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债协议书汇总(大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5 05: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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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一

第十条、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

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

第十一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三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章程。

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二)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三)财务报告;

(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

(五)筹集资金的用途;

(六)效益预测;

(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

(八)债券的种类及期限;

(九)债券的利率;

(十)债券总面额;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二)营业执照;

(三)发行章程;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1][2][3]。

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二

第一条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2.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二条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公司;乙方系依法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合法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产权界定法律业务、企业改制法律业务、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等资格。

第三条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次发行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指派有相关业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甲方发行债券工作法律事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服务工作范围。

第一节律师服务工作的宗旨及目的。

第四条律师服务工作的宗旨及目的是:通过服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本次发行行为,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二节确定律师工作范围的原则。

第五条律师工作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而确定。

第三节乙方服务工作范围。

第六条作为本次发行法律业务服务的律师,主要职责是从甲方的利益出发,为本次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以便本次甲方委托事项的工作符合规范化、法律化的标准。

第七条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的咨询和服务。并且与其它中介机构分工合作,协调好关系。

第八条乙方律师可对甲方本次发行审批中的文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九条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2.根据本次债券发行需要,对甲方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协助甲方审查各种申报文件,审查承销商销售债券程中的所有债券认购文件;。

5.配合主承销商回答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促使该项目尽快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查;。

6.参加甲方与本次发行有关会议。

7.根据需要对甲方进行实地调查;。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

9.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监管机关的审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0.为公司发行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2.甲方就有关疑难、复杂的问题有权向乙方律师随时反映和沟通,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公司发行有关的会议。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完成第九条所列事项所需文件资料。

3.甲方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或披露为出具有关法律文书所需要的全部有关事实;。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和重大遗漏之处。

6.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律师联系,并予合作;。

7.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及通讯设备以供乙方使用;。

8.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4.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2.乙方有义务随时提醒甲方注意其与有关当事人及在各种事务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7.乙方在保证其工作独立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总体工作安排;。

8.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0.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保密。

第十二条乙方律师对其在服务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在服务工作中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五章费用。

第十四条根据《律师法》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辛勤工作的报酬,是律师自身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律师价值的认同,是法律服务质量的体现。根据上述有关规定,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主要考虑下列因素确定:

1.甲方委托事项所涉及法律关系繁简及重要性;。

2.担任服务律师的.社会信誉、工作水平和人数;。

3.办理服务事务所需工作时间;。

4.办理服务事务所的疑难程度;。

5.律师所起的作用;。

6.办理服务事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7.律师要承担的文件制作、通讯、管理费、税金等成本开支;。

8.律师的执业责任风险保险;。

9.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监控的行业惯例;。

10.法律业务所涉及的财产标的;。

11.法律事务对委托人所产生的声誉及利益影响;。

12.国家颁布的律师收费标;。

第十五条双方协商同意为本次发行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专项律师服务费共计万元人民币(此费用包括律师服务费以及因律师服务所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进驻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万元人民币;本次债券发行成功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律师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在乙方服务期间,甲方单方终止服务,甲方应按前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凡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即视为违约。

第二节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合同的终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委托服务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合同必须终止;。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合同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由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甲方:公司乙方: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三

甲方: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股东大会如对上述内容作出修改,应当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四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六条、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企业债券的面额;

(四)还本期限和方式;

(五)利息的'支付方式;

(七)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第七条、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是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八条、企业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

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

第三条、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

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六

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l)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退还企业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7)按发行方式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七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不是所有者,无权参与或干涉企业经营管理,但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收回本息。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由于企业主要以本身的`经营利润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企业债券风险与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后,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出现亏损,可能无力支付投资者本息,投资者就面临着受损失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债券是一种风险较大的债券。所以,在企业发行债券时,一般要对发债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或要求发行企业有财产抵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在一定限度内,证券市场上的风险与收益成正相关关系,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企业债券由于具有较大风险,它们的利率通常也高于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

企业债协议书汇总篇八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确认书。

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乙方确认已经收到甲方的出借款项,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

2、经甲乙双方确认,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尚欠甲方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尚欠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3、该笔借款的利息按照甲乙双方先前的约定,利率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月,不足一个月的按照每月30天折算成日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3)________________。

5、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6、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协议签订于:_______________市(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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