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 电动车培训心得报告(9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20:4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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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一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点,数量

工地名称:地 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电动作业吊篮暂定 台,乙方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电动吊篮及相关配件、安全绳、安全锁等,并且保证在施工当地有相应的备案证明等材料,以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租赁数量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在甲乙双方确认数量后,乙方在三天内组织吊篮进场或者退场。

二、运输费用

吊篮进出场搬运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拆卸由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卸及进出场的装卸车,并负责安装调式的技术指导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装拆卸费。吊篮安装完毕后,必须交付甲方调式确认,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篮之前,乙方必须对甲方操作工人进行吊篮正确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表明每台吊篮的限载。

四、吊篮的进退场验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篮进退场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便于与甲方联系。

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吊篮进退场验收,验收在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验收完毕后双方代表在《租赁吊篮收发清单》上签字确认。

4、吊篮归还时,甲方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磨损以及因乙方人员维修造成的吊篮及配件的损耗,形变不计

五. 吊篮在使用期间,乙方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篮进行保养、维护服务,若吊篮出现故障,而乙方人员不在现场,无法提供维修服务,从通知乙方人员起算二小时,该台吊篮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员计入施工日记,作为结算支付租金的依据。

六. 吊篮使用过程中,由吊篮设备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责任,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 甲方对于吊篮具有使用权和管理权,乙方工作人员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甲方对现场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乙方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能服从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加以改正,并及时通知乙方单位。

八. 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对设备维修、拆除零件、移动,若吊篮需要移位,则乙方专业人员必须到现场全程进行指导,并确认吊篮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本着互相体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在甲方所管辖区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出卖人现将___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电动车目前已行驶________公里,车况已由买受人认可,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该电动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电动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4、该电动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电动车只能买受人本人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用。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三

1 设备概况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公司)消防系统包括水消防、气体消防、泡沫消防、消防报警等。

1.1 自动消防报警系统

新电公司生产区域所匹配的消防自动系统报警主要由高智能型火灾报警系统nfs-3030主控机、英文显示控制屏、智能危机管理系统、中央手动控制操作盘、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信号模块、区域控制模块、线性感温电缆、蜂鸣器、广播主机、端子箱、火灾应急电话系统等组成。一旦发生火灾,主机系统发出声光报警,通过预先设定程序启动软件,控制相应模块,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灭火。在报警确认后,也能通过中央手动模式启动相应措施灭火。

1.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区域

根据工艺系统布置,将江西新昌电厂(2×700mw)工程区域至少分为如下几个报警区域进行检测和控制:主厂房内每台机组为一个报警区域;输煤系统及油库区等为一个报警区域;每个报警区域独立设置区域报警监控盘。

#1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6)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7)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1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1锅炉空气预热器

11)#1主变压器、#1厂高变、高公变、#1高压备用变

12)#1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1炉原煤仓

14)#1电子设备间及其电缆夹层、工程师室、电气继电器室、直流配电室、ups室、蓄电池室、柴油机室

15)原煤仓间皮带层皮带及电缆桥架

16)220kv网络保护小室

17)循环水泵房及循环水加药间

18)集控室

#2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 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 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 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 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 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6) 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7) 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2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2锅炉空气预热器

11)#2主变压器、#2厂高变

12)#2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2炉原煤仓

14)#2电子设备间及其电缆夹层、工程师室、电气继电器室、直流配电室、ups室、蓄电池室、柴油机室

输煤系统、油库区及脱销制氨区等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输煤综合楼控制室、配电间及通风机室等

2)各转运站、煤仓间、碎煤机室、采样室、推煤机库及输煤栈桥等

3)翻车机配电室、控制室等

4)供气中心、油泵房、启动锅炉房、脱销制氨区等

5)除灰配电间等

6) 供氢站、化水车间、废水处理车间等

7) 综合水泵房、循环水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等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1 中央监控主盘 nfs-3030 台 1

