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10:4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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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恪守信用。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如有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裁决。(二者只能先其一)

八、乙方已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本次借款额以_______方式全额支付给了甲方。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

乙方:(签章)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


最新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最新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共筑法制梦想,建设和谐”,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法建办〔20__〕14号)文件精神,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至7月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经开区机关要建立法制宣传橱窗,集中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法律小知识、法制动态信息等,并通过户外广告、横幅、电子led显示屏等方式集中进行普法宣传。

(二)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1、法律进机关。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举办一场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

2、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期间,请科教文卫局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师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制作法治宣传橱窗,学校阅览时添置一批法律书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全覆盖。

3、法律进企业。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经发局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4、法律进乡村。在主题教育期间,八角井镇要围绕中国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乡村督促指导建立法制宣传橱窗,发放法律书籍。

5、法律进社区。旌东街道办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指导各个居民小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上门法制宣传服务,送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法律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工作,是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圆满完成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宣传任务,学校、八角井镇、旌东街道办、经发局要在6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二)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部门要努力在经开区营造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着手,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务实、创新、高效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措施要得力,效果要实在。要积极谋划,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在主题教育活动后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本部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于7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经开区党委主题教育办将对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进行督查,并列入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城市、法制经开区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最新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四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院干警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巨大的新形势,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案件受理数、结案数逐年递增、屡创新高,新收案件由20xx年的13991件上升至20xx年的27483件,增幅达96.4%,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xx年的174件上升至20xx年的275件,增幅达58%,五年累计收案93213件,结案84345件,结案标的金额达331.38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94件,判处犯罪分子11141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涉毒、涉黑等犯罪案件4275件5412人。努力维护群众餐桌和用药安全,审结涉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案件163件20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65件76人。办理了原深圳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受贿案、原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子华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少年审判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3件473人。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刑事简易程序案件使用系统率达9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4837件。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11182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济行为,审结商事案件21801件。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p2p借贷纠纷等案件4533件。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344件。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探索开展互联网诉前证据保全,燕某航侵害“弹弹堂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快播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5件案件先后入选“深圳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和“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5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71件。促进行政纠纷实质解决,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案件590件,协调撤诉率达69.2%。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出台《南山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发送司法建议11份。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19569件。20xx年,被省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利用“鹰眼查控网”查询财产线索198811条,实施司法拘留97人次,报送机场、海关限制出行、出境346人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538条。坚持优先执行、专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等涉及特困群众案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9325万元。

二、紧紧围绕南山发展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南山法院能动司法提升城区创新力计划》,大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推行“e立案”、“e调解”、“e送达”、“e公开”、“e审判”司法服务模式,平均诉讼周期缩短40%,被列为南山区20xx年重点改革项目和深圳市20xx年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被授予“深圳首届知识产权梧桐金奖最佳保护奖”。搭建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成立全国首家“权利人数据库”,实施侵权风险预警机制,引导企业树立产权保护、诚信经营的意识。五年来,登记权利人172名,登记影视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图片、计算机软件等32560项,先后向相关企业发出产品风险预警提示22份,被评为“20xx年度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项目”。

服务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依托在我院建立的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平台,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先后接待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参会人员等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4万余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称号。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与区教育局签署《法制共建协议》,选派59名校园法官进驻全区75所中小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校园事故处置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300余次。

服务前海蛇口开发开放。20xx年9月经批准设立前海法庭,针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特殊定位,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助力前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20xx年1月前海合作区法院正式成立后,我院撤销前海法庭,并根据前海蛇口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需求,成立蛇口自贸区审判团队。引入港籍陪审和港籍调解机制,被列为20xx年市、区两级重点改革项目。截至目前,全院4名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70件,5名港籍调解员调解结案146件。

三、深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五年来,我们坚持自上而下、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一批重点改革项目陆续落地实施。

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详细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严禁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9%以上。

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选拔,全院有78名同志被确认为首批中央员额制入额法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占比50%,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法官员额配置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20xx年,院、庭长审理案件8952件,占全院收案的41.6%。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组建合议制、独任制审判团队34个,形成相对扁平化的审判管理单元,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压缩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问责,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强改革正能量。改革以来,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0xx年,法官人均结案275件,同比上升36%,为全省其他法院平均水平的2.78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04%,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0.56‰。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 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改革。围绕“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目标,研究出台“1+5”系列文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案件流转,简化裁判文书,全面提升审判效率。积极探索庭审智能速录模式,引入法院智能庭审转写系统。试行“止争24小时”制度,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天制作裁判文书、当天履行”。自今年6月繁简分流改革实施以来,21名速裁法官月平均结案为其他办案法官同期人均结案数的2.8倍。

