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优质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7 22: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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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得体会中,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之处。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做虚假夸大或夸张的描述。以下是一些对于写心得体会有帮助的指导和建议,供你参考学习。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足,必须始终注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但是,如何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呢?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质量奖惩制度。本文将就如何建立和完善质量奖惩制度进行探讨,并分享在实践中的体会和感悟。

第一步,确定制度的目标和范围。企业需要明确质量奖惩制度的建立目的,以及适用范围,以便后续安排具体细则。

第二步,制定具体细则。细则应该包括奖惩的标准、奖惩的金额或物品、奖惩的程序、奖惩的执行机构等等。

第三步,公示制度并宣传。公示制度可以让员工更加明确区分工作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并鼓励大家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奖励。

第三段:具体实践中的体会和感悟。

在之前的工作中,本人实施了一项奖惩制度,虽然并不完美,但是收到了一定的效果。首先,制度公示让员工对于业绩和质量的重视度提升,不同岗位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其次,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在制度的刺激下,员工对于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显著提升。不过,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制度的奖励和惩罚力度需要适当,过强或过弱都会影响其实施效果。因此建立完善的制度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制度本身虽然重要,但是要发挥它的作用需要在具体实施中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制度公开透明,所有人都能了解其中的细则和规定。

第二,奖惩要讲求公正,不偏不倚,避免主观性和私人色彩的干扰。

第三,奖惩要及时到位,尽可能令员工能够感受到对他们努力付出的认可和对工作质量的重视。

第五段:总结。

质量奖惩制度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和员工积极性,但是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需要注重细节和方法。企业要持续优化制度,逐渐实现使制度更加公开透明、奖惩更加公正、奖惩更加到位的目标。在实际执行中,也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成本,从而更好地促进工作的推进。因此,建立好的质量奖惩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__年春季执行。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xx年春季执行。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在如今的市场竞争中,质量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基石。为了激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不少企业采取质量奖励办法来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消除员工的不良竞争心理,还可以激发企业持续改进的动力。而我所在的公司也实行了质量奖励办法,通过参与其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质量奖励办法的积极影响和经验启示。

第一段:简要介绍。

质量奖励办法是近年来越来越受关注的一种激励手段,其作用不仅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更是为了促进全员质量意识的树立和落地。我所在的公司也推行了质量奖励办法,员工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加了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在这个过程中,我汲取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提升质量意识和积极性。

质量奖励办法可以有效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在我们公司推行质量奖励办法后,员工们开始主动关注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大家积极参加品质改进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不断熟悉和掌握新的工艺和技术。同时,每月进行评比,能够看到质量好的产品出现的频率明显增加,员工们的积极性也进一步激发。这种竞争机制使得员工们争先恐后地追求卓越,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第三段:促进创新和持续改进。

质量奖励办法还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持续改进。在赢得质量奖励的过程中,员工们通过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不断思考如何改良产品和流程。他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创新点子,通过实施这些改进措施,公司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一些瓶颈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同时,质量奖励办法还通过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鼓励他们主动参与到创新的过程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了宝贵经验和建议。

第四段:构建和谐的团队合作关系。

质量奖励办法还可以促进团队之间的合作和协作。在竞争中,员工之间相互切磋,促进了技术和经验的交流。有时候,团队需要合作来解决一些问题,大家通力合作,共同攻克难关。每个人都知道只有通过团队的合力才能取得好的成绩。在这个过程中,员工之间更加相互信任,团队凝聚力增强,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质量奖励办法有许多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评比标准的制定需要更加精细和公平,避免出现评价偏差和主观判断。其次,奖励机制应该更加公正和透明,避免只关注结果,忽视了过程和个体的努力。最后,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质量奖励办法,以适应市场和员工的需求。

