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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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为了了解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协的工作计划,从10月下旬起,市政协就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召开了由当地民政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助理、村委会干部以及部分低保对象参加的座谈会10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有规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1999年国务院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后,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于2月出台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多年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下功夫抓低保规范化建设,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上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总体取得较好成效。城市低保工作比较规范,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二)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城市低保工作方面,从1997年启动,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2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150元,保障人数从开始时5千多人扩大到目前5万多人,1-10月发放低保金7432.61万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方面,从10月份开始实施,当时保障人数约6万人,补助水平为月人均15元左右。按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扩面后,到10月份,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72万人,占农村人口4.09%,1-10月发放低保金10309.2万元,月人均补助为45.6元。城乡低保的实施,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

有的领导对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到位,认为低保和整个社会救助工作是花钱工程,不出政绩,只求最低限度维持而不愿过多投入财政资金,没有像抓财税、稳定、计生工作那样予以重视,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发动力度不够,社会影响面不大。有的地方把低保看作是吃国家“大锅饭”,抱着“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对低保申请对象不认真审核把关,明知不符合条件,也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有的人存在不劳而获的想法,采取隐瞒家庭收入、分户居住等手段钻低保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争吃低保。

(二)配套资金缺口大。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85号文件规定,县级财政按20%-30%配套城市低保资金。,全市城市低保年发放低保金为8953万元,按20%比例全市县级需配套近万元,但实际预算配套不足800万元。根据自治区政府桂政发〔〕2号文件规定,市、县财政需按33.3%配套农村低保资金。,全市农村低保年发放低保金为12286万元,全市需配套4054万元,但实际列入预算只有2522万元。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我市除市本级、玉州区、北流市低保资金配套较好外,其余均不能按比例足额配套,造成城乡低保资金缺口,一些应保对象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也无法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有一个县,上级下拨该县城市低保资金700多万元已全部发放完,到9月底,全县城市低保资金缺口130多万元;农村低保资金需配套718.2万元,预算安排只有374万元。

(三)工作不够规范。

1、存在“人情保”等违规现象。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将个别不属于低保对象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一些村没有组织人员评议低保户资格,而由支书或者主任直接指定,“人情保”、“关系保”、“保人不保户”、“家庭共同成员分户申请”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2、群众监督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中,对部分低保对象的纳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3、存在重入保轻退保现象。贫困户列入低保,脱贫后退出低保比较少。自推行低保政策以来,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死亡的和极少数由于群众举报退出的外,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

(四)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

目前我市民政部门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低保对象,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于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很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不够准确。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救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五)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紧缺。

一是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在县级层面。目前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办的工作人员为1-3人,而办结审批手续的法定时限只有5日,很难做到对申请材料逐一严格审阅把关。在乡镇(街道)层面。低保审批程序的大部分工作都落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但只配1至2名民政助理员,且大多数是兼职,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少则二千多人,多则上万人。由于各镇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入户调查、群众评议等关键环节工作不到位,仅仅依靠村“两委”干部的报告来确定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存在底子不清、掌握对象不准、救助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造成有的群众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在村(居)委会层面。低保协管员缺少专门业务培训,理解和执行低保政策的水平有限,低保对象的界定随意性较大。如有些村干部没有把低保存折及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给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是专项工作经费缺乏。城乡低保工作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张榜公布、审核审批、表册打印、资金发放等工作都需要工作经费。有的县(市、区)县级财政没有安排低保工作经费。到乡镇一级更没有安排任何低保工作经费。社区、村委低保协管员每季度要入户调查核实,上报相关情况,但没有报酬,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调查的准确性。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各级党委要将低保业务培训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到位。

一要确保低保配套资金到位。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应承担的负担比例优先安排低保配套资金,做好城乡低保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确保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不低于自治区确定的全区平均补助标准,确保低保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市财政、民政部门要建立城乡低保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要确保低保工作经费落实。按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县10元、乡镇5元、村委会3元的要求,落实专门的低保工作经费,并配备必要的工作工具,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要拓宽渠道,要积极发挥非政府、非盈利机构的作用,利用社会福利社团和慈善团体,广泛发动各类社会捐赠,建立救助基金作为低保制度的有益补充,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四要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查,防止和杜绝贪污、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违纪问题发生。

(四)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机制到位。

1.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完善低保对象评定机制。要进一步探讨、制订可行的、便于实际操作的核实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标准。建议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调查,量化、细化核定项目和内容,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统一全市家庭收入核定标准,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凡是达到标准的,列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程序,完善申报审批发放机制。建立完善细化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公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政策规定的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公示、审核等程序不能简化、走过场。尤其要加强评议、公示制度,统一会议登记格式及记录,村委会召开低保评议小组会议,乡镇包村干部必须参加。乡镇每季度要对三分之一的村的低保对象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消。建立“直达”发放模式,完善低保资金发放机制。财政、民政、金融等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将城乡低保资金准时足额输入低保对象的家庭帐户,全面实行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

3.充分发动群众,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城乡低保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政策规定全部上墙,聘请有威望的社会知名人士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是在评议阶段,要动员各阶层的群众代表参加,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增加透明度,准确界定低保对象。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举报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举报必查。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派员入户调查,限期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4.开展专项检查和经常检查,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建议组织监察、财政、民政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分户保”等不规范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不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民政部门要坚持做好定期审核工作,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真实全面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严格执行分类施保的规定,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一般困难户分档发给低保金,防止“一刀切”。

5.统筹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脱困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力量,低保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有机结合,构建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数据库,实现救助信息化,解决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问题。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在低保对象的扶持上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政府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要广开就业渠道,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重新上岗,劳动自救,社区组织劳务输出、家政服务等,使低保对象摆脱贫困,回报社会。

(五)加强基层低保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力量到位。

自治区决定自10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低保扩面的实施,我市农村低保人数将由22.72万人到达52万人,低保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要尽快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每个乡镇配备3名以上专职民政助理,其中大的乡镇增配工作人员。每个村指定一名低保协管员,由县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协管工作补贴。乡镇要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低保申请审核工作,形成民政助理专职抓,全镇干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各地区对于贫困人群的救助政策逐渐完善。个人低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为他们提供温暖和希望。近年来,我从事个人低保工作,亲身感受到这项工作的艰辛与挑战,也深切体会到了其中的意义和价值。下面我将结合我自己的经历,分享一些个人低保工作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个人低保工作需要以真心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办理个人低保需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有时候要耐心地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只有真心实意地关心他们,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所以,尽管工作繁忙,我仍然坚持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每一位申请人,将他们当作自己的家人,竭尽所能地给予帮助。这样的态度不仅赢得了申请人的信任和理解,也使我的工作更加有意义和动力。

其次,个人低保工作需要细致入微的敬业精神。办理个人低保涉及到很多工作细节,其中包括了解具体政策、收集和审核相关材料、制定救助方案等。这要求我们在办理过程中要严谨细心,尽量减少漏洞和错误。尤其是在审核相关材料时,要保持谨慎的态度,遵循相关要求,充分核实申请人的资料。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救助的对象准确、合法,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保证救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再次,个人低保工作需要与各方沟通合作的能力。由于涉及到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个人低保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较多,需要我们善于与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协调相关资源,以确保个人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我们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政策信息和资源情况,为申请人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救助。同时,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也能够扩大救助的力度和范围,让更多的贫困人群得到关爱与帮助。在实践中,我们要时刻保持团队合作的精神,增强沟通协调的能力,发挥各方的优势,努力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最后,个人低保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的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低保工作也在不断变化和创新,我们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需要我们自觉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增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总之,个人低保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它不仅需要我们以真心为人民服务,细致入微地敬业精神,还需要我们具备与各方沟通合作和不断学习提升的意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实践,我们才能深入了解个人低保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和提升个人低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缓解贫困人群的痛苦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人低保工作将越来越好的为贫困人群提供帮助和保障。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低保工作也逐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作为一名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我深有感触地认识到,从事低保工作不仅仅只是为社会做一份贡献,更是一次深入社会底层的触摸与了解。下面,我将结合我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一些低保工作的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群众需求至关重要。低保工作的核心在于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因此要了解群众的需求、困难和心声是非常重要的。我深入社区、走访群众,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他们的需求反馈给相关部门。在我工作的社区,我发现一些贫困家庭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就业、医疗保障和教育方面,因此我加强了与就业中心、医院和学校的联系,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教育资源,促使他们早日摆脱贫困。

其次,注重制度建设是低保工作的关键。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和规定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我所在的社区,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低保审核和发放制度,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从而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和透明。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到位,确保低保对象得到及时帮助。制度的完善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增强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再次,加强宣传是提高低保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于低保工作来说,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让贫困人口获得政策支持和帮助。因此,我们加强了对低保工作政策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宣传活动和利用新媒体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相关政策,提高他们对低保工作的认知度。同时,我们还鼓励低保对象自己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信息,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政策和政府的工作。

最后,建立互助共享的平台是非常重要的。在低保工作中,很多贫困家庭不仅需要经济上的帮助,更需要社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我们建立了一个互助共享的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和志愿者参与到低保工作中来,为贫困家庭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我们还成立了一个志愿者团队,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把大家的爱心传递给最需要帮助的人群。通过建立这样的平台,我们希望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互帮互助,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低保工作中来,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结起来,从事低保工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实际工作,我深切地认识到了贫困人口所面临的困难和需求,也学到了管理、宣传和合作等方面的经验。低保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意义的工作,每一份付出和进步都将带给我们更多的感动和成就。我相信,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低保工作将会越来越好,让更多的人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的生活。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护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我区自20xx年全面推行低保政策以来,为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减轻政府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1、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

