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总体规划编制意见范文(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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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一

研究目的.:探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有关问题,为全国正在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系统分析法、综合分析法、借鉴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的方法.研究结论:通过分析,提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概念;论述了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必要性及其评价原则;从两个角度初步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给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和政策措施.

作者:何仁伟张明举作者单位:西南师范大学资源环境科学学院,重庆北碚,400715刊名:甘肃农业英文刊名:gansunongye年,卷(期):“”(2)分类号:f3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评价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框架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二

(三)专题研究报告;。

(四)规划成果数据库;。

(五)其他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及论证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意见及修改落实情况、公众听证材料等。

第二十八条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人民政府转来的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自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审查工作。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较大分歧时,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各方进行协调。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规划审查期限的,可以延长审查。

第二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下列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一)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五)其他可以依据的基础调查资料等。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和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五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四

(三)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四)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布局和时序;。

(五)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情况;。

(六)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提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五

号)要求,结合本区统筹经济发展的实际,现就本区推进。

104。

按照。

“高效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的要求,全面深化规划编制全覆盖,坚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同步编制,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框架指导下,统筹优化全区工业区块布局,推进规划信息共享,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工业区块整体发展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1.

发布全区。

10。

2.

对于本区规划工业区块已经编制或暂不编制的规划,由各属地管辖单位会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划工业区块开发建设情况,及时指导做好修编工作,以适应项目需要。

3.

对于本区规划工业区块正在编制和计划编制的规划,由各属地管辖单位会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编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1.

区编委办(区审改办)牵头负责。

104。

区块有关规划编制过程的协调服务和督查监管。如发现规划编制进度存在严重滞后,提请区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办。

2.

按照本区工业园区统筹模式,各属地管辖单位作为推进责任主体。

7

2

个区块由南滨江管委会牵头负责,吴泾镇、梅陇镇配合;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紫竹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吴泾镇配合。

3.

和各属地管辖单位编制诉求,加强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撑,掌握编制进度,开展审核评估,做好后续服务。

4.

区经委负责各规划工业区块名称、四至范围、产业功能的审核;区规土局负责各规划工业区块编号的审核。

5.

各相关街镇、区直属公司、工业园区等有关单位按职责要求合力推进。

104。

区块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除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因素外,原则上要完成规划编制清单中明确下达的编制任务。

1.2017。

6

30。

日前,各责任主体单位将编制完成的规划成果刻成光盘和总结材料报送至区编委办(区审改办)。

2.2017。

8

30。

日前,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区编委办(区审改办)提供的规划编制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评估,出具评审意见。

3.2017。

10。

30。

日前,各责任主体单位根据审核和处理的具体情况,完成整改上报。

4.2017。

12。

15。

日前,区编委办(区审改办)牵头召开规划编制工作总结讲评会。

5.2017。

12。

30。

日前,区编委办(区审改办)将有关规划编制成果和相关材料,经区领导审阅后报送市审改办。

各责任主体单位应于每月。

28。

其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指标体系。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与各工业园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层层抓落实,环环抓推进,确保目标清、责任清、进度清、结果清。对编制不力、影响工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在编制工作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推诿拖沓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推进。

104。

区块有关规划编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区编委办(区审改办)反馈。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六

第三十二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行业特点编制行业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行业土地利用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行业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月28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同时废止。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七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六)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

(一)国家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

(四)对市(地)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六)规划实施的机制创新。

(三)土地利用分区及分区管制规则;。

(四)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五)对县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六)重点工程安排;。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落实。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中心城区,包括城市主城区及其相关联的功能组团,其土地利用控制的重点是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确定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安排,划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

(三)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四)城镇村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的确定。

(一)基本农田地块的落实;。

(二)县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分区、布局与边界的落实;。

(三)各地块土地用途的确定;。

(四)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安排。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八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新征程的关键阶段,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x政发〔xxxx〕x号),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牢牢把握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发为动力,深入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全力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发展“四个在xx”增长新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立足市情、放眼全局。跳出xx、站位全国,谋划xx发展,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精准对接近年我市出台的中长期规划,准确把握xx面临的机遇、挑战和阶段性特征,学习借鉴发达地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系统谋划、项目支撑。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好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总要求,聚焦“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四个在xx”增长新动能,科学系统提出“十四五”发展的目标、定位、举措。坚持弥补短板、壮大优势,在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我省规划盘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制规划。“十四五”主要针对事关全市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纵向上,做好与省上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县区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实事求是、合理引导。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特别是对一些重要指标,要综合考虑、反复测算,既保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压力,又重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既要提气鼓劲、尽力而为,更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使规划经得起时间检验。

