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选举心得体会实用 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心得体会(6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05: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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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自治选举心得体会实用一

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委会

第三条:村委会由主任一人,委员二人组成,任期三年,受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党支部的领导。

第四条:村委会工作职责:

1、组织村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协助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致富。

4、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活动。

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村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生产、生活的稳定。结合本村所在规划区的地理位置,抓住机遇,立足长远,根据当前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的要求,切实有效地搞好环境卫生整治。

实行村民自治权利,搞好门前包干。

6、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条:村委会的工作制度

1、村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党和政府的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实行村务公开,时间不定期。公开资料:村、组财务收支情景;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景;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景等。

3、村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村中大事要事要与村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六条:充分发挥村民、党员的聪明才智,协助村委会解忧排难。

1、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治安工作:发动和依靠村民搞好本村社会治安,签定有效职责书,全面协调政府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

3、公共卫生工作:依靠群众,共同努力,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作。

第三章:村民小组

第七条:村民小组是村委会的下属机构,是实行村民自治的最基层单位,村委会应加强对村民小组的建设。

第八条:本村划为个村民小组,由本组村民选举产生一名组长,其主要职责:

1、向本组村民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执行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合理化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本组村民的政治思想工作。

3、带领村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进取完成村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办好本村民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四章: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九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行使职权: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景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

3、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修改和否决村民代表资格,村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第五章:村务公开制度

第十条:村委会应根据本村多数代表意见和提议,对村财务、村务加大力度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机制措施,并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五人监督理财小组。

1、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村委会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

3、反映村民合理化提议、意见、督促村委会即使办理。

4、检查、督促村委会村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景,协助开展对村团体财务、财产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上墙。

第六章: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此项工作由支部书记组织实施总负责。

2、上级镇党委政府下派干部根据实际情景,应吸收村委、村民部分代表参加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章:“一事一议”制度

1、村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过,采取“一事一议”专题讨论经过,方可实施。

2、实施项目结果情景,定期公布,理解群众监督。

第八章:社会秩序管理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遵守维护法律尊严。各户家长应做到以身作则,教育好子女学法、懂法,增加自身防范意识。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2022自治选举心得体会实用二

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街道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期已经到届,即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就全街道本次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就搞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讲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社区的有关事项。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出一支好的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是促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加快我街道和谐社区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保障。

首先,搞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居委会作用的重要途径。居民委员会是城市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不仅担负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动员居民响应政府的号召,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任务,而且还承担着办理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做好民政、卫生、计生等各项为民服务工作的任务.而选准选好居委会干部是从组织上加强居委会和居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居委会干部选得好不好,整体素质高不高将直接影响着社区居委会功能的发挥,居委会工作的成效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居委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通过换届选举,把一批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在居民中有威望,热心投入社区工作的同志选进社区干部队伍中,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进程,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综合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的复杂多变的社区工作需要,更好地履行好居委会的工作职责。

其次,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社区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只有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才有活力。但是,目前有少数居民对我们的社区建设参与意识不强、热情不高,这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通过换届选举,可以培养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激发社区居民投身社区建设的热情,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而全面推进社区各项建设。

再次,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也是推进基层民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居民委员会是由居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的,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城市居民直接当家作主的组织形式.落实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能进一步推动基层的民主建设,使广大群众能真正行使好宪法与法律赋予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推选出能真正代表自身利益的社区居委会干部,使广大群众安居乐业,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使和谐社区建设得到进一步落实。只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好了,才能进一步调动广大城市居民的积极性,才能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各项的创建工作成果.

第四,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社区的稳定。当前,社区居委会承接着城市大量的社会事务,处在为民服务,美化环境,化解矛盾、维护城市基层稳定的第一线,所起到的基础性、前沿性作用,是其他各级行政组织和各类社会团体所无法取代的,正日益成为维护基层稳定大局的重要阵地。从这一点来看,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出得力的基层群众组织领导班子,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组织建设,有利于维护全街道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全街道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当作近阶段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和取得圆满成功。

