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优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4: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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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生活就像一本书,而总结就是我们书写生活的一页。总结是对自己成长和进步的记录和表达,能够激励自己更进一步。以下是一些行业内的最新研究报告,可以帮助您了解当前趋势。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规格: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出让面积: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让土地面积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乙方有权将该土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受让之第三方。

4、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5、甲方拿到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违约金以国土资源局核算费用为标准),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双方家属共同见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三

仁国土矿挂告〔20xx〕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理(试行)》(国土资发〔20xx〕197号)有关规定,为满足我市各项建设对砂石土的需求,经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我局决定对盐津社区砂石厂采矿权予以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仁怀市盐津社区砂石厂规划设置于盐津街道梅子坳村,矿。

区地理坐标东经106°22′21″-106°22′39″,北纬27°48′17″-27°48′33″,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矿区面积0.0688平方公里,开采标高+921.0米至+815.0米,初步查明资源储量948.6万吨,可开发利用资源量748.1万吨,拟出让期限为20xx年,挂牌起始价为250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的整倍数。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1.x=35635455.51y=3078016.59。

2.x=35635625.26y=3078012.10。

3.x=35635603.21y=3077894.94。

4.x=35635750.00y=3077950.00。

5.x=35635729.37y=3077730.50。

6.x=35635536.35y=3077648.88。

二、出让方式、时间和报名地点。

(一)出让方式。盐津社区砂石厂采矿权采取现状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人只对矿区范围出让年限内砂石土矿产资源进行出让,对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向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二)公告时间。本次挂牌公告时间为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5月10日。

(三)挂牌时间。挂牌公告结束后即进入公开挂牌时间,公开挂牌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24日。

(四)报名地点。仁怀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仁怀市国土资源局3楼)。

三、竞买人资格。

凡符合采矿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期内到仁怀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或报名申请参加竞买,并索取该采矿权出让的相关资料。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3、缴纳竞买保证金凭据。

五、竞买保证金及矿业权价款交纳。

(一)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报名时,每位竞买人应交纳相对应采矿权竞买保证金。获得该采矿权的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竞买矿业权的出让价款,未竞得矿业权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退还(不计银行利息)。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所收取的出让金额为矿区范围出让年限内所采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价款,不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及其他应交国家规定相关税费。

(三)本次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须全额交清所竞买矿业权价款,再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交视为违约,将依法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矿山地质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仍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矿区的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或其他原因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由竞得人向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三)本次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成交金额为采矿权价款,不包含其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办理林业、工商、环保、水利、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相关证照及所需的各项资料,其收取的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担。

七、相关事项。

(一)仁怀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开展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时,由资质单位垫资开展了前期地质评价工作并编制了矿区范围《地质简测报告》,竞买人在成交后须向编制单位交纳前期工作经费。

(二)竞买人需到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踏勘的,可联系仁怀市国土资源局矿权管理股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不统一组织。

(三)取得采矿权后,矿业权人须在6个月内投入生产建设。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在6个月内启动生产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

(四)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五)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及挂牌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仁怀市国土资源局提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仁怀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明女士。

开户单位:仁怀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仁怀市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27101000120xx00007474。

20xx年4月21日。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四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职责,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职责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职责,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一)甲方的违约职责。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_,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职责。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到达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职责。

(二)乙方的违约职责。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状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构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职责。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透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取下列方式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务必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五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区建材综合厂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性质、面积及现状。

该宗土地位于新庙镇将军村,系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面积6622㎡(以实际测量为准)。该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给鄂城区农行,后此债权转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2003]25号批复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土资文[2003]85号文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03年5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鄂州法民初字第27号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综合厂支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元,诉讼费21456元,鄂城区建设局(现住建局)负连带责任。后经区政府协调,并向市政府报告,此宗地由鄂城区住建局处理,解决职工安置和相关债务问题。

二、土地转让方式、金额及付款方式。

转让方式:该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招、拍、挂处置给乙方。

转让金额:人民币80万元(含地面附属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万元用于职工安置,若职工安置资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须弥补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该宗土地抵押债务50万元,乙方若解除了该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支付转让费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债权人解决原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3依照鄂州发[2001]3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

4协调周边及职工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承担土地使用变更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承担土地使用权历史问题解决过程中土地闲置费用及土地抵押解除过程中所有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未尽事宜,再签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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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六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确认其已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宅基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资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1、甲方愿将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转让给乙方使用。

2、在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第五条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m2为计价面积,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积交换商品房一套面积m2,甲方交换商品房位置由乙方决定。乙方愿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1、乙方建设完工后,按本合同第五条转让方式于甲方兑现。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于乙方的同时,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按期收取转让费用。

2、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权利。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协议所涉及土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放弃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1、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转让土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权拆除、处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且根据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乙方享受未来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返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赔偿转让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l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将来乙方无法行使或消灭土地权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时,须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已经投资建造建筑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的,迟延一日应赔偿转让价款的2%,如延迟一个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使得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诚信地履行。

2、本协议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款项。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前后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七

甲方:

__乡__村组村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乡__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家位于一块责任地与乙方自家位于一块责任地永久性调换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地东抵,西抵,南抵,北抵。乙方的责任地东抵,西抵,南抵,北抵。

二、两块责任地平等互换调换,甲乙双方不用互补差价。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按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家人不得反悔。土地调换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分别拥有该宗土地的所有权,任何一方无权干涉对方的土地使用及其他情况。

四、若甲乙双方未办理两宗土地的变更手续,今后因国家建设需要或其他原因征用已调换的.土地时,已调换土地的赔偿款由调换后土地所有人享有,另外一方无权享受。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将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签字:

签字地点:

时间:20__年_月__日。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八

甲方按照《____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已合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第三条所述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之差超过暂测面积的177_________%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计算。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币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________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索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日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计算。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____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附件三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双倍向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____日内,境外的应于____日内,由双方持契约共同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本契约登记后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契约上背书,并按规定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共同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履行本契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契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契约未尽事项,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契约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__份,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两份。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九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让地块概况:

地号:

规格: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出让面积: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让土地面积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乙方有权将该土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受让之第三方。

4、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5、甲方拿到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违约金以国土资源局核算费用为标准),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双方家属共同见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挂牌出让土地协议书篇十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地址: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甲方确认其已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宅基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见附件一:宅基地使用证复印件)。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第三条土地的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资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第四条转让期限。

1、甲方愿将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转让给乙方使用。

2、在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第五条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m2为计价面积,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积交换商品房一套面积m2,甲方交换商品房位置由乙方决定。乙方愿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第六条支付方式。

1、乙方建设完工后,按本合同第五条转让方式于甲方兑现。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于乙方的同时,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第七条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按期收取转让费用。

2、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权利。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协议所涉及土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放弃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转让土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权拆除、处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且根据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乙方享受未来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返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赔偿转让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l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将来乙方无法行使或消灭土地权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时,须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已经投资建造建筑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的,迟延一日应赔偿转让价款的2%,如延迟一个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使得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诚信地履行。

2、本协议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款项。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前后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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