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 宿舍vlog配文(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8: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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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一

您好!

我是第五宿舍224寝室的学生,检查人员于20xx年12月18日星期二在对我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的时候发现电热水壶并做出了当场没收的处罚,记下我的宿舍号,对此我表示接受,也感谢他们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我将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彻底的、深刻的检讨。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学校一开学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校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耽误自己的学习。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这次事件的缘由。学校为了我们学生用水安全方便,实施了水卡用水制度。50元办理一张水卡可以用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水卡用完后可以继续充值,但我觉得水卡还是蛮贵的。于是觉得用电热水壶比较方便。电热水壶可以用很长时间,而且比较便宜。于是我违背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买了电热水壶。那天正在宿舍里正在烧水时,老师突击检查违章电器。我被当场抓到了。对此,我表示万分后悔和难过。以上是事情的缘由,也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然而,现在看来,却不过是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面对错误,最最重要的是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并引以为鉴,确保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剖析本次错误,原因有下:

1、思想纪律性不够强,行为之前没有考虑行为会带来多大的后果,甚至以为这只是无关紧要的行为,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2、安全意识淡薄。总以为只要我们妥善使用,就不会发生什么安全事故,殊不知很多很多校园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侥幸心理作祟而酿成的。而且一旦发生事故,殃及的可是整个寝室甚至是整栋楼的人,责任重大。

3、集体责任感不够强烈。身为寝室一员,明知这一行为的存在,却没有及时阻止,反而进行瞎掺和,是我没有尽到寝室一员的责任,我在这里想我亲爱的室友、敬爱的领导致以

深深的歉意,我保证以后会改正。

4、没有好好阅读和学习《学生手册》,没有培养安全意识,没有充分认识电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对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的学习,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们这种纵容违反学校规定的电器在宿舍存放的行为是有悖于合格大学生的行为。使用违章电器有很多危害,如性能下降,耗电大效率低,可靠性差,安全系数低,有触电危险,易跑冒滴漏,操作不灵活,磨损严重,噪音大,无故障运行时间,短服务不到位,折旧快,保值能力差等影响。这种行为的结果损害了多方的利益,在学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使用电热水壶的时候我想的是不需要心疼用水的钱,但是我却忘了使用电热水壶是有着严重安全隐患。

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有时,没有打到水或图方便,就用电热水壶烧水。当时的侥幸心理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他人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

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给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这种行为,即使没有对宿舍及周围同学带来损失,这个举动本身就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如此低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对老师工作不尊重的表现,也是对身边的同学的生命和财产不尊重的表现,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其次,我们的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风气建设。同时,对学校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学校的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学校、集体、老师和自己一个交代,从而得以改正自己的错误,取得进步。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为刚入学的同学做良好的学习榜样,给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在宿舍管理的工作上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我们的行为使我们的宿舍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但事前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由此在宿舍埋下了灾难的种子,我们的行为严重威胁到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诚恳的向大家道歉。同时我还上网百度了很多有关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如上海静安区胶州路教师楼于20xx年

11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失火的新闻报道,这次火灾造成了58人死亡多人受重伤以及数千万元损失!前几年的海商学院火灾。11月14日早晨,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寝室内起火,因寝室内烟火过大,4名女生被逼到阳台上,后分别从阳台跳下逃生,4人均当场死亡。

深刻的意识到我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也理解了宿管和学校领导对此事的重视。为此,我深感内疚和惭愧。我辜负了老师对我的殷切希望,辜负了同学们对我的信任,辜负了宿管的教诲。我再次向老师们和同学们进行诚挚的道歉。这件事情对我的教育是深刻的,同时也是惨痛的。我的这次经历更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安全防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集体和大家的利益,我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因此,我总结反思,反省自己的错误,并在以后的日子里互相监督。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一,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向老师认错。既然自己已经犯了错,我就应该去面对,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所以,我写下这篇深刻的检讨,向老师表明我认错的决心。

二,用心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提高纪律性。我应该认真学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并且做到自觉遵守。

三,学会正确处理问题。以后遇到事情需要冷静的处理,凡事需要三思而后行,多角度的权衡利弊,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冲动行事,这一点对于自己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很重要的。对于自己以前所犯的错误,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特写下这篇检讨,让老师提出批评,并希望得到老师的原谅。

宿舍是我们生活起居的地方,安全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重要。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参与保护工作,并有权力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因此我们要警钟长鸣,消除一些安全隐患,共同建设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对于这次违规行为,我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我认真接受批评教育,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我将以此为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提高相关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希望学校学院老师能够给予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非常感谢老师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且向老师保证我以后将不会再犯以上的错误,特别是此类的错误。希望老师能够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并且真心的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诲。同时希望老师在往后的时光里能够监

督我,提醒我。我一定不会再让老师失望了。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份检讨书,我保证它也是我最后一份。

再一次表示我的歉意,请院领导、校领导、辅导员相信我们,给我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x年x月x日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二

尊敬的老师及领导:

您好!

