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0:2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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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采用具体的例子和事实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和感悟。精选了一批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一

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对国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首先,国家是一个大家庭。国家就像是一个庞大的家庭,由各个族群组成。不同的族群有着不同的文化、语言和习俗,但大家都是中国人,都应该团结一心,互相帮助。在国家这个大家庭中,一个个小家庭都是独立的个体,但又不可分割地与整个国家联系在一起。只有每个人都为国家的发展尽心尽力,国家才能越来越强大。

其次,国家是人民的依托。国家的根基在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国家提供教育、医疗、社保等各项服务,让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国家的领导层也承担着对人民的领导责任,要为人民谋福利,为人民解决问题。人民和国家互相依存,只有人民的团结与支持,国家才能繁荣发展。

第三,国家是人民的家园。国家是人民生活的根基和保障,也是人民实现梦想的舞台。在国家的努力下,教育设施得到改善,人民有更多的机会接受教育,提升自己的能力;医疗事业也迅速发展,人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国家的快速发展给人民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人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国家是人民的家,人民也应该为国家的发展尽心尽力。

第四,国家是人民的骄傲与自豪。国家的发展成就令人瞩目,这源于国家领导层的英明决策和人民的辛勤付出。国家取得了在科技、经济、教育等领域的一系列重大成就,让世界瞩目。每当看到国家在国际舞台上获得荣誉,我都会感到无比自豪。国家的骄傲也是人民的骄傲,我们应该为自己是国家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最后,国家是人民的责任。作为国家的一员,我们有着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和职责。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作用。只有每个人都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国家才能更好地前进。

总之,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对国家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国家是人民的依托和家园,人民是国家的骄傲与自豪。国家是人民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为国家的发展尽心尽力。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来自xx省xx县xx镇的xxx,我现就读于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表演系音乐教育专业一班。

我从小就非常热爱音乐,因为它是世界上最美妙的艺术品,所以我选择了艺术职业学院,因为我相信这所美丽的大学能帮助成就我梦寐以求的音乐梦想。走在优美的校园那种浓厚的艺术氛围为我们提供了如此完美的学习天堂。在这里我感觉到了那种音乐带给我的魅力。我相信在这里我能找到我对音乐的自信、对艺术的追求和对梦想的憧憬。

但这些都阻碍在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的面前,面对大学学费和高昂的生活非开销,我不由得一阵心酸。一个农民的家庭如何来承担如此沉重的担子?在现实面前哪怕我再怎么努力也完成不了这三年的大学学业,家里交不起学费我就面临着退学,一切的梦想都化为乌有。这些美好的梦想也只能是夸夸其谈罢了,如此美好的大学生活就此而结束,在美好的追求也只能葬送在贫穷的旋窝里。面对这样的现实我经过慎重的考虑决定申请大学生助学金,我很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给了我这个宝贵的机会来争取助学金,我一定不会辜负老师和领导对我的厚爱。我非常感谢您们!

此致

敬礼!

姓名:

日期:年月日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三

今天,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紫金山含悲,秦淮河低回。77年前,这里曾发生了举世震惊、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我三十万同胞惨遭屠戮。这是中华民族永远抹不去的伤痛,也是人类文明最惨烈的悲剧之一。

77年来,我们曾以无数方式祭奠、悼念、追思南京大屠杀的死难同胞,以无数方式探讨这场屠杀带来的思考:国家的崛起、民族的复兴、和平的共识、战争的伦理、人性的自觉与人道的尊严。现在,我们终于设立和迎接来了国家公祭日,以肃穆的仪式来悼念历史,让澎湃的感情集中表达,必将促使民族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促使一个民族汲取历史力量、以更开放的姿态迎接未来。

公祭日,展示了我们的人文精神与民族性格。历史构成了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历史锻造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品格,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浸透热血的土地是每个民族的朝圣之地。当波兰人为奥斯维辛纪念馆献上鲜花,当德国人在大屠杀纪念碑林中默哀,也让我们重回77年前那座血与火的城市,阅读写在大地上的民族史,感受那种紧紧挽结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血脉深情与民族精神。

