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 基层执法经典案例(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20: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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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独特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运用公关策略汇集民众力量,而公共关系运作核心之一,就在于如何借助媒体的传播力及活动的影响力进行积极有效的_引导,将民众的注意力、民众的情绪、民众的责任意识汇集到某一个点上,形成一种威力无穷的群体性力量,这种力量的介入将大大推动城市管理的进程,通过大量的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从了解城管法规到自觉遵守城管法规,潜移默化的陶冶人的思想情操,启迪人的文明意识并形成一种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使城市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现行的城市管理模式以运动式、突击式执法比较普遍,个体工商户与城管人员“打游击”。常态式、长效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这种现象是由于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不足,证据的收集成了难点,做出行政处罚又很难执行,所以本人认为首先,应该为执法队员配备照相机或摄像机,在做出具体行政处罚前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给一些流动摊贩及违章个体工商户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其次,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根治,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到流动摊贩的安置问题,即方便了市民又从源头上根治了流动摊贩;再次,城市管理职能中存在职责交叉及管理职能不规范,在执法中各自为政,形成了城市管理的混乱,“八个_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的情况经常发生,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所以我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协调明确各单位的管理职责,才能使城市管理走上健康有序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
由于在行政执法中疏忽了法定程序,导致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即损害了单位形象又在市民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所以我认为我们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1.不颠倒法定程序;2.具体的行政行为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不能以口头通知代替书面告知或送达的送达形式);3.按规定的方式完成行政执法(如:主动表明执_份,对行政违法行为先取证后处理,不能先处理后取证等)。
四是加强队伍形象建设,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形象是文明执法的前提,经常可以看到报道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且不说报道是否客观,但其负面影响却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在执法中经常面对的是弱势群体,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他们进行多次教育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才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可是市民通常都只是站在同情弱势群体的角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改变以往衣着不整,行为不端庄,满嘴粗话的陋习,在市民心目中树立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说好一段话,做好一个法律文书”是文明执法的关键。反过来说文明执法是保护自身安全的“防弹衣”。因此,只有将文明执法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才可以使我们的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才会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说好一段话,记住一段准确的法律条款,做好每纪录”,我们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五是细化自由裁量,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不合理行使,会造成行政处罚“同案异罚”现象,客观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我认为我们应该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将违法情节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几类情况,对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并向执法相对人公开。这样将自由裁量量化、细化做出的行政处罚才能体现出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性,才能被当事人接受,才能被公众认可。
六是用情用理,使执法工作体现人性化。
执法过程中,只要思想工作做得好、做得细致,做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心坎上,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耐性细致不怕麻烦的讲解及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人格,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发放的各类告知书中,附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等,使公正执法和执法效果得到统一,即缓解了执法氛围又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七是增强协调能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许多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解决。注重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才能使我们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八是规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
规范的执法文书是法定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据,也是保证文明执法的前提和条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充分讨论、不断完善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装订顺序,确保案件卷宗资料齐全规范,在规范整理文书中体现行政执法要领,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避免错案的发生及程序不合法导致的行政诉讼。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二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近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我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由案卷评查小组组织开展评查及考核评估工作。
1、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6名,均已取得交通部或省行政执法资格,并定期参加省、市、交通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或相关业务学习。
2、依法行政开展情况
一是文明执法方面:我局执法人员一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部行政执法禁令》开展执法,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我局做到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依据公示、执法程序公示、执法监督公示。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款如数上交财政。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行使行政许可权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行政审批依据、主体、程序、时限,服务大厅规范实行“两单制”,并建立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实施意见,实行网上许可。从20xx年至今年5月份共许可维修企业24家,货运企业15家。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超时办理、附加条件办理、应许可未许可的问题。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行政处罚。按照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实施省厅制定的《交通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权,通过20xx年受理违章处罚案件453起,20xx年5月份前违章处罚案件141起的自查,所有被处罚主体资格认定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没有发现因行政执法不当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我局认真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按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行为分类排列,列明目录、汇编成册。