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模板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21:3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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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方式。总结的完美是基于对自己成长的真实认识和未来发展的展望。以下是行业领军人物总结的精彩演讲,值得一听。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一

今年人大工作评议开展以来,我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现将我局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对于我局接受人大工作评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改,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早见成效。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自查自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充分认识自查自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人大对审计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对审计工作一次很好的考验,是促进审计工作解放思想、转型升级、激情奋进的良好契机。我们抓住机遇,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以实际行动进行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审计工作更好地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更好地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及时传达,行动迅速。区人大年工作评议动员会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局评议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接受人大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为接受人大工作评议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做好自查自改工作。一是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在广泛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区人大工作评议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自查自改工作做好细致安排,保证了自查自改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突出重点,建章立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照工作评议和审计工作的要求,认真查找影响审计质量、审计效率的风险点和控制点,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积极完善和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三是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我局向区直机关发放了20多份征求意见函,收集被审计单位对我单位的意见。采取内部自查、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本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了自查自改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及梳理,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人员结构年龄不合理,复合型人才缺乏,重点领域推进难度大。目前,我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9人,其中:45岁以上5人(50岁以上4人),35岁以下4人(其中90后3人),年龄断层明显,“青黄不接”的局面比较严重。新形势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审计人员要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但大部分审计人员只是偏重财务方面的知识。既懂财务审计,又掌握金融、投资、自然资源资产等现代审计所需专业知识和宏观管理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审计人员很少。虽然大部分审计人员基本能完成审计工作,对其中较高层次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投资审计等含金量较高的审计项目,则由于知识结构相对单一而不能完全开展,例如工程审计专业基础相当薄弱,由于缺乏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在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开展难度非常大。

(二)在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中,开展工程结算审计较多,没有开展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注重工程造价核减业务偏多,对工程项目的资金的使用和绩效审计偏少。

(三)审计监督能按照区政府批转的审计项目计划、上级审计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有效开展及完成,但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不大。

(四)审计技术手段落后。随着审计环境的进一步发展变化,传统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手段已经受到严峻挑战。客观形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而且要应用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从目前审计人员运用常规的检查、查询等方法较多,运用“大数据”审计的比率低。

(五)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工作中对业务学习,业务建设抓的紧,费的精力较多,对党建工作投入力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加大人员的招聘,加强审计复合型人才培养。一是持续引进计算机专业水平高的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二是鼓励一线审计人员积极参与署、省举办的计算机审计培训,扩充高层次计算机审计力量;三是优化审计组搭配,鼓励经验丰富但不懂计算机的“老审计”与计算机能力突出的年轻同志组合搭配,通过交流切实提高审计业务素质;四是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基层审计业务的倾斜,如从基层审计机关选调人员跟班学习,或下派业务精英挂职,手把手指导,多渠道、不同方法提高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能力。

(二)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的审计工作,将政府投资审计作为审计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计划选择2-3个项目,主要是投资资金相对较大、涉及面较广、关系到民生领域的项目进行试点,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在投资过程中的合理性、合规性、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开展审计,提升投资审计质量。

(三)加大审计整改“回头看”。通过创新审计方法,将审计关口前移,由以往的事后审计调整到征拆过程中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跟踪整改落实,做到边审边改,有错必纠。以此次区人大对我局评议为契机,对标区人大要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审计问题的真整真改。

(四)加大审计软件的使用力度。力争上级审计机关的配合与支持,在财务数据采集模板的基础上,对各职能部门常用业务数据建立数据采集模板,形成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议和督促政府不断完善各业务部门数据,逐步建立起数据平台。

(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职责使命牢牢扛在肩上,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化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做好评议整改工作的力度,认真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化措施,扎实整改。一是明确职责。建立整改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任人分头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严格考核。把评议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各股室目标管理、评先晋优等挂钩,对于工作不力,拖全局后腿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完善制度。对照查找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加以解决。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程建设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力度,揭示国有资产在取得、使用、处置、报废、租赁、投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将“三公”经费情况作为审计重要内容,有效遏制铺张浪费行为。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坚持依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严格确保审计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审计单位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为“五化”精神战略目标尽职尽责。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二

