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范文(优秀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7: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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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系统性的、正式的、客观的、全面的书面或口头陈述,用于对某一主题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对于长篇报告,我们可以使用目录、章节标题等来组织和标注报告的内容。撰写一份优秀的报告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练习和实践。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一

户一策。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首要解决农牧民的增收、致富工作;在充分理解上级指导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方实际,给农民在生产、生活上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开展活动时,除了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外,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诸如请“行家里手”上课、现场观摩、相互交流等方式,学习农业科技知识。

2、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针对我区目前的实际,各乡镇党委要负起领导责任,对市委组织部的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严格把关。一方面要切实建立起项目跟踪制度,对项目的发展现状、资金情况和前景预测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要建立起项目责任制度,逐步把项目的经营风险分解到各级领导身上,把管理风险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和权利人身上;另外,还要逐步建立起集体经济储备制度,各乡镇、村要力争做到建设发展一批、申报立项一批、远期储备一批。

3、要把加快村党支部建设与提高服务经济的水平结合起来。随着农民经营主体地位的确立,农民自主经营,自立主参与市场竞争。农民在经济上基本无求于村“两委”。农民与村支部的关系有人形象地概括为:“有吃有喝不求你,政治学习不理你;出了问题就找你,解决不好就告你。”在这种形势下,村支部怎么树立在群众中的威信?怎么落实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变领导为服务,依靠细致周到的服务帮助农民,变过去“指手画脚”、“直接干预”为“做给你看、带着你干”;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村支部建设成连接大市场与小生产之间的枢纽。村支部要通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外签订农产品供销合同等方式,把农户组织起来,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在为农民服务的过程中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二

针对目前我县农村居民自治能力较弱的现象,我们要围绕县委提出的“五个发展”战略,从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民主法制等多方面着手解决:

(一)增强县域经济内生力,确保村民有条件参与村民自治。

村民大量外出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关键是怎样做到既能让农民外出发展又能与农村自治事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做到这一点,唯有通过增强县域经济内生力,让大部分的`村民留在县城和附近的中心村镇谋生创业,以最大程度实现离村不离事。所以要加大中心镇培育力度,构建等级规模优化空间分布有序特色优势互补的城镇体系,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沙湾东坑两大中心镇为次中心,以等乡镇为发展走廊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把人口和产业集聚在县城和中心镇,才能使村民有条件的实现参与农村自治。做到这一点,当前重点要加快城北110工业区块区块及外舍王金洋复合产业区的建设,全力打造新型工业化发展平台。同时,其它中心村镇也要结合本地优势大力发展能引人聚人留人育人的主导产业,为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发展增强产业支撑力,把农村青壮年集聚在县域内,使大部分村民有条件有机会参与村民自治活动。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参与自治意愿。

只有集体经济较强的村子,村民自治组织才享有较高威信,村民参与自治的主动性才更强。由此可见,搞好村民自治,关键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所以我们要整合资金等要素资源,加快培育富有畲乡特色的“山区经济”。立足“三县并举”战略,以“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工程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为载体,重点扶持几个农业主导产业,优先抓好东坑澄照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东景等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稳妥推进小型村撤并和自然村缩减工作,优先发展景区等乡村,让这些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先壮大起来。然后再逐步带动其它一些较为边远的山村发展,以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自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议我县抓住大均电站建设机遇,从欠发达地区奔小康工作中拿出部分资金入股电站,为全县各行政村分配适当的股份,通过股份分红为各村壮大集体经济。同时争取允许村民个人投资入股,真正发挥的资源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造血功能。

(三)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加快培养民主法治意识。

发展农村文化教育,提高村民和村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是保证村民自治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主要条件和必要前提。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力度,如加大在村干部中选拔行政事业干部力度,形成村民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出台政策和措施吸引有知识有文化的农村青年回乡创业,继续实行大学生到农村去任职制度,以提高村民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要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舆论导向,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培养他们良好健全的民主法制观念参与意识,使他们努力提高自身有序政治参与的意识和基本素养,努力消除政治冷淡和各种非制度化参与现象。

(四)多渠道发展农村经纪人组织,提高村民的组织化程度。

分散性是制约农民参与自治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置于集体的力量之中,农民的作用才能真正显露出来,农民的参与热情才能提高起来。在今后随着农村产业化的推进,利益相同的经济实体将会不断增多,我们争取出台优惠鼓励政策,发展壮大经纪人队伍,引导他们成立自己的组织,让社会的力量真正强大起来。这就需要我们加大经纪人队伍培训,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基于相同的经济利益而自愿结合的自治组织。这在某种程度上可提高村民的话语权和正确的选择权,减少宗族势力在村民选举和农村事务中的影响力。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三

