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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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对于个人和职业生涯的成功至关重要。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梳理一下自己的思路和要点,然后再进行具体的表达。希望下面这些范例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借鉴。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一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签定工程质量协议书。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xx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1.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二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房地产协议:工程项目拆迁房屋协议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协议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协议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协议。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____________(公章)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三

前言。

本标准为《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负责起草。

为了引导本市组织和个人追求卓越绩效,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

本标准参照原《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审标准(2004年)》以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相关的评价要求,按高层领导者、中层管理者、员工及其他人员四个方面规定了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要求,为个人追求卓越绩效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也可用于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的评价。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激励和表彰创造卓越绩效和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树立质量标杆,学习、弘扬和推广他们在质量实践和质量理论方面的创新成果。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高层领导者。

组织的最高领导层/最高管理层成员。3.2中层管理者。

组织的管理部门/基层领导。3.3员工。

组织内除高层领导者、中层管理者以外的人员。3.4其他人员。

从事质量理论、方法、工具研究及应用推广的人员。基本评价准则。

申报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从事质量工作十年以上;

——在质量理论与质量实践中有突出、明显的创新点,符合上海、行业的发展方向;

——为上海质量工作创造出卓越业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社会知名度高;

5.1决策能力。

5.1.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关注未来,推进以顾客为导向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

5.1.2领导组织经营战略的制订,在战略策划、实施、评价等全过程中,充分体现组织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增强组织核心竞争力,并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

5.2.1在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中,充分体现高层领导者的杰出作用。5.2.2制订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a)质量方针确保全体员工关注顾客和市场要求,措施落实,可操作性强,实现情况良好。b)质量目标的制订,充分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求以及组织质量水平实际;对组织质量水平提升有实际指导意义。

5.3.1学习、应用当前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5.3.2创建新的质量理论和方法,成绩显著。其经验和成果具有被普遍推广运用的价值。5.3.3关注员工的需求和期望,营造创新、授权、主动参与、快速反映和团队学习等方面的优良环境,建设有特色的质量文化。

5.4.1近三年组织的主要绩效和质量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5.4.2近三年顾客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横向比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纵向比有明显提高。5.4.3组织或个人的社会知名度高,组织或个人在社会享有良好的美誉度,组织的品牌战略效果显著。

5.4.4编著有关质量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并公开发表。中层管理者评价准则。

6.1执行能力。

6.2.1在建立和完善组织(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标准中起到积极的指导、示范作用。6.2.2执行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使职能范围内的全体员工都能充分理解、贯彻执行、效果良好。

6.2.3结合岗位工作的特点,保持质量稳定提高的措施扎实、有效。

6.3.1近三年来在攻克产品、服务、经营、管理等质量方面的难点和疑点方面成绩显著,对组织的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或为组织创造可观的效益。

6.4.1近三年组织的(与本部门相关)主要绩效和质量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6.4.2所属部门在市级以上的岗位、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奖。

7.1职业素养。

7.2.1在建立和完善组织(部门/集体)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体系有效运行做出了积极努力。7.2.2注重顾客需求和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并积极参与,效果显著。

7.3.1结合本岗位的特点,运用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开展质量改进活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质量,完善服务,降低成本。

7.3.2无保留地传授岗位操作、经营和服务技能,以点带面,对提高组织(部门/集体)总体水平做出重要贡献。

7.4.1在岗位操作、经营和服务技能的评比中获得市级以上优胜奖励。

对从事质量理论、方法、工具研究及应用推广,为上海质量工作做出卓越业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有关评价条件如下(但不限于):

——在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计量、标准化、工程监理、认证认可等专业机构中,长期从事质量工作,并做出杰出贡献。

————————————。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墙保温工程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质量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评分标准jg559-99、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必须按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分项的安全施工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若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诺无条件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和处理安全事故费用)。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项目规章施工,必须服从项目发包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并配合执行项目发包方的各项管理要求规定。全额承担发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考核检查和奖惩。