分解落实执法职责、科学设置执法岗位,制定了《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大厅服务规范》、《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会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晰了执法责任。建立《市区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为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制定了《区交通部门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错案和过错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执法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切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服务大厅和政务网上公布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具体办事部门及监督电话。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了《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定期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区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对案卷抽样评查20份,评查小组对评查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
一是询问笔录、现场笔录文书填写还存在不足之处。比如执法时间不够精确,必须精确到几时几分。
二是目前交通运政系统软件中行政处罚设置尚不完善,没有设置警告或教育放行一栏,只设置撤案。如果直接将案件输入系统又未进行处罚,会造成被处罚车辆系统中无法办理正常业务,故无法上网。另外对于不予立案的处理,在具体操作中发现不予立案的案件在作出处理意见后,案件仍出现在公告板上,影响车辆在运管系统中正常业务的办理。为避免此矛盾,只能暂时做未录入系统处理。但又与规定相违背,对于此类案件的操作还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规范。
三是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规定,相对人逾期不接受处罚,每日按罚款额3%加处罚款。据我们所知,目前公安、交警、运政稽征均已实行滞纳金不能高于罚没款的做法。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鉴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是否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大行政处罚事后问责力度。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每年开展一次行风政风评议活动,执法人员进行自查,并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评议。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执法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评,执法文书规范上进行逐一点评,个别辅导,并每季度召开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年一次年度考核。同时定期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认真评查所有执法案卷,逐案查找问题,及时纠正执法偏差,有效提高办案质量,降低办案差错率;二是对执法错案和过错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效能告诫。变职权为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有效遏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体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实现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积极运用调解方法化解行政争议。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三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制度建设工作,在强化学习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本部门规章制度,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xx重要指示以及省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学习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定期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交流。局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载体,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和党内法规学习计划,完善了“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等做法,细化了“三会一课”时间、内容、主题和程序、步骤,推进制度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对于党内法规工作,主要负责人批示5次,组织召开传达会议4次,集体学习研讨4次。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明确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了xxx市商务局法治机关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使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局每年将依法行政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使依法行政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法治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结合商务局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今年,根据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府法办字﹝20xx﹞12号),对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有效3件、废止5件。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要求和流程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并严格遵照执行;梳理上报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行“双公开”。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了《xxx市商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xxx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关于推广商务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局领导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xx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x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保障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积极组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大讲堂;同时,为严格落实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再次清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审考试。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培训、考试,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近年来,我局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外网网站、报纸、电视台、大厅大屏幕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制定下发了《xxx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xxx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及时、便捷,工作落实了到位。截止目前,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党内法规信息)600余条。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四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前款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行为。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管辖权划分)
下列情形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一)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
(二)涉及市级管辖河道的;
(三)涉及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
(四)全市范围内需要集中整治的;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市级行政机关负责查处的。
下列情形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一)对本区有重大影响的;