近年来,随着《xxx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和xxx《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交通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使路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十五”以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然而与公路建设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还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重视。

一、路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提起路政执法,无论是路产路权的维护,还是公路规费的征收,都面临着太多的困难和阻力。主要表现在:

1、公路违章现象增多。一是公路两侧建筑尚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两侧红线内兴建餐馆、商店、旅社、停车场等。公路两侧尤其是城乡结合路段违章建筑林立,呈现公路街道化态势。二是侵占、挤占、毁坏公路现象严重,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作晒场、堆场、市场等,各种摊点以路为市应运而生,在相当多的集镇地段干脆就搞起了马路市场。三是超限运输车辆日益增多,给公路造成了极大的损坏,设计使用年限不到,就需进行修补和改建。

2、执法环境差。一是部分人甚至领导干部的心目中基本没有认识到公路保护的概念,讲义务时,就说公路是公路部门的,讲利用时,就说公路是当地的,极少想到公路还需要爱护,甚至放任、纵容公路晒场、街道化、违章等行为的发生。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不协调,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在各自的审批范围内,经常与公路发生交叉,在涉及利益冲突时,往往牺牲的是公路利益。三是行政干预比较严重,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托人求情,干扰办案,有些地方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借口为招商引资企业排忧解难,通过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门放弃执法,成为实际上的违法庇护者。

3、路政管理本身存在的问题。路政管理担负着公路秩序管理与路产管理的双重职责,然而连一套合法的着装都没有,借着超限治理的名义,路政人员暂时穿上了服装,然而运管等部门也一涌而上,而且与公路部门着装相同,标志车辆相同,有时明明是其他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老百姓也误以为是公路部门所为,严重损害了公路执法形象。此外,公路执法队伍也存在着进口把关不严的问题,一些不完全符合进人标准和进人手续的人也进入了执法队伍,降低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路政执法难的原因。

影响公路执法的原因多且复杂,但最根本的有三个,即:公路所有权属不清、相关法律法规不相配套、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不解决,公路执法难现象就难以完全克服。

1、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涉及巨额的`费用问题,许多承担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往往变通处理,并不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这就造成我们众多公路部门路产路权的“虚置”。从法律上讲,我们对公路的管理权几乎要大打问号。如我们禁止农民在边坡种植农作物,农民却因交纳了“两上缴”而理直气壮向我们诉说。至于路边的开挖填土、搭建,由于我们常常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在法律上,本身就处在不利的位置,要进行阻止,谈何容易。我们总在说依法治路,但遇到这类情况,还得实行“人治”,请地方政府出面干预。当然,这种干预不会是无偿的,是以我们其它方面的妥协为代价的。

2、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关于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可为少,但各种法规文件往往是自说自话,与国家的大法不配套,与相关的专门法律不“兼容”。如:从去年起,对养路费征收实施新的计量标准,这本是遵从实际,增加国家规费收入的良措,但实施后,矛盾却相当尖锐,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车主围攻征收所导致直接冲突的事件。不错,我们上级的政策规定需要执行,但,退一步想,人家车主按我们的标准载货,xxx门却依据公安法规视之为超载(甚至在运管部门也是这样),随时可能因此而被查处,人家心里能乐意?如果认真较劲,谁又能保证在法庭上我们一定会是赢家。

3、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公路管理机构既属地方管理,又从属上级业务部门,多头管理相互间的关系难以协调。此外,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也不规范,省一级的好一些,基本都叫公路管理局,而地、市以下名称则比较混乱,有称公路管理局或分局的,有称公路段的,还有称公路管理处的,常让人不知所以然。不规范的体制降低了行业管理工作的运行效能,增加了系统“内耗”,也直接影响了公路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人为制造了许多执法难的问题。

三、加强路政执法的对策。

为了充分认识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

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文明服务意识。首先,各级路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公路法律、法规和路政管理业务理论,积极参加省、市公路xxx门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掌握业务知识,增强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其次是路政人员在行使依法治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过程中,要自觉地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树立公路行业良好形象;第三是要认真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和《路政员守则》的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第四是路政人员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规定着装,佩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文明用语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纳入路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之中。