3、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准时交付。乙方全额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及相关费用。

4、乙方清楚了解并知悉甲方与项目发包方签订的全部内容。乙方作为该项目分承包方,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愿意全部承担上述合同内容规定的相关甲方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五

甲方: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元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2.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3.工程质保期满后3日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额返还乙方。

4.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5.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六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为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及快速解决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标准:

双方应依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设计图纸要求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封样标准等执行。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标准并结合封样品的质量状态确定。所有产品保证不良率低于万分之三。

二、质量保证基本措施:

(一)甲方承诺按照相应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立封样交甲方保存。如合同中无相应标准,以乙方同类产品标准为准。

(二)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其产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三)甲方承诺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质量规范及质量责任相应的考核办法等,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四)甲方承诺向社会和消费者推荐优质满意的产品。

(五)甲方承诺每批产品均按照合同内约定的《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六)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后,甲方保证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以热情、积极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七)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及一年(从发货之日起开始算)的产品免费保修服务,人为损坏除外。超过质保期或人为损坏的,甲方会收取相应的材料及维修服务费用。

三、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一)免费保修范围。

保修期内按照操作规范正常使用而出现产品质量异常的。

(二)收费维修范围。

1、产品内部被私自拆开者,或其中任何部分被更替;。

3、已过保修期或来历不明的产品;。

4、产品与采购订单记录不符的;。

5、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

6、冲撞锤击,超负荷及化学腐蚀造成损坏的;。

7、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8、外观损伤的和仿制产品;。

9、其他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

(三)收费方式。

2、甲方修复好后会通知乙方付款,待货款到帐后再发货。

四、换货条件。

(一)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进行生产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二)产品无质量问题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三)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没有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可以确定,乙方认可甲方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四)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经甲方确认后,可进行换货。

五、索赔条件。

产品的不良率超过千分之三,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维修费用可要求甲方索赔。

六、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七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八

出租方:

承租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租赁时间。

钢管。

48x3mm。

根据甲方需要。

扣件。

直角扣件、转角扣件、十字扣件。

根据甲方需要。

本工程租赁的钢管、扣件主要用于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和建筑物模板支撑系统中排架搭设使用。

1、出租方提供的钢管材质必须符合q235(3号)钢要求,钢管外径为48mm,壁厚为3.0~3.5mm的焊接钢管。

2、扣件是可锻铸铁制成,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规定。

1、出租方需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证书等相关资料。

2、承租方所在地市级检测报告(当规定需要时)。

1、经现场质检员验收合格。

1、出租方有义务和责任确保为本工程提供的钢管、扣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如出租方提供的钢管、扣件因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出租方必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承租方有义务对钢管和扣件进行日常维护,避免钢管扣件的损坏或丢失,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情况,承租方应进行相应的补偿。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劳动协议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协议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协议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协议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协议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协议,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协议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协议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协议,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协议的附件,与劳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

为确保甲方质量,保证体制有效运行;确保乙方供货质量的稳定,满足甲方用户的最终产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

2、适应范围。

本协议适应提供甲方产品配套的乙方。

3、双方合同涉及的内容。

3.1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当准确无误的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交货期限、交货方式、质量保证期限。

3.2甲方如需要对已下达,但尚未执行的合同(订单)内容进行更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确认并纠正合同(订单)内容。

3.3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附加工、购买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确提出的质量技术指标可使用国家标准或由乙方代为提出,双方同意后形成书面记录。

4、质量标准的说明。

4.1甲方通过图纸、标准或指定样件等方式,向乙方说明产品的质量标准。

4.2对甲方提出的质量标准有异议时,或者希望变更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协商确定。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合格率:

产品不得低于%,质量保证期年。

产品不得低于%,质量保证期年。

产品不得低于%,质量保证期年。

产品不得低于%,质量保证期年。

5.1乙方根据双方协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交乙方产品的《检验基准书》、《qc工程表》及其他此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给甲方确认。

