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优秀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4:5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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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掘自身不足,看到自己的提升空间。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要坦诚面对自己的不足,真实地反思自己的成长和成就。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反映了不同人在不同经历中的思考和总结,值得我们借鉴。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也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党的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组织工作中心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组织部门要不断提升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实现信访工作“三变”,将自身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努力为组织工作整体的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变“百姓上访”为“干部下访”。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每个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组织部门在与干部群众打交道时,要自觉摆正位置,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把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组织工作改进服务质量的“助推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力争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协调处理,在一线排查化解,真正做到时刻与群众保持“同频共振”。同时,要通过“下访”督促组工干部努力学习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使组工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态度进一步改善、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变“无备应访”为“热情迎访”。

”“。

领导。

包案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信访。

工作。

量化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处理信访工作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组工干部特别是接访干部要不断优化服务干部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从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人员等小事做起,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一张笑脸迎人,一句问候待人,一杯茶水敬人,一颗诚心感人,既要确保案件能快查快结,取信于民,又要摸清具体。

情况。

保证信访案件处理质量、不留任何尾巴让来访的党员干部群众体会到组织部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真正让服务对象有困难愿找、有委屈愿诉、有成绩愿分享增强对组织部门“家”的归属感、依赖感、信任感。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督查制度的建设是对督查事项的跟踪监督,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一个企业可以根据其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和人员多少,考虑设置一级或两级检察机构,该机构可以是虚拟的,譬如:设置一个最高机构为“公司检察委员会”,对其职责权限要明确定义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般而言,一个企业的一般性或者员工级别的监督、考核和信息反馈工作,可有行政部负责;对于政务方面、安全方面、经营管理方面、生产方面和重大质量管理方面以及体系的执行力、监督、考核和信息反馈工作可由公司检察委员会负责。通常检察委员会书记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

问责制度编辑。

“无为行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一种工作状况,无为就是过对于部门和单位出现的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应采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劝其引咎辞职等方式,对部门或单位领导予以问责,以达到惩戒的目的,提高执行力。

追究制度编辑。

要建立环环相扣的责任追究制,对不同层次、各个岗位的员工。制定出精细的责罚条例,让执行力弱或有过错者为其行为“买单”。对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机电管理、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过错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过错较轻的,给予训诫、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处理:对犯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过错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对直接关系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严厉追查,依法依纪严惩。

复命制度编辑。

对主管领导所安排的任何工作,不管完成与否,被安排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安排人复命,保证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当执行人在执行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无法按时完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开、正当的程序向主管领导反映,否则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务。同时完成任务,也应即时复命。这是保障执行指令、加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体系建设编辑。

绩效考核是提高执行力的有效途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应该围绕企业的整体经营规划而建立,要设计一套关键绩效指标(kpi),既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又有对关键业务的考核;既营造一种机会上人人平[]等的氛围,又体现个人与团队之间的平衡关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资源,体现出简洁、实效、操作性强的特点。同时,还可以实施薪酬激励、培训激励和合理的授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执行力。

督查制度的建设是对督查事项的跟踪监督,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一个企业可以根据其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和人员多少,考虑设置一级或两级检察机构,该机构可以是虚拟的,譬如:设置一个最高机构为“公司检察委员会”,对其职责权限要明确定义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般而言,一个企业的一般性或者员工级别的监督、考核和信息反馈工作,可有行政部负责;对于政务方面、安全方面、经营管理方面、生产方面和重大质量管理方面以及体系的执行力、监督、考核和信息反馈工作可由公司检察委员会负责。通常检察委员会书记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

问责制度编辑。

“无为行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一种工作状况,无为就是过对于部门和单位出现的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应采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劝其引咎辞职等方式,对部门或单位领导予以问责,以达到惩戒的目的,提高执行力。

追究制度编辑。

要建立环环相扣的责任追究制,对不同层次、各个岗位的员工。制定出精细的责罚条例,让执行力弱或有过错者为其行为“买单”。对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机电管理、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过错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过错较轻的,给予训诫、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处理:对犯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过错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对直接关系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严厉追查,依法依纪严惩。

复命制度编辑。

对主管领导所安排的任何工作,不管完成与否,被安排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安排人复命,保证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当执行人在执行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无法按时完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开、正当的程序向主管领导反映,否则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务。同时完成任务,也应即时复命。这是保障执行指令、加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体系建设编辑。