进入城市低保,一个最硬性的指标就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审核部门的街道居委会和民政部门,只要申请对象提供了相关的收入证明,就可以此作为进入低保的依据。而事实上,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对象的实际情况是很难掌握到的,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别,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他们为给申请对象大开方便之门,可以毫无顾忌地随意开出一张与实际收入不相符的收入证明,不受任何约束,审核部门也奈何不得。所以,我认为,申请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势必给低保工作带来“错位”,即不该进来的进了,该进的有可能还在门外。

2、有“进”无“出”的现象严重。

低保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理应随着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经济条件未好转的,尚在低保范围的,应继续享受低保,经济条件好转的,超过低保标准的,理应退出低保。这才能让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困难群体的救剂作用,而不是演变成一种带有“工资性”、“福利性”的收入。我区自推行低保政策6年以来,进入低保的人源源不断,每个月都有一定数量的新增低保户,但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退休及死亡的,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出现了有“进”无“出”的现象。

而正是这一现象,给正在享受和还没有享受到低保的人造成一个事实:低保是一个“保险箱”,一旦进入低保,就可以终身享受。于是,人人都想吃低保,人人都争着吃低保,低保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零花钱”、“水果钱”,低保队伍也随之一天天地壮大,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我们现有低保工作程序中,缺少一个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

3、人员不足难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

低保工作的程序是:本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社区评议、街道入户调查并评议、民政部门审核,经三审核三公示,从这些程序来看,大多数工作都落在街道社区,工作量最多、难度最大的是入户调查,由于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大量的行政事务工作,工作人员只有4—5名,街道也只有2名民政助理员,很难抽出充足的时间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他们往往是走马观花似的到对象家中了解些诸如家庭人口、家庭摆设、住房等表面情况,至于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进一步的取证,一般是听之任之,无暇深究,严重影响了低保工作质量。另外,人员的不足,对于开展事后再审核工作几乎成为不可能。

4、部门的不配合使低保工作时时断路。

低保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是民生工程。虽说目前低保工作由社区街道民政负责,但低保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如工商、房管、劳动、医院等部门。我们曾接到举报,某某低保户几年前就买了贫困房的柴火间,我们到房管部门调查,却遭到该部门领导的拒绝,理由是:侵犯隐私权。无奈,此事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因为我们取不到证!

1、建立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

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就是对已进入低保人员,按其进入时间先后,定期随访,反复进行,发现超标,立即清理,做到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再审核制度:

一可以避免有进无出的现象;

二可以减轻政府筹资压力;

三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公开;

四可以使有限的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作用。

难度是工作量大,仅凭现有的民政助理员很难做到,必须要由一个专门机构来完成。

目前我区低保户有几万人,要对这几万人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跟踪再审核制度,仅靠现有的几个兼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低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某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此项工作开展得好,不仅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使之最终走出困境,更重要的是可以起到减压阀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倘若做得不好,好事有可能变坏事,会引起新的矛盾。因此,我认为,在街道设立低保工作站,是规范低保工作所需。

3、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我认为低保既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那么应当由全社会共同来监督,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低保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调查取证,更不能为申请对象提供伪证。

低保工作只有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才能真正规范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城市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难点。街道作为城市低保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现就我街道低保工作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对策作简要的探讨。

我街道目前共有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个管委会,人口0.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5万人。低保人数由20xx年xx月的45户38人,增至目前的702户53人,月发放低保金由原来的35367元增至82674元,保障对象占户籍人口4.32%。造成低保人数和低保金额不断攀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划调整,外街道转入。两次区划,分别将鹭鸣苑、凤鸣苑、银轮花园、兴隆新寓和向阳村划归我街道管辖,上述地区的低保户转入我街道;二是外区转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大批被拆迁户购卖二手房进入我街道。xx年4月市政府颁布的低保工作实施细则,对人户分离的低保家庭做出规定,因此原低保户陆续将户口迁入我地区,自然成为我街道保障对象;三是保障金的提高,扩大了保障范围。自20xx年xx月最低保障金标准由原来的20xx年xx月的全市“三小车”整治工作中,将部分“三小车”车主及其家庭纳入低保行列;五是所街、向阳二个村的失地居民中的年老多病、孤寡残人员被纳入保障。以上情况造成了我街道低保人员以每年净增600多人的速度增长。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实施过程中党和政府为城市贫困居民构筑的一道安全网,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低保工作。xx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我省也出台了《江苏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南京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分别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操作办法,一是要求保障对象的全员化。《细则》第五条规定:凡我市城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范围涵盖了在职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失业、无业人员等我市户口全体社会成员;二是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细则》中明确了申领审批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街道审核——张榜公布——上报审批和低保金发放,对每一个步骤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使低保工作公开透明;三是规范了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区民政局和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四是明确了从事低保工作人员以及申请低保居民的法律责任,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自1996年全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保障金标准从当初的xx年人,按照《细则》规定,子女赡养费计算为其收入,但申请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父母或是以子女不赡养为借口,使低保工作人员难以准确地测算其家庭总收入;二是情况调查难。一方面是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很难抽出时间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细致的调查;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周边邻居怕招惹麻烦不愿讲真话、不配合,甚至有的单位也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愿出据相关证明,使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情况;三是因征地拆迁“农转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有难度。近年来随着河西开发的进一步加快,大批失地拆迁农民转为城镇户口,仅所街、向阳两个村自92年至目前共有890户,6035人转为城镇居民,他们分别拿了1—4万元不等的劳力托带费,其中有不少人已步入老年,有相当一部分人一无工作、二无技能,更无退休金。也有不少家庭将所有的劳力托带费用来购买住房。这部分人按《细则》目前尚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实困难;四是“两劳”释放人员保障难,这部分人在劳动年龄段须就业,但在政治上有污点,难以找到工作,矛盾十分突出;五是对骗保和提供虚假证明的实施处罚有难度。《细则》第二十七条和二十九条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由民政部门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骗保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领的低保金,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作为民政部门对其他单位给予警告或行政处分显然不适合,由民政部门给予罚款不仅执行起来有难度,更无法律依据,低保工作条例的权威性得不到保障。

存在上述难点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对《细则》宣传教育不够,社会上大多数人只知道生活困难都可以吃低保,都不承担低保人员应尽的义务。如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主动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等。只要求享受最低保障权力,而不履行相关义务,使权力和义务相互脱节;二是低保工作条例及《细则》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河西征地拆迁的失地农民农转非后,对这部分人员申请低保问题,缺少明确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统一性、原则性难以把握;三是政策法规相对滞后,低保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被保障人的权力和义务,但对违反《细则》的人员实施处罚,追究法律责任适用法律规定不明,重保障、软处罚;四是低保工作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一方面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政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要增加低保工作人员,配予相应编制。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既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又是一件难事,能否做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党群关系,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低保工作。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完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区、街主管部门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社区成立低保工作审核小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组长、民警组成,负责对本社区居民进行政策宣传,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和初步审核,把好第一关;三是成立社区低保工作评议小组。主要由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积极分子组成,由于他们来自于群众,对社区居民的家庭情况较了解,能较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加强宣传教育,实施正确引导。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组织街道、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细则》掌握政策标准,不仅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细则》,更要学会运用细则解答群众的咨询和疑问;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通过宣传栏、社区论坛、黑板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居民宣传低保实施细则,把政策标准交给群众,让已进入低保人员明确自己的义务,让有申请低保意向人员对照标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第三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认真查处群众对低保家庭的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工作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在低保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区分不同情况认真对待,做到应保尽保。一是严格坚持审前、审后公示制。申请对象在报送区民政局前和审批后在社区公示栏内张榜公布,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街道审制。街道组织各村、社区低保主任每月对申请对象材料集体审议,由各社区介绍申请人情况,大家讨论,把好街道审核关;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停保。四是坚持公益性劳动。按照《细则》要求定期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治安巡逻、卫生保洁等公益性劳动,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明确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义务。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五)建立社会求助网络,扩大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仅体现在资金救助上,还要积极发挥社会求助功能,在全社区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一方面要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业主以及生活条件较好的居民伸出援助之手,开展捐赠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低保家庭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走出困境;另一方面落实好政策救助,使低保对象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第三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寻岗、腾岗、买岗等多种方式,推荐有劳动力能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低保工作是一项为贫困群众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作为一名低保工作人员,我深深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积累了一些关于低保工作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和大家分享。

首先,低保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地关注贫困群众的需求。作为低保工作人员,我们要时刻关注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困难,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每个贫困家庭都有自己的困难和特殊情况,我们不能一刀切地对待他们,要因人因情、因地制宜地给予帮助。只有真正了解他们的需求,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其次,低保工作需要注重细致入微的服务。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是我们的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在低保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及时发放救助金和物资,更要注重培养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组织培训班、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提高自身技能和就业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

第三,低保工作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低保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与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等各个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只有各个部门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才能够更好地为贫困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在我参与的一些项目中,我们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合作,有效地整合各方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低保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贫困群体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我们的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在低保工作中,我们不仅要解决眼前的问题,更要着眼长远,全面考虑贫困群体的发展需求。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就业创业项目、扶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实现持久发展。

最后,低保工作需要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地开展工作。低保工作中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挑战,我们必须坚守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地开展工作。面对申请人众多、资源有限的情况,我们要坚持依法依规,按照政策和标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救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贫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让他们愿意来寻求我们的帮助。

总之,低保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光荣的工作。在过去的几年里,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我深刻体会到低保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地关注贫困群众的需求,注重细致入微的服务,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不断创新和完善,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地开展工作。相信在全社会的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帮助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共同建设一个富裕、和谐的社会。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个人低保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旨在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确保每个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个人低保工作是社会工作领域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关乎着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个人低保工作既是公共事务,也是社会责任,我们作为社会工作者,参与其中,不仅需要积极支持政府的政策,更要深入实际,发挥个人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贫困人群提供最有效的帮助。

