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精选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07: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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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撰写心得体会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绪,还可以提升我们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注意避免空泛的陈述,而是要注重思考深度、观点独特性和文字的准确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产生一些启发。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的心得体会是如何表达和呈现的,同时也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写作的技巧和经验。无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来反思和总结自己的经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写作水平。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相信这些范文会对我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法官作为法治社会的守护者和公正执行者,在职期间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社会稳定和公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法官退休,他们仍然可以发挥自己的经验和智慧,为社会带来更多的价值。通过参加一场法官退休工作报告,我深刻认识到法官退休后的工作依然重要,并产生了一些深刻的体会。

在退休以后,法官依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为社会服务。他们可以充当法律顾问,为律师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他们可以担任仲裁员,参与纠纷的裁决,为纷纷扰扰的社会提供解决方案。他们可以参与法律教育,在法学院讲授法律课程,培养更多合格的法律人才。法官退休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在于继续发挥个人的专业优势,更在于为社会提供一个更加公正和稳定的环境。

参加法官退休工作报告,我深受启发,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智慧。首先,法官在退休后的工作中,更应该注重合作和沟通。退休后,法官不再是站在审判台上“独善其身”,更应该与他人合作,通过合理有效的沟通达成共识。其次,退休法官应该保持谦虚和学习的态度。尽管法官退休前拥有豪华的法律职业背景,但在退休后,他们需要接受新的环境和事务,并与年轻人一起学习和成长。最后,退休的法官应该有超越个人利益的意识,以社会稳定和公正为己任。退休之后,法官的责任并未结束,他们应该为社会的法治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参加法官退休工作报告,我深刻领悟到法官的退休生活并不意味着躺在摇椅上颐养天年,而是应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社会服务中,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退休后的法官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不断学习和适应社会的变革。同时,他们也需要关注年轻一代的成长,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退休法官在剩余的生命中能够为社会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这是一种使命和荣耀。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法官退休工作报告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信息和启示。法官退休后的工作依然重要,并且有许多途径可以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退休法官应该继续学习和成长,关注社会的变革,并为社会稳定和公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参加法官退休工作报告使我对法官退休后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也为自己未来的人生规划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西方人普遍信奉亚里斯多德这样一句。

名言。

:“理想的法官是公正的化身”,我认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然是追求公正的。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司法公正是法的内在精神要求,是由其司法活动裁判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同时公正司法也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司法机关也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社会基础。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国作家培根在《论司法》中写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正是包含效率的公正。培根直言:“《圣经》上曾说:‘诉讼是一枚苦果’,而拖延不决的诉讼更是给这枚苦果增添了酸苦的味道。”培根明确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公正需要效率,迟到的公正等于不公正,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才是真正的公正。

司法公正包括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这两个方面如同一辆车子上的两个轮子,彼此依赖缺一不可。但很多人相信,徒具形式公正不能被视为司法公正,裁判结果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中国古代社会就是这样一个极度忽视形式公正的社会。其特点之一就是重实体轻程序,程序极具随意性。比较而言,西方人更为重视形式公正,他们将形式公正确定为司法公正的核心内涵。他们认为不建立在形式公正上的判决,绝对是不可信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弗郎西斯·培根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他是英国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大法官,又是杰出的。

散文。

家和科学先驱者。但是,他著名也因为他是一个伪君子:一方面他在散文中宣扬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人,另一方面,他在任职期间,以雇佣律师为掮客,以助手为经手人,大肆索贿收人贿赂,成为英国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富翁。东窗事发后,培根被逮捕。在审判时,培根虽然感到惊慌,但仍然企图以诡辩解脱罪责。他在上议院做了好几场精心辩护,以证明自己无罪。培根的辩护企图最终没有得逞,落了个罪有应得的下场。他的辩护因此成为历史的笑谈,培根的失败,表现了英国司法形式公正的胜利。西方人不相信会有出自形式不公正下的公正裁判。程序的公正,要求裁判必须严格依据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省略或破坏改司法程序。