(二)涉及区级管辖河道的;
(三)发生在街道辖区内的;
(四)本区范围内需要集中整治的;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街道辖区内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在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本辖区内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市级管辖河道、区级管辖河道、乡镇级管辖河道的目录由市城管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执法权限)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照《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执法范围,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除前款规定的执法范围外,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
(一)依据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原水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在海塘保护范围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作业单位和个人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无组织排放粉尘或者废气;经营性的炉灶排放明显可见黑烟;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且未取得相关证照;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据房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未遵守物业管理、房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依据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未遵守文明施工管理;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据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位安装空调设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依据出租汽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据停车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在中心城区道路停车场违反停车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款第七项关于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公布。
第六条(违法建筑查处职责)
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中规定的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和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取得下列文书之一的,由规划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管理: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乡、镇城管执法机构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具体承担对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拆除行政区域内违法建筑的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拆除违法建筑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约定管辖和指定管辖)
管辖区域相邻的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城管执法机构对行政辖区接壤地区流动性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约定共同管辖。共同管辖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由首先发现的区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城管执法机构查处。
同一区内乡、镇城管执法机构之间对管辖发生争议的,由本区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区城管执法部门、乡、镇城管执法机构发生其他情形管辖争议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执法协助)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时,可以通知住房城乡建设、房屋管理、交通、绿化市容、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划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到场,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和勘验提供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接受调查,并如实提供个人身份或者组织名称的信息。当事人拒绝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城管执法人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及时到场协助查明。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需要住房城乡建设、房屋管理、交通、绿化市容、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划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执法协助的,应当出具协助通知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配合:
(一)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违法行为的协助认定以及非法物品的鉴定;
(三)需要协助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案件移送与接受)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需要移送的案件,应当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移送。移送案件时应当出具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同时一并移送案件涉及的非法物品等相关物品。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前,已经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应当将责令改正通知书、改正情况等材料一并移送至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经调查认定违法事实后,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接受的移送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报移送部门。
第十条(信息共享机制)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其中行政许可信息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报;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月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提出管理建议。
公安机关与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街面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动态视频监控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一条(行政处罚条款适用)
对当事人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且都应当给予罚款的,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适用其中处罚较重的条款给予行政处罚,但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的除外。
第十二条(送达地址确认书)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当事人填写要求以及拒绝提供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
第十三条(文书送达)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来送达法律文书。
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对法律文书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逾期或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信用管理和信息公示)
对逾期不拆除或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当事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其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以公告等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当事人为企业的,还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开。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
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街道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以下监督检查方式:
(一)行政执法日常督察;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四)行政执法评议;