公祭日,让我们学会以宽阔的历史视野正视、思考和解决问题。这场惨绝人寰的灾难已过去77年,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已近70年,我们用肃穆的国家公祭仪式提醒着自己,保持历史的痛感,但不煽动民族的仇恨;敦促日本正视历史、反思战争、检省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余孽,但不将民族感情矮化为街头泄愤。经历过深重苦难的民族,更应怀着宽阔的历史眼光,更应懂得珍惜和捍卫人类的核心价值。

公祭日,也让每个普通中国人找到带着历史感的活法。它让史书上的文字变得意象丰沛,让每个人的生活获得了历史的重量,也让一个民族的几代人之间,有了心传和默契。正是在这个低头默哀的瞬间里,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职业、不同社会角色的你我,都抹平了差异,仅仅成为十三亿中国人中的一个。

有象征意义的是,半年以来,中国领导人几乎参加了每一次抗战纪念日。7月7日全民族抗战爆发周年纪念日,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9月30日“烈士纪念日”,领导人参与国家公祭,是国际惯例,也是规格和意义的象征,更与每个普通中国人的情感互相呼应,表达了整个社会在民族情感上的同频共振。

12月13日,为同胞默哀,为中华祈福,在灾难的创伤中培育人道态度与和平精神,在屈辱的历史中学会自立自强。今天,我们这样缅怀历史,正是要历练出迎接美好未来的气度与力量。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四

作为一个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普通人,我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有着深厚的感受。在我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国家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无处不在,给予了我直观的体悟和真实的感受。国家的心得给了我前行的信心和动力,让我对国家的未来充满希望。

国家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投入,推动了全国各地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其中,建立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技创新等举措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家的心得之一就是经济发展必须稳定可持续,要注重全面平衡发展,使得全民共享发展成果,努力补齐发展的短板,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国家把教育视为培养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大对教育领域的投入,改革教育体制,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国家的心得之一是教育要坚持因材施教,重视个体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通过教育,国家培养了大批的人才,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力资源。

国家意识到环境保护是长远发展的关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保护生态环境。国家的心得之一是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重视生态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了一系列生态工程和生态补偿政策,为保护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个大国,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交往,国家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国家的心得之一是要加强国际合作,倡导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理念,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应对全球挑战。通过国际交往,国家增强了自己的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在世界舞台上展现了自己的风采。

国家的心得体会给予了我个人的触动和启发。国家不断进取的精神和积极的探索精神激励着我个人也要勇于追求进步,在自己的领域中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国家的成就和发展也增强了我对国家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我会积极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努力奋斗。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五

国家公祭日,提醒中华儿女要铭记历史,继续走向和平。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国家公祭日。

心得体会。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12月13日,是第六个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公祭日到来之前,“20xx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平许愿墙”出现在南京多个地铁站点的通道内,乘坐地铁的市民纷纷停下,写下各自心声,“勿忘国耻”、“世界和平”、“祖国万岁”、“爱我中华”等等表达对那段历史的铭记和对和平的祈愿,有的市民还画上“和平鸽”,旨在发出追求世界和平完美音符。

铭记历史,警示后人。82年前的今天,也即1937年12月13日,日军在中国南京制造了长达40多天灭绝人性的大屠杀,30余万中国同胞倒在了血泊中。4200万难民无家可归,3500多万人或伤或亡……由日本帝国主义一手制造的这场侵华战争,更是让中华民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彰显出一个国家对于生命的敬畏同时,也有助于凝聚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唤起世人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

历史记忆,犹记如新。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82年过去,中华门城墙上战争留下的弹孔依旧清晰可见,“万人坑”的累累白骨仍在诉说着当年那段沉痛的历史。然时至今日仍有部分日本右翼分子主张“侵略定义未定论”,质疑大屠杀中遇害人数,甚至对中国设立公祭日提出异议。比如,日本教科书中对战争描述就多以被害经历为主,加害经历不断被删除。在大阪国际和平中心等纪念馆中,与加害历史相关的展品甚至被撤除。

铭记历史,展望和平。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已成全人类的永久记忆。加拿大安大略省就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早在20xx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已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近日,为悼念大屠杀死难者并揭露侵华日军残忍罪行,日本有识之士还于广岛、大阪、名古屋等地举办纪念活动,呼吁人们铭记历史、开创两国和平友好的未来。

