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 铁路客运服务心得体会(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4:4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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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一

乙方: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

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

4、作业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

2、施工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2019年4月1日版);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19)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19;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19;

7、哈铁总[2019]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9】19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段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站场状况、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电务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用机械动土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

结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道床内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

乙方:

1、配合作业涉及电务调试或恢复设备时,必须在施工方案中预留出电务恢复设备及调试时间,并提供联锁试验表及进行技术交底,并不得影响甲方作业。

2、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3、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作业要求,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文件办理。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呼兰信号车间、绥化通信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措施》根据各专业以站为单位单独会签,要经电务段审核、批准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4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三

铁路局货物运单(示范文本gf--91--0403)

┌─────────┐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领货凭证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________铁路局

├─────────┤

货位: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单

│承运人/托运人施封│车种____车号____

货物指定于__月__日搬入托运人→发站→└─────────┘货票第____号

运到期限____日

到站→收货人

货票第____号

运到期限____日

┌──────────────┬──────────────┐┌──┬───┐

托运人填写

承运人填写

││发站│

├──┬───┬────┬──┼────┬────┬────┤├──┼───┤

│发站│

│到站(局)│

│车种车号│

│货车标重││到站│

├──┴───┴───┬┴──┼────┼────┴────┤├──┼───┤

│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

│施封号码│

││托运│

││人│

├──┬──┬────┴───┼────┼────┬────┤├──┼───┤

│名称│

│经

由│铁路货车│

││收货│

│托│

│篷布号码│

││人│

│运├──┼──┬──┬──┼────┼────┼────┤├──┼─┬─┤

│人│住址│

│电话│

││货物│件│重│

││名称│数│量│

├──┼──┼──┴──┴──┼────┼────┼────┤├──┼─┼─┤

│收│名称│

│运价里程│集装箱号│

││

│││

│货├──┼──┬──┬──┼────┤码 │

││

│││

│人│住址│

│电话│

│├──┼─┼─┤

├──┼─┬┴┬─┴┬─┴──┼────┼──┬─┼─┬──┤│

│││

│货物│件│包│货物│托运人确│承运人确│计费│运│运│运费││

│││

│名称│数│装│价格│定重量│定重量│重量│价│价│

│├──┼─┼─┤

│││

│(公斤)│(公斤)│

│号│率│

││

│││

├──┼─┼─┼──┼────┼────┼──┼─┼─┼──┤│

│││

│││

│││

│├──┼─┼─┤

├──┼─┼─┼──┼────┼────┼──┼─┼─┼──┤│

│││

│││

│││

││

│││

├──┼─┼─┼──┼────┼────┼──┼─┼─┼──┤├──┴─┴─┤

│││

│││

││托运人盖章或│

├──┼─┼─┼──┼────┼────┼──┼─┼─┼──┤│签字

│合计│││

│││

││

├──┼─┴─┴──┴────┼────┼──┴─┴─┴──┤│

│托运│

│承运人│

││

│人│

│记载事项│

││

│记载│

││

│事项│

││

└──┴────┬──────┴─┬──┴────┬────┘├──────┤

到│

发│

│发站承运日期│

注:本单不作为│托运人盖章

站│

站│

│戳

收款凭证,托运│或签字

交│

承│

│ │

人签约须知见下│

付│

运│

年月日日│

日│

└──────┘

期│

期│

注:收货人领货

戳│

戳│

须知见第下页

┌────────────────┬─────────────────┐

收货人领货须知

托运人须知

│1.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

│收货人,收货人接到领货凭证后,及│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

│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运输的有关规定。

│2.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

│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

│。

│真实性负责。

│3.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远│

│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

│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并未全部核对。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四

国家铁路局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节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书记、局长陆东福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和与会同志谈学习体会,深刻认识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陆东福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进一步动员部署,强调:

一、增强看齐意识,全面从严治党从我做起,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两学一做”,实质是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融为一体。