(五)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
城管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认为城管执法人员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形的,可以向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十六条(妨碍公务的处理)
对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止:
(一)围堵、伤害城管执法人员的;
(二)抢夺、损毁被扣押的物品的;
(三)拦截城管执法车辆或者暴力破坏执法设施、执法车辆的;
(四)在城管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执法机构的;
(五)在城管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内滞留、滋事的;
(六)其他暴力抗拒执法的。
对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处罚;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执法规范和队伍建设)
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制定并完善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执法工作相关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城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推进城管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2004年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5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办法〉等15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深入攻坚,即将迎接国家环保部正式验收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张凯同志传达了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了《20xx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 20xx年我市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我完全赞同。下面,我简单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环境监测的职能职责
环境监测是各级环保部门评价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支撑;是开展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环评审批、生态建设、环境执法、环境统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检验环保工作成效,体现环保工作成果的基础平台。各位管理或具体实施环境监测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到环境监测在环保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准确把握环境监测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信息通畅和决策依据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环境管理服务。要紧紧围绕“三个说清”(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这一奋斗目标和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能力建设,推动我市环境监测事业不断发展。
二、健全完善环境监测的管理体系
环境监测是一项科学、严谨的技术工作,监测数据是监测站生产的“产品”,我们必须保证其质量,维护监测工作的“诚信”、确保监测数据的“清白”,这是 监测站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根本。我们要着力抓好环境监测的成果运用,提升对区域环境质量、污染源的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使环境监测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事后手工监督向事前自动化监控预警转变,由粗放管理向集约化精细管理转变,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实现环境监管实时化、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化与环境决策支持科学化。要对照《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环保局、监测站完成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各项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性,以及内部管理、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行风建设等进行量化考核。将制度化的考核工作引向深入,找准差距和不足,促进我市环境监测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三、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的技术水平
一是要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不仅要扎实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做实做强硬件支撑能力;还要强化监测人才队伍建设,把好进人关,引进专业人才,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提升监测队伍的技术和业务水平。二是提升监测质量管理。首先要加强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次是规范监测机构的流程管理。然后是技术人员的质量控制。通过分清监测质量管理的层次,有利于促进监测行政管理、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我市的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管理的“耳目”,环境预警的“前哨”,突发事件的“尖兵”,我们要在环保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更好的为环境监管服务,为开创我市环保工作新局面贡献力量。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六
同志们:
刚才,江学谦同志回顾总结了全市20xx年环境执法工作,分析指出了全市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今年下阶段的工作。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落实。下面我简要讲几点意见。
一、 贯彻“一个精神”
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传达贯彻全省环境执法会议精神。参加全省环境执法会议对象有: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环境监察总队全体人员和各市州分管副局长、支队长。还有全省30个重点县市环保局局长,参会人员近200人。这种开法,历史上没有。全省环境执法会议,既是 一个年度环境执法工作的总结和部署会,又是一个全省环保系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有关精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创新执法”的部署会。
二、 落实“四项任务”
在抓好环境执法全面工作的同时,我认为,今年下阶段,要落实好“四项任务”。
第一项任务是,专项整治区域流域环境问题。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保护区标识,明确保护区范围,完善保护措施,开展保护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开展全指标分析,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做好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水质全面达标。二是开展地表水系全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重点水体水环境整治步伐,全面治理各种污染源,确保市辖区地表水质和跨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今年要用3个月时间,对府河、澴河流域进行一次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流域沿线各排污企业和重点养殖业进行全面排查, 全面调查各重点流域范围内企业总数、国控企业数、涉危涉重企业数、排污口总数;全面排查各重点流域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处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该罚款坚决处以罚款,该停产的坚决责令停产。通过全面整治和集中治理,使两条河流的断面水质和出境水质达标。
第二项任务是对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42家国控企业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全面进行一次现场取样,实施监督性监测,并将监督性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控数据比对。对确认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产整治,坚决遏制违法企业超标排污的势头,彻底改变守法排污成本高、违法排污成本低的局面。