2 区域报警控制器 nfs-3030 台 5

3 上位机监控站 ncs-only 台 1

4 智能感烟探测器 fsp-851 个 1024

5 智能感温探测器 fst-851 个 334

6 防爆型智能感烟探测器 jtyb-lz-1151eis 个 42

7 模拟量感温电缆控制器 jtw-ld-k82017f配套 个 454

8 声光报警器 p2475rlz 个 350

9 信号监视模块 fmm-1 个 1662

10 输出控制模块 fcm-1 个 740

11 总线隔离模块 iso-x 个 184

12 接口模块 fzm-1 个 12

13 智能手动报警按钮 m500k 个 374

14 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m500h 个 114

15 安全栅、栓 s20__ 个 12

16 语音广播电话系统 hgt 套 1

17 火警电话盘 ns9251/40 套 1

1.2 ig-541烟烙尽灭火系统及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系统

1.2.1本工程设置三套ig-541气体灭火系统,用于主厂房,共设置23个防护区及保护对象,主要为集中控制室、电气设备间、配电间、工程师站等;考虑到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ig-541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固定式全淹没组合分配系统,各防护区名称、尺寸和灭火浓度详见附表3-1。

1.2.2本工程设一套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及一套二氧化碳气体惰化系统。系统共设12个分区:1#机煤斗(6个),2#机煤斗(6个)。系统采用固定式全淹没组合分配系统,该系统具备释放时间可控的惰化功能。

1.2.3每套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的设计用量按组合分配系统中最大一个防护区灭火用量与剩余量之和计算,另考虑一套100%备用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气体钢瓶设于0.0m层一个房间。

1.3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电缆夹层的电缆室里分别安装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专门用于对着火的电缆进行灭火,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由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气体灭火 控制装置及火灾报警 装置三部分构成。

1.4消防水灭火系统

消防水系统由火灾自动检测报警系、水喷雾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压力动力系统组成,主要设备有:感温器、感烟器、感温电缆、气压稳压罐、阀门(不包括地下管网阀门及消火栓管网阀门)、消防水池附属的管道等附件设备、管道系统,压力动力系统包括两台稳压泵、一台电动泵、一台柴油消防泵及其二次回路控制柜(包括热控部分),消防水灭火系统主要设备安装于在消防泵房内,消防水主要供油罐区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主厂房和输煤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泡沫灭火系消防系统

1.5.1油罐区设有两座500m3钢制0号轻柴油罐,(闭口闪点不小于55℃),泡沫灭火系统用于保护整个油罐区,系统采用液上喷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系统包括泡沫液贮罐、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栓及空气泡沫枪等。水源来自厂区消火栓供水系统。

1.5.2安装位置:放置贮罐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消防设备间位于此油罐区附近。

1.5.3系统概述:油罐为立式固定顶钢制保温储罐,其直径为9.15m,高度为9.985m(含附件总高度11m),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其泡沫液采用氟蛋白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3%。

主要设备型号和参数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泡沫灭火系统

1 泡沫产生器 pc8 只 2 广东 广东胜捷 .

2 泡沫消火栓 ss100-16型 个 4 广东 广东胜捷

3 泡沫消火栓箱 内含25米dn65水带2条、pq8枪一只 套 4 广东 广东胜捷

4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zpz(m)64/20 台 1 广东 广东胜捷

5 3%氟蛋白泡沫液 ye-3型 吨 2.8 广东 广东胜捷

2 工作范围及内容

“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值班、设备和系统的巡查、检测、临时性检修、事故抢修以及日常维修、保养、各种检查整改、建档等工作(不包括大、小修及2万元以上的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范围为自动消防报警系统、ig-541烟烙尽灭火系统及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不包括地下管网阀门及消火栓管网阀门)、泡沫灭火系消防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

2.1工作内容

2.1.1正常消缺消漏、事故情况下的抢修(检修本合同范围内设施时搭建架子工作由本公司负责)。

2.1.2设备需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包括油位、油色、出口压力等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1.3设备定期保养工作,例如按照设备给油脂的要求做好定期给油脂等工作。

