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精选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17 19: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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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进步的催化剂,快开始写一份吧!写作技巧有哪些?来和我一起学习吧。参考他人的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总结的写作技巧。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_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大西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天坛市场)区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平方米。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_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_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二

明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可是不少员工“被迫”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相关待遇难道只能按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吗?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此时单位是否可随时解除用工关系且不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待?员工工作年限满10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单位认为其工龄只能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这种认识对吗?针对这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劳动者在主张权益时应当提防如下四个误区:

误区一: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就得按固定期限对待。

【案例】张才与公司签订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张才继续签订2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5月15日,该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结算工资时,公司同意按照6年工龄支付张才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张才提出其第三份劳动合同虽然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故在第三份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当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张才认为,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其支付12个月的赔偿金,而非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既然可以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构成违法时,就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样算来,公司应向张才支付相当于其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误区二:未签合同可随时解除用工,与无固定期限不沾边。

【案例】董丽从2015年10月9日进入某化工公司上班后被借调在外,公司一直未与董丽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5月借调结束后,公司迟迟不为其安排工作。为此,董丽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2倍工资,以及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评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董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除了应与董丽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其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与此同时,公司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董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董丽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董丽还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误区三:工龄只能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

【案例】安颖自2007年2月起在一事业单位做临时工,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年2月,单位与安颖签了一份3年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2月,该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续签。2017年2月初,安颖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认为其不符合签订此类合同的条件。其一,双方只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其二,其工龄到2018年2月才够10年,此前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

评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据此,单位虽只与安颖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安颖的入职时间是2007年2月,到2017年2月已经满10年,故安颖有权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之所以以第二个理由拒绝安颖的要求,是其错误地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安颖的工龄不计入其累计工龄。在此情形下,若单位继续拒绝安颖的上述要求,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误区四:符合条件时,可请求裁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评析:杜文凯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其原因是:《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就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仲裁机构也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双方。

不过,鉴于杜文凯与公司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虽未续签但其继续在公司工作,据此,仲裁可以确认:视同杜文凯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此种情形下,公司若与杜文凯解除劳动合同,杜文凯只能要求公司按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三

1.某个代表,姑且简称张君吧。刚刚接收了一家医院,这家医院的用药情况非常不好,为了扭转不利局面,张君也想出了不少办法,了解到科室的女性主任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并且对他们的药非常不感冒,认为与别的相比没有特别的优势,最重要一点是扣率太少。

张君打听到主任家的住址,进行家访的准备。可想而知,主人对他的冷淡态度。也是机缘巧合。

主任家里有一个上小学的女儿,那天过去拜访的时候,张君见到主任的女儿坐在地板上,正在做手工——剪纸。张君说到:“主任,我学过美工的,让我来教她吧。”

主任一开始不肯,可是张君的热心要求就同意了。

我们的可爱同事张就蹲在地板上帮小姑娘剪纸。

剪完后,主任说了一句:那你帮我剪个动物贴在门上吧,于是把要求说给我们的代表听。

代表很奇怪,说这样并不好看。

主任说:是避邪的。说是请了风水先生来看过,屋里有邪气,需要东西镇一下。

代表更奇怪了:堂堂的主任,大知识分子,怎么还会迷信!

主任把她的女儿带回房间,一屁股坐在张君旁边的地板上,就和张君聊起来。

原来,这里头还有一段故事。

主任的丈夫下海经商赚了不少钱,可是也被骗了不少,但家境也不错。于是在家。

可是没想到居然有天,她丈夫拿了家里的存款和坐台女私奔了。

主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因为她的老公真的对她很好,洗脚水都是老公端,结婚二十几年她没剪过手指甲脚趾甲,都是老公帮她剪的。谁能想得到?!

