司业务由分设前的余万元,到××年突破万元大关,增长近倍。尤其是进入新世纪的三年里,净增保费万元,年均增长率达。××年底实现保费收入万元,同比增长,人均保费万元,实现利润万元,人均利润万元,位居六县之首,实现了跳跃式发展。

三、对保险工作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从保险业务员做起,至今已有二十三年,在领导岗位已经工作了十五年,其中,在年副经理岗位八年,在年经理岗位七年,可以说保险业务的方方面面,了熟于心,业务再错综复杂,也能应对自如。作为一线展业的基层公司,业务开展的成功与否,相当程度上依赖与保户之间的亲和力,靠的是较强的协调能力、社交能力、公关能力。去年徐塘发电厂技改国家立项,面对如此黄金保费资源,各家保险公司纷纷亮出极富诱惑力的优惠条件。我上联市级公司组成攻关组,下让业务员全方位跟踪服务,并且调动一切力量进行公关社交活动联络感情,经过省、市、县三级公司上下联动,力挫群雄,终于获得首席承保人的资格,成功签订了企财险业务保费达万。在着力塑造人保企业外部形象的同时,公司与政府,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个公共关系,为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坚持党性原则,做到清正廉洁,克已奉公,以身原则。我坚信“已身不正焉能正人”的信条,一言一行都能起到垂范作用。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注重加强团结,发挥群体作用;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业务发展上,强调开拓进取,服务创新;在经营管理上,遵章守规,合法经营;在队伍建设上,鼓励学习,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在工作岗位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多年如一日,每天早晨提前一个多小时上班,从未休过一个节假日、双周日。把职工的冷暖,时刻挂在心头,在给一线员工的办公室安了空调四年后,我的办公室才装机。我自知不是科班出身,初始学历不高,所以就不断的进行再学习,努力的充实自己,提高自己,除了坚持学习业务知识外,年电大中文专业毕业后,又相继参加了北京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和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的学习,并且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学习,努力创造学习型企业,目前,已有的员工拿到了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证书。

五、有着斐然的工作业绩。接手公司时,百孔千疮,如今,不论是设施设备,还是服务管理,都走在全辖的前列,公司先后荣获市“先进支公司”、“标兵支公司”,邳州市和市政府多次授予“双文明先进单位”,年代表分公司参加全省业务考核,在家参评单位中,荣获第七。去年经过市公司综合考评,获“奋进杯”先进单位。××年保费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面完成分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指标,不仅又一次荣获市“双文明”称号,还被评为保险系统省级先进单位。

有关北京税务申请书如何写二

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024):

我局于20xx年03月28日至20xx年07月29日对你(单位)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收取售房款收入共计265445515.60 元,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收取代办费用金额为2541859.51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经查你单位20xx年4月30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160000000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冲抵你单位与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的欠款160000000元,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收入16000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四)经查你单位20xx年5月31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26413855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直接抵扣应由你单位支付的工程款26413855元,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收入26413855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五)经查你单位于20xx年2月23日将开发的“国际广场”项目转让给了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已经按转让协议办理全部手续,已于20xx年12月31日将总转让价款1599980000元全部结清,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经查你单位20xx年在管理费中支付股东个人车辆保险费用等共计67414.14元;20xx年收取代办费用2407542.29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均未调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七)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至12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将股东个人名下的汽车三辆计提了折旧费,合计734331.72元;20xx年收取代办费用共计134317.22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

你单位检查纳税期间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共计183张在开发成本中列支,金额合计317173200元,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票证管理中心鉴定,伪造发票35张,金额130000000元,无开具数据发票8张,金额56000000元;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鉴定伪造发票及领购单位与发票上加盖印章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共140张,金额131173200元。经检查组外调核实,上述发票票面印章单位与你单位没有业务发生和相关经济往来,没有为你单位开具过发票,业务不真实;

你单位于20xx年2月23日将开发的“国际广场”项目转让给了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已经按转让协议办理全部手续,已于20xx年12月31日将总转让价款1599980000元全部结清,未进行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

以上均未调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四条第一款“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十二条第一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营业税计9551033.46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四条第二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计477551.67元。

(三)根据京政发[1994]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本市自1994年1月1日起,从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教育费附加计286530.99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第七条第二项“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土地增值税计222616290.11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三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财政部令[199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计133283286.83元。

(六)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对你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的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计27043670.70元(其中:营业税滞纳金6716313.7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 334863.91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19992493.02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帐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xx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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