2.1.4所辖区域内卫生清扫及保洁(包括所辖设备区域房内所有设备、地面及门窗的卫生),检修时清理出来的垃圾等由本公司负责清理。

2.1.5参与设备大修的验收。

2.1.6如需加工零部件时,则负责完成现场设备零部件的测绘工作。

2.1.7负责保管和维护保养好借用的专用工器具。

2.1.8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与生产有关的管理工作。

2.1.9人工费在2万元及以下的设备、系统改造、更新、新增项目的实施(人工费超出2万元的项目,剔除2万元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1.10甲方需要的其它配合工作。

2.2 各消防系统维护内容

2.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2.1.1保养内容

2.2.1.1.1各信号线路及线路保护管道维护

2.2.1.1.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主备电的工作、显示和切换、声音、打印、时钟、黑匣子记录等。

2.2.1.1.3查控制器的点名、报火警、报故障功能。

2.2.1.1.4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2.2.1.1.5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试验。

2.2.1.2工作计划

2.2.1.2.1控制器每月检测一次。

2.2.1.2.2现场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测一次,每年的每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做好检测记录。

2.2.2气体灭火及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2.2.2.1保养内容

2.2.2.1.1气体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

2.2.2.1.2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2.2.1.3灭火剂贮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2.2.2.1.4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应按消防规范对每根高压软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2.2.2.1.5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2.2.2.1.6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

2.2.2.1.7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应按消防规范规定对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2.2.2.2工作计划

2.2.2.2.1每月对气体钢瓶压力值进行核实,保证压力达到标准值,并对保护区及管线标识清楚。

2.2.2.2.2每两月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2.2.2.2.3每月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检查。

2.2.2.2.4每年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

2.2.2.2.5做好试验记录。

2.2.3消防水灭火系统

2.2.3.1保养内容

2.2.3.1.1外观检查,检测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2.3.1.2功能试验,在控制柜及消防控制中心启动喷淋泵,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利用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试验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工作情况;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功能,自动启泵功能的正常性与否。

2.2.3.2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末端放水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4泡沫灭火系统

2.2.4.1保养内容

2.2.4.1.1外观检测,检测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b、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c、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d、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e、铭牌清晰、牢固;

f、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g、管道及管件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h、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i、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2.2.4.1.2对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泡沫灭火系统应对该系统进行单机调试及系统调试。

2.2.4.2工作计划

每月检测一次,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泡沫发生装置、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电源、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3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5消火栓系统

2.2.5.1保养内容

消防启动功能试验。在泵房控制柜、消防中心、现场消火栓按钮上启动消防泵,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

2.2.5.2工作计划

每两月检测一次。消火栓按钮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6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

2.2.6.1保养内容

2.2.6.1.1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及切换功能。放音包括通过话筒、磁带等方式放音,检查声音的大小。切换功能指每个区是否都能正常切换。

2.2.6.1.2检查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检查。

2.2.6.2工作计划

每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做好检测检查记录。

2.2.7消防电源及配电装置

2.2.7.1保养内容

2.2.7.1.1非消防电源的切换及消防电源的投入。

2.2.7.1.2在控制中心手动试验。

2.2.7.2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8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

2.2.8.1保养内容

2.2.8.1.1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的定期巡检及缺陷的维护。

2.2.8.2工作计划

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做好试验记录。

2.3 维护保养的作用和意义

2.3.1乙方要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进行吹烟、远程启动、联动等试验,测试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有效性,及时消除消防设施故障和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出具消防设施测试记录。

2.3.2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检查,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的综合检验、评定,并出具消防设施检验检查记录。

2.3.3随叫随到,发现问题及时到现场处理,配合甲方的消防检查。

2.3.4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3.5如果不进行维护保养,系统可能会出现误报、乱报、线路短路、搭地等各种故障,加之值班人员再不熟悉操作,当真的发生火情时可能不会及时报警,损失是惨重的。