原来主任是个事业心极重的女性,加上可能临近更年期,脾气可能比较急。

听故事的时候,我们的张君也陪着掉几滴眼泪。——本身主任确实挺值得同情的。

后面的几天,只要张君一有机会就去陪一下主任,安慰她,成了她的最佳倾诉人。

公司搞得出去旅游的活动,张君也请主任带她的女儿去参加。

最后不言而喻,张军的销量突飞猛进。但是主任自己一个人的销量就比以前整个医院的销量翻了n翻。

2.还记得那时刚新接了这个班,班里有个男同学,性格倔犟,脾气暴躁,他还喜欢去惹别的同学,或者揪一下头发,或者拍一下肩膀,但他决不会去斗殴打架。当他惹事生非后,你批评教育他,他马上会承认他的错,还会安静地听你的教诲,一脸的诚恳一脸的真诚,让你看了于心不忍。没多久,我就了解到他爸爸在外地打工,妈妈又经常加班不在家,平日里父母都比较忙,没时间管教孩子,孩子由年迈的奶奶照管。父亲的脾气粗暴,如果儿子有了错误,他从来不能耐心给儿子说道理,火一上来就只是会打骂。母亲则是一味护着儿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奶奶又是“恨铁不成钢”,而孩子对于奶奶的批评根本就听不进耳。遇到这样的学生,作为班主任的我也很苦恼,我不断地思索和找资料,如何对症下药呢?唉,我不禁长叹起来,作为培育花朵的园丁,我们能做的有哪些呢?我们能放任不管吗?爱是心灵最有效的调和剂,爱可以使心灵的蓓蕾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最耀眼的光芒。于是,我开始有意无意地主动接近他,认真倾听他的心声,让他渲泄自己的情绪;帮助他认识过激行为的危害性,经常给他讲一些古代孩子好行为的故事,让他能懂得这些行是是不对的。

他开始慢慢地喜欢跟我聊天了,另一方面,我在班级中,发挥他头脑灵活、精力充沛的长处,给他分配一些难度较高的工作,使他从不受欢迎的“捣蛋孩子”角色进入到主导作用的“大组长”的角色,让他找到了自信、找到了自尊、找到了快乐。通过沟通真正走进了孩子的心灵,与之交上了朋友,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全部的时候,我也与家长密切联系。把他在学校中的点滴成绩、进步告诉其父母,让其父母感受到自己的儿子是有出息的。家长也自愿地配合学校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支持儿子,多挤时间与孩子沟通、多鼓励孩子。通过半学期的努力后,孩子有了显著的变化:性格开朗许多,能友好地跟同学相处,还学会心平气和地讲述班级的事情,他解决不了的事情能够,还会找老师或班干部帮助处理呢!学习成绩也提高不少呢!同时,他还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为班级争光。

正确引导,拨云见日,让他们红艳艳地绽放其真、其美,何乐而不为呢?作为一线老师,我们这方面要学习的还太多了!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四

回顾当初在商会应聘物业管理公司客服岗位的事就像刚发生一样,不过如今的我已从懵懂的新人转变成了肩负工作职责的客服员工,对客服工作也由陌生变成了熟悉。

1、客户收铺、装修等手续和证件的办理以及商户资料、档案、钥匙的归档,小部分属于商舵,另外还有一些属于私人业主。

2、熟悉各方面信息,包括业主、装修单位、施工单位等信息,在做好记录的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并对此过程进行跟踪,完成后进行回访。

3、函件、文件的制作、发送与归档,目前贵德公司与商舵及毛织办的单发函,整顿通道乱摆乱放通知单,温馨提示﹑物品放行条﹑小型工程单﹑大型装修资料、维修单等等怎么运用都要熟悉。

1、工作中的磨砺塑造了我的性格,提升了自身的心理素质。对于我刚接触物业管理经验不丰富的人而言,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和困难,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遇到困难时勇于面对,敢于挑战,性格也进一步沉淀下来。我觉得在客户面前要保持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作为一名客服员要把职业精神和微笑服务放在第一。

所谓职业精神就是当你在工作岗位时,无论你之前有多辛苦,都应把工作做到位,尽到自己的工作职责。所谓微笑服务就是当你面对客户时,无论你高兴与否,烦恼与否,都要以工作为重,始终保持微笑,因为你代表的不单是你个人的形象,更是公司的形象。尽量保持着微笑服务,在与少数难缠的客户沟通时也逐步变得无所畏惧,在接待礼仪、电话礼仪等礼仪工作也逐步完善。