2、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规定》和《办法》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路法》、《公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宣贯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要按照省市xxx门的总体部署,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站场有声势、街旁有标语、交通繁华地段有宣传点”,使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不断巩固宣贯成果的基础上,把每年三月作为“公路法规宣传月”,做到有规模、有影响、有声势,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3、逐步建立与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线村镇工作联络制度。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诉讼和非诉讼的案件明显增多,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愈来愈显得重要。为此建立与人民法院的联络制度势在必行,与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通报执法情况,可请法院同志授课、培训、指导依法办案,提高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重大路政事案向法院咨询,组织路政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与公路沿线乡镇、村工作联络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公路沿线村镇是路政管理的重点,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公路必须重视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第二要建立汇报会制度,定期向沿线乡镇、村领导汇报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第三要对积极支持配合路政管理的单位、领导给予表彰、奖励。

4、完善路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针对近年来路政执法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如:建筑控制区还不明确,路产范围不明晰,路产档案不健全等。建立健全本区域内的路产档案,不断量化路政状况和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方向明确,促进日常工作的条理性和路政管理的规范性;同时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明晰公路用地范围和路产、路权范围,明确公路管理部门对建筑控制区内土地审批的优先权。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应逐步完善公路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更具操作性,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争取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目前法律管理中的盲区予以补充。对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应予统一,上设局、下叫分局,上设总段、下叫段,上设处、下叫站。苏南部分县级市也设处,应予更正,以区别上下级关系。对于一些经济较好、条件成熟的县市,可采取垂直管理的单一模式,以避免双重管理中的扯皮现象。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慢行系统的规划和建设,7月29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委员及市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对我市慢行系统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现场听取了工作汇报。

一、我市慢行系统规划及发展现状。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近10多年来,城市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多以车为主、以车为重,大众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出行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忽视,城市慢行系统空间受到侵蚀、干扰甚至破坏。为增强城市公共空间活力,倡导绿色交通出行,让城市交通重回人本主义,打造畅达生态、慢行友好、城湖相拥的人性化品质都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综合交通体系构建、慢行系统规划编制、设施建设到管理维护,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13年编制了《xx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规划》,从系统层面对中心城区步行系统提出改善策略和方案。在同年编制的《xx市域“1331”综合交通规划》中,明确提出打造慢行友好的“品质都市”,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一项城市战略,改变过去过于注重机动车的发展思路,着手构建“以人为本、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交通。目前,累计建设自行车道已超过1500公里(全市道路长度达到2140.29公里),人行道面积达到1254.31万平方米,其中二环内自行车道长度达到393.35公里(自行车专用道超过251公里)。

然而,根据调查,我市居民慢行交通出行比例在逐年下降。慢行系统存在空间供给不足,经常被占用,以及设施布局不合理、品质较低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市民的选择意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慢行系统规划滞后,缺乏城市功能的整体性考虑。

社会各界普遍存在重视机动车交通,忽视非机动车交通的倾向。对步行系统更多关注局部的点和线,如步行街、人行天桥等,缺乏慢行交通的系统规划。另一方面,步行空间往往注重了交通联系的功能,而忽视步行空间与周边的公共建筑、居住空间互相依存的关系,缺乏城市功能的整体性考虑。

(二)道路断面设置不合理,未能体现人性关怀。

由于机动车的'发展及道路资源的紧张,非机动车道路空间被日益压缩,局部路段宽度仅1-2米,不能满足安全、顺畅通行的要求。超过1/3的路段采取人非共用的方式,即非机动车搬上人行道,更带来了人非混行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人行道等步行系统只是作为通过性的交通空间,狭窄、单调、绿化稀疏,缺乏休憩空间及设施,一些无障碍通道形同虚设,未能体现人性关怀。

(三)过街设施缺乏精细化。

部分交叉路口人行过街信号和路段上人行过街横道设置不合理,有的道口行人无法一次过街,绕行或乱穿马路现象较多。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置较少,部分地段布点不合理,利用率低。一些交叉路口存在过街人流与右转机动车的冲突,机动车抢道现象严重,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效率。

(四)停车设施不足和管理混乱,导致占道现象严重。

停车设施建设远跟不上机动车的发展,不仅居住和工作地点的停车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许多购物、娱乐等公共场所也未设专用停车场地。许多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被划为路边停车场,导致骑行者被迫驶上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不利于交通安全。

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不到位,乱停车或流动商贩占用人行道空间的现象较为严重,既干扰了行人通行,也大大降低了步行空间的活力。

二、几点建议。

(一)城市慢行系统的规划建设涉及部门众多,面对情况复杂,实施难度较大。因此,既要抓好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又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同。要明确推进这项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明确目标责任,明确投入主体和投资渠道,同时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和县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尽快将科学规划变为合理现实。

(二)“以人为本”是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安全性、便捷性、实用性和舒适度,增加相应设施的投入,如设计自行车停放点并考虑停放点的安全防盗问题,从而调动和激发市民“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健康出行”的意愿和热情。

