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驻地改造方案范文(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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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影响和结果。制定方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时间安排和实施计划,以保证项目可以按时完成和达到预期效果。不同领域的成功方案展示了创新和发展的力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v^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xx号),有序推进我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办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计划。

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二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共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各方贡献力量,共建美好人居环境;三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v^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四是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共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实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一)明确工作载体。在农村自然村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从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注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和长效管护的点点滴滴做起。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县(市、区)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具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xx月xx日前,设区市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各设区市推荐,在全省选择31个农村自然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具体切入点,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系统及乡镇、农村干部培训,帮助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及乡镇、农村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氛围。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二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方式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改造补助范围及对象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2、居住在d级(整栋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各村要制定危房改造绝申请审批具体办法,其中应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等主要内容和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他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2015年,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其他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二、开展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

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整合政策和资金,于2015年底前完成示范区内自愿申请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危房基本解决,布局较为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风貌得到保护”的目标。宁乡县花明楼镇、岳阳县中洲乡、城步县丹口镇为全省第一批省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市州应确定1个市州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县市区(包括县级管理区)应确定1个整体推进示范村(见附件1),于2015年5月底前汇总报省危改办备案(见附件2)。

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应具备以下条件:当地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较完善;整合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的能力较强;完成后效果较明显,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配套标准

除国家补助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省农村信用联社应争取向提出申请的经县级审核公布的一般帮扶对象提供5000元/户的贷款。

四、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优先采用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方式,具有修缮加固成本比较优势的农村危房应坚持采用修缮加固,并按实际修缮加固情况折算面积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修缮加固方案应一户一策,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出方案。

各地要编制并积极向农户推荐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特色风貌的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施工方案。由镇、村统建、代建的,应采用当地统一确定的设计方案。

五、积极发动社会帮扶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广长沙市经验,发挥各地慈善事业的作用,通过慈善机构广泛募集社会捐助资金,吸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严格监督,科学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募集的慈善资金,应专项用于增大重点帮扶对象的占比。

六、实施目标任务

5月底前,各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政策,将2015年第一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其中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市州备案(见附件3)。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重点帮扶对象抽查核实,并将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省备案;各地第一批任务开工率达到50%,其中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工率达到60%。9月底前,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开工。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竣工,确保危改户在春节前100%入住新居。

七、严格补助对象确定及资金管理

已纳入城乡规划管理范围或者拆迁范围的农村危房,如不允许其在原址进行危房改造,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另行安排建房地址。近年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已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帮扶对象。

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时,应明确申请类别(重点帮扶或者一般帮扶)。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评议时,应有50%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及乡镇建设管-理-员应逐户上门核实。县市区危改办应对重点帮扶对象逐户上门核实,其余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20%。村、乡镇和县市区评议、审核结果,应分别在村级公告栏、乡镇公告栏、县级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需拍照存档。

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补助要求或者违反危改协议的,不得发放补助,已经发放且经责令整改无效的要及时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帮扶补助资金可以按工程进度拨付(开工拨付30%,上大梁拨付35%,竣工验收后拨付35%),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由镇村统建、代建的,补助资金开工前一次性统一拨付给镇(乡)人民政府掌握,镇村应明确专门的账户及管理措施。一般帮扶可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也可按工程进度拨付。上述具体方案由县级财政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究确定。

享受扶贫、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资金补助的,从其规定,原则上应于竣工验收后将资金拨付到农户。县市区危改办应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和政策衔接,尽早拨付资金,一次性验收,方便农户,减轻农户负担。

八、加强技术服务管理

加强技术服务。乡镇建设管-理-员在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确定前、施工中、竣工后等关键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帮扶对象,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来年进行入住和旧房拆除情况复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至少应到现场2次(对象确定前、竣工后)。享受各级政府资金补助的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和单位承担并对其负责。

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季度检查,并在当年11月组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在第二年二季度对“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危改办定期组织抽查或者交叉检查,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全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检查和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来年分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的依据。各市州危改办于每月28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上报省危改办,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严明纪律。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施工、延误工期、面积超标、监管不力等现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索拿卡要和报销所谓费用。市、县两级要设立并公布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明确职责分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会同民政、扶贫、移民、残联等部门做好对象认定工作;会同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计划实施,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

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

民政、扶贫、移民、残联部门:协助做好摸底调查、对象确定工作,落实资金整合。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按照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林业部门:根据乡镇、村提供的建房用材计划及时办理建房用材手续。

电力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免费安装建房入户的电线、电表。

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提供贷款。

审计、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统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和领导,作好服务工作。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发《关于印发xx市20xx年“百村示范、千村清洁”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环治办法【20xx】24号)和xx区发《关于印发xx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xx】43号)。从源头上彻底治理农村垃圾排放,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为加快推进试点屯工作进展,结合星台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价值观,按照生态保护总要求,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分类减量、长效管理”为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努力推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

总体目标:树立高远目标,增强前列意识,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社区)收集、村(社区)处理、不落地、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能力和农村群众文明意识的“三提升”,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美丽乡村。

具体目标: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二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每年启动一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示范村屯,并于当年年底达标:实现垃圾的“四化”处置(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同时将垃圾分类减量同河道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同步推进,尤其要实现裸露地面软硬全覆盖。20xx年底,全街道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屯全部达标;20xx年,启动第二批剩余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于年底达标;并通过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农村垃圾在现有基础上削减80%以上,全街道15个村(社区)全部达标,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形成具有星台特色的长效运行机制。