2、工作生活中体会到了细节的重要性。细节因其“小”,往往被人所轻视,甚至被忽视,也常常使人感到繁琐,无暇顾及。在毛织贸易中心这里我深刻体会到细节疏忽不得,马虎不得。不论是批阅公文时的每一行文字,每一个标点,还是领导强调的服务做细化,卫生无死角等,都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深入细节,才能从中获得回报。细节产生效益,细节带来成功。

3、工作学习中拓展了我的才能,当我把每一项工作都认真努力的完成时,换来的也是对我的支持与肯定。记得毛织交易会期间,为了把工作做好,我们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都在这四五天加班,把自己的分内事做好。虽然很累,但都是体现我们客服中心的团结精神。这体现大家对工作都充满了激情,至于接下来我要把整个毛织贸易中心一二三楼abcd区域的电脑地图做好来,我都会认真负责的去对待,尽我所能的把所有工作一项一项地做得更好。

1、加强学习物业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客户服务技巧与心理,完善客服接待流程及礼仪。

2、加强文档的制作能力,拓展各项工作技能,如学习电脑一些新软件的操作,遇到客户的难题怎么去解答等等。

3、进一步改善自己的性格,提高对工作耐心度,更加注重细节,加强工作责任心和培养工作积极性。

4、多与各位领导、同事们沟通学习,取长补短,提升自己各方面能力,跟上公司前进的步伐。

很高兴来到毛织贸易中心这个大家庭,物业管理公司的文化理念与工作氛围都不自觉地感染着我、推动着我。

让我可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也确定了自己努力的方向。此时此刻,我的目标就是在新一年工作中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取得更大的进步!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五

针对这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劳动者在主张权益时应当提防如下四个误区:

误区一。

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就得按固定期限对待?

【案例】。

张才与公司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张才继续签订2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5月15日,该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结算工资时,公司同意按照6年工龄支付张才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对此,张才提出其第三份劳动合同虽然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故在第三份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当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由此,因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故应向其支付12个月的赔偿金,而非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不过,张才不知道他这个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既然可以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构成违法时,就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样算来,公司应向张才支付相当于其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误区二。

未签合同可随时解除用工,与无固定期限不沾边?

【案例】。

董丽从2015年10月9日进入某化工公司上班后被借调在外,公司一直未与董丽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5月借调结束后,公司迟迟不为其安排工作。

【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董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除了应与董丽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其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与此同时,公司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董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董丽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董丽还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误区三。

工龄只能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

【案例】。

安颖自2007年2月起在一事业单位做临时工,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年2月,单位与安颖签了一份3年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2月,该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续签。

2017年2月初,安颖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认为其不符合签订此类合同的条件。其一,双方只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其二,其工龄到2018年2月才够10年,此前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

安颖不知道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

【评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据此,单位虽只与安颖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安颖的入职时间是2007年2月,到2017年2月已经满10年,故安颖有权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之所以以第二个理由拒绝安颖的要求,是其错误地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安颖的工龄不计入其累计工龄。

在此情形下,若单位继续拒绝安颖的上述要求,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误区四。

符合条件时,可请求裁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案例】。

杜文凯与所在公司签订的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其一直按该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待遇在该公司工作。2016年11月28日,公司向杜文凯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双方因未续签劳动合同,故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其劳动关系,并要求其于2016年11月29日至31日办理离职及部门工作交接手续。

【评析】。

杜文凯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其原因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就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仲裁机构也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双方。

不过,鉴于杜文凯与公司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虽未续签但其继续在公司工作,据此,仲裁可以确认:视同杜文凯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此种情形下,公司若与杜文凯解除劳动合同,杜文凯只能要求公司按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六

不久以前,笔者曾参与一起发生在农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审理,并在审结后尝试着以旁观者的心态对这起案件及其审理过程进行了一次力求深入的思考。当然,由于这起案件极其普通,因而在技术层面上不具有太多理论探讨的价值。但从另一意义而言,正因其普通,所以显得尤为典型,并进而使得对它的思考可以抽象为一种对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状况的观照。遗憾的是,囿于笔者自身理论基础的贫乏,这种观照同样显得肤浅。如果要说还有些许意义的'话,大概也仅止于思考后萦绕在笔者心头的几许尴尬、欣慰和希望吧。下面,笔者将对这一案件的特点、经过及其相关社会背景作一些简单的介绍。需要说明的是,只所以要不各笔墨介绍与该案有关的背景因素,是因为在笔者看来,正是这些因素有力地影响和改变着本文所欲探讨的主题:当前我国社会中法治观念的发展状况及其缺憾。同时,为了将该案中一些与主题无关的个别因素剥离开来,以便使下文中对这一个案的思考更具空间上的代表性,笔者以该案所涉及的全部参与者均将以“a、b、c、d……”等符号代表称,而忽略其各自的本名。由此带来理解上的一些不便不处,请予以谅解。