图书馆存包柜为广大读者公用资源,为杜绝占位现象,图书馆规章制度规定每天对存包柜进行清理,但考虑到部分考研的学生书籍较多,为缓解压力,也考虑让更多的考研生有利用存包柜的机会,图书馆决定每周日晚对存包柜进行清理(桌面照常每天清理一次)。特此通知。

**图书馆管理处。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三

xx年,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全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这些年来,特别是机构改革以后,我市行政执法主体发生了较大变动。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按照《人民政府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的安排,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分市和县(区)两级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进行行政执法的单位。

二、清理内容:

1、单位名称及性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2、负责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3、具有哪些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

三、清理时间和步骤:

清理工作分单位自查、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政府确认并公告三步进行;

1、单位自查(5月15日一5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对照本单位的执法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填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表》(附后),并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

2、政府法制机构审核(6月1日—6月30日)。

政府法制机构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表》依法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同级政府。

3、政府确认并公告(7月1日一7月31日)。

同级政府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确认,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认,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对于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杜绝无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落实人员具体承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2、实事求是,如实填报。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单位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准确填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表》。行政执法单位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下属机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由该行政执法单位统一填报。

3、依法清理,边清边改。清理工作中,凡发现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实施行政执法,或者行政执法单位的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或者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执法单位自行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均应立即纠正。清理工作结束后,凡未经公告的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执法。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四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产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评论认为,此举将使“考证热”降温。

近年来,不少在校大学生热衷于考取各种资格证书。在一些人看来,这能让他们在找工作时有更多“砝码”。然而,有关人士指出,由于考试太多、证书太滥的问题突出,有的年轻人“手上拿着一大把证,可就是找不到工作”。

“周围的同学都在疯狂地考,我也就跟风了”

1米78的高个儿,中等身材,戴着黑框眼镜,说起话来有理有据,夏天总爱穿着格子衬衫,让周昊身上多了几分书生气。跟同龄人相比,黝黑的他看上去很稳重。

今年读大四的周昊,学的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年前,踏进大学校门时,他就在心里给自己作好了规划。他说,文科生一直以来就业压力较大,作为一个男生,以后的担子又很重,于是自己也加入了“考证党”。

虽然所学专业是教育方向,但周昊逐渐发现自己对人力资源方面更有兴趣。在别人看来,毕业后当一名老师很不错,在他心中,却始终坚信“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他决定在学好本专业课程以外,自学与人力资源相关的课程。为此,在平时自习时他总是会带上几本与人力资源相关的书籍,没课时旁听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我不是科班出身,只有具备相关的基础,在找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时才会有机会”。

从大二开始,周昊在学生会工作,担任学生会干部,后来还兼任学院办公室行政助理。“这些工作虽然不起眼,但却一点点增强了自己对人力资源的兴趣”。

上大学以前,在同学眼中,周昊一直是个“腼腆的书呆子”,如今的他,同学聚会时侃侃而谈。人力资源工作其中一块是负责企业招聘和员工培训,“我很庆幸之前做了很多与人面对面交流之类的兼职,比如家教和学院助理工作,这些让我在与人沟通上轻松了很多”。

尽管手里已经有了英语六级、计算机一级等证书,他觉得还不够。周昊决定报考人力资源三级,人力资源三级证书是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门槛,虽然只是相对优势,却也足以吸引大批学生争相去考。

去年3月,周昊和同学一起报了名。报名参加这个考试,一般都要在培训学校里上课,培训费400元,周昊当时犹豫过,“他们提供复习资料,请老师讲两次课,交了这么贵的学费,心里有压力了,更会好好复习”,一想到这,他就打定主意报名了。其间,除了正常上课外,他每天5点起床背书。后来,周昊顺利通过了考试。

除了三级人力资源证,周昊也考过计算机二级。“周围的同学都在疯狂地考,我也就跟风了。”计算机二级要求比较高,学文科的他没有相关的任何专业基础,尤其是编程,学习起来很费劲。虽然花费时间比较多,但考了几次都没过,最后他放弃了。

虽然这个考试没有考过,周昊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没有任何兴趣,拿到证的可能性和意义都不大。“跟专业相关,又有兴趣,就可以考虑考证,兴趣应该是考证的动力和前提。”于是,之前还准备考会计证的周昊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

