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 反诈民警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13: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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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重要提示

请抵押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抵押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设定抵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抵押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抵押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3.2(2)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第13.2(3)条的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在第13.2(3)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13.2(2)条和13.2(3)条约定,抵押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1.3.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下列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

(1)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

(2)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查封、扣押的,抵押权人收到查封、扣押机关的通知之日;

(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之日;

(5)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行使抵押权时。

1.3.2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抵押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第2.1条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抵押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3.3主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主合同下的部分债权的,最高额抵押权是否转让以及如何转让,以抵押权人届时向抵押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1.4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抵押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担保责任

2.1 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3 根据第13.2(1)条约定提供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根据第13.2(2)条及13.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第13.2(2)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抵押人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对于第13.2(3)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抵押人对发生在第13.2(3)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2.4 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投保,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5.5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5.6抵押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2 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抵押期间如因抵押物给他人(包括抵押权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抵押人应依法承担赔偿及其他责任。

6.3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4 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5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

(2)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4)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

(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抵押人(抵押人为非自然人的)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

(7)抵押人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

(8)抵押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9)抵押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0)抵押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6.6 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7 在债务人足额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如成为抵押人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抵押人将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6.9 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应按照本协议第7.4条的约定处置。

抵押物系房产的,抵押人知悉抵押物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重新设置抵押,在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尚未办妥前,抵押人应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如采用补偿款形式拆迁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以拆迁补偿款提供保证金或存单质押并签署相关合同。

6.10 如抵押人按第三条约定提交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仅系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文件,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明或证明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文件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不得对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设置任何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已具备的情况下拒绝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不按抵押权人要求签署并提交相关抵押登记文件等)。

6.11抵押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抵押权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6.12抵押人保证,抵押人及抵押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抵押权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抵押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抵押权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7.1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一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抵押权人垫付的款项或相应利息;

(2)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7.2 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清偿债务人已到期的债务;

(2)债务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已到期债务后的余额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该等款项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抵押权人占有,该等款项本息为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得到全部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动用,债务到期时,抵押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前述保证金质押担保范围与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相同。

7.3 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担保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权不分先后顺序地分别或同时向包括抵押人在内的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主张部分或全部担保权利;抵押权人放弃或变更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放弃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权利顺位的,抵押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7.4 抵押人同意,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时,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为此支付给抵押人的赔偿金,抵押权人有权自行选择下列方法处理,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经抵押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3)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4)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经抵押权人同意,由抵押人处分赔偿金。

▲▲第八条 保证条款

8.1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1)条约定的抵押的,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下抵押为第13.2(2)条或第13.2(3)条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的,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或无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以本合同第13.3条约定为准,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 受保证担保或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与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一致,即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三条约定的主债权。抵押人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期,下同)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债务履行分别计算,为自每期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抵押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4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

第九条 通知

9.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抵押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抵押权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抵押权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9.2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抵押权人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抵押权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抵押权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抵押权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1)公告,以抵押权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抵押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传真号码、抵押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9.3 抵押人同意,除非抵押权人收到抵押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抵押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抵押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抵押权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讯地址的,以抵押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抵押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9.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抵押人者为准。

▲▲第十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0.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抵押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抵押权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抵押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需向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抵押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抵押人另行同意或授权抵押权人进行披露的。

10.2抵押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抵押权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抵押人的信用信息。

10.3在本合同第10.1条和第10.2条规定的情形外,抵押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抵押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抵押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0.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人签字;(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三条 担保的主合同

13.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13.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适用以下第 项约定:

(1)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主合同名称: 。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3)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13.3 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本合同第8.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抵押人对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的,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 。

14.2 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4.3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4.4 抵押人应自可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之日起 天内及时办妥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抵押人接收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6.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0.3条。

16.2双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 份,抵押登记部门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法定(户籍)地址:__________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抵押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抵押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 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抵押物有共有人的情况):__________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抵押人以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抵押物清单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

