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 纳税检查收获(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12:07:04 |
  • ZTFB |
  • 11页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税收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强化“稽”字认真履行职能

_年的税收任务对于我局来说十分艰巨,摆在我科面前的稽查任务也非常沉重,全年共给我科下达稽查户数200多户,稽查任务100万元。为了完成这些硬指标,我科全体同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科根据年初工作会议上的“五要”(1、税费收入要确保,2、征管手段要优化,3、科技兴税要到位,4、党风建设要严明,5、文明服务要优化)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稽查工作。我科的稽查对象大多是注销、变更企业,特别是注销企业有两种原因:一是无力经营,二是合并改制。把握好注销企业的最后一关,防止税款流失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动态稽查、询问稽查、比较稽查、信息稽查、关联稽查等方法,将每一户接受稽查的企业的纳税情况按税法规定和稽查操作规程作了全方位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局审理委员会汇报,按照审理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处理。

税务稽查是打击偷漏税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我们在稽查时有效的将这些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

二、着眼“稳”字确保收入完成

由于目前我区企业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经济效益下滑,资金周转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很难完成。税收收入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市局考核收入计划按平均进度考核,这就要求我们稽查科在完成任务时也要跟上分局的步伐,每当查补出税款时,我们就立即组织入库。由于企业有困难,总想一拖再拖,我们就再三做工作,采取“说破嘴、跑断腿”穷追不舍的工作态度催缴入库,保证了全局一盘棋的步伐。

三、狠抓“素”字解决营养不良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科的同志们在跟上分局的业务学习的同时,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动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学习每个人的查帐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使大家在提高工作能力方面收益匪浅。我国以加入wto,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所淘汰。在做好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今年我们着重学习了江__“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了江__“7.31”讲话以及在“_大”上的报告,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政治业务学习,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税收政策、法规掌握更加准确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力求“准”字贯彻税收政策

在贯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求准确,我们按照分局制定的“四无”承诺,准确无误地加以贯彻,我们利用稽查工作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具体落实不走过场;在稽查质量上力求准确,“准”在稽查当中很重要,它是稽查结果的综合体现,我们在实施稽查前,先对被查企业纳税情况进评估,找到最佳切入点。实施稽查时,为了政策掌握的准确,我们还经常咨询综合科的同志,求得帮助,一年来我们稽查过的企业没有因我们的稽查结果而发生争执。

五、推进“优”字提高服务水平

经过几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优化服务意识,我们时刻没忘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忽视纳税____利,只注重行使征税权利、忽视对纳税人服务的倾向,我们摆正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稽查中,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忘“廉”字树立地税形象

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我局的治局方略,我们严格按照分局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负责一级。一年来,我们认真参加分局的各类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平时我们还结合每个季度的廉正写实,全体同志重温自己所写的廉洁自律保证书。全年累计拒吃请10余次,还谢绝了礼金。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七、提高“率”字增强稽查质量

考核指标中,对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要求达到60%、80%、10%、100%。表面上简单的数字,实际上标准是非常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中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稽查中我们不论税种大小税额多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没少得罪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乐此不疲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才保证了稽查质量。

八、突出“严”字遵守规章制度

我局是全国税务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分局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各项规章制度较细,平时考核又多。为了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我们全科同志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字当头,与局领导班子保持一致,时常温习税务干部的要求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违规现象。

九、强调“宣”字普及税法知识

宣传税法是我们的一项工作内容,今年四月税法宣传月期间,我科负责了两幅大的宣传条幅,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行动,克服了诸多困难,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此外,我们还负责了市局税法宣传的部分工作,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平时,我们在稽查时也不忘税法的宣传,随时随地解答一些人的咨询,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十、其他方面

1、地域管理,我们担负电力办事处,尽管路途比较远,天气寒冷,我们照样按照分局的要求做好地域户籍管理,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科室。

2、临时工作,我们对局里安排地临时工作,积极按时间、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存在的不足,我们的稽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我们的检查表及文书的制作还需下大力气,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努力的地方。

