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奋力突围心得体会和方法 中小企业如何抓住机遇(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9: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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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中小企业奋力突围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尚不乐观,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从总体上看,每年我国新增的专利技术有2万多项,但由于资金不足等因素的制约,这些专利技术中仅有10%-15%可以最终转化为产品并形成产业,这远低于发达国家30%-40%的水平,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短缺。科技型中小企业具

有高风险的经营特征,同时,它可用于抵押的资产也不多,再加上现阶段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健全,企业缺乏必要的信用担保体系,使得不少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而发展缓慢。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了我国科技型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一直不易。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银行和企业间普遍存在着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难以对企业的绩效做出正确评价。在此情形下,掌握信息的企业就会通过各种手段过分夸大项目的盈利能力,以获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或是在取得信贷资金后,将其挪作它用,致使银行利益受损。为了避免遭受这种损失,银行往往会拒绝为有困难但能成功的企业提供贷款,这种情形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中表现较为突出。另一方面,由于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誉度不高,违反与商业银行所签订的协议将所借资金挪作他用,甚至恶意拖欠银行贷款,这就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风险。从银行来说,出于安全性考虑,银行往往会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提供足够的资产作为抵押,这使得缺乏可抵押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同时,由于我国关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不健全,金融机构通常不愿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曾有人指出,在传统的体制下,由于缺乏相应政策法规的有力支持和保护,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往往将资金集中投向了少数的优质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本无法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缓慢。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股票市场由原来单一的主板市场,发展成为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共存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是由于创业板市场还刚刚起步,还很不健全,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仍然难以通过上市获得发展资金。另外,发行债券也是企业从资本市场上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关于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在设计上并不完善,以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来筹集所需资金,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在上述规定中个人独资企业等众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外。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较为严苛的债券发行条件,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这就使一些实力较弱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内部原因

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远高于传统企业。同时,由于企业与金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之间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以致投资者无法取得足够的信息来评估投资风险,亦无法对其进行区别定价。这就可能使得一部分承担了高风险的投资者无法获得高回报,这将大大打击投资者的热情,从而提高企业融资的难度。

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落后,其中财务管理的落后对企业融资影响最大。企业财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会计核算基础薄弱,难以保证企业向外提供的财务信息的质量,如企业薄弱的会计核算基础难以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报表,从而阻碍了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畅通、快捷的沟通,而这些都是企业获取风险投资或公开的权益性及债务性融资的关键;同时,企业的财务体系不完善,财务管理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力较弱。这些都成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障碍。

再次,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关系淡薄,导致银行信心不足。不少处于成长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公司治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自律性不高。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隐匿真实信息或过分夸大项目的收益率以骗取贷款;或是在取得贷款后,将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这些低劣客户的存在,银行不得不通过提高利率来弥补一些因某些企业违约而可能存在的风险,或是要求企业提供足够的资产作为抵押,但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缺乏足够的可抵押资产,这就使得企业融资更加不易。

(二)外部原因

首先,从政策层面看,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对科技型中

对于中小企业奋力突围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小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和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为记账本位*。

业务收支以**以外的货*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作为记账本位*,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

小企业发生外*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账户的外*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矗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中小企业奋力突围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项目开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中小企业融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

2、中小企业融资总金额:

3、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有效期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

5、借款年限:年期

6、一次性贴息%(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7、中小企业融资年利率:%(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董事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后,通过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月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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