5.2质量检查供货初期在进行,正常时在进行。

5.3属双方协定或国家强制性检验的项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检验时,必须在甲方质量管理部门指定的国家试验机构进行,检验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配套件进行检查,或是对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察。

5.5当乙方的生产场地发生改变或关键工序、设备发生改变时必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6、乙方的赔偿责任。

对于配套发生的问题符合下面某一项时,乙方要负责下述7.1所约定的赔偿责任。

a:未使用的乙方产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

b:乙方单方面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影响甲方产品的交货时间;。

d:乙方供应产品在甲方地检验的零散不合格品;。

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产品售后维修、退货、运输等费用;。

g:甲方无法判断,乙方出厂合格,而实际与要求质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问题;。

h: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1个百分点;。

j: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2个百分点;。

k:因甲方客户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于上述j条百分点。

7、索赔。

7.1当乙方产品符合本协议第6项各子项内容时,乙方应按下述第6项各子项相对应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a:是由甲方提供的配套件以外的产品缺陷造成的问题;。

b:甲方不与乙方协商,改变配套件结构或变更式样,由此引起的问题;。

d: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图纸缺陷引起的问题;。

e:由于甲方不适当的使用修理引起的问题;。

f:由于甲方保管不周或维护不好造成的问题。

8、其他。

8.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8.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鄂州分行综合办公楼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管理权利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权力。

7、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甲方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通知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权力。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检人员一名;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9、对需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0、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工程质量创优,以确保工程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否则甲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1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保修年限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所规定的年限,建设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

1、若发生质量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电视监控工程,工程设备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不包括工程用线、pvc管费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维修,三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提供备用机。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按品牌验收完毕后10天内付清设备款的80%和线、pvc管的费用。乙方承诺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表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双方代表签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略)。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我司负责安装的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 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 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 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 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 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 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 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 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电梯轿门调整x元/台;

10.2电梯厅门调整x元/门;

10.3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x元/台;

10.4电梯靴衬更换x元/台;

10.5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x元/台;

10.6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x元/台;

10.7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x元/台;

10.8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

乙方: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签发日期:年月日

为保证产品质量,落实质量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质量第一、责任共担、互利双赢、持续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作为生产、交货、验收、服务时,双方共同遵守的规范。

1.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严格履行生产者或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须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其《技术协议》中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

1.1.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施监控,并携手共同改进。

1.1.3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的检验和验证都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1.1.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由于其产品实物质量造成的损失索赔。

1.1.5甲方对乙方产品有关质量特性有疑问时,有权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拆解或破坏性试验。

1.1.6乙方出现批量不合格产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该品种产品收取检验费、质量违约金等甲方损失,行使质量否决权——调整供货比例、(暂时)停止供货、取消供货资格,直至取消供方资格。

1.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2.1乙方必须充分理解甲方的质量方针目标,并为其实现做出努力。

1.2.2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其《技术协议》中所规定的产品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其满足规定的要求。

1.2.3乙方须对其提供的产品做出服务承诺,在双方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履行承诺,兑现赔偿,并持续改进。

1.2.4乙方对甲方以及其用户在使用中反馈的质量问题信息,必须快速反应、处理,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并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乙方接受甲方对乙方进行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和相关损失索赔。

1.2.5乙方有权利了解其产品售后质量信息并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信息予以保密。

2.质量体系要求。

2.1乙方应按iso9001:2008标准的要求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通过经国家注册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或供方评审),旨在提高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

2.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套厂(乙方提供)进行质量监控,包括部件、零件、毛坯、原材料及质量保证能力,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的供方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必要时可对其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并备案。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或经过甲方确认)的产品图样及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3.2乙方提供产品,如果人、机、料、法、环、测及其分供方等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反馈甲方评审、确认,在变化后首批供货时须做出明显标识,并告知甲方追溯性内容,同时提供样品以供甲方(破坏性)检验需要,甲方根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或调整检验频次。否则,因试验、验证不充分而导致的批量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3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总成件产品性能试验报告(须是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或零件产品全尺寸检验记录,同时配合甲方进行整机或零件部件可靠性试验,试验所需的零部件由乙方无偿提供。

