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表彰女律师文书范文(大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23: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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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考和反思的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参考他人的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总结的写作技巧。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一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系对被告人被控一案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申请人认为需要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有专门知识的人地址、联系电话。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二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一年来,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校领导集体的引领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两基攻坚”工作的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队伍的建设,办学理念的更新,校园硬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品牌的树立,初三全县会考等诸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收到了上级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学生,正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和刻苦的努力,才使学校有现在的成就与辉煌,在第2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初三升学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初三年级组、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赵高成等14名班主任、在同级学科评比中成绩优异的王斌等33名教师、班干部工作突出的杨锐等28名优秀班干部、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全级前茅及进步明显的125名学生给予隆重的奖励,授予他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学校号召向获奖的师生学习,同时也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不断进取,与全校教职工一道,甘于奉献,乐于奉献,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而努力,让文明的行为,知识的传授,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荡漾在学校的每个角落。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三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要求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被采取强制措施,现法定期限已届满。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特要求解除对其采取的该强制措施。

此致

申请人: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四

各镇中小学校、县直学校(单位),民办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

一年来,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他们对教育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学校推荐、严格评选,县教育局决定对唐科雄等55名优秀教师和熊鹏等2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

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扎根边远地区、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为人师表、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学习他们有为有位、敢于创新的担当精神,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将今天的荣誉化为激励自己继续发扬成绩的强大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为京山教育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京山县20xx—20xx学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京山县教育局。

20xx年9月7日。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五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良多。

首先,通过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通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不知道。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与此同时,让我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还待以后慢慢的培养。这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巨大失误。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六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申请理由:系被告人被控一案的鉴定人。申请人认为需要该鉴定人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七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许可调查取证。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一案的辩护律师,因案情需要,申请人拟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此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申请人: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八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理由:系被告人被控一案的证人。申请人认为需要该证人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证人地址、联系电话。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九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申请向收集、调取证据。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一案的辩护律师,申请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申请人:

附:证人、个人姓名:

有关单位名称:住址或电话:

收集、调取证据范围、内容:

表彰女律师文书篇十

()。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良多。

首先,通过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通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不知道。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与此同时,让我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还待以后慢慢的培养。这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巨大失误。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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