第三项任务是对20xx年以来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别对辖区内各级审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分类和统计,彻底摸清审批项目数、开工项目数、建成项目数,对这些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是否同步,检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之前是否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检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满后是否申请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检查建设项目营运期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通过集中清理和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问题,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四项任务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重点企业建立“一企一人”、“一企一档”制度。以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效能化、智能化为目标,通过“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和“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构建新的体制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落实专人对重点企业进行日常的、系统的、连续的环境监管,对每个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为严格、科学、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三、 成立“四个专班”
为圆满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环保局成立四个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科室、监察支队和监测站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分赴各县市区,进行为期四个月(6—9月)的督导、稽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我与陈贻国带工作组负责市直“三区”和孝南区;丁永生、昌国平带工作组负责大悟县、孝昌县;鄢启明、鲁友如带工作组负责汉川市、应城市;李卫、江学谦带工作组负责安陆市、云梦县。
四、 搞好“四个结合”
各专班、各县市区在抓重点工作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创模”工作相结合。前几天,我市召开了规模大、规格高的“20xx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推进会”,市长滕刚、分管副市长陈宽宏作了讲话,纪委书记陈义国主持了大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都参加了大会。大会把“创模”攻坚任务分解到各地、各单位,市领导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我们执法工作中的好多任务就是“创模”的任务,好多工作就是“创模”的具体工作。所以,我们要借“创模”之力,仗“创模”之势,抓好执法重点工作,打好执法的攻坚战。
二是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过不了多久,国家将召开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具体部署今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我们一方面要巩固去年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抓好重金属污染整治、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涉危企业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作好今年专项行动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把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权威树起来,把挂牌督办、项目限批等硬措施用起来,有力推进环境执法工作。
三是与建设项目管理相结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我们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也是防治污染的总源头。前面说到的四项工作任务都与建设项目管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要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管。事前严把审批关,能批就批,不能批坚决不批。事中严把监督关,省环境执法会议上讨论了《湖北省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环境监察管理办法》,这个规范性文件即将出台,指导和规范全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事后严把治污设施运行关,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与解决省环保厅排查出的重点问题相结合。环境执法的目的就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3月13日—22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专班对我市范围内的2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3家存在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污、稀释偷排等环境问题。省环保厅一下子把目光投向了孝感市,并相继对我市采取了下督办通知书、约谈等措施。下步,省里对我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还要进行专项稽查。我市问题的出现,我认为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有的地方,对问题麻目不仁,总认为孝感不是环境问题“重灾区”,有几个问题也正常。有的执法人员,存在厌战情绪,在业务上不想学,不会查,在思想上不想查、不敢查。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作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立即行动起来,以解决重点问题为突破口,解决各辖区的普遍问题、突出问题,扭转我市环境执法被动的局面。
同志们,今年已经过去近一半的时间。我市环境执法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会后针对新问题、新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再部署、再动员,想新办法、上硬措施,切实抓好环境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根据《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活动标准》要求,现对201x年xx市国土资源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通过巡查、举报、卫片检查等方式发现有疑似违法用地、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
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依法开展检查。可以采取的检查措施有:
1、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
2、对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3、要求被调查的企业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收集证据;
4、责令有违法用地或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开展土地、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涉企执法,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做到:
1、检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
2、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向被调查企业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
3、检查后,执法人员要及时向单位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4、对违法企业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等重大行政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在15日内依法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5、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案件必须经法规处等审查部门审查;
6、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
7、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8、倡导人性化执法,把处罚和教育结合起来,引导企业依法用地、采矿。
检查中,执法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影响被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2、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
3、不得对被检查企业吃拿卡要;