第二段:认真了解贫困人口的特点和需求。

为了有效开展个人低保工作,我们首先要对贫困人口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深入了解。贫困人群的主要特点是收入低、生活困难,缺乏必要的基本生活条件。因此,我们需要通过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家庭状况和困难所在,才能更准确地判断他们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在了解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尊重和保护他们的隐私,避免对他们进行不必要的干涉和侵犯。

第三段: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资源。

个人低保工作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社会资源的调动。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要通过积极建立沟通联系,与政府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并完善低保政策,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我们还要广泛调动社会资源,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援助和机会。这需要我们能够在工作中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辨别力,善于发现和利用社会资源,以最大程度地满足贫困人口的需求。

第四段: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技能和方法。

个人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任务,需要我们运用多元化的社会工作技能和方法,实现个案工作和整体工作的有效结合。在个案工作中,我们要注重与贫困人群的沟通和倾听,建立信任关系,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实际困难。在整体工作中,我们要善于梳理贫困人口的需求,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推进个人低保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此外,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以更好地适应个人低保工作的要求。

个人低保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使他们能够摆脱贫困困境,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改善生活状况。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个人低保工作的社会效果和个案影响,及时跟进和评估帮助效果,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和联系,共同研究和解决个人低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总结:

个人低保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贫困人口的生活和社会的公平。我们在从事个人低保工作时,要充分认识其背景和意义,了解贫困人口的特点和需求,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支持,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技能和方法,关注工作的社会效果和个案影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实现个人低保工作的目标,为贫困人群提供更为有效的帮助,推动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不断向前发展。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社区低保是社区人民低保的基础保障,也是维护人民最低生活底线的重要防线,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低保工作。

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20xx年我社区在办事处的领导下,领会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可喜成绩。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并我社区现有低保57户,130人。其中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有7户,残疾低保户的有16户,享受分类施保家庭有9户。

从xx年开始,我社区实行了“低保听证制度”成立了监督小组,制定了。

工作方案。

对新申请的低保户实行先签到一个季度同时召开由各类人员组成的听证会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肯定。

我社区为了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发放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身上。我们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每季度对低保家庭进行审核给予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如:我社区郝中敬,户在人不在,路振江家里经济收入增加了,经调查落实,我们按政策及时停止了他们享受低保资格。)。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创新年’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垃圾45吨,铲处小广告300多条,同时社区把低保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天轮流值班。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冬季来临前社区就组织募捐活动,捐的衣物和现金极时送到享受低保孤儿乔云云家中;每逢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黑板报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信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创造就业的机会。

今后,我们更要努力把低保工作做的更好。

xx年我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及镇办的指导下,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基础上,坚持认真做好各项低保工作。现将。

半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建立建全组织机构,加强管理。

我社区今年把低保证工作作为社区居务工作的重点来抓,由社区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社区低保专干认真贯彻落实《汇川区高桥镇20xx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管理、组织、落实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学习,坚持每月工作例会中学习研究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二、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

为掌握第一手材料,我社区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了解特困群众疾苦,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

回顾这半年的低保工作,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我们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工作信念,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热情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中国梦”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年xx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及街民政办的指导下,以本市人民政府63号文《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汉阳区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为准绳,我们坚持做好认真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对低保户的初审、复审、申报工作,做到调查入户、公示上墙、举报认真接待;结合xx社区“883”创建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辖区低保人员的中坚力量,清理环境,美化家园。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低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地通过了武汉市“883”验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紧跟踪调查,落实动态管理,保证低保金有效发放。

20xx年底,xx社区原有低保户74户179人,总保金额:16961元。今年1月取消低保5户,调整低保5户,减少580元,为在网的165人每月加8元生活补贴,共计69户16978元。在取消低保中有1户低保杨玲,我们二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我反复上门宣传新的低保法规“十八不准”,讲明此类情形将取消低保。其母骂骂咧咧,声称女儿是孤儿寡母,得不到照顾不依,甚至用极尖刻的言语辱骂低保专干;有极个别的邻居不理解,怪低保员无情。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复杂的家庭,我们没有退缩,而是采取其他访问调查形式,在多次入户未见本人的情况下,通过附近的关照员、低保评议小组成员了解更真实的情况:近期不见杨玲在此,有隐性就业倾向。我向其母点明实情,和群众讲明同情不可代替政策,我们只有坚持原则才能取信于民。社区在严格低保法规给予停发的同时,于春节之际给予“五个五”物质慰问。这样既保障了国家低保资金不流失,又体现了社区对困难群体的人性关怀。2月调整低保3户,减少148元,其中1个低保户儿子参军减少享受人口及金额,共计164人16830元;3月发放低保金16830元;4月新增低保2户,调整低保2户,增加金额440元,共计71户,168人,17270元;5月停发低保3户,其中2户搬离辖区,1户妻子退休,家庭收入超标。调整低保6户,其中4户因退休工资提高而下调低保金。减少低保金973元,共计68户,160人,16297元;夏季社区低保自查:6月取消低保5户,新增低保2户,调整2户,减少低保金686元,共计65户,153人,15611元;7月停发4户,减少金额937元,共计61户,142人,14674元;8月停发低保8户,减少金额1531元,共计53户123人,13143元,;9月年审调整低保26户,减少金额1377元,共计53户,124人,11766元;10月发放低保金额11766元;11月新增1户,调整7户,同时每户增加燃气补贴6.9元,增加金额233元,共计54户126人,12371.60元;12月停发低保1户,调整6户,减少金额110.90元,共计53户,123人,12260.70元,人均99.68元。与此同时负责分发低保水费补贴,调查低保住房保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困难群众。

二、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确保年审工作顺利通过。

xx社区管辖范围广,人口多,租住户杂。两劳、吸毒人员多,残疾人多。低保户较多,人员情况复杂,其中不乏两劳释放人员、夫妻双失业、一家多残、单亲家庭。我在工作的这一年多,深感压力大、担子重,只有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特困群众疾苦,才能做到应保尽保。一年来,xx社区新增低保户5户,严格三榜公示,把好入口关,无一例上访举报,实现该保的一户不漏。今年为二位劳改释放人员办理了低保,有效地行使了低保的稳定剂作用。其中1个家庭:户主残疾,劳改后无业,患肺穿孔;其妻刚从失业,即患严重脑瘤,住院手术、治疗费花光了全部的失业补偿金,其子就读大学,假期里也感染了肺结核。社区在知晓这些情况后,立即上门慰问,帮助准备资料,上报民政,及时为该家庭办理了低保。当我们很快地把包含着地方政府温暖的低保金存折送到其妻的病榻前时,她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称赞:感谢政府和社区,感谢党培养了这么好的社区干部。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变年审为季审,甚至月审。一是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各项。

规章制度。

制成版面硬化上墙。二是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特别是b类、c类低保户全部接受了街低保评议小组的入户调查。在今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制度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去年底xx集团改制一批批下岗、失业工人陆续涌向社区要求申报低保者络绎不绝。针对这些特殊群体我热情地接待耐心地倾听认真地记录详细地核实失业补偿金续交社保后有无余额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明明白白地告知他们。并真诚地劝告他们就业竞争激烈尽量返岗;对于一时无法就业也不够办低保的“4050“人员社区给予友情关注积极推荐再就业帮其解决暂时困难。同时对在网的低保户中新近失业者进行上门彻底的摸底情况变化的一视同仁因此停发低保8户。此举既宣传了低保新规又体现了政策的公平、公正使广大居民群众交口称赞。

在保障a类15户低保户稳定的同时,b类48户中减少了18户,c类16户减少了8户。截止今年8月xx社区代表汉阳区、晴川街迎接低保工作创a级单位达标省级检查,社区的低保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检查团的高度评价。53户低保户中,a类15户占总户数的28.30%;b类30户占56.60%;c类8户占15.09%,在低保管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低保例会的作用,大力宣传新的低保政策,发动评议小组成员配合社区开展自查,经过调查核实,将情况反映给社区领导,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低保专干找低保当事人见面,耐心做解释工作,使其心服口服地退保。在年审前期,xx社区有一低保户因不提供子女就业证明,社区低保专干按规定暂缓其低保,该低保户怀恨在心,身藏汽油冲到社区办公室欲行凶报复,幸被及时发现,未能得逞。为避免矛盾激化,社区书记及街低保中心负责人张雪芳多次上门找其谈心,宣传政策,使其终于认识到错误,并向低保专干赔礼道歉。低保员在接受区低保中心调查、审核时也充分尊重社区意见,合理操作,争取个性化处理。当事人被低保专干不计前嫌,秉公办事的工作作风所折服,消除了认为低保员故意刁难的误解,主动要求参加电脑技能培训,为以后就业做准备。权年取消的27户低保户中,有10户主动退保,无一人扯皮闹事。这样我们既坚持了按原则办事,又能把握稳定大局,将矛盾消化在基层。更为重要的是,为通过民政局的年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终有回报。由于平时工作扎实,加班加点地入户调查,整理资料,辛勤的汗水换来了xx社区送审53户低保100%通过,今年年审后低保53户,124人,低保金11766元,人均94.88元。年审的顺利,也得到了xx社区领导的首肯。

