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精选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7 2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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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心得体会都是独一无二的,它反映了我们个体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理解和思考。要注重细节,用真实的语言展现自身的心得和体会。在下面是一些心得体会的写作指导,希望能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文章。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是当前中央贯彻十_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作出重大举措,是根据并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的重要文献,又是在3月发布的《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修改完成的重要规章制度。把握其新内涵,必须将《廉政准则》全文与相关规章制度对照阅读。

《廉政准则》,是对决议鲜明回应。去年九月召开的十_届四中全会主基调是浓厚的忧患意识,会议通过的决议用“严重削弱”、“严重损害”、“严重影响”等激烈的措词对党目前存在的腐败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抨击,可谓如木三分。决议特别强调指出,当前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腐败案件影响恶劣,必须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的制定和印发,可以说是对十_届四中全会决议鲜明回应。文本中的“总则”部分就鲜明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存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文本的核心部分“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括的八条内容,均以“禁止”开头;其中的52个款项,则对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全景式的概括。文本全部内容朴实无华,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充分表明了中央惩治领导干部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实际办法。

《廉政准则》,是对党章中有关条款的深化细化。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文本中要求领导干部除了必须履行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外,还特意在第三十四条提出必须具备基本条件,涵盖了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工作实绩、领导能力、清正廉洁、民主作风等六个方面内容。如果说党章规定的义务和基本条件是从正面论述“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话,《廉政准则》提出的八条“禁止”52个款项则是从反面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具有怎样的行为”。因此,和《廉政准则》这两项规章制度所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后者则除了列举了详细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外,还提出四条“实施和监督”和四条“附则”,对监督办法和实施范围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整个文本则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在篇幅上都进一步深化细化了。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组织生活、党内政治生活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章,时刻保持清醒和廉洁的党性,以此为指引,坚守廉政底线,做到道德高尚、作风纯洁,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在学习和理解党章的过程中,我深感廉政自律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就我个人的心得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党章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品德修养是一个人立身守业的基础,是一切言行举止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章要求我们做到不犯法、不做贪污腐化的事情,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廉政自律首先表现在自我约束上,只有从自我约束做起,才能够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通过学习党章,我明白只有自觉接受党性修养,才能够真正达到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境地。

其次,党章强调争创先进,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的身份,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党章要求我们始终做到先做到表率,做到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只有做到勤政廉洁,履职尽责,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要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品质,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发挥自身的优势,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第三,党章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参与反腐倡廉工作。腐败是党的事业中最大的威胁,也是最大的敌人。作为一名党员,要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为党的事业做出贡献。通过学习党章,我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决心做一个言出必行、事出有因的政治人物,对抗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只有真正做到敢于揭露腐败,积极参与反腐斗争,携手同仁,共同构筑起廉洁政治生态圈,才能够为党和人民打造一个廉洁、敢于担当的政治环境。

第四,党章告诉我们要提高党性观念,加强自我修养。党章要求我们时刻保持党性思维,以民为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滋生,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提升党性觉悟。只有时刻保持为民情怀,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够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最后,党章告诫我们要保持党性自律的警钟长鸣。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党纪国法,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只有将党章中的精神融入到个人实际行动中去,才能够真正做到廉洁恪守,保持党性的纯洁和高尚。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体验。然而,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实践,我们一定可以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牢记党章的要求,发扬党性廉政传统,努力为党和人民,为社会、为国家做出更多贡献。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党的十_届四中全会和十_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紧密衔接,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集中体现在党章自信。修改的《党章》包括总纲和条文53条共11章约1.6万字。涉及许多授权性、义务性、禁止性、惩戒性以及动员性等规定,直接关系组织保障、队伍纯洁以及遏制、阻挡违纪犯罪等实际行为问题。第一,《党章》是一部法规。在党内,它是团结和统一的法权基础;在党外,它是人们判断共产党理念和实践活动的主要根据。《宪法》是国之重器,《党章》是党之明鉴。《党章》既是决定党的执政地位的“生命线”,也是规范党的政治行为的“高压线”。《党章》亦可称为“母法”,党内法规体系可划分为七位制,以《党章》为最高位,依次为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党章》处在党内制度的顶层和塔尖,规定的是党员和党组织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第二,《党章》是一面镜子。党员对照《党章》,可正衣冠、明得失、知兴替,可晓是非、懂荣辱、知进退,可自省己身,自律储德,自得养性。第三,《党章》是一面旗帜。《党章》最主要的特点表现在:用信仰的力量塑造政党形象,用先进的思想开启未来梦想,中国共产党90多年奋斗的辉煌历程,生动地体现在《党章》上。第四,《党章》是一把钥匙。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看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都能在《党章》中找到答案。