总结:通过质量奖励办法,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然而,质量奖励办法也需要不断改进和优化,以确保评比标准的公正性和奖励机制的公平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质量奖励办法的最大效用,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质量奖惩管理是公司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质量奖惩制度有助于鼓励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公司的管理过程中,员工一方面需要不断努力以满足公司的质量要求,另一方面,公司也要为员工提供符合其贡献的合理奖惩制度。本文突出了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并向读者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即制定奖惩基准、规范奖惩流程、注重奖惩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着重于人性化管理、明确奖惩的种类和具体操作。这些内容合理而严谨地构成了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核心,不仅能够鼓励员工减少失误和提高工作质量,同时也能够使公司的质量标准变得更加明确和客观,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

在实践中,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取决于领导和员工的共同积极性,企业领导应该对奖惩制度保持高度的信心和严格的执行,同时员工也应该主动遵守奖惩制度,努力达到公司制定的质量标准。通过实施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员工意识到只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按照制定的标准,才能获得奖励,以此不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同时,对于缺乏工作热情或者出现不规范的工作行为的员工,奖惩制度也给予了准确的鼓励或警示,从而促进了员工的行为调整和职业发展。

第四段:应注重人性化管理。

在制定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时,人性化管理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企业领导应该关心员工的职业发展、工作心理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特别是在面对高温、劳累等特殊工作环境或者其它突发事件时,更需要企业领导加强人性关怀。企业应该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安全保障,这是切实维护员工权益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五段:结论。

质量奖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实施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意识和工作质量,优化公司的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形象。当然,企业在实施质量奖惩管理时也应该注重人性化管理,积极关注员工的需求和感受,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和成就。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六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统考科目科任教师30元。

3、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平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班主任奖:班级优生数每增加一人奖励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二、惩处1、每拉大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惩科任教师20元。

2、每减少一名优生,惩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并在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中一票否则。

3、位次后退一位惩科任教师100元。

三、县抽考奖惩:单科排位倒数第一至第四的,分别惩300、200、150、100元。进入中游及以上的,奖励200元,进日全县前十五名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五、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六、本制度从20xx年秋季执行。全部采用20xx春季期末考试基础数据。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七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7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5年9月14日。

第一条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荣誉。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数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的评选遵循申请自愿、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质检总局)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质检总局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称评选表彰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和监督工作。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承担评选表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三)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第九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二)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条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在获奖后五年内,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第十一条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工作主管部门;

(二)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三)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等。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工作主管部门、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等应当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工作主管部门、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同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从以下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主体资格;

(二)申报渠道;

(三)申报程序;

(四)材料规范。

第十五条质检总局应当及时征求相关部门对初步审查结果的意见。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涉密事项,在适当范围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质检总局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和相关部门对初步审查结果的意见,形成中国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未予受理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质检总局向接收其申报材料的单位说明理由。

第三章评选表彰第十七条对予以受理并通过公示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组织成立材料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投票产生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和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

第十九条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经质检总局核定后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组织成立现场评审组,对通过公示的中国质量奖候选组织和个人开展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第二十一条已进行现场评审的中国质量奖候选组织负责人就质量管理创新情况进行陈述答辩,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打分。

第二十二条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结果形成评审报告,评选表彰委员会予以审议,投票产生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

第二十三条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建议名单经质检总局核定后向社会公示。第二十四条质检总局对通过公示的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第二十五条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由质检总局颁发获奖证书并组织表彰授奖活动。

第四章监督。

第二十六条监督委员会对中国质量奖评审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建议有关单位给予处理。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中国质量奖评审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监督委员会投诉举报,监督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八条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人员与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监督委员会对回避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主动提出回避的人员可以提出回避建议。

第二十九条接受中国质量奖现场评审的候选组织和个人,对现场评审人员和参与现场评审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纪律作风进行评价,并反馈监督委员会。

第三十条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主动申明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保守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第三十一条对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取消其五年内申报中国质量奖的资格。对已经授奖的,撤销奖励,公开通报,并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获奖组织和个人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撤销奖励并公开通报。