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娴熟的法律知识是成为合格法官的支点。无论是作为一名法官还是其他任何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没有较好的法律知识是肯定不行的。这是成为合格法官和合格法律人的基本支撑点。

有学者认为,一个真正的法官,起码应该掌握两门艺术——庭审艺术和判决的艺术。这里强调的庭审艺术,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驾驭和指挥诉讼的方式、方法。一次庭审是否漂亮,是否简洁明快,主要在于法官如何主持指挥。作为一个合格法官应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法官书写判决书的一个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另一个目的在于对法官加以约束——对其逻辑和品格的约束。当代的判决书更重视法理的宣示,其文学性的一面降到了相对次要的地位,但是,如何使判决书的语言更易被当事人和公众接受仍然不容忽视。

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法律毕竟是上层建筑,法律不与政治相对立。依法办案在中国还应该考虑到政治后果和社会后果。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讲政治,不能说政治就是党的意识,但判案绝对不能脱离党的领导!

有规范的司法礼仪。法官的着装来说,它是审判机关执法理念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为了适应现实司法工作的需要,经中央批准,人民法院自2019年开始,着手进行了换装工作。新式法官制服采用了国际通用的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一改过去的军人制服样式,更好地体现了审判工作的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对于树立人民法官的执法形象,展示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法官的工作繁重而琐碎,没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不行的。我们在生活中会时不时的看到有的法官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发,时不时的听说这个或那个法官怎么、怎么好却英年早逝。近些年,随着案件的增多,法官的工作量大大加重,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做法官是根本吃不消的。

公正与效率是法官赖以生存的两个基本元素。因此,一名合格的法官必然是追求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而为了保障公正和效率,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清醒的政治头脑、规范的司法礼仪、强健的身体素质等。

依法治国,让法律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使法律成为调整和维持社会秩序最为重要的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为关键的任务。而在这个庞大宏伟的目标后面最为活跃的因素就是法官。因为法官是法律的裁决者,更因为法官执掌着当事人的利益得失。这个角色在众多的法律关系中被赋予了公平与正义的含义,社会公众对其也存在着极高的厚望。所以成为一名合格、经得起人民和历史考验的法官,具备极强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良知是最为关键的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总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有一颗公正、廉洁、为民的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成为廉洁无私的倡导者,并始终保持一颗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心,与群众紧密联系,才能将法律的真正意义付诸到法务实践中去。其次,合格的法官要忠诚于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根据《总则》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作弊。”法条中对法官职业操守的规定绝大部分程度上体现着时代及人民赋予法官的严格要求。再次,法官要做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尤其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谦虚谨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又要忠于职业操守。践行“公平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严格约束自己,作为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做到“慎行、慎言、慎独”,要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教育自己。

首先,有职业操守的法官应该充分信仰法律,忠诚于法律。法律不仅使法官以身作则地遵守法律,更是对法官的一种内心约束,促使法官把维护公平和正义作为一种信念。作为“法律的保管人”的法官如果不遵守法律,甚至漠视法律,公平、正义司法就无从谈起。

其次,有职业操守的法官,必须有高度的自觉性。因为法官是个“高危群体”,在监督力度不强的情况下,容易使人性的贪婪滋长。例如曾被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的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在1996年至2019年间其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千万之余。其次还在工作期间还接受了大量律师的贿赂,数额极其庞大。于2019年落马,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出现高层法官频频收人贿赂,最大的原因在于司法机制缺少外部监督及事后的有效救济。法官加强自身的抵抗诱惑能力尤为重要。

再次,有职业操守的法官,应具备较强的理性思维。法官与普通的司法人员有不同之处,他们担当仲裁者的角色,这个职业特征决定了其思考处理问题不能等同于其他人,不能凭个人喜怒憎恶去判断问题,更不能裹挟私欲。首先要具备普通人的理性思维,其后要有司法的意识。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各种纷争进行符合法律逻辑的理性判断。