三、积极推荐就业,实施双轨并举,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我在日常低保管理的工作中体察到,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的特困家庭,最根本的问题是再就业。为了积极提供就业信息,推荐低保户走上工作岗位,我们一方面主动走出去,亲自带领低保户到汉阳劳动力市场登记求职,并和一个职介所建立长期的信息平台,联络用工需求;另一方面大胆请进来,以社区书记为首,利用各种关系,广泛找寻岗位,然后以广播的形式发布招聘启示。社区凡是都优先考虑低保对象,今年共计介绍低保户就业二十人次:安排二人到安保队,二人做协管员。其中二人主动提出退保,支持社区低保管理工作。我们还将兄弟社区的一个“狠人”低保户(两劳释放人员)介绍到本辖区下岗工人罗小玲的餐厅做外卖。从去年至今,我们坚持为洗马社区的二位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先后推荐了五个“4050”的低保人员给八十高龄的老俩口做钟点工。致使老人对社区感激万分,信任不已。这样我们既为兄弟社区解了难,又服务了弱势群体,加强了社区间的联系。并且帮助低保人员改变择业观念,重拾自信,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脱贫解困。

在本社区低保自查中,有一残疾低保户,自恃老上访户、原三车车主,下岗工人,拒不接受社区调整其低保金额的评议意见,扬言要捅到上面去讨说法。低保专干多次上门找他谈心,宣讲政策,剖析道理,并与低保评议小组成员一起亲临其妻工作单位调查工资情况,取得第一手材料,以说明其妻打零工,收入按最低工资标准460元计算的合理性。社区考虑到稳定因素,没有简单行事,除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外还会同他的家人,街坊一道现场答疑解问。使他认识到:国家虽有低保政策但不能一味地依赖,小家虽有困难却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承担生活。最后历时三个月的下访化解了他的上访,使他接受了193元的调整金额,目前享受低保金150元。

社区在低保工作中注重了人性化的管理,贯穿了为民办实事精神,在扶贫帮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初,由低保专干带领低保特困户参加汉阳区慈善超市活动,领取保暖内衣五套;元旦每户分发特困慰问金300元。社区为14个残疾低保户分发特困临时救助金200元,有3位申请低保因条件不符合未纳入低保但生活仍然有困难的残疾人,也享受到同等待遇。春节“五个五”慰问低保41户,另外途径发送生活物质给2户低保。在今年的社区创建中,争取到帮扶对口单位的大力支持,区工会捐助特困家庭10户共3000元,区计生委帮助困难学生10名共500元。秋季开学之际,为付世雄、石积林二个残疾低保户的子女申请补助学费1000元;在国际助残日之际,我们把特制的盲表送到三位残疾低保户手上,让他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党的阳光、政府的温暖。

四、组织义工劳动,加强社区创建,参与长效管理机制。

xx社区地广人多,房屋陈旧,居民习惯于乱堆乱放,致使楼道的清理和违章搭建的拆除工作量很大,治安形势严峻。我针对这些特点,一方面安排有劳力的低保户值班,夜间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一方面组织低保户参加883社区建设,充分发挥三个低保骨干分子的作用,带领低保分片分组劳动。共参与清理楼道46栋,门栋215个,清理商业一条街及健身广场、大小蘑菇亭周边环境,整理废弃的篮球场、网球场、足球场,为施工现场工人端茶递水,坚持一天三遍,持续60天时间。

在883社区创建工作中,我们冒着酷暑,顶着烈日,亲自带领低保队伍清楼道,除占道、清乱堆乱放,铲“牛皮癣”,转运卫生死角的建筑垃圾。由于我们前期的辛勤劳动,昔日的废墟上盖起来了一排又一排的门点,建起来了社区垃圾转运站,修建了社区健身广场,铺平了社区的道路,改造了管网。

社区全体群干在书记的率领下,为xx社区居民疏通下水管网,粉刷社区主干道的外墙、绿化带的栏杆,清理房前屋后的乱牵乱挂,架设排列整齐的晾衣架,为达标出力、为群众流汗在所不惜。终于以较好的成绩顺利地通过了武汉市的“883”验收。

为了巩固“883”成果,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推出了一系列公益劳动方案:成立低保保洁队,负责辖区几条主干道、社区休闲广场、俱乐部的全天保洁;建立低保巡逻队,协助安保夜间视察社区治安;成立低保清理组,承包查处“牛皮癣”;组建低保劳动机动组,按享受低保金额20元/次,分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员和卫生委员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我们每天负责督促保洁情况,定期检测楼道卫生。对于义工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因此停发低保2户,扣款10人次。这既严明了劳动纪律,又服务于居民,美化了社区环境。

五、工作不分内外,互相帮助支持,共建和谐社区。

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在xx社区工作实践中,我感受到同事间的友爱,这激发我在胜任本职工作的同时,帮助社区计生委员上门入户,配合做好育龄妇女孕检、妇检工作;协助治安、民调委员上门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扶持残疾;配合社保员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和求职就业;还和卫生委员精诚合作,组织、督促低保人员在社区内保洁、护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回顾一年的低保工作,我们和着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为民服务的信念。通过今年的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的学习,我们更加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信念,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看着辖区的低保对象对社区、对政府心存感激,看着这些弱势群体的生活正在不断改善,看着社区旧貌变新颜,我心理上有一种满足感,一种幸福感,一种自豪感。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热情、能力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xx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基层民政是民政工作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证。做好基层民政工作,对于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亲民之义和为民之举落到实处,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近些年来我们从事基层民政工作的实际,谈一点如何做好基层民政工作、发挥基层民政作用的想法,供一切从事基层民政工作的同志参考。

感情问题

所谓感情,是指对人或事物关切、喜爱的心情。民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这种工作性质,决定了要当好民政干部和做好民政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对群众有深厚的爱,有真挚的感情。只有对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有真挚的感情,才会心里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视人民群众如父母,视优抚、救助对象如亲人;才会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为民解困作为第一要事,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才有“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高度责任感,无论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做到“思民之所想,忧民之所愁,急民之所难,办民之所需”,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满腔热情为老百姓办好事,尽心竭力为困难群众解难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在思想上真正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在工作上真正履行了“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真正在做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和权益上的维护人。我区有位名叫郝军的社区干部,原先在部队服役,复员后到社区工作,任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为了做好社区工作, 他像在部队给首长服务一样,热情对待社区的每一位群众,时时刻刻都在想着社区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困难群众缺什么、愁什么,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团结和带领社区干部做好事关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救灾救济、抚恤优待、最低生活保障、社区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不仅社区跨入了省市先进行列,他自己也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受到中组部和民政部的表彰奖励。

民生问题

“民生”两个字,时下的使用频率相当高。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也非常关心。因为我们搞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搞现代化建设,搞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集中到一点,都是为着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温家宝总理的话讲,“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的福祉”。基层民政,离民生最近,与民生的关系也最为密切。“以民为本”,从本质上讲就是以民生为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本,以人民的福祉为本。我们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作为核心职责,也是把“解决民生”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民生问题不解决好,什么民权的落实、民利的维护,都无从谈起。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民生无小事,责任重如山。我们要时刻牢记温家宝总理在接见出席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对民政工作者的殷切希望:“所有的民政干部,从部长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做一个心诚的人、心重的人,心诚就是要诚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心重就是要把人民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要重,还要做一个有心人,就是要用心来办事,用心来了解社情民意,用心来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真正做到以情系民生为荣,以关注民生为乐,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己任,坚持以设身处地之心去体会老百姓的困难,以情同手足之亲去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以刻不容缓之急去为老百姓分忧解愁,以守土有责的“为民”实践,去开创新时期基层民政工作新局面。

服务问题

“服务”这两个字,人们耳熟能详。因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民政人的核心理念,就是为民服务。日前,人民日报报道了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民政办主任吕绪兰的先进事迹。吕绪兰说,民政工作要服务八类人:最可爱的人、最可敬的人、最需要救助的人、最需要照顾的人、最可怜的人、最幸福的人、最痛苦的人、最难管的人。由此可见,做基层民政工作,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为各类不同群体服务。这就告诉我们民政干部最需要树立的就是服务意识。基层民政干部处在社会最底层,长年同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打交道,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工作待遇也比较低,工作任务又相当繁重和相当艰巨,确实很不容易。只有牢固地树立起服务意识,才能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在工作思路、任务部署和落实措施上,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解难题作为的职业道德、工作要求和检验标准,贯穿到每一项民政业务全过程,落实到基层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方方面面,并体现到每一个民政对象的身上,才能忘我投身和无私奉献民政事业,在平凡的基层民政工作岗位上倾注真情、奉献真爱,为做好新时期基层民政工作建功立业,为发挥民政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多做贡献。

政策问题

所谓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民政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从低保救济到优抚安置,从社区建设到老龄工作,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都要求民政干部严格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而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以城市低保为例,究竟谁该保谁不该保,并不是民政干部说了就能算数的,而是要看居民家庭的人均经济收入是否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这里说的条件,实际上就是享受低保的政策界限。在政策界限以内,都应当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在政策界限以外的,不管是谁,都无权享受低保。这就叫执行政策,或者说按政策办事。如果不能严格按政策办事,把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却没有保上,那就严重地违背了低保政策,就会在居民群众中造成思想混乱,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我们民政部门尽管很清苦,但并不是清水衙门。由于工作需要,我们掌管着救灾救济款、低保金、抚恤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基金等款物,还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这些钱是公款善款,是救急救命款,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这些权是公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只有吃透和把握好政策,才能把这些钱花好,把这些权用好,才能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这就告诉我们,在开展各项民政工作时,一定要注意政策,一定不可粗心大意,因为政策任何时候都是党的生命。

作风问题

作风问题很重要。对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来说,作风就是形象,关系我们在群众中的威信;作风就是力量,关系民政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作风就是保证,关系民政工作的成效以及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民政工作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民政工作的性质作用,决定了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必须具有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所谓求真务实,就是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努力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民政工作中不断取得实效。所谓艰苦奋斗,就是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政治本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地履行好“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懂得这样一个道理: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坦诚实在,来不得半点虚伪和马虎;民政工作是在做有困难人的工作,必须设身处地,来不得半点娇纵和奢华;民政工作是深入细致的工作,必须眼睛向下看,身子向下沉,来不得半点浮躁和懈怠。一个求真务实,一个艰苦奋斗,有了这两条作保证,基层民政工作就会越做越实、越做越细、越做越具体、越做越深入,民政干部才会不辱使命和不负重托,基层民政工作也才会无往而不胜。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我叫xxx,目前在aa县bb镇当民政助理。说起民政助理的工作,那可真是繁琐极了。我的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全镇有人口19万多,辖33个行政村,属于我业务范围的也有个5—6万人之多。每天我都要接待50多人次的群众来访,其中有城乡低保户,有五保老人和孤儿,有参加革命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有残疾人,还有庄稼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众等等。说起来我的每天生活,那真是精彩啊!当然也有人说我,那不是精彩是辛苦,那我可就不同意了,因为我工作着我快乐!

