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 交党费的意义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16: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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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一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

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二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

针对我市一些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基数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__〕3号)、《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__〕15号)等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党费交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纳党费时间。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关于交纳党费比例。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关于交纳党费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若绩效工资为年终一次性发放,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平均到每月的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

3、企业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实行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基数: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这类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申报上季度的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其他类型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争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核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要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列出单子,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通知到每位党员。

三要严格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对20__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本地、本单位补交的党费,于6月15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

关于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三

各位党员:

现将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如下(截止2020年8月31):

一、收入情况

(1)2019年结余党费9057.28元,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7900元,共收入26957.28元。

(2)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3000元(五星级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0000元(全国样板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共收入13000元。

二、上缴情况

共上缴师生党员党费共12189.68元。

三、使用、结存情况

(1)发放党员业务能力培训班辅导课酬1000元,扶贫党建活动租车费用3686.50元,用于慰问困难师生党员1800元,用于党校培训班考务费、专家课酬2400元,结余18071.3元。

(2)用于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到桂林市戒毒所开展党建活动2348元,结余10652元。

四、管理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实行“党费日”制度,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坚持落实党费有关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立项目、专项审批、专款专用;定期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向党员公布,强化了党费管理的监督。

关于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四

各支部(总支):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__年度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执行标准

全系统所有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按照20__年7月以来执行的新工资标准计算执行。

二、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每月津补贴之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每月职业年金、每月养老统筹、每月医疗保险、每月住房公积金之后剩余部分。其中,扣除部分的具体标准为: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月津补贴-3500元)×3%,月养老统筹=(月工资+月津补贴)×8%,月职业年金=(月工资+月津补贴)×4%,月医疗保险=2149×2%=42.98,月住房公积金=月工资×5%。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月交纳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离退休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有关要求

1.迅速行动,理顺关系。接到通知后,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立即对本支部(总支)党员进行摸底,特别是要以行政关系为准,督促本单位调出、调入同志3月15前理顺组织关系。同时,要杜绝“口袋党员”,确保20__年新建台账人数准确无误。

2.严格标准,建立台账。各支部(总支)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对本支部(总支)的党员逐一进行认真核查,逐人造册登记,建立本单位20__年度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总支)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务必于20__年3月20日前交教育局党委办,同时缴纳本单位20__年第一季度党费。

3.完善管理,按时上缴。各支部(总支)党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特别是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登记薄》和《党费证》的登记填写及党费收缴票据的整理工作。今后,各支部(总支)上缴季度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一律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关于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五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六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xx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xx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及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直组字〔20__〕31号)文件要求,要求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开展自查。

2、建立月报制度。

3、党员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4、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须及时向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上缴党费。

5、对党费收缴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具体内容和详细要求见附件。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近日要将x年及20__年个人党费应缴数额,按标准进行重新核算,并及时将欠缴的部分补缴,x月30日前上交到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

从x年开始,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进行收缴,要求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各党支部要向局机关党费专户及时上交党费。机关党委将按季度向省直工委上缴党费。

要求各党支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中共xx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及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直组字〔20__〕31号)

2、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的通知》的通知(晋组明〔20__〕20号)

3、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数、党员数、党费有关情况月报表

4、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3号)

中共xx省中小企业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__年x月23日

关于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简短七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402536.90元,使用381826.40元,结存32457.79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117475.40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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