最后,一名有职业操守的法官,还具备良知和一颗恻隐之心。法律不外乎人情,施法的目的本来就是重点保护社会弱者。法官在裁判的过程中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是,不仅掌握公平,公正裁判,其思想和灵魂还有这强烈的人文情感的支撑,对普通民众保持一种朴素的情感,良知和道义的人文品质构建了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总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有一颗公正、廉洁、为民的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成为廉洁无私的倡导者,并始终保持一颗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心,与群众紧密联系,才能将法律的真正意义付诸到法务实践中去。其次,合格的法官要忠诚于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根据《总则》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法条中对法官职业操守的规定绝大部分程度上体现着时代及人民赋予法官的严格要求。再次,法官要做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尤其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谦虚谨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又要忠于职业操守。践行“公平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严格约束自己,作为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做到“慎行、慎言、慎独”,要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教育自己。

首先,有职业操守的法官应该充分信仰法律,忠诚于法律。法律不仅使法官以身作则地遵守法律,更是对法官的一种内心约束,促使法官把维护公平和正义作为一种信念。作为“法律的保管人”的法官如果不遵守法律,甚至漠视法律,公平、正义司法就无从谈起。

其次,有职业操守的法官,必须有高度的自觉性。因为法官是个“高危群体”,在监督力度不强的情况下,容易使人性的贪婪滋长。例如曾被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的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在1996年至2019年间其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千万之余。其次还在工作期间还接受了大量律师的贿赂,数额极其庞大。于2019年落马,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出现高层法官频频受贿,最大的原因在于司法机制缺少外部监督及事后的有效救济。法官加强自身的抵抗诱惑能力尤为重要。

再次,有职业操守的法官,应具备较强的理性思维。法官与普通的司法人员有不同之处,他们担当仲裁者的角色,这个职业特征决定了其思考处理问题不能等同于其他人,不能凭个人喜怒憎恶去判断问题,更不能裹挟私欲。首先要具备普通人的理性思维,其后要有司法的意识。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各种纷争进行符合法律逻辑的理性判断。

最后,一名有职业操守的法官,还具备良知和一颗恻隐之心。法律不外乎人情,施法的目的本来就是重点保护社会弱者。法官在裁判的过程中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是,不仅掌握公平,公正裁判,其思想和灵魂还有这强烈的人文情感的支撑,对普通民众保持一种朴素的情感,良知和道义的人文品质构建了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石。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神圣而又庄重的理想。参加预备法官的培训后,我们就必须在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有效维护司法公正,成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合格法官。下面是关于做合格法官。

全文:

参加预备法官培训,如同站在法官职业的门前,此时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当然是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神圣职责。关于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给出定义:“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并提出了“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将这一要求牢记心中,认真践行。要达到这一基础要求,我们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要修“心”。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其一,应当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宗教与法律》中曾经这样表述。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并将这种信仰当做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支点,时刻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其二,应当保持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作为预备法官,应当尽快实现思维转变,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培养对法官职业的赤诚热爱,树立身为人民法官荣誉感、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其三,应当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人民法官具有人民性,每一名法官必然来自人民,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报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德”。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公正、廉洁、为民”,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二,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公生明,廉生威”,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法官的清正廉洁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其三,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要确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知”。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研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规定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了解。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纠纷,往往涉及各种学科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种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经验,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助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从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确裁判。此外,我们的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同样不是一成不变的。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水平,以应对社会发展对法官带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望。

四要修“能”。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注重学习各种实用技能。首先,要培养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如果仅有严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却没有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结果往往是纸上谈兵,,最后处理的案件往往既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作为一名法官,首要就是正确把握这种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为通过自身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把握行之有效的审判艺术。在司法工作中,要讲究案件的审理方法,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从而实现办案艺术的不断提升。同时,更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保持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再次,要提升自己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质能力。法官是矛盾的最终裁决者,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担当着裁判是非曲直、调处社会矛盾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有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性案件状况,综合掌控全局,控制案件节奏的能力。这样,才能形成过硬的业务素质,切实办理好各类案件,处理好各种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古语里,是这样诠释法律的“法”字:左边是三点水,代表法律“公平之如水”,而右边的“去”字的原型,是上古传说中正气凛然、明辨是非的独角神兽,寓意是将“曲者”去之。是“公正、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不言而喻,做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正气。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正气可以让人心胸坦荡、精神愉悦;可以让人求真务实、献身理想。做为社会矛盾最终局的裁判者,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该是我们不变的座右铭。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是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最可贵和必须的品质。法官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百姓对我们信服;只有一身正气,才能抵制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守真理和正义。