(三)城市慢行系统是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市民出行的方式之一。因此,城市慢行系统的规划建设要与其他类型的交通方式形成有机组合,注意与商业网点、城市景观布局相吻合,实现科学衔接、合理转换。要根据不同区域确定相应的慢行系统的功能定位,注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通勤、购物、观光、旅游等不同的需要。

(四)城市慢行系统是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城市慢行系统在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与其它城市建设项目的组合、整合,如地下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公交都市建设、园林生态城市建设等,形成相互呼应的有机整体,避免各行其是、相互影响、前后抵触,从而造成投资浪费。

(五)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难度大,管理、维护的难度更大。因此,要在搞好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管理、维护工作,保证城市慢行系统的完好率、使用率和连续性、可靠性。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五

为加强县级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县级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近日对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xx县公安督察部门牢固树立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的理念,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督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查纠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把最大限度地增加执法服务中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服务中不和谐因素,着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制度规定,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着力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执法环境;针对程序违法、责任缺位、人情干扰、利益诱惑等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严格依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1、思想认识不到位,妨碍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

部分人认为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有纪检、监察、法制、政工等部门管辖,实施公安督察工作纯属多余;领导重视不够,造成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无人抓,公安督察工作难以开展;一线民警,缺乏对公安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错误理解公安督察是对个人行为的苛刻约束,不支持、不配合、产生厌倦抵触情绪;以上情况的存在妨碍了公安督察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

2、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公安督察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面对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情况、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公民报警求助和控申情况等繁重督察任务,心有余,力不足,只能局限于办公室坐阵指挥,无法把督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公安督察部门装备和经费不足,不能维持正常的工作开支,不能保证督察工作正常运转,增加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难度。

3、公安督察部门自身存在不足,难以开展公安督察工作。

公安督察部门很少的人员配备与越来越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不相适应,公安督察人员的督察手段与越来越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这些自身存在的不足,制约了公安督察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公安督察部门主要对执法活动进行现场和事中监督,缺乏事前监督,事后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这些也影响了公安督察工作的效能与效果。

要解决公安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增强执法监督的效能与效果,关键是要建立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用机制保证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用机制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效能,用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

1、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设立公安督察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公安督察的职责是监督,作用是保障。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公安督察队伍,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公安督察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xxx、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按照xxx警务督察局提出的“三懂五会”要求和岗位能力标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抓好公安督察技能训练,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公安督察工作的能力需要。

二是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公安督察部门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维护集体荣誉,大力营造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讲正气的浓厚氛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相互沟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督察任务,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公安督察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公安督察的业务工作规范、内部管理规范、言行举止规范以及与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与程序规定,努力以制度保障公安督察工作规范运行。公安督察部门要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要坚定理想信念,忠于职业操守,精心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树立“忠诚进取、廉洁和谐”的公安督察新形象,真正使公安督察工作成为领导信任、民警欢迎、群众满意的工作。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公安督察部门要给每个督察民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要通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推动每个督察民警高质量地完成公安督察任务。公安督察工作要进行季度绩效考评,确保考评结果公正、准确,切实起到以考促战、推进工作的目的。

2、创新公安督察方式,全力推进公安督察工作深入发展。

公安督察工作要与时俱进,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使公安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一切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让群众真正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一是加强现场执法监督,提高公安督察的有效性。现场执法监督是公安督察工作的灵魂和核心,公安督察部门要始终抓住、把握好这个灵魂和核心。要健全日常公安督察工作机制,改进公安督察方式,到民警执法执勤一线和活动场所经常查,随时查,做到民警上班我督察,民警休息我也督察,充分体现现场督察的独特职能优势。通过加强现场公安督察,把民警8小时内和8小时外的履行职责、遵规守纪等情况都有效纳入公安督察视线,扩大公安督察工作的覆盖面,增加公安督察工作的频度,减少公安督察工作的盲点,消除公安督察工作的盲区,使广大民警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警规警纪,避免和减少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增强公安民警的公信力,创建人民满意公安。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公安督察的广度与深度。公安督察部门要深入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民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对公安督察工作的要求与希望,按他们的要求与希望,开展现场执法监督,努力获得群众、民警的满意。要创新警示教育工作的平台和载体,善于运用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教育入心入脑、富有实效,使公安督察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的优势得到更好发挥,推动公安督察工作全面深化,树立公安督察工作的新品牌。

