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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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篇一
自然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8年7月22日。
财会〔2018〕16号。
自然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测绘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测绘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8年7月22日。
财会〔2018〕11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国有林场和苗圃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会计制度篇二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严肃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经营和管理状况特制定本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
—、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在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公司设财务审计部、分公司及外埠项目经理部设二级财务科,负责全公司资金管理、成本核算。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分公司主管会计实行不定期轮换制。
二、责任:企业的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监事会、税务财政的监督检查。企业定期向主管部门、财政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出会计报告。企业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国家税收。各级财务部门要完成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安排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职能作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俭敬业,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等。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及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收付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出现长短款项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不得白条抵库。
(二)加强企业银行存款管理,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凡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结算,不得用现金结算。银行存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月末由专职人员作出银行余额调节表。领用支票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日期内及时报账、冲账。支票应填写日期、用途和收款单位及限额。
(三)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因公出差借差旅费,在业务完成之后于三日内及时报账,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备用现金周转使用,按规定审批后,于当年使用,年末必须交回财务部门,次年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备用金年终不留余额。(四)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本企业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
1、本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存货日常核算。
2、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作为实际成本记价。
3、建设单位供给的存货,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价格为准。
4、企业自制存货价格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及其他制造费用。
5、本企业采购存货权限:公司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钢材、木材、水泥、地方材料,分公司负责采购其他材料,在特殊情况下分公司采购主要材料应有公司的授权。
6、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月份终了全部计入本月计划材料成本,为均衡各月份材料实际成本,采购保管费先确定计划分配率,年终不留余额。
7、存货耗用的记价方法: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的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月末库存材料耗用平均单价=(月初结存金额+本月收入金额)/(月初结存数量+本月收入数量)。
8、存货定期进行盘点,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情况及时处理,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按下列原则处理。(1)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3)毁损的存货,属于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4)报废的存货;经核实审批后列入当期成本。
9、周转材料摊销方法。
10、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本企业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即购入时摊销50%和报废时摊销50%。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6)其它固定资产;(7)非生产用固定资产;(8)土地;
2、固定资产计价:
(1)购置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按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封存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封存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平均年限法,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类别分别确定为房屋、建筑40年,运输设备10年,施工机械10年,生产动力设备10年,测量实验仪器7年,其它用具7年。
折旧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3%残值-1%清理费)/规定的折旧年限*100%;季折旧率=年折旧率/4季: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
5、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6、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7、公司各基层单位只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而没有固定资产购置权。固定资产的购置权由公司统一掌握使用。
8、购置活动房屋临时设施摊销方法:集装箱分3年摊销,自建临时设施在该工程竣工之后扣除残料价值全部摊销。
1、本企业由于冬季进行机械设备的集中修理,所以费用发生不均衡,而且数额较大,采取预提的方法,实际发生的修理费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年终修理费用支出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记入有关费用,年终无余额。
2、月底按年初制定的冬季修理支出计划,计提冬季修理费用。
3、日常发生的中、小修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成本和费用。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
生产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费和间接费计入工程成本。
直接费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费:包括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结构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3、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它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发生的材料一次性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水、电费,三通一平费用。
5、间接费用:公司下属各基层单位为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其发生的各项管理和经营活动费用,除制度规定的劳动保险、失业保险、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住房公积金、业务招待费在管理费用开支外,其余全部计入间接费。