《百家讲坛》里老师曾讲过一个幽默却发人深省的笑话:“――不信你就看现在东窗事发的这些官员:全都是从小家境贫寒,十五岁之前都没吃过白面!没穿过胶鞋的那种!当掌握权力之后的想法是“我可有今天了!”于是他们就开始私欲膨胀、摒弃理想、,最后滑入无底的深渊……我们做为一名法官,首先就是要培养好自己高尚的情操和精神,要正气、要廉洁,要时刻牢记人民法官来自人民,所以人民法官更要服务人民;切不能滋长骄傲浮躁之气和盲目的优越感,让手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为神圣的法律在百姓面前做好合格而庄重的代言!

其实,法官应当是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应当如菊,即使“风霜重重恶”,但“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法官应当学松,“虚心属秉性,高节贵终生”。

历史的洪流里,况钟汤斌,长年在基层奔走;包拯海瑞,也绝非权倾朝野;为什么千百年来,他们能比太多的帝王将相被人民更多的传颂和膜拜?就是因为百姓对公正和公平的召唤,对法治和正义的向往。法律工作者的成就感并不在权力和影响的余荫下;并不在处理大案要案的威风上;而在于明廉如水、两袖清风的品格里;在于心系百姓、服务人民的事业中!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这就是孙波,一个70后的蒙古族汉子。孙波同志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6月,孙波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这是鹤岗法院的骄傲,也是我们当代法官的自豪,更是我们学习的标杆和榜样。其实,孙波身上都是平平凡凡的小事,可每一件小事上又都透着他真、善、美、纯的本性。每次听孙波的事迹我都泪如雨下,对于一名和他同龄的70后法官来说,我觉得和他有不小的差距,我要向他学习的地方有很多很多。

我要学习孙波那努力拼搏、刻苦钻研、坚持真理的好习惯,要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要学会用新的司法理念去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并且要不断完善学习方法,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稳步提高。

我要学习孙波那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崇高境界,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追求,不计个人得失,只要工作需要,再苦再累也不怕。要时时刻刻、脚踏实地为百姓做实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我要学习孙波那一心为公、甘于奉献的好品质。要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要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去完成每一项审判工作任务。我觉得做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须得养成一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缺乏埋头苦干的精神,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我要学习孙波那永葆本色、矢志不移的坚定信念,要始终严守职业道德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不为金钱和名利所诱,要始终保持坚定的党性、良好的品行、先进的表率。

做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我要以办好案件、公正司法为生命的支点,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和证据关。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判决公正。

肩扛正义,手持公平。我要做一名纯粹的法官!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光阴荏苒,转眼我已走进四十,四十岁初任法官,让我顿生无限感慨。回首自己已走过的四十个春秋,到今天能真正实现自己的理想,只因自己对法律职业的执着与人生的不懈追求。

从我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似乎就注定了我要背负起沉重的精神之枷,因我强烈的上进心及编外人员的身份,现行的体制和制度的压制,给我带来的是更多的心理伤痛。但我不曾气馁,没有向这种无形的压制与苦痛屈服,相反,给予我的是强大的向上的动力,这种动力化作一股强大的力量,驱使着我不断地奋进。

有很多的机会我可以重新选择,但我矢志不渝,一直坚守,因我强烈地感受到我的性情与这个职业的特点是合拍的。因自身的人生经历和对身边发生的不公正现象的感悟,使我对这个职业亦产生一种特殊的情怀,我梦想着自己能成为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人。