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经常可以遇到的民事纠纷。地点在b村。b村是其所属的a镇镇治机关所在地,同时也是基层法院派出法庭所驻地。由于距县城仅有十公里,就交通、通讯而言,b村并不显得闭塞,而就经济发展而言,b村因众多家庭承包经营户纷纷从事钢球的加工、生产,而成为远近闻名的“钢球专业村”,其业务触角远及全国各地。在现代科学和现代文明之风的吹拂下,b村的村民自然不能说是还处于蒙昧之中。“村民自治”和“依法治村”这一类现代法治观念的产物,也因其在b村的传播和初步施行,而不再仅仅是使村民们感到新鲜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b村的村级管理机构一直以工作严谨闻名,其基层调解工作更是屡受表彰,被公认为是农村调解工作的典范。就此,a镇分管司法的一位镇政府官员曾这样评价,b村工作确实搞得好,历年来很少把矛盾上交(“矛盾上交”意指村民间纠纷经村委会调解未成,而诉求至司法所调解或诉至法院)。

本案原告c及被告e(男)、f(女)(e、f系夫妻关系)均为b村村民。c生于1975年,初中文化,为b村电管员,负责村内部分电费的收缴。月6日,c与被告e、f因收电费一事发生争执。双方互相辱骂中c骂了f一句“偷人婆”(方言粗口,意指女性作风不正派)。此时e、f即上前殴打c,并致c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治疗c用去医疗费500元。

纠纷发生后,b村村委会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调解。后村委会提出如下调解方案:e、f谩骂且殴打c致伤,后负赔偿责任;c辱骂f引起纠纷扩大,应自负部分责任。故c的医疗费由e、f负350元,其余由c自负。在c已同意上述方案的情况下,f提出,b村村规民约(该“村规民约”系由村党支部制订和公布,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规定,凡辱骂她人为“偷人婆”者,由村委会处罚款200元。故应罚c200元,否则f将不同意调解方案。b村村委会成员均表示f的意见可予采纳,由此导致c的不满。调解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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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七

沟通的方向和角度沟通分为三个方向:往上沟通、往下沟通和水平沟通。我们可用人体的三个器官来形像说明这三种不同的方向:往上沟通没有胆。碰到领导没有那个胆子,这个胆就是胆识;往下沟通没有心。这个心叫做心情,没有那个心情;水平沟通没有肺。这个肺叫做肺腑。

gm代表总经理,他手下有三个部门经理,分别是销售部经理sm,生产部经理pm,财务部经理fm;销售部经理手下下有甲乙两个人,生产部经理手下也有丙丁两个人。那么,所谓往上沟通,某甲对他的经理没有胆。往下沟通呢?总经理对生产部经理没有那个心。什么叫做水平沟通呢?生产部经理对财务部经理没有那个肺。可见,没胆、没心、没肺,这是不良沟通的三个主要症状。

往上沟通。我们先来看一个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一个替人割草的男孩出价5美元,请他的朋友为他打电话给一位老太太。电话拔通后,男孩的朋友问道:“您需不需要割草?”

老太太回答说:“不需要了,我已经有了割草工。”

男孩的朋友又说:“我会帮您拔掉花丛中的杂草。”

老太太回答:“我的割草工已经做了。”

男孩的朋友再说:“我会帮您把草与走道的四周割齐。”

老太太回答:“我请的那个割草工也已经做了,他做得很好。谢谢你,我不需要新的割草工。”

男孩的朋友便挂了电话,接着不解地问割草的男孩说:“你不是就在老太太那儿割草吗?为什么还要打这个电话?”

