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 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09:2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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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加强我市人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管理,消除资金安全隐患,我办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了省人防办《关于加强全省人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确保了工作实效。

为保证杜绝隐患,不留漏洞,我们对组织领导、内控制度、岗位设置、资金账户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彻底清查。

严格按照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坚持“一把手”对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副主任具体分管财务工作,形成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的监督管理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市人防办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资金和财务运行程序;

在综合科设立了会计岗和出纳岗并分别配备了一名会计和出纳,归属综合科科长管理。在工作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加强了对财务人员“八小时外”和因私出国(出境)的管理,规定财务人员严禁参与活动;

根据全市统一规定,不再进行现金支付,全部实现银行转账支付。在报销过程中,严格规定由经手人提供正式票据(发票)及相关附件,交由复核人员认真核准后,转分管领导审核,才予以转账支付;

坚持日清月结制度,出纳人员办理资金收支的相关原始凭证及时交会计人员帐务处理后,同时定期对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归档妥善保管,并对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的业务移交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制定了规范的移交清册,实行按年度结账制;

坚持内部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了账证、帐帐、帐实相符合,同时坚持每月底与银行进行对帐,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支明细帐全部核对;

只保留了一个用于财政资金支付的“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单位基本账户,没有任何其他银行账户。征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部按规定上交了市财政;

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专用的系统权限,相关操作系统设置了安全密码和相关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银行预留印鉴严格实行分开保管,按规定程序使用,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杜绝安全隐患;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采购目录要求,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以上是我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办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场地提供方):密云县民防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场地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是法人的按①填写,乙方是个人的按②填写)

①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人姓名: ,法人驻址: ,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

②个人基本情况:性别: ,年龄: ,身份: ,住址: ,约定的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人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密云县

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

工程编号: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地面管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工程其他附属物:

(见附件2)

2、工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工程简况和主要设备设施状况》(附件3)。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使用期满,交还该工程时的验收依据。

二、工程使用期限及用途

1、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工程仅作为 使用。

3、使用期届满,乙方如要求继续使用,则必须在使用期满两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取得有关行政部门许可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

三、工程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1、人防工程内部相关设施设备应列清单,经双方确认后备存。合同到期或终止时,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 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归乙方所有的,乙方拆除后应恢复原状。

2、人防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

3、使用期间的所有物业管理费和保险费用。

4、因乙方使用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等)。 四、工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工程具备条件如下:

甲方保证工程本身结构完好、安全可靠。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如未提出,视为交付合格。

3、乙方应于工程使用期满时,将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本合同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交还甲方工程应当保持附件2及附件3所列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及设施设备,甲方有权处臵。

五、工程使用与修缮

1、乙方在使用期内,应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责任。 2、甲方如需对工程设施设备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3、当乙方发现工程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4、乙方应合理使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支付经济赔偿。

5、乙方使用工程期间不得进行影响周边单位、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活动。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变更或提前解除。一方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对方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同意。如对方15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或变相地出租、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该工程。

七、与人防工程有关的特别约定

1、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使用工程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不履行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教育培训。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上岗前,未经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乙方应至少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培训,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乙方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以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服从民防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民防县民防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设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健全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管理记录,负责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工作,履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如果发生火灾、水灾、治安等事故,一切民事、刑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符合工商、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颁发相关证照。乙方应遵守经营行业的有关规定,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5、《人防工程使用证》每年进行年度审查,乙方必须按通知时间到密云县民防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办理使用证相关手续。

6、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求乙方经营使用工程必须配备的:上下水、洗漱间、卫生间;用电设施设备;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臵;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简易)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汛、防雨水倒灌等设施设备的购臵、安装和维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持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7、乙方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造人防工程或者拆除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设备。确需装修改造的,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报送甲方并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8、乙方应每日检查工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告甲方。并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责任,保证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战备及平时使用状态。重大隐患未排除前,乙方应停止使用。该隐患排除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继续使用。当需维修时,乙方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予以技术指导和监督。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要求后,乙方应按要求实施维修。

9、乙方不得占用人防工程设施设备专用房间(风机房、消毒间、滤毒室等)。

10、保证工程通道畅通,确保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有人时不得上锁,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

11、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应质量合格并符合用电规范,配电线路不得擅自进行改装。

12、工程内严禁生产、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电器用品。

13、乙方使用工程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需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

14、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使用用途。如需改变工程使用用途或使用人,须经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乙方和申请使用人防工程法定代表人共同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即重新申办《人防工程使用证》,并重新与甲方签订使用合同书。

八、补充条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行使下述权利: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达到整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对情况严重并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工程。

十、免责条款

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调整;因民防部门对使用场地用途予以限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战争、破坏性地震等突发事件;市政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修、改造、回填或人防工程结构出现重大隐患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如遇拆迁,本使用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拆迁补偿款及经济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按法人驻址或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发出通知等材料,视为乙方收到该材料。