从此,自己确定一个目标,坚定一个信念,一定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我开始埋头学习,努力工作,自学法律专科、成人教育法律本科、司考,这十几年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在孤独和艰辛中走过,为了心中的梦,自己付出了很多,放弃了许多……。回首这埋头学习的艰辛过程和无情现实环境的压抑,虽然内心有很多的苦痛,但自己从未退缩,相反,这种无情的环境造就了我坚毅的性格,让我有更坚强的意志去面对各种困难。十几年来,自己能一直坚守,除了心中的梦,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自己一直坚持晨练,这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良好习惯的养成,让我获益匪浅,既磨炼意志,又锻炼心智,我因此而变得乐观、开朗和自信。“运动”带给我无穷的力量,让我每一天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学习中,我能在后来的司考中屡战不衰并顺利过关,与我坚持锻炼密不可分。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艰苦的付出,如今亦得到了回报,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新的起点,新的希望,过去的苦痛已永远沉淀在心底。面对新的人生之路,需要我调整好状态,迅速进入新的角色,这是我企盼已久的,我为此而激动、兴奋。然而激动、兴奋之余,我却感到内心的压力变得更大,肩上的担子亦变得更重,自己深知,从此自己已是一名法官,而法官称号的背后更多的是责任和付出,必须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承担起一名法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常常扪心自问,我行吗?我能承担起这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吗?我相信自己能行,虽然我已至四十,但仍葆一颗积极、乐观、向上之心,永不放弃对真善美的追求,永不放弃对法律职业的执着与人生的不懈追求。

我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必须担负起法官的神圣使命,选择了这种责任和使命,就注定要奉献、要清廉、要奋斗,要远离索取、远离享受、远离安逸。我很感谢法院党组织,给了我机会让我成为一名法官,能有幸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尽一份力,能有幸担负起法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如今,作为一名法官,我更要坚定做一名好法官的信念,以实际行动去践行法官的神圣使命,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法官的荣誉、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奉献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法官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言所行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只有政治合格的法官,才能真正履行好维护公正与公平的职责。在实践中,我不断地反思与思考如何在不同案件中做到公正和公平,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二、坚守中立与独立。

政治合格的法官必须始终坚守中立与独立的原则,做到“心中有法庭,不偏不倚”。在审判过程中,不能受到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要有明确的立场和独立的判断能力,不受任何个人、组织或政策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司法的公正与公平。

三、遵循宪法与法律精神。

作为法官,要注重法治思维,遵循宪法和法律精神。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全面把握法律的精神和真实意义,严格依法审判,不被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左右。只有深入思考,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强化职业操守与伦理意识。

法官是全社会公信力的代表之一,所以应注重职业操守和伦理意识的培养。每一个法官都应以实现正义和公平为己任,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严谨细致,不偏不倚,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时,要时刻甄别和避免各种利益纠葛,并高度自律,以良好的操守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与能力。

作为法官,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对于提高政治合格度意义重大。首先要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深耕法律知识领域,拓宽自己的专业视野和广度。同时要提高审判能力,不断磨砺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增强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还要注重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以便更好地与同事和其他相关方进行合作。

总之,作为法官,政治合格是我们职业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只有始终坚守中立与独立的原则,遵循宪法与法律精神,强化职业操守与伦理意识,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与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社会的和谐与公正作出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我将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合格度,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做出努力。相信凭借着我们共同的努力,中国的司法体系一定会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如何做法官?做一个什么样的法官?这是个老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却常议常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如何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阶层?如何成为一名令人钦佩和尊敬的优秀法官?什么是我们法官应有的贡献?什么是我们法官骄傲的人生?在夜深人静之时,在忙完了一天的案件之后,我们该有点思考和准备。在不久前召开的昆明法官大会上,我谈了一点自己的感言、感悟。愿拿出来,与法官同仁们一起交流,互学互勉。