3材料工具

3.1所有消耗性材料及易损件由乙方负责提供,列出所提供的消耗性材料及易损件清单,并进行单独报价(每月配件费用1万元),清单以外的备品配件、材料由甲方提供。

3.2除设备携带的专用检修工器具外(乙方可以借用),其他所有的检修工器具均由乙方负责。

4其他要求

4.1承包方职责

4.1.1应向甲方提交下述文件:

1)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2)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3)维护管理考核制度。

4)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书及公司资质(具有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绩。

4.1.2在入厂前,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新电公司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经新电公司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4.1.3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防部门检查配合并办理有关手续。

4.1.4按照要求派人员长住厂区,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成员,遵守新电公司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4.1.5将其在设备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危险、隐患和缺陷及时通知新电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4.1.6严格执行新电公司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4.1.7按时完成责任内的所有维护工作,保证维护质量、工期和安全。

4.1.8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各种书面资料、电子文挡、信息网记录的填写、整理,按时反馈给甲方。

4.1.9维护人员应24小时昼夜服务,通讯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维护及时,处理现场异常,避免事故扩大。各专业人员(弱电和机务专业)必须在现场24小时值班,消控中心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

4.1.10按照甲方的要求实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4.1.11负责配置常用维护工器具,对甲方提供的检修机械负责进行维护和保养。

4.1.12负责配备乙方人员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4.1.13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4.1.14负责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设备维护总结(包括检修消缺总结、备品备件消耗情况、合理化建议等)和本月检修计划。

4.1.15由于乙方人员违反中电投集团和新电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规程,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1.16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4.1.16.1在现场遵守新电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

4.1.16.2在现场的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牌。

4.1.16.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或由于其设备维护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4.1.16.4随时保持所负责维护设备的整洁与卫生,维护现场内的沟道、地面应无垃圾,每个维护作业点都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16.5不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1.16.6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现场及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4.1.17现场作业基本要求

4.1.17.1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和甲方就有关维护工程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

4.1.17.2在现场维护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或相关行业的有效资质,其数量应能满足现场全部维护工作的需要(含节假日、星期六和星期天)。

4.1.17.3由于乙方人员数量不足或资质不够,造成现场维护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时,甲方方将随时调用包括点检员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人力资源来完成现场的维护工作,由此而发生的点检员工资和其它任何形式的人员调拨、借用、聘用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4.1.18人员和机具的保证

4.1.18.1按照甲方核定的人员总数控制为4人,其中至少3人为熟练技术人员(可兼管理人员)。

4.1.18.2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维修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将上述人员情况提交给新电公司审核、备案。

4.1.18.3在现场的维护管理和技术人员长期驻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按3000元/人·次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

4.1.18.4所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及专用工器具,应专为本维护工程所使用,任何情况下挪为他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按20000元/台·次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

4.1.18.5重要设备的维护不得雇佣临时工。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新电公司,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四

出租方和承租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车辆、租期及租金、租赁保证金、电池保证金

1、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承租的车辆型号、数量、颜色、车牌号及租赁期限、租金、租赁保证金等详见《汽车租赁登记单》。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仅于 成都行政区域范围。

2、租赁车辆交付前,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车辆保证金10000 元人民币。

3、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应预付租金。租期不足一年的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金额支付;租期1年以上的于每年到期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赁车辆保证金和租金由承租方在车辆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符合以下所列情况,租赁车辆保证金、备用电池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

(1)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时经出租方检验车况正常;

(2)租赁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或有交通违法已及时自行处理的;

(3)租赁期内无交通事故或有交通事故已处理了结;

(4)租赁期内没有造成出租方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5)承租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承租方不得自行将租赁保证金抵作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如果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并对扣除后的剩余损失向承租人追索。

5、承租方使用信用卡结算方式结算租金、租赁保证金等款项的,承租方授权出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或租赁合同期满后均可在承租方信用卡内扣划其应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交通违法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承租方同意无条件支付。

二、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提供设施齐全、性能状况良好的租赁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行驶证、保险卡、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并承担取得随车证件的费用。

2、出租方无偿提供租赁车辆合理使用过程中在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内(含)24小时的救援服务;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非出租方责任引起的抢修救援,承租方应负担相应施救费用。