6、公司机关发生的管理费用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7、业务招待费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全年施工产值在1500万元以下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5‰,全年施工产值超过1500万元(包括15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3‰,全年施工产值达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足10000万元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2‰,全年施工产值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1‰。如国家标准变化,以新的标准执行,基层单位业务招待款支出,公司另有规定。
8、劳动保险费中退休人员的开支,统一由公司所属退委会控制支出,月底由公司汇总在管理费用内,各基层单位不再开支此项费用。
9、公司负责对外的银行借款、承兑汇票的办理业务,基层单位财务费用科目只发生存款利息收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支出项目,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0、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列支成本和费用,对超过规定开支标准和范围的支出,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在应付奖金中列支。
第六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1、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财务成果。利润总额同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根据施工企业季节性施工强,月底完成施工产值不均衡的特点,月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只在财务报告上反映,不作账务处理,待年底核算出企业最终利润盈亏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2、利润分配。
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公司以前亏损。
(3)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当盈余公积金数额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不再提取。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或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
(4)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的税后利润扣除1--4项后的余额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以前未分配的利润并入当年分配,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七章财务报告。
1、月底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财税机关及有关上级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2、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财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税机关及有关上级部门。
3、每半年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提供中期财务报告。
4、终了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提供财务决算报告和下的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章企业清算。
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企业清算的程序和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本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未涉及的事项以国家制度、规定执行。
1、负责财务系统工作,参加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检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生产经营成果。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群众性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各级经济活动分析制度。
4、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财务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5、积极完成经理布置的各项重点和临时工作,及时准确的处理好有关文件。
6、全分公司工程款的收入、下转工程款以及与公司核对工程款。
7、负责同甲方单位核对工程款。
8、做好各种工程款报表工作。
9、负责全科稽核业务包括:(1)、原始凭证(2)、计帐凭证(3)、各项财务报表。
l、认真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和企业财会制度。
2、组织编制年、季度财务收支计划及生产费用计划,下达落实,严格执行。
3、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检查、审批单位财务决算。
4、组织财务计划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向领导提出建议。
5、组织成本核算,检查提高核算水平,组织成本分析活动。
6、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8、税务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的报表汇集。
(2)、根据报表做好申报。(3)、上缴税金并及时转帐。
(4)、负责分公司税务检查以及外来税务部门检查的配合工作。(5)、做好与税金方面有关的各种报表。
9、财务报表编制责任制:
(1)、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相关报表。(2)、登记总账。
(3)、参与核定固定资产用量和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4)、按规定计提折旧。(5)、负责固定资产核算。
10、成本核算责任制:
(1)、编制成本和费用支出计划。
(2)、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正确核算工程成本。(3)、编审和汇总成本、费用报表。
(4)、协助各相关部门搞好成本核算工作,组织成本分析活动。
11、往来明细账、工资核算岗位责任制:(l)、建立往来款项清算核实制度。(2)、办理往来款项结算业务。(3)、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
(4)、负责审核、计算、发放工资、奖金工作。(5)、负责工资分配的核算。(6)、负责监督工资含量的使用。
(7)、负责计提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工作。出纳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经过审核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后办理收付款项。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保管有关印鉴、空白发货票和收据以及空白支票。
5、负责公司国有资产年检、登记、验收、保管工作。
6、负责企业之间银行担保、登记、留档工作。
7、负责公司工程投标相应的资格预审、投标保函,办理投标需要的一切资质文件。
8、负责银行贷款、还贷、及时支付贷款利息工作。
9、负责办理承兑汇票工作。
为了贯彻国家各项财经制度、法规,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财会制度,制止超过规定范围和开支标准的开支,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稽核工作,对一切经济业务均应按照规定的财会手续办理。
1、审查财务计划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各种指标计算是否正确可靠。
2、审核实现的利润指标是否准确,分析实现利润的综合因素。
3、对降低成本措施,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对资金使用进行分解,考核资金使用是否合理。
4、收、付款和转帐凭证都必须经过稽核人员审核,没有经过稽核人员审签的凭证,不准收、付款项,不准作为记帐的依据。稽核人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对收、付现金、办理银行结算、管理费用支出、成本项目支出等,、必须查对是否附有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1)原始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4)经济业务的内容;(5)填制单位的名称、公章以及经办人员的签章,单位和金额数字要逐项填写;(7)发票必须盖有收讫章,公司内转所付原始凭证须有填制单位公章。
5、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应桉其经济内容,由承办人员分别编制收款、付款和转帐凭证,并一律经稽核人员审核。不准用原始凭证代替记帐凭证,记账凭证应具备下列内容:(1)凭证编号和填制日期;(2)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签章;(3)大小写金额;(4)简明的经济业务内容;(5)所附原始凭证张数;(6)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
