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精选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18: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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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各种机遇和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去适应和应对。总结时应避免重复和啰嗦,要言之有物,抓住重点。接下来是一些来自各行各业的精彩总结范文,值得借鉴。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一

第一段:引入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和重要性(200字)。

故意杀人罪是指以故意杀人为目的,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刑法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由于涉及人命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对法律、社会以及个人都有重要影响。故意杀人罪的存在,提醒着我们不能以权力滥用或个人意愿为由去剥夺他人的生命,也促使我们对人性的黑暗一面进行思考。

第二段:心得体会之犯罪背后的复杂心理(250字)。

作为犯罪,故意杀人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心理动机。饱受心理压力的人可能会在情感崩溃时做出极端行为。有时,动机可能是报复、嫉妒、仇恨等负面情绪的结果。在犯下罪行的瞬间,罪犯可能会感到一种非常强烈的解脱感,但随之而来的常常是内疚、恐惧和孤独感。通过研究故意杀人罪心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性的复杂性,并提醒自己时刻保持对他人的尊重和情感的掌控。

第三段:心得体会之对法律与公正的重视(250字)。

故意杀人罪的存在让我们认识到法律和公正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只有具备公正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的严重性和罪犯的处罚力度,体现了法律对于保护人身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的决心。作为公民,我们应当遵守法律并尊重它,同时,也要积极呼吁和参与到法律的完善与执行中,以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段:心得体会之人性与善良的思考(250字)。

故意杀人罪也让我们反思人性和善良。犯罪的背后往往是人性的扭曲和黑暗,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罪恶而否定人性中的善良和美好。人性是复杂多样的,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而且,在面对犯罪时,我们应当不仅谴责罪恶,也要通过培养良好的价值观和积极的社会环境来促进善良的发扬。只有通过正义和善良的力量,才能减少罪恶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第五段:心得体会之呼吁关注和预防(250字)。

故意杀人罪的存在,要求我们关注和预防。为了减少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加强对心理健康的关注、提供教育和培训以增强个人认知和道德意识、建设更加安全和公正的社会环境等。此外,我们还应当关注罪犯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以减少再犯率。只有通过预防和改善措施,我们才能够从根源上减少罪恶的发生,并将人性的光明一面发扬出来。

结尾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总之,故意杀人罪使我深刻认识到人性的复杂、法律的重要、善良的价值以及预防罪恶的必要。只有通过关注和探讨故意杀人罪,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人性的阴暗面,并为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安全和美好的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因此,我们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为鉴,时刻牢记尊重他人权利和保护他人生命的重要性,共同建设一个对人性光明面有信心的社会。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二

第一段:引言(200字)。

故意杀人,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也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近期,在学习法律课程的过程中,我深入研究了关于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而形成了自己对该罪行的心得体会。故意杀人的罪行深深触动了我对人性的思考,也进一步激发了我对法律的研究兴趣。

第二段:罪责与社会责任(200字)。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主观故意犯罪,依照我国刑法,故意杀人罪的罪责是相当严重的,其构成要件相对容易确认:即有人被杀,行为人具有故意。通过学习和研究,我逐渐认识到故意杀人的罪责不能仅仅局限于个人层面,更要考虑社会责任。故意杀人不仅破坏了被害人的生命权,也给家庭、社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罚责制度应该更加明确,确保犯罪人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能给予被害人家属公正的赔偿。

第三段:科技法匹配(200字)。

随着科技的发展,科技手段在犯罪行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故意杀人罪,科技法匹配显得尤为重要。例如,通过DNA技术可以准确追踪作案者,并找到确凿的证据。另外,人脸识别技术能够帮助警方更有效地进行犯罪嫌疑人的搜捕。在科技法匹配方面,我认为我们应该继续加强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科技手段在故意杀人罪案件中的有效性,为罪犯追责提供更加有力的证据支持。