割草男孩说:“我只是想知道老太太对我工作的评价。”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只有勤与老板或上级领导沟通,你才有可能知道自己的长处与短处,才能够了解自己的处境。

每个人都有上级,如何往上沟通呢?有如下三个建议:一、不要给上司出问答题,尽量给他选择题。遇到事情需要解决时,你千万不要跟你的领导说是不是开个会这样的话,因为领导会撂下一句:“再说好了。”这样就永远没有结果了。所以对上司讲话不要出问答题,要出选择题。

——领导你看明天下午开个会怎么样?

——明天下午我没空,我有客户。

——那么后天上午呢?

——后天上午我要打个电话。

——那么后天上午十点半以后呢?

——好吧。十点半以后。

——谢谢,我明天下班前会再提醒你一下,后天上午十点半我们开个会。

二、任何地点。这里有一个经验值得借鉴:领导很忙,但再忙总得下班回家吧。有些只需要简单回答“yes”或“no”的,就可以采取这种方法,到公司停车场等候领导。这时他一定会看到你的,他就说:“好吧,就这么办。”

三、一定要准备答案。没有准备好答案,只有两个后果:第一个后果是领导会在心里说,我要你这个脓包干吗?什么答案都是我来想;第二个后果是领导没有什么不得了的答案,因为他的智商跟我们也差不多。因此,与其让他想半天也想不出来,还不如干脆给他答案。

往下沟通。松下幸之助的管理思想里倾听和沟通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经常问下属:“说说看,你对这件事是怎么考虑的?”他还经常到工厂里去走走,一方面便于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听取工人的意见和建议。韦尔奇也是沟通理论的忠实执行者,为了充分了解下情,他喜欢进行“深潜”。可见,掌握与下属员工沟通的技巧和艺术,对领导者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那么,怎么做才能使往下沟通有成果呢?有三个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多了解状况。跟下属沟通时,如果你是“空降部队”,建议多学习,多了解,多询问,多做功课。多了解状况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真的不了解就回去做功课,把功课做好了,再把你的手下叫过来面对面地谈,这样你言之有物,人家才会心甘情愿听你的话,很多领导都说底下的人不听话,其实,他不想听是因为你说不出什么。

二、不要只会责骂。花点学费,让属下去体会是值得的。很多领导不愿意犯任何错,也不愿让下属做任何实验,这听起来很安全,其实他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业务员。

三、提供方法,紧盯过程。与下属沟通,重要的是提供方法和紧盯过程,如果你做过业务,就告诉他合约是怎么签的,如果你管过仓库,就告诉他存货是怎么浪费的,如果你当过财务,就告诉他回款为什么常常有问题。

水平沟通。指没有上下级关系的部门之间的沟通。部门的平级沟通经常缺乏真心,没有肺腑之言,没有服务及积极配合意识。消除水平沟通的障碍,要做到以下几点:一、主动。只要主动与同级部门沟通,自然就会拥有超越的胸怀。

在单位,王经理与同级领导的关系非常紧张,他为此感到非常苦恼,这一天,他向朋友诉苦时,朋友给他讲了一个“让地三尺”的故事:古时候,一个丞相的管家准备修一座后花园,希望花园外留一条三尺之巷,可邻居是一名员外,他说那是他的地盘,坚决反对修巷。管家立即修书京城,看到丞相回信后的管家放弃了原计划,员外颇感意外,执意要看丞相的回信。原来丞相写的是一首诗: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员外深受感动,主动让地三尺,最后三尺之巷变成了六尺之巷。

王经理听了很受启发,现在,他和同级领导相处得非常融洽,且配合默契,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了。

二、谦让。在企业里,凡是比你先进来的人,都是你的前辈,一个人只有学会了谦虚,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容易得到别人的支持。

三、体谅。一个人要多体谅别人,从他的角度去想,替他排时间,替他去找预算,这才叫做真正解决问题。

四、协作。人都是先帮助别人,才能有资格叫人家帮助你,这就叫做自己先提供协作,然后再要求人家配合。

五、双赢。跟平行部门沟通的时候一定要双赢。

沟通的角度为什么有的公司倒闭,有的公司成功?这其实就是一个沟通的问题。

角度一:总经理。每个公司都有总经理,可有的总经理在沟通时,底下的人并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这就是失败和倒闭的公司。有的总经理沟通得就很好,这就是做成功的公司。