3、出租方负责为合理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的车辆故障不能在96小时之内修复的,提供替换车辆(不保证提供原租车型);如无替换车辆,减免承租方修车期间的租金或顺延用车时间。原租赁车辆修复后,承租方应在出租方发出调换原始车辆通知的二日内,将替换车辆开到规定地点调换原租赁车辆,如承租方逾期调换原租赁车辆,从逾期日起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中的超时收费价格额外计收替换车辆租金。

4、除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外,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5、当发生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典当、寄卖、营运等任何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车辆,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且作为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三、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介绍信、公章或合同章、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过有效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出租方登记的指定驾驶租赁车辆的驾驶员须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承租方需更换指定驾驶员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出租方进行登记。非本合同上载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出租方车辆,因此所产生的不利于出租方的任何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享有租赁车辆合法使用权,并承担租赁车辆引发的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4、承租方在提取车辆前,应自行注意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和设备状况是否一切正常,并掌握车辆的各项性能和操作方法,清点车辆的各种证件和必备工具,发现问题应当场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单》为准。

5、承租方应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对租赁车辆进行超负荷运作或破坏性试验,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赛车等用途。因交通事故或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的,出租方不提供替换车,且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停驶期间的费用,停驶费用按80元/天计算)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无权私自拆换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和设备设施,违者按所拆换原部件价格的2倍赔偿。

7、承租方应严格根据《车辆保修保养手册》的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因不按《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保养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除三包规定免费保养范围外,其他维修保养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为保证维修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到出租方维修站维修保养车辆。

8、承租方承担所租车辆的日常例行检查保养。使用前必须检查车辆的soc表、轮胎气压、路码表、灯光信号,如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停止行驶,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否则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包括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9、租赁车辆的能耗费、通行费、停车费等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须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电池进行充电,如未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进行充电和日常维护,导致电池馈电或其他损失的,所有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车身及底盘的刮、蹭、磕、碰、轮胎损坏,车内设施、附件、工具等遗失、损坏(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损失)的,应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的价格赔偿。

1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承担交通违法、肇事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在10日内办理违章处理,承租方按照200元/次承担违约金。

1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如发生车辆被诈骗及非出租方原因出现毁损、灭失、扣押、罚没等,承租方须在10日内向出租方赔偿车辆原值价款(包括车辆购置成本、各项税费、车辆装潢费、保险费及上牌杂费等)。承租方未在10日内支付的,每日按车辆原值价款的0.5%加付滞纳金。若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返还的,出租方按实际搁置时间以本合同租金标准扣除搁车费等,余款退还承租方。

13、承租方在租车期间遗失车辆牌照或其他有关车辆证件,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按80元/天计算。

14、承租方应维护车辆的机件设备和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车辆零部件、设备和涂改特征标志,不得私配租赁车辆的钥匙,违者将追究赔偿责任。若承租车辆钥匙丢失,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赔偿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关的整套费用;如果承租车辆的路码表损坏,承租方应当日报修,否则按逾期报修时间100元/日承担违约金。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召回租赁车辆做车身广告,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

1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除按规定承担交警部门行政罚款外,如发生2起(含)以上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应按250元/次承担上浮的保险费。

16、为保证车辆安全行使和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按照《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保养公里数、保养时间和保养范围将车辆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如承租方不按规定保养造成车辆脱保的,按300元/次赔偿车辆脱保损失,每超过500公里或逾期3天的,赔偿费增加100元,以此类推。

17、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变更住址(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注册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四、 保险理赔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投保险种及额度包括:交强 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险(1万元/座)。若承租方认为上述投保险种与额度不足,可向出租方要求追加,加保手续由出租方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非出租方原因引发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因承租方怠于赔偿致使出租方向他人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用和交通费用等。

3、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租方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出租方报告。承租方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后5天内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承租方逾期通报、逾期提供或不能提供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材料而致使出租方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权利的,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承租方须先期垫付车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费用。