第四段:心理因素与犯罪动机(200字)。

心理因素和犯罪动机是了解和预防故意杀人罪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研究案例,我发现心理因素在故意杀人罪中起着重要作用。有些被告人由于心理异常导致了杀人行为,如精神疾病或人格障碍。此外,犯罪动机也是研究故意杀人罪的重要方面。对于杀人犯来说,审判过程中必须要搞清楚其犯罪动机,以便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帮助。心理因素和犯罪动机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犯罪者的思维和行动,从而改进相关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减少故意杀人罪的发生。

第五段:社会预防与教育治理(200字)。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应该在社会预防与教育治理方面加强工作。首先,要加强对故意杀人罪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热爱生命、尊重他人。此外,在教育体系中加强教育监管,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同时,社会应该提供更多的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帮助那些具有心理障碍的个体获得及时的治疗和关爱。社会的关注和倡导以及政府的支持才能形成拒绝故意杀人罪的社会氛围,从根源上减少此类罪行的发生。

结尾:总结与展望(100字)。

通过深入学习和研究,我对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心得体会逐渐形成。我深刻认识到故意杀人的罪责不仅是个人行为的责任,更是社会责任。在科技法匹配、心理因素与犯罪动机、社会预防与教育治理等方面,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以期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惩治故意杀人罪,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三

故意杀人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它带给人们的伤害不仅仅是生命的丧失,还有整个社会秩序的动摇。作为一个法律学生,我有机会研究和探讨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款。在这个过程中,深入思考并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动机和心理状态的重要性。

通过研究一系列故意杀人案件,我了解到理解杀人犯的动机和心理状态对于案件的解决至关重要。直接的动机可能是财富、报复或争吵导致的情绪爆发,但背后往往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了解犯罪者内心的动力可以帮助我们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比如提供更多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三段:引导犯罪者寻找合法途径表达情绪。

人们杀人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但一些常见的原因是情绪激动和无法控制的愤怒。社会应该鼓励人们寻找合法途径来处理自己的情绪,与他人沟通和共享,而不是采取暴力行为。通过提供更多的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我们可以帮助那些情绪不稳定的人,寻找更健康、积极的方式来表达情绪,从而减少故意杀人的发生率。

第四段:加强社会监督和法律制裁。

故意杀人必须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这是确保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不能对这种犯罪行为采取宽容的态度。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嫌疑人的社会监督,以确保他们在脱离监狱后不再构成威胁。这种监督可以包括定期报告和监视,确保他们没有机会再次犯罪。

第五段:提高法律意识和普及法律知识。

作为公民,了解并遵守法律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充分了解法律,知道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就能更好地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提高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就变得非常重要。政府和学校应该加大对法律教育的力度,让更多的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减少故意杀人这样的极端行为。

结论:

虽然故意杀人是一种令人震惊和不可容忍的行为,但通过深入研究和探讨,我们可以从中引发一些改进和反思。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法律意识等方法可以帮助我们预防故意杀人的发生,并为建立更安全和和谐的社会做出努力。

注:本文仅为人工智能生成草稿,供参考。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四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刑法最严厉的罪行之一,其犯罪行为的后果极其严重,直接影响到被害人的生命安全,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本文将就故意杀人罪的启示和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故意杀人罪的存在,说明了人们需要遵守公德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于犯罪者,法律必须以严惩重判为准则,以震慑社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对于普通人,更需要在自身行为中遵守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避免自身的行为对社会、家庭带来严重的损失。

故意杀人罪的存在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对于一个人来讲,应该如何珍视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这必须从内心做出改变,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珍爱自身生命,尊重他人生命。另外,以和平的态度解决社会矛盾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可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即使是生命受到威胁时,也应该冷静应对,避免悲剧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也浸染了家庭成员的生活。对于受害人的家庭而言,他们会承受无尽的痛苦和悲伤,甚至会在心理上受到摧残。对于犯罪家庭,其负面影响也是难以避免的,子女的人生轨迹会因此而受到牵连,家庭形态旁氏。