《廉政准则》“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和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制定的《廉政准则》共三章十四条,近三千字,是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廉政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

《纪律处分条例》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制定的《纪律处分条例》共十三章一百七十二条,两万四千字。从十个方面规范了党员们的行为,涉及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每一条都是一个是与非、行与禁的界限。

在开展“三学”活动中,要以《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为标尺,认真发挥“内因”这个决定性作用,始终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入脑入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六个意识:即:使命意识、公仆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学习意识、守法意识。具体来说:做到知与行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警钟长鸣、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每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成为《党章》《准则》《条例》的“法盲”,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党纪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

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同时辅以“他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

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所以要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

对《宪法》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党纪”严于“国法”,但不能高于“国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_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白《宪法》和法律是至高无上的,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越,法律底线不可碰。做一名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好干部;做一名忠诚、干净、敢担当的好干部;做一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好干部。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遵循的组织纪律和行为准则,体现了党员廉政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党员,我深入学习党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廉政水平。在过去的实践中,我深感党章对于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员队伍的清正清廉至关重要。以下是我对党章廉政心得的体会。

第一段:学党章,确立理想信念。

学习党章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完成的基本任务,也是党员贯彻廉政的第一步。我认为,学党章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党章要求党员正确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首先要在思想上保持一致,确保自己做到言行一致,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只有在理想信念的指引下,党员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清正清廉。

第二段:守规矩,树立公正意识。

党章要求党员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树立公正意识,做到廉洁自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始终坚持遵守党的法规,严格执行党章规定,自觉防止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工作中,我尽量避免与商业利益相勾结,不为个人私欲妥协,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密切关注党纪政纪的学习和执行,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第三段:廉洁奉公,严守政治纪律。

党章对党员的廉洁奉公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党员在政治、工作和生活中保持高尚的品德和道德修养。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不以权力谋私利,不接受贿赂,不参与权钱交易。在工作中,我尽心尽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始终做到公私分明,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践行群众路线。我相信,只有以身作则,做到廉洁奉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段:廉洁从政,远离腐败。

党章强调党员要廉洁从政,要求党员保持清正清廉的政治本色,远离腐败。我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廉洁从政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廉政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的立身之本。我在实践中懂得,党员廉洁从政首先要具备坚定的意志和强烈的责任感,保持政治身份的纯洁。同时,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始终保持干净的政治形象。

第五段:激励他人,共建廉洁社会。

党章号召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激励他人共同建设廉洁社会。我深信,只有党员的榜样力量才能真正影响和改变整个社会的风气。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我努力以身作则,坚守廉洁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反腐败教育和宣传活动,通过自身的言行和行动影响身边的人,共同为建设廉洁社会贡献力量。

总结:党章廉政心得体会是我在实践中对党章的体悟和总结。通过学党章、守规矩、廉洁奉公、廉洁从政以及激励他人,我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政修养,为党和人民群众的事业做出了一些微小的贡献。我将继续努力,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章精神,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党的事业奉献力量。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这表明,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也映射出党和政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我的学习体会是:

一、要细读《廉政准则》原文。

《准则》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制定《准则》的依据;第二部分是总则:简明地阐述了《准则》颁布的目的和意义;第三部分是廉洁从行为规范(共八条),系统地归纳为八类禁止52项不准;第四部分是实施与监督(共六条),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为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体,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党委(党组)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应如何自觉接受监督,违反《准则》应承担的责任也作出明确规定。第五部分是附则(共四条)。明确了《准则》适用和参照范围等。

二、要对照新旧准则进行学习。

对照《准则》与《准则(试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内容丰富、充实了。《准则》中规定了八类禁止52项不准,而《准则(试行)》只规定了六类禁止30项不准。新增的两类禁止是《准则》的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此外,对保留的其他六类禁止行为作了补充和修定。

二是参照执行的范围扩大了。《准则》中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列入参照执行范围。《准则(试行)》中国有特大型、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员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是列为适用范围。《准则》中把县(市、区、旗)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也列为参照执行范围,而《准则(试行)》中没有列入。

