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诬告陷害案例心得体会总结 诬告和陷害行为 心得体会(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11:54:42 |
  • ZTFB |
  • 13页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部队诬告陷害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一

第一条 国防生认真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违反日常管理规定,情节较轻者,予以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条 实行根据国防生的纪律奖惩予以加扣分原则。

加分项目:连队嘉奖,大队通报表扬。

扣分项目:连队批评,大队诫勉谈话,期末民主测评较差。

第三条 在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日常抽考与各项理论考核中,不及格者扣除评比分。

第四条 各类、各级骨干认真履行职责、模范作用好、完成任务坚决,且年终测评为优秀的,予以加分。

第五条 着装、队列或军容风纪方面不符合规定,在各级检查中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六条 国防生违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 学习管理方面

第七条 获得国家和学校各类各级奖学金者予以加分。

第八条 通过语言类国家四、六考试者,予以加分。

第九条 不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日常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者,予以扣分。

第十条 各学期末专业(以个人成绩单生成课程为准)考试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三章 实践活动方面

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各项考核、比武、竞赛及活动,根据个人表现予以加分。

第十二条 大力支持连队及国防生大队新闻报道工作,稿件被各类报刊杂志录用者,予以加分。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取得一定成绩者,予以加分。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撰写专业学术文章,取得一定成绩,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予以加分。

第四章 内务卫生方面

第十五条 违反大队内务建设标准,在各级检查中存在问题者,予以扣分。

第十六条 内务标准高,卫生保持好,在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中,被大队表扬者予以加分。

第十七条 被大队评选为月份“内务标兵”,评选为“优秀寝室”内成员,予以加分。

第五章 军政训练方面

第十八条 国防生应遵守军政训练有关规定,认真积极参加军政训练,违反军政训练规定者,予以扣分。

第十九条 连队每天的早操、每周日组织的日常训练中,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事病假缺勤,予以扣分。

第二十条 无故或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由办公室组织的假期集中训练、野营拉练和新兵锻炼,且不能补训补练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一条 在办公室组织的年度军政训练考核项目不及格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二条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运动会或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军事竞赛,予以加分。

第六章 量化考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国防生在校日常管理量化工作在选培办的领导之下,成立由国防生大队长为组长,纠察队副队长为副组长,各连队副连长为组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国防生大队量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个人量化考评规则:

1、国防生个人每学年起评分为100分;

2、个人学年最后得分为该学年内加减分相抵后最终结果;

3、个人分数扣除10分及以上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上交书面检讨;扣除20分及以上者,全体国防生大会作个人检查;扣除25分及以上者,国防生大队进行约谈家长;扣除30分及以上者,取消该年度个人组织发展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参评学校各级表彰奖励活动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报考应届研究生资格;扣除4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差,予以警告处分,缓发当年度国防生奖学金;扣除5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不合格,予以留队察看处分,停发当年度国防奖学金。

4、个人学年得分作为年度奖惩依据。

第二十五条 国防生大队可根据此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由驻校选培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部队诬告陷害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二

珍贵的二年军旅生活已经结束,这里特此总结一下二年军旅生活的得失,回顾过去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我的业务成绩不是非常好,但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

首先是端正了学习态度,在我从青海分配到这里时,脑子里想的是好好放松从重压下解放出来的自己,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机务部队不仅不可以有丝毫的放松仍需要努力认真的学习。

其次是极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由于军旅的授课已不再像高中式的教育,而是一节课讲述很多知识,只靠课堂上听讲是完全不够的,这就要在课下多加练习以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须自己钻研并时常查一些相关的业务资料,日积月累,自学能力得到了提高。

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正确的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要像学好只埋头苦读是不行的,要学会方法,做事情的方法,古语说的好,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学会“渔”,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止是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能较快速的掌握航空雷达技术知识,我认为这对于我在部队吃这碗饭很重要。

在学习知识的这段时间里,我更与老同志们建立了浓厚的战友情谊。老同志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体会了学习的乐趣。我与身边许多战友,也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关系,互帮互助,克服难关。现在我已经是军旅第三年啦,正在做着我以后的军旅设计,更是锻炼了我的动手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另外,我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在二年军旅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二年中,我读了一些名著和几本完善人格的书,对自己有所帮助,越来越认识到品行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之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循他。