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必须学做互进、知行合一,促使党员增强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履行党员义务,更加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作贡献,真正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推动铁路改革发展、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党的建设根本方针,把抓“关键少数”与抓全体党员结合起来,按照党组最近印发的“两学一做”实施方案,落实党建责任,深入推进实施,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坚持领导带头,努力真学真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同志,要继续发扬好的作风,自觉带头、作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坚持实践导向,“两学一做”要以学促做,在推进履职监管上见成效。开展“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最终目的是提升精气神,紧密联系铁路行业履职监管实际,坚持求真务实、按规律办事,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一是牢牢扭住安全监管首要职责不放松。

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强化红线意识,深化改革创新,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为推进铁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是推进铁路规划建设优质高效发展。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

不断探索完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继续指导地方政府依法开展地方铁路工程监管工作。依法规范铁路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研究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坚决打击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违法转包、施工现场“三违”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围绕中西部铁路、城际铁路建设等重点任务,积极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继续高效开展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论证。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编制完成《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使铁路建设既符合国家战略需要,又体现铁路发展规律。

要组织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进一步规范验收程序,促进铁路建设成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着力推进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正案)》立法审查,争取年内发布施行。加快修订《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更好支持铁路“走出去”、控制铁路建设成本和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加快编制发布《铁路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技术标准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

同时,要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服务,增强市场活力。落实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举措,主动做好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工作,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

此前,国家铁路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国家铁路局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国家铁路局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国家铁路局开展“两学一做”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学习教育内容和主要措施。

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局党组还准备在5月下旬或6月上旬组织举办全局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培训班,加强理论武装,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五

x站于今年3月18日成立后,紧紧围绕劳卫处的中心工作,在局站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主动适应改革要求,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团结一致,圆满完成了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组织劳务派遣和规范劳务用工

按照局劳卫处的安排,我站与客运段、西部人力资源公司密切联系,相互协调,共同组成面试组,公开招聘条件,经过严格筛选,分别从铁路运输技校、铁中、计算机学校,职培中心招聘了劳务派遣人员96人,组织其与西部劳务公司签定了劳务合同,与客运段签订了上岗合同。

根据成铁劳(20xx)232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管理范围内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17个站段和多元公司的临时用工进行了清理,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849名劳务用工纳入了规范的劳务派遣范围,分别与西部人力资源公司和天宇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与各用工单位签订了上岗合同,同时将1239名小集体职工纳入dai办社保(综保)范围,减少了劳动纠纷和劳动用工风险,规范了劳务用工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接收、安置、培训复转军人

根据局下达的接收计划,积极与重庆、内江、自贡、宜宾、广安、达州等地民政局联系、协商,接收了509名复转军人,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各方的原则,妥善安置了复转军人,同时建立了复转军人数据库,分别向各站段和民政局发出了安置名单和接收名单。按照教函(20xx)21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协调12个送培单位和2个教学单位的培训工作,分三批次组织开学典礼和培训、送培单位协调会,明确机制,畅通渠道,协调送培单位与教学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指导、解决培训期间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突发事件,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抽调片区春运临客乘务员

我站根据片区春运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深入实地调研,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写出调查材料,同时仔细思考,提出建议和有关情况反馈,反复修改,积极协助局劳调站拟定了片区春运临客乘务人员抽调方案,根据成铁劳卫(20xx)700、70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22个相关站段单位和2个学校、1个公司共抽调了3955名临客人员,并积极配合路局职教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岗前培训,为春运作好准备工作。

四、完成劳动年检和劳动执法检查工作

按x市劳动局的要求,接地方劳动监察总队的通知,我站组织在渝的21个站段及多元公司在统景进行了20xx年度劳动用工年检业务培训,并审查、上报自查报告等有关年检资料,经过大家的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劳动用工年检全部审查合格。同时按地方劳动监察大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协助地方劳动监察队完成了对工务段、车务段劳协用工情况的重点检查和重庆南站多、集经、装卸用工投诉地处理。

五、做好失业保险的缴纳工作

针对失业保险缴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局劳卫处反映情况,主动与渝中区、九龙坡、北碚、沙坪坝、永川等五区市地方就业局联系、协调,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反复协商后,20xx年度缴纳818万元,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度各单位失业金的缴纳工作。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完成其他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加强对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时事政策的学习,建立会议学习记录,及时传达和深刻领悟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的安排,我站还完成了其他交办的工作:

