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 最美庭院申请书怎么写(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7: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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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一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为打造美丽源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庭院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秀美庭院、精美庭院两个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

最新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二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街道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开展“美丽庭院”建设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家园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建设美丽村居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全面发动、争创示范、考核评选,从“点”到“线”向“面”推广,培树一批绿化美、布局美、清洁美、整齐美和人文美的“美丽庭院”,并逐步形成“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机制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推进全村“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力争在一年内全村“美丽庭院”建设的覆盖率达到30%,三年内达到100%。

1、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内栽种花草树木,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绿化面积达庭院的20%。

2、庭院环境布局美。通过动员家庭墙体改造、变废为宝等行动,使庭院内布局合理,无违法搭建,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设施、地面、墙面等完好无破损,无敞开式家禽畜牧养殖现象;庭院内外的景观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3、卫生环境清洁美。通过清理院内、房屋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养成自觉将垃圾入桶(箱),达到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庭园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倡导家庭成员自觉实行垃圾分类。

4、物品摆放整齐美。通过对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的消除整理,使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有序,无乱搭、无乱推、无乱挂之物,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5、风尚和谐人文美。树立良好家风,拥有健康积极的家庭氛围,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村居组织的各类活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坚持邻里互助,拥有良好的邻里关系;积极主动参与“美丽庭院”建设。

最新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创造性落实“新城五创”决策部署,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为打造美丽源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庭院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美丽庭院。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四、评选标准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秀美庭院、精美庭院两个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

最新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四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共享美丽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第二届“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院落美、居室雅、厨厕净、家风正、村庄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镇的家庭庭院,均可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一)院落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院落里的物品整齐摆放;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庭院整洁。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院内绿化可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种植果树、蔬菜、花卉等。

   (二)居室雅。家居整洁美观,桌面地面每天打扫,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保持干净明亮;床单、被罩、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日用针织品清洁、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三)厨厕净。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旱厕改造后的卫生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厨房和厕所的垃圾及时清除。

   (四)家风正。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情趣健康。

    (五)村庄美。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有栽种便利的栽种花草树木,家庭成员积极配合村容村貌改造提升行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1、评选名额。名额不限,各村“美丽庭院”的创建户数要达到总庭院的20%以上。

   2、集中推荐。由村民代表推荐,两委会审核集中上报。

   3、家庭自荐或他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群众可直接向镇创建评选小组或村两委报名或推荐其他家庭庭院。 

   4、审核公示。由镇“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由村创建评选小组集中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美丽庭院”,确认为我镇“美丽庭院”创建户,结合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结工作进行表彰,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和物质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妇联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群众代表会议、党员活动日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4、初审报送方式:“美丽庭院”申报表(见附件)、不同角度拍摄的庭院照片至少4张。

电话:18866039992;15863120429;0534-7751909(群众可直接打电话自荐或推荐);

微信:

qq281178952; a15863120429; wyj20120525;

邮箱:[email protected]

5、上报时间: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参评的“美丽庭院”,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最新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五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争做清洁美丽新农村的建设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饶埠样板”。

二、评比办法

“美丽村庄”、“美丽站所”的评比由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每月打分评比。“清洁家庭”、“美丽庭院”的评比由各村(居)委员会成立妇联干部、妇女代表、党员、村组长或村民代表等组成10人左右的评选小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同时评出“卫生较差家庭”。

三、评比比例

“美丽站所”“美丽村庄”评比原则上每个月各2个。“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原则上每个村(居)委员会各十户,具体情况可根据村情酌定。

四、评比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人居环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创评工作,镇领导班子负责指导各村环境卫生评比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比的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各项活动,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3、严格执行标准。评比活动要坚持标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结果真正发挥作用。

4、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评比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形成比学赶超、你追我赶的良性循环,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最新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入挖掘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民增收潜力,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两会精神,为加快我县脱贫步伐,确保按时脱贫,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以高效开发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庭院资源为主线,以市场为主导,以科技为支撑,以扶持服务为保障,实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脱贫不返贫为目标,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使其成为全县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一)因地制宜:坚持“一屯一品、订单种植、全面发展”,覆盖所有村、屯和农户。 

(二)市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科学选择庭院种植品种,增加农民收入。 

(三)统筹施策:乡镇政府统筹谋划,针对村屯基本情况,精准施策。 

2018年,全县域发展庭院经济,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村除外),鸿兴镇实施庭院经济整镇推进,其它乡镇分别重点打造1个示范村,各乡镇剩余的行政村范围内重点打造1个示范屯,主要交通要道沿途村屯是打造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做好数据统计。各乡镇要做好发展庭院经济村屯种植面积的统计、落实工作,细化到村、屯、户,面积细化到平方米,并做好品种确定、订单签订等服务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立足资源条件、经济基础和市场需求,结合精准扶贫,制定本乡镇庭院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三)规范种植品种。庭院种植作物主要以辣椒、果蔬、中草药、棚膜为主,必须实现一屯一品。 