3.4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持续改进,提高顾客满意度,对于甲方反馈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查找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改进产品质量,并将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计划及验证材料书面报甲方质量保证部,随时接受监督。

3.5凡提供新产品总成件还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当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时,试验所需的零部件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

3.6乙方应编制并实施质量控制计划,该计划应概括所供产品的所有检验和控制手段,包括:质量特性和重要性等级说明、受控的工艺过程阶段、要接受检查的样品量、与制造或分供方工艺过程稳定性有关的检验频度、所选择的检测、试验设备以及检查方法、检查频次和/或检验记录等,以及向甲方交货前对产品所做的功能、性能和可靠性检验/试验。

4.产品验收。

4.1乙方每次向甲方供货,必须提供该批产品完整、真实、有效的报检资料(合格证、质检报告等)。

4.1.1乙方提供的产品无合格证、质检报告,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检验,作退货处理。若甲方确认供方存在检验报告不真实等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收取质量违约金。

4.1.2对于小零件的合格证可以用大包装为单位发放。

4.2乙方提供的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甲方要求(清洁度、防尘、防锈、防磕碰等)。提供的报检资料等如放在外包装箱内,箱外要有明显的标志以便查找。产品外包装须在明显位置上标识零件名称,甲方零件号、重量、包装内零件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可采用条型码标识)有批量号的还须注明批量号;对运输、装卸、储存有特殊要求的也需注明。如产品易碎、叠放层高等标识。标识字迹要清晰,不易脱落、磨掉。

4.3乙方6个月未供货、暂停后的恢复供货或首批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全尺寸(全部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检验记录、材料特性(如:硬度、化学特性及成份等)、性能试验报告(按标准和协议规定的、)以及工序能力计算等支持性数据。

4.4当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甲方可以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拆解、破坏性试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验,试验所需的产品由乙方无偿提供,试验后退回乙方,有关试验和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在产品不合格结论下达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及时将不合格产品运走;超出10日后,甲方有权根据占地面积收取管理费100-20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不合格产品采购金额的60%);超出30日仍未运走,视为乙方放弃对不合格件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报废处理并进行相关质量索赔。

5.售后服务。

5.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的进货检验及整机出厂前发现质量问题(或事故)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明确的答复,并(72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实施“三包”

服务和处理,如乙方不能及时回复或派人处理,甲方将作出最终结论性意见并追究乙方责任。

5.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整机出厂后发现质量问题(或事故)时,按《采购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包”制度,为甲方和其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三包”起始时间和期限按自甲方产品售出壹年内或工作1000个小时,先到为准(除易损件如离合器摩擦片、分离轴承、密封圈等“三包”期为3个月)执行。

6.质量赔偿和索赔。

6.1内反馈质量索赔:乙方交付产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退货、挑选使用等,由乙方承担相应检验费用。在乙方产品交付甲方至甲方产品出厂之间,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同意按甲方制定的《内部质量损失核定标准》规定执行索赔。

6.2保修期质量索赔:甲方认为故障责任在乙方时,可先行赔付顾客,再向乙方传递索赔单。

6.2.1对报废的失效件(如是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可以向乙方进行质量索赔;

6.2.2乙方书面声明返回失效件时,甲方将向乙方发送返件通知,乙方在接到通知10日内将失效件运回。超出10日至30日之间,甲方有权根据占地面积收取管理费100-20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不合格产品采购金额的60%);超出30日仍未接收,视为乙方放弃对失效件的所有权,甲方予以报废处理进行相关质量索赔。

6.2.3乙方如对质量索赔存在异议时,应在收到甲方传递质量索赔单后5日内,书面向甲方质量管理办公室提出,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甲方索赔异议后,应在5日内将研究结果告知乙方,经与甲方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公司领导裁决。