三是明确了可制定具体规定的单位。《准则》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为新增内容,原《准则(试行)》没有规定。无论是在禁止性行为规范上的精炼规定,还是实施与监督上的制度创新和适用上的准确详实界定,都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要领会《廉政准则》精神实质。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对认识发展过程所持的态度,决定了一个人的思想认识,决定了他对事物的态度。《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制定,说明我们党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思路更加坚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入、齐抓共管的反腐败格局更加成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围绕《廉政准则》,抓好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今年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活动的重点。思想认识到位,是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的前提和基础。思想认识到位了,就能充分领会《廉政准则》对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作用,才能使我们边学习边思考,学深学透,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时代特征等,为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奠定坚实的基础。反之,只是肤浅学习,做些表面文章,没有筑好“防腐墙”,稍有不慎出现了不廉政从政行为自己也不知道,长此以往,是很危险的。

四、要谋划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举措。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平时在工作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指引了方向,为我们规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行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对《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政策性、依据性的认识到位了,就能主动深入基层,开展细致而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就能制定出符合我们__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行之有效的贯彻意见或举措,就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做到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古人云:“无以规矩,难成方圆”。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就是规矩。历史和实践证明,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能体现出党对领导干部的负责与关爱。纵观一些领导干部蜕变成腐败分子原因,虽然极其复杂,但在他们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_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着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影子。有句格言说得好,“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新准则已经实施,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把它视为自己从政路上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脚踏实地的为人民服务。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_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准则、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纪,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就学习准则、条例,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勤于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为什么“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因为岳家军纪律严明,所到之处秋毫无犯。在建党、建军之初我们就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发挥了很大作用。因此,纪律是我们干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共产党员必须增强纪律观念,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充分认识其重要性。11月3日,镇党委中心组专门组织我们三套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准则、条例。11月7日,我们到开发大厦听取了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对准则、条例的解读。近期镇党委下发了《八里镇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

通过学习,我懂得了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上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我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要做遵守党纪的模范,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我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思想保守,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唯我独尊”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规定,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私欲膨胀,最终进了班房。我们共产党人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纪条规作为镜子,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好干部。

二、严于执纪,发挥先锋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盲区”。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风生水起。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破坏性。近几个月,中央、省、市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三、敢于负责,强化分管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拉帮结伙,官官相护。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土壤。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镇党委宣传委员,要切实负起宣传准则、条例的责任,对分管的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兽医等部门的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螺丝钉。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八

廉洁从政,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廉政准则》就是为党员领导干部“量身”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按“8个严禁”、“52个不准”办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一,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当好人民公仆,不做“权”、“钱”、“色”的奴仆。

《廉政准则》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当好人民公仆,必须把好权利、金钱、美色这三关。

不做“权”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与他们对自己手中权力的错误认识有关,他们没有弄懂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这个命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创造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党员领导干部只能做人民的公仆,不能做人民的主人;只能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权利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本和手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不做“钱”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去献子罕,子罕拒受并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金钱的本质和历史作用,认为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党员领导干部对待金钱要有一种淡泊的态度,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和气节。

不做“色”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是社会公众的道德典范,自尊自重,洁身自好。毛泽东同志早在1939年就要求共产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胡锦涛同志对党员领导干部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其中一条就是“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如果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陈良宇、胡长清、成克杰、马向东、何闽旭等腐败分子,都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做了“色”奴,最后葬送了自己美好前程。

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牢固确立廉洁从政的“准则”,应该防止和克服以下三种心理:

克服失衡心理。心理失衡,大都缘于不适当的比较。有些领导干部总是不正确地把自己与他人相比,逐渐心态失衡,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怎样才能克服这种失衡心理呢?关键在于和谁比、怎样比。比较是有不同“参照系”的,“参照系”选错了,就会比出坏心情,比出怨气,比出失落感。

克服寻租心理。有的领导干部信奉“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总觉得权利是有价值的,是可以像商品一样出租获利的,见到送上门来的“承租者”,便抵不住诱惑,笑纳他人钱财,放纵私欲。随着捞取好处次数的增多和数额的增加,当初恐惧和害怕的心理逐渐减弱,寻租心理愈加疯狂,乃至来者不拒甚至伸手索要,最终走上不归之路。这样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的基本准则,使公权与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使个的经济活动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使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这是惨痛的教训。

克服侥幸心理。有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的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训人,反而抱着侥幸心理。有的认为自己有后台,“背靠大树好乘凉”;有的认为自己违纪违法手段很高明,方式很隐蔽,不会被发现;有的认为送钱的人都是“自己人”,不会出卖我;有的认为收受他人贿赂,别人不知道,即使被查,只要我不说就拿我没办法。殊不知,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这些所谓的“背靠大树”,其实是靠利益关系维系的,利益链条一旦断开,一切都会土崩瓦解。更要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任何腐败行为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任何侥幸的美梦都注定要破灭!