三是强化公安督察,充分发挥公安督察工作的作用。公安督察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发现公安督察工作的新情况、新规律、新特点,把监督、管理、教育、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督促、查纠、防范、保障”职能,有效增强公安督察工作的作用。公安督察部门要在加强现场督察、事中督察的同时,强化事前督察,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把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运用公安督察结果,增强公安督察权威。公安督察部门要充分运用公安督察结果严肃查处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维护公安纪律的严肃性。要把公安督察结果的运用重点放到督、帮、促上,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把整改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转化为规章制度,切实堵塞漏洞、规范运作,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促进公安建设不断迈向上新台阶。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六

为及时了解当前我省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认知、参与和意见诉求等情况,四川省xxx民调中心于205月组织开展了四川公众环保意识专项调查,旨在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共创、共建、共享,提供决策参考。

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抽选了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南充市、乐山市、内江市、宜宾市、巴中市、甘孜州等9个市(州),访问对象为当地18-70岁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共计完成有效样本3000个,其中成都市完成600个,其他调查市(州)各完成300个。受访者的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分布合理,调查样本代表性强。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的受访者表示关注环保问题,关注度为;受访者对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对生态环境的总体评价为,在对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的认知方面,知晓率为,其中大多数只是“知道一些”;由于受访者对环保举报热线的知晓率仅为,同时部分受访者不知道如何举报,参与举报环保问题明显受到限制;目前各类主要环保活动的参与率均在40%以下;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方面,高达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并提出了具体诉求和意见建议。

总体来看,社会公众对环保问题关注较高,对环保现状评价偏低,环境保护认知偏少、参与度更低,提高环保意识意愿强、诉求多。

一、公众对环保问题有较高的关注。

(一)绝大多受访者表示关注环保问题,关注度为。

问及受访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是否关注环保问题”时,表示“非常关注”的占,“比较关注”的占,“一般关注”的占,以上三者比例相加高达,另外,选择“不太关注”和“不关注”的占和。通过计算,受访者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为,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关注度为,农村为。

(二)七成多受访者表示环境保护是大家共同的责任,认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问及受访者“环境保护主要是谁的责任”时,认为“人人有责”的比例最高,占;其次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占;表示“生产经营者”和“家庭和个人”的分别占和。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选择“人人有责”的比例()较农村受访者高个百分点。

二、公众对环保的评价和认知偏低。

(一)受访者对目前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

问及受访者“对目前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如何评价”时,表示“非常强”的占,“比较强”的占,“一般”的占,选择“较差”和“非常差”的分别占和。综合来看,受访者对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分城乡来看,农村受访者对公众环保意识的评价为,城镇受访者为。

问及受访者“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总体评价如何”时,表示“非常好”的占,“比较好”的占,“一般”的占,选择“较差”和“非常差”的分别占和。综合来看,受访者对生态环境的总体评价为。分城乡看,农村受访者的评价为,城镇受访者为。

同时问及受访者“当地主要存在哪些环境污染问题”时,的表示“都没有”;表示存在“固体废物污染”的比例最高,占;其次是“空气污染”,占;第三是“水污染”,占(详见图1,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图1受访者认为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三)受访者目前对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的知晓率为,其中大多数只是“知道一些”

问及受访者“对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是否了解”时,表示“比较了解”的占,“知道一些”的占,表示“不了解、不清楚了的占。综合来看,目前受访者对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的知晓率为,但大多数只是“知道一些”。分城乡来看,城镇受访者的知晓率()较农村()高4个百分点。

三、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实际参与程度更低。

问及受访者“如果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违规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破坏环境行为会怎么做”时,选择“主动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举报”的占,“与当事人沟通,提醒他不要破坏环境”的占,“视情况而定”的占,“到环保部门或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的占,“想举报,但不知道如何举报”的占,表示“不想管,不理会”的占。综合来看,面对破坏环境行为,考虑进行举报的受访者居多,占,但其中有部分受访者并不知道如何举报。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中考虑进行举报的占,较农村()高个百分点。

调查同时问及受访者“是否知晓全国统一的环境保护举报热线(12369)”时,知晓率仅为。

以上结果反映出,目前受访者对环保问题举报渠道的了解情况较差,虽然不少受访者有意愿举报环保问题,但举报渠道受到明显限制,实际举报参与低。

(二)目前各类主要环境保护活动的受访者参与率较低,都在40%以下。

调查显示,的受访者表示近一年来“没有”组织或参与过环境保护活动;各类主要环境保护活动中,“植树护林、领养树”和“清除公共场所垃圾或小广告的公益活动”的受访者参与率排前两位,分别为和,其余活动的参与率都在20%以下(详见图2,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城乡受访者参与环保活动的情况基本一致,各类环保活动的参与率均在40%以下。

图2受访者近一年来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情况(%)。

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诉求较高。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七

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村民。综合分析我县农村现状,由于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其存在的问题,我们依然不能忽视。