张海先生当初在做健力宝时,没有几个人说他不懂饮料。其实他以前不是做实业的,严格讲起来,他做健力宝主要是财务操作。张海也许认为,财务操作和资产操作,可以把公司膨胀起来,他这个想法底下有多少人以为然,或不以为然?在健力宝里面,一定有很多厂长和副厂长是做实业起家的,但是张海年纪轻轻,二十几岁就能够当总裁,而且刚开始时做得很好。于是张海在跟底下的人沟通时就出现了一种障碍。张海认为,做公司就是把它做大。但底下的人总是认为要扎稳;张海认为,重要的是收入。底下的人只有在想从哪里收入;张海认为只要能够把别的公司吞并就吞并。底下的人就认为,吞并下来以后养不养得活。

由此类推,可发现总经理和下属沟通时,有以下两点不良表现:一是开会总是总经理先讲,其实总经理要后讲;二是总经理的话总是特别多,其实要少讲,最重要的是做结论。

角度二:电脑。很多人都认为,电脑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其实不然,电脑会加减、统计、分析、绘图,但是电脑不会做决策,所以作为总经理不要常常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坐在电脑前。

角度三:开会。我们的企业,每天、每个月、每个礼拜都花很多时间在开会。

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喜欢开会?研究的结果是,开会是一种瘾,不开难过。这就说明,开会是一种权威和满足感的体现。

会议有很多可以改善的空间,应该先从哪里做起,以下七点建议供参考:

建议一:谁参加。建议将公司的会议桌设计成如下图所示的样子:形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开会时要区分两种人:一种人是必须参加的,坐在里面那一圈,要发言;另一种人随意参加,坐后边座位上,可以听也可以发言。要先把会议的各个议程表发下去,这样有利于随意参加的人掌控时间,他一看:“嗯,这种议题我有兴趣。”那么他就在那个时间进来,这一议题完了,他就出去了。

建议二:谁主持。很多公司的会议都是总经理主持,作为公司的高级主管,应该多听少讲,不要什么会都做主持。

一个公司开会的时候,坐在上面的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主席,可把这种人定位为副总;第二种人是导言人,可把这种人定位为经理;第三种人是观察员,可把这个定位为总经理。这个会是指大会,如果是小会的话,那么经理是观察员,副理是主席,主任跟组长是导言人。如果是工厂,厂长是观察员,副厂长是主席,导言人是车间主任。在这一体系里,真正最重要的人,应该是导言人。

建议三:谁控制。三种人在上面就各有各有的功能,主席是控制秩序的,导言人是控制时间的,比如说今天下午公司开会,从两点半开到四点,也就是90分钟。那么就可以给每一个人20分钟,四个议程,一共80分钟,另外10分钟给主席,或者给观察员做结论。

建议四:谁先发言。“由下而上”和“由外而内”可以鼓励意见的表达。

建议五:谁负责和谁追踪。我们公司规定,谁召集会议谁负责。

建议六:谁在浪费时间。开会为什么一开就是两三个钟头?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原来是有人在浪费时间,资料不应该在会场阅读,而应该在开会前发给并阅读,一到会场就能直接讨论和表决。

建议七:谁结论。开会开了半天没有答案那开这个会有什么用?这叫做无能。没有答案的会一个月内就不要再开第二次了。

以上这七点,都跟总经理有关,总经理如果有决心要改善这个会议,是不可能得不到改善的。

角度四:广告。行销学上有一句世界名言:“全世界的广告至少有一半是无效的。”广告并不见得能够帮助我们的企业,究根追底,你想要传达的信息,消费者能否感受得到,这中间是一个沟通问题。

小结我们可用人体的三个器官来形象说明这三种不同的方向。

失败和倒闭的公司,都一样有总经理,都一样在用电脑,都一样在开会,都一样打广告,那么为什么有的公司倒闭,有的公司成功?这其实就是一个沟通的问题。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八

20xx年7月,市民张先生与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协议中就认购商品房的房屋位置、房型、价格、建筑面积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由于张先生认购的房屋还处于开发初期,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张先生依照认购协议,向房开公司支付了2万元的认购金。20xx年9月,张先生收到房开公司的书面通知:“一期物业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