绩效考核是提高执行力的有效途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应该围绕企业的整体经营规划而建立,要设计一套关键绩效指标(kpi),既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又有对关键业务的考核;既营造一种机会上人人平等的氛围,又体现个人与团队之间的平衡关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资源,体现出简洁、实效、操作性强的特点。同时,还可以实施薪酬激励、培训激励和合理的授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执行力。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巡查工作的力度,通过出台巡查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巡查行为,提高了巡查效率。作为一名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条例带来的变化和好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始终遵循巡查条例,用心体悟,努力提升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结合具体案例,简要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巡查条例的出台为巡查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过去,巡查工作主要依赖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意见,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新出台的巡查条例填补了这一空白,明确了巡查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程序。例如,在巡查现场,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需要依法进行处理。以往我们只能依靠工作经验和个人素质来解决问题,现在有了巡查条例的支持,我们可以依法行事,确保巡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这为我们的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其次,巡查条例的出台有助于优化巡查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在过去,由于缺乏明确的巡查规范,巡查工作往往存在流程不规范、程序繁琐等问题。而现在,巡查条例对巡查工作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在接到巡查任务后,我们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这样的规定让我们的工作更加有条不紊,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遵循巡查条例,我们的工作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也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认可。

再次,巡查条例的出台使得巡查工作更加注重实效。巡查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然而,在过去,受限于各种因素,巡查工作往往缺乏实效。而现在,巡查条例强调了巡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民生事关。例如,条例规定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这样一来,执法部门和巡查人员就更有动力和责任心去认真履行巡查任务,不再敷衍塞责。通过加强巡查工作的实效性,我们能够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最后,巡查条例的出台促进了巡查行为的规范和规范化。在过去,巡查行为往往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的问题。巡查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也各不相同,导致巡查结果不尽相同。而巡查条例通过明确规定了巡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得巡查行为更加规范和规范化。例如,条例规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违反职责依法追究责任。这样的规定让巡查工作更加严肃和权威,有效地避免了巡查行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规范化的巡查行为提高了工作的可预测性和准确性,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手段。

综上所述,巡查条例的出台为我国巡查工作带来了诸多好处。它为巡查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优化了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促进了巡查行为的规范化。作为一名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巡查条例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遵守巡查条例,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要用好信访网络,全面实行阳光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随时就地反映问题,随时就地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吸附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要用好互联网,关注互联网上有关舆情动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信访工作的评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党员监督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工作,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定本制度。

一、对党员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5、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6、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包括:

1、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2、能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二、各支部每半年一次向机关党委报告所属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机关党组织发现本单位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提醒。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置。

四、机关党委要采取措施,方便群众举报违纪行为和反映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及时回复处理。

五、对党员实施监督的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向全体党员通报;

2、每年年底,集中检查一次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4、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上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员的义务,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一年以来,作为党员的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研究规定的篇目资料,现在根据学校主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检查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方案。

(一)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记住使命的论述摘编》。

1.学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通读了摘编全本,但是对全本内容的体会还不全面、不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对一些章节内容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内容,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

2.学习缺乏“强”度。平时教育工作紧张,政治理论学习紧张时三分钟的热现象,没有充分认识到学习也是制度,没有把学习作为铁的纪律,学习强度不够,这种坏习惯使学习效果不大。

(二)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规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规定》,对照大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1.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被动接受安排的工作很多。

2.工作中图安心,图省事,进取心不足,思想状态懒惰。

(3)发挥党员先驱模范作用。

1.知识面狭窄,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不能及时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思想学习动态。

1.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有时把学习作为任务和指标执行,只要学习文件,写笔记,就会完成任务,学习时多思考少,阅读多记住少,学习少,对最新理论的精神实质理解不深,不透明。学习目的不明确,理论学习不积极,不系统,有代理学,业务代理理理论的现象。

2.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缺乏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上司的要求和纪律规定不牢固,执行不严格,认识不深,分析不深。

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认识和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坚定理想信念,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下功夫。我将始终时刻保持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对部署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不论轻重缓急、不论是阶段性还是长期性工作,都坚持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

(三)增强四个意识,锤炼过硬作风。带头查摆自己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展示敢于正视和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勇气。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胸怀坦荡地亮出自己的缺点毛病,真诚严肃地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经常给自己照镜子、敲警钟,做到肩上有压力,心中有责任,扎实履行好职责。

以上剖析,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七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回顾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党领导人民创造辉煌成就的光荣传统。新形势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实践证明,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责任重如泰山。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必须靠制度来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设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而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总结管党治党丰富经验,特别是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树立高标准,到明确“负面清单”,再到提出责任要求,三部党内法规既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让问责条例落地,成为党员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和经常性提醒,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从“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95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始终如初的是共产党人为民族奋斗、为人民担当的赤子之心。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为民初心,不改担当本色,我们党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13亿人民不断抵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境界。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八

巡查是一种管理和监督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起着重要的作用。近日,我受党组织的委派,参与了一次巡查任务,并深切感受到了巡查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对巡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第二段:巡查的重要性。

巡查是对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监督管理,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巡查不仅能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更能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巡查任务中,我亲身目睹了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有效避免了事态的扩大,这让我深感巡查的重要性,巡查无论大小事故都可能会引起重大不良影响。