6、(1)审核编表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统一会计规定和主管财务部门补充规定编制报表。
(2)审核会计报表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表及时。
(3)审核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的对应科目的数字是否相互一致。
(4)审核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补充资料是否都填列齐全,报表是否按照上级规定时间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审核账表是否一致。
内部牵制制度。
为更好地控制费用支出,优化工程款拨付,维护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货币收支,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商品购销等项业务工作,应规定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掌管,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相互验证的一种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一切经济行为,其原则主要有:
1、机构分离。对本单位各部门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分工,一项经济业务理应有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完成,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人员包干到底。
2、职务分离。有权批准某项业务的职务与具体办理该业务的职务要分离,一个人不能自己批准自己办理某项业务。
3、钱帐分离。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记帐工作,即管钱不管帐。
4、帐物分离。保管人员负责实物管理,只负责登记收发实物帐,不得兼管财务记帐工作。记帐人员负责记帐工作,不得兼管实物保管工作。即管帐不管物,管物不管帐。
5、复核制原则。对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单位内部要有一套复核制度,以此来保证经济业务真实性与可靠性。
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牵制: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出纳人员专人负责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并及时登记,记帐。
3、严禁出纳填制资金收付款凭证,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记帐工作,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4、遵守现金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由出纳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金日记帐相互核对。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划清责任,对有关人员施以罚款等处理,同时会计主管应不定期抽查保险柜,确定帐实是否相符。
5、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帐,如无必要继续使用者,应及时收回销帐。
6、实行印鉴分管,财务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7、遵守凭证审核制度,所有收付只有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8、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本票及有价证券,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空白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预付工程款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执行,及时与对方办理款项结算手续。
实物资产的内部牵制:
1、采购行政办公用品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应根据采购申请单进行,购入后应由第二人进行验收,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并将验收清单分送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2、采购货物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由采购部门填写购货单,报财务部门,实物验收后,财务部门据保管部门的转资手续入帐。
3、行政办公用品日常领用,要分别注明领用数量及部门,每月月底进行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4、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财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盘存,做到帐、卡、实相符。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会计制度篇三
(一)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四)为适应双层经营的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凡是作为发包单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各承包单位实行单独核算,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记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内。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
(七)本制度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相关税金等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的核算,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计入其他收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由会计填写入库单,保管员根据入库单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入库;出库时,由会计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出库。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
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
(九)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长期投资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价。
(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其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实物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业务(包括对外投资决策、评估及其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对外投资业务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会计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要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有价证券要由专人管理。
(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建工程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支出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项目完成后,计入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
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
(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十八)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入其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九)每年年度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无法收回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3.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存货;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5.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6.毁损或报废的在建工程。
(二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等。
(二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借款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借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
