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延续申请书(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10: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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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和学习中,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成功和失败的原因,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总结要客观真实,不应该掩饰问题,也不能吹嘘自己的成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人生哲理,希望能引发大家对人生的思考与瞩目。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数质,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岗位、从事工种等),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数(质)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乙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或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非标准工时制度。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二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中止张申请关于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你单位受理的张xx儿子小张与我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申请,在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方提供称具有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证明”有异议,认为该“证明”是无效证明;也不能作为证据。而该证据是认定张x与我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现我公司已经对该份“证明”的'效力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该民事诉讼直接会影响到仲裁结果。特根据法律规定向贵会提出中止仲裁审理的申请,望批准。

此致

周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叫---,居住--市----。女儿现在成都上大二,每年一万余元的学费是通过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够了,交上了学费,全都是向亲戚借来的,邻里亲戚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后,现在都不愿借钱给我们,我真不知道下一学期还有没有有钱送他们上学。前一阵子,我找了一份帮小区扫地的300元/月的工作,当时非常高兴,可当听说我有病之后,两天后他们就把我辞掉了,我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尚未成人的儿女要抚养,全家人的生活没有着落,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的路在何方。

幸好,我听说我们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于是商量之后,我夫妇二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特此。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四

被申请人:运输有限公司。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审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月xx日作出(20xx)下民初字第102号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现本案涉案受损车辆已经维修完毕,维修费用和维修部位已明确,可以通过鉴定确认涉案车辆的贬值损失,中止诉讼的原因已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审理。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王xx,男,19xx年1月25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梁xx,男,19xx年9月30日出生,汉族。

申请事项:恢复对(20xx)盘中民三合终字第20号案件的审理。

事实和理由:经审查核实,被申请人在签订车辆买卖协议书时提供给申请人的《证明》系被申请人伪造的(被申请人也承认这一事实),这一情况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明知该车辆不是该车辆所属单位北京日盛百利商贸中心出卖的,却假冒北京日盛百利商贸中心的名义,伪造北京日盛百利商贸中心的证明,欺骗申请人,将被申请人没有处分权的标的物处分给申请人,使申请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书,造成申请人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并造成5万元的价款损失。

这一损失完全是被申请人提供虚假情况造成的,理应由被申请人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规定进行赔偿。公安机关是否侦查终结及该车辆是否被盗车辆均不影响被申请人伪造《证明》这一事实,均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为此,特申请恢复对(20xx)盘中民三合终字第20号案件的审理。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六

被申请人:运输有限公司。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于xx年1月12日作出(xx)下民初字第102号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现本案涉案受损车辆已经维修完毕,维修费用和维修部位已明确,可以通过鉴定确认涉案车辆的贬值损失,中止诉讼的原因已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审理。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七

案件类型:。

商标:。

申请号/初步审定号/注册号:。

类别:。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地区号):。

是否延期:。

同时/曾在哪些类对。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此申请书适用于驳回复审,驳回转让复审,驳回续展复审,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等类型的`申请,请在案件类型一栏注册。

2.对于异议复审申请,申请书及有关附件需一式两份。

3.申请理由请另附页填写。

4.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5.收费标准:受理商标评审费1500元.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收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

附在本申请书后寄至我会。

复审延续申请书篇八

法定代表人:谢xx。

住所:四川省xx市xx区区一环路西三段33号。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蒲x起诉申请人以及何xx(被告)欠款纠纷一案恢复庭审,重新开庭审理。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20xx)年xx民初字第341号调解书无效并依法予以撤回,具体调解结果或者判决结论在重新开庭审理查清事实之后另行作出。

3,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依法撤销关于(20xx)年xx民初字第341号调解书强制执行的立案、裁定依法撤销(20xx)法执字第3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与(20xx)法执字第324号民事裁定书,并对本案依法进行重新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6日,四川省xx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了原告蒲x诉被告何xx、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由审判员文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但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之中并没有依法履行法定的送达程序。同时,法院在申请人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作出损害申请人利益的调解书。法院在审理中程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关于审理案件的程序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重新开庭审理。

