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 红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03: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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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切实抓好职能转变,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根据省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库事项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同步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全面运行洪江区政府门户网,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实现审批一张网。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根据省、市行政审批权利调整和下放相关文件要求,调整落实审批权限,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流程。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处罚力度,突出抓好事前处罚,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实现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常态化,督促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及时报备调查处理情况,规范公布事故信息(调查报告)。落实事故查处挂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事故教训现场会制度。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保证全局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扎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严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保证执法前有计划,执法中有文书,执法后有复查,并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网上运行,接受监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

三、加强法治宣传,抓好安全生产日常宣传工作

拓展宣传途径,加强宣传力度,深化公共安全宣教基地建设,抓好“安康杯”、“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有关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加强培训监管,引导市场化运作。注重将网络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作为自媒体时代宣传的重要载体,全面展示安全生产法治工作特色亮点,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程序,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备案、档案管理和统计清理工作。

五、增强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

坚持执法为民原则,积极化解执法相对人不理解情绪。增强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加强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

六、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加强法制监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担当免责、不作为问责,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严厉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重视网络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依法治理,全面提高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促进法治永兴建设,现就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到2012年,全县100%以上的乡镇达到法治乡镇标准。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促进各级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法治乡镇”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一)依法执政

1、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公开听证等制度。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3、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有关决策的集体决策制度、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

4、 对涉及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

5、党委每年分别听取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

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7、建立完善并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规定。

8、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

9、落实站所干部述法考评制度,每年2次。

10、 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11、依法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承诺惠民实事全部落实。

1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13、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4、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

15、积极组织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

16、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17、按上级要求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18、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创建面达到100%。

(二)加强法制宣传,拓展法律服务

19、普法领导机构健全,普法职责明确,经费落实,学习制度健全,计划、步骤清晰。

20、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

21、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2、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3、乡镇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每季刊出1期,要求有书面记录.

24、乡镇有法制分校,乡镇辖区内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和宣传标语,村(居)达到“四个一”(一支法制宣传队伍、一所法制夜校、一块法制宣传栏、一间法制阅览室).

25、干部(职工)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党委中心组每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26、认真组织本辖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达100%.

27、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资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健全、规范.

28、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辖区内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29、每年组织辖区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3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按月及时完成任务数的,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1、按要求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动,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32、村、居、企业等群众自治组织健全,制度完备,并正常发挥作用。

33、认真贯彻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

34按要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35、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36、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四)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治永兴”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永兴”建设中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辖县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基层政权组织要依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层自治组织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政(事)务公开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把建设法治乡镇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狠抓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个重点。要按照“法治永兴”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建设“法治乡镇”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就业、教育、医疗、环保、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

(三)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法治乡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建设法治乡镇的活动中,人大、政府和政协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及失职渎职行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健全监督机制。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各级政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强化宣传发动。镇(街)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治永兴”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开拓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建设法治乡镇的积极性。

“法治镇(街)”考评采取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考评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考评标准》每年组织考核认定一次。

(一)加强认识。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认识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制定具体措施。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建设法治乡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保障措施。各乡镇要根据建设法治乡镇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创建活动的物资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各级财政要确保这项工作的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四

20xx年,xx社区认真总结了20xx年“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及普法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按照镇党委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启动的目标和任务,稳步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有了新的成效,为我社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的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村党总支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列为我社区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四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社区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经常性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逐步实施,注重工作开展的连续性,确保了六五普法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落实人员。由社区综治站专门负责“六五”普法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和干部分工调整,确定专人负责“六五”普法日常工作的开展。三是经费有保障。六五普法经费实行支出实报实销。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六五普法要求我社区制定了《“六五”普法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等系列制度,为学法普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2、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六五”普法重在宣传普及,半年来我社区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目标,发挥“五五”普法骨干队伍作用,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半年来,我村通过广播、宣传栏,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传染病预防法》、《食品卫生法》等二十多部法律条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学法、用法,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3、“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一是抓好干部学法。村干部既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同时还肩负着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因此“六五”普法期间,我社区安排社区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均在两天以上。二是抓好全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三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发放。

4、紧抓重点对象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单,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5、认真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的创建活动,努力提升依法治村的工作质量。村委会全体人员利用半年时间进村入户,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征求对村委会工作意见,向村民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1号文件等。在创建期间,不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了有关政策,法律,实行了民主选举、村民自治,而且依法办理了一系列涉及集体经济、事关村级发展的事务,如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失地户的补贴费;村级道路养护办法,开展社会治安群防联防;拆迁户、无房户的安置工作;村级财务收支监督状况;计划生育等工作。

1、依法行政得到加强。提高全村村民尤其是村干部的法律素质,逐步实现由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的转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村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还请老师来村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提高社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对村两委的监督、严格按照“一公开两民主”相关规定,定期检查村务公开情况,社区财务管理情况。在社居委换届工作上,真正让居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社区较大事项都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各项村级事务都能按照群众的意愿顺利开展。

2、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社区班子人员在普法中坚持把学法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推进服务建设,为村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办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广大村民学法守法,参政议政意识提高,社会秩序稳定,社会风气好转,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都能得到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的成效体现在多个方面,通过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社会秩序明显好转,近几年,未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无群体性的事件和上访现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方面原因,有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还很多。