(二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投入的劳务要合理计价。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的资产计入公积公益金;对外投资中,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收到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收入,计入公积公益金。
(二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劳务)成本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二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二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销售商品或农产品的成本、销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对外提供劳务的成本、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产役畜的饲养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经济林木投产后的管护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等。
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逐步建立健全支出的预算制度,量入为出,对非经营性开支要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支。
(二十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年收益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取农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要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既不能超越农户和所属单位的承受能力,又要保证集体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公益事业的需要。
(二十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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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篇四
【】20xx年1月政府会计制度将正式执行,文章以固定资产为例,就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对公立医院产生的影响进行探究。采用文献查阅、对比分析等方法着重梳理固定资产从取得到处置的完整核算方式,进一步关注会计制度改革前后的差异,找出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及创新点,并结合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探究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对公立医院财务工作的具体影响。为探究政府会计制度在公立医院中的应用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奠定一定基础。
【】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医院;固定资产。
20xx年10月24日,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xx〕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1],规定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有特别说明的单位除外)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可提前执行。我国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中存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存的现象,使各单位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造成政府资产负债不实,运营成本不准确等,在这种核算体系下所出的决算报告将难以满足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需求。因此,在新形势下,对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了现行的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中涉及20xx年底公立医院执行的财政部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如何保障实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实现新旧制度的无缝衔接,是公立医院财务人员面临的巨大挑战。本文以固定资产为例,通过举例分析政府会计制度与现公立医院执行的《医院会计制度》的差异,阐述制度改革的意义及特点,为公立医院顺利完成政府会计改革做准备。
谈及政府会计制度特点,首先提及从20xx年起公立医院开始执行的财政部颁发的《医院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的特点是把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核算基础进行了整合,即财政补助、科教收支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而医疗收入等其他收支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这种一个制度两个基础的核算模式,满足协调了预决算管理和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及绩效评价管理的目的。可以说,公立医院早在几年前就走在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前面,成为政府会计改革的探路者,其多年积累的经验为如今的政府会计改革作出了不小的贡献。政府会计制度正是在此基础上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进行了彻底的规范,把两种核算基础从一个核算系统中剥离,重新创建了双重功能的会计核算模式。政府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可以简单阐述为8字方针:“适度分离,相互衔接。”这种创新性的会计核算模式将在公立医院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本等得以充分、准确地反映。而单位的预算会计核算同样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满足决算管理的要求。
虽然公立医院的核算基础与政府会计制度的核算基础有相似之处,但对于政府会计制度提出的“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理解,公立医院将如何应对制度的变革仍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以公立医院固定资产从取得、使用、处置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为例来分析两种制度的差异及对公立医院核算方式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取得时核算方式的差异影响。
1.医院会计制度核算方式公立医院自有资金购入(权责发生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收付实现制)采用特殊的双分录核算形式: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银行存款”等科目。2.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方式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和“银行存款”等科目。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两种制度差异影响在于政府会计核算采用平行记账方式,而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购置固定资产不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双分录核算形式。这也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一大创新。
(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核算方式的差异影响。
1.医院会计制度核算方式公立医院自有资金购入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方式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无核算分录,因为未引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两种制度差异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1)计提时点变化,《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xx〕4号)规定,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不提折旧。
