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贷款心得体会及收获 农户贷款总结(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07:5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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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农户贷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街道组建于5月,区域面积52.788平方公里,下辖51个行政村,2个社区,有农民13126户,村民39031人。经调查,低收入农户1962户,低收入农户人口数4239人,户数占街道总户数15%,五保户20户,低保户169户,绝对贫困户343户,低收入户1430户。

1、因缺少生产资金而致贫的农户有240户。

2、因自然灾害而致贫的有11户。

3、因子女上学致贫的有145户。

4、因大病和慢性病致贫的有853户。

5、因缺少劳动力而致贫的有528户。

6、因缺少耕地林地而致贫的有40户。

7、因其他原因致贫的有145户。

1、要求解决生产资金的有477户。

2、要求落实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的有11户。

3、要求解决农产品销路的有45户。

4、要求发展来料加工的有115户。

5、要求发展农家乐的有13户。

6、要求进行农业技术培训的有83户。

7、要求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有76户。

8、要求介绍外出务工的有297户。

9、要求解决遇灾救助的有390户。

10、要求解决子女上学费用的有295户。

11、要求解决医疗费用的有1137户。

12、要求下山脱贫的有18户。

13、其它的有551户。

1、政府要发挥桥梁作用,引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向缺少生产资金低收入农户收放贷款,使农户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农产品难卖,不但严重阻碍农产品的商品化,使投入得不到回报,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应加大农产品信息平建设投入力度,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确保供求顺利实现。引导低收入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从打造过硬的农产品品牌,拓展农产品市场份额中实现自身的经济收入增加。

3、大力发展适宜家庭手工加工的来料加工产业,使低收入农户足不出户即可取得加工劳动报酬,以补贴日常生活开支。

4、劳动力素质低是低收入农户存在的普遍现象,也使他们的劳动局限于传统的种养殖范围,科技含量低难以生产出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使增收难以实现。因此,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应该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5、为低收入农户牵线搭桥,跟用人企业单位接洽,签订用人合同,使劳务输出的家庭实现劳务输出,增加收入。

6、遭受自然灾害而该家庭又无法予以克服的受灾户,街道应积极沟通,协同有关部门提供财政资金,帮助度过难关,从而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7、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子女上学费用给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对这些家庭的上学费用,考虑给予适当减免或全免,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8、医疗费用问题是围绕低收入农户的紧迫而突出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应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村新农合制度,报销费用是否可以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国家也要加强对医院和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

9、针对一些交通不便、生存条件恶劣的少数高山低收入农户,有关部门制订特别的优惠政策,引导下山移民,改善生存环境,早日改变面貌。

10、针对街道大量土地被征用的现实,政府一方面要切实抓好被征地低收入农户农民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工作,一方面加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使失土农民实现转移就业。

关于农户贷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xx农行:

xx县xx乡(镇)xx村xx号村民xxxx在你行申请“双联农户贷款”有关资料,经我公司初审,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双联农户贷款”有关政策,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具有还款能力,我公司自愿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借款人按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自愿归还此笔贷款本息,并郑重向贵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以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公司担保得主债权是借款人在农行申请的`“双联农户”贷款人民币xxxx万元,期限xx年。

三、本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切费用。

四、本公司郑重承诺: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本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代偿缓冲期(自贷款逾期之日起xx0个工作日)满后仍无法偿还时,授权农行从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五、根据《担保法》规定,本公司在该笔贷款保证期间,自愿与债权人约定保证责任期为该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六、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借款合同》并对合同条款作了充分理解,本人同意放弃抗辩权。

七、本承诺书一经本公司签字或盖章即对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证人:xxxx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抵押担保承诺人:xx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农户贷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把知识送进乡村

———2014年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年终个人总结

时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转眼间,“万名保健医师进农户”的活动,又开展了一年,今年,在上级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经全院职工的积极努力,我 院“万名 保 健 医生 进 农 户”活 动 取 得 显 著 成 效 ,得 到 了 上 级 领导的肯定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它的宗旨是让医生走进百姓、服务群众,做到一对一帮扶、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让百姓家家享有自己的保健医生,足不出户、不出村,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提高群众健康生活观念。初步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不方便的实际问题。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医疗队伍中存在着只重“医”不重“防”的认识误区,淡化了古人“治未病”的优良传统思想。开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医务人员深入到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直接掌握居民疾病发生规律,帮助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通过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引导群众在基层就诊和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无缝链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防病在基层”的目标。

