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校园研讨会心得体会报告 小学数学文化研讨会心得体会(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18:3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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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数字校园研讨会心得体会报告一

今天我演讲的话题是:“安全记心中”!

大人们常说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这我不是很明白!但我知道,我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小宝贝!他们关心我、爱我,我是他们的一切!所以,我要更加的爱护自己,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中!

记得每次出门,家人都会嘱咐我,路上小心!上学时,奶奶总领着我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外出游玩时,父母总是让我紧跟他们,不要走丢了;去奶奶家,他们也总是说不要玩水、玩火……我的安全总是记在他们的心中,现在我长大了,更要时刻把安全挂在自己心上!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几乎每天都要上学、放学,注意交通安全就显得更为重要!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现在,我把一些交通常识编成了一首小歌谣:

小朋友,要注意,安全行走莫打闹;

放缓步,靠右行,车辆驶过要躲避;

过马路,左右看,人行横道脚下踩;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最后,我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安全一生!

2022数字校园研讨会心得体会报告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同学们:

当我们朝气蓬勃,肩负希望,怀揣理想,行走于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时,是否注意到交通线上隐藏的危险呢?一组组惊人的数字、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一个个载着锥心伤痛却又一去不返的年轻生命,这一切的矛头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共同的事实;不遵守交通法规即是不珍爱自己的生命。

我们拥有年轻的身躯、远大的志向,却往往会忽略交通安全这种“小事”。据统计,20xx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23.9万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2125人受伤,平均每天死亡200多人。这一个个惊人的数字时时刻刻警示我们: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亲爱的同学们,请珍爱生命,为自己,为家人,为爱我的人,为我爱的人,因为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我们多么希望生活的每一天都五彩缤纷,每一天都能成为美好的记忆,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在此特向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崇尚守法的交通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和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车、走路。

二、崇尚礼让的交通行为。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自觉养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相互礼让的良好习惯。

三、崇尚文明的交通行为。坚持做到,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乘坐公交车排队上车,不在车厢内随意丢弃杂物,不向车外乱扔杂物;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人,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崇尚模范的交通行为。行车走路,遵章守纪,争当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以自身良好的素质感染和带动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信号、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营造“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五、崇尚安全的交通行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 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所有人应尽的义务,是我们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法规,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我们相信:人人文明一小步,社会前进一大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创造文明、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2022数字校园研讨会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差异优势,促进双方的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本协议第1条所列授权影视作品《》等(后简称:授权影视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一事,具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授权作品

甲方合法拥有授权影视作品之版权并依法可以转让,或经过版权持有人之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版权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事宜,现甲方同意将授权影视作品之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著作权授予乙方所有,上述权利是独家专有的,在授权期限内,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

第2条 授权事项:

2.1.甲乙双方约定授权地区为下列第2 项:

①全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③其他区域_____________

2.2. 甲乙双方约定的授权期限为下列第 项: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③授权期限为授权影视作品电视台首次播出之日起 年,待电视台首次播出时间确定以后,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首播时间以甲方最后通知时间为准 。甲方需向乙方开具电视台播出时间的证明书,以明确授权期限。电视台首次播出之后,乙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乙方仅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④第1条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所载期限。

2.3.授权权利种类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 、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

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乙方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

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所有权利乙方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乙方保证转授权的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应受到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的限制。

2.4.授权性质及范围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乙方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第3条 相关物料

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以下物料,所有权利文件必须是原件或是国家公证机关提供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文件:

①甲方资质文件: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②前期版权文件材料:授权影视作品《发行许可证》(或《制作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以及上述证件上该节目的出品方和合作方出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③其他版权文件材料:播出节目带及合法出版物片尾署名为承制、摄制、制作、出品、联合出品、联合摄制等字样的单位或其他实际拥有版权单位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等

④宣传推广材料:授权影视作品的故事大纲;授权影视作品的宣传片或片花、拍摄花絮和导演/演员访谈资料等的影视文件(如有);