一、清早时遇上报丧的。

今年3月6日早上5时45分,我的手机响了,在睡梦中我拿起了手机。“喂!老周吧,我们村的刘某某死了,她的后事你看咋办”,手机那边传来武庄村支部书记武宜坤声音。他在电话中向我叙述了该村一名特殊低保户刘某病故无钱安葬的事。刘某,女,50多岁,聋哑人,单身未嫁,与80多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突然病故,请求民政解决一点丧葬费。这事发生突然,如果按正常程序走,等镇上将钱拨下来肯定要误事的。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在电话中说:“武村长,我们民政上先想办法解决200,你们村上也要解决一部分,火化费和运尸费我再想办法了”。我答应想办法替死者解决200元丧葬费,其实办法也只能是从自己的工资里先拿而已。但是火化费和运尸费也不是小数目,需要和他们具体负责人沟通一下才行。于是,我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给县殡仪馆责任人徐永佳和殡葬车承包人郭明分别打了电话,在得到他们火化费和运尸费可以减免正面答复后,我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放下电话,看看时间也就要到上班时间了。

二、上班时遇到缠访的。

早上7时50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办公室的沙发上已经坐满了各类来访对象。我像医院“门诊大夫”接待“病人就诊”一样,拿出“民政对象来访登记簿”,一个一个地进行了耐心地询问和记录,一一给予解释和答复,半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刚要喝口水,喘口气。大约11点40分左右,残疾人周华拄着拐棍一瘸一拐地破门而入,一进门,就冲着我嚷着:“周助理,今天我有病了,到现在早饭还没有吃呢!给我点钱我要看看病。”我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周华,县里每月给的那点临时救济,bb镇这么大,早就安排完了,要不到你先去医院看病,诊费先欠着,等月底你再来,我多少给你解决一点。”。听我这么说,她很是不高兴地说:“我今天来!就没有打算空手回去,不给我钱,你就别想下班!”。在场的民政会计张同能见此便上前解释道:“周华,凭良心说,民政办对你怎么样”。周华说:“对我不错,但今天非解决不可,说着,她就抡起手中的拐棍向张会计的办公桌上砸去。我看事态严重,便向她所在村的惠村长打了个救援电话,请他们协助处理这件事。半个小时后,惠村长带着周华的弟弟来到民政办,将周华劝了回去。这样的事,我们每月都要碰上几起。你说,谁让我干了民政助理了,我们民政助理的肚子不仅要能盛饭而且也要能盛气。事后,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周华,并且通过县残联给她免费配备了一辆四lun残疾车。后来,她逢人就夸:“民政办对我真是太好了,他们跟我的亲人一样。”

三、生病时遇上命苦的。

下午我的胃有些疼,我知道是老毛病,吃了点药就坚持去办公室。一到民政办,老远就见到办公室门旁边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勾着头在那里睡着了。我轻轻地将老人唤醒,将他扶到我的办公桌前坐下,老人介绍道:“我是大胜村人,名叫孙延荣,今年78岁,参加过淮海战役等战斗。后因患重病回家休养,等康复后与部队失去联系,故一直在家种田。本人3个儿子,目前已经去世2个,还有一个也年老多病,自顾不下,现在我风烛残年,请民政办给想想办法。”听完老人的一番介绍,他不幸的身世让我很是同情。我不顾病痛立即与民政会计驱车前往大胜村进行走访调查,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同时按照老人提供的原部队领导电话号码,打电话进行求证。尔后,向县民政局分管局长进行了汇报。后来,这位老人被确认为复员军人,每月开始享受260元生活补助。

四、夜半时遇上病危的。 这一天,是我参加工作28年以来最难忘的一天。虽然苦点累点,但心里很踏实。我们每天面对着的都是需要帮助的广大人民群众,我们虽然因种种原因很多困难群众的问题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但我们真诚去做好每一件事,因为每一件事,都是我们代表党和政府去做的,只要每天都能为困难群众解决一点难题,我都自豪,我都快乐。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一

县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有效保障和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对缓和社会矛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随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深化,出现了诸多问题,充分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完善xx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凡是持有xx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属xx县认定的特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1067元)均纳入保障范畴。目前,xx县农村标准是特困户每人每月80元;贫困户每人每月65元,保障标准既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参照城市低保基础上,坚持动态管理下的相对稳定,即一年一调整,特殊情况可半年一调整(残疾人、长期患大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一年不变)。自20xx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全县农牧民收益农村低保资金达到3500万元;对低保户各类助学、建房、节日慰问、大病救助等配套资金达到1000余万元。通过农村低保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利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权益。

(一)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难以确定。

一是家庭成员界定困难,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独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油葵、牲畜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在价值转化过程中,收入难以货币化,存在较大随意性。三是家庭成员中有经济来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员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单位出示劳动报酬证明或以各种理由少报、漏报、瞒报收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隐藏隐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遗产赠予、家产继承、外地务工收入等都无法核实和统计。五是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制约力,均导致家庭收入情况掺杂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费能力和外部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为观察居民收入水平,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些处于低保临界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界定难的现象。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对家庭收入界定难度增大。

(二)新增人员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资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响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低保预算资金落实不及时,是导致低保金发放难、低保保障标准低、覆盖面窄的直接原因。当前,xx县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难解决的就是资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后续资金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应保尽保、新增人员问题的解决,普遍存在有多少钱做多少事的问题。因为担心按照低保条件进行扩面后,上级下拨资金不能增加,财政配套资金无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尴尬境地,从而制约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就xx县而言,自治区认定人数为5184人,而实际人数为10184人,从20xx年至今xx县对多出5000人实行本级财政自行负担。如果上级对这5000人的低保资金一直没有补助,县财力负担压力将很沉重,就很难再扩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不协调。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面建设农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种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在农村、城镇中的建立、实施和力度不同,从而造成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难衔接。农村低保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大病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残导致贫困,被列入保障对象;一些老人由于养老问题没有得到落实而被列入等现象。如果各种救济保障体系彼此衔接,就会减少很多类似的贫困群体和列入对象,从而节约大量资金。很多社会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例如:20xx年出台的五·七工、家属工可以交纳养老金(城市户口且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由于户口性质问题,农村困难家庭没有享受到这个优惠政策。

(四)低保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低保户通过勤劳经营脱离了贫困,越过了低保线,然而这一部分人员总想一些办法隐藏或采取一些办法阻止取消低保资格。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显,还存在“养懒汉”的现象。农村低保扩面后,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且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这种现象应不应该纳入低保也亟待考虑。

(五)基层工作人员缺少或无专业操作人员。

目前,xx县六乡一镇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21人,农村低保对象10184人。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制约工作的规范开展,各乡(镇)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干事,并且还不是专业从事该项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审和复审难免依赖于村(居)委会运作,村(居)难免要结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关系,这就给低保资金的专项性、民主性、公开性带来一定难度。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民政机构工作人员不确定性和非专业性,导致操作过程比较较盲目,凭经验和感情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农村保障制度是保证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科学准确地测算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确定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的主要依据。制定科学的农村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科学准确地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并得到及时救助的关键。一是应结合农村实际,民政会同财政、统计、农业、物价等部门,深入乡(村)及市场对农业收入的项目、产值、投入成本及价格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确定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细”和“扶弱就低”的原则,统一家庭收入核定项目、核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三是乡(镇)、村在入户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必顺统一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行评估、测算与核定,家庭收入类别应为种植、养殖、加工、劳务等收入和接受或应该接受的扶(抚、赡)养费等,在核定中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测算,但必须计算纯收入,如种植、养植、加工等收入计算,应以总收入减去种、养、加工过程的投入费用,才能计算出实际收入,以促进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与公平;四是引入农村家庭支出评定机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参考标准。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有看病钱没吃饭钱的家庭,可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二)拓宽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到位。

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镇)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一是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县财政也要适时增加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资金预算和工作经费投入额度,同时要求加大对低保工作经费的投入,使增长幅度与经济发展增幅同步。三是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基础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把各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才能形成针对农村贫困人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构建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一是在农村,低保制度为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构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对农村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通过技术、项目、信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扶持低保户大力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和扶持搞多种经营,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建立并规范农民工培训及劳务输出机构和制度,搞好劳务输出,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变“输血”为“造血”,使低保户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与农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就医、就学、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或照顾,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机构,设立爱心捐赠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力量,发挥村(社区)作用,建立(村)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多方为低保弱势群体服务。力争形xx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机制,确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关键,突出把好重要环节,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低保对象按照困难程度和收入来源不同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二是要把好低保审批环节,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三是要形成长效干预机制,针对一些享受低保人员不配合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况,建议出台每年凡3次就业技能培训不参加、2次提供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不去参加的低保家庭户,强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绝不养“懒汉”,对越过低保线取消难问题,建议1-2年实行一次低保全面复审、申报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实情的动态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基层低保工作编制、机构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在乡(镇)、村(居)委两级设置专职民政低保信息员,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编制,根据工作量大小,确定村级低保信息员和人数,由县级财政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二是充实工作力量。要适应低保工作量大、责任重的需要,及时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各乡(镇)要重视民政办公室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二