1.协助完成了渝怀、遂渝新线人员会议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2.先后四次参与协调、指导永川工务段临时用工劳动争议的调解及诉讼案的处理。

3.协助进行了专运列车员的选聘工作。

4.按时完成统劳报1的上报工作。

5.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做好财务日常核算、季度决算等工作。

6.及时保质保量上报上级部门需要的各种资料。

7.协助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8.协助办事处做好两所学校、三所幼儿园的社会职能移交工作。

20xx年我站将在局劳卫处中心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在局站的指导和安排下,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努力开展好富余人员管理和劳动力余缺调剂等工作,促进富余劳力的合理流动,发挥劳动力培训、调剂的蓄水池作用,为运输生产一线提供有效的劳动力支持。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六

宜万铁路工程建设进入决战冲刺阶段,工程施工进入关键时期。随着工程建设逐渐接近尾声,协调服务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面临更尖锐的矛盾和更严重的困难,县铁路办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铁路办的指导下,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支持宜万铁路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努力为宜万铁路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全年工作早安排、早部署

一是及时召开全县协调工作会议。春节刚过,县人民政府于2月11日在野三关召开了全县“两路”建设协调服务工作会议。县政府领导在会上对全县支持服务“两路”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铁路办在会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对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及时下发了工作要点。县铁路办下发了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使全年工作任务具体,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二)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和维护稳定工作

工程后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比较复杂的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一些问题比较多,解决起来难度大,往往要做大量的工作,而且更多的主要是解释、说服和疏导工作。

一是关于失地农户问题。截止底,宜万铁路巴东段完全失地农民29户102人;人平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10户37人。失地农户的问题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的问题。此前,我们努力地做了一些稳控工作,保证了施工的正常进行。在4月进行了调查摸底,向县政府上报了方案,主要有实行农转非,享受城市低保,扶贫异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小额贴息贷款等,但因我县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多,类似情况普遍,加之政策性强,未能有效实施;今年2月代县政府向州政府上报了解决失地户生活保障的请示,主要是参照我县经济开发区的模式提出了建议。截至目前,一直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面对要求解决问题的'群众我们只有详细的解释,耐心的疏导,继续尽全力做好稳控工作。

二是临时用地复垦问题。我县境内铁路临时用地共350亩,临时用地补偿资金由施工单位支付。我县临时用地复垦退地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巴政办发〔〕97号、县林业局巴林函〔〕13号文件执行,基本都是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目前已退地结束。耕地是按主线征地补偿标准扣除原在使用期每年已补偿的部分后,一次性给农户补偿;林地施工单位使用结束后,退还给农户。但现农户要求林地亦按主线标准补偿,与县林业局巴林函〔〕13号文不相符,同时施工单位原已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现还在做解释疏导工作。

三是炮损问题。炮损是指“两路”在施工期间进行爆破作业时,对周围农户的房屋有一定震动,带来一定损失。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施工单位已进行处理,委托房管部门进行鉴定,估价部门估价,然后对农户进行补偿。中铁十六局施工地段待爆破作业结束后开展上述工作。但现在的问题是部分原已鉴定并补偿维修费的农户要求进行二次鉴定补偿,施工单位难以接受,且第一次补偿后农户是否维修,无法界定。此问题尤以中隧集团二处所涉地段最突出,已向县、州有关领导信访。目前也还在进一步做解释疏导工作。

四是日常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和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做到既坚持原则,严肃政策,又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能灵活的灵活,能变通的变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力求圆满解决问题。同时始终坚持热情服务,注意工作方法。即使是对缠访滋事的人,也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规劝解释工作,想尽千方百计,道尽千言万语,循循善诱,苦口婆心,以诚心换取诚服。

(三)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一是对取土弃渣场的验收移交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并争取县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专门文件进行了安排,县铁路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二是完成了边(夹)角地的调查;三是协调有关单位协助铁路建设业主重新选定了牵引变电所地址;四是向州铁路办上报了我县因铁路建设的失地农户情况。

