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违纪心得体会和方法 严禁公车私用心得体会(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15:4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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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公车违纪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于公车违纪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定制以下专项检查方案:

2019年1月19日至3月底

(一)违规公款接待和违规吃请。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公款吃请,违规公款购买和饮用酒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日午间、值班期间饮酒问题;是否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宴请、接受或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情况。

(二)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长期租借或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车辆套牌、公车使用审批及管理不严等问题。

(三)违反办公用房配备使用规定。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超标准豪华装修、多处办公用房、长期休假和离退休未及时清退调整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超标准购买礼品礼金、违规购买和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等问题。

(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操办、未按规定报备、大操大办、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敛财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参与等问题。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超标准组织工会活动、发放工会福利问题,是否存在自立名目违规发放、从下属单位违规发放和领取、违规重复领取考核奖金等问题.

(七)违规公款旅游。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走秀式调研或以学习、培训、会议、考察、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超时绕道以及变相公款旅游情况。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其他问题情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月19日至1月23日)。

各单位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组织全局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限期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和分局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于2019年1月26日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分局督查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1月24日至2月28日)。

分局督查室牵头,分管负责人带队,办公室、法规科、城管科等部门参与成立检查组,以创新的检查方式,对有制度不执行、交办问题久拖不决、唱功好做功差等“慵懒散浮拖”问题进行深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成效。

(三)查处问责阶段(2019年3月底前)。

分局督查室将强化检查手段,针对自查上报、信访举报、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常态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交办,对整改情况每月进行公开通报。对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严肃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张鑫益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大队、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大队、科室要提高认识,要把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各大队、科室要安排专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对落实中央八项精神专项检查工作实行跟踪问效。要在分局内部逐级落实专项检查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查室要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各支部开展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小班化” 教育、廉政“大讲堂”和“大宣讲”等主题活动,办公室、城管科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进行深入学习。督查室要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适时适度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分局督查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检查的督促指导,加强检查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及时跟进督促,严肃查处工作不扎实、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等问题。

(四)加强责任追究。督查室要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来抓,严明检查工作纪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专项检查组工作,凡发现对专项检查组工作配合不力、有问题隐瞒不报、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督查室要及时通报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倒逼责任落实。

关于公车违纪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车辆使用

1本公司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 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 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公司领导 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 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 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 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 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 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 办公室和公司领导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 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维修 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 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 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 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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