第五段:结尾。

故意杀人罪的存在感提醒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身边人的生命安全。做到遵纪守法,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珍惜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环境,才能有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和美好的生活。感谢人类智慧和良心,以刑罚为约束,不断提高人们身心理道德素质,使得故意杀人罪的发生率呈现下降之势。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五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违背着人类的基本道德和法律规范。它不仅伤害了受害者,也对其家人、社会以及整个人类文明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危害。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对这一罪行有着深深的恐惧和憎恶之情。通过学习和思考,我认为,防止故意杀人罪的发生,需治本,要加强道德教育,强化法律审判,以及建设更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首先,加强道德教育是防止故意杀人罪发生的根本途径。道德教育可以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善良的品质。在现今社会,人们的道德观念趋于淡漠,个人主义盛行,没有了责任感和社会共同体意识。在这种情况下,诱发故意杀人罪的社会因素也相应增加。因此,应该加强对道德教育的重视,从幼儿园、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入手,培养人们遵循法律、尊重生命的思想观念,引导人们成为有担当、有情操的公民。

其次,强化法律审判是打击故意杀人罪的有力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应该严格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对故意杀人罪犯给予应有的惩罚。同时,为了保护无辜者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也要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和对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只有让罪犯付出公正的代价,才能维护正义的尊严,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减少故意杀人罪的发生。

第三,要构建更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以减少故意杀人罪的发生。当社会出现不平等的现象时,不少人可能选择通过犯罪行为来解决问题。因此,应该着力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同时,也要加强社会法制建设,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法律保护。只有在这样的公平环境下,人们才有更多的机会去追求更好的生活,减少对他人生命的威胁。

最后,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自我意识,守护生命的尊严与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权,是我们每个人应当做到的基本素质。此外,我们还要积极主动地发扬社会正能量,将关爱他人的行动融入到平凡的生活之中。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减少故意杀人罪的发生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防止故意杀人罪的发生需要在多个层面进行努力。加强道德教育,强化法律审判,建构和谐社会环境,以及人人守护生命的尊严,这些都是防止故意杀人罪的有效措施。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预防故意杀人罪行的工作中去,共同维护人类文明的尊严和和谐发展。(共计501字)。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六

辩护人通过阅卷发现,本案很多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或者存在重大瑕疵,但遗憾的是,一审法院不仅没有把这些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也没有任何补正和合理解释,而且还作为定案的依据。在二审庭审中,辩护人依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在开庭前、开庭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都对非法证据问题提出了严重质疑和法律意见,陈述了本案非法证据主要包括的以下几种情形:(1)讯(询)问笔录中没有侦查员签字;(2)讯(询)问笔录没有记录人签字;(3)同一侦查人员签字不一致;(4)侦查员签字系后补上去的;(5)一份笔录仅有一名侦查员进行询问证人;(6)询问证人地点不符合法律规定;(7)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出现了内容完全雷同的笔录,甚至连错别字都一样(具体详见辩护人质证意见)。恳请二审法院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或者由办案人员补正并作出合理解释。

纵观全案,所有证据都无法证实刘某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一审认定刘某某同时犯有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窝藏罪等罪名依法都不能成立,恳请二审法院能够正确认定本案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本着有错必究的勇气,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依法撤销(2012)磁刑初字第95号刑事判决书,改判一审认定上诉人的上述罪名无法成立、宣告刘某某涉嫌上述行为无罪。