5、为保证车辆修理质量,承租方同意事故或故障车辆在出租方定点的修理厂修复。如因特殊情况在异地修理的,应事先告知出租方,修理费用由承租方垫付,然后持正式修理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等有效单据交由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承租方自行送外厂修理发生车辆修理质量低劣、更换不符合标准的零部件等情况需重新修复的,承租方须承担修复费用和相应责任。

6、驶出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的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前往处理事故车辆发生的施救费用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所租出的车辆发生盗、抢导致车辆丢失的,乙方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记录或凭证提供给甲方,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车辆损失责任。若因盗、抢现象导致的车辆门锁、车窗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维修费用。

8、非出租方原因出现的租赁车辆故障或损坏,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租赁车辆在停驶(含修理)期间的租金及车辆资产贬值费。车辆资产贬值费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15%计算。

五、交通违法处理

1、承租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适时查询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及时自行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 2、出租方查询租赁车辆有交通违法信息时,直接以传真、短信、qq、电子邮件或微信等任一途径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自行处理完毕违章并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如果经通知,承租方在期限内累计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3起(含)以上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一律不予以退还。送达通知以出租方留存的记录依据为准。

六、违约责任处理

1、承租方须遵守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租金,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将按日租价收取逾期租金,并每日收取逾期总金额0.5%的滞纳金。

2、承租方应按约定的还车时间交还车辆。逾期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继续支付租金,并缴纳租赁期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额外向出租方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的违约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停驶期间租金、车辆资产贬值费、牌证补办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出租方被第三方索赔损失等。

七、担保

本合同承租方保证人为承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不可撤消;保证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滞纳金、违约赔偿金及出租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等;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期满日后二年。

八、合同附件

与本《电动汽车租赁合同》有关的:(1)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2)车辆交接单、(3)电动汽车充电须知、(4)各项通知单及双方认为必要时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承租方若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3天提出申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到出租方所在地办理续租手续。

2、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或危及出租方合法利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并收取赔偿金、滞纳金和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或对合同进行变更调整。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租赁双方及承租方保证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同经租赁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

出租方: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五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登记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整治未达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入校问题,重点推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

(一)规范入校车辆登记。学校要全面登记师生入校电动自行车信息,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引导师生更换达标电动自行车。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学校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在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积极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坚(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学校按照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智慧用电”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情况,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加快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涉校涉生火灾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相关表格。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六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我校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自20xx年7月中旬开始在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整治方案和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学校内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学校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郝某某,副组长为副校长许某某,副书记张某某,组员为校委会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0xx年7月中旬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学校对校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不同情况,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学校于12月25日前完成校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学校划定一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教师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落实管理责任。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校内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组织开展师生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七

为了明确旧电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车主将电动车,车牌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二、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时间: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三轮车的型号规格: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 台。

车辆价款:¥ 元,大写 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 %车款订金 元。

2. 车辆交接验收后当天乙方支付剩余全部车款。

3. 运费、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车辆依照乙方订货要求进行设计,车厢尺寸为 高 mm长 mm宽 mm。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售单据、车辆使用说明书。

5.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车辆电机、控制器的保修期限为一年,其他易损件在车辆交接之后不承保。

2.在上述保修期内配件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由乙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电动车维修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九

甲方:(转出方) 乙方:(转入方)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甲方愿意将自己购买于 年 月 日的电动车转让给乙方。

品牌: 颜色:

车架号: 电机号:

产地:

乙方愿意购买并接管上述产品并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1、甲方愿意以 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私有的电动车,出售后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更改价格;

2、甲方将电动车一经转让给乙方后,不再为此车辆承任何责任;同时,不对该车辆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愿意接受上述价格,并且在交接车辆当日检查无误后接管该电动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价或者退还车辆;

4、乙方一经接管该车辆后,应该对自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比如:车辆及零部件的损坏、车辆被盗或者交通事故等。

5、甲、乙双方除了交接车辆以外,甲方应该将当初购车时的原始票据、车辆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全部交接给乙方。

6、以上协议达成共识,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任何不尽之处,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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