一、做一名有信仰、有理想的法官。

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希望的民族,是一个坚不可摧的民族,一个有信仰的人是有前途的人,是一个坚定不移的人。法律必须来源于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官除了信奉法律,没有更高的权威。只有信仰法律,司法才具有终结纠纷,平息纷争的实际意义。法律信仰不仅是支持我们搞好事业的精神动力,而且更是保证我们国家是否成为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没有法律信仰,法律是苍白的、法治是无望的。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所以,作为一名法官,法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诚法律,信奉法律,要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

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法官必须充满理想,我们不在乎今天站在那里,重要的是我们明天将朝那里去。改变中国的法治状况,法官不是旁观者、指责者,民众把我们看成是正义的化身,法治社会的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法官必须树立高远的理想,要对自己职业的高贵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迎接时代和历史赋予法官的期望和重任,为民众树立楷模,为法治树立丰碑,把法官职业打造成人生中最值得拼搏和希望有所贡献的事业。

二、做一名有素质、有水平的法官。

法官的名声与尊贵来自于他的真才实学,来自于他的素质与水平。良医能妙手回春,庸医则能变相杀人,好工匠能铸造出锋利无比的宝剑,一般工匠只能打造出铁器而已。法官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智力劳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训练,必须具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扎实的基本功,一个好的法官,应该是个好的名医,是个好的工匠,应该是个有着高超技艺的法律专家。一名好的法官,不仅需要法律家渊博的专业学识,而且还需要科学家敏锐的观察力,政治家精于调和的中庸之道,哲学家透彻事理的聪明睿智,社会学家对民生的关爱和国情的关注。

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应该是全面的,深邃的,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庭审明察秋毫、查明事实,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裁判释明法律,止纷定争,应该体现在他具有敏锐的洞察能力、敏捷的判断能力、透彻的分析能力、理智的自控能力、理性的决断能力、令人信服的说理能力等方方面面。

三、做一名有良知、有大爱的法官。

“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掌握了法律知识,可能仅会断案,但不一定会判好案。只有怀着让当事人满意、为人民负责的强烈感情处理案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事业的根本。我们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离开了人民,法官就会发生错位。当心中没有人民的时候,就不可能成就什么大的事业。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好欺,自己也是百姓。把人民丢了,与人民有距离,就失去了司法审判的源头。

胜败是执法的结果,人格乃无言的丰碑。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律本身的刚性外,还有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和人性关爱的柔性。将冷酷的法条演绎得出神入化,使人们对真善美产生恒古的永恒追求,法官必须充满人文主义关怀,“板着脸办案”只能是我们的外在形象,而法官的内心必须充满对人民的热爱和温暖,必须对百姓应有的尊重。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办案,要把司法的公正、司法的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救济民权,减轻民负,解除民忧,保障民利,实现民愿是挂在我们心中的使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难则应当成为我们落在脚下的行动。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百姓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任,往往来源于对我们人格和人品的信任,来源于我们身上所表现的一言一行的感觉和感受。在公正的范围内应勿忘慈悲,对事,要像包公一样,严肃执法;对人,则要像雷锋一样,热心善待。人格是法官的生命,司法判决是法官“人格”的完美答卷,判决必须经过道德的过滤,经过良知的洗礼。面对证据要求实,面对事实要至尊,面对当事人要至善,面对法律要至爱。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惟有法官完美的人格,才是法律正义的保障。

四、做一名有气节、有操守的法官。

法官手握大权,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雅范,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有守者乃能定争,无瑕者方可律人,己之不廉,而欲正人,从古至今,未曾有过。法官有气节、有操守,就能做到不为财动,不为情动,不为名动,不为利动,不为苦动,不为难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官只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超然物外,独善其身,才能做到明察秋毫,明辩是非,无私无畏,留芳千古。

赢得社会的尊重,法官必须在社会的交往中与人群保持一定的距离,远离掌声和鲜花,远离喧闹的人群和灯红酒绿的生活,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法官有了气节和操守,身上就有一种力量和魅力,就能征服当事人,催化或影响社会,就能不负社会的寄托和民众的期望,而且还能给这个社会带来了新风正气,带来和谐希望。