6.2.4甲方的产品交付最终顾客后,因乙方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使甲方蒙受损失时,乙方同意按甲方制定的《外反馈质量索赔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6.2.5如因乙方产品存在技术/质量隐患,以及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设计问题时,甲方需对产品进行市场召回整改、公司内部整改更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其与召回、整改相关的费用。

6.2.6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市场和品牌受损等其他负面影响,甲方保留对乙方进一步索赔及诉讼的权利。

6.3以上索赔费用及质量违约金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7.供货质量考评。

7.1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一次供货质量方面的综合考核评审,考核时段为上一年度10月1日起至本年度9月30日止,纳入供方年度考核评价。对于质量状况良好,质量改进有成效,综合考评为优秀的供方,给予表彰奖励,并在供货量上给予倾斜。

8.附则。

8.1若乙方因进货检验、内外质量反馈等问题被(暂时)停止供货,供方申请恢复供货时,应重新提交有关证明性材料证明其确已改进。

8.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有效性。

9.1本《质量协议》有关内容由甲方质量保证部负责解释。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五

本书作为我公司__昆明亚帆广告有限公司__(供应商名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分行“设备实物标签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011025)公开招标提供的服务保证的证明。

1、为了使用户对产品质量、销售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达到满意放心。

按照设计图纸和制作流程施工,不擅自修改设计图纸,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如出现质量问题,立即处理,严格按照图纸或者甲方要求制作。

3、按合同要求把货送到指定定点。

供应商名称:(盖法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11月8日

本书作为我公司__昆明亚帆广告有限公司__(供应商名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分行“设备实物标签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011025)公开招标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这是我们的宗旨。

为了使用户对产品质量、销售价格、交货期限、,我们将做如下郑重承诺:

1、保证产品质量:我们将严格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做到设计合理、性能可靠、外表美观、操作简单方便,使用户满意。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经核定后我们将及时处理,并赔偿用户直接经济损失。

2、保证价格合理:我们对产品实行行业和市场相结合的价格原则,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向用户负责,决不向用户高价或低价供应低质量产品。

3、保证交货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们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我们所有的许诺、行为和产品都是质量意识的体现。使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准则,让客户充满信心是我们的职责。

供应商名称:(盖法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11月8日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六

以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本着诚实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需方从供方采购的材料、零件、单元或商品(以下简称订购产品)有关供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一条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纳的全部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的制造、组装(以下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购产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规定。

1、供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需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供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需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需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有关订购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供方制造订购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也必须确认。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给供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以下称采购标准)。

(2)由供方做成,需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标准)。

3、供方向需方交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向供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遵守法律、法规等。

1、供方须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2、供方从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需方报告、协商。

第四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__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服务。

2、供方有责任让其子供应商建立和维持一个有可比性的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从其子供应商处购买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没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证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经确认了其子供应商所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应商的产品或零部件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给需方提供机会对其子供应商进行审核。

(3)对于供方重要的子供应商,需方有权要求对该子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要求达到需方的标准。

3、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4、供方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5、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6、供方指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根据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书面资料。负责人变更时,要通知需方。

第五条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准备和整理。

1、供方须提供其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2、供方须提供订购产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卫生认证。

3、需方要求供应商填写的《符合rohs声明》、《生产商、经销商考核调查表》、《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守则》等资料。

4、关于订购产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体标明的制造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的管理工程图。

5、供方做成明确表示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具夹具、计量计测器等的作业指示书并以此为基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全面指示。

6、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供方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该订购产品质量要求,有充分的质量保证。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在给需方交货的同时,将其子供应商的质量证明交给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购,其制成订购产品的质量全部由供方保证。

第七条设备、模具、工装工具等的准备及管理。

1、供方准备为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计测器、试验机等(以下称制造设备),为充分保证质量须进行必要的精确度的维护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时,要将供方可进行的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制造设备精确度管理书面提交给需方。