二、全面分析,正确估计本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做好这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有利条件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居委会工作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街道各社区能够按照《宪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居委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居民会议等相关制度,使居委会工作有章可循,也使居委会工作走上了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我们有一支不辞辛劳、乐于奉献的居民干部队伍.广大居民干部串百家门、忙百家事,操百家心,分百家忧,默默无闻地工作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这几年来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中,广大居委会干部更是忘我地工作,积极整治社区环境,搞好路、街、巷、小区卫生,不分日夜地奋战在创建工作一线,为全市的两创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三是广大居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大大增强,他们主动关心社区的建设发展,支持居委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社区邻里节、广场文化等各项活动,热心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使社区居委会工作有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四是社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们已建成了国家级文化先进社区1个、省级百佳社区1个、省级文明社区2个、省级示范社区5个、嘉兴市级文明社区7个、全面提升了我街道社区建设品位,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而从新情况,新问题看:一是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参与社区事务活动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社区各项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促使我们的工作要更加民主、更加规范;二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规模不断增大,社区的户数规模扩大,人口增多,加大了选举工作组织的难度;三是随着这几年大规模的建设开发以及户籍管理上的盲点,使社区人户分离现象较为严重,外来人口也不断增多,社区人员的流动性,选民身份的多样性,增添了社区选举的复杂性等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在本次换届选举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

三、明确要求,认真把握好换届工作的主要环节。

本次换届选举涉及我街道12个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从本月上旬开始到4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调查准备阶段,时间从3月1日到3月10日,这一阶段的工作包括对各社区情况的调查摸底,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建立选举工作机构,这一阶段的工作已全部结束.

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和回访考察阶段,时间从3月11日到18日,这一阶段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今天的动员大会召开后,更要在各社区全面铺开,各社区要召开好党员、居民组长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为换届选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抓好宣传发动的同时,这一阶段还要着重做好回访考察工作,要召开好社区班子、党员骨干、居民群众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社区领导班子的意见,通过个别座谈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并结合社区后备干部的选择、培养、使用情况,提出人事推荐方案。此外,这一阶段还要做好社区的财务审计和居民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

第三阶段为选举工作阶段.时间从3月19日到4月12日,具体实施换届选举工作,这一阶段也是换届选举工作最为关键的阶段,这一阶段应明确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各社区居委会人员的组成应本着“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一般由6~8人组成,提倡社区班子成员相互交叉兼职.以更好地发挥居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居民干部候选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于社区居委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为居民群众服务,在周围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结构,改善社区班子年龄结构,按照街道本次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任社区正职年满55周岁(也就是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副职年满53周岁(即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不再进班子,同时,考虑到本次换届有一大批熟悉社区工作,热心社区公益,为我们的社区建设作出卓越贡献的好干部由于受年龄影响不再进班子,为保障社区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再留用一年。

三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宪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各社区要及时推选产生居民代表,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代表人数为50—120人不等,居民代表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即1989年4月10日前出生,户籍在本街道的居民;要召开好居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办法,确定本社区选举日;最后,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按规定职数由居民代表推荐,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四是要加强对居民的引导,要通过有效的舆论宣传,加强对居民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居民从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真正把那些广大居民群众信得过,踏实干事,公道正派、乐于社区公益事业,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班子。

最后一个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4月13日到4月2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工作的交接和新一届社区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职责;同时,修订和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还要做好退职干部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落实有关政策;同时,街道要及时对新当选的社区干部进行上岗培训。

四、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我街道今年社区工作的一件大事,街道党委办事处非常重视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年后,街道书记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都已专门研究过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建立机构.这次换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因此,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建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社区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并下设办公室,抓好本次换届选举的日常事务管理,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社区也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并组建好各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做到三个保证,即精力保证,进度保证,政策保证,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要依法选举,依法办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街道全体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法律性都很强,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宪法》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来认真做好选举工作,我们要切实按照选举的有关程序进行依法选举,要把好三关,即把好任职条件关,把好候选人的提名关,把好投票选举关。还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居民的民主权利,从选民登记到投票选举及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都要听取居民的意见,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

三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街道党委、办事处要统筹安排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干部要按照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分组联系好各社区居委会,协助他们做好选举工作.社区建设管理办要负责安排好本次选举工作的具体事项,分阶段、分步骤做好相关的工作,使本次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社区基层党支部要切实发挥好支部的核心作用,坚持加强领导和依法选举的有机结合,依法支持和保证居委会选举的正常进行,保证居民群众行使好他们的民主权力.