以上辩护意见,请二审法院予以高度关注并采纳。

1、质证意见(略)。

2、刘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所涉及人员关系表(略)。

3、相关法律法规(略)。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七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八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xx号)要求,对区外返xx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xx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xx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xx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九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王某之委托指派刘xx担任其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经查阅案卷,调查案情,会见被告人,根据有关事实和法律,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一)本案应认定为被告人系自首,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在实施行为感觉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后主动要求他人代为报警,且在探望其母后主动回到案发现场,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完全符合自动投案的有关规定,在被告人供述和证人王波的证言中均已证明了该事实。另其在自动投案后,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了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根据刑法第6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关于自首的规定,本案应认定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本案被害人存有重大过错,对被告人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过错"的判断对于确定量刑幅度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被害人过错"可作为量刑情节,但根据1999年最高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提出,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案中,被害人三番两次的欺压被告人,与被告人之妻存在不正当关系,并欲将被告人之妻带走,且在事发当日,酒后多次电话骚扰,被告人在不予理采后,又采取到被告人家强行跺门并打骂被告人等手段无故寻衅滋事,激起被告人的愤怒,最终诱发本案。在该案中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有重大过错,在起因上,被害人负有全部责任,其行为是造成双方矛盾激化的直接原因。因此,辩护人恳请合议庭充分考虑被害人存在的重大过错,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否则势必会引起司法的不公正及对犯罪人的不公平。

(三)被告人王某属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应依法从轻处罚。

投案后,被告人始终抱着悔改服罪的正确态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辩护人恳请合议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的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以体现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四)本案被告人具有以下酌定量刑情节,请求合议庭综合考虑后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从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看,本案属事先无预谋的犯罪。

首先被害人三番两次的欺压被告人,与被告人之妻存在不正当关系,并欲把其妻带走,被害人的恶劣行为已超出一个正常人所能容忍的限度,致使双方长期存在矛盾。在被害人再次挑衅时,被告人基于义愤而作出了极端的抉择。其次,从案卷中可看出,被害人身材高大,被告人相对弱小,被告人由于恐惧再次遭受被害人人身伤害的心理,而不计后果的将其杀死,其主观目的是不想再受被害人的人身和破坏家庭的伤害,基于上述两点足可看出,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实施了极端行为,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2)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且其一贯表现良好,其主观恶性不深。

被告人在此前从未受过任何处罚,犯罪后积极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系典型的初犯与偶犯,故其可改造性较大,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小。另从一摞全村老少的请求对被告人宽大处理的请愿书中足可算出,被告人为人忠厚老实同周围邻居相片和睦,是个品行端正无人不夸的老好人且其在遭受被害人三番两次无故滋事的情况下,临时起意,激愤杀人,故其实施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程度较小。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罪行固然为法律难容,理应惩罚,但惩罚并非目的,适用刑罚是为了改造犯罪,而改造的难易是由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所决定的。本案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之情节,且本案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有重大过错,故辩护人恳请合议庭从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出发,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以达刑罚之感化、教育功效,同时亦体现我党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辩护人:xxx。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十

被告人袁xx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张xx,并发展到同居。二人相约各自与配偶离婚,然后结婚。袁xx与丈夫离婚后净身出户,但张xx借口妻子反对,爽约。袁xx自感上当,持刀将张xx妻子捅成重伤后自首。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本案在张家口晚报刊登,具有当地有较大影响。重伤案件鲜有缓刑判例,希学生仔细研读。

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袁xx亲属委托,河北海龙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的审理。我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我仅就本案的量刑发表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有从轻量刑的法定情节。

被告人在案发后当即报警,等待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应当认定为投案自首。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有从轻量刑的酌定情节。

被害人的丈夫张xx与被告人从网恋发展到长时同居,被告人为此付出了自己家庭离散和20000多元损失的代价,被告人对张xx的恋情是真挚而热烈的。当发现自己被欺骗后,被告人难以自持,一时言辞和行为过激,以致本案悲剧发生,被告人何曾不是受害人呢。被告人因感情纠葛犯罪,此前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是偶犯,也是初犯,且当庭认罪、悔罪,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另,被告人犯罪手段和后果一般,犯罪情节并不十分恶劣。

三、法院应对被告人从轻量刑。

依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规定,本案应当在三到四年之间确定被告人的基准刑。该细则第三部分《常用量刑情节的适用》第14条第(1)项规定:“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9号)第17条:“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地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第22条:“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上述相关法律规定与刑事政策,辩护人建议法院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确定被告人的宣告刑。

