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 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大全(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12:3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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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推荐)一

大家好!

我是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民警,今天我和广大居民住户共同来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

居家过日子,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但要实现家家平安还真不容易。今年以来,郯城县公安局多次开展打击侵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也抓获了不少“盗抢骗”违法犯罪分子。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刑事犯罪仍处在高发期,特别是入室盗窃、抢劫、撬盗机动车辆(自行车)、盗窃轿车内物品、电信诈骗案等可防性案件时有发生,对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威胁。

(一)如何防范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

刑事案件的多发一方面是由于当前社会转型期诱发犯罪的因素较多。另一方面也和我们防范上存在大量薄弱环节与漏洞有关,尤其是不少居民警惕性不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自防意识,自我防范能力较弱,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下面我就如何防范“盗窃、两抢、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提醒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希望广大居民住户谨记。

一是您离家前或入睡前,请抽出两分钟时间,对自家水、电、煤气、门窗、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看一下水管是否关紧,以防水患;看一下电器、煤气和火源是否关闭和安全,以防火灾;检查一下门窗是否锁好,以防盗窃;检查车辆是否放妥,以防丢失。同时嘱咐儿童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二是当你骑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时,遇到有车轮被铁丝、钢丝、布条缠绕或有人从车后碰、撞、拉拽您的车时,请您注意车筐内的钱包和物品,防止被不法分子偷抢,以免造成损失。

三是女同志挎包不可单肩背和放在车把上,应锁在车篮内,步行或者骑电动车时最好不要边走边打电话,以防顺手牵羊或趁机不被被抢。

四是当遇到接到陌生电话或收到陌生短信,提示银行卡可以透支或者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说你洗钱时,请你识破其骗局,不要上当,以防被骗。

五是当有人冒充神医,以能解天灾人祸等理由,让你交出财物时,请识破其圈套,以防贪小便宜吃大亏。

六是当你在医院、车站、商场等场所交款处交款,遇到人多拥挤的情况时,请注意您衣袋内的现金,以防扒手扒窃。

七是上网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和个人身份信息,如有以刷单挣差价、购物返利等方式进行网上交易时请你一定要学会分辨真假,保护自己,避免受骗上当。总之一句话,只要是透露你银行卡号、身份信息以及让你输入验证码之类的让你掏钱的网络信息一律不问不管。

(二)如何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家中煤气、液化气泄漏怎么办?首先关掉煤气总开关、液化气总阀,打开门窗,让空气自然流通。千万不能开灯,不能在室内打电话或手机,不能开启或关闭家用电器,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赶快疏通老人、儿童,到安全处打电话报修;并通知周围邻居做好相应准备。

二是家中发生火灾怎么办?火灾发生后,心中不要慌,保持头脑冷静。首先拨打119报警,向周围邻居大声呼救求助。同时疏散家中老人、儿童到安全处并及时切断家中电源;在保障自身安全条件下,利用附近现有条件来灭火,疏散物品,切勿贪恋财物;远离火灾现场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身弯腰,向着火点相反方向撤到安全地区。如:高层建筑火灾,安全通道被火封堵时,可将上半身探出窗外,呼吸新鲜空气,等待救援,切不可跳楼。

(三)旅游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1、外出时一定要检查好自家的门锁,尽量家中不要放置大量钱财,加强与邻居之间的联系,相互了解,遇到陌生人及时盘问和阻止,安全防范工作就会搞得比较好。

2、如自驾游,出发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轮胎,出发前要仔细检查。请携带好各类证件和车用工具及配件。下雨开车要慢,注意路滑,还要注意随时会有人或牲畜出现,通过集镇和村庄时,更要小心。

3、行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更是如此。如有儿童同车,一定要锁上儿童安全门锁。如果车内没有小孩,最好不要将车门锁死。

4、带好适时衣物、遮阳帽、防晒霜、雨具以及创口贴、消毒药水、消炎药、防暑防晕车药、驱蚊虫药水等;最好不要带熟食,容易变质;天热口渴,路上多带饮水。

最后就是值得提醒居民的是,不少居民邻里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相互关心照应不够,邻里间相互守望意识淡薄;当邻居家遇到困难,纠纷打架,遭到不法侵害时,少数居民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袖手旁观,甚至麻木不仁,不制止,不报警,生怕殃及自身,结果放纵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大量的事实告诫我们,日常生活中多一份警惕,多一份防范,就能少一份隐患,少一份伤害;邻里之间多一份关爱,少一份淡漠,就能多一份平安,少一份遗憾。

谢谢大家!