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

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名称单位数量权利证书编号存放地点保险单号码

抵押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抵押权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描写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暑假期间,我有幸来到****农业银行**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到了很多使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的岗位是大堂经理助理,以下是我对这次实习的总结。

1、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实习,并进一步巩固在大学期间学习的基本理论,依靠理论联系实际,以增强自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支行的实习,在单位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熟悉了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系统地学习银行个人金融管理工作。

3、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支行的实习,学会如何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以及端正自我的学习态度,为更好的走入社会打下基础。

(一)总体情况

农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农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xx年1月,农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7月,农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完成了向公众持股银行的跨越。

作为中国主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农行致力于建设面向“三农”、城乡联动、融入国际、服务多元的一流商业银行。凭借全面的业务组合、庞大的分销网络和领先的技术平台,向最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自营及代客资金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等领域。截至20xx年末,本行总资产116,775.77亿元,各项存款96,220.26亿元,各项贷款56,287.05亿元,资本充足率11.94%,不良贷款率1.55%,全年实现净利润1,219.56亿元。

农行境内分支机构共计23,461个,包括总行本部、32个一级分行、5个直属分行、316个二级分行、3,479个一级支行、19,573个基层营业机构以及55家其他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包括3家境外分行和4家境外代表处。主要控股子公司包括6家境内控股子公司和3家境外控股子公司。

20xx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本行位列第127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按20xx年税前利润计,本行位列第7位。20xx年,本行穆迪长期存款评级/前景展望为a1/稳定;惠誉长期主体评级/银行稳定评级为a/b+,前景展望为“稳定”。

(二)实习所在分行情况

农业银行***支行主要负责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网上银行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的其他业务。

此次实习在于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支行的实习,了解银行业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等。

2.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及银行相关各种文件

3.跟大堂经理学习大堂营销技巧及解答客户咨询

4.协助客户使用atm机和网银体验机

(一)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及银行相关各种文件

在实习的前几天里,我主要跟着主任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和银行相关的各种文件。一方面要学习相关的实务操作,其中会计占绝大多数,既要强化已有的知识,还要学习新的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学习人民银行下达的相关文件。结合金融研究等杂志刊物,了解银行改革的方面和动态。银行的创新和进步,是与国外银行竞争的基本条件。所以银行从上到下,都要树立一种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同时通过实习还让我了解了银行的业务、农行的业务结构较为多元化,有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资金业务、网上银行业务以及国际业务。惠农支行主要划分有4个板块,有对公业务、对私业务、其他业务以及和保险公司联合的银邮保险业务等。我实习的主要是对私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结算、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类产品为主的个人中间业务体系。

(二)跟大堂经理学习大堂营销技巧及解答客户咨询

在实习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除了跟着主任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以外就是跟大堂经理学习大堂营销技巧,维持大堂的排队秩序及解答客户的咨询。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礼仪,礼仪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成天与客户打交道的大堂经理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名誉,所以一切都要小心谨慎。必须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干练、稳重、自信、亲和。营业中的礼仪主要有四大内容:

1、解答客户问题。2、营业中分流客户。3、维护大堂秩序。4、适当理财产品的营销。其中解答客户问题就要求大堂经理必须了解银行的每一业务及其操作流程,所以要想做好一个大堂经理,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面。

作为一名大四的在校大学生,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相对来说还无法胜任对银行专业业务的处理。但是,在银行的工作中,除了业务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服务了,有幸能够成为建设银行的大堂经理助理,成为第一个接触到客、了解客户需要的人。

在大堂的工作,主要是接待客户并引导客户办理业务。比如指导客户填写各类单据,解决客户疑问等等。首先,作为大堂经理助理,我要熟悉客户办理哪些业务时需要填写单据以及如何填写,例如,现金汇款时填写存款单,建行账户转账至对方建行账户时填写转账单,建行账户跨行转账时则需填写汇款单,密码丢失需填写挂失单等等。在银行实习的前几天,我主要熟悉了这些单据的填写方法,并指引客户完成,减轻柜台负担,帮助缩短柜台办理业务时间。