3、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验证后可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合同使用。

4、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住址等如果发生变更,须及时告知甲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须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下发的《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xx省委、省政府下发的《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xx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自查整改方案》,我办对本单位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省、市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检查督促,严查细扣,全面整改,确保按期保质整改到位。

(一)文件发布管理工作

我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发布、阅读传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未经xx区电子政务办批准从未在党政门户网上公开发布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文件(含以中央办公厅名义、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以及省委办公厅名义、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摘要或信息稿。我办未开通手机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

(二)文件转载工作

在xx区党政门户网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我办转载的文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转载的页面上标注有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从未公开标有密级的文件、电报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信息。到目前为止,未发现存在将标密文件掩盖密级扫描、摘录后发布的行为。

(三)保密审查工作

我办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1、确立领导小组。为落实审查职责,成立人防办保密工作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主任xx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推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副主任分管领导xx任副组长,为直接主管责任人、具体抓。文秘股、指通股、工程股工作人员为成员。强化了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合力推进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的工作局面。

2、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对信息安全负首责,各分管领导负总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办公室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密码管理,对计算机享有独立使用权,计算机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为其专有,且规定严禁外泄,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信息安全保障进行了专门部署,明确了值班人员。

3、严格保密审查程序。保密审查程序规范、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由宣传专员蒋华填写一份《xx区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审批表》,审批表内容包括提供或发布上网信息的单位名称、所提供或发布信息的文件标题或主要内容、保密审查意见、保密审批意见、处理结果等栏目,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从源头上确实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实施。近两年来,未发现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涉密信息情况,所有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均审批手续完备、登记记录完整。

4、加强重点股室和岗位的信息安全检查。规范信息文件资料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即办公室主任负责专夹专阅,严格规范管理。没有擅自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公文或违规公开上级政府其它工作信息等情况。对收到的信息文件资料只在主管领导中传阅,严禁其他人员借阅和复制涉密文件,信息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立即交办公室存档。加强人防工程信息的保护,由工程管理股全权保管数据,禁止保存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全部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严禁计算机内外网混用。

对于网络信息安全,我办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说:一是对网络信息安全等规定执行的还不够全面,不够彻底。二是网络信息安全保护认识有待加强,各种安全保护措施有待加强,部分管理人员安全保护认识薄弱。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查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人防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切实做到:

(一)组织培训,强化意识。加强全办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干部特别是涉密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二)细化制度,规范流程。建立健全人防办内部转载和保密审查程序,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按规矩办事,按流程执行。

(三)责任到人,严格问责。严格监督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有错必究。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xx]1078号

凡新建、改建民用建筑的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但确因地形、地质、施工等特殊原因不能修建的.,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标准必须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纳的建设费用。

(一)收费标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每建筑平方米20xx元收取。

(二)优惠政策。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予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41号)规定的20元/平方米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5、军队单位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6、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址:                             。

3. 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生产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峻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守材料除外)。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出售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其中安装费¥: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造价经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护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

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

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别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

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和赔偿损失。

4.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五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维护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第155号令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实现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好结合,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平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经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建”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甲方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乙方负责该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制订防火、防汛、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人防工程,建立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承担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经济等法律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按照该人防工程设计的平时用途进行使用。确因建设或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装修等,乙方在征得本工程建设单位和甲方同意后,将其方案和施工图报经合肥市人防办批准后方可实施。改造装修结束后须经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及改变使用用途等,一经发现,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4.乙方不得擅自弃置人防工程,使人防工程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

5.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渗漏水治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通风机械、排污泵、阀门、封堵框、套管等进行除锈、刷漆、加油等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损坏、失效的设备和部件,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6.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人授权,乙方出租平时使用权时,应当落实好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和日常维护费用。

7.人防工程不得出售。

8.乙方应自觉接受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须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乙方没有排除的,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9.因战争、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按照政府规定需使用本工程,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今后国家、省和合肥市有新的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11.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竣工备案壹份。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日期: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区、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第155号令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实现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好结合,现就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平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建”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甲方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的责任。乙方及受委托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战时或遇重大紧急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决定,无偿移交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3.乙方负责该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制订防火、防汛、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人防工程,建立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承担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经济等法律责任。

4.乙方应按照该人防工程平时设计用途进行使用。

5.人防工程不得出售。

6.确因建设或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装修等,其方案和施工图须经甲方同意后,报合肥市人防办批准;改造装修结束后必须经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及改变使用用途等,一经发现,合肥市人防办会同甲方将依法查处。

7.为防止人防工程弃置、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乙方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对人防工程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安全管理,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受托方要与当地人防部门另行签订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书,委托合同报甲方备案。若受托人不履行职责和义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申请公司注销,注销前须明确新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