巡查条例是对巡查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明确了巡查的内容、方式、权限等方面的要求。在巡查任务中,我遵守了巡查条例的要求,依法行使了巡查权力,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整治,通过巡查条例的规定,避免了巡查中的任意性和过度行使权力,确保了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巡查条例也是对巡查人员权益的保护,明确了巡查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巡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巡查条例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依法巡查,还要善巡查,只有做到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巡查工作的效能。巡查不仅要看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只有真正履行好巡查的监督职能,才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在巡查任务中,我通过与被巡查单位的沟通交流,了解了他们的困难和需求,通过协商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巡查过程中要注意尊重被巡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能过分侵犯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人身自由。

第五段:结尾。

巡查条例是推动巡查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的法律保障,有效地引导和约束了巡查行为,提升了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今后,在巡查的过程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站位高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依法公正、务实高效。同时,也希望巡查条例能够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对巡查工作的指导,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九

巡查条例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提升治理效能。在实施巡查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积极意义。通过巡查条例,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巡查条例也要求我们做好工作记录和整改落实,以保证治理效果。因此,我认为巡查条例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社会稳定和治理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巡查条例能够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在巡查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是对一些重要领域、重点区域进行排查,从而及时发现问题。比如,我们巡查时发现了一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我们可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我们巡查时发现了一起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可以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通过巡查,我们可以快速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恶化和扩大。

其次,巡查条例的实施可以加强管理。巡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通过巡查条例,我们能够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比如,我们巡查时发现了一些管理漏洞,我们可以及时补上,加强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能。

此外,巡查条例还要求我们做好工作记录和整改落实。在巡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记录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以便日后追踪和核查。如果发现了一些违法问题,我们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整改。通过做好记录和整改落实,我们可以建立起一套健全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优化工作流程,从而有效减少工作漏洞和瑕疵。

总之,巡查条例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社会稳定和治理提升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巡查条例,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巡查条例也要求我们做好工作记录和整改落实,以保证治理效果。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巡查条例的实施,认真履行巡查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巡查条例的作用,为社会稳定和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十

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新《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明确了双向规范的工作要求,既规范机关单位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不断锤炼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厚植群众感情、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铁军。在工作中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完善加强复查与督查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一

通过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监督项制度)等4个制度性文件,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我个人认为要不折不扣认真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必须努力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

一、努力提升对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考察组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及其有关人员等5大类责任主体,界定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等39种应当追究责任的具体情形,并对如何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了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组织处理措施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追究方式,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中组部配套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前、事后、离任都作了明确规定。《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其中有些是容易产生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有些是容易让干部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问题。《“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了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离任检查办法》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方面进行检查的内容、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范围及检查结果的运用都作了明确的要求。以上四项监督制度共同筑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链”,规范和约束了所有干部任免权的地方和单位的选人用人行为,监督了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体现了中央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坚决态度,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责任,也为广大干部群众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二、切实加大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

《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要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选人用人“四项监督制度”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是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的重要体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去,坚决贯彻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切实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法纪意识、程序意识,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县镇党委是关键。要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不合时宜的`制度进行调整、充实和修订,切实维护好干部选用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室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当好表率,认真做好各类举报受理工作,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以选人用人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加大选人用人领域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再好的制度,即使规定再具体,条文再完善,如果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也等于一纸空文。我们这些年制定出台的反腐败制度、廉政工作纪律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细,但仍有一些腐败的分子纷纷落马的报道见诸报端。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颇有质疑之声,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为何不能将反腐败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对此我们要正确对待,要认识到反腐败任重而道远,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正是由于我们在制度落实上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力,才给了腐败的分子可乘之机,才使其有了侥幸之心。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我们做好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必须大力加强。“凡事最怕认真二字”,只要我们各级纪检部门真正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就不会给腐败的分子以容身之所,也就可以更好地教育广大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严格要求自己,远离腐败,洁身自好。才能使我们的党风、政风得到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共同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篇章!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二

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不正之风,规范全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信用社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情况,干部职工执行党纪、政纪情况,以及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社风社貌情况,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2、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将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开。

3、建立信访接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案件,并进行反馈,索要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4、实行下级监督上级,层层监督的办法。做到群众监督干部;下级监督上级;经常有意识地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接受监督。

5、接受各级纪委和监察部门巡视员的监督。对其每次来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要热情接待,认真汇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工作指导。

6、进行社风呼目标管理的`群众测评,每半处进行一次,采取检查,开座谈会以及群众投票的形式进行,公布测评结果,同时要与干部职工的政绩评比和奖金挂钩,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巡查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三

《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两个全局的历史坐标上,为了总结党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政治站位,党中央及时做出的重大部署。新《条例》将信访工作定位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将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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