(一)强化宣传引导。

全街道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一手抓宣传引导,一手抓教育培训,坚持宣传灌输文明意识,普及推广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提高干部群众垃圾分类知晓度。定期举办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培训会,及时更新知识、交流经验,规范指导基层正确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村级组织要坚持入户,面对面宣传引导、手把手示范分类,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行动自觉、操作规范。以“小手拉大手”引导少年儿童争做环保先锋,从而带动整个家庭参与度。组织引导广大妇女、青年及社会志愿者团体,积极参与、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减量,特别是妇女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利用群众性文化活动、新闻媒体等扩大宣传效应,引领全街道垃圾分类减量新风尚。

(二)明确“五个一”工作方法。

一是建一支保洁队伍。各屯配备1名保洁员,并且定期要对保洁员进行培训,落实经费保障。

二是配一台垃圾清运车。由街道按分类运输需要的统一车型的垃圾清运车。

三是建一所垃圾分捡房。各村(社区)要自行配套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垃圾分捡房,既能为保洁员二次分类提供场所,又能为废旧衣物、有毒有害垃圾等提供储存空间。

四是设计一套工作流程。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利用的五步程序结合本街道、本村(社区)实际,细化一套易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流程。

五是探索一套工作模式。按农村垃圾“户分类、村(社区)收集、村(社区)处理,不落地、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处理模式,探索出一套符合本村(社区)实情的工作模式。

(三)突破重点难点。

一是建立农村垃圾“户分类、户处理、不落地、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处理模式。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利用的五步程序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抓好农户分类投放这一关键环节,制定分类标准,宣传分类知识,指导监督农户分类,做到人人会分类,人人自觉分类,能将有机垃圾进桶入池、可回收垃圾物尽其用,农户处置剩余的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到分捡房进行二次分类、再次减量。不可回收垃圾由村负责类别差别化集中处置。

二是推行“五指分类法”,做到垃圾不出户。

5、建筑垃圾——送到指定地点(提倡村民自行消化,村民消化不了的,由村委会收集,用于填沟平道,或运送到指定地点储放备用)。

三是建立有毒有害垃圾有偿置换体系。由各村(社区)村委会负责,在每月的固定日期,统一组织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和有偿置换。村民用积攒的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折价置换同等价位的生活用品。有偿置换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对收集的有毒有害垃圾、置换的物品都要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置换回的垃圾要清点入库立即封存。对参与有毒有害垃圾置换的保洁员、街道工作人员要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四是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党工委每月会调度一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听取各村工作汇报;街道人居环境整治自查工作组牵头,每月进行一次督查督办,适时召开调度会、拉练会,街道人居环境整治督察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村(社区)、屯进行走访与暗访。

五是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成立一支由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队,制定并完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四)纳入村规民约。

将垃圾分类减量纳入村规民约,形成村屯环境治理自我激励、相互监督、自治管理的工作格局。明确村委会、保洁员、村民各自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干部及_员、村民代表的模范作用,落实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包片包户制度及村环境卫生公共区域义务管理、监督责任。

(五)结合中心工作。

一是与村干部培养选拔相结合。把责任意识是否强烈、推进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成效是否显著作为检验村干部的重要参数,在选拔任用上给予综合考量。

二是与脱贫攻坚、党建工作相结合。通过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打造宜居健康生存环境,降低群众发病与因病致贫风险,实现健康脱贫目标。与“两学一做”、“党建综合示范村”创建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垃圾分类减量作为凝聚人心、增强党群互动的抓手,使村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政治引领力、核心领导力与组织服务力全面提升。

三是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相结合。通过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区间封闭储运、终端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防止或逐步减小因垃圾填埋造成的土地利用负担、防止垃圾储运不当、终端处置不当对土壤、水体、空气造成污染,最大限度地减轻垃圾对生态功能的影响。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由街道人居环境整治自查工作组全权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二是建立包村领导抓全面,包村组长抓试点,包村干部抓细节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督促推进。

(二)加强联动保障。街道人居环境整治自查工作组要把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作为推动全街道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考核保障。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四定二保”(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确保推进快、确保效果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时间明确到月,责任明确到人,奖惩明确到人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在全镇通报督查情况。年终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成绩较突出的村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在各类评先选优中予以重点倾斜。

(四)加强资金保障。各村(社区)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务必用好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财政奖补资金,尤其要按保洁员统一工资标准优先保障保洁员工资、优先保障环境卫生管理等刚性需求。各政府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投入作好资金保障。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现阶段街道以各村(社区)的32个试点屯为工作重点,按照计划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时间节点前把试点屯变成示范屯,以点破面,带动全村(社区)、全街道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四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安排,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原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优势,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总量不减”“标准不降”“量质双升”的原则,抓牢抓实就业帮扶车间巩固提升,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岗位送到家门口,就业顾家两不误”的目标。坚持车间“总量不减”,稳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就业帮扶车间活力;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努力扩大就业帮扶车间岗位供给量,增加人民群众就地就业机会;坚持既要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含脱贫人口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稳步增加),更要帮助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绥宁县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晨阳同志任组长,唐伯贫、罗兴、唐友柏、刘让文、贺恩森同志任副组长,陈先念、刘本廉、李立成、秦壬娥同志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恩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

1.开办条件。1.县内外具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须依法在本县进行工商登记开工生产。