法规有度民心顺,法官无私民意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对国家有利,对自己有福。堂堂正正审判,干干净净做人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更是法官的发展之道。

五、做一名有大局、有大义的法官。

知识在脑海中得不到实践的洗礼,只能是纸上谈兵。法官不是按部就班、对号入座的机械手,不是法律的复印机。脱离中国的国情和特殊的语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只能陷入片面和狭隘。司法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法官当然需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良好的政治修养。

法律还是世俗的学问,不能自绝于社会之外,法官除了精通法律,依法办案外,还应该是通晓人情世故的练达之人,司法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而且更重要的应该是修补破损的社会关系,“只有老百姓信任法律,中国法治才有希望。”所以,法官要深明大义,眼光向外。我们的工作作得好不好,成效大不大,不能看一时一地,最终要看将来和长远,要放在更大的背景下思考问题,坚持审判不忘发展,执行不忘稳定,妥协不忘公正。

法官的大义应该体现在把矛盾化解,把对立减轻,把纠纷消除上。表面上我们处理的是个具体的个案,背后关联的却是无数的纠葛与影响。所以,法官要学会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兼顾情理、事理和法理的协调。只有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加社会对司法的认同感,司法审判才有生命力,审判空间才会更加开阔,裁判结果也才会被社会所接受。也才能真正实现权利被尊重,义务被恪守,禁令被牢记。

六、做一名有责任、有影响的法官。

“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一古训,不仅是对从政者的要求,也是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标准。作为一名法官,求社会公平正义之真,务公正高效之实。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公为上,这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无小事,纠纷的处理凝集着法官的决疑能力、整合水平和平衡技巧。每一天都是重复的、单调的,而每一件案件都是不同的、精彩的。法官不可成为社会的公众人物,但一定要成为社会的知名人物。法官置身其间,不仅是在判断是非,分清曲直,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而且还担负着教化公民、导向法治的职能。法官秉持中立,公正裁判,昭告天下,既是最好的示范,也是对于法律理性与天理常规的最佳演绎。一份判决书就是自己手中出去的作品,判决书不仅是写给当事人看的,也是写给天下人看的。一案既出,事关身家性命,很多人在盼着你、盯着你、惦着你,白纸黑字,万目专注,民众是永远潜在的阅读者、监督者,更是义不容辞的批评者和传播者。小小的一纸判决,承载着正确解释法律、充分宣示正义、合理判定冲突、培养法律精神的重要功能,法官必须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掂轻重,必须战战兢兢、兢兢业业,必须化全部的经验与智慧为社会的和谐留下完美的句号。

七、做一个有作为、有远见的法官。

法官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是“刀尖上的舞者”。条件差,工作累、待遇低,高风险,高难度、高诱惑,关系缠绕,外部压力,民众误解。法官必须敢于担当,有所作为。要在世俗的社会里,学会痛并快乐着,学会安定自己的心灵,热爱自己的事业,要学会经得起一切艰苦的磨炼和时间的拷问,经得住权力、金钱、人情的引诱和考验,知难不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

人生是短暂的,法官的经历是宝贵的,担任法官的时间有限,然而对公平和正义的捍卫却是无限,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祖国的法治事业,把自己的职业作为神圣的事业孜孜不倦地去追求。这样的法官人生才有意义,才值得人敬佩。

置身于知识经济时代,法官不能吃老本,不能凭老资格、老经验办事。高门槛、强竞争,法官必须有开放的意识,有创新的思路。要有与时俱进的紧迫感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要努力学习,善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敢于否定自我,超越过去,要提高对哲学、文学、美术、音乐等高雅艺术的鉴赏能力,提高文化层次,培育高雅品位。努力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自觉地多一点学习、少一点应酬,多一些思考、少一些浮躁,把学习内化为一种责任意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通过学习,拓宽视野,增强底气,开新局,建奇功,立伟业。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参加预备法官培训,如同站在法官职业的门前,此时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当然是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神圣职责。关于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给出定义:“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并提出了“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将这一要求牢记心中,认真践行。要达到这一基础要求,我们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要修“心”。