”与此同时,房开公司表示由于整体楼市房价大幅上涨,所以张先生之前订购的房屋房价也由之前约定的每套20万元左右,上调至25余万元若张先生在10日之内不能按房开公司通知的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为放弃原定的认购协议对此,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在双方协商未果情况下,张先生与其他多名购房者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在交易中违背了诚信原则的开发商将向购房者们作出巨额赔偿。

法院判决认为,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但本案中某房开公司在认购协议签订完、购房者按约支付了认购款后,却提出了大大超过双方预约时约定的价格条件,违背了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导致购房者缔约机会的丧失,应对此承担责任并作出赔偿。最后,法院参照房开公司向购房者发出的通知中的售价与原认购价的差额,酌情确定了赔偿标准。张先生获得了2万元经济损失赔偿,已支付的2万元认购款也如数返还。

【律师点评】:

商品房认购纠纷相当复杂,一般认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在违背认购协议的约定不履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为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直接利益的减少和失去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机会的损失,并不包括强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责任。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九

乔走进凯茜的办公室,大约是上午九点半,她正埋头工作。

“嗨,凯茜,”乔说,“今晚去观看联赛比赛吗?你知道,我今年志愿参加。”

“噢,乔,我实在太忙了。”

接着,乔就在凯茜的办公室里坐下来,说道:“我听说你儿子是个非常出色的球员。”

凯茜将一些文件移动了一下,试图集中精力工作。她答道:“啊?我猜是这样的。我工作太忙了。”

乔说:“是的,我也一样。我必须抛开工作,休息一会儿。”

凯茜说:“既然你在这儿,我想你可以比较一下,数据输入是用条形码呢,还是用可视识别技术?可是……”

乔打断她的话,说:“外边乌云密集,我希望今晚的比赛不会被雨浇散了。”

凯茜接着说:“这些技术的一些好处是……”她接着说了几分钟。又问:“那么,你怎样认为?”

乔回答道:“噢,不,它们不适用。相信我。除了客户是一个水平较低的家伙外,这还将增加项目成本。”

凯茜坚持道:“但是,如果我们能向客户展示它能使他省钱并能减少输入错误,他可能会支付实施这些技术所需的额外成本。”

乔惊叫起来:“省钱!怎样省钱?通过解雇工人吗?我们这个国家已经大幅度裁员了。而且政府和政治家们对此没任何反应。你选举谁都没关系,他们都是一路货色。”

“顺便说一下,我仍需要你报告进展的资料,”凯茜提醒他,“明天我要把它寄给客户。你知道,我大约要,我们需要一份很厚的报告向客户说明我们有多忙。”

什么?没人告诉我。”乔说。

“几个星期以前,我给项目团队发了一份电子邮件,告诉大家在下个星期五以前我需要每个人的数据资料。而且,你可能要用到这些你为明天下午的项目情况评审会议准备的材料。”凯茜说。

“我明天必须讲演吗?这对我来说还是个新闻。”乔告诉她。

“这在上周分发的日程表上有。”凯茜说。

“我没有时间与篮球队的所有成员保持联系,”乔自言自语道,“好吧,我不得不看一眼这些东西了。我用我6个月以前用过的幻灯片,没有人知道它们的区别。那些会议只是一种浪费时间的方式,没有人关心它们,人人都认为这只不过是每周浪费2个小时。”

“不管怎样,你能把你对进展报告的资料在今天下班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我吗?”凯茜问。

“为了这场比赛,我不得不早一点离开。”

“什么比赛?”