(一)青壮年大量外出,降低村民自治主体的素质。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县外出人口越来越多,而且绝大多数是青壮年。由于他们长期在外,和村里的联系越来越少,对本村公共事务也很少过问,选举等村民自治活动对他们的影响越来越小。农村的精英人才大多数集中在青壮年团体,他们的缺席,对村民自治是一种不可忽略的损失,使得村委会吸收不到优秀的人才,造成参加村务管理的村民整体素质下降。这种状况严重的影响了村民自治功能的发挥,而这反过来又影响了村委会在村民心中的地位和村民的参与热情。

(二)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影响参与自治活动的成效。

目前,我县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还是较低,18岁以上村民还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让主体。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低,影响了农民对政治参与的认识水平和能力,对村民自治的理解就更多地停留在朴素的宗族和乡土观念水平上,与村民自治所要求的现代民主和参与意识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参与村务自治管理过程中: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不深入,理解村民自治政策不全面,制订执行村规民约不到位,开展民主监督不主动,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不科学等。这些都和村民的整体素质是密切相关的。

(三)缺乏现代民主意识,难以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

虽然我国村民自治村民选举等民主制度已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定,但现代民主理念在农村的灌输落实还需一个过程。受传统宗族观念影响,村民在选举时倾向于支持自己的家人亲戚或同姓同族当选,容易操纵选举结果。与家族意识相伴随的是一种乡土观念。很多选民觉得大家都是亲友,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如卖个人情,投自己的亲友,至于这个人是否适合当选没有过多考虑。这种意识和观念使村民在村干部的人选问题上扭曲了标准,形式上体现出了一定的现代民主,本质上还是家族制。

(四)组织化程度较低,制约村民群体力量的发挥。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家族之间相对独立,经常性的经济联系很少,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共同承担的风险不多。在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中,组织化程度较低,缺乏统一的力量和共同的行动,造成各行其是的局面,导致村民政治活动目标难以实现,从而挫伤了农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如参加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最重要内容,村民选举的魅力就在于竞争,竞争应该是利益团体之间的博弈,但是在村民还没有被组织起来时,这个竞争往往是某一方占明显的优势,其结果达不到理想的均衡。这种情况下的选举难以反映村民的普遍意志。

(五)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出现村民选举权被收买的现象。

在当前的村委选举中,由于从上至下的纵向监督体系不健全,公众的监督权和舆论监督权未真正发挥。一些意欲当选的村民就在“一票一权”上下功夫,公开请吃喝,或者送财物,或者许诺选任后给予某种利益等等,千方百计贿赂村民,拉选票,某些民主意识薄弱的选民往往接受贿赂,被人收买手中的选票。从而造成选举权利物化,逐渐丧失自身在村民自治中的话语权,参与自治权利被弱化。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八

x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1990年,12月14日xxx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20xx-20xx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九

8月下旬以来,针对停征“两费”的新形势,湖北省**市工商局采取发放调查表、多层次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基层分局(所)等形式,就当前队伍能力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研,以期能更好地适应工作转型。

二、队伍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转型期人员思想新状况。一是盲目乐观。部分人员认为停征“两费”后工作压力减轻,对面临的艰巨而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没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二是无所适从。不少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忙于收费,停征“两费”后,对今后工作定位心中没底。三是本领恐慌。许多长期从事收费工作的干部,受不会市场监管、不会执法办案、不会调协服务、不会消费维权、不会公文写作、不会网上办公等“六不会”困扰,本领恐慌日益凸现。

(二)现行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不适应工商转型的需要。一是全员轮训方式存在较大缺陷。培训目标不明不细,缺乏针对性、目的性,未很好体现因人而宜、突出重点的培训理念。二是照本宣科的灌输方式影响培训效果。虽在培训中倡导理论联系实际,但多数培训仍以理论灌输为主,培训效果不佳。三是培训机构“三无”的问题成为干部职工教育的瓶颈。由于无培训基地,很难有效组织学员进行“封闭性”培训;无专职师资,教学质量难提高;无培训教材,造成教员教学困难、学员学习困难。

(三)考核评价奖惩机制亟待改进。干部职工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存在“两重两轻一缺”问题,即重完成“两费”任务,轻服务经济发展;重业务工作,轻干部职工能力建设;缺少对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争当“岗位能手”等方面的考核评价指标。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改进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全员素质的大提升。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十

执法站所门类可分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海事管理、质量监督、综合执法八大类。执法站设立数量为1个治超站所,现阶段,我区有执法站所的执法人员有xx人,在编人员为xx人,其中毕业分配及公开考录的有xx人、其他部门调入xx人、军转安置xx人、其他xx人,合同职工有xx人。学历结构:大专xx人、本科xx人,专业结构:交通专业xx人、法律专业xx人、其他xx人。