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 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门诊式、一站式”服务。开辟劳动者维权诉讼绿色通道,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实行快立、快审、快结,降低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特殊优势,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4个派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8749件。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推行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着装改革,五年来,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3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232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体缓减免诉讼费32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2万元。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设立律师工作室、律师阅卷室和“一卡通”绿色通道,维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五年来,上网裁判文书13256件,开展庭审直播62次,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9千余人次,向社区群众赠阅《南山法院通讯》8万余份,法院网站累计浏览量达661万人次,举办“法院开放日”、“信访直通车”等主题活动24次。

五、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我们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榜样示范,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先后共有25个集体和8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被授予“深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称号,成为全市四家入选的机关单位之一。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庭审驾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严格执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全方位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和司法水平。在“首届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力竞赛”中,我院干警荣获全省总决赛第四名,被授予“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和“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建立人民陪审员常态培训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实施法官助理导师制度,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和传承作用,为法官队伍储备优秀人才。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司法巡查、明察暗访和审务督察,在全院上下大力营造法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法院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构建“四四五 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了教育先行、文化渲染、机制保障、监督贯穿的反腐倡廉新模式,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先后就立案改革、民事审判等向区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向人大代表赠阅《联络专刊》,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56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建议112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15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93名,参与审理案件17563件。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面临收案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区法院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标依法治区的新要求,承载全区人民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特别是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紧缺,虽然全院干警常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办案,存案依然居高不下,审判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司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干警对新形势下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作风、司法形象不佳,影响了司法公信和权威;四是司法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法院在信息化便民方面亟待加强等等。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七届一次党代会提出了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为我们描绘了全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我院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流司法公信力的先进法院,为南山打造深圳“双中心”、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深入推进“平安南山”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四大中心”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聚焦完善经济中心功能,优化法治环境,保障公平诚信;聚焦完善科技中心功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氛围;聚焦完善文化中心功能,充分发挥我院法律文化博物馆的普法阵地作用,擦亮法治文化品牌;聚焦完善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加强境外人士合法权益司法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域外司法交流。

二、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努力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转型升级上有新突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权益保障、法官惩戒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落地,发挥作为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外部“疏源”和内部“提速”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改革品牌效应,巩固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等工作成效。

三、践行宗旨,固本强基,努力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上有新举措。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派出法庭增设诉讼服务网点,建立“一心多点、全区覆盖”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裁判尺度,促进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婚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化阳光执行体系,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威慑、惩戒机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严治院,科学管理,努力在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法院上有新成效。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大力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凝聚队伍力量、激发干警活力。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3.0建设,打造“智慧法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透明便民、提升公信、精细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拓展新媒体司法公开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断开创南山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新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多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无异议,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____试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以完成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______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部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加班补助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即:

a、享受固定底薪。

b、享受加班补助。

c、享受多劳多得的计件提成制度。

2、乙方每周可享受带薪假一天。

3、双方约定加班每小时补助叁元整(¥3元正)。

4、法定节假日工作享受:

a、假日红包。

b、双方约定法定节假日可调休或补休。

c、如享受红包后不再享受调休或补休、

5、乙方每月享受带薪休假的天数为实际出勤天数除以六所得。

6、乙方享受婚假3天。

7、乙方享受直系亲属丧假3天。

8、乙方享受产假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支付方式为:

1、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正,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2、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3、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发放其他补助奖金及计件提成。

4、甲方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物价增长水平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双方协商的工资增长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为乙方提供年终红利分配,分配比例: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3、如乙方每月出勤天数不足 年度1次的外聘讲师,做员工的提升培训。

4、乙方每月从工资中缴纳¥ 年旺季(5—10月份)中,乙方若提出离职,需提前1—3个月提出,以便甲方培养和储备人才。

5、若乙方为部门主管职位及以上(含主管)提出离职,需提前2—6个月提出,以便甲方培养和储备人才。

6、在最后工作日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并配合所在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争议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六十日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七、其他

1、甲方企业已有的和将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六

1、切实学习宣传民法典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3、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4、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5、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水平

6、民法典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7、民法典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

8、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9、民法典夯实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

10、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1、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2、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13、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

14、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

15、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16、颁布实施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成就

17、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

18、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9、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20、民法典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权益保障

最新民法分则心得体会实用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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