(2)使用财政补助和科教项目收入购建固定资产时,《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要形成待冲基金,在计提资产折旧时待冲基金再予以消减[3]。政府会计改革后,“待冲基金”科目将被取消,资产折旧不再冲减“待冲基金”而是直接计入对应的支出科目。这将使公立医院在财务会计核算上真正全面地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同时两种制度就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均提出“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唐建纲[4]等学者通过大量的理论研究及数据测算,对加速折旧的应用价值给予了有效证明,并建议在政府会计改革中应用。在公立医院,那些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的专业医疗设备其折旧方法采用加速折旧法能有效规避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无形损耗,便于资金的'快速回笼,促进医疗设施的更新和技术进步。
3.固定资产处置核算方式的差异影响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公立医院固定资产因为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其处置的资产净值和在处置时所发生的费用及收入要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核算,而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取消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事项不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都统一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核算。该核算方式更加科学、统一,便于理解操作。
4.固定资产核算变化对公立医院政府会计改革期初余额衔接的影响公立医院在响应国家号召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时,要认真梳理会计科目,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其中与固定资产核算相关的衔接问题主要注意两点。其一,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点的变化而引起的衔接问题。各大公立医院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前建议进行资产的全面清查,对未提足折旧资产补提一个月的折旧,做好新旧制度衔接时的调整分录。衔接分录:借记“累计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其二,“待冲基金”科目取消,在新旧制度衔接时,补提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可以先冲减该科目,借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旧)”“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旧)”科目,然后按“待冲基金(旧)”科目余额转入新科目“累计盈余(新)”或简便方式。在新旧制度衔接时,“待冲基金(旧)”科目余额直接转入“累计盈余(新)”科目,补提折旧的衔接分录直接同“其一”方法,可在“累计盈余”科目中下设二级明细科目,以区分自有资金和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所补提的折旧额。5.固定资产核算后会计报表形式的差异影响政府会计改革中会计报告形式内容变化较大,会计报表采用了双体系的报表格式。其中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财务报表取消了公立医院会计报表中的《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并把《收入费用总表》与《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合并在新财务报表《收入费用表》中体现,同时增加了《净资产变动表》。预算会计报表是全新的报表体系,由《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组成。在政府会计报表附注中编制《本年预算结余与本年盈余差异调节表》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又一创新点。此表科学地把按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预算会计信息与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会计信息通过差异调节的方式给予了很好的衔接与关联。笔者就调节表如何将财务与预算报表会计信息勾稽衔接进行简单的举例说明。例如,某公立医院1月以240万元购置专用医疗设备,其中财政项目补助120万元(授权支付),自有资金120万元,折旧年限5年。财务会计:借记固定资产240万元,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20万元和银行存款120万元。预算会计:借记事业支出240万元,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20万元和资金结存/货币资金120万元。当月购置当月计提累计折旧,全年累计折旧额48万元。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48万元,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8万元。预算会计:无(未引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上述业务引起财务会计本年盈余减少48万元,而预算会计本年预算结余减少240万元,两种核算模式下的差异将通过调节表予以勾稽关联。以预算会计本年预算结余减少240万元为起点加上调节表加项之一“为构建固定资产等的资本性支出240万元”减去调节表减项之一“计提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48万元”等于财务会计本年盈余减少48万元。
政府会计制度将于20xx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有特别说明的单位除外)中执行,作为公立医院的财务及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保持一种紧迫感、责任感,要以一种创新精神坚定不移地去落实好这一项重要任务;要熟知政府会计制度制定的背景、原则以及与《医院会计制度》的差异影响,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核算要点;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保证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要积极响应并结合政府会计制度的内容和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与信息化系统有效结合,依靠信息化技术使政府会计改革得以顺利有效地启动,特别是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体系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进行“平行记账”方式及预算会计本年预算结余与财务会计本年盈余差异如何调节等均需要尽快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会计信息化处理平台,解放财务人力成本,使财务人员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财务分析及管理上来,要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目的。四、结语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了现行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其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平行记账(引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也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两种核算模式下预算与财务会计要素的相互协调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通过编制《本年预算结余与本年盈余差异调节表》使预算会计报表与财务报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这些差异影响是要重点理解和把握的。
[1]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a].20xx.
会计制度篇五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集体三资方面暴露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严重制约了当地农村的经济进一步发展。本文简单介绍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基本概念,然后结合云南省当地农村在三资管理方面所暴露的问题,分析了当下农村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创新和应用。
农村三资是对1个农村地区内部所有组织成员共有的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的1个总称。简单来讲,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是对集体三资所进行的各项管理活动,具体情况就是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各级的基层政府在保证“三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然后再由签订协议的服务中心按照一定的规范标准统一管理[1]。“三资”中的资金自己有1套专门的工作流程,资产和资源管理的工作流程相同,也就是说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主要有两套工作流程图。
2.1数字化水平不够高。