如何写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推荐)二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 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七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

党委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或者向其他党组织通报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8日起施行。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第四条 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第五条 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第六条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七条 办案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办案人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八条 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并依照以下方式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线索进行处置:

(一)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本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三)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四)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或者通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所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司法机关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第十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行为之一,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办案的情况和办案人员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适用本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第三条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依法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下列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八条 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九条 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第十条 对反映或者举报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线索,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不属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如何写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推荐)三

尊敬的党组织:

我于xx年xx月xx日生于xx县xx村,父亲xx和母亲xx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我的祖辈也都是农民,

公安局人民警察入党自传。在纯朴的农民家庭教育下,我渐渐懂事。

我第一次知道中国共产党是在很小的时候,是爷爷奶奶和我说的,虽然我不记得当时他们说什么了,不过中国共产党却牢牢的记在我的心中了,这也可能是我与党有缘的原因吧。在我长大成熟了以后我才回过头来回顾我小时候的想法,我感觉自己从小就立下了志愿!

xxxx年xx月开始进入xx小学读书,在老师的悉心教育和培养下,我懂得了“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道理。通过阅读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党为公鞠躬尽瘁的文章,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渐渐萌发了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无比热爱之情,开始有了长大后为“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的奉献之情。正是在这种良好的环境教育和培养下,我于xx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先队。小学的生活,使我树立了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治观。

xxxx年我小学毕业,考入xx初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积累,我懂得了团组织是青年人进步的摇篮,我于xxxx年xx月份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积极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培养,进一步树立了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远大理想。

xxxx年我初中毕业考入了xx第三中学读高中,历任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等职务,由于思想进步,学习优秀,工作出色,我多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等光荣称号。

xxxx年xx月我高中毕业,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xx大学。在大学期间,我完成了从一名高中生向预备警官的转变,树立起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加坚定起了为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奉献终生的伟大理想,立志成为一名维护社会正义和和平的人民警察。为了对党和社会主义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使我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党的先进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党组织郑重地递交了我的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向党表明了自己的决心和愿望,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甘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从此,我在各方面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和工作之余,积极主动找党员谈心,向组织汇报思想。虽然过后由于入党指标有限,我没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是我没有因此而气馁。这种政治上的进步与追求成为我刻苦学习的强大精神动力,使我更加理性地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使我以一个更加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来认识与把握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握时代的脉搏,立志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三年的大学生活,我在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练就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在大学期间,我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习进步,多次荣获嘉奖和奖学金,并被评为优秀团员.

xxxx年xx月我以优秀的成绩从大学毕业,经过激烈的公务员考试,我被xx县公安局录用,如愿以偿地当上了一名人民警察,

xxxx年xx月份我被分配到xx派出所工作,走入社会这个五彩缤纷的大舞台,我时刻提醒自己,要想不迷失方向,必须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我努力学习业务、学技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时刻谨守“五条禁令”,把“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深刻领会“xxxx”重要思想和“二十公”会议精髓,积极参加大练兵活动,并被局里选中深造后发展为大练兵活动的小教官;在工作中,我公正、严格执法,积极、主动做事,参与了一次又一次大案要案的侦破,维护了一方平安,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xx年年底,因为我个方面表现优秀,被局里面给予嘉奖一次。因自我感觉时机已经成熟,我于xxxx年年xx月再次向党组织提交了一份入党申请书,表达了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培养的愿望。从此以后,我更加自觉地结合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开始了更加刻苦的业务学习和思想改造过程。通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考核,我于20xx年xx月份被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回顾这十多年来的进步历程,我深深感到,没有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我就没有今天的成功,就没有今天的事业。正是这种思想上、政治上的引导和鼓舞,使我进一步树立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政治信仰和为党为国为人民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与追求,成为我成长的方向盘与指南针,是我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持。