最新税收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xx年,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税务稽查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州局“戒虚务实”工作主题,按照“抓学习强素质,建制度转作风,重程序办铁案”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稽查效能,较好地发挥了税务稽查作用。共安排检查纳税人89 户,已查结69户,查补各类税款3203万元,实际执行入库税款4342万元,滞纳金208万元(含企业自查税款滞纳金71万元),罚款143万元,合计入库4693万元,同比增加1492万元,增长61%。现将稽查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业务培训力度。20xx年稽查局采用集中授课、分科室组织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平台的方式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制订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培训激励奖惩办法》,鼓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33名干部报名参加了注册税务师的考试。认真组织落实好《小企业会计准则》抽考,获得州直地税系统抽考第三名,我局有6人进入全区抽考前五十名,并获得区局通报表扬。积极探索尝试“师傅带徒弟”“一帮二”结对帮扶方式,加强对选调干部实训,快速提升了选调干部实践能力。

二是做好稽查局选调干部试用期综合评定考核工作。按照《伊犁州直地税系统选调稽查干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细化制订了《稽查局选调干部试用期综合评定考核工作方案》,对18名选调干部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考核。通过试用期的严格管理考核,选调干部稽查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也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了州直地税稽查力量,有效提升了一级稽查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制定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将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税务稽查工作全过程。组织召开了选调干部思想交流汇报会,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鼓励和激发干部工作热情。深入学习解读报告,系统学习《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积极参与精神文明零基启动活动,组织干部聆听“道德大讲堂”“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干部美化环境卫生,组建“学习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徒步健身活动和“未成年人教育”等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四是及时调整稽查力量,优化部分科室人员配置,加强四环节联动效应,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办法,夯实稽查基础性工作

按照“建制度管长远”工作理念,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各科室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细化考核指标,狠抓制度落实,初步构建起协调、高效的稽查工作运行新机制。稽查局出台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选案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考勤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办法。修订完善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一季度各科室绩效试考核和执法督察工作,通过考核和执法督察发现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过错追究。

三、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除按区局要求开展对证券、基金公司;资本交易项目、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报关行)的税收专项检查外,还结合州直征管实际,将银行业、住宿和餐饮业、矿业开发企业、营改增部分行业纳入我州税收专项检查的范围。

截至6月底,我局共实施税收专项检查58户,查结48户,有问题户数48户,其中房地产、建筑安装业19户、中介、培训服务机构6户、住宿和餐饮业等我州自行开展检查行业23户。共计查补税款663.15万元,其中营业税249.14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6.88万元、企业所得税63.77万元、个人所得税87.38万元、土地增值税34.25万元、其他地方各税211.74万元,加收滞纳金32.29万元,罚款44.27万元。

四、创新稽查模式,合理有序开展企业税收自查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度伊犁州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倡导柔性执法理念,体现和谐稽查工作导向。稽查局今年把组织企业自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研究下发《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xx年度税收自查工作方案》,分阶段、分科室、分环节细化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要求,并将该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有重点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税收自查,提示告知纳税潜在风险,实行查前辅导、查中约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稽查效率,触动纳税人主动改正,受到纳税人好评,收到良好成效。我局安排自查企业36户,自查查补税款1406万元,已组织入库783万元,加收滞纳金28万元。

二是按照区局稽查局要求,制定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方案。4月组织召开了由重点税源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税企座谈会,安排17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自查,自查查补税款共计1942万元,已组织入库自查查补税款878万元,滞纳金43万元。

五、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和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税务稽查质效

树立依法稽查、风险管理、整顿规范的稽查理念,除对查补税款依法追征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依法加处罚款。加收滞纳金208万元,加处罚款14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5%。在做好当年案件入库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以前年度久拖不决案件8户,清收税款436万元。

六、认真开展发票检查,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按照区局要求,本着“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工作原则,20xx年对77户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29户重点税源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涉及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工业、广告业、酒店业、矿产开发等行业,全面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等行为,逐笔进行查验比对。发出发票协查函 5份。协查异地发票3份。发现问题9户,已查处9户,查补税款1.08万元,加收滞纳金0.4万元,罚款11.93万元。

七、加强举报案件管理,提高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3起,立案3起,查补税款301.83 万元,入库税款301.83 万元、滞纳金0.62万元、罚款 1.25万元。