城市低保人口在我县大致有几种情况:一是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极度贫困;二是家庭无主要劳动力,低收入,高支出;三是家庭有劳动力,但是无就业渠道,也没有自谋职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差、就业率极低。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尤其是从xx年实施城市低保以来,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最低保障。但是我认为,长期给予他们低保,不促进他们自身的发展,就没有实现以人为本,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在,如何处理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问题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目前,我县有城市低保人口8169人,占全县城镇人口的13%;人均月补助标准78元,在xx市处于第6位,年支出城市低保金850万元,居全市第1位。呈现出人多、面广、标准低、支出量大是我县城市低保的特点。

如此规模的城市低保保障了全县绝大多数困难居民的生活,对于全县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保障作用,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但从当前低保工作开展的情况看,存在部份人依赖低保金、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现象;存在低保金养懒人现象,有些人年轻力壮,领取低保金不做事;存在低保金养闲人现象,有些人成天在茶馆喝茶打牌,靠低保金过日子。这些问题的出现,从主观上看,是低保人口自身素质不高,几乎不具备劳动技能,就业困难;从客观上讲,当前的低保政策中缺少鼓励低保人口就业的内容,在劳务开发和促进就业工作中对这个群体的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xx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

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是正确的发展思路。

据调查,我县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劳动力1023人,有就业需求的878人,占86%,这说明大部分都有就业意愿,但为何没有就业?如果不考虑主观的因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关于居民收入计算的方式,客观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标准为150元/人、月,也就是说人均月收入达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对于收入的计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没有说明是净收入还是总收入,所以目前在计算居民家庭收入时都按总收入计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务工,月薪600元,那该户的低保按政策应予以取消,而实际上600元,只够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这一人外出务工反而让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当低保人口要选择外出务工时,他就得反复权衡,患得患失。

2、县内就业岗位有限,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多,让城市低保政策成为低保人口手中的“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企业规模小,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县内的规模企业,郎酒集团、烟草公司等目前都没有太多的就业岗位,新兴的一些煤矿企业,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大部份城镇居民又不愿从事采掘工作。所以县内就业的可能性比较小。

由于县外企业在招用工上的不规范,服务保障政策滞后,外出务工又面临劳动强度大、合同纠纷频繁、工资拖欠等诸多困难。多数低保人员对外出务工前景不看好。

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资也不高。这些原因就让低保人口常在领低保金和就业之间徘徊。

3、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业就等同于失去社会保障。全县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体现了各个部门促进就业的良好愿望,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执行为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报销车费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个部门所执行的政策没有整合,一些没有促进就业任务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没有得以体现。

如民政局没有促进就业的工作任务,但承担了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如何整合这些政策资源,形成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制约具备就业条件而不就业的低保人员,另一方面又要激励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机率。

按照全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按劳动力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有就业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电动缝纫培训,人希望接受电子装配培训,人希望接受车、焊钳工培训,人希望接受计算机操作与维修培训,人希望接受物业管理培训,人希望接受餐饮服务培训,另外还有人希望接受保安、创业规划、煤炭采掘等专业培训。要根据个人意愿,作好规划,利用好劳务培训费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组织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xx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

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是正确的发展思路。

据调查,我县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劳动力1023人,有就业需求的878人,占86%,这说明大部分都有就业意愿,但为何没有就业?如果不考虑主观的因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关于居民收入计算的方式,客观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标准为150元/人、月,也就是说人均月收入达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对于收入的计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没有说明是净收入还是总收入,所以目前在计算居民家庭收入时都按总收入计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务工,月薪600元,那该户的低保按政策应予以取消,而实际上600元,只够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这一人外出务工反而让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当低保人口要选择外出务工时,他就得反复权衡,患得患失。

2、县内就业岗位有限,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多,让城市低保政策成为低保人口手中的“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企业规模小,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县内的规模企业,郎酒集团、烟草公司等目前都没有太多的就业岗位,新兴的一些煤矿企业,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大部份城镇居民又不愿从事采掘工作。所以县内就业的可能性比较小。

由于县外企业在招用工上的不规范,服务保障政策滞后,外出务工又面临劳动强度大、合同纠纷频繁、工资拖欠等诸多困难。多数低保人员对外出务工前景不看好。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资也不高。这些原因就让低保人口常在领低保金和就业之间徘徊。

3、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业就等同于失去社会保障。全县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体现了各个部门促进就业的良好愿望,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执行为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报销车费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个部门所执行的政策没有整合,一些没有促进就业任务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没有得以体现。

如民政局没有促进就业的工作任务,但承担了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如何整合这些政策资源,形成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制约具备就业条件而不就业的低保人员,另一方面又要激励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机率。

人希望接受保安、创业规划、煤炭采掘等专业培训。要根据个人意愿,作好规划,利用好劳务培训费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组织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严格管理培训经费和培训补贴,要将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挂钩、与输出比例挂钩。对于组织培训后仍然多数参培人员不能从事基本操作工作或者输出比率低于60%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于培训效果明显,输出比例超过95%的要进行奖励。

2、加大劳务开发力度,拓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渠道。

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促进就业。组织专门的队伍深入到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召开企业用工需求座谈会,充分了解各类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用工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尤其是商贸、服务型、加工型企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广泛吸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扶持社区企业发展,探索社区企业由社区居民共同投资入股的模式,鼓励并优先让城市低保人口参股经营。对于投资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协调信贷部门发放小额贷款予以扶持。

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应采用发放小额贷款、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等方式予以扶持。在规划城市建设、建立和新办贸易市场时,可安排不低于20%的摊位,按成本价租售给城市低保对象。

3、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出得去稳得住。

实施好培训、输出、服务、维权、管理一体化工程,着力提高劳务开发的质量和效益,有效的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劳务开发部门、工会、司法、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务办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与用工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综合协调、联动维权服务新机制。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建立劳务工作站,定期对输出的人员进行回访,切实维护外出低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出得去、稳得住,实现外出就业的良性循环,用不断有人成功的实例教育和引导低保人口自力更生、自强自立。

要通过服务与维权,避免外出务工瞎折腾情况的出现,如果是出去的低保对象一月两月就干不下去了,那他不仅挣不到钱,反而会增加家庭负担,加剧贫困程度。

4、加大科学管理城市低保的力度,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后顾之忧。

首先是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低保人口的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其中劳动力的情况,建立制约机制。对已享受城市低保或正在申请城市低保男48岁以下、女38岁以下有就业能力的人员,必须在本人所在社区或乡镇劳务办进行求职登记,如果两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可停发其城市低保金或不受理其城市低保申请。

其次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并积极就业的可适当放宽低保政策,让低保成为其就业和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延续6个月,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减半发放6个月。

第三是要建立低保人口就业档案,掌握其就业的基本信息,对于就业失败的,要放宽低保申请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做到出得去进得来,让低保对象在就业时无后顾之忧。

5、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建立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调查全县低保群体的生存状况,关注和研究他们的发展问题,探索和实践帮助他们脱困致富的工作思路,建立促进他们就业的长效机制。

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县政府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建立促进就业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可以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外出务工的路费补助、医疗补助、维权服务等。

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激励与制约并重,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观念,用制度促进和保障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三

为全面掌握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服务水平,刘多良副主席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县民政局及定城、炉桥等乡镇,通过听取汇报、走进社区、走访低保户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以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20xx年正式开展,截至20xx年度,保障对象共计6047户9107人,其中a类保障对象186户186人,b类保障对象560户1120人,c类保障对象5313户7801人。20xx年1—9月份发放低保金1629万元,人均每月低保金200元,低保覆盖面6.7%。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20xx年正式启动,20xx年实际保障人数14056户35242人,其中a类1926户2150人,b类3391户9444人,c类8739户23648人。1—9月份实际发放低保金2849万元,保障对象人均月补助93元,低保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

从20xx年9月至今,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展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也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和必须加以认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主要举措。20xx年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县政府及时启动了此项工作,县、乡分别成立了领导机构,结合定远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实际,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使城乡低保工作在我县得以顺利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深受广大干群的赞誉和拥护。

截至今年9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金4478万元。资金额度大,履盖面广,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

农村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他们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同时,他们也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所改善,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融洽。

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由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协调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指导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定远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保障对象、标准、家庭收入的计算、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资金发放、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民主评议等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低保制度是一项新型的社会救济制度,它为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筑起最后一张安全网,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体的关爱。我县在低保工作实施中,严格把握原则,突出保障重点,特别是对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农村因病因灾的常困户、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困难户,给予优先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县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近5万人,其中:在城市低保保障对象中,下岗职工占64%;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中,因残、因病的常困户占40%;炉桥盐化工程失地农民4139人全部纳入低保,确保了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到了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实现了保障贫困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申请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城市低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核实,调查申请人收入状况,低保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进行张榜公示,报乡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农村低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具体是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不少于3人),对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评议,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报民政局审批。

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委托乡镇政府在政务公开栏对批准享受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三天,对群众无异议的,发放《农村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通过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为照顾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群,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三类划分,a类保障对象为城市“三无”人员,低保金按低保标准金额补助;b类人员为重病、重残、单亲家庭、子女上大学等家庭,补助标准在人均补差标准上上浮30%;c类对象为一般困难对象,补助标准为人均补差标准。按照省里要求,根据参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将农村低保对象共计35242人划分为三个类别,a类保障对象是农村“三无”对象,即应保未保的五保户,月人均补助120元;b类保障对象是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月人均补助100元;c类保障对象是因天灾人祸、无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月人均补助70元。