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把广大干部群众期盼和我市发展定位、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敞开门来做规划,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专家学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即《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具体程序:

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在完成“十四五”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论证,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

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xx月份形成《纲要》(初稿);xx月份,在与省上《纲要》衔接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第三方评估;xx月份,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并准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纲要》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组成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委或市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冠“经市委同意”或“经市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月),市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规划编制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x月),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xx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xx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所有专项规划务必在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印发后x个月内印发实施。

(三)县级规划。

县级规划是指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县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县级规划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市《纲要》基本同步,具体程序:

年xx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

经济开发区、xx新区、xx新区、航空智慧新城“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搞好统筹衔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三)创新编制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论证结果、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四)规范编制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工作,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成立工作专班,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市级部门规划所需经费应列入本部门预算,各县区规划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和“三极两带多点”发展战略的奋斗目标,启动固镇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认真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协调县域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平台、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空间性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固镇县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编制原则。

坚持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强化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采取“逆向规划”思路,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范围,优先布局关系到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国土空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切实提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统筹推进固镇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部门合作、上下联动,自上而下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坚持陆地与林水系的统筹,坚持城乡协同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对县辖各乡镇提出规划指标并分解下达。

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在充分吸收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的作用,编制统一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形成全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空间管控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通过“增绿留白”等方式适当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开敞空间,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做好宣传与引导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标准。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固镇县自然地理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体现固镇鲜明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规划韧性,允许规划“留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注重规划时效性,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确保国土空间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坚持前瞻布局、用途管制。根据固镇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等关系,处理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关系,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保持规划前瞻性和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规划实施,将用途管制制度扩展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自然生态空间,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分析现状本底。

1.统一现状基础数据。

系统摸清固镇县国土空间的田、水、林、湖、草等自然资源家底;

全面客观分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和问题,总结固镇空间规律及特点。

2.开展现行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二)明确战略目标。

1.明确县城发展战略。

落实市国土空间规划对我县发展战略定位要求,以水、土地、矿产、森林、湿地资源等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为硬约束,提升优化全县国土空间格局,科学拟定固镇县未来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战略目标与发展愿景。

2.合理配置要素。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底线约束合理确定城乡发展规模,优化城乡空间与功能,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要素,科学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实现资源集约节约使用。

(三)构建空间格局。

统筹全域空间格局。在发展战略与目标指导下,以优化县域功能空间布局为导向,划定县域国土空间格局与土地空间功能用途功能分区,划定城镇村、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村开发边界。划定土地空间用途管制分区,构建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强化对全域空间管控能力。

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全县村庄分类发展指引和空间管控要求。

(四)完善实施与监督机制。

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监测指标体系,利用国土空间信息平台,设计构建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系统,建立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固镇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县乡两级)。

(二)规划期限。

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中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规划成果。

(一)专题研究报告。

1.区域视角下的固镇县发展定位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政府等。

2.固镇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政府等。

3.固镇县耕地保护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政府等。

4.低效土地利用与国土综合整治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蚌铜现代产业园、各乡镇政府等。

5.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

6.固镇县历史保护与区域文化保护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政府等。

7、固镇县人口与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

(二)专项规划。

1.固镇县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专题规划(包括第一、第二、第三产业)。

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县经信局、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开发区、蚌铜现代产业园和各乡镇政府等。

2.固镇县重大交通设施布局与空间一体化专项规划。

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政府等。

3.固镇县生态安全、生态空间格局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政府等。

4.固镇县水利专项规划。

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住建局等。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开发区、蚌铜现代产业园和各乡镇政府等。

(三)规划成果。

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等。

3.固镇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五、工作计划。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0年3-2020年4月)。

(二)方案研究阶段(2020年5月-2020年6月)。

全面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工作。系统分析、梳理各类基础数据和现行的空间规划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并提出对规划成果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研究结论,形成系列专题研究报告集,特别是此次县经济开发区扩区、高铁新区用地布局及相关论证。

(三)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1月)。

提取和汇总专题研究成果的关键问题及研究结论,并同步进行固镇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的编制。结合固镇县实际情况,提出固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整治的总体战略、目标任务、总体格局和空间管控等,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以及平台搭建。

(四)审查报批阶段(2020年12月)。

规划成果经相关部门专业审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专家评审论证后,修改完善,形成成果上报文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工作组织。

