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 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范文(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03: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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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健全组织机构,为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进行,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对我校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团委书记任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纪守法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不断加强学校、家庭、村级三方面联动,努力构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1、巩固和完善课堂教学主阵地。采取传授法律知识和提高文化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课堂改革和教学要求,将法制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同时,在校内还专门设立广播站、板报及橱窗等法制宣传栏。

2、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各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教育轨道,保证了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依法办事等方面的表率作用。增强了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学习、生活问题。同时还不断加强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保障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为师生们提供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3、注重家庭、村级的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对学生家长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家长们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家庭在强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努力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营造家庭和谐、守法环境。23个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团支部都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村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举办讲座、法制教育展览、演出法制节目等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村级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四、发挥法制校长作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

发挥法制校长作用,紧贴学生实际,邀请检察院的张红波、张玉娟、镇派出所李守海所长三位法制校长以北京市法制校长宣讲手册《知法守法、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基础,以“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主要内容,深入各中小学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法制校长结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的现状,对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说明目前青少年犯罪主要原因是对法律的茫然和无知,重点讲解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同时采用互动形式就同学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能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抵御不法侵害。同时,由镇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镇域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向全体师生介绍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维权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深化未成年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师生及时了解当前违法犯罪的状况,进一步敲响警钟及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以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1、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镇预防工作小组因地制宜的把握禁毒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成功举办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普法宣传日”走上全镇各主要街道,张贴挂图、发放宣传单,向每位社会成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知识,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号召学生做小小宣传员,与家长、邻里进行交流;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向未成年人宣传毒品危害,普及毒品预防知识,营造法制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2、为提高全镇青少年的文明素质,营造文明、祥和的生活氛围。提升农村青年的文明礼仪水平,树立***人良好的文明形象。王辛庄镇团委深入各企业、学校、村庄在广大团员青年中举行了迎五四暨“文明礼仪伴我行”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使团员青年这一群体成为良好文明的象征,成为该镇文明建设的名牌工程。同时,在过往行人密集的集市街道旁,悬挂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向过往青年人宣传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咨询站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提纲、交通安全漫画卫生方面的宣传材料共计20xx余份,青年团员们做起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提醒广大青年遵守交通安全,做文明出行人。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二

近年来,一些地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各种恶势力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恐怖手段,肆无忌惮地进行杀人、抢劫、绑架人质、敲诈勒索、侮辱妇女、走私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有的结伙滋事,聚众斗殴,搅得城乡不得安宁;有的耀武扬威,欺男霸女,强取豪夺,白吃白喝,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有的经营地下赌场、色情场所等非法行当,设赌抽头,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有的专门看护地下赌场、色情娱乐场所,充当打手、杀手;有的插手经济纠纷,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替人催款讨债;有的干扰司法行政,包揽诉讼,替人摆平事端;有的企图篡夺基层政权,对抗党政司法机关;有的拉拢、腐蚀党政司法干部,建立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千方百计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此外,一些地方爆炸、抢劫、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猖獗,盗窃、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居高不下,社会治安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形势。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分子、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二、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人员,将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或者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其他案件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在逃人员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将依法予以更加宽大处罚。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违法犯罪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要积极规劝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凡看守所在押人员和劳动教养场所的被劳动教养人员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将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给予减刑、假释,对劳动教养场所的被劳动教养人员,将依法减期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将给予奖励,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将予以重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公安部举报电话:,各地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xx年以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请予审议。

20xx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犯罪,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xx年以来我院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20xx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1件44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3人,贿赂案件26件26人,渎职案件13件15人,其中20xx年1-10月立案18件21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0%和40%,通过办案共挽回国家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一)突出重点,多领域查办大案要案。一是重点查办大要案。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积极顺应群众的呼声,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力度。20xx年以来查办的29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中,科级以上干部11人,现职领导干部5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大案28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4人;查办的13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均为重特大案,其中涉案金额200万元以上7件8人。依法查办了原绍兴市消防支队纪委副书记赵江峰受贿案、原绍兴县富盛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员朱永华贪污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二是突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突出查办滥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司法权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20xx年查处5件5人,今年1-10月,查处8件10人。三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查办工作,重点查办了涉农惠民、税收征管、消防监管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6人。

(二)围绕中心,多层面增强办案效果。一是紧扣主题,谋划惩防职务犯罪思路。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我县“加快创新驱动推进强县建设”的若干意见》,找准查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同时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对办案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作出的重大部署,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确保办案效果,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从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出发,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对徇私情私利实施渎职犯罪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打击,对情节轻微的,依法落实从宽处理的政策,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注重协调沟通,整合内外资源。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涉案线索移送、信息查询、联系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合力。注重内设部门联动配合,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侦诉协作、提高办案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发挥整体优势,加快诉讼节奏,提高办案效率。