1、相当居民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主动普法的意识还不强,自觉主动学法的不多,虽然依法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更多的是凭感情靠人际关系来处理。

2、人民群众的面对面宣传难度大,加上相当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很难确保村民普及率达100%,普法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村级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精神为指导,以“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部署,以人为本,踏踏实实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思路,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五

x月14日下午,学校邀请了县关工委的同志给全校的教职工进行了一场法律讲座。听了关工委的同志讲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教师如何上好一节法制课》、和《教师在法律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后,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为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特别是小学生,可塑性非常强,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每位教师都应把《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并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职教就是不合格的教师。

此外,教师还应具有多元化的知识,不只是学习业务知识,还要不断加强教育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知识的培训与学习,注重自身良好素质的形成,从而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重任。尤其在实施新课程中,要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加强自身的法治修养,提高教育学生的能力。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意识都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深入理解心得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思想教育能力。

在教学中,要戒有粗俗的语言和散漫的工作作风,经常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教态。当学生的缺点错误时应采取说服教育的形式,做到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循循善诱,启发自觉。对学生多表扬少批评。在表扬和鼓励的同时,指出他们的不足,肯定他们的成绩,以便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达到思想教育的目的。

教师的教育作用关键取决于对学生的态度。在教育学生时要做到:诚心、热心、关心、耐心和爱心。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不体罚学生。教学中注意使用术语和文明语言,不使用土语、方言和大粗话。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提高法制教育能力,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发式方法,把法制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新课程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教师若能把法制教育的方法、时机掌握恰当,运用灵活,对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抵制精神污染,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和几堂课就能解决的事情,它需要家长的配合,更期待着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我们教师能始终不渝的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六

根据《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州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州法办【2020】11号)精神,对涉及州科技局的五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认领,现结合科技局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从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对于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对于省上反馈整改的21项共性问题和州上自查出的5项个性整改问题,进一步梳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研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如期全面完成州科技局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方面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州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二是推动各科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单位九个职能科室严格落实学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促进学用结合、普释并举。

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负责及时研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共同推进。每年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依托网络培训平台,推动单位党员干部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近平台,学法用法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并将学法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整改科室:局九个科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及各科室负责人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方面

问题2: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转变观念,提升认识,切实担负起推动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

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科技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局党组推进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筹部署推进。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问题4:“双随机、一公开”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

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抽查。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部门的执法配合,确定联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重复处罚的现象,将查处结果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

法治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5: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地方党委工作部门未按要求设立法律顾问,不少基层政府部门还未设立法律顾问;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但主要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存在“事前不参与、事后忙救火”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设立法律顾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

二是拓展法律顾问职能范围。

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拓展延伸,确保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州上自查问题情况

问题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市)和一些部门的领导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行政应诉中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够;一些县(市)部门的契约意识还不强,存在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执行《**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领域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是要坚持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定领域和部门任然存在。执法不公不严、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一些县(市)部门由于编制限制,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县属部门执法卷宗不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整改措施:

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方面的程序运用,规范自由裁量、罚缴分离、案卷制作各环节的执法流程。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放管服”改革需要规范到位。一些县(市)和部门在推进“四办”改革中,任然存在审批慢、办事难的现象,承诺和兑现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县(市)人才、技术力量不足,对技术性强的下放事项的承接能力需要评估。

整改措施:

对全州8县(市)承接能力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将暂由我局承接的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事项进行下放。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9:监督机制尚待健全。州政府部门对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导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特别是对跨部门的监督,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与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对科技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保证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改科室:农业科、企业科、综合科

责任人:喇俊玲、田学龙、马莉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仲裁法治审查、法律评估等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当前全州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县(市)专业人才匮乏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州委组织部的招聘计划招聘法律专业人才。

二是及时组织法治人才参加州委的有关专业培训。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前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督查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确保高效彻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要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整改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要结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应急处置、风险防范方面的短板及时补充完善,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治理效能。

(三)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要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并报州委依法治州办。要在严肃问责的同时,按照规定宽容相关责任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错误失误,严格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激励相关责任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七

20xx年,我区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活动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创建百家民主法制建设示范村(居)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第一区”这一现实区情,以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得到较好地发挥,从而促进社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治理,提升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新水平。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社区“四个民主两公开”有序地进行。一是完善依法建章立制。各社区居委会要以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为载体,按照“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模式,指导制定社区干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居民公约、财务公开及财务监督制度、居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凡是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制,按章办事。制定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措施有落实、考核有标准;二是强化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各社区要加强指导居民认真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社区事务公开透明。要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要求,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文艺表演等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注重发现培育典型,按照以点带面、推广辐射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居民自治;三是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各社区要充分挖掘社区居民潜能,发挥社区法制宣传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居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义务。加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活动室、社区文化广场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法制文娱活动。辖区内做到无民事矛盾激化,无集体上访,杜绝黄、赌、毒现象的出现,从而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街道社区法治氛围。切实维护街道社区安全稳定,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保障居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搞活载体,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