为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对农村低保审核一次,城市低保对象审核二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户家庭进行复核,要求村、社区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核实,充分掌握每一个低保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坚决予以取消低保待遇。通过审核,做到人员有进有出,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对每次核查的保障对象进出,补助标准的升降进行登记,保持动态管理工作资料的完整性。

对低保对象家庭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目前已形成个人申请、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审批表、审核表、动态管理记录等详实的档案资料。在实践中,乡镇民政办还对辖区内公示栏内公示的低保户情况进行拍照留存。在做好手工档案的同时,对所有低保户档案进行微机录入工作,为城乡低保信息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行的低保对象是由省政府贫困监测办公室核定并直接下达到各县(区),扶贫办提供的数据反映,截至20xx年底,我县绝对贫困人口与省下达的低保指标数有一定差距。尽管如此,我县已多方采取措施加大低保的资金投入,目前城乡低保人数已超过省下达的指标数,但仍不能满足城乡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有优亲厚友,甚至要吃要喝的问题。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影响很坏。部分群众不满意进而造成新的干群矛盾。

确定低保户时,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折算成现金收入时有很大的随意性,一些隐性收入难以货币化,务工等收入当事人不申报难以知晓等等,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要准确计算出哪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保障线以下就很困难。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困难。“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较普遍,有的村民认为享受低保就象工作人员领工资一样是终身的,经济条件好转后不愿让出低保指标,一旦被取消就到处反映上访;也有的村民看到与自己条件上差不多的农户领取低保心理难平衡。

按低保的原则是“保户不保人”,一个家庭应是一个整体,家庭成员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而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将因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老体弱的从家庭中分离出来享受低保,与法定的赡养义务相违背。

由于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地比较分散,加上人口流动频繁,农村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大。目前,由于编制限制,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较少,不但要从事农村低保人员的核查、管理、资金发放等工作,还要从事残疾人、五保户、抗震救灾救济等其他民政工作,无法保证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另外,经费缺乏,工作手段滞后,从县、到乡(镇)、村几乎没有此项工作的专门经费,低保工作微机配备不足,大部分借用乡镇其他办公微机工作,甚至有的乡镇、村完全靠手工记录,工作量大,不能适应低保工作的要求,严重影响了低保政策实施的质量和此项工作的推进。

(一)县政府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法规的宣传,采取宣传车、宣传栏、定点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让全县人民都了解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

(二)县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低保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从实际出发,分配低保户数。由于受自然条件,人口素质、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绝对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及贫困程度存在着差异,各社区、乡镇、村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配低保人数。

(四)在全县开展一次城乡低保清理纠正工作。20xx年面对清理“关系保”“人情保”这个难题时,炉桥镇政府决定先从镇干部开始清理,再从社区、村两委干部清理,最后到一般群众,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据镇民政办的同志介绍,炉桥镇现在没有一户因低保不公到县信访。炉桥镇的这种做法值得在全县加以推广。

(五)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加快制定《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办法要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

(六)建立低保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制度和监督纠错机制,确保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实处。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四

低保核查员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主要负责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调查核查,确保低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在这个职位上工作近一年的时间里,我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深刻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意义。

第二段:调查核查的重要性。

调查核查是整个低保制度的基础,它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低保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在核查家庭情况时,我常常需要深入了解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房产情况、车辆拥有量等多个方面的信息,并通过外出实地调查和家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只有通过真实了解一个家庭的情况,我们才能够准确地判断他们是否符合低保政策的申请条件,从而确保低保资源的使用公平和有效。

第三段:面对困难和挑战。

在工作中,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有些家庭对我们的工作持怀疑态度,认为我们是为了打听他们的隐私而进行核查;有些家庭因为怕失去低保资格,对我们隐瞒真实情况。与此同时,我还要处理一些家庭搬迁、死亡等情况的变更,以及一些社会关系复杂、情况复杂的家庭。面对这些挑战,我学会了耐心和细致,不断磨砺技巧和能力,逐渐树立起了威信和声望。

第四段:体验到的成就和价值。

低保核查员的工作虽然辛苦,但也给了我很大的成就感。每次核查结束后,当我看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得到了低保待遇,我会感到自豪和满足;当我发现有些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能够公正地拒绝他们的申请,我觉得自己为社会做出了一份贡献。低保核查员这个职位虽然不太起眼,但通过一件件细致入微的调查核查工作,我们可以让社会更加公正和有序。

第五段:展望未来工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核查能力,学习各种调查核查技巧和方法;努力提高与家庭成员沟通的技巧,增强自己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谋取利益。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经验,促进整个低保核查制度的完善和改进,让更多的特困家庭得到真正的帮助。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低保核查员这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和意义,也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困难和挑战。但正是这些困难和挑战,让我不断成长和进步。我将继续努力,将这份工作做得更好,为更多的特困家庭贡献我的力量。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五

个人低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一名从事个人低保工作的工作人员,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个人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泛,需要对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深入了解,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谈判和沟通能力,以确保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帮助和保障。在这项工作中,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有效的信息收集和核实是个人低保工作的关键。

在个人低保工作中,第一步是进行信息收集和核实。只有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情况,才能做出合理、公正的判断。在此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即不轻信、不盲信。必须通过实地走访、与家庭成员交流、查阅基本证明材料等多种途径,综合判断申请人的真实情况。在与申请人沟通的过程中,我还学会了倾听和尊重。只有通过与申请人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境。

第三段:公正、坚定地执行政策制度是个人低保工作的核心。

作为个人低保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公正、坚定地执行政策制度。无论是收入认定、家庭成员数核实,还是额度核定,我们都要以制度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定。在这个过程中,坚守原则非常重要。个别特殊情况需要变通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背离制度,而是要在制度的范围内统一标准,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在个人低保工作中,个人的努力是不可或缺的,但更加重要的是团队的合作与互助。在我进行低保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领悟到团队力量的重要性。每个成员的分工合作、信息共享和相互支援,使我们能够更有效地完成任务。而且,由于我们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每天都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有了团队的支持,我们能够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并共同应对困难。

第五段:注重服务理念,提高个人低保工作质量。

作为个人低保工作人员,我们的服务理念是关系到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始终以服务为宗旨,用心倾听,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这个过程中,及时反馈和跟进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要及时进行记录和反馈,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定期培训和学习,我们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有效的帮助和保障。

总结:个人低保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此工作中,信息收集和核实、执行政策制度、团队合作和互助,以及注重服务理念等方面都是非常关键的。只有通过团队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温暖与帮助。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六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升城乡低保规范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入户调查等形式深入全县各乡(镇)就全县城乡居民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分别于1999年和20xx年启动实施,由民政局下属单位社会救助局具体实施管理,共有5名工作人员,各乡(镇)配备1-2名兼职人员。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低保保障救助体系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格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xx年在册城乡低保x户x人(其中农村低保x户x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x万元;至20xx年7月底在册城乡低保x户x人(其中农村低保x户x人),城镇低保标准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补差x元,农村低保标准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补差x元,1—7月累计发放低保金x万元,并为在册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医保,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按人均330元购买了重大疾病补充保险。

1.出台了低保工作相关制度。为规范管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先后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排查上报城乡低保等五类民政对象死亡情况的通知》、《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xx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2.健全了低保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财政、民政、监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城乡低保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度。三是建立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极大限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行为。四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成立由村民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乡镇驻村干部等组成的村(居)委会评议小组,及时就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对申请家庭开展民主评议。五是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全县131个村(居)委会建立了低保长期公示栏,公示村(居)委会低保对象名单及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六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全县11个乡镇(场)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七是建立保障资金监管机制,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设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3.健立了有效衔接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台账比对。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与低保对象进行系统比对,摸清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具体情况,至目前止,经比对确定,在全县738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788人纳入保障范围,其中五保对象407人。二是实行应保尽保。结合低保的专项治理,在全县各乡镇对农村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名单为依据,把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整户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发至乡镇,要求乡镇作为重点,逐户上门核查,主动发现主动受理,实行应保尽保。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人员台账比对、救助和扶贫政策衔接等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把新增低保名单函告扶贫办,建议由扶贫办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同时,以扶贫办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把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把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则退、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四是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特别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应急补充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保障扶贫中的托底作用。

4.加强了低保动态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在保人员的年审与半年审工作;二是建立民政五类人员死亡情况月报制。三是建立健全在保对象动态管理台账,对进出低保的人员及时更新;四是建立低保减退制,对生活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低保。20xx年1-7月,动态调整城乡低保341户1067人,其中清退155户274人。

5.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按照省市要求,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xx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从20xx年6月10至8月31日,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完善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政策保”问题要坚决纠正。20xx年全县退出了政策保128户,全年退出城乡低保x户x人。

6.加大了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制作宣传册及宣传页下发各乡镇;在县民政局、乡镇、村(居)委会显眼的地方制作了政策宣传栏;在服务窗口放置宣传资料,发放给前来办事的群众,结合县“一号大调研”20xx年印发了社会救助指南5000份,用于宣传低保政策。

1.思想认识不到位。多数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不全面,甚至有的对政策理解出现一定偏差;随着扶贫攻坚工作的深化,以及国家对低保对象的优惠政策力度加大,在扶贫攻坚工作与低保工作相衔接时,群众对新规定、新政策、新标准的学习教育和接受有偏差;同时由于缺乏激励低保对象自食其力的有效机制,部份低保对象对低保产生依赖思想,就业意识淡薄,甚至有的人产生了以争取低保为荣、享受低保为荣的不良心态;“等着吃低保、争着吃低保”的现象依然存在。

3.申请程序复杂繁琐。低保从申请到审批决定、发放低保证等需要十几步程序,并且程序复杂繁琐,需要的材料较多,而能享受低保政策的人群往往文化程度不高,部分肢体残疾,难以独立完成,造成部分困难群众难以及时得到保障,群众反映强烈。