(三)完善机制,全方位贯彻新法实施。一是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系统内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通过执行重大案件线索汇报制度、上级侦查部门指导、督办交办等多种形式,查处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加强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建设。切实转变侦查观念和侦查模式,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深入探索数据恢复、生理心理测试等侦查技术手段,增强获取客观证据的能力。建立侦查信息库平台,全方位收集人员、资金、行政执法、网络舆情等信息,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完善依法办案和安全防范机制。切实保障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不“打擦边球”,不设置任何形式的障碍。健全内部分工制约,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检务督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扣押冻结款物、讯问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10余次,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确保了办案质量。

二.切实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按照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健全机制,着力推进规范化预防。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和人员保障,提升预防教育专业化水平。与多个行业和部门建立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签订预防职务犯罪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成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职务犯罪预防组织网络。

(二)注重实效,着力推进专业化预防。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优势,找准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与部位,大力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有效发挥预防功能。一是扎实推进个案预防。围绕“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治理一片环境”的思路,做好个案预防工作。去年以来,共开展个案预防14个,预防调查2次,召开案件剖析会2次,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二是有效进行专项预防。针对不同领域、系统出现的渎职犯罪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到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国土局等部门、单位专题宣讲,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有效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对区体育中心、之江学院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专项预防,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深入开展行业系统预防。在重点行业、系统推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制度,对税收征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系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建议,协助建章立制,促进整改落实。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为公共项目招投标的准入环节,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3次,有6593个单位和6675个个人被查询。

(三)宣教并举,着力推进社会化预防。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调研和咨询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认真开展“五进”专题预防活动,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宣讲25场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41场次,累计1700余人接受了教育,组织5家单位100余人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组织10家单位6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公共宣传,制作《预防职务犯罪专刊》3期,累计向68个单位(部门)发送204份。以“举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基层,采取上街设点、送法上门等方式,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及受案范围等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科学有序地参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三.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职业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一)大力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坚持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将防控机制建设融入执法办案和内部管理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围绕“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保障现代化”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提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把握政策等能力,开展案例研讨、模拟审讯等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强化实战训练,提高案件查办和预防工作能力与职业素养。

(三)大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坚持将自身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牢固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辩护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以及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开放日”,了解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情况。对2件“七类案件或事项”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回顾我院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尽管我们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职务犯罪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仍存在多发易发现象,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一是一些行业、系统潜规则盛行,存在群体性腐败现象;二是渎职和贪污受贿交叉的“复合”型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增多;三是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复杂,钻法律政策漏洞、制造模糊行为等现象突出。分析这些犯罪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外,客观上也存在着诱发犯罪的社会和机制因素,主要是:有些部门、岗位权力过于集中,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规范权力运行的有些制度不健全,给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个别部门和干部对渎职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等。

从检察机关自身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办案难度越来越大,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办案力量不足,侦查手段缺乏,侦查、预防工作的科技含量特别是信息化程度不高,制约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社会公众对职务犯罪查防工作的认知度不高。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加以解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坚决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以强化执法办案、强化服务大局、强化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在四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在查办职务犯罪上有新突破。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办案措施,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心、社会舆论关注的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大要案。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慎重对待新形势下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保证办案质量为前提,在提升执法公信力上有新突破。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以办案过程监督为重点,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健全案件程序监控,完善防错、查错、纠错机制,切实把每一宗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深化“检务公开”的形式与内容,大力推行“阳光检察”。着力构建人民监督员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四个平台,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以坚持标本兼治为主线,在增强预防职务犯罪效果上有新突破。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措施,充分发挥办案资源优势,认真研究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职务犯罪发案原因与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和治理对策建议,促进公职人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犯罪。

四是以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为重点,在提升干警执法能力上有新突破。不断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把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切实强化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执法理念引导人,用严明的纪律管理人。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顽强的检察队伍。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新的形势对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四

近年来,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预青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创建“平安”的要求,围绕法制教育、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治理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服务重点群体,深入推进重点项目,切实加强教育服务,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实现零青少年违法犯罪村镇的目标。

一、抓组织保障工程,夯实工作基础

(一)完善机制,健全工作网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更新领导小组,积极联系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依托镇调解服务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接待岗,在村级设立青少年维权接待站,建立完善镇、村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建立青年平安建设宣传作机制。利用横幅、led、宣传车等媒介根据不同对象进行平安、法制等方面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排查摸底,明确工作对象。结合我镇青年平安建设,每季度青年护村队、青年志愿者入户预矛排,特别针对缺乏监护、闲散青少年、后进生等重点群体进行防控,对全镇14到25周岁失学、失业、失管的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进行动态跟踪,做到“三册三清”(即闲散青少年花名册、留守儿童花名册和不良行为青少年花名册,做到底数清、家庭情况清、目前状况清)。