由于云南省地处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对比较落后,农村居民人居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再加上云南省94%的面积都是山区,就会出现在资金、人员以及设备配置上面,比较麻烦,三资管理的会计制度总体上还是比较落后的,因为云南省农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对会计数据的统计以及会计流程还没有真正实现无纸化和数字化,会计信息的共享十分有限;也不利于先进的会计软件在农村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会计工作是1项十分庞大并且复杂的工作,它的正常进行离不开相应会计制度的约束和指导,三资管理工作本身就关乎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进行对农村三资的管理时候,会计工作要做的认真细致。但是目前来说在云南省的广大农村地区针对三资管理的会计制度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会计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相应的评价和分析指标。总之就是缺少1个科学合理的会计体系。
2.3农村集体“三资”制度的执行不到位,管理混乱。
会计人员在进行实际管理的时候,管理比较混乱,账目制作不够清晰明了。具体来说就是:会计人员不够专业,对农村集体“三资”的账簿设置的不够到位,甚至出现缺少会计账簿的情形,有的'虽然设置了账簿,但是里面没有关于总账的明细账;缺少专门的会计人员,农村集体“三资”缺少实物会计,出现“三资”没人管理的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就是会计人员不够诚信,在进行记账的时候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不能够真实有效的反映农村“三资”的具体动向。处置比较随意,程序不够科学。在进行对农村具体“三资”进行管理的时候,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合同不合法、手续不合规等现象时有发生。审计检查工作不得力。我国有制度明确规定,相关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对“三资”的施工情形要实行长期有效的监督,切实为减少违法违纪和预防职务犯罪尽一份力。目前来说对我国农村三资的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审计检查工作没有实现常态化[2]。
3.1全面推进电算化和数字化进程。
电算化以及数字化是会计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全面推进云南省农村地区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电算化以及数字化,能够很大程度上推动对“三资”的管理质量和水平,还可以为农村地区的财务管理方面走向信息化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地区“三资”管理工作要想顺利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会计制度作为重要的理论支撑,在对会计制度的创新上主要体现在3个层面:在财务体系上,要完善各项会计制度,根据“三资”管理的实际工作对会计制度进行优化;在人事体系建设方面,要对“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审计和出纳进行权力分立;在管理体系上,要将会计内容进一步细化,同时根据具体的会计报表落实每1位会计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三资”管理会计方面人才的培养力度。
云南省由于农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村民受教育的程度也会相应的偏低,再加上专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会计人员又大多是本地村民,这就很难保质保量的完成会计工作。基于此,乡镇的政府机关要对会计人员的素质重视起来,定期对他们开展培训,并且还可以聘请资深的会计人员,给他们讲解“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会计工作流程[3]。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实行会计委派制,即向更高级别的政府机构申请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委派到当地农村协助他们进行会计方面的工作。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是否顺利进行关乎着1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和高度,虽然当前我国很多的农村地区三资管理的会计制度存在很多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问题是可以被解决的。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加快对农村的会计制度假设,加大会计人才的投入力度和会计电算化的推进工作。
会计制度篇六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20__年10月24日印发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问题(财会〔20__〕25号,以下简称《制度》),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文中对政府会计制度的调整、《制度》采纳及未采纳建议、《制度》与现行制度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与创新、政府各部门单位如何贯彻实施《制度》等几个方面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东奥小编第一时间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小奥解答:在20__年之前,我国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而政府部门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20__年开始,财政部相继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6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至20__年10月《制度》经部内相关司局会签后由部领导正式签发,20__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二者最大的区别,是收入和费用归属于本期还是实际的区别。同样,无论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都有它自身的优点和缺点。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够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够准确。此项《制度》的实施,将解决现行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二:制定《制度》中遵循了适当简化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有何影响?
小奥解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多种制度并存的问题,各项收入和支出等核算方式不统一,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会出现汇总方式复杂、核算时间较长等问题。因此,在制定《制度》过程中,在会计科目设置、核算口径和方法、计量标准、账务处理设计、报表设计和填制等方面,新的《制度》力求做到贴近实务、方便操作、简便易行。既做到统一核算标准,又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者的工作效率,一举两得。
小奥解答:确实如此,《制度》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方式,是对政府会计核算中财务会计功能的一种强化。例如:《制度》中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折旧或摊销,引入坏账准备等减值概念方式;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的核算内容,并原则上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时,《制度》将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两大类。
对新的核算内容和要求对报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对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财务报表体系。由此可见,《制度》与现行制度相比有多项重大变化与创新,大大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
问题四:《制度》发布后,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者如何提高自身能力?
小奥解答:财务工作者有两种方式可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首先,在贯彻落实《制度》过程中,积极参与省、市内学习培训工作,全面、准确理解《制度》制定背景、制定原则、变化与创新,全面掌握《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积极参与会计继续教育、初级会计职称等考试、会计实操能力教育等社会活动,保持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持续学习能力,努力做到个人实务水平与理论水平双重提高,在20__年1月1日《制度》全面实施之际,将自身工作能力与权责发生制完美适应。
问题五: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者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对工作有什么帮助?
