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汇总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13: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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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管理是一项必备的能力,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如何制定一套较为完美的解决方案是我们需要思考的关键问题。赶紧来看看下面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带来灵感。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一

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甲、乙双方就患者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于_____年__月__日因诊治在甲方门诊(或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治疗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纠纷的所有合法途径,如:共同委托本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医疗纠纷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3。补偿数额和给付方式:

甲方就本次医疗纠纷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

4。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包括后续治疗、并发症等)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

5。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份(为乙方与患者的授权关系文件。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患者本人)(患者家属)_____年__月__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二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博苏州百辰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中国医院信息网站网络信息平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在中国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

3 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4 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5 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6 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7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 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 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 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 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 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四、其它

1 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 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 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三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与本人关系:联系方式:

经指定医疗机构确诊,乙方由于患病/非因工负伤需离岗修养治疗,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医疗期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应享受的医疗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其中乙方已休个月(日),尚余个月(日)。

二、医疗期权利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依法协助乙方报销医疗费用;

第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病休纪律。同一疾病不可间断请休病假和分段计算医疗期。

第四条乙方应安心治疗、休养,不得以休病假为由从事其他活动。医疗期内从事其他活动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医疗期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条自年月日起甲方将按月向乙方发放医疗期病假工资元。

第六条社会保险金继续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

四、协议的终止、解除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受的医疗期满,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医疗期内乙方恢复健康向甲方报到的,本协议终止。

五、其他

第十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早于医疗期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本协议期满。

第十一条乙方离岗修养治疗时间较长,甲方需另行安排他人接替乙方的工作岗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其病愈返岗时,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五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六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医疗绿色通道主要包括:甲方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乙方作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设备先进、服务周到,为解除企业的医疗后顾之忧,竭诚提供医疗绿色通道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如下:

1、甲方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2、甲方员工医疗就诊。

3、甲方员工体检(招工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第二条:乙方承诺。

1、急诊:由急诊中心承担,保证在接到甲方急诊任务后5—10分钟内急救队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实现迅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急诊科24小时电话:xx)。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治疗(包括住院)。

3、对高层管理人员就诊,将有专人陪同,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客户服务中心:xx)。

4、组织、安排甲方员工的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第三条:甲方承诺。

1、工伤事件、员工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色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费用结算。

乙方做好医疗绿色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第五条:组织领导。

双方成立医疗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合约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两年,如双方无异议,协议继续有效,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司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盖章处:盖章处:

日期:日期: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七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________讲座及____________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执法办案安全,切实防止和妥善处置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出现的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签订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

一、县人民医院保证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全天24小时的待诊,确保检察院在办案期间启动“绿色医疗救助”第一时间得到优先、及时救助。

五、犯罪嫌疑人在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由检察院司法警察负责;

六、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待诊室,并按照规定配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常用医疗设备和必须的急救药品。

八、人民医院对检察院办案人员不定期开展医疗和紧急救助知识培训;

九、在就诊完后检察院及时支付救助费用,针对每次出诊情况,按医院规定支付出诊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乙方: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承包医院疼痛科给乙方经营,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经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将__________医院疼痛科租给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如室内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

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固定业务用房间______间

三、乙方使用的器械由甲方解决,所有权归甲方。

四、乙方使用的疼痛科材料要在正规的医药公司订货,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费。

五、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统一管理,不能扩大经营范围,不能私自配药给病人,(除疼痛诊疗中的专用药品,专用药品包括疼痛治疗中自行配药为疼痛科专用药品)如有发现每次扣______元,即病人配药一律凭处方由药房配药。

六、收费一律由甲方出纳统一收取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手术材料费,并出具正规发票,然后医院返回给乙方,其中治疗费及附属费用__25_%、普通处方______%、医保处方______%;按每月1-30日为帐务期,下月的1-3号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给乙方,不得拖延期限, 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5___的滞纳金,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如果有争议,双方协商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交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甲方法人签字:乙方签字: 法人签章:签章: 单位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运用现代高科技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形成医院技术优势,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联合经营结石专科,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联合经营时限:

联合经营期限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后,只要国家政策许可,双方继续进行第二期合作)。

二、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提供门诊部 1 间房屋供乙方业务开展使用。

2 负责科室水电暖的供应。

3 负责提供办公桌椅、处方及所需的各种医用表格。

4 负责科室的药品保管发放。

5 负责协调做好医院行政部门、医疗辅助科室、后勤保障等部门配合工作。

6 负责科室医护人员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医疗安全的教育管理,协助乙方招聘医护人员。