同志们: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街道当前工作的又一项中心任务,我们一定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踏踏实实做好这项工作,真真选好人,换好届,以确保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的城市社区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2自治选举心得体会实用三

根据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兴宾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北社区作为来宾市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的试点单位,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求在今年5月底全面完成。我社区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以及城东街道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进行了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及市、区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截至5月27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顺利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社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我社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了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 三个到位”

领导重视到位。我社区作为来宾市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的试点单位,社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成立了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讨论研究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布置安排下阶段的工作。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了社区“两委”换届实施方案。针对这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来宾市委、兴宾区委多次派领导到社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城东街道党工委也专门下派组委到社区主持工作。

宣传培训到位。一是召开了由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选委会成员参加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暨培训大会,就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行动员,并强调相关纪律,特别是中共中央“五个严禁”、“17个不准”“五个一律”以及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统一思想,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就“两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相关事宜进行专题培训。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换届工作正常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社区加大对宣传认识深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宣传,大造换届声势,尽力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在社区悬挂标语10幅,张贴宣传挂图30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出黑板报3期,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办法,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为下一步的选举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准备工作到位。一是社区候选人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实情。通过公开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作好了人员储备。针对这次社区牵涉面广的情况和人员调整力度大的实际,我们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为社区换届打牢群众基础。主要措施是社区分层面召开居民小组长会、居民代表会通报社区增加职数,以及任职条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大家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取得党员群众的理解支持,从而积极参与配合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让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群众接触,进行交流沟通。如:入户访谈、开展社区活动等,使党员群众认识了解有关人员,为下一步的选举创造条件。

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搞好选民登记。我镇北社区成立于20xx年7月,镇北社区成立于20xx年7月,辖区总面积3.2平方公厘,东至合山路,西至红水河,北至草鞋沟,南至北一路,是来宾市兴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来宾市和兴宾区的商贸重地,工商业、服务业和劳务输出的重要经济来源。总人口4.9万人(含流动人口),54个居民小组。辖区单位60多个,且流动人口1万多人,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对于流出人口,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联系,对于流入人口采取找热心群众和志愿者上门登记服务。现登记的选民为20511人,流动人口选民1912人,让社区流动人口一同参与到整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二是把握好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确认。支部委员候选人全部严格遵循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的程序产生,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经过居民广泛提名产生,并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过民主程序,把“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民意好、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确定为“两委”成员候选人。三是通过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在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居民代表产生的规定,把思想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居民服务,有一定协调沟通组织能力的人推荐为居民代表。在代表名额的分配上,针对社区流动人口多,为了更好的让流动人口参与到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我社区在流动人口中产生11名流动居民代表,注重了代表的广泛性。经过民主推荐和投票选举共产生居民代表97名。流动代表11名,辖区单位代表43名。四是依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和社区第四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采取竞职演讲,党员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经过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得以圆满成功。

三、坚持按章办事,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按照《居民组织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坚决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在“两委”换届选举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坚持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党工委办事处对原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考核,客观公正地对上届“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价。对新的社区“两委”候选人进行考察,对社区事务、财务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整个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在支委初步候选人的推荐等方面,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最后由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没有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充分体现了民主。三是保持大局稳定的原则。这次换届选举中,街道党工委,多次找社区干部进行谈心、引导,充分体现了组织和领导对干部的关心。

经过换届后,社区党支部年龄结构都比上一届有所下降,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初中文化2人,大专文化3人,社区党支部成员男3人,女2人;社区居委会男4人,女2人,既有从事多年社区工作的老党员,又有30多岁的中年党员,还有20多岁思想活跃,素质较高的年轻党员,做到了老、中、青结合,更趋年轻化,为社区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但是,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在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扩大民主,维护稳定”的理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完善居民自治,着力建设和谐服务型社区。

2022自治选举心得体会实用四

根据市委《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过党员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审批、党员大会选举,顺利产生了新一届的党支部委员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下面就这次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社区换届后共产生支部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男性委员3名,女性委员2名,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名,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3名,此次选举连任的支部书记2名,连选连任的支部委员3名。通过换届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班子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女性委员职数均有较大的改善,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社区党支部在居民自治中的核心领导地位。