第八条供方外协厂的管理。

1、供方不允许将订购产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给第三者(以下称供方外协厂),供方可将订购产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但以采购标准为基准的订购产品生产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时,必须事先向需方申请并取得需方的认可。

2、供方外协厂制造的订购产品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对需方负有全部责任。

3、供方为了确保质量,在供方外协厂也要确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制,对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事实状况进行检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订购产品的用户当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对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确认时,供方应切实联络其外协厂,同时协助他们顺利进入供方外协厂进行该检查。

5、需方认为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需要改善,与供方协商并通过供方积极与外协厂寻求改善办法。

6、若供方完全不从事生产而专门进行第三方产品代理经营活动,由供方对订购产品质量全部向需方负责。

第九条订购产品的外形和包装等。

1、为防止质量劣化,对所交货物之外形、捆包、打带、拖盘及运输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护措施。

2、需方根据需要经过与供方协商,可决定供方所制订购产品之外形、数量、包装方法、规格书及运输方法等,而且供方在变更以上内容时,须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认。

第十条制造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购产品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在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查。但需方要求时,供方与需方研究决定该检查基准的全部或一部分内容。

第十一条提交检验记录单、管理质量记录。

1、应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查等记录单,其详细内容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2、供方有订购产品的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需方要求,允许需方阅览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条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使订购产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供方应根据供需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十三条验收检查。

1、供方所交全部订购产品皆以满足质量要求为前提,需方可实施免检采购。

2、与前项规定无关,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根据另行规定的检查期间及基准可实施对订购产品的抽检或全检等验收检查(以下称验收检查)。

3、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进行处理。需方有权直接整批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或加工维修使用。对于直接退货的,供方应包换合格品;对于挑选使用的,从次月货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产品相应货款,同时供方要承担挑选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挑选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据订单数量补足;对于让步接收,则按质论价;对于需要加工或维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和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4、非第一次验收合格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需方带来的停产、欠产,进而影响需方生产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四条样品检查。

1、供方按新规定向需方交货或根据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设计、制造条件等变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货前,按供需双方另行协议的规定,供方将该订购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将该批样品制造的全数、全项检查报告附上(如果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模具,则检验报告还应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艺参数检验项目)。

2、为保证供方新订购产品批量质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需方收到供方样品时,按与供方协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对订购产品样品实施检查、试验(以下称样品检查)并将其结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项向需方交纳样品后,所有订购产品样品检查合格后才能着手生产,但得到需方特别承认时,可在样品检查合格之前开始生产。

4、订购产品样品不合格时,采用第十三条第3项、第4项规定。

第十五条限度样本封样。

1、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的数值等,不能明确用官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的,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需方和供方分别保管,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十六条不合格品的处理。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购产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需方有权要求还款。需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2、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需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供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需方要求退货时,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货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内、本省供方3天内,外省供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需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供方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当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资格。

4、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需方的折价。

第十七条设计、制造条件变更的联络。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订购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需方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项下变更时,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需方取得需方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需方认可,对订购产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1)设计变更:给需方交货开始后,订购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订购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4)制造场所、供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购产品的供方工厂或供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供方工厂时)。

(5)资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对订购产品实施第1项下所列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供方,供需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订购产品第1项第(1)、(2)、(3)之一变更时,供方必须提前获取需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3、供方对订购产品所做的改动,包括第1项和第2项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备好相关文件,在需方请求时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由需方验证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购产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需方认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十八条质量异常的联络。

1、明显地不可能达到已订协议项下的例如质量特性、期限、发货数量等要求,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预期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供方立即与需方书面联络,供方还应在发货后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需方。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2、需方在收货、检验、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场流通中,发现与质量要求不符及质量异常时,立即与供方书面联络。

第十九条原因调查及防止再发生等对策。

1、前条质量异常一经发现,供方立即调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同时决定防止再发生的必要对策,得到需方认可后实施。