2.认定标准。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可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脱贫劳动力建立产品加工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1.新建就业帮扶车间。根据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建成一家就业帮扶车间的要求,关峡乡三板桥集中安置点、红岩镇红岩村集中安置点、金屋塘镇主溪集中安置点和寨市乡寨市村集中安置点要按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在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认定。

2.已建就业帮扶车间。做到三个不少于,一是2021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20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二是2021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20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人数;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收入“稳中有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的就业人员收入增速不低于本年度该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水平。

3.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21〕1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2018〕75号)文件要求落实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帮扶车间。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具体按照《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组织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认真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落细考核指标。县发改部门、县人社部门和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确保形成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稳就业、促增收、助振兴的有效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就业帮扶车间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底子明,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销号制”管理。坚持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问责,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抓好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发挥好就业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就业优势,确保其成为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五

为加快集镇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区住保办关于开展xxxx-xxx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苏埠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升城镇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镇社区。

(二)工作目标。

于xxxx年底完成南外街道庐州路南侧片(万圣国际花园地块)镇区棚户区拆迁户16户,拆迁面积.47平方米,占地面积5亩,安置房建设套数26套;老供销社煤油仓库棚户区拆迁户33户,拆迁面积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7亩,安置建设套数35套;xxxx年底完成老竹木市场棚户区拆迁户22户,拆迁面积2800平方米,占地面积6亩,安置房建设套数30套;老银鱼地块拆迁户31户,拆迁面积1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亩,安置建设套数56套,老街二期改造,拆迁户580户,安置房套数650套,拆迁面积5平方米,占地面积52000平方米,安置房套数650套。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苏埠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宜居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镇总体规划,容积率、日照间距等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按照六安市统一规定,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区域特色,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60—85平方米,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区财政支持。

2、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3、区、镇两级政府对棚户区改造投入的相关配套资金。

4、采取招商企业投入及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标准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综合工程建设材料、调查确权、拆迁补偿、建设安置、现场督办和宣传报道。

镇土地建设环保局、建设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贸发展局负责计划项目的可研报批,向上级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镇财政局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中心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镇民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的核查认定工作;镇纪委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同时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镇宣传办、文广站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镇法庭、公安派出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各辖区居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六

根据xxx阆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阆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博树回族乡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围绕“三清两改一提升行动”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博树回族乡地处阆中市东北部,与阆中市文成、东兴、清泉和苍溪县云峰等乡镇接壤,辖8个行政村33个合作社,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840亩,总人口7366人,其中回族3635人,占比近50%,是南充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乡内有保存完好的始建于乾隆六年的清真寺一处,距今已有276年历史,它是全乡xxx的宗教活动场所。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市上动员会后,我乡庚即召开党委扩大工作会议,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动员会,细化举措,认真摸排,明确任务,严把时间节点,狠抓落实。要求全乡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务必高度重视,行动上务必全力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按期完成。先后多次召开“两委”干部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进展情况汇报会,集中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实行驻村领导包干负责,各项目分管领导、驻村乡干部及村社干部齐抓共管整治,会上针对各村整治工作汇报情况,各项目分管领导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整改措施,主要领导作重要强调,会后及时到村督促推进整治靠后的村和项目,有力推进了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制作宣传布标20多条,在各村村委会及要道口悬挂;二是利用各村广播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三是环保分管领导及环保办多次利用逢场天或中午通过宣传车进行集中宣传,有力控制了我乡辖区秸秆禁烧、污水排放及杂物燃烧等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四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利用群众坝坝会,大力宣讲乡村振兴战略及脱贫攻坚成效,通过感恩教育等形式,赢得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五是充分利用各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分段负责开展村社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对环境差的个别户集中队伍突击整治并开展思想引导教育,使得辖区环境美好,赢得了脱贫攻坚等各级检查组领导认可和肯定;六是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乡级河长、河长办及村级河段长坚持巡河检查,发现污染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治,并适时由河长办统一安排集中保洁船只和保洁员开展河道彻底打捞,使得我乡东河及滥泥沟两河道干净清爽,使得我乡环境山清水美。充分营造了我乡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落实,改善人居环境。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七

建设实现新进步。有序推进县城至茅坪公路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使比例提升至65%以上,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等大幅提升。

管理达到新水平。“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乡镇和村级的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实现“路长制”县乡村三级100%覆盖,管理养护100%纳入村规民约,高质量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有”(以下简称“五共”)治理格局,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养护取得新成效。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国试点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推行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养护全面推行,养护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逐年提升,开发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稳岗就业成效明显,优良中等路率提升至80%以上。

运营得到新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a级以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提高至15%,农村客运公益性进一步凸显,力争快递服务农村地区覆盖率达100%。

融合实现新突破。积极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打造马颈坳至固本、款场至熬市(八受至王家榜段)、乌坡至宰大溪、皇封至摆洞、启蒙至高贤、北门林场至乐安屯、平秋至铺口(敦寨至湖南交界)、卦治电站至三板溪、归朝至高座、平略至潘寨、河口至敖市、瑶里至三望坡和彦洞至新寨等美丽农村路265公里以上。巩固提升s503锦屏至高屯、敦寨至新化、新化至隆里、启蒙至钟灵、平略至河口(平略至文斗段)和里郎桥至弯麻6条美丽农村路共104公里,农业“因路而兴”、农民“因路而富”、乡村“因路而美”,支撑服务“四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更好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八