以史之音,奏响和平。我们强调牢记历史并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大家来共同珍爱和平、维护和平。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就再次表明:任何人要否认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事实,历史不会答应,30万无辜死难者的亡灵不会答应,13亿多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都不会答应;中国人民将永远牢记南京大屠杀历史,与全世界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们共同维护和平。

历史的耻辱是昨日的惨痛记忆,是今日我们前行奋进的不竭动力。40年改革开放,40年春华秋实,中国的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人民获得感已经有了显著提升。而今划破南京上空凄厉低沉的防空警报声,更鞭策着13亿多中华儿女要铭记历史,把在公祭活动中收获的精神财富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世界人民携手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音符。

泛泛而论,祭祀作为一种典型的仪式,通常是文明成熟的标志。文明成熟,才有礼典。华夏文明发育较早,具有完备多样的礼典仪轨,而祭祀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即所谓“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并依此创立了专门的祭祀日。传统节日中的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都与祭祀有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祭祀文化的成熟。祭祀不仅包括宏大的天子祭,也包括士庶祭,都成为国家活动和家族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

不过,曾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礼典仪式现在已渐趋消亡,不再是常规性的重要活动,其规范也逐渐瓦解。这其中,有国家形态在近代发生巨大变化的原因,也有祭祀文化的生存土壤发生变化的原因,过去对天地鬼神的敬畏已不复现,对祖先的崇拜也由于家庭结构向原子化演变而削弱。

近年来,虽然敬天敬地敬祖先再成时尚,但强调的也多是文化符号的意义,或者成为给地方经济发展搭建的平台,其本来意义已有所消散。相对而言,民间尽管失去了传统祭祀规范的许多内容,但仍然存在基于亲情的祭祀活动,而在国家层面的祭祀活动,尽管仍然零星存在,比如为“9·18”事变悼念、为“5·12”大地震悼念,但没有制度化规定。

那么,今天需不需要设立国家公祭日?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说过去因敬天敬地敬祖先而创造的祭祀文化,反映了一个文明的成熟,那么今天是否会忘记历史,也在考验一个民族是否成熟。

国家公祭日提供的庄严感,有助于恢复历史的庄严,特别是在虚无主义消解历史的价值判断之时。历史的荣耀和悲情,需要我们正确体会;国家公祭日提供的舆论平台,有助于帮助我们连接历史和现实,为我们找到历史中的正确定位;国家公祭日有助于我们回顾审视历史悲剧,维护基于历史形成的判断,防止历史被人为歪曲。而这些对于历史的冲击,一直在发生。

其一,南京大屠杀象征着中国苦难近代史的高潮时刻。中国自近代以来所遭遇的外部压力,给整个民族留下了许多历史疤痕,而八年抗战最为艰苦,中国军民付出的牺牲最大,中国向现代性转变的进程被阻滞得最为严重。

其二,迄今为止,77年过去了,日本作为那场侵略的始作俑者,始终没有作出应有的历史反思。最近两年,还通过篡改历史、为侵略正名等方式,为修改和平宪法、重启军国主义之路制造声势。

其三,日本近年来的这些行为,不仅让中日关系降至冰点,还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正义性、对二战后形成的国际政治和安全体系构成了潜在威胁。

还原历史真相,需要一面真实折射历史的镜子。警惕历史反复,告诫颠覆历史的行径,需要一面真实的镜子。传递和平声音,需要一面真实的镜子。而无论从反法西斯主义还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南京大屠杀都不仅是历史留给中国人的伤痛,也是留给全世界的伤痛。如同奥斯威辛集中营,其警示意义是世界性的。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人们对战争灾难的痛恨,对和平生活的珍惜。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公祭日,每年都定期举行国家公祭。

我们不能忘却那个令人悲痛的日子——1937年12月13日。我们不能忘却,南京在哭泣,中华在哭泣;我们不能忘却,在惨绝人寰的屠戮中失去的30万鲜活生命;我们不能忘却,失去的民族的尊严……这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深深刻在历史的记忆里,提醒着我们曾经所承受的屈辱与不公。

时间不能抚平所有的悲伤,记忆依旧是如此的深刻而痛楚,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庄重的仪式,祭奠逝者,抚慰生者,来凝聚勇气直面历史,把悲伤化作前行的动力。以国家的高度,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公祭日,悼念死难同胞,恰好契合了民众的意愿。在这一天,我们感念逝者,还生命以尊严。唯其不可忘却,他们才能在民族记忆和历史长河中成为永恒。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六