2、需方针对前条质量异常原因有必要进行调查及实行对策时,供方要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质量保证责任。

1、经需方确认,质量问题确属供方责任造成的,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视情况或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下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2、此条涉及损失赔偿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中的质量责任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修理备件的供应。

1、需方向供方购订购产品期间至使用订购产品生产制造结束、中止等,或订购产品因销售结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订购产品止,需方对该制品或对需要订购产品的厂商负有供应修理零件义务期间,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费(3年之内)或有偿(3年之后)供应订购产品或零件。其详情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需方收货3年内若发现订购产品有瑕疵,且累计不良达到2%的,供方须向需方完全免费提供该订购产品或零件作为需方备件,直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3、需方每十年须更换备件,供方有责任在常规供货后十年内提供所述备件。供方在得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专家交流。

供方有责任推进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标,根据现状制定改善计划并以此为推进目标,供方最长不超过每季度一次派质量技术专家到需方现场,就订购产品的质量改善目标和解决方案驻厂交流,具体派驻人员、交流频次及驻厂时间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二十三条备忘录。

本协议签订后,供需双方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做成书面备忘录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执行。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七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乙方签约代表: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八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食用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不能提交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乙方经销食用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食用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购货凭证,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公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量协议评审表范文汇总篇十九

(2005年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鼓励企业深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快推进宣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进度,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不断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满足用户需求,坚持走卓越绩效模式道路,根据“全国质量奖评审办法”,表彰我省质量经营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特设立安徽省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为“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质量奖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奖是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开展质量创新并取得显著的质量效益而被授予的最高奖励。在评审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第三条质量奖评审工作要遵循为组织服务的宗旨,充分体现帮促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从企业实际出发,运用数据和事实,量化分析,综合评价。

第四条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授奖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后按当年评审标准重报重评。重评企业不占当年名额。

第二章。

评审范围。

第五条质量奖评审范围为工业(含国防工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商业、贸易、旅游、服务等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外资股份制及其它企业(法人实体)。第六条非紧密型组织集团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七条质量奖评审管理机构,是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其日常评审管理工作由省质协秘书处负责。

第八条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在安徽省经委领导下,由省直有关质量工作的部门、社会团体的负责同志及有关权威的质量管理专家、国家注册审核员组成。负责研究、确定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政策,批准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审定获奖企业名单。

第九条省质协秘书处是质量奖评审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是:负责拟订、修改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评审人员;组织、检查评审工作;监督、帮促获奖企业。

第四章。

评审人员。

第十条。

实施评审质量奖的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评审人员纪律。第十一条每年在实施评审前对符合资格条件拟聘的评审人员进行质量奖评审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确认为正式评审人员,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标准原则。

第十二条从2005年起省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标准吸收和借鉴了国外质量奖评价标准,注重组织从领导作用、战略要求、顾客和市场调查、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管理、直至售后服务的全过程控制,更注重组织运作绩效。满足顾客需要和持续改进能力,以及外部环境变化时组织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潜能。

第六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三条组织应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前提下,对照评审标准,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申报。

第十四条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近四年有为社会广泛认可的名优新产品或用户满意产品;

二、是所属行业或所在市公认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经济效益显著企业;

五、有所属行业或所在市能反映申报组织质量体系及其有效运行、产品质量水平、安全、环保、质量成效等方面的评价意见。

第七章。

第十五条。

组织申报。凡符合质量奖基本条件,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质量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对本组织经营质量管理业绩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将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及经所属行业或所在市按照评审标准签署的评价意见,并详细开列主要用户(或服务对象)和供应商名单,连同必要的证实材料一并送省质协。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省质协秘书处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情况、评价意见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用户评价。省质协用户委员会主要以函调等形式广泛征询申报组织用户评价意见,并向省质协和申报组织提供用户评价报告。

第十八条。

材料审查。省质协秘书处组织评审人员对组织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估。严格控制并确定现场审查组织名单。