(三)整合资源,延伸工作手臂。一是整合青少年维权力量,招募建立一支的维稳青年志愿者队伍,聘请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担任社会监督员,组建镇村两级爱心、法律等各种类型的帮教小组,对有各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及时进行帮教,促其转化。二是按照青年志愿、社会参与、政府牵头的模式,各村建立1支义务护村示范队,实行24小时值班和监控制度,为群众一个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建设电子视频监控,在全镇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设置电子视频监控,打击了石珩盗谷案、截获了盗牛车,震慑了小偷小摸等违法犯罪行为,还青年一个安定稳定的成长环境。

二、抓教育工程,净化成长环境

(一)深化学校德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建立法制学校和家长学校,制定“平安”法制教育计划,举办2期法制讲座,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

(二)开展社会立体教育,构建镇村校“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一是联合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农村表演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节目,提高全乡群众依法治镇观念。二是联合综治办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镇”活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进农村开展志愿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活动,实现了零2

非法游戏厅和网吧村镇。四是联合关工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助学基金,树立青年创业典型,奖励学习尖子、教育骨干,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工程,丰富服务内涵。

(一)开展法制维权,提升青少年自护能力。一是依托镇青少年维权接待站,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一年来共接待来访青少年163人次,电话咨询105起,妥善解决了2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二是依托青少年法制学校,组织青少年学生观看法制电影、学习法制书刊,让广大青少年通过内容鲜活的案例,受到教育,远离犯罪;三是依托“镇青少年心理咨询室”,聘请兼职教师担任心理辅导员,及时排解青少年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各个阶段的心理障碍。

(二)实施重点关爱,前移预防工作关口。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组建“爱心辅导员”队伍,对全镇留守儿童生活上进行关心、学习上进行帮助、行为上进行规范,使他们从小养成热爱劳动,勤奋学习的好习惯,养成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对全镇后进生进行建档立卡,跟踪服务、专人联系、定向辅导,做到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思想上矫正。

(三)以创业带就业,帮扶青年成才致富。一是提升创业意识。镇预青领导小组在每届毕业生毕业前开展创业意识教育,为青年讲解创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等知识,让青年了解党对山区的优惠政策,增强他们创业的信心。二是开展技能培训,聘请县农业局资深讲师到我镇开展红豆杉种植、淮山浅层栽培、家政服务等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培植了一批青年创业带头人。三是开展青年创业拓展计划,镇妇联积极与镇信用社联系,为青年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创业青年解决了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实践证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控制,关键在于良好的学校教育、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用的技能培训、科学的创业指导。关键在于党政重视、社会关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关键在于事前预防、事中矫正、事后跟踪。关键在于家庭道德教育、学校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只有形成整体优势,发挥综合效应,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达到青少年零犯罪村镇的要求。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五

同学们: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动手打人等等,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

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转载自经济生活网,请保留此标记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

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

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六

派出所盖章:

联系电话:

2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

兹证明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1101),因出国需要,特前往贵单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我单位与国家移民署特殊要求,必须开具此证明到201x年xx月方可使用。故需贵单位批准开具。

特此证明!

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xx日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七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加快涉案款物的追缴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现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中的集资人,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代理人及其他涉案人员的处理意见通告如下:

一、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个人或者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集资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其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以洗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六、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集资行为人、代理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及时消除社会影响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七、本通告发布前被羁押的,凡能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者退回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可以依法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按照本通告第六条之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八、对拒不投案自首,也不清退涉案资金的人员,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由、共同解释。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7月22日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开封市公安局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八

改革开放后,由腐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但是难以最有效地遏制腐败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将反腐败斗争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教育预防上来。

7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做的《职务犯罪的预防与认定》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面对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污泥浊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尽管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时刻想一想,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及时改进和纠正。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对于犯罪经历心得体会报告九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我机构广大教职工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我机构开展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防范为主,打击跟进”原则,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我做起”为主题,最大限度地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以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工作,普及防范常识,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全体教职工及家长的财产安全。

(一)揭露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诈骗犯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我机构第一时间成立宣传小组如下:

组长:

职责: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单位各项工作指示,确定我机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方案,并检查宣传工作的落实与实施情况。

组员:

职责:落实各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上报信息。

(二)利用微信公众号、机构所通知、微信群等先进媒体网络,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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