在大堂内,面对客户咨询时,一定要有耐心,要清晰的知道他们需要什么,问题在哪里,解决方法是怎样。而且要主动向客户提出亲切的询问,以及及时引导客户办理各种业务。在交流过程中,要学会捕捉信息、反馈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后有针对性的提供帮助。遇到表达不畅,难以捉摸的客户,要运用亲切婉转的言语与之交流,以减少和避免客户对自己的反感情绪。这一点,不但让我感受到沟通的重要性,更让我意识到作为一个银行工作人员的专业性。

作为大堂经理助理,在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客户理财需求,主动为其介绍、推销适合客户的理财产品。这一点就要求我熟悉甚至是精通银行品类繁多的理财产品,以及不同的档次、适合人群、办理条件等等,主要集中在信用卡、理财产品和基金产品。由于在银行实习时间有限,这一方面我还有很大欠缺,对银行产品了解较少,不能全面的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信息,主要依赖于大堂经理的帮助和讲解,针对这一点我在今后会加强学习。

(三)协助客户使用atm机和网银体验机

atm机的使用频率提高可以有效的起到客户分流工作,同时也可以减少客户排队等候办理业务的时间。在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中了解客户所要办理业务,对于两万元以下的整存整取款业务、无卡存现业务以及转账汇款业务,建议客户尽量在atm机上完成,可以简化办理业务的手续。但由于一些中老年客户不熟悉atm机的操作流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主要是协助客户自助使用atm机。除此之外,我还负责网银体验机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主要是在客户初次办理了网上银行业务

之后,在网银体验机上协助客户下载k宝证书,设置密码以及交客户使用和操作流程,方便客户日后在家里的使用。

虽然这只是短短的一个实习,但对我来说,是大学生涯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积累,这在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都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我的同事们和上司给我的榜样作用。他们勤奋、努力而且乐于助人,给予我很多鼓励与帮助,细心的教导我怎么去将看似一件很简单的像复印信用卡这样一件事情做到更好,告诉我追求卓越的重要性。同时,这份工作也告诉我细心、细致的重要性,以后当我碰到相类似的事情时,我就都会更加的努力而细心地做到更好,有这样一种积累是财富。大多时候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开朗的很容易融入新环境的人,但是在实习初期我发现这方面自己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我应该更加注意提高自己如何更快的适应新环境、溶入新环境的能力。

总的来说让我认识到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无论专业对口与否,实习这一过程绝对是不可或缺的。进一步说,具体的工作经验对一个人的成长很重要。实际工作与在校的学习有着巨大的不同,实习可以让人深深体会到长辈们所说的从工作中再拾起书本的困难性。每天早晨大早就要去工作傍晚才回到家。难有精力能再静下心来读书治学。这样想来,那些能够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考学的人想必有非常过人的决心和毅力。这样让我更加珍惜在学校的时光,好在我也并未虚度四年的光阴。

在实际工作中,比起在校园里更能学到如何与人相处有效沟通的正确方法和技巧。这里所说的方法和技巧并非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害人之道。而是作为一个刚踏入社会的人,如何在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处理现实和原则关系的问题。如何与同一办公室里的同事相处,并听取他们的心声和工作体会?如何与部门领导顺利交谈和沟通处事?这都是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学习的经验之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实习中有苦有甜,平坦的大道上多个门槛是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这个门槛也许是障碍,也许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门票。我十分感谢农业银行***支行能给予我这样一个宝贵的实习机会,能让我到平时接触甚少的金融企业内部增长见识开拓眼界。在今后工作之余还要抓紧时间

努力学习银行相关知识,只有这样以后才能在自己个工作岗位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描写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合同各方当事人:

抵押人(甲方):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抵押权人(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融资(或担保),并接受抵押人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或反担保)的银行 。

鉴于债务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签订了主合同,为保障抵押权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债权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主合同详见第13.2条约定;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等依主合同之约定。