⑤授权影视作品内容及介质:

a.高清母带一套

b.其他数字介质:

介质提供约定: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播出带。

(介质请寄至: 收)

⑥其他资料:合法出版物(即音像光盘) 套(如有)。

⑦公证文件:②、③全部版权文件原件或文件公证件一式 套。

⑧授权书: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一式 份、上线通知书(见附件1)

第4条 授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该协议涉及的授权使用费用共计为人民币 整(¥ 元)(单集 元,共计 集。最终确定集数以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为准,若集数有所变更,乙方将按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支付授权使用费用,双方于最后一笔授权使用费支付时核对计算,多退少补);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的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4.2.甲乙双方商定,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各自的收入分别缴纳各项税金。介质内容压制,版权文件公证费,物料快递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支付方式,共分为 次:

乙方应在收到首款发票及第三条所列物料①②的扫描件及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笔款发票及物料③④⑤⑥⑦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物料不齐全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笔款发票及物料⑧,且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卫视频道开播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整(¥ 元)。

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节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和所有法律责任,保证拥有的授权影视节目获得所有的、必须的授权,保证授予乙方的权利是独家专有和有效的。

5.2.甲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提供给乙方授权影视作品完整足够的权利证明文件供乙方核对确认;若甲方拒绝提供、提供不全,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付费用及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3.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抵押、转让或许可使用本协议授予的权利。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除由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外,并由甲方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收益,也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4.如因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瑕疵或其信息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以及违法和违规原因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其他方投诉指控侵权,提起诉讼、仲裁,向权利机关举报致使乙方遭受审查或质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自付费用直接与该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罚款等),可能的全部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证不使乙方遭受实际损失。

5.5.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保证甲方以及授权影视作品的任何权利人都不会追究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第三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与授权影视作品相关版权内容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5.6.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来审查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利证明,如果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对于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提出质疑(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甲方将自行承担由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5.7.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取得了相应许可手续,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电信、大众传播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允许发行和传播;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影视作品本身,以及logo、赞助商信息、广告、材料等)中不包含任何形式的色情、反动、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所禁止的内容,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进行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对于甲方客观上未通过审批取得制作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的授权影视作品,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相应合作,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相应授权影视作品的款项。对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纠纷、经济损失等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全处理和解决该等纠纷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开支且不应为此增加乙方的任何负担和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以使乙方免受损害;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8.甲方应当最迟在本协议签署时向乙方提供全部授权影视作品清单和明细,甲方保证所提供授权影视作品的艺术完整性且格式和质量均符合乙方操作经营要求。乙方收到授权影视作品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退换,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在授权期限中顺延。甲方须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品质予以保证。在播放前后或播放过程中,若发现品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花屏、声音不同步、字幕声音不同步、爆音、文件有损坏、节目不完整等),甲方有责任立即协助乙方解决并负责为乙方免费退换。若有特殊原因,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妥善处理。

5.9.就该剧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正面的宣传支持与配合,并在甲方的宣传计划中适当体现乙方及乙方logo。

5.10.甲方承诺并保证: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平台为 电视台 档,首播时间不晚于 年 月。若首播平台有变化,则甲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播放平台仍为同级别卫视。如果乙方不接受首播平台及档期变更,可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要求终止协议的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6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拥有和保障本合作的网络渠道资源,并保证相关网络资源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能及时获得授权影视作品的使用收益。

6.2.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若发现第三人有非法发行或使用授权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侵权行为的,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采取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获得索赔,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侵权方进行证据保全、发函警告、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及刑事控诉等。

6.3.乙方出于推广、宣传以及广告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影视作品”中加入、插播、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赞助商信息、logo等在内的相关音视频信息,并使用剪辑后的片断以及对授权影视作品进行广告招商活动。乙方不得更改乙方作品中已经形成相关主体的署名权等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所做的剪辑、调整、编排与更新不得歪曲、影响原作品效果。