被迫考证的“叛逆学生”

李航(化名)是广州一所高等职业学校模具专业大三的学生,在同学眼里,他一直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学生。“因为我经常做一些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李航说。

9月11日,他发了一条微博,称自己被学校强制要求考数控证书。李航在微博中这样写道:“为什么学校强制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考数控证书,300元的报名费对我来说已经是半个月的生活费,作为一个学生,不明白为什么学校会有这种霸王条款,不考就不能毕业。”学校的一位老师通过微博回应他说:“在目前,按照有关规定还是要按照要求去考。如果你有实际困难,就请你和机电学院领导报告一下,看看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为了不考证,李航在微博里还@了广州市教育局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官方机构。“我也没指望一定能得到解决,写写微博,心里的不满就发泄出来了。”李航深知,学校出面解决的可能性很低,但他还是希望能让学妹学弟们免受学校的强制。还有几天就要考试了,李航一点压力也没有。他说,这个证水分很大,过关率很高,还没考已经知道3个题目了,“这样的考试有什么意义?”

经过几年的学习,李航发现自己对做技工的兴趣并不大,毕业后不想从事技工工作,“相比对着一堆零件,我更擅长也更喜欢跟人打交道,做销售之类的”。

李航说,大一刚进校门时,老师就告诉大家,作为模具专业与制造的学生,需要有一个数控证书才能毕业。“说不上反感,但如果学校不强制的话肯定没人考。”李航说,对他们来说,这个证的作用并不大,毕业从事什么职业的都有,“就算有做技工的,也很少有人会干一辈子”。

在同学眼中,李航是“另类”的,大家都会做的事,他总是不屑于顾,而遇到这样大家不敢反抗的事情,他总是毫不犹豫。上大二时,李航在微博上向学校提议安装空调,最终得到了校方的回应,安装空调已在学校计划中。

大学期间的兼职,让他发展了自己的爱好,也发现了自己的优势。一直都喜欢跟人面对面交流的他,在学校附近的各大卖场做导购,几年下来,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李航发现自己越来越爱这类工作。“我报错了专业,我更喜欢沟通协调类工作。”他说。

尽管在微博上叫闹了一番,可李航眼中没用的数控证书还得考,“我们真悲哀。”他说。

“超级学霸”的考证生活。

陈乔(化名)是一所985高校的历史学专业学生,“超级学霸”是同学们对她的一致评价。

学习、读书几乎就是陈乔生活的全部。基地班的课程很多,每天上完课,别人都往宿舍走的`时候,她仍然坚持在教学楼或图书馆继续坐上一小时,看看书,写作业。“一回宿舍就没有看书的心情了呀!我把手头的作业都处理完,回去就能放开了玩。”大家都在为第二天的课程熬夜赶作业时,她早已完成了。老师要求写英语作文时,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直接用谷歌翻译,而她总是去图书馆认真地一点点写完。到了期末,她的笔记总是被全班同学拿去复印,作为应考的复习资料。

上大二时,他和周围的同学一样,争相报名参加各类资格证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小语种培训班、市场营销证书……在她看来,“目前这种‘证书热’的局面一时也不能消退,多考一个证应该更有优势吧”。抱着这种想法,陈乔也准备考计算机二级。计算机等级证书中,二级比较难,过关率比较低。陈乔为此报了一个培训班,每周末上课。虽然上完一周的专业课很累,但一想到自己交了几百块钱,她每次都坚持去。陈乔和一个学姐约好了要相互监督,每周六早上,打电话提醒对方起床,然后一起去校外上课。计算机课很多涉及编程,作为一个文科生,陈乔没有相关基础,很难跟上老师的步伐,于是她就在上完课后拼命地做题,100多道题做了3遍。

为了考一个不知道将来有没有用的计算机二级证书,陈乔的生活变得机械起来。每天早上早早地起床,然后去图书馆做练习题,8点多上课的时候再匆匆赶往教室。每次她都把不懂的记录下来,利用课余时间找计算机专业的老乡辅导。