1.2 主债权为外汇的,按照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之和。

第二条 抵押物及抵押权的效力

2.1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描述,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 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2.3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自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4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5 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第三条 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主债权产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4.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实现抵押权:

(1)主债权到期(包括分次发放的贷款到期及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本合同第6.3条所述情形,甲方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债务人或甲方发生破产、解散、清算、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民事、刑事诉讼、仲裁,债务人实际控制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涉及重大民事、刑事诉讼、仲裁等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的;

(4)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处分已经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4.2 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4.3 抵押物处分所得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应按第1.2条的约定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后偿还乙方债权。

第五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5.1 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3)抵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置抵押,或虽已设立抵押,但已经将设立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4)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征得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5.3 如甲方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4 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真实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对于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甲方确认融资所依据的基础交易真实,不存在欺诈。

5.5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5.6 如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向债务人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则甲方接受和认可相关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

5.7 若甲方为自然人,则其同时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4)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5)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本合同已征得配偶同意。

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他有关条款无效时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甲方义务

6.1 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2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3 甲方有义务保护抵押物不受任何侵害。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是甲方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

6.4 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应立即告知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6.5 应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乙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2)乙方同意主债权展期,利率根据期限调整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3)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项下,乙方与债务人对与主合同相关的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加重债务人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或延长付款期限的;

(4)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5)乙方将主债权和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6.7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销(预)售、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予、转让、出资、重复担保和抵押、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经乙方同意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3)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4)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如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6.8 乙方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如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现价值减少、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追加足额抵质押物。

6.9 乙方实现抵押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乙方抵押权的行使。

6.10 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未要求甲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乙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6.11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6.12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在其履行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6.13 本合同项下抵押不成立或抵押无效的,甲方应对主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金额和范围与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一致。保证期间至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14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应办妥抵押物保险手续,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不间断。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乙方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6.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乙方:

(1)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甲方为自然人的,工作单位、收入、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6.16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对甲方发出的通知、催收、诉讼等,讯息送至甲方提供的地址或留存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网页等)即视为送达。

6.17 当主债权为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进口信用证及进口押汇/进口代付业务,一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因任何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该信用证项下之付款义务发布止付令、禁止令或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与信用证有关财产的措施或类似措施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1)乙方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乙方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2)乙方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国内信用证项下货款善意地出具了到期付款确认书或已对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3)信用证的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4)信用证的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6.18 在提货担保、提单背书、授权提货业务项下,甲方不因债务人对相应信用证款项的拒付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6.19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七条 浮动抵押

7.1 甲方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实现;

(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3)发生本合同约定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发生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7.2 甲方以其上述财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本条的约定外,同时适用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乙方义务

8.1 乙方对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2 处分抵押物的所得款项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 如发生本合同6.13 条情况,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开立在桂林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扣划日至清偿日(乙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9.3 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或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则乙方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下述权利: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0.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0.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0.4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 他

乙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乙方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 具体约定条款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具体描述:

抵押人(甲方):

抵押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及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

地址:

第十三条 具体约定

13.1 抵押物

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单》。

13.2 担保的主债权

(1)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主合同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担保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抵押物共有人条款

(1)共有人申明:本人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合同抵押条款并将财产抵押。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各一份,登记部门 份。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描写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尊敬的xxx商业银行各位领导: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自荐信,相信在您审阅后一定不会觉得浪费了您宝贵的时间!

本人从贵行的招聘信息中得知贵行需要招聘营业部主任一职,自认能胜任此职位,以下是本人简要情况介绍:

本人在20xx年毕业于xxx学校金融专业,学历大专,在校期间学习努力认真,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以本专业第二名的资格结业。由于深知对本行知识的匮乏,所以目前本人正在自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自考相关课程。

在20xx当年毕业后我曾在当地xxx中专任教,专业为金融实务,业余时间我有计划的抽出时间去阅读各类专业经济法面的书刊报纸,不断来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任教两年来获得荣誉不断,例如“xx县优秀青年教师”,“xxx专业奖”等。