6.4.乙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总授权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协议总额的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不在此限。

6.5.乙方网络发行时间,甲方对乙方播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播出方式约定”上传和播放该授权影视作品。

第7条 保密、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永久,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7.2.商业秘密之披露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①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②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③应有权主管机关的要求,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保密事项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7.3.以上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7.4.乙方保证严格遵照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

7.5.乙方确保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的完整性,但为本协议履行而为之宣传目的的方式,包括剪辑片花,将全剧分成几段不在此限。

第8条 禁止商业贿赂

8.1.甲方不得向与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8.2. 甲方不得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安排可能影响公正签订和/或履行合同的任何活动。

8.3.甲方给予乙方的折扣均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外,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返回折扣、劳务费或信息费等。

8.4.上述行为或类似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乙方造成实质性损害,乙方可解除合同,停止所有向甲方的付款,还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金额的双倍进行赔偿。如因此给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甲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

8.5.甲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向其索要商业贿赂,应及时向乙方投诉,不得隐瞒。

第9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

9.1.保证甲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9.2.为签署本合同,甲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就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获得该剧各原始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

9.3.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料都是有权提供,真实,没有权属争议的。甲方并对乙方提出的打击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协助要求尽最大可能予以配合。

9.4.甲方保证乙方不因使用其提供的所有物料而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权利。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9.5.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第10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

10.1.保证乙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10.2.为签署本合同,乙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

10.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乙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10.4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不会利用甲方影视剧从事非法宣传活动或在非法网站上传播,并对乙方授权各方产生的侵犯甲方权利的侵权行为及违反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1条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11.1.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应乙方要求,双方一致同意相互协助,积极配合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动。

11.2.乙方作为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对侵害本剧网络信息传播权的第三方,当然的有权独家以自身名义采取下列行动:

①调查取证,进行证据保全;

②以各种合法形式警告侵权人,与侵权人协商停止侵权、进行赔偿等事宜,并有权决定和享有赔偿数额;

③通过司法程序(包括民事起诉、上诉、执行、申请证据或财产保全及刑事控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侵权事件,根据司法处理结果获得并享有各项赔偿;

④为制止侵权出具各类法律文件。

⑤为制止侵权而采取的其他必要合法的措施。

11.3.授权期限:对于在授权期限内已经开始,到期后尚没有结束的维权案件或事务,乙方仍可以继续处理案件或事务至结束。

11.4.保守秘密:为保证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将另一方进行的任何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讯息、计划、步骤、行为)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1.5.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费用和收益:除双方明确约定外,乙方承担制止侵权的费用,享有制止侵权的收益。

11.6.就任何第三方侵犯乙方本合同下的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权工作,并且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12.2.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之外,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自守约方发出停止违约行为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不停止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合同解除,解除合同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国家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它事故。

13.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依乙方未使用授权影视节目所占期限比例退还乙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13.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或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应证明,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13.5.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14条 协议的终止

14.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或违反其中的保证、承诺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本方的原因须提前终止协议,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如双方一致同意,可共同协商解约赔偿金额,否则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协议;

14.3.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协议双方仍应遵守履行。

第15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处理的部分外,协议的其它部分须继续执行。

第16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协议及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6.2.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补充与细化,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附件清单:

1)授权书(附件1)

2)版权证明文件(要求见条款3的要求)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书

授权人 系作品的版权人,现授予被授权人 有限公司在行使以下授权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一、授权作品:《 》,相关信息见下表:

二、授权权利:

1、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向公众传播权,指基于公众接收信息为目的,以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网络或类似技术设备,藉声音或影像向公众传达著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2、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被授权人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领权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就本条权利转授权之权利(包括领权方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3、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1、2条权利被授权人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三、授权类型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授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被授权人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被授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被授权人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被授权人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四、授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五、权利限制:

年 月 日之后,被授权人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被授权人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授权方特别声明:授权人保证完全拥有授权影视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权利以及转授权权利。如授权人不拥有或不完全拥有授权作品的上述权利而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与被授权人无关,由授权人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

20 年 月 日

附件二:

《 》上线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于 年 月 日在 电视台点开始首播,根据合同约定,贵方有权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行使作品《__________________》的著作权。

甲方

年 月 日

2022数字校园研讨会心得体会报告四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 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公司)签发的网上凭证,是为身份确实、资信可靠的个人、单位和服务器等在网上进行安全电子交易、安全电子事务处理等提供的一种身份认证。凡企业、机关团体、行政事业等单位、个人和服务器数字证书申请人(以下简称证书申请人)均可向电子商务公司的业务受理审批单位申请领用数字证书。为了保障数字证书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维护 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的合法经营权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电子商务公司的权利与责任

(1)电子商务公司发放的各类型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身份、加密数据、保证网络安全通讯,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若证书申请人将其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电子商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电子商务公司委托各受理审批单位进行证书申请人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证书制作等工作。证书申请人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各受理审批单位的规程办理手续。电子商务公司在网站上公布所有受理审批单位的地址。在通过受理审批单位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证书申请人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以及该证书的存储介质。

(3)电子商务公司及其受理审批单位在进行身份认证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电子商务公司的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电子商务公司设备故障、线路中断,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电子商务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4)电子商务公司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操作失败或延迟承担任何损失、损害或赔偿责任。

(6)随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公司有权要求证书申请人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证书申请人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电子商务公司更新证书,若逾期证书申请人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证书申请人自行承担。

(7)由于身份认证差错,造成证书申请人或他人损失时,电子商务公司负责赔偿责任。

(8)证书所有权属于电子商务公司,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商务公司有权主动废止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由于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收到;?证书持有者已经不能履行或违反了其他协议、法规及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他情况。

2.证书申请人的权利与责任

(1)证书申请人必须按照电子商务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如实提交各种申请材料,如实填写证书申请表格。证书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证书申请人在身份审核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电子商务公司签发证书错误,因而造成损失时,由证书申请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3)证书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公司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证书申请人应当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如遇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电子商务公司或其受理审批单位办理挂失/报失,并配合调查。

(4)如发生第

(3)条情况,或者证书申请人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审批单位申请报失数字证书。报失手续遵循电子商务公司的规定。电子商务公司在接到受理审批单位的报失申请后,在24小时内废止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证书申请人应当承担在数字证书废止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5)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1年或2年。证书申请人必须及时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电子商务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证书申请人负责。若证书个人的住址、电话等联系方法发生变动;单位的法人、网站等发生变动,应立即通知电子商务公司。因证书申请人信息发生变化且未及时通知电子商务公司更新证书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证书申请人自行承担。

(7)所有使用证书在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均视为证书申请人所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证书申请人负责,证书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8)证书申请、废止、更新等的审核权在电子商务公司,证书申请人必须按照电子商务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按期缴纳相关费用。

(9)如果证书申请人死亡或单位停业或解散时,若证书申请人是单位的,则其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申请表格存根,向电子商务公司请求报失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如果数字证书申请证明遗失,凭法律效力证明废止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废止前产生的一切行为。

二、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证书申请人、受理审批单位与电子商务公司三方各保留一份,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证书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时,电子商务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证书申请人。

3.本协议书的解释、修改权属于电子商务公司。协议书解释、修改并正式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证书申请人如果无异议,则视为同意;如果有异议而因此需要报失证书的,应该向电子商务公司提出。电子商务公司将本着“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竭诚服务,维护证书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争议解决双方对本协议书之规定发生争议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四、附则

1.各类证书的申请表、更新表、报失表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证书申请人在递交数字证书申请表之前,须首先阅读本协议书条款。若申请人不接受本协议条款,则数字证书申请将不予受理。

证书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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