第三十三条申报材料接收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获取中国质量奖的,暂停或者取消其申报材料接收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参与中国质量奖工作的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异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有异议的,可以向质检总局提出。

第三十六条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应当以实名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注明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七条质检总局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异议,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八条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质检总局进行异议调查,不得推诿和延误。质检总局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异议调查。

第三十九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异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八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责任感,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5、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产经理、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6、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6.1.1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6.1.2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6.1.4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6.1.5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6.1.6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6.1.7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6.1.8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6.1.9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0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1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6.1.12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6.1.14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6.1.15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6.1.16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6.1.17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形,造成损失的。

7、奖励细则。

7、1作业员的奖励。

奖励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7.1.5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进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7.1.6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2品管员的奖励。

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奖励20—50元/次。

—50元/批。

7.2.4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7.2.5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3班组长的奖励。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

7.3.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7.3.3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8、1作业员的处罚。

8.1.1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艺文件和图纸要求生产的,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3生产产品质量异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现象5件以上为异常),直接作业者罚10元次。

8.1.4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特重大品质异常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罚50元/次。

8.1.5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罚100元至500元/次。

8.1.6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8.1.7生产工序间未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罚20元次。

8.1.8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9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次。

8.1.10因错点、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罚20元/次。

8.1.11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2品管员的处罚。

8.2.1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8.2.2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8.2.3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批。

8.2.4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3班组长的处罚。

8.3.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任,并视其情节扣罚30—200元。

8.3.3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提高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1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孟津县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孟津县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县长质量奖为奖,每不超过3个,当年申报企业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五条每年年初,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县长质量奖的评选1。

行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设立孟津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评委会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质量兴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孟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县长质量奖的评选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评委会职责:

(一)组织、推动、指导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研究决定县长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

(二)修改、完善和审定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和工作规范;

(四)决定拟奖企业名单。第八条评委会办公室职责:

(四)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五)组织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审;

(六)提请评委会审议县长质量奖评审结果,确定获奖企业名单;

(七)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组织开展广泛的交流学习活动;

(八)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持续不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和取得进步、规范荣誉的使用。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孟津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四)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3。

(六)获得县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四)近5年内国家、省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五)近3年内参加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六)近3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标准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部分,各部分的每个条款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分值,按标准量化评分。县长质量奖逐步引入顾客满意度指数(csi)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为保证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拟定推荐标准,以保证县长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县长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企业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顾客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委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每县长质量奖评审前,由评委会办公室在县级主要媒体、网站上发布本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公告。

第十五条符合申报规定的企业,应根据本县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向评委会办公室索取申报表,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经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

第十六条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由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提交相关专家评审组。各专项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综合排序,提出县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候选名单,提交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并研究确定拟奖企业名单。

交评委会审查。

第十八条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拟奖企业名单,报分管副县长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孟津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向获奖企业颁发县长质量奖奖牌、荣誉证书。

第六章奖励及经费。

第十九条县政府对本获得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被评为国家名牌产品,奖励企业10万元,被评为省级名牌产品,奖励企业3万元。

第二十条县长质量奖的奖金和评审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当年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同时获得中国名牌、省名牌、省驰名商标、标准化实施战略和农产品博览会奖励其中之一或多项的,执行最高奖励。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县长质量奖有效期为4年,期满可重新申请。第二十三条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将“孟津县县长质量奖”字样在其广告、包装、使用说明书、铭牌上使用,但必须标注有效期。

第二十四条建立获奖企业的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

第二十五条县长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企业的质量持续6。

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及对质量持续改进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等,不得挪作它用,评委会办公室对获奖资金的用途予以监督。

第二十六条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县长质量奖荣誉的企业,评委会办公室可提请县政府批准决定撤销其县长质量奖称号,收回奖牌、荣誉证书,追缴奖金,并予以曝光。

第二十七条在县长质量奖有效期间,企业出现用户或消费者投诉、重大质量事故、国家或省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评委会办公室查证,并根据情况报县长质量奖评委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处理,情况严重的由评委会撤销其荣誉称号。被撤销县长质量奖的企业,5年之内不允许申报县长质量奖。