但本人志在银行金融业发展,所以通过我县公开报名考试考取了县邮政储蓄的一名员工。在20xx年至今的5年来,我从基层做起,到现的县邮政银行二级支行的所主任兼营业部主任。在这期间工作恪守诚信,正直忠诚;工作富有责任感,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快速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做事认真、谨慎、细心、稳重,能为本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对专业业务方面尤其是会、出、储基础业务做到了如指掌,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都不能逃过本人的眼睛;而专业外多年的文学写作中练就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曾在邮政系统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中都获得过前三名;另外本人深知在银行的工作中需要大家的努力才能成就集体的荣誉,所以作为一名二级支行的一把手,本人能把员工团结在自己的身边,积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为本行创造了不菲的价值和荣誉。此外,在本人任职一把手期间全力做好本行各项工作,在上级行的各项评比中屡屡获奖,例如“大干一季度,实现首季开门红”、“奋战二季度,时间任务双过半”等劳动竞赛活动…得到了上级行领导的首肯。

相信各位领导对于本人的能力有了一定了解,本人希望在不打扰您工作的情况下您能再抽出点宝贵时间,我向您当面汇报。

随信附上本人的一份简历。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经过一年半载的努力与奋斗,在这一年多营销工作时间里,做为一名在从事电子营销工作近一年多的营销人员,一直以来,我认为在营销产品中都要具备:灵敏的反应能力、懂得拿捏揣测客户心理变化、对产品的认知与诠释、语言表达技巧、良好的心理素质。

经过一年半载的努力与奋斗,在这一年多电子银行营销工作时间里,有喜、有悲,有笑声、又有泪水,有成功,也有失败。不过在短短时间里,让我深深体会到,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对自己充满信心。

从事营销行业除了对自己要有足够信心,有经验之外,更重要的是自已的一种心态。我是一名刚刚被提升为小分组长的营销人员,对刚被提升,我感到非常荣幸,但无形的压力也朝我袭来,但适当的压力可以给与我推动力,在这里我也想与大家分享下,相信很多在公司工作的同事,他们也有独特的见地。博众长而用之,这样才能为自已在打开一片天地!

一:对自己要有信心

在我刚开始从事营销工作的时候,要拜访客户时犹豫再三不敢进门,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进门,却又紧张得不知说什么,刚刚开口介绍产品,就被客户三言两语打发出来。一次又一次的拜访失败,我开始为自己在找借口,在抱怨。但我从未意识到给自已找借口的同时,我已经变得相当的消极了。消极的情绪给我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后来领导得知此事,他找我聊了许多,他告诉我:“一名合格的营销员首先要具备充分的自信,只有对自己充满信心,才能消除面对客户是的恐惧,才能给自己一个清晰地思路,把产品通过流畅的语言介绍给客户”。这番话深深的刻入我的脑海中,每当我低落的时候,我都会暗暗给自已鼓劲,我坚信一点,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对产品有信心,那我已经成功了一半。

二:给自已在不同时期制定一个力所能极的目标

每个人都要合理安排每一天的工作,都要有计划性、目的性,为了避免一种盲目性的积极,也可以说是一种没有方向性,这种情况往往是事倍功半,得不偿失。在我做为一个新营销小分组长,除了我自己,还要带领组员,既然带领了一支小团队,那要有周详的工作计划、合理时间安排、充分调配人员、良好的团队精神等等。给自己、组员制定一个力所能及的目标!

三:要瞬间获得客户的信赖

在营销产品的时候,我们要与客户交朋友,让客户对自己有好感、信赖。与客户初次见面时的说辞非常重要,好的开场白往往是成功的一半。当然,瞬间获得客户好感、信赖不仅仅体现在初次见面,交谈时客户可能在很长时间对营销员是无动于衷的,但在一些细节上的改变或许可以赢得客户的倾心。

描写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各位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听我的述职报告,同时也很荣幸地能够成为_银行_分行的一员。今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也是我人生的一个新起点。我入职的这段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对各项工作都有了一定了解,同时也深刻的体会到我们公司以“诚信第一、服务至上”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理念。