去年9月,陈乔顺利通过考试,拿到了计算机二级证书,“做了那么多遍题,终于还是没白做!”相比陈乔,很多考二级的学生只是报了名,听不懂编程课便就放弃了。

在刚结束的综合测评中,陈乔的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第一,“我还没想好去哪所大学上研呢,想到大城市闯闯!”陈乔说。

中国教育在线讯中国普法网将于9月25日晚20时公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同时开通“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

7月20日,记者从省人劳厅获悉,近年来,海南省积极开展人才开发和人才引进工作。2008年上半年海南省引进各类人才436人,其中正高职称19人,副高职称36人;博士研究生32人,硕士研究生47人。

据了解,2008年上半年,海南省人劳部门编制发布了《海南省2008年度人才开发专业目录》,为海南省引进人才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开展了岗位需要收集汇总和报名毕业生档案资格审查登记等相关工作;完成了2008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的选拔,有18人被提名为“特贴”专家推荐人选,35人被提名为“省优”专家推荐人选,已报省政府审核或审批;开展“515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的选拔,共选出第一层次23人,第二层次43人,第三层次314人,确定了物理学、法学、建筑学、计算机科学等多个学科的重点培养对象。

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五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二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另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三、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财政收入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延期、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123456789《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1314。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六

为进一步转变规划部门职能,规范职责权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规划局按照市政府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扎实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规划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级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顺利有序推进。二是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把握工作内容和标准,研究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三是明确责任分工。确定由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各股室负责人参与配合,人秘股负责统筹协调各股室抓好清理工作落实。四是严格标准依据。严格根据规划局工作职能和各股室职责,对照权力清理类别,认真梳理规划业务范围内行政权力事项,界定并提出权力依据,确保各项行政权力有法可依。

(二)全面梳理,逐项分析,严格界定。一是抓好法规条例清理。根据清理实施方案要求,规划局多次召开了行政权力清理专题会议,研究清理方法,明确工作思路,由人秘股负责全面梳理城市规划相关法规,涉及到规划部门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5部,并列出法规依据,建立权力清单。二是深入研究法规内容。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5部法规、条例规定逐条逐款研判,深入分析法规内涵,准确把握条款法律边界,确定行政权力范围,区分行政权属类别,经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权力3种类别23项。三是严格界定权力标准。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照相应的法规条例,对3类权属23项行政权力逐项与相关法规对照,确定以上行政权力具有国家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依据,符合职权法定原则,结合规划部门职能和行政权力执行情况,按照取消、下放、转移、整合四项标准,逐项归类分析,认为以上行政权力都有明确的法规依据,明确的行使部门,符合权责一致原则,必须予以保留。

(三)科学设置,简化环节,规范流程。按照清理工作任务要求,分别制定了行政权力流程图。一是严格遵照法规。坚持以法规为指导,法规明确的必要规定必须纳入执行环节,坚决不设置无关联的前置条件,确保每个步骤和环节符合客观实际和法规标准,以使整个执法过程符合法规精神。二是突出执法效率。根据行政权力涉及领域和特点,科学设置每个权力运行环节。以充分保障执法客体权利,提高行政效率为原则,优化执行步骤,形成相互协调,程序严密的执行流程。三是突出执法公正。各项行政权力的执行必须以法规为根本依据,首先要做到程序的公正,确保每个执法环节都围绕主体进行,符合整个执行要求和最终目的,不仅在执法裁定标准上保持公正,更要把程序制定的`公正公平,让执法主体与对象在平等的条件和环境中履行职权。

(一)全面熟悉掌握有关法规条例,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以行政权力清理为契机,组织机关人员系统学习有关法规条例,全面理解把握法规内容和内涵,准确把握行政权力的范围和标准,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干部职工对城市规划法规有了深入的认识理解,强化了贯彻落实法规责任意识,增强了抓好规划执行的主体责任。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权力秩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率。通过全面清理,规范了部门职责权限、严格界定了行政权力行使办界,彻底纠正了履行权力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通过规范完善权力行为和运行程序,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行政权力秩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运行机制,制定并公布了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图,明确权力事项和工作过程,实行阳光运作,做到了简化程序,公开透明、便于监督,便民高效。

(四)制定完善权力运行相关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权力责任。为保证行政权力流程图实施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积极研究并制定了行政权力部门的责任制度,明确了每个步骤和环节要履行职责,通过规范权力行为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权力部门依法履责,认真负责抓好法规贯彻落实的主体意识,促进了权力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履行职责。