安平镇地处两市四县交界处,距县城20公里,是柘城县人口第一大镇,全镇辖35个行政村,镇域总面积87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农村总户数万户,拥有耕地面积万亩。今年以来,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打造人居新环境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关键措施,建设优美村镇,镇容镇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订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制订了《安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要求各村拿出切合可行的整治工作计划。

3、明职责。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村一把手具体抓。制定了《安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村级干部目标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4、重投入。镇财政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配套专项奖励基金,对完成任务好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5、造氛围。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运用悬挂标语、在柘城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上推动《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1、加强河道坑塘清理。我镇先后投入1千多个劳动力,挖掘机、车辆200余台次,共清理疏浚县镇村级河道7条,总长11千米,拆除违章建筑10余处,达到河道畅通,河岸无杂物垃圾、河面无杂草漂浮物,底清、面净、岸绿的要求。与此同时,我镇坚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使大家自觉养成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不向河塘乱扔垃圾杂物,不在河塘边乱搭建猪舍、厕所,堆放草堆杂物,不向河塘倾倒农药残液和生产生活污水。

2、开展了镇容镇貌专项整治活动。对镇区4条商贸街进行了治理,拆除店外店、棚外棚58个,取缔站地招牌76个,整顿规范门头牌匾200余家,张帖了520个门前“精细化五禁责任牌”,取缔了“马路市场”,极大改善了镇区的环境卫生,提升了镇区品位,深受商户的称赞。

3、认真搞好村庄、集镇整治。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积极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环境突击整治活动。对路边的垃圾、乱堆乱放杂物、杂草等进行集中清除,取得了明显实效。

4、建立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按照户收集、村清运(填埋)、镇处理的要求,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

5、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镇共新购垃圾箱160个,新建垃圾池180个,垃圾处理场两个,垃圾中转站一座,添置大型转运车一辆。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九

目前该公司复合车间废气存在如下情况:一、投料机在投料过程中产生大量氢氧化铝粉尘;二、一楼和三楼的工作台没有得到有效密封,产生的氢氧化铝粉尘飘散在空中;三、挤塑板工段由于没有有效密封处理,导致其产生的有机废气得不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

针对以上情况拟做如下改造:一、对投料机、工作台的一楼和三楼以及挤塑板工段采用阳光板密封处理;二、设置除尘器一套,将投料机产生的氢氧化铝粉尘进行处理,并将收集下来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三、设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一套,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挤塑板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使其达标排放。

二、设计参数。

投料机密封尺寸为:长×宽×高=××,密闭体积为:180m3。换风量设计为20次/h,故除尘器设计风量为:3600m3/h,考虑漏风设计风量为4000m3/h。

工作台一楼密封尺寸为:长×宽×高=××;三楼密封尺寸为:长×宽×高=××。

挤塑板工段密封尺寸为:长×宽×高=××,密闭体积为:。换风量设计为10次/h,故除尘器设计风量为:1792m3/h,考虑漏风设计风量为20xxm3/h。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流程简图。

五、报价清单单位:万元。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2、居住在d级(整栋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各村要制定危房改造绝申请审批具体办法,其中应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等主要内容和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方式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2015年度改造计划

2015年度,全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5户。

二、危房改造对象,政府补助标准和改造时限

(一)危房改造对象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的一级、二级、三级危房。

(二)政府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如有新的标准,以文件通知为准):

1、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23万元;

2、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23万元,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83万元;

3、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8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

4、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

5、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65万元。

(三)改造时限

从2015年5月启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及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构成

(一)总投资概算

201 4年实施的11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投资108.72 万元,其中:一级危房44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59.52万元;二级危房58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40.75万元;三级危房13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8.45万元。总投入资金108.72万元。

(二)所需政府补助资金

2015年下达115户改造任务共需政府辛补助资金108.72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1.2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8.75万元;市级匹配资金11.5万元;区级匹配17.25万元。

四、改造原则及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两最”原则,坚定不移的将“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当作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实施改造时,需将新一轮农危房摸底调查数据中的“两最”当作硬任务、硬要求,优先实施改造,始终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的正确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农危房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改造。

2、坚持政府引导,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是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要加强引导,并在政策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补充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房面积,引导和帮助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

评定、补助标准评定以及改造安排等敏感问题上,必须提高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坚决防止因操作上的不公平、不公正带来群众的不支持、不满意,甚至引起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要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相结合,切实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并与农村集中建房(小康房建设)、扶贫生态移民、农村住房提升改造、村庄整治相结合,帮组有条件的农户在解决居住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住房的品质,使之达到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生态环保、生活便利的小康标准。五保户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原则上不应与有关项目整合。

(二)改造要求

l、此次改造任务要按照“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优先改造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户,并尽快组织实施;不倡导二、三级危房拆除重建,对于拆除重建的农房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以《贵州省小康房建设技术指引》为指导,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二、三级需要重建的,应建在农村集中建房点。

格。对于农村集中建房点需由施工单位代建的,必须选择有

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在实施农危房改造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黔建设发【2015】17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区地理地质结构特点和抗震设防等级标准,从设计到施工做好抗震设防工作,提高新建房屋的抗灾能力。

4、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对于农房以木结构为主的村寨,应考虑防火措施,并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这一契机,配套完善消防设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