其一,应当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宗教与法律》中曾经这样表述。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并将这种信仰当做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支点,时刻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

其二,应当保持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作为预备法官,应当尽快实现思维转变,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培养对法官职业的赤诚热爱,树立身为人民法官荣誉感、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其三,应当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人民法官具有人民性,每一名法官必然来自人民,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报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德”。

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公正、廉洁、为民”,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二,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公生明,廉生威”,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法官的清正廉洁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其三,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要确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知”。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

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研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规定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

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了解。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纠纷,往往涉及各种学科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种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经验,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助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从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确裁判。

此外,我们的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同样不是一成不变的。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水平,以应对社会发展对法官带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望。

四要修“能”。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注重学习各种实用技能。

首先,要培养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如果仅有严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却没有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结果往往是纸上谈兵,最后处理的案件往往既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作为一名法官,首要就是正确把握这种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为通过自身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把握行之有效的审判艺术。在司法工作中,要讲究案件的审理方法,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从而实现办案艺术的不断提升。同时,更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保持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再次,要提升自己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质能力。法官是矛盾的最终裁决者,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担当着裁判是非曲直、调处社会矛盾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有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性案件状况,综合掌控全局,控制案件节奏的能力。这样,才能形成过硬的业务素质,切实办理好各类案件,处理好各种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下面是关于学习邹碧华,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

范文,欢迎阅读!

3月2日,我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观看了由最高院的举行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五名报告团的成员饱含着深情,用他们质朴的语言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迹,在他们的讲述中,我不止一次的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会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内心在不停的审问自己,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应当从邹碧华身上学到什么?我的身边有没有“邹碧华”式的好法官?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法官?带着这三个问题,我开始寻找起了答案。

邹碧华身上有哪些闪光点值得我们去学习呢,我觉得有以下四点。一、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2019年邹碧华参加“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时的演讲词只有一个主题“母亲告诉我,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正是因为良心这个最基本的理念支撑着他,在投身司法事业26年,担任法官22年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做到在案件利益诱惑时能够自律不迷失方向;在接待当事人和律师时能够将心比心、平等尊重他们;在面对繁重的工作时,能够怀着强烈的责任感,从不得过且过。二、善于学习,做一名有素质的法官。二十多年来邹碧华一直在持续不断地丰富着自己的研究成果,他常讲:“对法官来说,积累是一种过程,而多看书才能培育理论素养。”孜孜不倦的学习让他具有了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这些年,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主编或撰写了《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三、勤政务实,做一名实干的法官。工作中,邹碧华勇于承担重任,做事精益求精,他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把司法审判工作当作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去尽职尽责干好。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他面对改革中的法官员额、权力运行、责任追究、人员分类管理等棘手问题,始终坚持调查研究、科学严谨、抱着一切为了人民法院事业的长远发展的目的去啃一个又一个“硬骨头”;四、司法为民,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邹碧华全面践行着司法为民核心价值观,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他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邹碧华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真正实现了知行合一,成为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典范。

在我们怀宁法院,也有“邹碧华”式的法官吗,回答是肯定的。“全国优秀法官”徐和平30年如一日,用法律的威严坚守公平正义,用女性的柔情践行司法为民,在她主审的1800多起案件中,没有一件违法超审限案件,没有一件当事人上诉缠访案件,即便身患乳腺癌却一直坚持工作;民二庭副庭长方金才自1999年以来就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审理各类破产案件50余件,他从不浪费破产企业每一分钱,让每一个企业职工都能够得到妥善安置,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由于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长时期的超负荷工作,他犯了腰椎间盘突出毛病,痛的直不起腰,但他除了实在支持不住偶尔休息一天外,工作岗位上时时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胡庆平法官长期扎根基层,每年审理的案件都能达到200件左右;姜精寿法官审理的案件调撤率高达60%以上,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一个个可亲、可敬的法官们,他们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用不悔的信念谱写生命的精彩,用默默的奉献将平凡化为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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