河北海龙律师事务所田希国律师。

2014年1月20日。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十一

故意杀人罪是对其他人生命最残酷的侵犯之一。无论是在宗教、道德还是法律的层面上,杀人都被视为是不可接受的罪行。通过对故意杀人罪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启示和体会,以避免这类罪行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是指人们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中伤害的程度和导致死亡的原因都各不相同。无论是毒杀、射击还是暴力对待,故意杀人罪对受害者的影响都是毁灭性的。因此,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必须重视这一类罪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这些事情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思考和建立一系列的法律和道德标准,以确保其他人的安全。法律和道德都有助于制定对嫌疑人进行相应惩罚的规定,这些规定可以帮助其正视自己的行为并避免犯罪。另一方面,故意杀人罪也会促使我们对个人自由和权利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平等。

要避免故意杀人罪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首先,我们应该对暴力和仇恨言论说“不”并严禁这些言论。我们还可以通过加强监管和警惕来维护社会治安。但最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改善社会和经济条件,改善社会公平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一个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有利于减少故意杀人罪的发生。

第五段:结论。

故意杀人罪是对社会伦理和基本法律的严重威胁。这需要我们积极寻求有效的预防和办法,在尊重人权的同时确保公共安全。既然故意杀人罪严重违反了社会的正义和道德,我们所有的人都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来阻止其发生。

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十二

我国自古便有“弑父之仇,不共戴天”这类说法。故意杀人罪更像是套给被告人与被害人后代的一把枷锁,结合当地民俗,不排除被告人、被害人的亲属后代会因“报仇”而引发不必要的冲突。故意伤害罪可以弱化杀人这两个字可能带来的、引发的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望合议庭对此予以考量。

最后,再次对被告人一时冲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后果表示深深的遗憾。同时应该看到的是,被告人除了有自首这一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外,还有赔偿被害人家属等酌定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处以较之原审更轻的处罚,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人生宝贵,比起无期徒刑的遥遥无期,有期徒刑更能给人以希望,相信之后牢中的改造可以让被告人改过自新,好过遥遥不可终日的完全失去自由。被告人岁数不大,使其早日回归社会,更有利于其回报社会和他的家庭,更有利于实现其人身价值。同时,再次沉痛哀悼被害人,辩护人必须为被告人做轻罪、无罪辩护,前述部分辩护意见依据源于一审,绝非辩护人为了达到目的而对逝者不敬。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予以采纳。

(以下无正文)。

来自:激扬文字《杀人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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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故意杀人起诉书范文简短篇十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因为故意杀人而被判刑的消息。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作为公民,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深入思考这种罪行所带来的深刻启示和心得体会。

故意杀人罪是指以实现人身致死为目的的行为,具有预先作出计划,或者直接行动取得的杀人后果的罪行。故意杀人罪属于刑法中的重罪,依据其严重性不同,刑期可能超过10年以上,甚至最高可追究死刑。比如,被誉为“冤案代表”的杨佳在2008年因为故意杀人而被判处死刑,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和反思。

故意杀人罪带来的影响无疑是深远的。它不仅对杀害者和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更是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种犯罪行为损害了人的基本尊严,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将引发更严重的恶性事件。

故意杀人罪的根源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文化背景、个人心理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在很多情况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人有很强的自我中心思想和精神扭曲。同时,社会的压力和不公正的待遇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潜在推动力。这些根源因素虽然复杂多样,但我们需要认真关注,加强社会教育,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故意杀人罪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惨痛教训是值得每个人深思的。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具备基本的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犯罪的人。同时,我们也要明确法律对杀人罪的惩罚力度,自觉抵制因个人愤怒、私人恩怨、财产冲突等因素引发的暴力事件,积极支持法律的制裁。

故意杀人罪的恶劣行径受到了社会广泛谴责和斥责。故意杀人罪的启示和心得体会虽然是残酷而深刻的,但也凸显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时刻保持法治理念,始终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犯罪的人,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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