我是第五宿舍xx寝室的学生,检查人员于20xx年x月x日星期二在对我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的时候发现电热水壶并做出了当场没收的处罚,记下我的宿舍号,对此我表示接受,也感谢他们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我将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彻底的、深刻的检讨。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学校一开学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校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耽误自己的学习。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这次事件的缘由。学校为了我们学生用水安全方便,实施了水卡用水制度。50元办理一张水卡可以用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水卡用完后可以继续充值,但我觉得水卡还是蛮贵的。于是觉得用电热水壶比较方便。电热水壶可以用很长时间,而且比较便宜。于是我违背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买了电热水壶。那天正在宿舍里正在烧水时,老师突击检查违章电器。我被当场抓到了。对此,我表示万分后悔和难过。以上是事情的缘由,也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然而,现在看来,却不过是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面对错误,最重要的是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并引以为鉴,确保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剖析本次错误,原因有下:

1、思想纪律性不够强,行为之前没有考虑行为会带来多大的后果,甚至以为这只是无关紧要的行为,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2、安全意识淡薄。总以为只要我们妥善使用,就不会发生什么安全事故,殊不知很多很多校园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侥幸心理作祟而酿成的。而且一旦发生事故,殃及的可是整个寝室甚至是整栋楼的人,责任重大。

3、集体责任感不够强烈。身为寝室一员,明知这一行为的存在,却没有及时阻止,反而进行瞎掺和,是我没有尽到寝室一员的责任,我在这里想我亲爱的室友、敬爱的领导致以深深的歉意,我保证以后会改正。

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有时,没有打到水或图方便,就用电热水壶烧水。当时的侥幸心理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他人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

20xx年x月x日

检讨书200字 | 检讨书300字 | 检讨书500字 | 检讨书1000字 | 检讨书2000字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户口登记

第七条 本市居民应当如实申报《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的户口登记项目。

第八条 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所生婴儿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第十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市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当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军人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的,应当向安置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二条 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四条 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应当注销户口。

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五条 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户口,要求恢复户口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三章 户口迁移

第十六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涉及集体户口人员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随迁移人一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第十七条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第十八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九条 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二十条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二十一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

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四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四条 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条 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八条 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

经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九条 “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国家干部变更“出生日期”,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办理。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三十一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二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经公安部门核准予以纠正错号、重号的;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三条 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第五章 立户、分户、并户

第三十六条 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

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凭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第三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职工集体户:

(一)单位设集体户口地址的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在本市他处无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经其单位同意,户口可以迁(移)入本单位的职工集体户内。

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经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第三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 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十条 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

第四十一条 本市居民在户内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并户手续。

第六章 证件签发

第四十二条 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三条 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

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条 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五条 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六条 《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七条 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本市居民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的更改以及申请各类户口证件,应当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 本市居民违反本规定,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在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迁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户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条 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人员的户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

附件二:《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附件三:《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审批表》

附件四:《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告知书》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特与管理员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切实履行学校制定的《生活老师职责》,全身心投入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宿舍消防员职责,消防工作有布置、有检查。

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常规检查每天,专项检查每周,检查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及时报告。

四、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五、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和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六、发现火情、火灾事故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及时建立、整理消防安全资料台帐,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

八、管理员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九、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由于工作不到未出现消防事故,又严肃追究其岗位责任,工作突出的给与奖励。

十、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状有效期为:201x年8月31日————-201x年7月1日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是xx学院xx专业的一名同学,我叫xx。我现在在读大三了,明年我就要毕业走向社会了,但是我却还在学校里做出了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纪的行为,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所以我现在也在反省自己,也在检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做出这样危险又无知的行为。

事情是发生在上个星期的星期五里,那天是我们寝室xx同学的生日,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我给她准备了一个食材丰盛的火锅晚餐。因为他是四川人,特别爱吃火锅,但是来到我们城市以后,就很少吃到火锅了,因为我们这边平时也不爱吃辣。所以为了满足她许久以来的心愿,我就提早在网上买了一个电火锅,买了一包火锅底料,在她生日那天还跑去超市买来了各式各样的火锅食材。我只一心一意的想着要为她准备一份爱心礼物,准备一顿充满温暖的火锅晚餐,而完全忘记了我们学校里面是不允许我们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也忘记了我们学校宿舍里根本带不起我这么大功率火锅的电压。所以正当我满心欢喜的准备着我的惊喜礼物,把火锅插上电的时候,我就听到滋的一声,看到排插孔有火星冒出,我立马吓了一跳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们寝室在一瞬间陷入了黑暗之中,紧接着我就听到外面惊呼一片,我们这一栋的寝室都陷入了同样的黑暗之中。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做了多么愚蠢的一件事情,因为我在宿舍使用火锅煮东西的行为,我让我们xx整栋宿舍楼都停电跳闸了。幸好的是,当时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意外,不然就不只是我现在写检讨这么简单的事了。