4、不得对被检查企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乱罚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年终考核时,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不利的予以批评。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八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动员大会,目的就是要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三位一体”的城市创建工作,以实现创“国家生态园林城“的总目标。为开好这个动员大会,会前,杨市长主持召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题办公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对启动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宋书记也高度重视综合执法工作,要示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这足以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表明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今天的会,既是动员会,也是誓师会。刚才,定明常务副市长宣读了《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胡琳副市长就我市开展“启动综合执法、优化社区环境、迎新春佳节”活动及今年春季绿化工作两个战役作了工作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落实。袁州区政府、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等和位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都讲得不错。希望会后大家能够迅速形成合力,大力支持城管综合执法,共同创建文明社区的新局面,按照杨市长专题研究综合执法的会议精神,我在这里谈几点意见。一、把握时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必然性
目前,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推选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顾名思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就是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环境保护、公安交通、文化市场、卫生、交通运输、民政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实行统一执法。
我市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农运会后巩固提高创“三城”成果的必然需要。两年多来,为了迎接农运会,我们开展了迎农运、创“三城”工作,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去年,我们取得了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称号,宜春城区的面貌得到了大力改善,品味迅速提升,农运会期间得到全国各地朋友交口称赞。那么,宜春城的面貌如休巩固提升?这是广大市民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市委、市政府必须回答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宋书记、杨市长在农运会之前就在思考,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这个问题,并组织有关部门到全国其他城市进行了考察。那么,对外学习考察得出的答案是什么呢?一是加大城市执法的力度;二是提升市民自治的水平。根据全国其他城市的经验,从我市实际出发,市委、市政府及时提出了5年要努力争取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这个更市制创建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先要达到创建国家级的文明、卫生、园林城市这些标准,显然不能维持原有的创建机制了,为此我们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机制,也就是说,要形成“内外结合、法德并举、三位一体、四级联创”这么一个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迅速提升,确保“国家生态园林城”这个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其中,联创联建是动力,市民自治是基础,综合执法是保证。没有综合执法作保障,就不可能确保城市管理有序,不可能提升城市品位,也难以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的奋斗目标。因此,搞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我们如何巩固提升创“三城”成果一个必然要求。
第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载体。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明的程度。城市要发展,就必须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尤其要加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跟不上,城市化就是一句空话,城市发展也将会落空。城市的发展首先要表现为人气旺盛,人气不旺,没有足够的人群聚居在这里,怎么能成为城市?因此,必须要创造一个让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的良好生活、居住环境。另外,城市的发展必须依托于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推进工业化。没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生产环境,招商引资时就没有人愿意光顾。农运会之后,我们招商引资的形势更好,主要还是因为宜春的城市环境变美了,知名度更大了。过去别人说到宜春,不知道在哪里。现在问起新余在哪里?人家会说在宜春旁边。通过农运会的强势宣传,宜春知名度确实提高了,但只有我们投资环境变好了,才有可能顺利招商引资,才可能促使城市更好地发展。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形成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要构筑一个和谐的社会,靠什么?靠管理,尤其要靠城市管理。随着城市迅速发展,城市管理不能再杂乱无章,必须走向依法治市、依法管理的轨道,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路子。如何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推行城市综合执法,就是一种有效举措,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管理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原来城市管理的部门多,行政执法的部门也多,但往往由于部门多,反而容易造成执法效率低的现象。各相关部门有利的争着办、无利的都不干,“三个和尚没水喝”。同时也容易出现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扰民执法,执法的成本也高,这些都是已往我们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针对这些弊端,国务院已经下发文件,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79个市3个直辖市推进了综合执法,实施了相对集中执法权的试点工作。我们正是顺应这种改革大潮,走上了推行综合执法这种新的改革之路。显然,这种改革有利于加大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力度,也有利于建立一个“精简、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更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利益,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一项城市管理的改革,也是国务院要求地方大胆创试的一项工作,更是城市管理规范化的必然选择。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杨市长也特别关注这项改革,作出了深入思考。今天,他在百忙中特意赶到会上来,这也说明了他对综合执法这项工作寄予很高的期望。因为它是一项实践性工作,也是一个新鲜事物,而且只能做好,不能办坏,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同时要有强烈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抓实。
二、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首先,要更新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一个新生事物,正处于改革试点过程之中,可以说是一种并不很成熟、很完善的城市管理机制。从全国来看,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范围各不相同,有“7 1”、“8 1”、“12 1”等多种模式。而我们推行的“17 1”模式,范围更广,也更科学,实施管理不够,扎根基层,贴进现实,这在全国也是首创。当然,还需要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我们给予足够的关心支持,市委、市政府也应高度重视。杨市长明确指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后,在工作经费上财政必须给予绝对保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能走以前的老路。我们过去执法一直强调“收支两条线”,但是在全国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完全取消,都留了不少尾巴,至少有返还,只是返还比例越来越少。但是,这次综合执法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经费上由财政保证,这样才有利于客观、公正执法。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酝酿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而综合执法支队已经确定为今年重点保障单位,每年都要千多万元经费支持,这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充分表明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既然市政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都给予了倾斜支持,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这次改革成果,不仅可以我们的城市管理好,而且可能成为全国的典型。所以说我们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大局的高度来认识综合执法问题,支持关心综合执法工作,无条件地服从综合执法行为。被剥离综合执法权的部门更要理解并主动地配合好这项工作,推行综合执法之后,从职能部门转移出来的只是执法权,分离出去只是执行工作,决不是不再让你们管这个事情,相反,是要促使你们腾出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和审批等方面,想出更多的办法来,努力把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做为袁州区政府和街道更应该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因为推行综合执法,本身就是在帮袁州区和街道做工作。综合执法的平台在街道,对街道做发各项工作都是有利的,所以街道更应该为综合执法支队解决困难,多做落实工作,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宣传、新闻单位也应该加大综合执法、联创联建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浓厚的气氛。杨市长提出要开展一个专题宣传月活动,尽量把声势造大,做到家喻户晓,让市民明确我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目的就是让全体市民都参与这项工作,先自己做好,然后监督有关部门与其他人。城市管理就是市民为主体,社会参与,所以宣传部门一定要及时跟进,努力把宣传工作推上去,主动报道,积极组织。总而言之,要树立大局观念,全力以赴地支持好、配合好、服从好综合执法这项工作的开展。