2018年发展庭院经济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模式。 

1、鸿兴镇整镇推进发展庭院经济,由农户通过自筹或利用小额信贷等资金自行发展辣椒、果蔬、中草药、棚膜种植项目,并向当地镇政府提出发展项目申请,经当地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民代表等进行核查验收,按实拉实测面积上报并进行补贴,每平方米补贴1元。 

2、开通镇、瞻榆镇、双岗镇、边昭镇、兴隆山镇、新华镇、乌兰花镇、向海乡、八面乡、什花道乡、新发乡、团结乡、新兴乡、苏公坨乡、包拉温都乡发展庭院经济,由农户通过自筹或利用小额信贷等资金自行发展辣椒、果蔬、中草药种植项目,并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发展项目申请,经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民代表等进行核查验收,实拉实测核准面积上报并进行补贴,每平方米补贴1元,每户庭院种植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超过1000平方米的按照1000平方米进行补贴;少于1000平方米的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只有整屯推进的村屯农户享受庭院经济补贴。 

3、非庭院种植面积不享受庭院经济补贴政策。 

4、贫困户利用扶贫资金补贴,非贫困户利用种植结构调整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乡镇直接补贴给农户。 

(一)农业局:负责庭院经济组织协调、督查调度、面积抽检、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财政局:负责庭院经济资金审核、拨付与监管工作。 

(三)扶贫办:负责贫困户审核和贫困户项目备案管理。 

(四)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五)林业局:负责庭院果类栽培技术指导工作。 

   (六)乡镇: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做到宣传到位、核实到位、督促到位、服务到位。负责验收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确保数据准确。 

 (一)2018年4月10日前:乡镇做好种植品种确定、面积统计,并将统计表上报至农业局农业科。 

(二)2018年4月15日前:乡镇落实好庭院经济品种、面积,组织农户做好生产资料准备工作。 

 (三)2018年4月——6月:组织农户适时播种生产。 

 (四)2018年7月——9月:做好技术指导、面积核查、验收等工作。 

 (五)2018年10月:组织农户适时收获,出售,做好效益统计分析。 

为保障我县庭院经济高效、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通榆县发展庭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振兴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延安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李长仁    副县长 

成  员:李志远    县农业和畜牧业局局长 

        曾宪东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军    县扶贫办主任 

        孙长岭    县审计局局长 

        王  建    县林业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和畜牧业局,负责全县庭院经济发展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抽查检查等工作。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县政府年终绩效考核。 

最新庭院该在申请书汇总七

为进一步提升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南曹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组织广大家庭参与整治美化家居环境,创建“美丽庭院”,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实践中贡献力量,不断增强农村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改变家庭环境卫生入手,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培养良好家庭卫生和生活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打造安居乐业、美丽舒适的家居环境。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凡居住在南曹村的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

四、评选标准

1、居室美。家居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地面无尘土污物,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房屋门窗干净,墙壁房顶无灰尘蛛网;被褥衣物叠置整齐,床单被罩窗帘门帘等干净整洁。

2、庭院美。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污水;庭院地面平整清洁,生产生活用具、农用资料等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圈舍整洁卫生;有条件的家庭适当栽种绿植、花草。

3、厨厕美。厨房整洁干净,无污水,无腐烂霉变食物、无乱堆乱放杂物;炉具、灶具、灶台清洁卫生,餐具用完及时清洗摆放整齐;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厕所建设规范、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基本无臭。

4、家风美。家庭成员仪表整洁,勤劳朴实,尊老爱幼,和睦邻里,崇尚科学,诚信友善,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注重家风传承和家庭文化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一等奖1名,2等奖3名,3等奖6名,鼓励奖20名。

2、评选流程。7月21日前,参加“美丽庭院”评选的户请自行到村委会报名参选。7月17日-7月21日,成立村民评选小组,请志愿成为评选小组成员者到村委会报名。7月22日-7月28日,村民评选小组实地观摩参选庭院。7月28日,在村委会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由村两委会审核后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

3、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庭院,确认为我村“美丽庭院”,于8月份表彰大会上表彰奖励。

六、奖励办法对评出的村级“美丽庭院”,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标准,村委会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一等奖:现金500元二等奖:现金300元三等奖:现金100元鼓励奖:厨房置物架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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