岗位设置不能按人员专业安置,大多从收费站转入,还需通过执法培训提升工作专业性和能力,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合同制人员流动性大,工资待遇不高,工资资金紧缺,工作区住房条件简陋,生活不便。因站所偏远,分局交通车无法一次性送达,只能分批送。

据调查,当前全国基层运管站所,面临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执法人员相对紧缺,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相关数据显示,各地基层站所平均年龄45岁以上,有的更加高达50岁;正式在编人员大专以下学历占比例较大。二是站年龄大的学历低,年纪小的缺乏经验,合同制已占一半,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够,没有编制来招聘专业路政治超的毕业生。

(一)建立常态化的全员培训制度。

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基层站所执法人员政策法规、管理、经济、交通方面的综合知识培训。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情况与晋职晋级挂钩的岗位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和基层执法站(所、队)长新任职领导岗前培训制度,实行执法人员、应急队伍人员等特定岗位培训制度。

(二)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待遇。

探索完善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积极关注回应新形势下基层站所的关切和诉求,重视基层站所执法人员生活待遇,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等制度,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措施。职务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学习、休假疗养等同等条件下向基层一线倾斜。值勤、值班及加班经费予以保障。

(三)完善基层站所用人机制。

推荐加强执法能力调研报告篇十一

在强力反腐、正风肃纪、追责问责新常态下,民政部门已然处于社会的风口浪尖上。从近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发生的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和事件来分析,加强乡镇民政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迫切。为此,我们对全区乡镇民政机构履责尽责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对策建议,供上级民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下辖2乡9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个城乡统筹发展实验区,171个村、19个社区,总人口52.34万人,农业人口39.7万。**区城乡差别大、贫富差别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区情决定了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强烈期盼和需求性。

全区14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均设置了民政办公室,共有民政工作人员39人,平均每个乡镇为2.7人。各乡镇均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按要求民政办要安排1人到中心工作,面上工作力量平均为1.7人。人员情况如下:

人员构成:公务员21人,民政社工14人,临时工4人;专职民政干部24人,兼职15人,兼职近40%。

年龄结构:50岁以上的15人,40~50岁的5人,30岁以下的19名。

文化结构:大专及以上文化19人,中专5人,高中15人。

二、问题及成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个误区”

1.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务。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环境下,由于民政工作“只花钱,不挣钱”,无法直接体现经济效益和财税收入增长,gdp政绩“出不了彩”,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务的倾向,对民政工作持既重视又忽视,既需要又忽略,既有为又无位的双重观念,造成基层民政部门的地位始终不高,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建设难以加强。

2.民政做好事出不了问题。大多数乡镇领导认为民政部门是做好事做善事的部门,出不了问题,在力量安排上多是安排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民政办主任,在配备民政助理员时,大多安排的是退居二线的老同志。

3.民政资金上级统一安排。由于体制原因,乡镇一级普遍认为民政各项资金都是由上级统一安排,加上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部分乡镇要靠区财政补贴,因此在乡镇财政预算安排上,主动投入不足,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由此导致部分乡镇民政办缺钱办事。

(二)工作任务存在“三个偏多”

“幸福津贴”、社会组织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等,以及区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大病关爱基金”、“关爱困境少年儿童”幸福**阳光基金等。二是服务对象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由原来的补缺救助型转向适度普惠型,服务对象急剧增加,民政直接服务对象就达20万人,其中社会救助对象达9.6万人,占总人口18%,且绝大多数分散在偏远的乡村,服务半径更大。

2.兼职工作偏多。全区14个乡镇仅有2个乡镇民政办干部没有兼职,39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中兼职人员为15人,占总数的38%。主要兼职为机关会计、残联、扶贫、人民武装、移民后扶等工作。

3.参与中心工作偏多。基层民政干部在本职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还必须从事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据统计,乡镇民政干部参与的中心工作主要有:三万活动、四心工程、联系村工作、土地确权、精准扶贫、“我为群众办件事”等六大项,中心工作花费时间平均为50—70工作日,有5个乡镇中心工作占到法定工作日的50%(乡镇要求每月到村工作必须达到12天),造成民政干部无力抓主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质量不高,疲于应付。

(三)队伍建设存在“三个偏低”

1.文化程度偏低。全区39名民政工作人员中,高中文化的就有15人,占总数的近40%。

2.工资待遇偏低。各乡镇的民政社工年收入仅为3万元(含五险),临时用工更低,年收入只有1.5万元—2万元,低于乡镇其他非在编人员收入(乡镇其他非在编人员年收入为3.5万元—4.5万元)。