二、主要做法

规范选举抓程序。在整个党总支的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调查摸底到位。在换届选举前期已经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二是民主评议到位。民主评议是反映党员、群众对支部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选举指导到位。在支部选举前集中精力,分工负责,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提高党员到会率,确保大会选举成功。在具体操作上,严格把握“三关”:一是严把人选确定关。在确定支部候选人时,按组织程序从党员和群众推荐得票较多的人中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听取党员意见,组织审查、考察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尊重了党员群众意愿,又体现了组织意图。二是严把选票填写关。在进行无记名填写选票时,积极创造宽松严肃的环境,确保每个参加选举的党员都能充分行使个人的民主权利。三是严把唱票计票关。所有的选票都在党员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唱票、计票,不搞暗箱操作。

三、几点体会

此次换届选举,我社区党组织按照要求,顺利产生了新一届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换届选举成功的前提。在这次选举过程中,我们对换届选举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深入调查摸底,进行分析,掌握实情。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在各位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整个选举非常平稳。

二是严格依法,按章办事是换届选举成功的保证。一是结合本社区实际,在换届选举前制定了便于操作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计划,规范选举程序,特别是在选举中我们用悬挂党旗,重温誓词的方式,增强了党内选举的严肃性,使党员能认真负责地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进行组织审查考察并进行公示,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按章办事。在整个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党内程序进行选举,对其它一切影响、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保证支部换届工作健康地开展。

总之,在这次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我社区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扎实推进,党组织在选举过程每一步程序都按照要求,顺利产生了新一届的党支部委员会,七公司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我社区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22自治选举心得体会实用五

根据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兴宾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北社区作为来宾市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的试点单位,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求在今年5月底全面完成。我社区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以及城东街道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进行了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及市、区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截至5月27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顺利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社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我社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了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 三个到位”

领导重视到位。我社区作为来宾市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的试点单位,社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成立了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讨论研究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布置安排下阶段的工作。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了社区“两委”换届实施方案。针对这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来宾市委、兴宾区委多次派领导到社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城东街道党工委也专门下派组委到社区主持工作。

宣传培训到位。一是召开了由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选委会成员参加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暨培训大会,就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行动员,并强调相关纪律,特别是中共中央“五个严禁”、“17个不准”“五个一律”以及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统一思想,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就“两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相关事宜进行专题培训。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换届工作正常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社区加大对宣传认识深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宣传,大造换届声势,尽力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在社区悬挂标语10幅,张贴宣传挂图30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出黑板报3期,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办法,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为下一步的选举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准备工作到位。一是社区候选人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实情。通过公开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作好了人员储备。针对这次社区牵涉面广的情况和人员调整力度大的实际,我们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为社区换届打牢群众基础。主要措施是社区分层面召开居民小组长会、居民代表会通报社区增加职数,以及任职条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大家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取得党员群众的理解支持,从而积极参与配合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让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群众接触,进行交流沟通。如:入户访谈、开展社区活动等,使党员群众认识了解有关人员,为下一步的选举创造条件。

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搞好选民登记。我镇北社区成立于20xx年7月,镇北社区成立于20xx年7月,辖区总面积3.2平方公厘,东至合山路,西至红水河,北至草鞋沟,南至北一路,是来宾市兴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来宾市和兴宾区的商贸重地,工商业、服务业和劳务输出的重要经济来源。总人口4.9万人(含流动人口),54个居民小组。辖区单位60多个,且流动人口1万多人,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对于流出人口,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联系,对于流入人口采取找热心群众和志愿者上门登记服务。现登记的选民为20511人,流动人口选民1912人,让社区流动人口一同参与到整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二是把握好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确认。支部委员候选人全部严格遵循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的程序产生,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经过居民广泛提名产生,并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过民主程序,把“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民意好、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确定为“两委”成员候选人。三是通过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在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居民代表产生的规定,把思想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居民服务,有一定协调沟通组织能力的人推荐为居民代表。在代表名额的分配上,针对社区流动人口多,为了更好的让流动人口参与到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我社区在流动人口中产生11名流动居民代表,注重了代表的广泛性。经过民主推荐和投票选举共产生居民代表97名。流动代表11名,辖区单位代表43名。四是依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和社区第四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采取竞职演讲,党员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经过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得以圆满成功。

三、坚持按章办事,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按照《居民组织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坚决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在“两委”换届选举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坚持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党工委办事处对原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考核,客观公正地对上届“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价。对新的社区“两委”候选人进行考察,对社区事务、财务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整个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在支委初步候选人的推荐等方面,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最后由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没有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充分体现了民主。三是保持大局稳定的原则。这次换届选举中,街道党工委,多次找社区干部进行谈心、引导,充分体现了组织和领导对干部的关心。