但是经过这次事情,也足够引起我的重视和悔改。我为我这一愚蠢的行为向我们整栋xx宿舍楼的同学们道歉,抱歉因为我的过失带给了他们诸多的不方便,让他们受到了惊吓。我以后也绝对不会再做出在宿舍里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的行为,在以后给朋友准备生日礼物的时候,我也不能只顾着给她惊喜,我还要考虑各种因素的产生,我要考虑我的礼物会不会带来各种不好的影响,而导致把惊喜变成惊吓。另外我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为我连在寝室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这点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都没有而感到惭愧。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 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七

我们是建筑系土木113班的学生,在11学年里表现突出,战绩不凡。我们有一个温馨而舒适的小家,那里是我们学习,生活的场所。它就是我们的寝室————7327。

生活方面,我们更不甘落后,宿舍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特别是邱彦东同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帮我们做了很多事情却一直是默默无闻。我们都被他的精神所感动。

平日里,大家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在班级里,只要我们能做的就义务的,无偿的去做,我们寝室的故事竟然在同学之间传开了。再上大学以后我们都有很多体会。

其实上大学后,我感觉我们的宿舍生活跟高中还是有区别的,我们都懂得了如何照顾好自己,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互相帮助以达到共同成长!所以做为一名寝室长,我感觉既充实又轻松。但是因为每个人都需要要关心,所以做为寝室长,我更懂得了如何去关心身边的人!

现在,我已经忘了自己还是寝室长的身份,但是细细想一想,我的思想和行为还是挺负责任的!

我们宿舍的成绩,并不是我一个人的成绩,而是大家共同努力创造的成绩。我们知道,只有我们团结一起、积极向上!我们才能在这四年的集体生活中收获更多的知识和快乐!

生活方面,按时作息、早起早睡,欢欢乐乐一家人。如果谁有困难,我们就尽力帮助,经常交流、沟通。我们的宿舍经过了半年的磨合,基本上没有了什么矛盾。但是我们宿舍的个别同学有着不良的生活习惯,所以做为寝室长我就耐心并友好的让这位同学明白了不良的生活习惯对他现在和未来的不良影响!

工作学习方面,不迟到、不早退,定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活动。我们相互鼓励、相互带动。争创一个优良的学习氛围。 我们的特色,我们是土木工程专业,我们寝室装了有电脑,我们知道互联网的优越性、和实用性,但是我们更知道我们需要交流、需要沟通,因为我们是同窗好友、是哥们!所以我们会时不时的去讨论一条新闻、去品论一篇文章。而且我们也学会了八个人同时欣赏一部电影的乐趣!完成作业以后我们还可以谈论一下自己设计作业的创意理念。

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也为了我们各自的理想走到了一起。我曾想,在如此众多的人中,是什么样的缘分让我们八个人相遇,相知,相亲,相爱,相互包容,相互关怀。我们的寝室就是我们共同的家,我们都在努力,努力构建我们和谐温馨的家,在这里可以痛哭,可以狂笑,可以敞开心扉,可以安心的入睡。一年的生活时光即将悄然走过,但留给我们的记忆却是不平凡的,我用心的收藏着我们每一次的共同奋斗,每一次的携手面对,每一点一滴的积累,我相信即使没有人记得,那也会成为我们的最珍贵的财富。作为寝室长,我为我们寝室感到自豪,下面就介绍一下我们寝室各方面的情况。

我们的学习

我们寝室的八个同学学习非常认真,并且十分刻苦,除了每天按要求上自习到晚上8点,还经常自由组合自习到10点,回到寝室还经常一起讨论白天的所学和作业题,在这方面尤其突出的是马超同学,他总能自觉保证长时高效的自习,尽快完成作业同时学习一些课外知识。马超同学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经常在熄灯后在自习间学习,坚持背单词,对我们寝室的学习气氛有很大的带动作用,其他几名同学也时常学习到很晚。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了差距与不足,我们在学习方面的路可谓任重而道远,我们还要举我们八人之力,努力拼搏,共同奋斗,使我们的成绩再上一个台阶。

我们的卫生

由于我们建筑人的特殊身份,我们对于内务的要求一直以来都很严格。我们有完善的轮流值日制度,有明确的扣分惩罚制度,明确责任,每个人都认真值日,这已然成为了一种习惯。也正是这样的习惯,使我们一直以来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场所。我们还定期对寝室进行大扫除,不仅仅是为了检查也是为了寝室各成员的健康。当然,我们照理想中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是我们全体今后努力的方向,相信我们会再接再厉,造就我们整洁而温馨的家的环境。

我们的特色

我们寝室制定了详尽而切合实际的寝规,是由我们八个人经过反复的研究讨论,再加上实践后的补充修订而完成的。具体涉及作息时间,卫生要求,奖惩制度,集体活动等方面。并且决定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寝室工作总结,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规章以保证寝规的实际意义是为寝室成员服务。同时要对一对时间段时间以来所出现的问题提出新的举措新的方案,举大家之力,使大家收益。 我相信 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寝室一定会更加美好。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关于宿舍vlog心得体会报告八

为了让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三、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卫生,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1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各部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卫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二、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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