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二手群项目心得体会和感想(5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02:2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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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二手群项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买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 ,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________元,总金额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证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二手房交易定金合同的常见问题:

问题一: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之后,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卖方不愿退定金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遇到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继续履行定金协议的情况,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

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此类纠纷较为常见。为避免纠纷发生,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应当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据理力争,明确在定金中写明“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卖方应返还定金”,这样将更为有利。

问题二:《定金协议》有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吗?

二手房交易,一般先签订《定金协议》,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签署了《定金协议》后,卖方反悔不愿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请看下面的案例:

某买方与某卖方签订了《定金协议》,协议约定买方将自己名下一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买方,约定定金为40万元,预付房款100万元,其余60万房款待买方取得房产证后5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账户。违约条款为,如买方反悔则没收定金;如卖方反悔则双倍返还定金。当天,买方将140万元支付给了卖方,卖方也把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书资料交给了买方。

半年后,卖方顺利取得房产证,但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房价看涨),卖方后悔不愿卖房了,买方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该《定金协议》虽名称是定金合同,但在内容上包括了定金数额、定金支付日期等定金合同的内容,还包括了房屋交付、房款支付日期及方式、产权过户等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因此,该《定金协议》已涵盖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的真实意图是签署买卖合同,只是卖方当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将协议称为定金协议。另外,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卖方也把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双方实际履行的内容超越了定金合同的范畴。

法院最后认定该《定金协议》的性质是房屋买卖合同,现卖方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该买卖合同当属有效,判决卖方与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点评:

既然双方签订的是《定金协议》,为什么法院要判买卖合同成立呢?这是因为看合同的性质不能仅仅看合同的名称,而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双方的签约目的,实际履行情况予以综合认定。从该案件中我们可看到,名称是定金协议,但内容涉及房产的交付,产权过户等定金之外的内容,基本涵盖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在这份《定金协议》中,虽然也约定了双方均可反悔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卖方作为违约方无权主动要求适用该条款,来承担较低违约责任。

问题三:“订金”与“定金”是一回事吗?

“订金”与“定金”并不是同一概念。一般认为“订金”属于预付款,与定金不同。预付款是当事人预先支付部分价金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对预付款的处理方式是:合同履行的应当抵作价款,合同不履行的应当如数返还。由于预付款不具有惩罚的性质,违约时不会产生没收预付款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问题。

“定金”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是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或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依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收取定金一方有权没收定金;如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则须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由于订金(预付款)和定金在实践中极易混淆,建议二手房的买家遇到中介要求预先交付某些名目的费用时,应当与中介订立书面协议,明确所交费用的性质究竟是定金(预付款)还是定金,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所交费用的处理方式。

问题四:中介公司收取定金属于什么性质?

在实践中,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订金的情况很普遍,买方应当特别留意。中介公司收到买家的定金后,往往会开具以下格式收据:“今收到买家某某多少意向金。如果业主同意以某价格卖房,该意向金转为定金”。这种定金支付方式就对买家极为不利:一是买方和房主并无直接签署的协议;二是手中没有业主出具的定金收条;三是很难获得房主已经从中介公司处收取定金的事实;四是没有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代收或转交责任。在此情况下,一旦发生房主收到定金,但反悔不卖房或抬高房价的违约情形,买方就很难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也很难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

因此,在买方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买方要明确约定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如果是代收,就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出具业主的委托书,中介公司收到定金,视为房主收到定金。如果是转交,要明确约定中介公司的转交的责任,如约定几天内转交,未能按时转交需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在交付定金后,务必要求中介公司开具正式有效的收款凭证,以便今后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提供有利的证据。

描写二手群项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房屋出售给乙方,室号为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号: ,产权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含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 ;含提前还贷部分资金 万元)。

三、税费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 承担。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到监管专户,如未按期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商业贷款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余款 元在 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公积金贷款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余款 元在 日内由买方向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易资金监管

1、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交易结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xx】321号文件)和《长沙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接受二手房交易资金全额监管。

2、甲乙双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价款人民币(大写):(买方使用经济适用房住房货币补贴购房,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补贴是否进行监管;已提前还贷部分,凭银行还贷确认信息数据不列入资金监管的金额范围,其资金安全自负。)

3、资金监管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六、交付

甲方应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 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权属明晰,没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障碍。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陈述与保证

合同各方分别陈述和保证如下:

1、各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资格、授权和完成相应的批准程序的能力;

2、各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已获得各方的充分和有效授权,各方对签约代表所签署的文件予以承认和执行;

3、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因司法、行政机关对标的房屋(或预付房款)予以查封、冻结等限制性措施导致交易中止的,交易风险由各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

十、附件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属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条款

1、卖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监管部门有权将买方已转付至监管账户的购房资金退付给买方,买方可依据受损失程度,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2、分期付款的买方在超期根据卖方的申请,终止本合同。卖方可依据受损失程度,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十二、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描写二手群项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农村二手房购房合同书

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将(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真实有效合法,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支付时间为房屋产权证交易当时。

第四条、甲、乙双方定于房屋产权交易完成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甲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日内,先向税务登记机关依法纳税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最后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终结协议。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九条、与此房屋过户变更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描写二手群项目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二手房情况

该二手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二手房座落:_____区、县__路、道、街_____。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手房平面图见附件一,二手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二手房土地来源为: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二手房价款

二手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大写)。

第三条二手房交付日期

二手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二手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二手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二手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二手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二手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二手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二手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二手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二手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二手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二手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二手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二手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二手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二手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二手房价款按二手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二手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二手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__市二手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二手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二手房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二手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二手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二手房价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二手房交接

二手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二手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二手房产权登记

二手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二手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描写二手群项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二手车团购交易合同书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或者

姓名:

住所地:

证件号(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或者

姓名:

住所地:

证件号(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见证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经出卖人和买受人自愿协商,自愿请_________________公司见证帮助本二手车交易。为此,交易人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出卖人对下列二手车享有财产所有权,并保证该二手车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

原车辆财产所有人:

品牌:

车型:

公里数:

使用年限:

车架子号:

发动机号:

牌照号:

行车执照:

购车发票号及购车发票复印件:

是否发生过事故:

是否设定过担保:

是否缴齐商业保险:

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其它材料:

第二条:经交易人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价格成交。

第三条:交易人双方一致同意将成交价格约定的全部价款交付见证人帮助保管。

第四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买受人已经对该二手车进行了验收;出卖人业已将该二手车及其过户所需的全部资料交付了买受人。

第五条:见证人见证交易人双方自愿商定,于 年 月 日共同依法办理该二手车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见证人保证并承诺按网站公布《团购条件》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履行见证帮助的职责,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交易人双方承诺并保证各自承担《团购条件》及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本协议是交易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团购条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交易人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九条:本协议签署于见证人住所地:

第十条:工作日,是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在内的正常工作日期。

交易行为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之周六、周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二手车约定过户登记日前的与该交易二手车相关的税费,全部由出卖人担负;过户登记日后的税费由买受人或者该二手车控制人担负。

第十二条:与该二手车过户登记相关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担负。

出卖人/出卖人之代理人(盖章):

买受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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