第十九条。

现场审查。评审人员对受检组织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申报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活动和实施方法是否符合评审标准;组织是否按其规定要求和实施方法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结果是否有实际成效,经综合评价后写出评审报告。

第二十条。

评审。省质协审议评审报告和用户评价报告,择优提出获奖组织推荐名单。

第二十一条审定批准。审定委员会听取省质协报告评审工作,审核获奖组织推荐名单后报省经委和省质协联合公布表彰。

第八章。

获奖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获奖组织在现场审查的基础上,制订质量改进计划,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完成进度,并验证改进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获奖组织在有效期内应结合国家经济发展要求和结构调整,在管理上有所创新,制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从本企业实际出发,更加深入有效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不断深化内部改革,研究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把思考的焦点集中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创新活动上,创造出具有本组织特色的质量管理实践和经验。

第二十四条。

获奖组织每年必须按规定如实向省质协填报《质量管理奖企业年报表》并抄送主管部门或所在市质协。省质协要健全获奖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省质协、部门和所在市要加强对获奖组织的管理与监督,每年至少对五分之一的获奖组织进行监督审查和针对问题预以帮促。根据监督审查结果适时组织获奖组织进行交流以总结经验。

第二十六条。

获奖组织有效期满后,仍符合基本条件的组织自愿提出申报,填写申报表,开列主要用户名单,并附获奖四年来的组织自我评价报告,经所属行业或所在市签署意见后送省质协。

第十七条。

省质协秘书处对有效期满重报组织的审报材料,必要的证实材料,历年年报和平时监督审查情况,按当年评审标准审查分析、系统评估并开展用户评价。对在四年中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并始终保持省内行业先进水平的组织可免于现场审查;对未提出申报或已充分证实未能保持获奖时质量水平的组织不予现场审查。进入现场审查的企业执行第七章评审程序。继续获奖组织,重发证书和奖牌,有效期仍为四年。未能再次获奖组织,则奖牌和证书自行失效,不再享受质量奖荣誉称号,省质协将在获奖组织名单中予以除名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获奖组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一个月内书面报告省质协。

一、发生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国家或行业、省级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不合格;

三、用户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质量水平明显下降。

经核查后,根据其严重程度对获奖组织分别给予批评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质量奖荣誉称号,并予以公布。对有意延误报告和隐瞒不报,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第九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九条。

质量奖评审要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评审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条评审人员要公正廉明,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讲求效率,工作认真,保守机密,严格遵守各级政府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对违反评审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评审人员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申报、受检组织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行贿送礼,不托人情,不搞超规格接待。对违反评审纪律组织,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申报受检资格,直至建议组织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部门、所在市管理部门,组织主管上级单位不干予评审工作,不迎送,不派人陪同评审和住宿。

第三十三条建立评审和受检双向监督反馈制度。受检组织和评审小组都要向省质协书面反馈对方执行评审纪律情况。受检组织还要对评审人员工作质量作出评价。并由省质协存入评审人员档案。

第三十四条。

质量奖评审经费来源由设立的质量基金和组织申报费两部分组成。评审经费用于支付评审人员评审津贴和日常评审管理费用。评审经费使用要单独立帐,做到列支清楚,使用合理,帐目受控。

第三十五条。

凡申报质量奖的组织需交纳资料审查费和用户评价费;确定为接受现场评审的组织要负责评审人员的往返差旅和住宿费用;获奖组织需交纳奖牌证书制作费。

第十一章。

获奖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获奖组织由省经委和省质协授予标有获奖年号的质量奖奖牌和注明获奖有效期的质量奖证书。获奖组织名单在全省性报刊上公布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奖。

第三十七条。

建议获奖组织在行业和所在市上级主管部门可给予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并在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的技术创新立项及信贷等方面从优考虑。获奖组织可在组织的宣传广告、产品外包装上注明获奖时间。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起实行。有关条款将制订具体实施指南,其解释权属省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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