来到_银行_分行后,我主要负责柜台的工作,同时也在积极的学习柜员方面的知识。在参见工作这一段时间,让我了解到对于一个银行员工的重要性。所以这一段时间来,我就在努力的执行和努力学习。下面,我就我入职以来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虚心请教,努力学习

在进入_银行之前尽管我已经熟悉了银行柜员的工作性质和流程,但作为一名刚入职的新人来说主要还是以学习为主。所以我首先的工作就是加强技能训练,熟悉整个柜员的详细流程,在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就积极的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向他们学习具体操作方法。

二、热情服务,用心做事

在工作中我对每一个人都以礼相待,保持着热情的微笑,耐心地接待顾客,对遇到的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我向领导同事请教后,积极给予解决。遇到比较刁钻的客户时,我都耐心地和他们沟通,避免和他们产生矛盾,影响公司形象。

三、任劳任怨,孜孜不倦

我对领导的安排是完全的服从,并不折不扣的执行。以坚持到“最后一分钟”的心态去工作,一如既往地做好每天的职责,对于自己不会的工作我也主动的去承担,争取能够更多的为领导和同事分担工作,快速的提高自己,胜任自己的岗位。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没有建立有效的工作方法;

2、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经验还赶不上工作的要求,亟待提高;

3、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及时将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进行有效的结合,需要更多的磨练和实践。

虽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但我自己决心认真的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为公司做强做大,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

所以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加强学习,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去学习我们工作所涉及到的不同专业的知识,扩宽知识面,全面的提升自己;

2、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3、提高自己的履岗能力,坚决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单独完全胜任自己岗位的所有工作,并且努力的要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合格员工。

虽然我工作时间仅仅两个多月,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但我时刻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领导和同事为榜样去提醒自己,争取能在_银行这个大舞台上展示自己,为_分行的辉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上就是我工作这段时间来的述职报告,如有不足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多多批评指正,在此,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天天开心,事事顺心!

描写银行公安反诈直播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很是抱歉现在给您提出辞职,如果不是迫于无奈自己也不会在现在这个时候向您和银行提出辞职的,我也对自己此时此刻的离开感到非常的不舍和遗憾,不能继续在银行和银行的同事一起工作,不能继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银行一起发展和进步,我感到非常的遗憾,但是也因为一些自身的个人原因不得不在现在这个时候提出辞职,希望银行和银行领导可以理解我的难处,并且尽快的批准我的辞职报告。

很多人都会觉得在银行工作是一个非常的稳定和发展前景很大的工作,也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一份工作,我也应该更加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而绝对不是在现在向银行提出辞职。我承认自己非常的珍惜这份工作,我也知道作为一名银行的业务员工作的辛酸,其实我们也并没有在外人面前想象的那么光鲜亮丽,这中间那些不为人知的辛苦和艰辛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但是在银行的这段时间的工作当中,我一直以来的做到足够的认真和负责人,不顾风吹日晒,不辞辛苦的在外面为银行跑业务,以银行的发展和成长为己任,做到无怨无悔,尽职尽责,所以在自己长久的工作当中,自己一直都是非常的负责,已经对自己的工作和业务也完成和开展的非常的顺利,也算是为银行贡献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也非常的喜欢在银行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xx银行是一个非常有爱的大集体,这个大家庭里的所有的人都是非常的团结的,对别人的困难和难题都会尽自己的努力去热心的帮助到他们,为自己的工作和银行的发展作自己所力所能及的事情,所以对于现在自己的离开我也是非常的遗憾和不舍的,自己的内心此时此刻也是五味杂陈,如若不是因为自己实在有一些个人的原因需要离开,我真的很希望自己可以有机会在银行和所有的银行同事一起共同的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面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会在提出辞职之后的x个工作日之后离开银行,希望银行和银行领导可以尽快的同意我的离职,并且尽快的找到合适的人顶替我的工作,我也会在自己的离开之前将自己的工作交接给下一个同事,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离开而影响到银行正常的工作。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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