第八条奖励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一)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是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第九条奖励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二)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第十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第二节国家自然科学奖。

第十一条奖励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一)所称“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第十二条奖励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二)所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是指:(一)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二)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第十三条奖励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三)所称“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三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第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二)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三)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第十五条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特等奖除外。特等奖项目的具体授奖人数经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科学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对于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在国内外自然科学界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可以评为特等奖。

第三节国家技术发明奖。

第十七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所称的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授奖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第十八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一)所称“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其他公众信息渠道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过。

第十九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二)所称“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第二十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三)所称“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第二十一条国家技术发明奖的候选人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特等奖除外。特等奖项目的具体授奖人数经国家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二条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技术发明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

对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可以评为特等奖。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七

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平许愿墙”出现在南京多个地铁站点的通道内,乘坐地铁的市民纷纷停下,写下各自心声,“勿忘国耻”、“世界和平”、“祖国万岁”、“爱我中华”等等表达对那段历史的铭记和对和平的祈愿,有的市民还画上“和平鸽”,旨在发出追求世界和平完美音符。

铭记历史,警示后人。83年前的今天,也即1937年12月13日,日军在中国南京制造了长达40多天灭绝人性的大屠杀,30余万中国同胞倒在了血泊中。4200万难民无家可归,3500多万人或伤或亡……由日本帝国主义一手制造的这场侵华战争,更是让中华民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彰显出一个国家对于生命的敬畏同时,也有助于凝聚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唤起世人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

历史记忆,犹记如新。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83年过去,中华门城墙上战争留下的弹孔依旧清晰可见,“万人坑”的累累白骨仍在诉说着当年那段沉痛的历史。然时至今日仍有部分日本右翼分子主张“侵略定义未定论”,质疑大屠杀中遇害人数,甚至对中国设立公祭日提出异议。比如,日本教科书中对战争描述就多以被害经历为主,加害经历不断被删除。在大阪国际和平中心等纪念馆中,与加害历史相关的展品甚至被撤除。

铭记历史,展望和平。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已成全人类的永久记忆。加拿大安大略省就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早在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已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近日,为悼念大屠杀死难者并揭露侵华日军残忍罪行,日本有识之士还于广岛、大阪、名古屋等地举办纪念活动,呼吁人们铭记历史、开创两国和平友好的未来。

以史之音,奏响和平。我们强调牢记历史并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大家来共同珍爱和平、维护和平。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就再次表明:任何人要否认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事实,历史不会答应,30万无辜死难者的亡灵不会答应,13亿多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都不会答应;中国人民将永远牢记南京大屠杀历史,与全世界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们共同维护和平。

历史的耻辱是昨日的惨痛记忆,是今日我们前行奋进的不竭动力。40年改革开放,40年春华秋实,中国的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人民获得感已经有了显著提升。而今划破南京上空凄厉低沉的防空警报声,更鞭策着13亿多中华儿女要铭记历史,把在公祭活动中收获的精神财富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世界人民携手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音符。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

农田提标准,稳产有保障。从岭南大地到江南水乡,从中原粮仓到东北黑土地,各地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江西提前下达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2.9亿元、耕地轮作资金4.2亿元;河南省水毁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紧锣密鼓,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广西大力开展“我为农民护良田”行动,大力加强耕地土壤检测、田间试验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农业农村部提出,到今年底,确保全国累计建成10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保障粮食产能在1万亿斤以上。

东北地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的1/4。保护黑土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2020年7月22日,在吉林省梨树县国家百万亩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习近平总书记顶着烈日,步入玉米地深处,走到黑土断面观测点近距离察看黑土保护情况,并同在场的农业专家攀谈起来。

听了保护黑土的梨树模式介绍,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东北是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是‘黄金玉米带’、‘大豆之乡’,黑土高产丰产同时也面临着土地肥力透支的问题。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留给子孙后代。”

为把黑土地养好用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完成1亿亩黑土地保护利用任务,黑土耕地质量明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0%以上。

“18亿亩耕地红线要守住,5亿亩盐碱地也要充分开发利用。”针对南方耕地酸化、北方耕地盐碱化等部分区域耕地退化问题,各地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和改造提升,深挖耕地产能。

随着国家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九

第二十一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二十二条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所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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