小奥解答:从近年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命题方式来看,专家小组越来越趋向于面向实际工作,尤其是对财务工作中固定资产折旧、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的考核分数占比相对较高。而这些内容正好是20__年《制度》正式实施后,事业单位会计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新问题。因此,事业单位会计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利而无一害。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想要进入事业单位财务部的各位朋友们,你们更应该积极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早考早受益嘛!20__年初级会计报名工作正在紧张而有序的展开中,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无论您是即将踏入会计工作的新人,还是从事多年会计工作的“老司机”,千万不要错过这次报名的良机哦。
会计制度篇七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人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会计制度篇八
(一)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四)为适应双层经营的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凡是作为发包单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各承包单位实行单独核算,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记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内。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
(七)本制度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相关税金等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的核算,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计入其他收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由会计填写入库单,保管员根据入库单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入库;出库时,由会计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出库。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
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
(九)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长期投资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价。
(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其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实物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业务(包括对外投资决策、评估及其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对外投资业务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会计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要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有价证券要由专人管理。
(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建工程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支出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项目完成后,计入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
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
(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十八)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入其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九)每年年度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无法收回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3.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存货;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5.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6.毁损或报废的在建工程。
(二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等。
(二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借款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借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
(二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投入的劳务要合理计价。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的资产计入公积公益金;对外投资中,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收到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收入,计入公积公益金。
(二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劳务)成本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二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二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销售商品或农产品的成本、销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对外提供劳务的成本、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产役畜的饲养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经济林木投产后的管护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等。
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逐步建立健全支出的预算制度,量入为出,对非经营性开支要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支。
(二十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年收益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取农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要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既不能超越农户和所属单位的承受能力,又要保证集体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公益事业的需要。
(二十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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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篇九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市教育工会设财务部,作为工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财会工作需要和编制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会计人员岗位设置:
财务负责人、会计、稽核、出纳。
(二)、会计人员岗位职责:1、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有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有组织、管理本级及所属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和监督、检查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责任。
(1)负责抓好工会经费的拨缴工作,组织所属工会按规定比例、时间拨缴工会经费,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工会经费收缴指标。
(2)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会计法》、《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度,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主持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有权参与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会议和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经济文件。(4)编制本级工会财务收支预算草案,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合理安排和节约使用经费,以满足工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5)负责对下级工会的财务会计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表彰。
(6)组织好下级工会的预、决算工作,搞好下级工会的预、决算的审批、汇总。
(7)主持草拟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和文件,组织、协调会计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8)组织下级工会和所属工会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队伍素质。
2、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工会会计制度及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薄,并做好记账、结账、对账和编制会计报表工作。
(2)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3)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审批汇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下级工会报表,并上报主管工会财务部门。
(4)负责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负责会计档案和会计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移交。
2(6)监督、检查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下级工会的预算执行情况。
(7)对会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8)完成财务负责人的交办的其他任务。
3、稽核岗位职责:
负责对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核。
4、出纳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坐支”现金,不得在所辖金库内存放私人现金、账外现金,不以白条抵充现金,不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
(3)严格执行银行对使用支票结算的各项规定,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将空白支票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出借银行账户。签发支票需要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章。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及时督促支票领用人办理支票注销手续,检查原始发票上经办人与有关领导是否签字,手续是否完备。与会计人员密切合作,减少未达账款的数额,保证原始单据齐全。
(5)根据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收入或支付现金,并在收付后的记账附件上加盖“收讫”和“付讫”戳记。
3(6)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核实余额。日记账的管理,要求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账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要按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不符的要及时查询。对未达账款,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后使账面余额和对账余额相符。
(7)出纳员保管的库存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8)对于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必须严加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第二章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为了合理组织账务处理,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核算质量,制定本程序。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全总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会计凭证的填制(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外来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2)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会计凭证的保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五、会计报表。
