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作风顽疾视频心得体会范文 作风建设视频心得体会(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17:4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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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整治作风顽疾视频心得体会范文一

开展随礼风问题专项整治要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为指导,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具体规定为切入点,坚决刹住干部和公职人员随礼风的问题,减轻干部群众的沉重负担,在全社会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推进xx的建设步伐。

主要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重点是局(科)级干部。

1、严禁党员干部借过生日、工作变动、职务升迁、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学习考察等名义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2、严禁党员干部借父母花甲及子女满月、百天、周岁、升学、参军、出国等名义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3、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个人事宜,严禁党员干部利用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便利条件、财务、车辆操办个人事宜。

4、严禁党员干部在操办婚庆丧葬事宜时,以任何形式向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以及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放邀请,严禁接受上述单位、人员的礼金、礼品。

5、严禁党员干部参加违规操办的婚庆、丧葬等事宜的酒席及活动并随礼金。

6、严禁变相操办个人其他事宜并借机敛财。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通过xx电视台大力倡导专项整治随礼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和公布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党和政府形象,转变社会风气。

第二阶段:执纪监督,严肃查处。

要紧紧抓住结婚高峰期等易出现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把发现问题、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以党员领导干部为监督重点,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处并通报一批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核实数据、统计汇总。

做好专项整治成效的统计和汇总工作,用具体数据和建立的规章制度体现整治成效,做到立竿见影。

1、在全市开展随礼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给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

2、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扩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形成有效威慑。

3、各相关部门、单位,尤其是市电视台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客观如实的进行报道、通报,既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又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要强化舆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正面引导,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新整治作风顽疾视频心得体会范文二

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的现状,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积极营造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整合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力量,在城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今年年底。

二、整治区域: 1.城区主干道:东风路、人民路、大庆路、洪泽湖大道(东九道)、太湖路(东十一道)、千岛湖路(东十道);

2.重点区域:县医院、中医院、华润苏果超市、大润发超市、农商行、洪泽湖影剧院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 1.对违法经营、非法载客车辆依法予以取缔;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反禁行规定上路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客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法生产、改装、拼装和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

3.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未年检上路行驶。

4.机动车遮挡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假牌套牌,逆向行驶,随意停车、掉头。

5.行人、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6.混凝土作业车、渣土车、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时间驶入城区道路。

7.电动三(四)轮车在城区淮宝路、淮宝西路(东七道)以南、浔河路以北、渤海路(东七街)以西、总渠路以东区域内通行。

8.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乱停乱放。

9.占道经营,违规从事商业促销活动等。

五、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者,县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洪 泽 县 人 民 政 府

20xx年5月14日

最新整治作风顽疾视频心得体会范文三

为切实搞好城乡环境整治与建设工作,有效改善城区市容市貌,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一)蓝田市场、三角坪市场等城区农贸市场的内外秩序,包括规范整顿市场内所有经营区域、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的经营秩序,取缔市场周边的马路市场。

(二)取缔城西农贸市场(新建蓝溪桥市场)周边的马路市场:东至文艺路与中山前街交叉口,西至红旗路,北至新建街,南至光明街老电影院。

(三)取缔新建街进口、蓝溪桥周边路段、一中门口、老干路入口、文达湾、商园街等处的临时农贸市场。

二、清理整顿对象

(一)占街占道经营的摊点摊担和无证经营的摊点门面;

(二)超范围、超高度摆摊设点或占用公用场地摆放商品的经营行为;

(三)乱停乱放、流动经营和长时间占用公共通道装卸货物的行为;

(四)乱扯棚布、乱搭棚架妨碍公共通道正常使用的行为。

三、清理整顿要求

(一)所有清整对象必须在20xx年11月20日前自行整改,原马路市场和临时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可就近进入蓝田市场、三角坪市场、城西农贸市场、六亩塘农贸市场经营。

(二)凡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的,由市场管理单位按划行归市的原则妥善安置,市场管理单位须严格依法予以管理并提供必要服务。

(三)市人民政府将于20xx年11月21日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凡未自行整改到位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清整行动的开展,否则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二oxx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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