7 合同期间,不得重复开设乙方所开设科室。

8 合作科室享有院方其他门诊科室同等医疗医保新农合政策。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的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医疗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定期安排业内专家来院指导科室技术业务,费用由乙方承当。

3 负责聘用科室需要的其他医护人员,所聘人员必须具有行医资格。

4 负责科室医疗器械设备的投入及维护。

5 负责科室所需药品的采购,所购药品必须证件齐全。

6 负责科室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宣传费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联合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应密切合作,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抵毁,影响双方的声誉。

2 联合经营期间,如出现卫生、物价及其他行政部检查等,甲方应积极出面协商调解,不得推诿。

4 甲方负责联合科室的收费。

5 若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回购乙方所购置的医疗设备,按国家医疗设备折旧规定,递减实际投入使用年或月份折旧费后付款。

五、 联合经营目标

1 科室综合实力提高

2 医院总体医疗水平和品牌、知名度扩大

3 经济目标:乙方每年交给甲方管理费 元,每季度一交。

六、 本协议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订,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 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三

乙方:xxx。

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如:染血的止血贴、纱布、医用手套、胶布、棉签、一次性医疗用品等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必须集中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甲方为开封医疗废物回收中心负责收集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双方就处理甲方上述废弃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医疗废弃物的实际积累情况送交甲方。

2.甲方接收自行解决处理上述废弃物。

3.自签约之日起,乙方需预付甲方全年处理费600元。

4.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14日止。

5.未尽事项或修订,可经双方协商协商或另行签约。

6.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7.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x月x日日期:x月x日

地址:地址:

城关镇春场杨爱巧诊所20xx年x月x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四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在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

(1)

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______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___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a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______%部分,乙方予以报销______%。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b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______%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______元,医疗医药费______元)。

(2)

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_____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_____元和大病给付_____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

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协议书请传阅至每一个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人员。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五

1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2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3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4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5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1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六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1)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三、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七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八

为促进医疗事业发展,更好服务军内外广大患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医疗器械设备和资金扩大门诊医疗服务范围,并达成下面有关协议:

第一条 甲方提供门诊部大楼一楼二间药库和二楼(除b超、牙科诊室外)全部诊室。所有甲方所属办公用品由甲方登记在册,合作期间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二条 乙方暂开设:1、泌尿性病科;2、男性科;3、妇科等专科门诊。

第三条 乙方每年上交甲方房租费16万,付款方式:分月支付,乙方每月初必须上交甲方当月所应上交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第四条 乙方在开展专科业务门诊过程中,由甲方协调正常工作的开展,但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己负责挂号、收费、设立药房。

第五条 乙方专科门诊提供的药品及项目收费,应符合地方及军队医药卫生法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财经规定,建立建全有关帐目,并提供有效相关票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按医院规章制度办事,双方应主动配合,为病人早日康复着想。实事求是、文明行医、不收红包、讲医德、讲信誉。凡因乙方门诊所出现的医疗事故及医疗责任纠纷,影响门诊部声誉或经济责任的,其责任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应出面予以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刊登宣传广告业务的审批和对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接待工作,但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互不接诊对方相关科室病号。

第十条 乙方聘用的医务人员必须符合部队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行医条件,双方协商同意后先履行相关手续方可上岗,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应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甲方审核登记,以便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暂定为叁年,自xx年四月十九日至xx年四月十八日,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均遵守政府与军队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因军事及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交回房产。期满后,如协作双方均取满意,可续签协议。不能续签,乙方所投资的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仍归乙方所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上门医疗协议书通用篇十九

甲方:(供货方)

乙方:(进货方)

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是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为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如下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人员的销售员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合法及质量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灭菌批号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并提供有关文件以备案。

三、乙方向甲方购入进口医疗器械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在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通关单》、《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原印章。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

四、乙方收到货物立即验收,发现短少、破损或外包装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拒收问题货物,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没有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具备储存、养护医疗器械的场所及专职养护人员,因乙方保管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下降,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正常购进的医疗器械如因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退、换货。非质量原因造成滞销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

七、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经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八、确因甲方所提供医疗器械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九、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与现行法规相悖的以现行法规要求为准。

十、在协议有效期内,口头、电话、传真等非书面合同订货,亦遵守以上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期满重新签订。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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