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模板范文分镜头模板 剧本分镜头范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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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剧本模板范文分镜头模板(精)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将其人生经历中的全部或部分事件作为素材创作_____文学剧本并根据文学剧本摄制成_____;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_____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以甲方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创作_____剧本并根据剧本摄制_____;

甲方同意乙方以其人生经历作为素材摄制_____;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许可内容

甲方许可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将其所发生的全部或部分事件、遭遇、人生变故等人生经历作为素材,进行_____剧本的创作,乙方根据所创作的文学剧本摄制_____。

第二条?许可期限

许可的有效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许可范围

乙方只能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_____以及在相关关联工作中如_____的宣传推广发行活动使用甲方的相关人生经历,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四条?许可类型

甲方许可为专有许可,在许可的有效期限和生效区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据其人生经历创作文学剧本并摄制_____;甲方如有违反,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使用费及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著作权归属

对于根据甲方人生经历而创作的_____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创作文学剧本的编剧享有;乙方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所摄制_____的著作权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与其人生经历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日记、文学作品、录音录像、报纸及杂志剪辑等)以邮寄、快递、亲自送达等方式交给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人生经历摄制的_____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_____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若乙方采用的甲方人生经历中涉及其它自然人等,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获得其它自然人的书面许可,由此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_____的宣传、推广中,甲方对乙方的相关活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所需要的与_____相关的资料。

5.甲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其人生经历所拍摄的_____的海报。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事先预约的情况下,有权对甲方进行采访或约稿,并在采访过程中对甲方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甲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向其提供的与其人生经历相关的资料以及其对甲方的采访资料,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甲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_____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3.在摄制_____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所摄制的_____中,有权决定是否采用甲方真实姓名。如采用真实姓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5.乙方为推广以甲方人生经历为蓝本摄制的_____,有权根据_____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6.乙方应当于_____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甲方的个人资料。

8.乙方在履行本许可合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形象进行侮辱、诽谤,也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誉权、荣誉权、著作权等,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应侵权责任。

9.乙方应在_________内开始_____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九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是其本人的真实经历。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_____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_____制作单位,且《摄制_____许可证》仍处于有效期内。

2.保证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就计划制作的_____取得《_____制作许可证(单片)》。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宣告解除: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拖欠甲方酬金累计达到甲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开始实施甲方许可;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5.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乙方被依法吊销《摄制_____许可证》或《摄制_____片许可证(单片)》;

7.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方许可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许可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它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采用其人生经历摄制的_____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_____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甲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乙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关于剧本模板范文分镜头模板(精)二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中需要特技效果,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2.乙方具备组织、提供电影特技效果服务的能力,并且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特技效果制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特技效果服务,是指在本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设计搭建现场背景、临时布景、制作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特定道具、订做演员特殊戏服和各类装饰品以及其他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从而在本电影(电视剧)中达到以假乱真的视觉效果。

第二条 制作时间

乙方制作特技效果的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资料的交付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特技效果草图、特技效果的书面要求等必备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于接到甲方相关资料之日起 日内制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甲方提交。甲方应及时审核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乙方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一旦确定,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为本合同附件。擅自修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第四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大写: 元整),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帐户名: ;帐户号: 。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 ‰,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 联络人

乙方应根据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选择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乙方指派 ,甲方指派 担任联络人共同负责对特技效果的整个制作过程进行管理并进行联络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成果的交付

乙方的工作进度以特技效果制作计划为准。特技效果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向甲方交付完毕的,乙方的工作结束。若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 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特技效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的制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制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 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 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其提供的资料及为工作需要所做的复制品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八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特技效果的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

2.甲方有权随时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进度等制作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可以根据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及本电影(电视剧)的实际拍摄需要对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乙方应尽其所能满足甲方的改进要求。由此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特技效果的制作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工具、设备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酬金、办理相关保险的费用。

5.特技效果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采用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涉。

6.若甲方对乙方所制作的特技效果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7.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特技效果的制作。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制作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第十条 著作权归属

本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一条 所有权归属

特技效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特技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义务保证上述特技效果的状态。甲方可以聘请乙方或第三人对上述特技效果进行润色、加工、维护或者修改。但应另外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署名权

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不论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

若甲方对本电影(电视剧)中的特技效果进行商业开发,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应将其获得的商业开发的利润的百分之 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

甲乙双方对上述利润的约定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本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本电影(电视剧)取得相关证照;

3.保证本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其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其提供的特技效果服务皆系其工作人员的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乙方未按制作计划确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特技效果,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摧告后仍不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被依法吊销拍摄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导致拍摄无法继续进行的;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的或未实现的。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七条 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电影(电视剧)中特技效果设计、制作的细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所知晓的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本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关于剧本模板范文分镜头模板(精)三

2014年12月12日是西安事变78周年纪念日,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成为时局转换的枢纽,十年内战的局面由此结束,国内和平基本实现,成为国内战争走向抗日民族战争的转折点。西安事变中张学良的民族大义为人称道,西安事变由此成为中华民族成长史中不可磨灭的一笔。但很少有人知道,西安事变之所以发生,一场话剧功不可没。

你走错了路

1935年冬的陕北高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气候异常寒冷。此时全国形势也很严峻,日本军国主义步步紧逼,国民党统治者节节败退,中华民族处于危亡的边缘,“抗日救亡”成了中华民族共同的呼声,神州大地上抗日浪潮一浪高过一浪。

中共中央在陕北召开瓦窑堡会议。会上,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为了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中共中央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建立中共中央联络局,又称西北联络局,由李克农担任局长。此局在周恩来、叶剑英的领导下,从事对国民党、特别是东北军和西北军的统一战线工作。