第二十八条承担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保守申报企业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第二十九条评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孟津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津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

作为一个公司,拥有一套合理的质量奖惩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稳定性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一奖惩制度中,优秀的员工将会赢得公司的认可并获得奖励,而一旦出现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则会被处以相应的处罚。我在长期的实践与体验中认识到了质量奖惩制度的重要性,并且目睹了它能够带来的巨大效果。接下来,本文将就此主题进行探讨和体会。

第二段:奖励。

在质量奖惩制度中,奖励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奖励能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动力,让员工更加投入到工作中,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制定合理的奖励机制,公司能够识别出那些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并给予适当的奖励,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和能力能够获得公司认可。例如,公司可以给与表彰、奖金、晋升等奖励,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的工作。

第三段:惩罚。

与奖励相比,惩罚的作用显得更加严肃和严格。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必须采取果断的惩罚措施来解决问题并严肃处理。惩罚的作用在于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让员工明白自己的失误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企业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不同的惩罚措施,如口头警告、工资减少、停职等等,以表明公司对于质量问题的态度。

第四段:作用与效果。

质量奖惩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企业的管理和奖励机制,更能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通过奖励和惩罚,企业能够发现并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员工,同时也能发现并避免各种潜在的问题和危机,建立出一套高效的质量控制机制。实践表明,合理的质量奖惩制度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更可以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第五段:结论。

通过对质量奖惩制度的体会与探讨,我们不难发现,该制度确实能产生许多积极的效果,对于企业和员工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可以预见,未来质量奖惩制度将会越来越被各行各业广泛使用,以更加高效地为企业和员工服务,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积极参与其中。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一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xx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xx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二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国家质量奖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性质)国家质量奖是政府奖励,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质量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法人,是企业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奖励设置)国家质量奖为奖,每年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总数为六个,其中,小企业一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第四条(奖励原则)国家质量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

(二)企业自愿申请;

(三)评审、监督、决定相分离。

第五条(获奖者的社会责任)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有责任介绍其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公开卓越绩效活动的有关资料(商业机密除外),促进其他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带动我国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管理机构及职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成立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能:

(一)审议并通过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

(二)聘请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三)审议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报告;

(四)作出授予国家质量奖的决定。

第七条(办事机构及职能)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相关交办事务。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

(二)建立质量奖评审专家库,聘请评审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三)制定质量奖评审工作计划和方案;

(四)承担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评审机构及职能)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在质量奖评审专家库范围内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奖工作结束,评审专家委员会自动解散。

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国家质量奖的评审;

(二)撰写评审报告;

(三)向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

(四)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监督机构及职能)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应当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和法律专家参加。评奖工作结束,评审监督委员会自动解散。

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国家质量奖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撰写监督报告;

(三)向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审的监督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十条(机构人员)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交叉任职,不能与申报企业有任何利害关系。

第三章程序。

第十一条(申报条件)申报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质量战略方针,有健全的质量管理、质量责任、质量教育制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相关记录真实、完整。

(二)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并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实际成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掌握产品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及经营业绩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四)近五年未发生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重大事故,在国家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二条(评审依据)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为基础制定,并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十三条(评奖公告)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八月在有关媒体、网络上发布公告,启动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申报期间、申报方式、申报材料)九月至十月底,企业可以通过推荐或自荐,申报下一的国家质量奖。

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质量奖申报书;

(二)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三)相关证明性材料。

第十五条(推荐)企业可以向下列推荐机构申报国家质量奖: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质量主管部门;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的相关工作部门;

(三)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学会。

十一月至次年一月,推荐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不超过二个候选企业,报送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自荐)企业自我推荐,可以直接向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第十七条(书面评审)次年二月至三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量奖评审专家根据评审规则对被推荐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由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告知申报单位。