今年我局已对4户查结的案件通过伊犁晚报进行了公开曝光,并通过伊犁州地税网站公告违法案例11户,扩大了税务稽查的震慑面,提升了税务稽查威慑力。

八、不断提升税务稽查建议质量,积极探索查管互动新机制

按照《自治区地税系统征管与稽查工作互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已拟定《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征管与稽查工作互动实施办法(试行)》报州局征管处商定。针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基层局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执行错误、管理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判,以稽查建议意见函的形式向基层局进行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公文形式发出《稽查工作情况反馈意见函》三份,稽查建议书39份。利用州直系统行政执法综合培训机会,向各局参训学员,做了《稽查视角看征管》专题讲座,就近年来稽查宾馆行业、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等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潜在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疏通了查管互动渠道,有效发挥了以查促管作用。单独行文上报政策请示两份,已明确一份,待明确一份,有效推动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九、规范行政管理流程 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一是研究制定了《财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工作报销制度及流程》,明确工作流程,细化财务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核算水平。二是积极争取办公场所,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合理派发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考勤管理,按月通报考勤情况,严格外出登记,不定期对各科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抽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有效提高了干部对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遵从度。全局受到责任追究人员共计25人次,其中经济处罚25人次,处罚金额1620元。四是制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提升信息宣传报道水平。今年我局共编辑刊发《稽查信息简报》19期,分别被自治区地税局采用5篇、被伊犁州地税局采用2篇。五是提高公文处理水平。坚持从严、及时、高效原则,严把公文的格式关、文字关、校核关,力求做到行文规范,准确及时,减少差错。做好我局公文处理系统及工作日志的使用情况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公文处理和电子日志系统运转正常。

十、强化廉政意识 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廉政意识的培养。做到逢会必谈廉政。局领导为稽查干部上廉政党课、组织专门的廉政教育培训、与18位选调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召开思想交流座谈会,使廉政意识渗透到干部工作学习的方方面面。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拟定了《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查找、确定了27项风险点,并划分了三级风险类别,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加强对风险点的监督与防范。三是加强过程监督,对外制定并发放《税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及工作作风情况反馈单》,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时,将此《反馈单》发放给被查单位,由被查单位填制盖章后,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局综合科。,我局共收回反馈单62份,无反映不廉的行为。借助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座谈会的平台,发放廉政调查问卷29份,收回28份,以及廉政预警信息员的渠道,无反映干部廉政及作风方面的问题。四是开展廉政回访工作。按季抽取每个检查小组的已经检查过的纳税人,面对面地进行廉政回访,查访稽查人员在执法服务、查案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回访20户纳税人,反映情况良好。五是开展“访税情 解民忧 促发展”的大走访活动。根据稽查局大走访工作实施方案,稽查局分两个层次全面开展走访活动,走访纳税人21户,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数十条,为下半年更好开展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20xx年,虽然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制度办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二是学习教育和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的不充分;三是实际工作管理与稽查管理软件相脱节的矛盾亟待解决;四是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最新税收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阳光执法,公开办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广大纳税上的支持拥护和上级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我局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了四个“落实”:一是领导机构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实施方案落实。精心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三是力量落实。从办公室、人教、纪检监察等科室抽调3名同志集中时间,专门抓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四是经费落实。今年以来,先后投入近2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政务公开。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审室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税务分局和机关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丰富形式,广泛公开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一)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办税服务厅是是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政务的主渠道,我局正逐步将各分局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务政务公开的中心。

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各分局统一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基本内容包括:地税机关的工作职责权限;税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窗口开票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务登记证办证、验证、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等。

2、设立电子公开屏。我局从十分有限的经费中挤出10多万元,在有条件的三个税务分局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器,利用高科技公开税务政务。

3、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手册。印制《地税纳税须知》、《文明办税八公开》、《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项目》等宣传资料1xx余册,做到纳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每户一册;与娄星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印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收集了《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城镇居民每户一册,让税法深入到了千家万户。

4、设立税收咨询窗口。每个分局选出一名业务精湛、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干担任咨询员,在大厅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同时实行分局长值班制,为纳税人及时解答办税中遇到难题,消除纳税人的疑惑。

(二)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如我局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归集整理,专门制发了《娄星区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办法》,在电视台、《娄底日报》等新闻媒体上播报