接着,中共中央又成立了东北军工作委员会,周恩来兼主任,李克农等人协助,这个委员会的统战工作重点是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军。中共中央对张学良做统一战线工作,主要是从红军加紧做俘虏军官高福源的工作开始的。

高福源是在陕北榆林桥战役中被红十五军团俘虏的东北军六一九团的团长。他被俘不久,就和其他俘虏一起,被红军带到了陕北安定县瓦窑堡。

被俘后的处境并不像他所想象的那样坏。高福源他们一直受到红军的优待,他们的衣食,甚至比红军还要好些。特别重要的是,红军经常带高福源等到瓦窑堡附近红军部队中参观,还给他们上政治课,和他们促膝交谈,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同他们一起讨论抗日问题,批判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抗日必先剿共”的谬论。红军干部对高福源讲:“我们愿意联合东北军,联合一切抗日力量,抵抗侵略,帮助东北军打回老家去。”

高福源在瓦窑堡住了约两个月,对红军越来越钦佩,他的这种思想变化,被李克农密切注视着。李克农了解到,高福源是东北人,对把东北丢给日本军一事,很是不满。现在他的家属仍滞留在家乡,遭受日军践踏。李克农还看出,高福源喜欢参加红军的文化活动。

于是,李克农就赶写了一个话剧剧本《你走错了路》。说的是一位国民党团长被红军俘虏后,如何悔过自新、调转枪口打日本人的故事。素材实际上取自于高福源本人。

红军剧团加紧排练,一天晚上在瓦窑堡的一个打麦场上演出了。

当剧中的妻子开始向团长诉说别后东北家乡被日寇践踏,自己流离失所的种种苦难。突然台下“呜”一声,一个人嚎啕大哭,捂着脸跑开了。这个人就是高福源。

高福源回到宿舍之后,回想与自己遭遇相似的剧中情节,联想到家乡沦亡之苦,忍不住又痛哭起来,上床后辗转难眠。他想到东北军入关,想到自己被迫来打红军,被俘后红军对自己优待有加……最后,他想到应有所作为,痛哭也不是办法,要回到东北军去劝说张学良走联共抗日的道路,为神圣的民族解放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第二天,他主动提出要求,希望会见红军高级领导人,有重要事情相商。李克农接见了他。

高福源在会见中表达了愿意去说服张(学良)副司令和其他人的想法。李克农将此事向毛泽东、周恩来汇报后,得到了同意。

你谈得很好

1936年1月初,高福源离开瓦窑堡,几经波折,见到张学良。高福源对张学良说,自己是红军派来的,有许多事情向副司令报告。张学良勃然大怒,拍案大骂:“你好大的胆!自己打了败仗,还有脸来见我,还敢要我‘通匪’,我枪毙了你!”

高福源没料到张会这样对待他,干脆豁出去了毫不示弱地大声说:“怕死?我要怕死就不回来了。但副司令忘了国难家仇,在这里打抗日的红军,算什么英雄好汉?副司令你再想想,我们‘剿共’多年‘剿’出了什么结果?如果还要继续打内战,我们东北军会落一个什么下场啊!”高福源越说越激动,禁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张学良也深深地感动了,伸出微微颤抖的手,拉着高福源说,“你回来很好。你果然有胆量,刚才只是试试你。”就拉着高坐下来商谈。

高福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情绪慢慢地平静下来,把他被俘后所见所闻所感以及与红军联系的经过,详细地讲给张学良听。

张学良一直留神地听着,态度认真。高福源说:“我已见到了红军的高级首长,他说如果副司令真正愿意同红军合作,他们可以派正式代表来谈判。”

张学良很兴奋,明确地说:“你谈得很好,很重要,我同意。事关重大,你要注意保密。你先休息两天,赶快再去一趟陕北,请红军方面派一位正式代表来。”

1月16日,高福源折返瓦窑堡,向李克农作了报告。李克农立刻带他见了毛泽东、周恩来。毛泽东和周恩来夸赞高福源的工作做得好,并表示感谢,说他为民族、为国家做了一件大好事。中共中央研究决定,派李克农作为红军代表去同张学良谈判。

1936年2月21日,大雪纷飞,陕北高原银装素裹。李克农一行4人,加上高福源,在东北军的护送下,于25日下午5时左右到了洛川。洛川会谈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2月26日到28日,王以哲、赵镇藩根据张学良的回电指示,同李克农多次交换意见,就红军与东北军六十七军的局部合作问题达成了若干口头协议。

3月3日,张学良由南京返回西安,第二天就亲自驾机飞抵洛川,秘密与李克农面谈。3月4日下午3点,洛川会谈的第二阶段正式开始,谈判中,张学良表示他完全拥护共产党联合抗日的主张,希望能同中共主要负责人晤谈。到3月5日凌晨5时,谈判结束,达成了红军与东北军停止内战、共同抗日的初步协定。

3月16日,李克农一行到达石楼。他向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详细汇报了谈判经过。3月27日,中共中央在石楼附近召开会议,决定由周恩来为全权代表,偕李克农到延安与张学良谈判。1936年4月9日,张学良飞抵延安会见周恩来。二人相谈甚欢,张学良提出了“逼蒋抗日”的建议。此后,东北军全力支持中国共产党。1936年12月12日,为了劝谏蒋介石改变“攘外必先安内”的既定国策,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张学良和杨虎城扣留了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西北剿匪总司令的蒋介石,发动西安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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