值此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之际,我作为一名时代青年,一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分子,倍感欢欣与鼓舞,同时,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了。为此,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党的指导思想和深刻领会党的各类重要会议精神,加强思想建设,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以公安战线为阵地,忠诚党的公安事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和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共产主义美好的明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会牢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人,是一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我现在是一名人民警察,我会在发奋学习时利用自己的特长或是优秀的方面,来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在社会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以我的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加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会努力做好自己的,请党组织放心,我只要有一天还在工作岗位上,我就永远要和恶势力斗争下去!

此致

敬礼!

自传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如何写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推荐)四

根据公安局、处贯彻部局1.28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在切实加强责任感、危机感、使命感的“三查找一加强”活动中,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评价,现将本人剖析如下:

一、思想政治觉悟有待加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我的立场是坚定的,对上级部署交待的各项任务能够较好的完成,对于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倾向和问题是坚决抵制的;其次作为一名基层的线路民警,我能服从领导的安排,实事求是的去对待工作,但存在片面认为我所是小所,春运只是大站、大所才有的事的现象,没有春运的紧迫感。

二、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作为一名见习民警,总体来说自己还是能够严格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是没有存在侥幸心理的,能够带头遵纪守法,不敢钻法律、纪律、制度的空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对酒、枪、钱、法、车等重点问题管控能力比较强,没有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倾向和苗头。在平时工作中有时也存在粗中无细的现象,工作不够深入,负责客运工作上欠缺统筹兼顾能力,大局观有待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存在心浮气躁,应变能力欠缺,经验还需向老民警学习。

三、生活、内务管理方面。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里,我能够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待在所部,有事会跟所领导请假报告情况,在外我也时常提醒自己是一名警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结交社会上的不良朋友,出去能够及时归所部。但是业余时间大多是荒废在上网、聊天上面,作为新警自己业务不熟,今后自己应该把时间用在提供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方面。

根据自我剖析中存在的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有效整改措施:

一是主动学习政治理论。作为一名党员,积极主动的去学习党的大政方针,用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并运用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做党的坚强盾牌。

二是提高工作积极性。人都是有惰性的,作为年起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发扬老一辈的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优秀精神,积极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切实帮助老民警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主动、及时的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大学期间虽然对公安工作进行了学习,有了初步了解,但结合工作发现铁路公安的工作存在线长、面广的情况,只有通过加强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警察技能,才能更好的把工作做好、做强,才能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为创建铁路绿色通道铺路。

如何写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推荐)五

尊敬的栎阳派出所领导及户籍室全体干警:

你们好!我要感谢你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直以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你们辛苦了!我是咱栎阳派出所辖区徐杨街办公义村新兴组村民,近月余喜得一个可爱的小孙孙,全家人心里都很高兴,高兴之余,自己也没忘记国家新生儿户籍管理政策,及时积极准备材料到贵所给孙子上户口。

到贵所后,材料不全,户籍室的韩警官及几位民警热心耐心细心向我解释资料不齐不能办理的原因,让我及时补齐材料,虽然当天没有办成,但是我心里很欣慰,因为派出所干警,对我们民生问题,相当的重视。此时正是三夏大忙时间,干警们白天晚上都很忙碌,既要干日常警务工作又要加班防火。

但是没过几天,韩警官和几位干警傍晚亲自到我家,找村民谈话问话,帮我补齐新生儿户口的外调材料,整整忙了几个小时,连水都没顾上喝,终于给我补齐了材料。全家人都非常高兴。我们可以高兴地为孩子上户口了,因为有急群众所急的好民警。你们这种为人民着想的高尚品德和精神真值得我学习。

今天我代表我全家怀着诚挚的谢意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致

敬礼!