第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一是理顺好市、区两级的关系,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明确区和街道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袁州区要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任务。街道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城市管理上,放在配合城市综合执法的工作上,放在创建文明社区和引导市民自治上,理顺条与块的关系,做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立足社区,强化城区。
撤地设市才短短5年时间,我们的工作重心还没有完
全转移到以城市为主上面来,但市委、市政府的思路很清晰,宋书记、杨市长多次强调要把市本级这个“心”做强做大,要求市直各部门务必把工作精力放在市本级,只对县市工作起指导作用,坚决把“心”搞起来。除了市本级,袁州区政府和各街道要明确自己在“心”里的位置。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真正推动城市管理进步的力量还是在袁州区和街道,你们是主体,一定要站在主人翁主场上主动做好这个工作。目前市委、市政府、城管委、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给区里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条件,给予很大的外力支持,你们要很好借助这些外力,设法把内部因素提高增强。
第二,各个部门要理顺职责,尤其是被剥离了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必肌全力配合综合执法工作。各部门不得重复行使已由城管综合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重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对于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手软。
第三,要理顺综合执法与职能部门的关系,健全运行机制,做好工作衔接。首先,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后,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全部或部分被调整给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这样就可以促使职能部门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研究如何加强管理的问题,庞大的综合执法机构就是维护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权的生力军。原来几个人、几十个人,现在增至几百人,行政执法只会搞得更好,在省里也肯定会有位置。原来没办法执的事,现在可以执行到位,其他地市还是分散执法,有些行政法规是无法执行到位的,仅仅靠这些人也是管不到位的,前脚执了法,后脚又来了。因此,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不仅不会削弱职能部门的管理力度,还可以使之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思考和提出如何强化管理的策略。其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树立执法为民、执法利民的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执法队员不仅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法律、业务知识,还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同时要注重执法队伍形象,要敢于得罪人。从我们纠风工作调查来看,往往执法任务多的单位,测评的时候排位就会往后靠,原因就在于管理的事多,得罪的人肯定也多。当然,不能排除在执法过程中,确实有少数同志没能做到公正、公平执法,以致影响不够好,所以别人一想到这些,就会以偏概全,测评的时候就打叉。其实老黄牛似的无私奉献的执法工作人员也很多,市民看到的只是坏印象。因此,新队伍一开始就要注意形象,不要让人家形成定型思维,先入为主,务必进一步强化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意识,既要严管重罚,不为利益所驱,不为权势所动,不为困难所却,还要规范执法程序,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打牢基础,养成习惯,做到文明执法,彻底克服和消除各种不文明执法行为。对损害队伍形象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同时,要抓好监督机制建设,把廉洁、文明执法当成综合执法队伍的生命线,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队伍始终保持队伍旺盛的生命力、较强的战斗力,最终把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可靠、思想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三、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切实把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开展联创联建文明社区,实施市民自治,是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个有机整体。20xx年启动的“迎农运、创三城”,历时一年多,取得了显著成效。指挥部、专项组、四片一区、路段单位的组织框架及“三级负责、三级监管”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挥,“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民为主”的创建原则也得到了较好体现。农运会结束了,我们推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创联建文明社区和市民自治“三位一体”城市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是一种承前启后的强化城市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一个全新的运作机制,可以概括为“内外结合、德法并重、三位一体、四级联创”十六个字。四级联创具有两层意思,市、区、乡(镇)、居委会四级联创共建是一层意思,帮助、指导、督促、抓落实四项职能齐抓并行是另一层意思,帮助、指导、督促、抓落实四项职能齐抓并行是另一层意思,目的就是要既依靠市民为主的内力奋斗,又依靠外力帮助;既依靠法制管理,又要依靠市民自治,做到相互配合,形成“无隙化”管理城市,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今天我们在些召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掀起社区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的新高潮,将城市管理与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是要把综合执法与联创联建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执法、联创联建的平台都是在街道和社区,工作的范围与对象是相同的,内容也基本相同,所以综合执法和联创联建应当有机结合起来,联创联建要依靠综合执法的强制力,综合执法要借助联创联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的配合力。凡是要推到社区的战役,都要由城管委办与创建办共同来抓,努力推向社区,真正把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实现无隙化管理,上综合执法顺利推进,让宜春城由内至外焕发出生机与活力,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要把综合执法与市民自治紧密结合起来。城市综合执法是他律性管理,市民自治属自律性管理。要加强一个地方的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必须坚持他律和自律有效结合,缺一不可,光有他律,没有自律,你管不过来;光有自律,没有他律,自律不会做好。城市管理就是自律和他律的结合。加强城市综合执法的过程中,各个街道社区要抓好自治工作的建设,这也是个新鲜事物,形式可以多样。我们灵泉、秀江街已经推出一些新的作法,并提出了“辛苦我一人,方便千百家”的口号。一些退休老党员、老同志和下岗、低保人员在自愿、义务的情况下,自学组织起来参加巡逻队,这对督促、检查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都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是我们综合执法的有力补充和延伸。这种群众自律性管理的形式还应该多样化、活跃化,社区建设就是要靠群众自律来支撑。应该看到,在三者关系中,市民自治是基础,联创联建是动力,综合执法是保证。综合执法只有与市民自治真正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
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打好春节前后两大战役
刚才胡琳副市长就活动的有关工作进行了了具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启动综合执法、优化社区环境、喜迎新春佳节”活动和今年春季绿化工作两大战役。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7个牵头片区,要按照胡琳副市长具体布置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年前要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整顿,各职能部门必须和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一起对违章违规清理整顿,站好最后班岗,把工作做好,该作处理的要处理好,不能把遗留问题移交到执法支队。