5、对于新建房屋已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危改户,要坚决将其原有危房拆除,不得继续居住,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6、切实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监管,既把资金用好,用出最大效益,又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杜绝贪污、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7、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人口计生、残联、卫生防疫等部门配合,优先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残疾人家庭、麻风病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以使农村危房改造和以上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8、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由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小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瓦屋侗族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瓦屋侗族乡综合办 2015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25份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v^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22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v^三品一标^v^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v^三变^v^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v^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活动已全面启动,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扎实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我校认真对照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为依托,紧紧围绕教育系统的创建目标,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努力打造文明学校的形象,为灌云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培养高素质市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确保做到:校务环境廉洁高效、校园环境洁净优雅、人文环境健康向上、学习环境轻松愉快、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树立文明学校的形象。

(一)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

1、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学习新的教育形势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要求,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

2、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

教师”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1、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深入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爱乡热情,营造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2、深入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做个文明灌云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教育师生注重微小细节,养成文明习惯,使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3、大力开展绿色校园活动。继续开展绿化、美化、净化、艺术化校园;继续开展“爱绿、护绿”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促进校园的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充满校园,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师生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手抄报等开展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诚信教育进课堂工作,通过班队会等有效载体,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诚信进脑、入心。

5、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和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主要围绕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六一文化艺术节、校运会等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主题教育、理想教育、感恩教育、成长教育、环保教育、责任教育、礼仪教育、法制教育等。

6、继续实施深化“书香校园”活动。建立读书制度及其奖励制度,在校园中营造浓郁的学校文化氛围,让浓浓的书香飘满校园、飘满济源,以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素养带动市民文化素养的提升。

7、开展文明评比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教师”等评比活动,引导师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教育学生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三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方式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改造任务3.13万户,省级统筹安排18700户。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确定。各市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在分配任务时,应重点向省直“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倾斜,全力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改造方式

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危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确保改造质量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四、操作程序

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

(一)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

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订协议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七)竣工验收

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2016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市。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排查,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各地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乡镇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四)强化抗震设防要求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各地要发挥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省级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五)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

各地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

加大支持力度。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六)加强改造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汇总各县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危房改造农户比例等情况,并于2016年11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

(七)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年底检查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月报表的上报及时性和准确性将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各市要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报送。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改造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绩效评价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各市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各市也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制度,逐级开展绩效评价,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的任务落实、补助标准倾斜、实施效果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三)广泛宣传,公众参与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改户,明白卡的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实施,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贫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危房集中的村中宜集中改造,居住偏远分散的困难家庭要适当兼顾。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制定改造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移民并村等工作有机集合,统筹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承受能力,针对不同困难对象,区别各种住房类型,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

(三)自主自愿,政府引导。农民是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危房改造申报、施工队选择上要由群众自主解决,政府给以适当补贴,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自力更生,多方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立足农户自理更生,动员社会积极参与,按照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的方式,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五)标准适宜,保障安全。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标准,主要保障农村危房户最基本的居住问题,确保居住安全。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六)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目标要求

按照xx市任务分解,我镇2011年完成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补助对象

扩大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已经在2015年解决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户,已经或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体搬迁时一并解决,不再重复解决。d级危房系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经鉴定属于整体危房(d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0元,市级财政补助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1500元。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由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高于11000元户按11000元补助,不足11000元户按评估价补助。补助标准要实事求是,并且在确定补助标准时要由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共同签字。

(三)改造标准

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的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危房改造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

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改造的住房,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平房,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墙,性能要安全适用,便于村民以后扩建、加层。

(四)改造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采取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具体采取哪种改造方式,写入改造协议中,由镇政府审批核准。

1、新建: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置换:利用中心村或不搬迁中闲置的共有或私有房屋,把产权置换给住房困难户,经修缮符合安全标准后,归住房特困户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土地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低保优抚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村委会对收到的改造申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4、复查核准:镇政府上报的材料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进行复核,核准改造对象并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备案。

5、签订改造合同(协议):镇政府会与完成核准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内容包括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改造要求、完工时间等内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危房改造施工

在选择施工队伍上,由危房改造户自主决定。改造户直接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及工期。对没有能力建设的,镇政府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照施工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建,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镇政府会与施工队、危房改造户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合同(协议)。镇政府会聘请一位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镇的危房改造工程技术认证,质量安全、工期等工作。

(三)工程验收

由镇政府负责验收,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镇政府会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按工程质量标准逐户复查,并准备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资金拨付

镇政府财政所向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发放给各农户。

(五)档案管理

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材料齐全,规范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镇政府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接轨,虽要随报。档案内容包括:1、本人申请;2、村民代表评议资料及公示内容;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4、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5、介休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及附件;6、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7、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协议、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镇政府组织有关会议培训,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9月1日至9月10 提)。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改造补助,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9月11日之10月31日)。组织人员、材料,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人大、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集镇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义棠镇危房改造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村各部门下乡干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机制。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传达到每个农民,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镇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xx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名单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丛维护和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改善全镇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确保把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 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柴海波(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金泉(纪委书记)

李守来(政府副镇长)

成 员:迟常军(乡建办主任)

孙景龙(国地资源所所长)

谭玉学(财政结算所所长)

李双宏(民政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体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办公室主任:李守来(兼)

副 主 任:迟常军(兼)

三、基本原则

2011 2011 10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四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彻底整治我镇全域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镇党委、政府号召各级各部门和每一位公民积极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中来,为建设优美、整洁、靓丽的镇容村貌,献计出力:

一、从我做起,争做全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参与者。美德贵在坚持,实践重在行动。我们要把环境卫生融入日常生活,每家每户坚持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三定”--物品定位摆放、畜禽定点饲养、卫生定期打扫;“三勤”--勤洗、勤扫、勤捡;“三看”--看厨房、看卧室、看厕所。做到“四个一”--庭院环境卫生达到阳沟院坝一码平,柴禾粮菜一展齐,鞋子帕子一条线,农具炊具无一尘,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主动监督和制止破坏镇容环境的行为。

二、积极行动,争做全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者。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身边的人,讲文明,树新风。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人人作贡献的良好氛围,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全社会关心、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格局,把文明意识、卫生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三、遵守公德,争做全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维护者。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带头整治背街小巷、规范招牌亭棚,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自觉保持主次干道、农村院落环境整洁,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乱停乱靠、无占道经营,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倾放在垃圾桶内,车辆停靠在指定区域,场镇坝坝席在指定区域办理,野外不得焚烧柴草、秸秆,让文明卫生习惯人人遵守、相互监督。

“余家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环境整治,家家有责,清洁家园,人人受益。居民朋友们,为把余家建设得更加整洁优美、更加清新靓丽,让我们破除陈规陋习、改掉不良习惯,与健康相伴、与文明同行!

_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五

(一)解决镇级党校培训场地和设施欠缺的问题。统一设置镇级党校标识,整合乡镇党员活动室、干部职工会议室等现有场所,与党员远程教育站点、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乡镇文化站共享资源,确保xx家乡镇党校都备有办学所需的投影仪、音响和桌椅等设施,为镇级党校开展培训提供硬件方面的保障。

(二)解决培训师资不足的问题。从各级党政领导、党员代表、站所专业技术人员、乡贤人才、产业带头人等领域先进典型中物色授课人,遴选xx人进入乡镇党校专、兼职师资后备库。

(三)解决培训经费紧缺的问题。除了用好省、市拨付的财政经费外,我市另外拨付乡镇党校专项经费xx万元,各乡镇党委结合本地财政实际制定经费配套方案,使乡镇党校在添置教学设备、开展培训等有了财力支撑。

(四)解决培训无计划、欠规范的问题。坚持党委办党校、党委管党校、党委建党校,强化主业主责主角意识,严格教学培训规划,对培训对象、班次设置、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师资安排等做出详细计划,定期举办培训班,促进乡镇党校工作顺利进展。

(一)明确市委党校业务指导和师资保障职责。统筹安排乡镇党校的培训任务,对乡镇党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根据乡镇培训需要,选派教师下乡授课;引导制定乡镇党校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着力推进乡镇党校规范化建设。

(二)落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组建乡镇党校组织机构;乡镇党委书记带头讲课作报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党校讲1次课;在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师资配备和教材征订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每季度召开1次党校工作会议,对党校工作进行分析研讨和部署。

(三)发挥各村(社区)党组织的积极作用。收集分析党员群众对办好乡镇党校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乡镇党委部署和党校安排,指导村(社区)党组织认真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做好学员服务与管理、积极引导督促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做到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双提高”。

(一)围绕学习贯彻党的理论体系办学开课。高站位设计乡镇党校课程,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xxxx教育,突出党章、党纪、党史国史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二)结合“送党课下基层”活动开展送学。我市充分发挥乡镇党校的职能优势,组织xx多名市镇党员领导干部到驻点村(社区)讲党课,以当前中心工作为重点开展互动交流,激发学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培训实效。

(三)结合xx主题党日融入组织生活。把xx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与乡镇党校学习内容相结合,每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知识学习活动,做到资源互补、切合实际、学以致用,使乡镇党校学习融入基层党员的组织生活,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六

2022年是党的^v^召开之年。稳定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对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不大规模返贫,继续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扎实有序地做好农村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村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有效促进农民和农村共同繁荣。

1.确保粮食供应的稳定。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对粮食安全的同等责任,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农民粮食种植收入保障机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直接补贴政策,加强粮食优惠政策,确保粮食种植者的合理收入。稳定粮食生产和建设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抓好粮食流通,加强粮食监测预警,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加强粮食储备,完善应急成品粮油储存方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全力推进粮食种植、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加大节粮爱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2.落实长牙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党政耕地保护责任,严格遵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发展边界的顺序,统筹规划实施三条控制线,逐步分解耕地所有权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逐步签署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责任的刚性指标。分类明确耕地使用,严格执行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推进示范项目1万亩,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完成1个、接续实施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

3.丰裕“菜篮子”产品供给。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鼓励城镇周边建设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提高工厂化生产和设施栽培水平。积极发展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生产。优化畜牧生产结构,扩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动物生产,稳步提升鲜蛋、乳制品供给保障水平。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农、林产品质量监测预警,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障农、林产品质量安全。

4.保障生猪产能平稳。强化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2万头左右、规模养猪场数量稳定在2400个左右,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总量控制、压小上大”原则,持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动养殖设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提档升级。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毫不松懈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省际动物疫病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跨省“调肉不调猪”和入省指定通道制度,夯实生猪产业安全基础。

5.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河湖系统管理。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9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26公里。推进一批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构建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河湖安全减灾体系。推进汀江流域森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效防治水稻“三虫四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农作物病虫灾害。加强防灾减灾演练,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