一年来,我们共累计巡诊家庭216户,签订服务协议书216份,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216份,筛查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约55人次,发放健康教育材料216份,所有村民基本都得到了保健医生的有效健康指导。为了方便村民联系,我们在村宣传栏、卫生室等定点公告保健医生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还实施上门巡诊服务。根据自己所服务的家庭数量、健康需求,合理安排到农村居民家庭的上门服务巡诊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确保每月不少于3天,与服务对象每年不少于2次面对面交流。

通过巡诊,我们发现,进农户确实比较辛苦,目前村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在加上农忙季节,经常是关门闭户找不到人。我们就到田间地头与农户座谈交流,回家摸黑路也是常有的事;对于外出务工长期不回的,就保持电话联系。同时我

1 们医生也受到了教育,农民的那种诚实勤劳、艰苦朴素的精神和事实求实、平易近人的作风值得我们学习。回到中曲泗,就像回到了我自己的农村老家,农民很不容易,既然政府做了这个决定,我们一定要做出实效,绝不能走过场,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让群众确实感觉到党和政府温暖、体贴。同时对医患关系的改善也有一定的帮助。

“万名保健医师进农户”活动对乡医和村民来说是件好事,但是做起来也有难处。如部分村民抱怨说没有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实惠,说明他们对健康保健意识淡薄,还停留在吃药治病的层面上,这也正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再者医院工作比较忙,村民也农忙,有时下去见不到几个人,下一步我们是不是可以不拘于签约形式及义诊次数,在农闲时我们要多组织几次健康教育、慢性病生活干预指导、保健知识讲座等,从根本上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建立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的发生。有些村民对我们很抵触,因为曾经受过游医的欺骗而对我们怀疑,给我们开展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用真心帮助百姓,村民一定会理解我们。因为我知道,这不只是百姓对我们医术的认可,也是对我们团队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万名医师进农户这项民心工程的期盼和赞美。这正是我们一直努力要得到东西,让我们更加有信心开展好这项活动。

通过活动的开展,我们充分认识到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普及保健知识、预防疾病发生、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引导了群众正确的健康理念,提升了乡医的服务能力,拉近了医务人员与基层群众的距离,相信一定能实现了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保健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

妇科 杨慧 2014.12.21

关于农户贷款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章贷款第一条贷款种类:农户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圆整。

第四条贷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下)浮%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罚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罚息计算期间自逾期之日起至应付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第七条贷款人将款项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内,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项下提供贷款的义务并且借款人已经收到了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下的、因该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八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先决条件包括:

(一)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

(二)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贷款条件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至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三)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人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五)借款人未发生本同所列之一约事件;

第九条贷款担保:本和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抵押担保的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第十条贷款偿还:

(一)还款原则。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决定贷款偿还的扣款顺序。还款方式:□利随本清、□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保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保证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赏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能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无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贷款人针对贷款还享有其他担保权利的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贷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如下:

(一)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保证人已仔细阅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本合同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发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五)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六)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七)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八)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主要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第三人权益、对外投资、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响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九)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前,保证人将不会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十)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陈述、保证并,前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当时的事实及情况始终是真实和准确的

第十六条一旦保证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对或有可能对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驶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七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和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的内容,除贷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将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保证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有权要求借款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资料或提供文件资料未令贷款人满意时,有权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请或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贷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贷款的权利。

(二)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四)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检查,对于贷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执行。当抵押物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五)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六)贷款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七)在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八)借款要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一)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证人而言,发生了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项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三)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等);

(四)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额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五)要求追加、更换保证人、以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七)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帐户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证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八)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五章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借款人、保证人和/或抵押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其他当事方。在合同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决定(1.适用;2.不适用)本条款之内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补充条款:

(一)借款人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人地

(二)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贷款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关于农户贷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当前,农村信用社作为最基层的农村金融机构,在促进农民致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确定了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是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客观问题。为了生存和发展,农村信用社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必须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追求和实现利润最大化,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步骤是抓好贷款营销工作。

一、当前在贷款营销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由于受社会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有些贷户的诚实守信意识有淡化,故意以各种方式躲避债务,也有一些贷户存在观望、等待心理,能拖则拖,能赖则赖,加上一些企业经营以关停、破产等形式逃避债务,给信用社的贷款回收工作带来阻力。

2、贷款抵押担保机制尚不健全。历年陈欠的信用贷款、村组集体棚架贷款、行政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等等,已经成为既定的风险,而目前正在推行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隐患。农民在发展生产过程中,各种意外情况难以避免,由于缺乏有效和抵押担保,致使贷款的风险相对集中于农村信用社。所以,虽然农村信用社对推行贷款营销积极性很高,但由于受外部信用环境的制约,也时有重重困扰。

3、营销资金不足。目前,虽然农业银行经营机构已大部分从农村撤出,但邮政储蓄网点仍在占据着一定的农村资金市场,其经营条件和服务手段都大大优于农村信用社,同时各县域商业银行经营机构在农村吸收的资金很少用于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而是大量流入大中城市或大型国有企业,致使农村资金大量分流。使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从内部情况看,受社会经济环境、贷户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投放的信贷资金存在很大风险,有些贷款已经形成呆滞、呆帐,长年沉积,增加了不良贷款比重,很大程度的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提高,也直接削弱了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实力。

4、小额贷款难以满足农户对贷款多层次的需求。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的重点是种养加工等各种发展类型的农户。目前在开展农户贷款营销工作中,存在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对于存在往年陈欠贷款且无能力偿还或生产基础差、承贷能力不强的贷户,农村信用社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一般不敢轻易对其投放贷款,形成惧贷现象;二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发展思路明确,有较大发展规划的农户,已不满足于小规模的保守经营,需要大额贷款支持,进行多种经营或扩大再生产,对于几千元的小额贷款不感兴趣,不愿从农村信用社贷款,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工作开展。

5、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影响了贷款营销。一是随着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与加强,在信贷管理方面,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贷款的发放责任得以切实落实,包放、包收、包效益已成为贷款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贷款放得出收不回来,贷款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贷款营销人员中也相应产生了惧贷心理。二是少数农村信用社的负责人在思想理念上对贷款营销工作认识不够,没有改变以往的传统经营观念,不能很好地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品种推销出去,这也是造成贷款营销工作开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对策建议

1、转变传统经营观念,增强贷款营销意识。要从思想上对贷款营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贷款营销与组织存款、清收盘活相结合。客户经理要彻底改变“衙门作风”和“官商习气”,变坐门等客为上门服务,要深入四田间地头和村组农户,搞好贷前调查和贷后服务,加强与农户的联系与沟通。在内部管理和业务考核上,要尽量克服贷款“零风险”等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观念,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营销机制。一是要制定较为完善的贷款营销方案,使营销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二是要改善和强化贷款营销队伍。要通过内部机制改革,逐步缩减内勤人员,充实外勤人员,并将一部分优秀信贷员选派到客户经理岗位上,建立一支素质过硬,能征善战的营销队伍;三是大力开展组织存款资金和清收盘活工作,增强支农资金实力;四是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探求适应当地实际的贷款发放新方式,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使贷款销得出、销得快、销得好;五是创新支农手段,拓展发展空间。要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工作为契机,大力弘扬诚信美德,增强农民的信用观念,优化信贷环境。积极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做到敢放勤收,增加经营效益。

3、完善贷款营销体系,提高社会信用。在现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与登记咨询系统,搞好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其他金融单位在制裁逃废债方面的协调与合作,逐步形成一个社会性的网络监督体系,及时对不守信用者给予暴光和现金、结算等方面的制裁。通过完善社会信用的软硬件建设,加强对贷款的全面监控,严防逃废债行为。同时,要大力开展信用村(镇)、信用户、信用企业等评定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贷款企业、贷款农户的信用意识。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切实提高社会整体信用观念,形成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为贷款营销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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