第一、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之中程序严重违法。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送达与告知。直到现在被告均没有接到法院任何开庭以及调解的通知。法院未进行法定送达程序,送达程序违法,导致诉讼程序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应当立即对申请人进行重新送达。

在本案中,原告所提交的诉状载明是“被告: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xx。”但是作为本案的被告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直到今日都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开庭审理以及参加诉讼的通知和传票。法院在受理起诉之后并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规定向被告进行送达。事后申请人查明,本案的送达回证是由一名叫李x的律师代收的。李x并没有取得申请人的实际授权,法院在没有查明事实的时候便将需要送达的文书交由与本案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案外第三人,是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送达的六种方式之中,法院没有采用任何一种送达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诉讼程序告知与进行送达,法院在送达时对于代理人是否已经取得授权也没有严格的审查。案外人李x并没有取的申请人授权,其没有任何申请人出具的书面或者口头的授权委托书,无权代理申请人进行诉讼文书以及传票的领取。因此,申请人认为法院送达没有完成,其当然应该对程序予以纠正,其应当立即采用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的方式对诉讼程序立即进行补救。

第二、法院在诉讼中对申请人诉讼权利的肆意践踏,李x没有取得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就被认定其作为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是错误的。即使李x向法庭出具了盖有“四川xxxx工程有限公司xx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部”鲜章的授权委托书,也不能认定其具有代理资格。

四川xxxx工程有限公司xx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部是一个临时设立的项目部门,其并不具备参与诉讼的主体资格,其无权利也无能力出具任何的授权,即使已经出具也是无效的。

本案的被告是申请人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只有加盖申请人工商备案的印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以及法律约束力。根据庭审记录以及结案材料我们可知,李x既未向法庭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也没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也没有提交申请人与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其作为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法院仅仅以一个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项目部出具的委托书就认定李x具有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这是严重违背客观事实损害申请人诉讼权利的,也是极其错误的。

理人,其所发生的诉讼行为后果不能归于申请人。其参与诉讼的一切行为均没有法律意义,法院对其参与诉讼的一切行为均应该不予以采纳。

第法院调解程序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其程序严重违法,对调解书认定的事实没有事实依据,调解之时违反“不诉不理”的基本原则。其调解书作出的结果也直接损害了第三人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当采用自愿原则,申请人在不知晓的情况下被赋予巨额债务,是严重违反自愿原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在本案的调解中,法院并没有分清事实,其关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的履行依据、履行状况均没有任何证据进行支撑。调解书之中载明的“由被告何xx、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在xx县人民医院的应收工程款中向原告蒲x支付欠款1390000元(此款含被告何xx在苏全斌处的400000元、李xx处的100000元、张xx处的100000元、马xx处的100000元、李x处的40000元欠款)”既没有实际的借支依据,也没有相应的权利人的诉讼主张。同时,也没有债权债务转让的具体通知。对于调解书确定的巨大欠款数额没有任何转付记录,法院认定的事实仅仅是一张借条,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通过申请人事后调查得知:以上除李x之外的大部分债务属于本案第一被告何xx与他人发生的个人借贷,并不是实际用于工程项目开支。而李x的40000元债权是何xx给李x的律师费,调解达成之后由原告蒲x直接支付给李x。

第四、调解的协商程序、方案提出、债权债务关系、调解笔录的签署、调解书的签收都是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作出的,其对申请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法院不得据此调解书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和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本案中,作为被告的申请人并没有实际参加调解,却被调解书赋予了连带的付款责任。申请人连和解的事实与程序都不知道,就成谈不上自愿与不自愿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所谓的调解协议作出之后,法院也没有实际对达成协议的调解书送达给申请人,申请人也没有签收此调解书。据事后调查,法院也是讲调解书直接发放给无委托授权的李x律师的。申请人不知道调解协议的存在,在法院执行阶段也没有对调解的事实予以追认,也没有实际按照此调解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调解书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当依法撤回调解协议书,并依法撤销执行案件的立案,而对本案的事实进行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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