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护子女协议书(通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22:5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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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子女协议书篇一

协议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

协议内容:协议人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的抚养权继续归)。

三、给付方式:每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的责任。

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

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__________协议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母子双方个一份,监护人一份,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职业: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民发[20xx]61号)第四项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与社会散发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情况提出相应的要求,明确监护人应法履行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孤儿监护人(乙方)的监护权,确认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孤儿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孤儿,性别,现年岁,出生于年月日。经(公安机关或法院)查明,孤儿父母已死亡(失踪),孤儿随乙方生活,乙方对其享有监护权至孤儿年满18岁为止。

乙方应履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所应履行的监护和抚养责任,对孤儿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

乙方领取的孤儿生活保障补助用于孤儿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在内的`开支,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寄送家庭劳务费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监护责任和使用孤儿生活保障金进行监督指导,如乙方未能切实履行监督、抚养义务,甲方有权追回乙方领取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或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乙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与新的监护人重新签订监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凭此协议共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

本协议一式叁份,乡、镇(街道)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三

甲方(男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_________(日期)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姓名)的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资共同遵守:

一、抚养权。

被扶养人,现年_______岁,经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抚养权归_______(甲/乙)方。

二、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______(甲/乙)方每月付给______(甲/乙)方_________元作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探望权。

1、(甲/乙)________方对被抚养人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四

(简称甲方)联合数家医院,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中部分先心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甲方与受助患者的监护人(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审查确认乙方患者为受助对象后,向乙方寄送《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通知书》。手术治疗救助为一次性救助。

二、甲方承担受助患者在定点医院手术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如发现乙方虚假伪造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全部治疗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陪护费和食宿费等自理。

三、受助患者入院后,经术前检查不属救助病种或不适应手术治疗的,将不实施手术治疗救助。

四、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与医院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如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受助患者及家庭接受医疗救助后,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宣传工作。

六、资助机构不向患者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受助人不属于资助机构利益相关方。

七、本协议于乙方收到《手术治疗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二o一年月日。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

职业: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经协商,民政局(甲方)与(乙方)就孤儿养育和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孤儿,性别,现年岁,出生于年月日。经(公安机关或法院)查明,孤儿父母已死亡(或查找不到),孤儿由乙方抚养,乙方每月给抚养费不低于元并对其享有监护权至孤儿年满18岁为止。(乙方领取孤儿生活补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1、甲方负责协调落实孤儿现行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甲方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1、乙方应履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所应履行的监护和抚养责任,孤儿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

2、乙方在地方民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并用于孤儿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在内的开支,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寄养家庭劳务费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监护责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进行监督指导,如乙方未能切实履行监督、抚养义务,甲方有权追回乙方领取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或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乙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与新的监护人重新签订监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凭此协议共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

本协议一式叁份,乡、镇(街道)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六

为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适应社会,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确定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监护人。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和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

保持与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及时发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

每月一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矫正对象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

社区矫正监护人签名:

社区矫正工作者签名:

社区矫正对象签名: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七

为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适应社会,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确定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监护人。

一、社区矫正监护人。

1、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和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

2、保持与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及时发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

3、每月一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矫正对象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

二、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定期与社区矫正监护人沟通信息,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监护人的督促帮助。

社区矫正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

社区矫正工作者签名:__________。

社区矫正对象签名: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八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和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对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学生旷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寄宿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并协助寻找。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因个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经常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骑车上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8、教育孩子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不听教育,经常违纪(如打架、逃学等),学校无法保证其安全时,家长要带回去教育、监护一段时间。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不听教育,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出生日期:班级:家长/监护人:

班主任: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有效日期:从有效

监护子女协议书篇九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经协商,民政局(甲方)与(乙方)就孤儿(此表申请人)养育和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落实孤儿现行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甲方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监护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监护对象健康成长,并负责保护其人身安全,不得虐待、歧视、遗弃。

2.乙方负责对监护对象进行教育培养,督促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扶持接受高中(中专)以及大学教育,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乙方负责保护监护对象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监护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监护对象有虐待、歧视、遗弃行为,或不尽教育责任,或对生活补助费有挪用、侵占等不当使用情况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依法诉请变更监护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乙方如发现不能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的,有权向甲方查询并要求按规定发放;监护对象应享受其他规定保障待遇不能落实的,有权要求甲方协调落实。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孤儿成年后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〇一年月日二〇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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