国土空间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小组,组建技术团队。

领导小组:建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落实工作经费,对规划重大问题进行决议。

专题研究小组:各专题牵头单位成立研究小组,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并对专题研究成果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

技术团队: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规划编制技术团队。编制单位原则上应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允许联合体。

七、保障措施。

根据“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为确保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要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协调。

县委、县政府成立固镇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两办”主要负责人、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办公室实行例会和其他协调会制度,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保障规划编制经费、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参与成果验收等。

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职责:牵头分工的专题研究,参与项目的指导,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经费保障。

本次空间规划所需经费约1200万元,其中:规划主编制单位约800万元,各专题研究暂列200万元,基础信息平台及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暂列200万元。为保障工作尽快推进,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第一条第四款:“……加强规划和建筑设计市场管理,依法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城乡规划编制和建筑方案设计单位,……”选择规划编制单位和专题研究、信息系统平台承担单位。

(四)督查考核。

按照部门分工、工作目标、职责权限,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将规划编制工作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具体单位、到人,通过完善的制度促进工作推进。同时把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促进公众参与。

健全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机制,秉承开门编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广泛开展调研和专题研究,发挥各级、各方面积极性,为形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国土空间治理模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十

根据需要可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村庄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做出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

第七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

第八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真实、准确、合法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前款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总体安排,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查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与所在地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第十一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涉及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区域和城乡协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大问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规划内容,应当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意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当作为报送审查材料一并上报。

(一)具有法人资格;。

(三)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目录。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十一

同志们:。

来到郑煤集团,目睹巍巍壮观的郑煤集团总部大楼,走近热情好客的郑煤集团干部职工,很高兴;在郑州西部地标性建筑,置身整洁大方、景色宜人的郑煤集团参加《郑煤集团志》专家评审会,倍感亲切,令人振奋,深感不虚此行。

《郑煤集团志》是郑煤上届志书《新密煤矿志》的续志。《新密煤矿志》上限汉代以远,下限1983年底,部分内容延续到1984年。本部《郑煤集团志》上限1984年,下限,大事记、照片部分篇章延续到。上部《新密煤矿志》走在全国第一轮企业修志工作前列,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应;《郑煤集团志》也是目前国有煤炭企业集团少有的一部续志。同时,创刊的首卷《郑煤集团年鉴》也正在紧张有序的编修之中,近期即将交付排版,可喜可贺!在此,我谨代表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对《郑煤集团志》专家评审会圆满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郑煤集团史志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成果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以20xx年5月21日《郑煤集团志》编纂工作视频动员会为启动标志,到20xx年5月6日《郑煤集团志》编纂完成印制成书(评审稿)历时四年。《郑煤集团志》设置13篇、58章、254节,内有照片355幅、志图23幅、表格146张。期间,经历了外出学习、培训提高、调研研讨、稿件试写、预审修改、通纂总纂、征求意见等7个阶段。在这辛勤耕耘,克难攻坚,团结协作,不断进展的四年志书编修中,做到了“一纳入五到位”。就是纳入到日常工作规划中,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郑煤集团志》编纂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亲切关怀。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工会,集团公司总经理孟中泽经常过问编纂情况,亲自审阅修改稿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为志书作序。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郜振国亲自安排史志办公室工作人员、撰稿人培训、学习、考察,对史志工作一路绿灯,多次批示为史志办调整办公用房、增加人员、配备微机,同时解决史志办工作人员出行、调研中的难题,及时解决相应待遇,为《郑煤集团志》编纂工作健康开展铺平了道路;郑煤集团公司调研员张玉东,郑煤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综合办公室主任、史志办公室主任高振业,既是指挥者又是工作者,既抓关键环节又注重每一个细节,瞄准一流志书,不知疲倦辛勤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郑煤集团志》编纂方案的整体安排部署,抱着对郑煤集团、对《郑煤集团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出主意、想办法,抓关键、抓质量,出台系列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本单位、本部门《郑煤集团志》志稿的编写、修改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政治敏锐、作风朴实、支持关心史志编纂工作的好领导,统筹兼顾、乐此不彼、用心编写、传承文明的优秀撰稿人,为《郑煤集团志》编纂工作顺利进展、扎实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郑煤集团志》征求意见稿发出后,集团公司新老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修改,提出了不少中肯的建设性意见,使《郑煤集团志》更趋完善,收到预期效果。