(一)通过行政权力清理,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存在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处以罚款的,有时执行不坚决。

(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有时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及时。

(三)行政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不畅通,难以形成合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城市规划相关法规条例对违法处罚的标准规定的不是很详细具体,有关条款对违法性质认定界定不是很清晰。有必要制定行政权力处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以利于对部门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二)城市规划部门行政权力是实行委托执法,而作为行政权力主管部门,如何履行主体责任,怎样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需要进一步明晰双方在行政权力执行过程中职责定位,以及责任追究事项,以便于建立权责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以有利于行政权力得到有效执行。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收费项目,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纪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xx县公共政务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莲纪字[20xx]23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本局职责,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真正体现政府职能部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股室负责人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工作作了统一部署。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项对照认真自查,要以这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能力,规范收费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共六项。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清理,保留上述六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所有准予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行了公开。

我局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只有房屋产权登记和房屋租赁登记收费,都能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执行,并实行收费公开。由县公共政务局办证大厅房产局窗口统一收缴,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款全部上交县财政专户。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有:白蚁防治费、出租房屋租金和房产测绘费、住房交易手续费、房产档案利用等。代财政收缴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代商品房业主收缴公共维修基金。所有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都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执行,无违规自立审批收费项目。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个窗口对外制度执行不严。

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在下阶段工作中,将着力整行整改,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服务规律,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向前发展作出贡献。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八

xx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全力协助主要领导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以及其他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述职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围绕工作中心抓好工作,上半年在流通公司主要分管资产管理、粮食、军粮供应工作,5月份经组织安排调到审计局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

一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完善了资产租赁合同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合同的条款及时调整租金水平,力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加强粮食监管,维护市场稳定,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组织相关人员到涉粮企业宣传《条例》及粮食收购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更好地发挥了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三是认真执行军供政策,把军粮供应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进一步提升为部队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粮价波动、粮源紧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储备了充足的优质粮源,规范管理,确保军供粮油质量高于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军粮供应不断档。

在审计局工作期间主要做了二项工作,一是协助街办做好新亚北侧道路的拆迁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与拆迁组的其它同志相互配合,在规定时间内较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拆迁任务。保证了项目的及时开业。二是积极协助领导做好分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年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加强协调,科学组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12个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理财意识,规范了单位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述学方面。

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认真学习审计相关知识,用一个星期时间参加省审计厅举办的新任审计局长培训,较好地学习了从事审计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相关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为努力改进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服务。

三、述廉方面。

强化廉洁意识,执行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学、述廉等项制度,努力做到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规范公务行为,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等,自觉做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执行不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准“跑官和要官”、“买官和卖官”,执行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规定。

4、执行禁止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规定;。

7、做到不在单位报销应当由自己配偶支付的各项费用;。

8、没有利用工作调动、晋级、迁新居、过生日等机会收礼,操办。

9、执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现无业;。

10、没有参与赌博活动;。

12、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等规定本年内没有出国或到国内旅游;。

13、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

14、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述法方面。

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首先自己能认真学法,能自己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记笔记,参加学法考试;其次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审计法》要求做好审计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再次认真配合主管组织单位按上级要求学,年终顺利地接受了区平安法治建设的考核验收。

回顾xx年,虽说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好的同志比,与上级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有的事还是按老规矩办,没有创意,管理上也只是以事对事的管理等,我决心认真学习,不断创新、向好的同志看齐,力争在其位谋其政,为建设而努力。

精选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图汇总篇九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提高小区业主的居住水平,提升小区管理档次,我小区已申请参加**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的达标考评,考核小组将于本月21日-30日来我小区进行核查工作,为了顺利通过考评,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请阳台锈蚀的住户,在月底前尽快进行粉刷。同时,为节约成本,方便大家,管理处可帮助请专业施工队粉刷,保证质量,有需要者可与管理处联系。

2、请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鞋、鞋柜等)清理干净。

3、请饲养宠物的业主,尽快办理有关饲养证明。

4、请商铺业主、租户将门前乱张贴、乱摆卖的物品清理干净。

再一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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