(一)失地农户的后续生活保障问题。失地农户生活保障问题由来已久,是一个必须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鄂政办发〔〕39号文件出台后,此问题更加突出,现已成为一个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虽然过去各级都做过一些调查研究,但至今尚无具体政策出台。

(二)协调工作难点问题。宜万铁路工程接近尾声,协调工作面临的难度逐渐加大,一些棘手的问题难以解决。一是临时用地中的林地补偿问题,农户要求按主线标准补偿,但与相关政策不符,施工单位难以接受,但大部分林地无法恢复,至少在短时间内不能使用也是客观事实,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难以统一;二是部分农户要求进行二次炮损鉴定补偿,施工单位不接受,有无损失、损失程度认定难,且牵一发动全身,容易引起全线反弹。

( 三)牵引变电所征地标准问题。牵引变电所将征地27亩,现在再用原来的补偿标准农户肯定不会同意。一是有新的土地征用补偿政策;二是在用地村所涉的其它项目补偿标准都高于宜万铁路原补偿标准。

(四)县铁路办经费严重紧缺。宜万铁路建设五年之久,县铁路办只有州铁路办下拨的20万元经费,严重的入不敷出,运转艰难。

(一)及时协助建设业主完成牵引变电所的征地,确保工程顺利开工。

(二)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取土弃渣场的治理整修,确保年内移交完毕。

(三)尽最大努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一是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争取支持;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尽最大努力做好工作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七

20xx年,在局、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本岗位的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20xx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合同管理工作

1. 根据局《合同管理办法》审慎做好各类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全年年共审查、修改全局各类合同83份,总标的金额x万元。按照高速集团公司要求,安排布置全局重大合同的梳理清查,并上报合同清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5月份,迎接高速集团公司合同检查小组对我局的合同检查。

2.到临朐轨枕公司合同进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根据业务性质逐笔分析合同,针对公司应收账款较多的问题,协助制定应对方案,防范合同违约和欠款风险。

3.就兴广铁路合同审批程序管理提出具体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局各单位、各处室20xx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2.起草《x省地方铁路局局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3.拟定了局管各单位《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在全局工作会议上签订。

4.会同机关各部门完成我局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查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协调做好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工作,争取我局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关于深度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拟定《x省地方铁路局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度全局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编制《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

(四)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和省统计局、经贸委、铁路局、中国地铁协的要求,每月准确及时地编制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利用,汇总整理20xx年度统计资料,完成《20xx年统计资料汇编》的编印下发。组织住济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与编制20xx年生产经营、投资和运输计划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我局20xx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根据铁路局要求,会同运输处结合各线路运输能力,提出20xx年地方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建议。

(六)做好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工作。

1.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对物流公司股权进行规范的要求,起草《关于收购物流公司非国有股权的请示》上报高速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备案意见,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修订公司章程。

2.根据省国资委、高速集团公司关于三兴公司清算注销的决定,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参与省国托在x公司债权处置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获得支持。

4.管理处名称变更。根据局改制后工作需要,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两个管理处的名称变更。

5.配合运输处、物流公司就物流经营方式进行研究,最大限度防范我方经营风险。

6.根据临朐轨枕公司生产经营和取证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五井分公司事宜。

7. 研究局职代会《关于x公司参股寿平公司提案的落实意见》,提出有关建议方案。

8.参与铁路与港集团合作中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金数额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

9.参与协调x公司妥善处理招远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建设有关问题。

10.及时完成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的年检等有关工作。

一年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岗位需要、工作推进进度不理想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地加以改进。

二、学习方面

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参加了省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法律顾问和地铁协、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个人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从而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_签署地:_________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工业燃料油_________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

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汇兑(电汇、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帐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

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

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3-20--(合格品)。

八、其它约定事项:

1.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 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 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 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城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货款到帐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铁路三心服务旅客心得体会范本九