4.低保与扶贫衔接不到位。由于两项制度对对象的认定有区别,部分干部群众对低保政策不理解,少数村干部主观上认识不到位,造成事实上部分扶贫家庭不能整户纳入低保,整户保比例偏低,一户保一人现象各乡镇仍普遍存在,户均保障比例为1.75人,常补对象594户937人,只有11.56%,离省市目标有较大差距。对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把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退出低保,工作难度仍很大。

5.民政基层基础薄弱。乡镇民政所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乡镇党委为不影响干部成长,往往不会安排优秀的年轻干部专职从事民政工作,造成工作人员整体偏少,年龄偏大,换岗频繁,工作得不到及时衔接,造成群众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影响了民政政策保障作用的发挥。

1.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民政部门要把低保有关政策编印成册,同时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多种形式及时进行有声有色的广泛宣传;要对全县各级低保保障工作人员就低保扶贫政策、工作流程、规范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培训,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管理、能尽责的专业低保保障队伍,做到民政低保干部人人懂政策、个个是行家,政策宣传有的放矢,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形成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2.把握政策,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核实、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构筑完整的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公安、社保、房产、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开展贫困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变化情况,定期开展低保对象清理工作,全面清退“人情保”、“关系保”,防止“错保”“漏保”。真正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国家低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简化程序,严格落实低保政策。灵活掌握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简化审核程序。对已出台的政策,要分别制订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从部门责任、对象锁定、资金整合、操作规程、兑现拨付上进行简化完善,确保已出台政策落地,让低保户受益。

4.严明纪律,建立低保保障责任体系。各责任部门应将低保保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启动低保工作问责机制,强化干部队伍管理,防止违纪违规和政策执行不力现象发生。通过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工作中,使干部作风更扎实,工作成效更显著。

5.充实人员,筑牢民政基层队伍。基层民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事务繁杂,而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专职民政干部少、年龄大、待遇低、队伍极不稳定,直接影响了民政保障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县、乡两级政府应引起重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待遇,招聘文化高、懂电脑、肯吃苦、不嫌烦的年轻人充实民政队伍,筑牢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七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城市中贫困人口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多。面对着贫困的现实,低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参与和推进低保工作的一员,我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和分析低保对象的需求。

低保工作的前提是对低保对象的准确定位和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了不少低保对象出现了“低保有未保”、“低保有未扶”的问题。原因主要是我们在对低保对象进行需求分析时,没有深入了解对象的实际情况,导致资金和政策没有得到最大的发挥。因此,我们要增加对低保对象的了解力度,深入家访与低保对象沟通,找出对象实际需求,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帮助,确保低保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段:完善低保制度和政策。

低保制度和政策的完善直接关系到低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推进低保工作过程中,我发现有些地方在制度和政策方面存在不少不足之处,例如补助指标过低导致覆盖面狭窄,审核程序繁琐等。因此,我们应当及时总结并反馈这些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改进方案,向相关部门提交建议,争取改善低保制度和政策的问题,确保低保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低保对象。

第四段:加强低保宣传和社会参与。

在低保工作中,社会参与和宣传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通过加强低保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可以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低保工作中来。例如,可以组织志愿者团队深入社区宣传低保政策,向低保对象提供生活上的援助和支持。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就业岗位或职业培训机会,帮助低保对象重建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低保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要求工作人员具备真诚、耐心、细致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为了更好地推动低保工作,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培训和提高岗位激励,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低保工作队伍。同时,要关注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他们参与低保工作的热情和动力。

总结: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低保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低保制度和政策,加强宣传和社会参与,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推动低保工作的发展,为贫困人口提供更为有效的帮助和支持,实现社会的共同发展。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八

低保核查员是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从业人员,他们负责对申请者的家庭财产、收入情况进行梳理和核查,以保证低保资金的公平发放。在这个岗位上,我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巧。在此,我将就我的低保核查员工作心得体会展开阐述。

首先,作为低保核查员,我深切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低保资金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社会救助形式,对于那些无法自给自足的人来说,低保金意味着基本的温饱保障。因此,我们在核查过程中必须严谨认真,确保资金发放给最需要的人。一旦疏漏,可能导致异常现象的产生,比如本不符合条件的人领到低保金,而真正需要的人却得不到保障,这就损害了低保资金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其次,低保核查员的工作需要细致入微的精神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核查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申请人的家庭财产、收入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这要求我们具备较高的细心和耐心。对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我们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进行判断,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社会政策的变化和法律法规的更新,及时掌握相关知识,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三,低保核查员要善于沟通和处理人际关系。在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与申请人、相关单位以及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比如,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我们需要与申请人进行面对面的谈话,以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同时,我们还需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因此,作为低保核查员,我们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善于与人交流,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低保核查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社会对于低保资金使用的监督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核查员要时刻保持警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我们还要时刻关注社会的需求和政策的变化,主动提出改进措施,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只有做到对工作充满热情与责任心,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完成工作。

最后,低保核查员的工作需要持续的学习和自我提升。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通过学习,我们可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提高核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同时,我们还要结合实际工作,总结经验,开展自我反思,不断提高自身的核查能力。只有通过学习和提升,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供更好的核查服务。

总结起来,低保核查员工作虽然责任重大,但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我深刻理解到低保资金的公平发放对弱势群体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作为一名低保核查员,我将始终保持敬业精神和责任心,不断学习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九

自20xx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xx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xx户xx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xx%,其中,因病致贫xx人,因残致贫xx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xx人,因其他原因致贫xx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xx元。

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xx万元,市级财政安排xx万元,本县财政安排xx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xx万元;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xx万元,市级财政安排xx万元,本县财政安排xx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xx万元;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xx万元,市级财政安排xx万元,本县财政安排xx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xx万元。三年来,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xx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xx万元,本县财政累积安排xx万元资金;累积支出低保金xx万元。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xx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xx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xx人增加到了xx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层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等工作也属于其负责,这一名称和定位已远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发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职能,但目前依然为事业单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看到,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低保所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所以,乡镇须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并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

低保工作心得体会报告篇二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建中率内司工委对全区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深入敬老院和低保户家庭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情况,并实地调研了分路口、新安和单王三个乡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现状b及做法。

(一)五保供养现状及做法。

1、五保供养现状:全区五保对象11398人,占农业人口的1.37%,其中:集中供养1906人,分散供养7052人,应保未保对象2440人,分别占五保总数的16.72%,61.87%,21.41%。全区现有乡镇敬老院27所,其中创文明窗口单位3所,省一级敬老院6所。目前,我区分散供养标准为12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1533元/人.年。

2、主要做法:

(1)开展普查,着力解决应保未保问题。xx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并将应保未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享受a类补助标准840元/人.年,近两年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了应保未保对象800多人。

(2)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为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提高集中供养率,xx年在苏埠、新安等11个乡镇分别新(改)扩建敬老院11所,新增床位870张。11月底全部项目竣工,并通过省、市两级民生工程检查组验收。

(3)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按敬老院院民与管理人员10:1的比例配齐了管理人员;三是落实了敬老院的经费保障问题。敬老院工作人员500元/人.月的工资,以及敬老院的日常办公经费、集中供养对象常规病治疗费用按600元/人.年全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

1、农村低保现状:xx年,全区共纳入农村低保15210户、31281人,保障面占全区总人口的3.19%,占全区农业人口3.77%,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590.37万元。截止目前,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总数为15311户、3151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21%,占全区农业人口3.80%,月款142.35万元,人均月补差45.17元。

2、主要做法:

(2)严格程序,跟踪督察。使与会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职责。区政府严格要求村、乡镇、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办理农村低保,把好摸底关、评议关和公示关。为确保重新审定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政府于xx年5月对全区19个乡镇和小华山街道进行了督查和抽查,对督查中发现不按照规范操作的乡镇村,责令其重新评议、公示,对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应保未保现象依然存在。目前我区仍有1640人五保对象未做到应保尽保,虽然他们的的供养问题已通过农村低保途径得到了暂时解决,但从五保供养标准(五保供养标准是1200元—1533元/人.年,而低保a类标准只有840元/人.年)和供养政策(五保供养必须应保尽保,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等方面看,应保未保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

2、五保供养标准偏低。按照我区的五保供养标准,其生活费仅为3.3—4.2元/人.天,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存在就医难问题。虽然“新农合”为五保老人就医提供了便利,但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新农合”要求“先付后偿”,用药目录的限制,长期慢性病等等。五保老人不同程度存在“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

4、服务机构建设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待遇偏低。服务机构建设经费每张床位仅8400元,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隐蔽工程,如围墙、厕所、院内道路、绿化等等,导致资金缺口较大。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目前工资500元/人.月,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农村低保方面。

1、程序操作不规范、不到位。《裕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应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低保。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乡镇并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如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环节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

2、违规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在实施农村低保过程中,有的乡镇将失地农民、集镇开发拆迁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农村低保。

3、优亲厚友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村仍存在分户、并户等现象。例如:xx年,石婆店桐山村群众向区纪委举报该村在低保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区民政局和区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该村干部将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全部申报为低保户。查实后,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4、农村低保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各乡镇仅有一名低保工作人员,其中90%以上是兼职,有的乡镇至今未配低保工作人员,由社会事务办负责民政工作的同志一人承办,这样就难以确保农村低保规范化操作、动态管理和低保对象的准确率。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应保未保和五保对象就医难问题。建议政府将1640人应保未保对象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五保对象医疗救助的力度,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对五保对象医疗费用除“新农合”报销外,缺口部分可通过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予以适当解决。

2、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可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3、适当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尤其是院长的工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农村低保方面。

1、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2、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建议区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到年度考评中,同时,要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对群众举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农村低保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考评奖惩制,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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