第三、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知行一致,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从政之德是为政的基础。常修从政之德,贵在一个“常”字,重在一个“修”字。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赚政准则》,必须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慎初。宋代思想家程颐曾经说过;“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纵观现实生活中腐化堕落的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几乎都与“不保初”有关系。有一个贪官在法庭陈述中说,我第一次接受别人钱时,有好几天心里头一直沉甸甸的,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思想斗争很激烈。最后,我给自己找到一个心理台阶--“下不为例”,随后,一发而不可收。所谓的“下不为例”,其实成了“下回继续”……所以,与其悔不当初,不如慎之于初。

慎微。“祸患常积于忽微”。许多腐败犯罪,是从小事、小节和不检点开始的。过去讲的“谨小慎微”是讲不大气,但是在廉洁自律、反贪拒腐这方面,还是“谨小慎微”好,这是贬词褒用。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贪小利而忘大义,不积小疾而埋大患。廉洁从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把握方向,不能因小失大。

慎独。慎独是一种高境界的考验。东汉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夜拒黄金十斤,成为千古慎独佳话。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握住自己,很重要的就是要善于慎独自处,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慎独,没有八小时内外之分,也没有官大官小之别。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注重品德修养,提升人生境界,在拒腐保廉上做到“五个一样”:在单位、在社会上一个样,公开场合、隐蔽场合一个样,有人在场、无人在场一个样,有条件时、条件时一个样,有人监督、无人监督一个样。

我通过认真阅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短短八条112字,言简意赅,主题明确,她高度概括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她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中央颁布的这个《准则》,将进一步规范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只要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准则”的规定,守住这一的“底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准则”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在党的规章中明确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实际工作生活中,我们面临严峻复杂形势,要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更要以此为准绳,严以律己,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反对腐败,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使自己永远保持“一身正气”。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条,简洁明了,易知易行,全党上下,共知共守,我们要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动摇,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共产党员人民教师,一定要在任何场合,都要以身作则,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传递正能量,宣传党的各想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时刻响应党的号召,传递党的声音。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时刻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做人,勤勤恳恳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各项素质,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九

3月22日,政府旗长额登毕力格主持召开旗政府党组集体学习会议。旗领导万世斌、鲁占清、张银银、张平、贾广华、孙志刚及其他党组成员参加。

会议传达了鄂尔多斯市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额登毕力格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全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共识,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热切期待。

额登毕力格要求,党组全体成员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两部党内法规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真正让广大党员把各项要求牢记心头、深刻脑海,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将激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要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坚守《准则》高线、严守《条例》底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党章廉政心得体会实用篇十

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必须始终以党章为准绳,严守党纪党规,发挥廉政的重要性,做一个廉洁自律的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党章的重要性和廉政的力量。以下是我对党章廉政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

党章是党员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组织纪律、维护党员的权益的重要依据。党章凝聚着党员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它规定了党员在政治、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我们作为党员,要时刻牢记党章的教导,把党章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只有读懂党章,明白其中的道理,才能在工作中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段:

党章中特别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党的领导干部是党所谓‘纲’的直接执行者,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廉洁从政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要求。作为党员,我们要自觉接受廉政教育,从小事做起,从抵制一点小灰色利益开始,逐渐形成抵制腐败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同时,廉洁自律也是党员建设的基本条件,只有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摒弃虚伪和表面功夫,才能真正做到人民的公仆。

第三段:

廉洁和自律是党章廉政的核心要义。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在廉政方面的要求,强调了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提升廉政意识,不断加强自己的纪律性和防范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质。同时,党章对于纪检干部也有明确要求,要求他们要严格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只有做到廉洁自律,才能打造出一个廉洁清正的党员干部队伍。

第四段:

党章廉政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勇于担responsibility接responsibility,敢于担当,做到崇洁若金,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廉政是一种自觉,不仅要在工作中做到不揽私欲,不谋私利,还要从思想上坚守廉洁原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可以通过经济廉洁、道德廉洁、政治廉洁等多个方面来体现出我们对党章廉政的要求。只有从自己做起,才能够要求身边的人也做到自律,才能够形成一个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

第五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章是最基本的纪律,要在实际行动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廉政素质。只有真正自觉地遵守党章,践行廉政,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实现中国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党章是共产党人的行动准则,廉洁自律是共产党员的基本素养。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章的要义,时刻践行党章的精神,从自己做起,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只有做到廉洁自律,我们才能不负党章的期望,不负人民的期待。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守党章,严守廉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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