“难道你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吗?联赛。”

“或许你现在该开始做我说的这件事情了。”凯茜建议道。

“我必须先去告诉吉姆有关今晚的这场比赛,”乔说。“然后我再详细写几段。难道你不能在明天我讲述时做记录吗?那将给你提供你做报告所需的一切。”

“不能等到那时,报告必须明天发出,我今晚要在很晚才能把它搞出来。”

“那么,你不去观看这项比赛了?”乔问。

“一定把你的输入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资质等级: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__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方米;。

总户数: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5、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随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_、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元/平方.月;住宅电梯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元/辆.月(一次_年费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随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内)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案例范文简短篇十一

面积是房屋使用价值和房屋交易价格的基础。因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问题而发生的纠纷逐年递增,商品房买卖纠纷中面积误差的认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也是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的问题。正确认定面积误差是审理好这类案件的前提,明确其法律责任有利于公正判决,切实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最高法院《解释》对此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但实践中仍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

司法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证的面积常有误差。其主要原因有: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造成的房屋面积误差;2.因产权登记时露台?楼顶平台?不计算为房屋建筑面积,而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将独立或不独立使用的露台?楼顶平台?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造成的面积误差;3.适用的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的面积误差。上述原因造成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一般在3%以上,买卖双方往往因此产生纠纷。另外,由于施工、测绘规则允许的误差而造成的面积误差在所难免,因误差比值较小,双方一般能协商解决。

二、商品房面积误差的认定处理。

1.商品房开发项目设计变更造成的房屋面积误差的认定处理。

根据目前房地产面积的测量体制,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是已竣工的房屋在产权登记时,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了卖方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所做的测量成果(面积)。卖方委托测绘单位测量的面积未经土地房管部门审核确认,则不能作为商品房的实测面积。因此,土地房管部门审核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差值或比值,是认定设计变更是否造成房屋面积误差及误差数量的依据。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4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首先,法院应先审查是否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结算房屋价款时,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一定幅度,如果在此幅度内,买方按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约定的幅度时,自卖方向买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经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的面积数据)起一定期间内,买方可以选择解除预售合同,要求卖方退还房款、利息或违约金等,也可以选择按房屋单价据实结算。其次,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解释》第14条第(1)、(2)项的规定处理。

2.露台?楼顶平台?面积计入房屋买卖合同面积造成误差的`处理。

依据建设部1995年制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有关“建筑面积”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不含露台面积,因此在产权登记时,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卖方委托测绘单位测量的成果时,露台面积是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但在商品房销售中,买卖双方已将有使用功能的露台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作为买卖的标的物,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由此产生了面积误差。买方以商品房销售面积不含露台面积,其不享有露台所有权等为由,要求卖方退还房款。这类面积误差不能认定为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不适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4条的规定,应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共有权的民法理论及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处理这类面积误差的纠纷。土地房管部门审核实测面积时,虽不确认露台为房屋建筑面积,但对于卖方单独计价出售独立使用的露台,由于露台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功能),具有排他性,可归买方所有。根据意思自治和有偿使用原则,双方已约定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由买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是公平合理的,也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出卖人对独立使用的露台面积不单独计价,采取适当提高商品房面积售价,或者按“套”、“单元”计价一并出售的,同样应予以保护,买方要求退还露台面积房款的,不予支持。

对于不独立使用的露台,因不具有排他性,属整幢楼房业主共用,买方使用时往往会与他人产生纠纷,买卖双方计入房屋面积进行交易,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买方要求卖方退还露台房款的,应予以支持。

3.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面积误差的认定处理。

由于商品房预售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一般都是卖方依据商品房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自行测算或委托测绘单位测算的预测面积。预测和实测适用的测量规则标准有时不同(或测量规则标准的变更),主要是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不一样,有的开发商将建设部《商品房销售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不属于公摊或没有规定作为公摊的面积计算为公摊面积,如将外墙、骑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高层建筑的结构转换层等面积计入公摊面积。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核实测面积时,没有把该公摊面积予以确认为房屋建筑面积,故造成面积误差。对于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的面积误差,法院应根据原预测面积的测量规则标准审查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认定是否存在误差,对于适用预测的测量规则标准作为公摊的,而实测面积适用的测量规则标准又不作为公摊的面积误差,由于是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的,并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因此不予认定实际面积误差。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一方以此面积误差要求补交或退还房款的,不予支持。对于已适用同一测量规则标准测绘后的实测误差,应认定为实际面积误差,依合同约定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经过调查,我们认为可以采取积极措施预防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买卖双方往往约定允许与房屋实测面积有一定幅度的误差。为避免房屋交付时出现误差的面积超出了双方合同约定的幅度,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方法、预测面积所依据的测量规则标准、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构成、何种情况下引起的误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特别是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对双方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否符合测量规则标准进行事先审查,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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