(三)利用税法宣传活动进行公开。组织税干深入农村,在建设扶贫联系点小碧乡桐梓村,以村支两委为龙头,通过文艺演出和抢答赛的形式,将涉农税收政策送到农户手中,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四)采用多种形式对内公开。一是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机构改革、征管范围划分等都通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公开。二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用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再由相关科室核实,最后由局党组集体决定的方式。如人事任免。发展党员、房改等实行公示制度,体现了公正、公开、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充实内容,增加深度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凡是运用“两权”办理的与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公开的事项,我局都将之向社会或内部全面公开。

1、行政审批方面。一是严格按减免税审批程序公开减免税政策、要求和标准,公开办理。对纳税户的减免税申请,实行由专管员和分局初步审定后,报税政科审核,最后区局主管局长批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和批准权限决定减免或上报。今年我局依法审批了52户企业的减免税申请,为企业减税532多万元;审核批准下岗再就业个体经营户527户,减免地方各税180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4.32万元,在具体执行中严格审核,无一例乱减免、越权减免现象,并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各分局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二是严格按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公开处理税收违法违规案件。向纳税人公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款缴纳、偷逃抗税等方面违法违章处罚的依据和标准。在向纳税人下达处罚意见书、处罚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过程中,详细告知纳税人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等权益以及申请法律救济的手段。在今年的执法过程中,未因纳税人不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引发行政诉讼。

2、税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征缴及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税款等事项的具体程序和手续,如办事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事所具备的资质、手续、证照、时间、地点、款项数额对象要求等条件。二是公开“双定”定税。对纳税人比较敏感的个体定税,实行“阳光评税”,先由纳税人自评,再组织个协和纳税人代表互评,再报分局和征管科审核后,确定合理的“双定”定额,张榜公布和下定税通知单,最后按月公开税款缴纳情况,公开定税消除了“黑箱操作”,减少了征纳矛盾,杜绝了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如九龙小商品市场,在纳税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纳税人代表和市场管委会、个私协会的人员召开公开评税会,整个市场定税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

3、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公开公务员录用、人员选调、竞争上岗、评比考核、工资调整等人事情况。二是公开财务收入、固定资产的处置、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及分配、基建工程招标、房屋分配、车辆管理等情况。三是公开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五、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一是我局每季由办公室、监审室、人教科牵头,开展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各分局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三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户中聘请20名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我局政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并设立投诉窗口、监督箱和举报电话。

xx年,我局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受经费紧缺等因素的限制,还存在政务公开设施不全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最新税收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

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三)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四)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六)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七)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二、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一)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确定。

(二)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三)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或者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没有设立办税服务厅的税务机关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纳税服务司办税服务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告没有规定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本机关管理权限内作出补充规定。但是,不得再向下级税务机关下放规定权。

(一)公示。税务机关应当将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在办税服务厅或者其他办公场所以及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期限内,直接向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见附件1)和本公告规定的申请材料。

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的收件人处签名并注明收件日期。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受理。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网上办理平台等方式提出申请。

(三)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不受理。申请事项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同时告知其解决的途径。

2.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制作并送达《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1),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告知补正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见附件1);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制作并送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见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应当明确注明不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结时限,并对依法不纳入办理时限的工作步骤和工作事项作出具体说明。

税务机关制作《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应当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四)审查。税务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以书面审查为原则;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税务人员进行核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务行政许可应当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直接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

税务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相关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决定。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当场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存在争议的或者重大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作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制作并送达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的《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1),并在作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日内,在办税服务厅或者其他办公场所以及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需要颁发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的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作出不予税务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制作并送达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的《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1),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只在作出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效。

(六)听证。对于下列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1.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2.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3.税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事项。

听证由税务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主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税务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税务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税务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税务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七)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书面决定。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税务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税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税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八)特别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要求,通过招标方式作出准予或者不予企业印制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应当向被许可人颁发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的发票准印证。招标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实施。

税务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税务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税务行政许可。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服务厅或者其他办公场所以及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机关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进展和结果。

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监督检查

税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利用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税务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加强对被许可人的服务和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发现被许可人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时,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被许可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并收回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本公告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7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

2.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xx年2月28日

最新税收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税企同心共建壮美三峡,征纳携手同创锦绣湖北。

税收,成就了三峡大坝,造就了水电之都。

税收——国之血脉,发展——国之脊梁,民生——国之根本。

税收携手相“聚”,“财”能共享富裕。

税收优惠助推全民创业,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税源来自于你我他,税款利用于你我他。