平时有爱战友,尊师重道,乐于助人,回顾二年,我很高薪能在战友有困难的时候曾经帮助过他们,相对的,在我有困难的时候我的战友们也无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对于我的师傅、老同志的帮助,我一向是十分敬重的,因为他们在我彷徨的时候指导帮助我,如果没有师傅、老同志的帮助,我可能不知道何去何从,我现在领悟到,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这整个社会的责任,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的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起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军旅二年,我的社会实践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我参加了不少的大型军事演习并做过一些社会小实践,参加演习活动认识到了更多的战友,也增加了渔其他战友之间的交流和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

关于部队诬告陷害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部队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前几天指导员点名时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能脱岗漏岗,可我却没有把指导员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指导员说的话,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指导员的不尊重。应该把队领导说的话紧记在心,把部队的条令条例紧急在心。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连队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连队的管理制度.在战友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战友的效仿,影响连队纪律性,对部队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队领导也是一种伤害。每一个领导都希望自己的战士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连队有一个良好形象。一个良好的连队制度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连队的良好制度,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战友都这样犯错,那么连队早就乱套了,对于我违反条令条例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我今天座岗时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队领导给予的处理。

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指导员对于我的脱岗行为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军人,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学习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我对此很惭愧。

相信队领导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对领导和战友们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队领导和战友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队领导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此致

敬礼

检讨人:某某

关于部队诬告陷害案例心得体会总结四

尊敬的领导:

三天来,经过指导员和排长的耐心启发教育、班里同志的热情批评帮助,又经过自己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一些认识。我觉得继续采取歪曲事实、抵制批评的做法是十分恶劣的。我决定如实地向领导说明事实真相,检查自己的思想,既教育自己,也可以使别的同志引以为戒。

我为什么会犯这种错误呢?经过再三反省,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我从小受祖父祖母和父母宠爱,在家里和邻居间,总爱强词夺理。谁都见我让三分。母亲还常教我:“别人骂你一句,你就可以打他两下。如今老实人急吃亏!”我觉得她讲得有理。后来无论在学校里、在街道上还是到了部队,从来不想当吃亏的老实人。这次我拿郝兴贵生理上的缺陷取外号,本来是不尊重别人人格的、不道德的行为,亏了理。但自己还要大打出手,还要“沾便宜”,就导致了重大的错误。

二是我不认真学法,致使法制观念十分淡薄。虽然这些年在中学和部队都进行了法制教育,但我从来没好好听过课。总认为自己不去犯法,学法干什么?结果排长说动手打郝兴贵是违法的,我却认为同志间打架是常有的事,不要用“法”吓唬我。

三是我思想上从来不去想应该怎样尊重别人。入伍前连对父母、老师都不太尊重,说话没轻没重,没大没小的,多次气得妈妈偷着哭。入伍后对于象郝兴贵这样的农村来的战友,更是看不起。那天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才叫他“郝麻子”开心的。

四是我虚荣心太强,不但吃不得半点“亏”,而月不容易承认一点错。明明做错了的事,也要千方百计狡辫和抵赖。于是,这次犯错误后,认定山坡上只有我和郝兴贵两个,就挖空心思歪曲事实,把责任全推到他身上,自己反而成了受害者。

我现在才认识到,这次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不但伤害了同志而且也给集体抹了黑。导致我犯错误的思想更危险。那些错误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唯我”性,一切以我为大,以我为高,以我为是。对客观事实也要以“我”为准进行改变和歪曲。这些错误思想如不改变,是不能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是很难有所进步的。如果任其发展,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肯定要犯更大的错误,栽更大的斤斗。

我决心端改前非。要在班务会上作检讨并向郝兴贵同志赔理道歉。今后要增强法纪观念,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根据我的错误事实,应该给我一个处分。但是,我父亲来信说,他最近因公出差,会顺道来连队看我。我请领导等我父亲离开连队之后再宣布给我的处分,以免老人为我担心。

以上是我的初步检讨,望同志们对我进一步批评帮助。

检讨人:xxx

年月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