(一)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社区要以调解、治保等有关组织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健全完善社区法制教育“六个一”机制(有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一所法制学校,有一份法制专刊,有一支法制宣传队,有一个法制专栏,有一个法律专柜)。要抓好法制宣传队建设。各社区要组织一支法制宣传队。法制宣传队要定期自编自导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要把社区各楼院文化程度较高,懂法律、善服务的人组织起来纳入“普法宣传员”中,做到“一幢一长”,让广大社区居民及时了解、掌握法律常识。要加强社区法制学校管理。各社区市民法制学校(可依托在社区文明市民学校)要做到学法有计划、有活动、有登记、有落实。要坚持每季度一堂法制课,邀请社区挂钩律师、公证员或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讲座。要加强法制宣传栏管理。各社区要在各居民小组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每月一期。在每个楼院设立“法制宣传花苑”,将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期刊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举案说法,达到普法目的。要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联系离退休的公、检、法、司人员组成法律自愿者队伍,采取预邀服务制度,设立法律服务窗口,接受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要配备一个法律专柜。各社区要将涉及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法律图书角,定期对居民开放,并由“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要有一份法制专刊,各社区要通过征订《法制日报》、《人民调解》等书籍,通过自学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社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抓好重点,有针对性的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组织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挂钩律师、公证员为依托,以社区法制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举办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及现身说法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加强老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学校、活动中心,针对老年人(退离休人员)的特点,着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之自觉抵制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挂钩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讲座,办理法律服务事务、调处纠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巩固法律进社区工作。

把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有效载体,巩固老典型,培育新试点,着力抓好本年度2个试点单位,不断推进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工作深入开展。要拓展法律进社区新领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社区”这个主题,在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整合资源,统一调配律师、公证员,将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分别指派挂钩到社区中。要通过在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指示牌及向社区住户分发法律服务联系卡、宣传页、反馈卡等形式,沟通相互间关系,保证社区居民能够及时、便捷地与挂钩的法律服务人员取得联系,获得所需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区、市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桥华社区、瑞光社区两试点社区的督促指导,以点带面,力求更全面、更有效地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对于《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八

20xx年,我区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活动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创建百家民主法制建设示范村(居)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第一区”这一现实区情,以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得到较好地发挥,从而促进社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治理,提升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新水平。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社区“四个民主两公开”有序地进行。一是完善依法建章立制。各社区居委会要以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为载体,按照“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模式,指导制定社区干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居民公约、财务公开及财务监督制度、居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凡是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制,按章办事。制定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措施有落实、考核有标准;二是强化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各社区要加强指导居民认真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社区事务公开透明。要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要求,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文艺表演等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注重发现培育典型,按照以点带面、推广辐射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居民自治;三是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各社区要充分挖掘社区居民潜能,发挥社区法制宣传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居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义务。加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活动室、社区文化广场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法制文娱活动。辖区内做到无民事矛盾激化,无集体上访,杜绝黄、赌、毒现象的出现,从而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街道社区法治氛围。切实维护街道社区安全稳定,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保障居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搞活载体,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

(一)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社区要以调解、治保等有关组织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健全完善社区法制教育“六个一”机制(有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一所法制学校,有一份法制专刊,有一支法制宣传队,有一个法制专栏,有一个法律专柜)。要抓好法制宣传队建设。各社区要组织一支法制宣传队。法制宣传队要定期自编自导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要把社区各楼院文化程度较高,懂法律、善服务的人组织起来纳入“普法宣传员”中,做到“一幢一长”,让广大社区居民及时了解、掌握法律常识。要加强社区法制学校管理。各社区市民法制学校(可依托在社区文明市民学校)要做到学法有计划、有活动、有登记、有落实。要坚持每季度一堂法制课,邀请社区挂钩律师、公证员或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讲座。要加强法制宣传栏管理。各社区要在各居民小组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每月一期。在每个楼院设立“法制宣传花苑”,将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期刊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举案说法,达到普法目的。要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联系离退休的公、检、法、司人员组成法律自愿者队伍,采取预邀服务制度,设立法律服务窗口,接受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要配备一个法律专柜。各社区要将涉及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法律图书角,定期对居民开放,并由“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要有一份法制专刊,各社区要通过征订《法制日报》、《人民调解》等书籍,通过自学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社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抓好重点,有针对性的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组织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挂钩律师、公证员为依托,以社区法制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举办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及现身说法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加强老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学校、活动中心,针对老年人(退离休人员)的特点,着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之自觉抵制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挂钩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讲座,办理法律服务事务、调处纠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巩固法律进社区工作。

把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有效载体,巩固老典型,培育新试点,着力抓好本年度2个试点单位,不断推进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工作深入开展。要拓展法律进社区新领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社区”这个主题,在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整合资源,统一调配律师、公证员,将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分别指派挂钩到社区中。要通过在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指示牌及向社区住户分发法律服务联系卡、宣传页、反馈卡等形式,沟通相互间关系,保证社区居民能够及时、便捷地与挂钩的法律服务人员取得联系,获得所需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区、市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桥华社区、瑞光社区两试点社区的督促指导,以点带面,力求更全面、更有效地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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