8.乙方委托的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相关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包括使用权出租合同),重新签订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合同。变更后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必须与甲方签订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书。

9.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渗漏水治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通风机械、排污泵、阀门、封堵框、套管等进行除锈、刷漆、加油等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损坏、失效的设备和部件,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10.乙方和受委托人的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应自觉接受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和受委托人的人防工程使用维护单位应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乙方没有排除的,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11.因战争、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按照政府规定需要终止使用本工程,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2.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今后国家、省和合肥市有新的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13.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竣工备案壹份。

14.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日 期: 日 期: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甲方(场地提供方):密云县民防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场地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是法人的按①填写,乙方是个人的按②填写)

①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人姓名: ,法人驻址: ,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

②个人基本情况:性别: ,年龄: ,身份: ,住址: ,约定的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人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密云县

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

工程编号: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地面管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工程其他附属物:

(见附件2)

2、工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工程简况和主要设备设施状况》(附件3)。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使用期满,交还该工程时的验收依据。

二、工程使用期限及用途

1、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工程仅作为 使用。

3、使用期届满,乙方如要求继续使用,则必须在使用期满两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取得有关行政部门许可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

三、工程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1、人防工程内部相关设施设备应列清单,经双方确认后备存。合同到期或终止时,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 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归乙方所有的,乙方拆除后应恢复原状。

2、人防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

3、使用期间的所有物业管理费和保险费用。

4、因乙方使用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等)。 四、工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工程具备条件如下:

甲方保证工程本身结构完好、安全可靠。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如未提出,视为交付合格。

3、乙方应于工程使用期满时,将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本合同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交还甲方工程应当保持附件2及附件3所列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及设施设备,甲方有权处臵。

五、工程使用与修缮

1、乙方在使用期内,应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责任。 2、甲方如需对工程设施设备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3、当乙方发现工程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4、乙方应合理使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支付经济赔偿。

5、乙方使用工程期间不得进行影响周边单位、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活动。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变更或提前解除。一方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对方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同意。如对方15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或变相地出租、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该工程。

七、与人防工程有关的特别约定

1、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使用工程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不履行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教育培训。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上岗前,未经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乙方应至少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培训,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乙方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以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服从民防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民防县民防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设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健全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管理记录,负责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工作,履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如果发生火灾、水灾、治安等事故,一切民事、刑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符合工商、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颁发相关证照。乙方应遵守经营行业的有关规定,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5、《人防工程使用证》每年进行年度审查,乙方必须按通知时间到密云县民防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办理使用证相关手续。

6、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求乙方经营使用工程必须配备的:上下水、洗漱间、卫生间;用电设施设备;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臵;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简易)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汛、防雨水倒灌等设施设备的购臵、安装和维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持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7、乙方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造人防工程或者拆除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设备。确需装修改造的,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报送甲方并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8、乙方应每日检查工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告甲方。并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责任,保证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战备及平时使用状态。重大隐患未排除前,乙方应停止使用。该隐患排除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继续使用。当需维修时,乙方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予以技术指导和监督。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要求后,乙方应按要求实施维修。

9、乙方不得占用人防工程设施设备专用房间(风机房、消毒间、滤毒室等)。

10、保证工程通道畅通,确保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有人时不得上锁,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

11、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应质量合格并符合用电规范,配电线路不得擅自进行改装。

12、工程内严禁生产、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电器用品。

13、乙方使用工程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需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

14、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使用用途。如需改变工程使用用途或使用人,须经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乙方和申请使用人防工程法定代表人共同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即重新申办《人防工程使用证》,并重新与甲方签订使用合同书。

八、补充条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行使下述权利: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达到整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对情况严重并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工程。

十、免责条款

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调整;因民防部门对使用场地用途予以限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战争、破坏性地震等突发事件;市政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修、改造、回填或人防工程结构出现重大隐患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如遇拆迁,本使用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拆迁补偿款及经济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按法人驻址或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发出通知等材料,视为乙方收到该材料。

3、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验证后可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合同使用。

4、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住址等如果发生变更,须及时告知甲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须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题人防消防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开发建设________工程,地上建筑层数为________层,建设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应同步建设人防工程________平方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建成。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定。

一、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1、工程防护等级为________级,战时功能为________,平时功能为________。

2、工程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设计,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二、双方责任及任务

1、甲方责任及任务

(1)按时办理设计文件审批手续,合格后出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2)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防护专业验收。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委托具备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报甲方审查。

(2)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开工。必须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因故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原设计批准部门批准。

(3)及时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承担工程监理工作。加强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建成人防工程。

(4)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竣工。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将完整的施工资料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和甲方。

(5)不能按时报送设计文件审查、开工和竣工以及不建或工程规模、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防护专业验收合格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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