在学校的时候,真正实践的机会不是很多,这一次的铁路职工岗前培训,让我第一次能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到这个行业,所谓玉不琢不成器,在学校里,我们太过娇气,没吃什么苦,但是这一次,我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经过这一次的岗前培训,我心里又亮堂了一些。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路局的制度、文化等。这让我们了解了路局的组成、发展历史、经营理念、未来发展方向等内容。并通过举办的新职工的篮球赛,在赛场真切感受到了新职工的活跃气氛,切身体验到了武局是一个充满活力、充满生机、有着浓厚文化底蕴的一流国企。我们还学习了相关专业知识,这让我们对武局的业务有了更直观的认识,熟悉了武局开展的各项业务范围。

让我更为之震撼和感动的是,领导对新职工的关怀帮助以及他们对工作的那份热情和执着。他们以现身说法,将自己的成功与不足,将自己怎样对待挫折和挑战的经验拿来与我们共勉,他们教我们怎样在挫折中寻找斗志,怎样使自己激情满怀。他们的经历也使我们明白了工作中的挫折在所难免,自信和追求成功的激情是我们新职工必须具备的,要勇于向困难、向自己挑战,要有乘风破浪、披荆斩棘、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拼搏精神。

“干铁路就是干事业,我为成功而来,我为理想而来”。从培训班一开始我就把它当作我的座右铭,时刻牢记在心,把首先端正态度作为成功与收获的起步。米卢曾说过:“态度决定一切!”只有从心里认同了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使行动变自发为自觉,才能产生良好和积极的效果。课程的第一天我就认真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培训班过程中如何学习,想学到什么,学习后对自己有哪些期望?现在我终于找到了想要的答案。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目标,树立信心,理论联系实际,严格遵守纪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踏踏实实朝大目标走去。不仅要以饱满的热情,专注的精神来听好每一堂课,同时也要学习讲师的授课技巧,互动的丰采,也要与各个组的伙伴多沟通,多交流,从他们身上吸取更多的营养和灵感,每位伙伴都是老师,每位伙伴身上都有闪光的亮点,有着非常优秀的品格值得我去欣赏和学习。

这样的机会,人生能有几回?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和努力呢?积极向上的态度是进步的根本保障,良好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总比别人多付出一点,总比别人多努力一些,总比别人多学习一分,离成功总会近些再近些。这也是培训班给我的体会之一。

正所谓: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优定乾坤。成功就是从点滴到点滴的过程。所以,良好点滴的养成对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也是在武局的管理制度中我体会到的。一个人的辉煌,决不是偶然,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过岁月的千锤百炼和人生的坎坎坷坷。专家统计,一个良好习惯的养成,至少要经过37次的反复练习才能形成,而即形成的好习惯,可以陪伴其一生,一流的人,要从培养良好点滴习惯开始。在培训班里有许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椅子及时归位,上课手机静音,保持四周整洁卫生,着装整齐讲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等,这些都是小事,但小事中见风格,小事中见素质。俗话说一屋不扫,不足以扫天下。讲得就是从小事做起,而武局的培训正好给予了我们这样一个基地,让我们得好更好的提升和修正。磨平大家在世俗中的棱角。

人要想实现自我的价值,就要有目标,并且要为之坚持不懈。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心里洒上健康的种子,不能让消极的心态生根发芽,遇上挫折、阻力也要坚持不懈,让目标积极、健康的茁壮成长。这一点也是我在武局领导那里得到的体会。他们用亲身经历的事实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自强不息的走在自己的奋进路上,靠得就是这种历经千辛万苦、走遍千山万水、想遍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四千精神”。从下决心做一个成功的人那一刻起就要进入积极的状态,机会永远只青睐有准备的人。

只有知道明天干什么,今天才会活得有意义。有目标,生活才会充实、快乐。明确地知道自己的生活目标,感受自己正在向目标前进,这就是幸福。只有对目标执着,才能成功在握。但人生的目标决非一蹴而就的,这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努力找出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才能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天堂。时刻把人生的目标谨记于心,每天都要朝着目标前进。确定目标,马上行动。不要总是把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时间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但它在每个人手里的价值则是有所不同的,确定明确的目标,要有效的管理时间,让心态始终处于积极的状态。

培训也已近尾声,但武局的培训给我带来的体会却是无穷无尽的,只是我现在还没完全体会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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