堂堂正正赚钱,实实在在纳税,清清白白做人,平平安安生活。

万泉成水,终究汇流成河;万千税收,终究惠及你我。

为国聚财,执法为民,文明服务,真诚为您。

为啥国家越来越富强了,社会越来越和谐了,那都是因为您纳税了。

我和“税”相约,承载振兴中华的梦想。

无税、无国、无国无家,国家兴旺,有你、有我、也有他。

滴“税”汇成海洋,强大国家,滋润你我他。

奉献湖北爱在心中,诚信纳税就是行动。

服务至上开创纳税共盈新局面,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大繁荣。

干涸的大地需要雨水的滋润,发展的中国需要税收的支撑。

给自己一个纳税习惯,给社会一个和谐亮点。

民,诚信纳税以兴国;国,厚载力强以富民。

纳于信,征于诚,征纳同心,分享共赢。

税收,承载国家梦想,繁衍百姓冀望。

一点一滴渗透办税宗旨,一言一行彰显服务意识。

一举一动创文明服务窗口,一言一行做和谐地税使者。

一心工作,诚信诚征,合力促发展;两袖清风,热情服务,善待纳税人。

一言一行树立服务形象,一举一动展示地税风采。

依法纳税,共创辉煌;深圳腾飞,你我共荣。

依法纳税品质可贵,秉公执法笑脸面对。

依法纳税人人有责,改善民生个个受益。

宜昌是我家,大坝保我家,发展建设靠大家。

依法治税为国聚财,服务民生繁荣社会。

征纳互信从我做起,文明服务由我先行。

征纳守法利国利民,和谐社会共创共建。

众人齐划桨,开动大帆船;点滴创税收,加油促发展。

主动纳税“诚”为贵,和谐深圳“信”是金。

征纳互动共谋梅州繁荣,税费并举同享社会和谐。

征税是我的职责,纳税是您的义务,和谐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用我们的诚信和双手,共建和谐税收。

有一种责任叫诚信纳税,有一种犯罪叫偷税漏税。

雨水可以滋润大地,税收能够强大国家。

依法纳税始于一毫一厘,奉献梅州源于一点一滴。

依法纳税,争当诚信鄂商;真情服务,展示国税风采。

依法征收,给和谐助力,高举公平一面帜;按时缴纳,为发展加油,共书诚信两行诗。

依法征收,千秋国脉千秋福;诚信缴纳,一份税金一份情。

你纳税,我服务,全心全意为深圳;心连心,手牵手,征纳和谐到永远。

你壮大了税收的今天,税收幸福你的明天。

今天的诚信纳税,是为明天储蓄幸福。

热情服务善待纳税人,发展经济合力保民生。

培养税源,创造公平、公开、公正和谐税收环境;诚实守信,体现合理、合法、合情文明服务理信念。

故事可以珍藏,心情可以隐藏,眼神可以掩藏,唯有纳税不可躲藏。

诚信纳税筑和谐基石,真情服务扬地税风采。

诚信是企业立业之本,服务是地税永恒追求。

最新税收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职责:

1.负责协助税务经理收集、分析国家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政策,并据此规范管理集团日常经营中的涉税事项,从整体上控制集团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

2.根据国家税收、财会政策,对集团实际税务问题提出建议和可行性方案;

3.协助上级领导组织拟订集团整体税务规划方案,报上级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新项目、新业务的涉税分析论证,并出具专业分析报告;

5.负责集团总部的纳税申报工作及税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集团总部税务发票的购买、保管和核销;

6.根据税法正确计算关联公司的各项税费,填写各类纳税申报表并经审核后办理账目缴纳;

7.定期检查项目公司日常纳税申报;

8.配合集团总部和项目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的税务审计、专项审计和集团内部管理审计工作;

9.协助上级建立集团税务管理制度,规范税务管理业务流程;

10.负责正确、及时对各应纳税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凭证;

11.负责建立税务登记台账;

12.负责配合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的税务检查;

13.完成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税务、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熟悉税收政策,了解房地产税务筹划、税务日常管理、税务风险控制,有事务所经验者优先;

3.2 年以上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或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4.熟悉掌握常用办公操作系统和软件;

5.良好的统筹、沟通、协调能力以及逻辑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