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协议书(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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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协议书篇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
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
甲方保证将本协议1—1中规定之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并保证提供之技术是甲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该设备的选择能够符合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1—3
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
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
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
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
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
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
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
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
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
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
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
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
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
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
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
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
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
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附件1至附件2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2
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以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11—3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资方
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第二条 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中文:_____有限责任公司,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甲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____公司注册资本%。
2、乙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____公司注册资本%。
甲、乙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_____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_____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甲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 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 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 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 监事会
_____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3、提取利润的___%列入法定公益金;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 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____份。
第十五条 本协议签订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六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四
地址:________。
乙方(名义出资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
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一、目标公司及名义股东。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即大写元整,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即大写元整,占目标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3、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享有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
(2)甲方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无条件的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履行作为股东的全部义务。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2)乙方不承担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
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且乙方不得主动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但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主动配合甲方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
若目标公司须该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与获知该信息的当日通知甲方。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
(5)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名义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三、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一)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发生其他协议终止情形的。
(二)协议终止后,乙方以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
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冲突条款,仍按本协议执行。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后成立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___日特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成立有限公司名称及住所。
1.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1.2有限公司住所地:
第二条经营范围。
2.1(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3.1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4.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
5.1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由立协议各方以(现金/实物/专利/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构成。
5.2公司各股东均出资比例以及出资形式如下:
赵_______,男,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房屋折价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六条缴付出资。
6.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各立协议人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5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公司临时账户。
6.2以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专利技术出资的,由立协议各方聘请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作价评估,评估费用(由该出资方承担/列入公司成立费用)。
作价评估工作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并提供评估结果。
6.3立协议各方全部缴纳对公司的出资后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4立协议各方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上述出资之使用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方可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用途。
6.5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期间内,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可能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其出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筹委会。
7.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委会,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委会由____名人员组成,由火____负责。
筹委会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7.2筹委会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委会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7.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委会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8.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8.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9.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30天内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_________。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六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________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________。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占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3、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享有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
(2)甲方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无条件的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履行作为股东的全部义务。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2)乙方不承担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
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且乙方不得主动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但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主动配合甲方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若目标公司须该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与获知该信息的当日通知甲方。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
(5)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名义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一)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发生其他协议终止情形的。
(二)协议终止后,乙方以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冲突条款,仍按本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后成立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七
第一条 公司与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
第二条 出资双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
(1),现住,身份证号码。
(2)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3)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4)团体法人编号为。
(5)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xx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合伙企业出资证明范文。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九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公司”)。
于年月日成立,公司出资额人民币元,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公司全部财产为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自愿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份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受让。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自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公司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四、对于公司股权转让前办理预付费美容美体服务,公司股权转让时未服务终结的客户,由乙方进行后续服务直至服务终结。乙方不对上述客户办理退卡、退定金或退货等甲方先期行为导致的相关业务。由此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公司名称或沿用、或变更,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得干预。若乙方变更公司名称,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六、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作为违约金。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支付转让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行给予赔偿。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遵照履行,若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
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籍贯。
乙方:,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投资经营项目: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壹佰万元。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法人及运营:
公司注册法人由担任,公司由乙方管理、运营。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了解乙方运营项目及运营情况,有义务向乙方提出运营建议,积极支持乙方运营工作。
2.甲方为乙方出资万元现金作为公司项目启动资金(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及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注册资金(公司注册结束后归还)。
3.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每年贰拾万元人民币的利润分红。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六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七条:协议解除:
1、一方双方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运营,则本合作协议自动中止,直到恢复正常运营为止。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及乙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年日止。
4、本协议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签订续约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合伙企业出资证明范文。
民事起诉状未履行出资义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合同(二)。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一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
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1.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2.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3.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4.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设立费用由_________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_________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_________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_________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二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署本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
三、公司股东为【】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别为:
股东一:【】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二:【】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缴纳方式、时间
(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 出资额为【】万元, 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货币出资, 出资额为【】万元, 占注册资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分以下四期缴纳:
2、第二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3、第三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分期缴纳的约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运营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负责公司的建设、生产及经营,【】负责公司的财务、融资及资金运作。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担任;
(三)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后另行聘请经营管理人员。
六、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出资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方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出资人的义务
7、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出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资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时,应及时退出,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全体股东同意共同委托 (人名)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同意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股东签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三
身份证号:
地址: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
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一、目标公司及名义股东。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元,即大写 元整,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即大写 元整,占目标公司 %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3、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享有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
(2)甲方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无条件的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履行作为股东的全部义务。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2)乙方不承担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
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且乙方不得主动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但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主动配合甲方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
若目标公司须该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与获知该信息的当日通知甲方。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
(5)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名义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三、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一)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发生其他协议终止情形的。
(二)协议终止后,乙方以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
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冲突条款,仍按本协议执行。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后成立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参股投资拟成立“东意堂企业管理公司”(暂定名,名字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公司的成立:1、公司地址: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系多人参股公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现股东为不特定的多人。乙方为自愿加入。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所占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乙方投资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所占股份比例投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总股份的%;该款应打入甲方账户:账户名:陈朝辉,开户行:工行银行郑州中原西路支行账号:6222021702034039131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三、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四、违约责任:1、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五、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壹拾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企业出资证明范文。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五
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六
依据兼并重组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甲、乙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xx销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出资各方名称:
甲方:,住所地:
乙方: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二条二号。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洗选、深加工等,具体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公司出资约定:公司筹建及成立前,出资各方按所占股比投入筹建期所需资金。如某一方未按所占股比投入筹建期所需资金,其同意并承诺另一方或多方股东垫付的资金,并按所应承担的资金额,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相应利息支付给垫资方。垫付最长期限为3个月,如不能按期归还本息,按双方实际出资额调整股比。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万元。
出资各方按所占股比以货币一次性出资。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
公司注册成立后,实物资产转增资本。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经工商局变更。
第七条为保证公司工程建设的进度,出资各方亦应按股比注入建设资金。如某一出资方未按股比出资,具体办法比照本协议第五条(筹建期费用垫付)执行。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按资金的实际需求进行增资时,出资各方严格执行《公司法》,保证按股比投入。如未能如期投入,按双方实际出资额调整股比。
第九条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指定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办理工商登记事宜。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出资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案之用。
甲方(盖章):出资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出资协议书篇十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 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 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 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 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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