经过换届后,社区党支部年龄结构都比上一届有所下降,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初中文化2人,大专文化3人,社区党支部成员男3人,女2人;社区居委会男4人,女2人,既有从事多年社区工作的老党员,又有30多岁的中年党员,还有20多岁思想活跃,素质较高的年轻党员,做到了老、中、青结合,更趋年轻化,为社区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但是,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在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扩大民主,维护稳定”的理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完善居民自治,着力建设和谐服务型社区。

2022自治选举心得体会实用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我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都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工作给予指导、帮忙,但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章: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四条:村民大会是行政村的最高决策形式,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具有本行政村户籍;或者户籍不在但在本行政村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者,可称为本村村民。

第五条:召开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经过。必要的时候,能够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大会能够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第七条:村民大会每年最少应举行一次,所有带有规则性的事项以及其它只要有五十名以上村民认为重要的事项,均应由村民大会决定。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每届任期三年,由每个村民组选举一人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主持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由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按姓氏笔画从少到多轮流担任,一次任期为三个月。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每年能够从村财政获得相当于成年村民年平均收入两个月的补贴。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最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应由它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大会负责。职责是:

(一)及时召集村民大会,必要时也可召集全体村民会;

(二)起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在村民大会经过后监督执行;

(三)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对村民委员会委员的任命;

(四)审议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发展规划和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

(五)审议、批准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预算、决算;

(六)讨论、决定20名以上50名以下村民提出的事项;

(七)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各组长的工作;决定是否向村民委员会成员或组长提出书面表扬或警告;是否向村民大会提出弹劾某村委会成员、组长提案;

(八)执行村民大会授予的其它短期权力。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的行政执行机关,执行村民大会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决定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能够从村财政获得相当于成年村民年平均收入四个月的补贴。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负责设立本村财政,编制本村年度财政预算、进行决算;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提议。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团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国家法规规定的经营体制,保障团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团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活动。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忙。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理解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规定的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情景;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景;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资料的真实性,并理解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职责。

第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能够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能够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忙和监督。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能够与村民代表会议举行联席会议,调整本行政村的村民组,一般每个村民组由靠近居住的约三十户村民组成。然而调整决定只能在下届村民委员会任职时生效。村民组设组长和副组长,组长和副组长由该村民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章:选举及罢免事项

第十九条: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民组长、副组长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以上人员。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民组长、副组长每届均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以上人员均可连选连任。

以上人员能够在同一个选举日选举产生。组长、副组长,各组应当选出的村民代表会议代表也可分别在各组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正在服刑的人员没有被选举权。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二十一条:需要选举产生的人员的选举,由村选举管理委员会主持。村选举管理委员会应在换届选举前两个月成立。村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应当是在乡镇政府所派民政助理或其他干部的指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或将陆续接替首席代表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每个村民小组推举委员一名,然后所有委员和副主任一齐选出主任一名。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不得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主任主持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乡镇政府根据该村上一届选举经费支出情景对本届村选举补贴一半选举经费,其余由村财政支出。

第二十三条: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二十人联署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相应村民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十人联署直接提名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和组长候选人。被提名的人报名参选后,即成为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候选人名单。提名和报名情景应当及时公布。

选举应选人员,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相对多数选票,即可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在选举前得指定竞选伙伴,即未来的村委会副主任一名共同参加竞选。当选主任在半个月内向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村委会其他成员名单,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每一提名投票批准;对于未被批准者,当选主任应在一周内提出新人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非依法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组长候选人在选举前得指定竞选伙伴,即未来的副组长一名共同参加竞选。

第二十五条:候选人能够理解竞选捐助,但每笔捐助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元,并且必须公开每笔捐助的数额和捐助人的姓名、职业。候选人个人竞选资金亦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元。

第二十六条:候选人能够以刊登广告、散发材料、讲演等办法进行竞选,可是不得收买选票,不得以威胁、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选票。必要时,选举管理委员会应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答问会乃至候选人之间的辩论会。

选举日当天,不得进行竞选。

第二十七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人人有权向乡级人民政府及县级公安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选举管理委员会调查属实并由村民大会确认,能够在村民大会当场宣布其当选无效,并当场或随后组织补选。

第二十八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能够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经过。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自治组织,不属于村办的团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能够不参加村自治组织。可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的自治组织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能够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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