表扬人:_

20__年__月__日

如何写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推荐)六

 我自2011年底加入公安队伍以来,日日聆听党的教育,不断成长,也承蒙组织和领导的关怀,让我逐渐完成一个普通老百姓向人民警察的蜕变,也在心中默默立下誓言,不怕牺牲,不怕困难,听党话,跟党走,为了光荣的人民警察事业,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区局多次组织民警、文员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也在学习中不断的自我提升,不断的学习先进的政治理论用以武装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政治视野,同时,也不断的自我剖析,找准自身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明确今后工作和学习的重心,以便更好的投身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我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还缺乏足够的敏锐性和洞察力,还没有把握住一种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一种奋不顾身的使命感。观察、分析问题还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很好的运用党的先进思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缺少政治的眼光,没有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政治学习过程中,流于形式,死搬硬套,使自己对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指导性,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过后也没有深入领会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不到位。

   没能很好的落实自始至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时候对待人民群众没有做到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和最真诚的服务,尤其表现在遇到人民群众不支持、不理解的时候,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便有所变化,有时工作较多、较忙时,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服务质量、水平也会有所下降,以至于时间一长,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也逐渐淡化。现在反思自己,实在是有违当初的誓言和警徽下的宣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警察的宗旨,而我却没有坚持好这一信念,在工作的劳累中,松懈了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不理解时,更要用百分之百的热情感化每一位群众,让警民更加和谐,也能良好的保持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业务能力不够过硬,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与完成领带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不勤于动脑筋,只会捡前辈的现成,或者完全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指示说一步走一步,缺乏主观能动性。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也不够用心,理论知识学习过后,也没有加强领会、吃透,在工作中又无法正确运用,学而不习。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要么只能求教于人,要么就是能拖就拖,今天不行,明天总能行,对待问题采取逃避的态度,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而不是努力的思考寻找解决问题对策方法,工作中缺乏自信心,缺乏刻苦钻研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工作没有方向,比较盲目。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一长,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寻找捷径,不喜欢花时间和精力把每一件工作做到最好。有时甚至会有少做事反而少担责的负面思想。也不够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一遇到困难就会产生为难情绪,工作能力也不够强。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将理论思想学习很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

   2、加强自我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地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和警务知识,使自己的头脑不断丰富,业务水平也不断提高,干一行爱一行,更加虚心的向前辈和身边同志学习,进而更好的在工作中做到为人民服务。

   3、经常性、自觉性的自我剖析,自我审视,不断地找到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一一加以解决,这样才能不断的成长、成熟,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的听党话、更党走,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以上是我的自己剖析材料,不到和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会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如何写民警防止溺水简报范文(推荐)七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民警职工们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领导艺术有待进一步提高。本人以前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临时性的工作和活动较多,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系统的考虑和研究;在处理领导与同志们的关系方面,为顾及面子往往自我批评多一些,忽视对同志的批评,存在“老好人”思想;埋头干工作多,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少;与同志们谈心交流不够,谈思想、交流业务较少。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考虑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有着诸多方面的思想根源,其中有客观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致是理论水平还达不到时代要求。提高马列主义的思想理论水平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思想理论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满足于一知半解,在系统学、深入学、广泛学和联系实际学方面还不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自己在思想修养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着差距,这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是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一名人民警察的根本要求。具体到自己身上,就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地做好所担负的工作,并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改进、提高自己工作的标准。但是自己的这种观念树立的并不牢靠,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还不够强,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创新意识不够。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来处理工作,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胆子不够大。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创新意识和其他同志相比还有差距,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自己看清了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关键不是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就行了,关键是今后怎样按照《党章》的要求,按照党性的要求,特别是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督促自己拿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党员干部如果不保持政治上的警惕,不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是非常危险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体系,只有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和领会,才能融会贯通,把握其精神实质,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做到政治上更加成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党的劳教事业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同时我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高科技知识。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人民警察法》为行动准则,时时处处,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座右铭,争做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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