市总工会会计报表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资产负债表、往来款项明细表、报表分析说明书、经费收支汇总表等。
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准确、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会计报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年度报表还须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审查和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批准、签章后上报。
第三章内部牵制制度。
为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贯彻执行财经纪律,防止和杜绝违法乱纪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审批与经办分开的原则,每一项支付款项的业务,必须要有领导和经办人员的签字方可办理。
二、按照会计与出纳分管牵制的原则,出纳负责存款和现金的收付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支票、汇票等银行付款凭证由出纳员保管,印鉴由会计保管,发生款项支付时,出纳员根据经领导签字批准的拨款通知单或其他原始凭证,填写制票或其他付款单据,经会计审核无误后,加盖印鉴,交付银行办理。
三、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门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等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稽核制度。
为了保障工会会计事项的合法性、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一、稽核人员按照法律、制度规定,负责对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核。
二、审核的程序及办法。
1、由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报销手续、摘要、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出入库手续等进行审核,并加盖个人印章。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的附件、摘要、借贷、金额进行审核,并加盖个人印章。
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分类账。
3、稽核人员对照记账凭证审核账簿登记是否正确;
本月发生额、期末余额的核算是否正确。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账面余额编制会计报表。4、稽核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稽核人员印章。
5、会计及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阻碍和刁难稽核人员的工作。
6、稽核人员应认真负责的进行审核,如因稽核工作失误造成工作损失,追究稽核人员的工作责任。
为了加强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的主席“一支笔”审批;重大开支由主席办公会或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日常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办理每一项支出业务必须有审批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缺少任何一方签字,会计人员不得予以办理。
三、财会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物品(奖品、办公用品、消耗用品)的采购必须附明细单,发放或领用必须有发放清单及领用人签字,否则会计人员不得予以办理。
四、财会人员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并应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处理,并对决定承担责任。单位领导人不予处理的,财会人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财会人员对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的,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财会人员也应承担责任。
六、单位领导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一、总则。
1、工会资产是指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依法占有、使用,属于工会社团所有的资产。工会资产是开展职工活动,发展工会事业,保障工会建设和兴办工会事业的物质基础。加强工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工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工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即财务部门负责经费和财产按分类的价值进行管理核算和监督检查;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登记、保管、调配、维修、检查等项管理,并负责物品的数量核算,资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动的,必须办清交接手续,资产使用部门和人员要爱护工会资产,按资产优化配置的原则,合理有效的使用、管理、维护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工会资产管理要严格手续制度。完善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供应、保管、使用、清查、报废、报损、变卖、调拨、维护、养护、出入库手续和会计核算。
二、工会资产管理的要求1、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登记制度。所有的资产、物品都应登记入账,填制实物登记卡片,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要按台(件),建立技术档案。
2、要建立健全资产的入库验收、保管、领发使用、检查、维护的制度和办法,加强管理。对大型、精密的贵重设备、仪器要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库存资产、物品要有相应的保管人员,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便于清点和发放;在用的资产、物品,管理部门要建立管理卡片,做好登记,标明其名称、编号、使用部门及保管人,贵重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养护,提高设备利率。
3、要建立健全资产损坏、损失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损坏、损失和浪费的,要追究管理、使用人员的责任,区别情况作出处理,由过失人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
八、工会资产清查与核算。
1、工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查盘点一次,如有盈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妥善处理,以保持账、物相符。发生非常损失、意外事故或主管领导和保管人员变动及上级工会统一布置的,要随时进行清查。
2、工会资产清查工作应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由经审办、财务部和使用部门共同配合进行。资产清查要有组织、有领导,事先要做好准备工作。清查时要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并填写“工会财产物资清查表”和“资产清查结果报告表”作为原始凭证,调整有关账目,保证账账、账物、物卡、账卡相符。资产盘亏应报主管工会审批处理。
3、工会的固定资产必须建立资产明细账和实物保管明细账,进行金额和数量核算。财会部门以金额核算为主,辅以数量核算;财产管理部门以实物数量核算为主,辅以金额核算。
为了加强工会会计档案的管理,保证重要会计数据资料的安全、有序、制定本制度。
会计档案的范围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是纪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应当有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3、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12案部门应当会同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建立借阅和收回注销手续。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月、季度报表保管期限为5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6、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为了办好会计工作交接工作,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的责任,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制定本制度。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收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书面介绍清楚。
二、交接的基本程序。
(一)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占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顶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二)专人监交。
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人监交,以起督促、公正作用。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一,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监交,需要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第二,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由上级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领导人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理交接手续时。
第三,不宜由所属单位领导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上级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领导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
第四,上级主管单位认为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派人会同监交的,也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
册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书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三、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16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为了规范工会财会工作,防止经济违法,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
1、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是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和监督会计人员应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原始凭证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和监督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对没有准确地表述经济活动真相,或在文字上、数字记录上发生差错,以及凭证上的文字说明、有关数字没有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齐全的原始凭证,必须退还经办人员改正记录或补充记录,重新审核后作为记账依据。
2、对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和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工会书面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上级主管工会对会计人员的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对财产物资的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产物资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会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对超出会计人员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本级工会领导报告,要求查明原因,作出妥善处理,以保护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各级工会和工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账簿、实物、款项的核查制度,保证账账、账款、账实相符。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各项财物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记录、计算、反映、核对。
4、对财务收支的监督。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各级工会和工会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工会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上级主管工会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上级主管工会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严重违反工会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上级主管工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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