第十八条(现场评审)次年四月至六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量奖评审专家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书面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第十九条(评审报告)次年七月至八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的情况,提出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建议名单,报送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

第二十条(评审监督)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评审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根据监督情况撰写国家质量奖监督报告,提出对评审工作的意见,次年七月,报送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决定获奖名单)次年八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和监督报告的意见,决定国家质量奖拟获奖企业名单,在媒体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企业名单。

第二十二条(颁奖)次年九月后,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对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进行表彰,颁发国家质量奖奖杯、证书。

第二十三条(工作期限的延长)出现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所规定工作环节的办理期限。第二十四条(社会公开)国家质量奖的推荐、评审、监督、决定机构(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避免重复获奖)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在获奖后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质量奖。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称号使用规则)获奖企业对外宣传获得国家质量奖,必须标明获奖,但不得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

第二十七条(材料的真实性)企业对其提供的国家质量奖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八条(相互监督)接受评审的企业对评审人员的工作质量、纪律作风进行评价,并反馈评审监督委员会;评审人员对企业接受评审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反馈评审监督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保密)参与国家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保守在评审中掌握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三十条(回避)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与申报企业有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获奖企业对外宣传获得国家质量奖而未标明获奖年份,以及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企业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质量奖的,由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撤销奖励,收回奖杯和证书,并予以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再受理其国家质量奖的申报,并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以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国家质量奖工作机构的人员,取消其参与相应工作的资格。

凡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经费)国家质量奖评奖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所需经费通过向国家财政申请解决。

第三十五条(奖杯和证书)国家质量奖奖杯、证书的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并制作。

第三十六条(社会监督)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应当制定各自工作规则,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解释权限)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三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四

质量奖惩制度是一种能够激励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奖惩制度,它在提高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已经深刻地感受到了质量奖惩制度给我们工作带来的巨大帮助,下面我就来谈谈我个人对质量奖惩制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奖励的激励作用。

质量奖惩制度的基本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不断创新,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在我的工作中,奖励的激励作用非常明显。当企业对我们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奖金发放或者晋升时,我们会意识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被白费,会对以后的工作更加投入、积极。

第三段:惩罚的震慑作用。

时不时地,我们也会受到惩罚。比如说,如果我们的工作中存在较大缺陷,或者是个人的工作态度不佳,企业会对我们采取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这时候,我们就会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还有很多需要进步的地方,会在下一次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会时刻保持一种敬业、谨慎的工作态度。

第四段: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质量奖惩制度不仅仅在奖惩方面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在提升我们的整体素质上。企业设置的奖项,都会要求员工在质量、技能、学习等方面得到不断提升,从而达到提高自身和企业整体素质的目的。在我的工作中,每一次做好一项工作,都是对自身能力的提升,都是在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的过程。

第五段:总结。

质量奖惩制度在我的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让我深刻认识到,一个好的企业不仅要靠领导的决策,更要靠每个员工的积极参与。未来,我将继续发挥质量奖惩制度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自我的能力和素质,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我也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学习,不断改进和推动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为企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五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六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名牌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供给质量,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济宁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济宁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鲁政发„2016‟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济宁市市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每3年1届,授予为我市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长质量奖每届受表彰的单位不超过5家、个人不超过5名。

市长质量奖可以设提名奖,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

前款所称提名奖,是指当届经申报未获得市长质量奖的部分优秀单位和个人。

—1—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个人,是指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突出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注重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六条已经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市长质量奖;距上次获奖5年以上或具有重大科技创新或原创性发明、质量水平又有明显提升的,可以再次申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领导工作。主要职责是:

(二)审定并发布市长质量奖评审方案、评审通则、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

(三)指导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评审要求开展市长质量—2—奖评审工作;

(五)审议评审结果,向市政府提报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六)研究、解决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与市长质量奖评审、表彰、退出、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订市长质量奖的具体评审方案、评审通则、评审程序等;