以上情况,十分清晰的勾勒出了郑煤集团公司史志工作的发展脉络,充分说明郑煤集团公司史志编修工作措施得力,运作规范,环环相扣,一步一个脚印。郑煤集团公司对史志工作的重视与关注,在修志工作中做出的令人瞩目的成绩,难能可贵,值得称道。相信郑煤集团一定能以《郑煤集团志》专家评审会为契机,采取措施,认真修改,把《郑煤集团志》打造成一流志书。编修《郑煤集团志》符合国务院《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修志工作的整体部署,对于振兴中原文化、服务中原崛起具有重要意义。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咱们《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出台了!5月12日,郭省长以省政府令颁布了《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将从7月1日起实施。6月22日《河南日报》全文登载了《规定》,我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采访。《规定》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我省史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企业志同属地方志,具有部门志的特性,希望郑煤集团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更加关注和重视志鉴编修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健全机构,规范管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开创企业史志工作新局面,为中原崛起、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预祝评审会圆满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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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会领导讲话稿。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重大决策,并明确要求“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不断加强,各地通过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维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仍然面临建设布局散乱、用地粗放低效、公共设施缺乏、乡村风貌退化等问题。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也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当前,迫切需要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细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统筹合理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求。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研究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好服务和保障。

(一)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编制,引导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

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应当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其他地方要明确推进时间表,结合实际有序开展。

(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要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考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耕地保护、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具体地块;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的管控,优先保障农村公益性设施用地、宅基地,合理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升农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科学指导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村路综合整治,发挥综合效益;强化对自然保护区、人文历史景观、地质遗迹、水源涵养地等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域内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规划期限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范围可结合当地实际,以一个村或数个村进行编制。规划基数以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和控制,进行补充调查确定。规划编制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充分运用遥感影像、信息化、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切实提高成果水平。鼓励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青年志愿者,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一)村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由规划图件、表格和管制规则组成。规划图件宜采用1∶20xx比例尺或精度更高的数据制作,包括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土地利用规划图,以及根据需要编制的其他规划图件。规划表格包括规划目标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重点建设项目表等。规划管制规则包括耕地、宅基地、设施农用地、公益性设施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不同用途土地的使用规则。

(二)村土地利用规划图上应当标明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性设施等用地范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其他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一般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范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增减挂钩项目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等范围。

做好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坚持村民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民真正参与到规划编制各个环节。要通过实地踏勘、入户调查、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调查,摸清村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了解村民生产生活现状、实际需求与发展愿景等,全面准确掌握村域建设发展总体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规划成果要通过征询、论证、听证、公示等多种途径,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建议,使村土地利用规划成为实现村民意愿的载体和平台。

(一)规划成果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法定程序报批。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当在规划区域内予以公告。

(二)村土地利用规划一经公告,应当作为土地利用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按照村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随意突破或修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规划的,应制定规划修改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规划原审批机关同意,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三)各地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总体部署,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用好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引导聚合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村路综合整治,让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细化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要求,适时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及时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方面的经验。

本指导意见有效期5年。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和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五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村庄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作出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

第七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

第八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真实、准确、合法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前款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总体安排,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查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涉及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区域和城乡协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大问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第十二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

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规划内容,应当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意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当作为报送审查材料一并上报。

(一)具有法人资格;。

(三)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目录。

第三章规划内容。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

(一)国家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重大土地利用问题的解决方案;。

(三)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

(四)对市(地)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六)规划实施的机制创新。

(一)省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

(三)土地利用分区及分区管制规则;。

(五)对县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六)重点工程安排;。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落实。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中心城区,包括城市主城区及其相关联的功能组团,其土地利用控制的重点是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确定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安排,划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

(一)市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

(三)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四)城镇村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的确定。

(一)基本农田地块的落实;。

(二)县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分区、布局与边界的落实;。

(三)各地块土地用途的确定;。

(四)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安排。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图,包括规划现状图、专题规划图和规划分析图。

第二十二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审查和报批。

第二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两个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础数据、规划目标、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等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未通过审查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重新申报审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通过审查后,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审查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文本及说明;。

(二)规划图件;。

(三)专题研究报告;。

(四)规划成果数据库;。

(五)其他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及论证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意见及修改落实情况、公众听证材料等。

第二十八条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人民政府转来的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自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审查工作。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较大分歧时,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各方进行协调。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规划审查期限的,可以延长审查。

(一)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五)其他可以依据的基础调查资料等。

(一)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三)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六)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提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行业特点编制行业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行业土地利用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8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同时废止。

总体规划编制意见篇十四

第二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两个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础数据、规划目标、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等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未通过审查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重新申报审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通过审查后,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审查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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