6.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提升资产收益。

7.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人纳入低保,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8.加快推动脱贫地区向乡村振兴转变。主动对接中央、省关于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帮扶政策。支持脱贫县、乡、村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打造现场教学示范点,优先选送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脱贫县、乡、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山海协作帮扶,协助闽宁对口帮扶,扎实做好援疆工作。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七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方式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改造补助范围及对象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2、居住在d级(整栋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各村要制定危房改造绝申请审批具体办法,其中应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等主要内容和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村承受能力的基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的房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整合资源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任务

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在***月***日前全面完成***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

(一)补助对象

****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困难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确定镇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元,改建、维修住房补助按房屋破损程度分档补助***元至***元。

(三)资金的管理发放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倒塌的应改建维修,属局部危险的应改建或修缮加固,属房屋全倒无房居住的应选址重建。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 平方米左右。房屋可按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和庭院,有基本家具及其它生活设施,能基本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省里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发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必须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相片、政府补助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资料整理归档。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项目月进度报告制度,各村每月月底号以前将本月改造进度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号前将全镇上月进度上报区民政局。***月中旬前,镇民政办将年度总结报区民政局。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月初—**月中旬)。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阶段(**月下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各审查环节的结果都要在村务栏里公示。确定对象工作于***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下旬-***月底)。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各村要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同时各村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月底前全面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月底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危房改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民政办,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里实施”的格局,确保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调查对象的摸底和认可,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批报。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一、指导思想

以“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为方针,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逐步消除农村危房,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全面翻新建房22户,修缮、加固改造117户(其中二级86户,三级31户),共139户。一级低保16户,三级低保2户;一级困难户6户,二级困难户81户,三级困难户26户;二级一般户5户,三级一般户3户。

三、基本原则

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农户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坚持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省地,坚持程序规范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补助标准

一级新建:建筑面积40至60平方米,低保户每户补助2.23万元、困难户每户补助1.23万元、一般户每户补助0.83万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每户补助0.7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每户补助0.65万元。

五、申报审批程序

(1)村民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图片)一并上报乡政府,有片区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

(2)户主申请并附原住房照片。

(3)原则上以台帐为基础。

(4)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4)签订责任书。

(5)验收表(包组人员和片区负责人签字)。

(6)农户纸质档案表。

(7)农户户口册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

六、资金管理

1、通过补助卡直接发放到改造户,确保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允许带领,确需带领的,必须有农户签字按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及户口本、身份证,并由片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付款方式:针对一级重建危改户,根据工程的进度按3:3:4的比列付款,需要付款的危改户,必须经片区负责人、包组乡干部及村干签名并保证按时完工,否则签名人负责追回付款全部金额;最后付款,必须拆除旧房,待验收后(片区组织验收),提供竣工图片及相关表册资料,片区负责人、包组乡干部及村干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整个危改中所需付款项全部由乡财政所兑现。

七、档案管理及技术服务

乡危改办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各片区危房改造户档案实时报送乡危改办,以便及时进行录入,危改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八、时间安排

片区负责人每周日上午12:00前,必须把各村的进度报给乡危改办,乡危改办汇总及时上报县危改办。

2012年9月10日

主题词: 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抄送:县民政局

抄发: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xx乡党政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11份)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八

工作人员:成员单位派出人员(专人1人作为整治工作联系人)、沱牌镇全体镇村干部。

沱牌镇争创省级百强中心镇集镇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办,分别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赵相兼任,副主任由韩俊杰、李兵担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本次整治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区主体、群众参与”原则,主要任务是对集镇主要街道的容貌、卫生、秩序等进行全面整治,主要内容为提升环境秩序,整治游商散贩占道经营、坐商不归店、违章拉棚搭盖、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通过专项整治达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车辆归位”效果,逐步实现“卫生净化、生态绿化、道路黑化、环境美化”。

集镇规划区(含五显楼社区、永和村、中街社区、龙池社区、凤竹村)的城镇主干道、街道等。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3日---20xx年12月27日。

发放《沱牌镇人民政府关于集镇秩序整治的公告》,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大力宣传集镇管理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争取广大居民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8日---20xx年1月31日。

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打造干净街道为重点,对集镇范围内街道秩序卫生开展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各相关单位按责任路段、辖区进行维护,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一)卫生净化行动。引导全镇各机关单位、企业、居民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集中对辖区内各类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洁整治,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温馨和谐”的集镇氛围。建立健全保洁制度,实行保洁员全天候不间断对集镇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巡回清理;组织各村社区全面清除乱贴乱画、白色污染等现象。督促川能环卫全力做好辖区内垃圾清运工作。市综合执法局调配洒水车1台开展常态化洒水降尘工作;舍得酒业、沱牌供电所、沱牌鑫泉水厂、东升燃气、广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对各行业的杆、管、线以及广告牌再次清理,并注明标识标牌,做到规范整洁。(责任单位部门:市综合执法局、沱牌镇综合执法办、沱牌镇集镇办、沱牌镇执法中队、镇直各单位、舍得酒业、电力、通讯、金融等相关企业)。

(二)生态绿化行动。市农投公司、市高管处、舍得酒业、沱牌镇集镇办牵头对集镇范围内的枯树进行清理,对滨江路等路段的柳树进行清理补栽;负责花台内石块杂物以及垃圾清运、地面清扫等工作,全面完成花园花台苗木补种任务,全面打造错落有致、搭配自然、季相丰富的绿化景观,并适时开展修剪灌溉冲洗管护工作;各村社区要组织对花台内种植蔬菜豆类等行为予以清理,定期开展巡查。(责任单位部门:市农投公司、舍得酒业、市高管处、沱牌镇集镇办)。