3.履职能力偏低。大部分乡镇民政办为老少搭配,年龄结构断层。老同志大多年龄大,不懂电脑操作,表格填报审核吃力;年轻同志热情有余,能力不足。总体上,乡镇民政办履职能力偏低,很多工作达不到“精、严、细、实”的要求,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质量不高,执行政策规程不严格。

(四)工作保障存在“三个不稳”

1.分管领导不稳定。由于乡镇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认识上的误区,多是安排新进班子的年轻同志分管民政,且新近班子的年轻同志变动过于频繁,致使对民政工作情况不熟、研究指导和解决问题不够。据统计,全区分管民政三年以上的分管领导只有3人。

2.干部队伍不稳。一是不愿意干,由于民政工作本身职能职责多,工作量大,人员配备不足,人少事多,任务压力大,风险大,再加上民政干部兼职多、参与中心工作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十分辛苦,部分同志不愿从事民政工作。二是不安心干,即使被安排到民政工作岗位上,也不安心,找机会找理由,一心想走。据统计,全区39名民政工作人员中,从事民政工作3年以上的'有11人(其中民政社工8人),5年以上的1人,以上的6人。三是留不住人,民政社工待遇偏低,编外人员存在雇佣思想和临时思想,加紧备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想办法跳槽。据统计,目前14个乡镇中,有9个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存在不安心的现象。

2-3万元的有2个乡镇1万元的有3个乡镇还有6个乡镇没有预算民政工作经费占42%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干部思想存在“三个偏大”

1.工作压力偏大。一是基层民政办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力量薄弱,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压头。二是服务对象范围广、数量多,工作量压头。三是党委政府、社会、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的要求高,期望值高,工作要求压头。

2.风险压力偏大。新常态下,一是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及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风险大;二是民政资金管理廉政风险大;三是民政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公正、公平难保证,依法行政的追责风险大,乡镇民政干部处于落实政策的第一线,直接责任不可逃避。

3.思想情绪偏大。一是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繁琐,本职工作还要靠加班加点完成,普遍存在抱怨情绪和消极被动情绪,极大地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工作激情和责任心。二是基层普遍反映乡镇其他部门安排专项工作都有专项工作经费,且经费下拨及时,有效推进了工作的进展和完成,但民政部门只安排工作没有经费,加重了基层的抱怨情绪。

(六)工作绩效存在“三个不优”

1.工作效率不优。由于人员素质结构不优,工作效率普遍偏低,制约了民政工作精细化和标准化,以及长期以来粗放式管理,导致民政业务工作质量不高。据统计,在“工作效果自我评价”方面,14个乡镇有60%的认为“一般”。

2.工作质量不优。人少事多,工作量大,另外乡镇还安排其它工作,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化建设水平低,致使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优。据统计,70%的乡镇对上级民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只是一般性的应付和基本完成,30%的乡镇表示没精力抓。

3.工作落实不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乡镇民政办对上级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难以落实,有些工作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才能完成,有些工作甚至是不了了之。

三、对策及建议。

(二)保障经费,改善民政工作环境。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安排民政工作经费预算,小乡镇安排资金2万元,中等乡镇安排5万元,大乡镇安排7万元。民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一是乡镇民政干部参加上级民政部门培训和考察学习;二是村干部民政业务培训;三是民政政策宣传经费;四是走村入户、定期核查各种民政对象和救灾的交通费用。资金来源可由乡镇安排一部分、区级民政部门补助一部分、省厅以奖代补补充一部分。

(三)提高待遇,稳定基层民政队伍。鉴于区、乡两级供养负担重,财力不足,民政干部待遇低,尤其是民政社工的待遇低,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建议省厅按乡镇社工每人3—4万元补助资金,从根本上解决区乡两级财力不足的根本问题,提高民政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民政队伍相对稳定性和民政工作的连续性。

(四)加强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民政业务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对镇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和新上任民政干部培训制度,通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民政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同时建议省厅加大对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把培训范围扩大到乡镇民政助理员,开展民政实务培训和参观考察,拓展他们的视野和知识面,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信息化是新时期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在民政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是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迫切需要。建议省厅要投资开展通用性、兼容性软件的开发,推动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减轻基层民政工作负担。

(六)争取重视,纳入党政考核内容。一是争取县级党委政府重视,把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办、同考核问责。二是建议省厅市局把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纳入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是加强村级工作规范和村干部培训。三是统一要求各村(社区)设福利委员,有条件的村设立专职福利委员,减轻乡镇民政办的工作压力,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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