同志们,经过农运会筹办的磨炼,锻造了宜春人民“坚忍不拔、不畏艰难、事在人为、负重奋进、众志成城、敢创一流”的宜春精神,这是一种敢于胜利的红土地精神,是一种善于协作的大团队精神,是一种忠于职守的镙丝钉精神,是一种甘于奉献的老黄牛精神。在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这种精神,打好生态牌、维护好宜春的形象、建设管理好我们的家园,乘势而上,进一步提高素质和城市品位,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全力以赴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的目标冲刺,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再创宜春新的辉煌。
对于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总结九
近几年来,我们交通局全体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依法治交工作,塑造交通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交通管理形象为目标,大力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强化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全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使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年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本系统执法工作实际报县政府审批,局设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股,确定了1名机构编制。xx年局为了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并下设办公室,设置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我局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全系统聘请了20名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4部,执法监督台3个等措施。三是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六公开一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化,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年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我局根据本系统执法人员逐年增多,而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稽查工作能力下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同志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确定了每年年初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同时各执法单位用一周的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局还每年在适当时间内,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开展业务技能演示,军事化演练等活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和业务技能比赛。据统计,全系统四年来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班,人数已达600多人次。执法考试,教育面、参学率、培训率均达到了98%。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几年来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公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路政管理条例》、《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执法人员都能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执法的各个方面,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一是制定执法工作准则,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执法工作现实的需要,在xx年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守则。对执法范围、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行为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对路检路查的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忌语进行规范,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罚”的执法程序。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运输环境,保护合法权益。
三是对执法人员形象进行规范。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在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
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局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本系统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了法律文书由专人填写制作,做到专人专管,规范整齐。简易程序制作达到熟练化,一般程序制作达到规范化。既确保了文书制作质量,又避免了因文书不规范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
五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局除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外,为了规范执法工作,净化执法环境,纯洁执法队伍,还制定了三条禁令,严禁越权执法;严禁为非法经营者说情,自觉低制说情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全系统实行“谁说情,谁下岗”,“谁收黑款,开除谁公职”的管理制度。
六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虽然我们几年来没有严格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但因受交通行政执法环境的制约,现实收缴分离条件的不具备,加上,我们县财政管理机制的影响,普遍实行是自收上交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自支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实行了票款分离,统一一厅式办理,集中上解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达到了财务规范化。
七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议案、政协提案。几年来交通行政执法信访案件发生了3起,**议案、政协提案未发生过。对于3起信访案件,我们认真的接待了**人员,高度重视案件工作,局组织专人进行查处,按照**案件规定的时效,办理完结,受到**人员的好评。从xx年至今我们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路政事案139起,收缴路产路权损失赔偿和超限车辆处罚6.25万元。查处非法经营出租车客运事案93起,处罚 13.95万元;查处运政管理违法事案163起,处罚6.39万元。通过检查,全系统执法情况良好,没有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了执法职责,几年来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发生,行政执法投诉案件29起都顺利于以处理,结果比较良好,没有再发生重复投诉或向上投诉。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建设法制政府实现依法治交的目标。我局根据县“xx”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全系统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制定了xx年—xx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五年普法计划。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几年来,一是组织各单位参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县城和各乡镇、集市进行宣传。组装宣传车辆10多次,张贴标语3千多张,散发宣传资料3.35万多份。三是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并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通过近年来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政府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
虽然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整体推进和提高。二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缺乏强制力。四是基层执法单位经费普遍紧张,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建议上级部门能够建立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我县依法治交通工作的深入开展。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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