乡镇驻地改造方案篇十九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2、居住在d级(整栋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各村要制定危房改造绝申请审批具体办法,其中应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等主要内容和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方式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2015年度改造计划

2015年度,全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5户。

二、危房改造对象,政府补助标准和改造时限

(一)危房改造对象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的一级、二级、三级危房。

(二)政府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如有新的标准,以文件通知为准):

1、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23万元;

2、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23万元,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83万元;

3、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8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

4、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

5、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65万元。

(三)改造时限

从2015年5月启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及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构成

(一)总投资概算

201 4年实施的11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投资108.72 万元,其中:一级危房44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59.52万元;二级危房58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40.75万元;三级危房13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8.45万元。总投入资金108.72万元。

(二)所需政府补助资金

2015年下达115户改造任务共需政府辛补助资金108.72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1.2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8.75万元;市级匹配资金11.5万元;区级匹配17.25万元。

四、改造原则及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两最”原则,坚定不移的将“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当作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实施改造时,需将新一轮农危房摸底调查数据中的“两最”当作硬任务、硬要求,优先实施改造,始终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的正确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农危房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改造。

2、坚持政府引导,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是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要加强引导,并在政策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补充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房面积,引导和帮助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

评定、补助标准评定以及改造安排等敏感问题上,必须提高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坚决防止因操作上的不公平、不公正带来群众的不支持、不满意,甚至引起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要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相结合,切实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并与农村集中建房(小康房建设)、扶贫生态移民、农村住房提升改造、村庄整治相结合,帮组有条件的农户在解决居住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住房的品质,使之达到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生态环保、生活便利的小康标准。五保户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原则上不应与有关项目整合。

(二)改造要求

l、此次改造任务要按照“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优先改造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户,并尽快组织实施;不倡导二、三级危房拆除重建,对于拆除重建的农房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以《贵州省小康房建设技术指引》为指导,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二、三级需要重建的,应建在农村集中建房点。

格。对于农村集中建房点需由施工单位代建的,必须选择有

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在实施农危房改造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黔建设发【2015】17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区地理地质结构特点和抗震设防等级标准,从设计到施工做好抗震设防工作,提高新建房屋的抗灾能力。

4、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对于农房以木结构为主的村寨,应考虑防火措施,并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这一契机,配套完善消防设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

5、对于新建房屋已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危改户,要坚决将其原有危房拆除,不得继续居住,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6、切实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监管,既把资金用好,用出最大效益,又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杜绝贪污、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7、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人口计生、残联、卫生防疫等部门配合,优先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残疾人家庭、麻风病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以使农村危房改造和以上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8、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由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小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瓦屋侗族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瓦屋侗族乡综合办 2015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25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实施,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贫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危房集中的村中宜集中改造,居住偏远分散的困难家庭要适当兼顾。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制定改造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移民并村等工作有机集合,统筹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承受能力,针对不同困难对象,区别各种住房类型,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

(三)自主自愿,政府引导。农民是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危房改造申报、施工队选择上要由群众自主解决,政府给以适当补贴,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自力更生,多方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立足农户自理更生,动员社会积极参与,按照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的方式,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五)标准适宜,保障安全。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标准,主要保障农村危房户最基本的居住问题,确保居住安全。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六)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目标要求

按照xx市任务分解,我镇2011年完成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补助对象

扩大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已经在2015年解决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户,已经或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体搬迁时一并解决,不再重复解决。d级危房系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经鉴定属于整体危房(d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0元,市级财政补助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1500元。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由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高于11000元户按11000元补助,不足11000元户按评估价补助。补助标准要实事求是,并且在确定补助标准时要由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共同签字。

(三)改造标准

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的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危房改造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

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改造的住房,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平房,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墙,性能要安全适用,便于村民以后扩建、加层。

(四)改造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采取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具体采取哪种改造方式,写入改造协议中,由镇政府审批核准。

1、新建: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置换:利用中心村或不搬迁中闲置的共有或私有房屋,把产权置换给住房困难户,经修缮符合安全标准后,归住房特困户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土地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低保优抚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村委会对收到的改造申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4、复查核准:镇政府上报的材料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进行复核,核准改造对象并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备案。

5、签订改造合同(协议):镇政府会与完成核准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内容包括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改造要求、完工时间等内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危房改造施工

在选择施工队伍上,由危房改造户自主决定。改造户直接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及工期。对没有能力建设的,镇政府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照施工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建,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镇政府会与施工队、危房改造户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合同(协议)。镇政府会聘请一位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镇的危房改造工程技术认证,质量安全、工期等工作。

(三)工程验收

由镇政府负责验收,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镇政府会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按工程质量标准逐户复查,并准备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资金拨付

镇政府财政所向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发放给各农户。

(五)档案管理

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材料齐全,规范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镇政府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接轨,虽要随报。档案内容包括:1、本人申请;2、村民代表评议资料及公示内容;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4、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5、介休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及附件;6、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7、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协议、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镇政府组织有关会议培训,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9月1日至9月10 提)。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改造补助,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9月11日之10月31日)。组织人员、材料,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人大、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集镇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义棠镇危房改造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村各部门下乡干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机制。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传达到每个农民,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镇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xx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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