(二)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承担市长质量奖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提出评审监督小组候选成员,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负责与受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协调、沟通等事宜;

(五)组织实施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的退出机制;

(六)组织典型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

(七)组织开展国内外质量奖评审标准和评审工作的跟踪研究。

第八条受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不得向申报单位和。

—3—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并承担因评审产生的技术和法律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市长质量奖评审方案,编制具体评审工作计划;

(三)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长质量奖评审结果。

第九条评审监督小组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新闻媒体、执业律师等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监督小组成员实行聘任制,对聘任期内的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评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市长质量奖推荐、评选和异议处理等工作;

(二)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监督情况;

(三)审议并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投诉、举报、调查等处理结果;

(四)对规范市长质量奖评选监督工作提出建议。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4—。

(一)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

(四)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六)近3年内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七)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十一条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和具备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等行业的单位积极申报。

第十二条申报个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二)在本市从事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七)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每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本届市长质量奖申报通知。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参照评审依据编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按时上报。

第十五条评审机构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质量奖评审方案、评审通则和评审标准,组织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

—6—评审过程接受评审监督小组的监督。

第十六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情况和评审监督小组的监督意见,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提交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七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市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经公示的拟奖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第五章奖励及经费。

第十九条市政府向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奖励50万元,个人奖励20万元。

市政府向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奖励20万元,个人奖励10万元。

第二十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不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奖励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市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市长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单位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标准制定、技术攻关、科技研发和人员培训、实验室建设投入和经验推广宣传等,不得挪作他用。

—7—第六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获奖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市长质量奖称号用于产品的宣传(如广告、包装、说明等),市长质量奖称号的使用不得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获奖单位和个人应不断追求卓越、创新实践、持续改进。

获奖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第七章评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参与评审的相关人员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应依法保守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严于律己,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审行为和评审结果。

第二十五条评审监督小组对评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对在评选活动中违反评审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参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事实情况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评审监督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人员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8—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市长质量奖标志、奖杯和证书,如有违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退出机制。

第二十八条获奖单位在获奖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的,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向社会公告。

(一)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荣誉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的;

(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并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五)工程质量发生重大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群众投诉查实的;

(六)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索赔,造成国家形象和产品信誉受到较大损害的;

(七)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技术落后于同行业水平,不。

—9—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

(八)经营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已经列入国家淘汰范围的;

(九)拒绝履行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十)未履行社会责任,引起社会公众谴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十一)被媒体曝光,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十二)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第二十九条获奖个人在获奖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的,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向社会公告。

(一)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荣誉的;

(二)违反政治纪律、廉政规定的;

(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并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五)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或技术成果的;

(六)违反基本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被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征信管理部门实施失信处罚的;

—10—。

(八)拒绝履行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九)因其他变化,已经不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

(十)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x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x年x月30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0‟4号)同时废止。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七

在经营管理中,提高产品质量是企业的核心任务之一。为了推进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企业需要实行一套严谨的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这里我将分享我在实践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时的心得体会,以期对大家的实践有所启示。

在企业管理中,实行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奖惩机制对于鞭策员工积极进取,在工作中不断追求进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质量意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反,如果缺乏奖惩机制,员工可能更容易产生“混日子”的想法,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能够帮助企业和员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企业制定相应的体系和制度,建立有效的管理框架。具体来说,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各种奖励和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和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惩罚机制,以推动员工遵守公司制度和规章制度,深入实施质量管理和市场经营。

在制定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前,需要对企业的现状、经营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必要的分析,才能更好的进行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的设计和实施。毕竟,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因此,公司需要深入了解员工实际工作情况和动机,制定符合实际的奖惩办法和机制,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和成果。

第四段:每一步都要严格执行。

实际实施中,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是一个需要执行的过程。要想让奖惩机制取得实际效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不断培训和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从而打造高素质的员工团队。

第五段:结语。

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在企业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稳步发展的必要手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各项制度的透明化、公正和严格执行。只有这样,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才能真正起到刺激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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